湖北省科技厅、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

合集下载

湖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实施意见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实施意见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1.09.24•【字号】鄂政发[2001]58号•【施行日期】2001.09.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通信业正文湖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实施意见的通知(鄂政发〔2001〕58号2001年9月24日)现将《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了加快湖北省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的发展,力争经过5到10年的努力,在全省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软件骨干企业,创建一批知名品牌和软件园区,软件研究开发和生产能力达到和接近国际先进水平,使我省成为全国软件产业的重要研究、开发、生产和出口基地,根据国务院印发的《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国发〔2000〕18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第一章投融资政策第一条省政府每年从财政安排一定数额的资金作为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专门用于支持软件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重点软件项目、软件技术成果产业化、软件出口加工、软件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和ISO9000、CMM(能力成熟度模型)认证等,并为相关国家项目提供匹配资金。

该专项资金由省信息产业厅、省财政厅共同管理。

第二条省计委、省经贸委、省科技厅等有关部门和有条件的各级地方政府每年从其掌握的各类科技发展资金中安排一定数量的资金,用于支持操作系统、大型数据库管理系统、网络平台、开发平台、信息咨询服务业,特别是信息安全、嵌入式系统、大型应用软件系统等平台软件、中间软件和应用软件项目的研究、开发。

第三条省有关部门建立的各类科技风险投资机构要加大对软件产业的投资力度;引导其他科技风险投资机构对软件产业进行投资,鼓励国内外风险投资机构和知名企业投资我省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创新型省份建设推进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创新型省份建设推进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创新型省份建设推进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7.01•【字号】鄂政发〔2016〕26号•【施行日期】2016.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创新型省份建设推进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鄂政发〔2016〕26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现将《湖北省创新型省份建设推进计划(2016-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6年7月1日湖北省创新型省份建设推进计划(2016-2020年)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以科技创新为引领的全面创新,大力建设创新型省份,按照《科技部关于同意湖北创新型省份试点建设方案的函》(国科函创〔2016〕57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推进计划。

一、总体思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科教资源富集、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先行先试和率先开展科技体制改革等优势,着力在创新发展和动能转换上走在前列,着力打造长江经济带脊梁,努力把湖北建成内陆地区新一轮改革开放的新高地。

通过“产业提升、成果转化、企业培育、基地建设、人才集聚、科技金融、科技扶贫”七大工程的实施,构建具有湖北特色的区域创新体系,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动力和活力,使创新成为引领湖北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核心动力,推动经济实现“双中高”,加快把湖北建设成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上走在全国前列,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建设世界科技强国提供重要支撑。

二、发展目标到2020年前,全省创新能力建设取得重大突破,创新动力进一步增强,创新活力进一步释放,区域创新发展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显著提升。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意见-鄂教职成[2012]11号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意见-鄂教职成[2012]11号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意见正文:----------------------------------------------------------------------------------------------------------------------------------------------------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意见(鄂教职成[2012]11号)各市、州、神农架林区教育局,江汉油田教育实业集团,各高等职业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为深入贯彻落实《湖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办学体制、运行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动职业教育走规模化、集约化的办学道路,服务我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按照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有关要求,现就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提出如下意见:一、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重要意义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主要形式是组建职业教育集团(以下简称“职教集团”)。

职教集团是以产业(专业)为纽带,重点高职院校为龙头,其他高职、中职学校为基础,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职业教育办学联合体。

根据集团发展需要,可聘请相关本科院校和科研院所加入职教集团。

职教集团是优化职业教育资源配置,促进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紧密结合、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职业教育发展新途径和新模式。

组建职教集团是建立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实现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加快我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步伐,扩大办学规模,提高办学水平,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培养途径优化,提升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能力的有效途径。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职业院校要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

二、组建职业教育集团的基本原则通过组建职业教育集团,充分发挥职业院校、政府及行业、企业单位各自的优势,优化职业教育资源配置,提高办学水平,建立由重点职业院校牵头,政府、行业、企业单位参与,以专业发展为纽带,以校企合作为重点,以提高劳动者素质为目的,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职业教育发展新道路,打造具有湖北特色的职业教育品牌。

科学技术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建设部等11个部门(单位)所属134个科研机构转制方案的通知

科学技术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建设部等11个部门(单位)所属134个科研机构转制方案的通知

科学技术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建设部等11个部门(单位)所属134个科研机构转制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科学技术部•【公布日期】2000.07.07•【文号】国科发政字[2000]300号•【施行日期】2000.07.0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研究与科研基地正文科学技术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建设部等11个部门(单位)所属134个科研机构转制方案的通知(国科发政字〔2000〕300号)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有关部委、直属机构,各有关企事业单位:根据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纪要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技部等部门关于深化科研机构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38号)的要求,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不含电子部分院所)、药品监管局、中科院、国家电力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中国汽车工业总公司所属134个科研机构的转制方案,在各科研机构自主选择的基础上,经主管部门多次研究协调达成一致并已报国务院备案,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这次建设部等11个部门(单位)所属134个科研机构转制,按照国办发〔2000〕38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国家经贸委管理的10个国家局所属科研机构转制的有关政策,涉及政策执行的起止时限,均由2000年10月1日算起,政策期限不变。

二、这批转制科研机构必须在2000年9月30日前,由原主管部门负责,按照本通知的转制方案,完成与有关地方、部门及单位的交接工作。

三、从2000年10月1日起,这批科研机构开始按新的机制和管理体制运行,并由各接收单位负责尽快按相应政策规定,在2000年12月31日前,完成企业注册登记工作。

四、此项改革工作在国务院领导下,由科技部、中编办、财政部等会同134个科研机构的原主管部门(单位)和接收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具体工作以交接双方主管部门为主。

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模式与途径研究

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模式与途径研究

进作用 。从 高校 (科 研 院所 )的角度 来 说 ,它促 进 了 研 院带动 了台湾新 科技 产业 的发 展 ,在新 竹 地 区形
办学理 念 和科研 导 向 的转 变 、获 取更 加 充 足 的办 学 成 了高科 技产 业集 群 ,为 台湾高 新 技术 产 业 的发 展
经 费 、提 升 了培 养人 才 的能 力 、推 动 了服 务 社 会 的 做 出了十 分 突 出 的贡 献 。 台湾 工 业 技 术 研 究 院并
一 、 产 业技 术研 究 院的建 设背 景
区域产 业 结 构 层 级 的 平 台化组 织 。它 是 产 学 研 合
20世 纪 7O年 代 ,台湾 地 区针 对 经 济 从 劳 动 密
作 的一 种 新形 态 ,比较 与其 它 科 研 服 务机 构 ,产 业 集 型 向技术 密 集 型转 变 过 程 中 中小 企 业 创 新 能 力
技术 研 究 院的最 大特 点在 于 它将 企业 、政府 、高校 、 不 足 的现状 ,特 别成 立 了台湾 财 团 法人 工业 技 术 研
科研 院所更加紧密地联系起来 ,对各主体做出明确 究 院 (简 称 台湾 工 研 院 )。其 性 质 是 政 府 出 资 设 立
的功能定 位 和分工 ,使其 研 究 开发 的 重点 定位 在 实 的非 营利性 公共 研发 机构 ,致 力 于应 用 技术 的科 技
75
《决策 咨询)zol5年 ·第 3期
创新 中 ,随着 国家 产业 调 整 与 科 技政 策 的变 化 ,担
政 府主导 型产 业 技 术 研 究 院 是 地 方 政 府 根 据
任着 产业 技 术 研 发 、技 术 服 务 、技 术 转 移 、企 业 孵 区域 产业 发 展 规 划 ,从 战 略 角度 进 行 顶层 设 计 ,并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20.12.22•【字号】鄂科技通〔2020〕77号•【施行日期】2020.12.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其他规定正文湖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鄂科技通〔2020〕77号各有关单位:现将《湖北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湖北省科技厅2020年12月22日湖北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技术转移对提升我省科技创新能力的重要作用,助推高质量发展、竞争力提升和现代化建设,现就加快建设和完善全省技术转移体系,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紧紧围绕推动湖北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市场主导、需求拉动、问题导向、开放协同”,优化技术转移要素配置,打通技术转移服务链条,加快建设结构合理、功能完善、体制健全、运行高效的技术转移体系,充分发挥技术转移对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

到2023年,湖北省级技术交易市场建设初具规模,以国家技术转移中部中心为枢纽,省、市、县上下(三级)联动,区域性、专业性技术转移机构互联互通的技术市场网络形成,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显著提升。

到2025年,技术交易市场功能更加齐全,各类创新主体协同互动更加高效,技术转移体制机制更加健全,科技成果的扩散、流动、共享、应用更加顺畅,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家技术转移体系枢纽节点。

二、重点任务(一)优化全省技术转移服务架构。

1.加快省级技术交易市场建设。

推进湖北技术交易大市场建设和运营,整合各类科技创新资源,联通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企业等创新主体,集聚科技中介、法律、会计、资产、融资等与成果转化相关环节的服务机构,为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交易提供专业化、“一站式”服务。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人民政府研究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人民政府研究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人民政府研究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12.08•【字号】鄂政办发[2009]147号•【施行日期】2009.12.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人民政府研究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鄂政办发〔2009〕147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湖北省人民政府研究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九年十二月八日湖北省人民政府研究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8号)和《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鄂文〔2009〕18号)精神,设立湖北省人民政府研究室,为省政府办公厅管理的行政机构,挂湖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牌子。

一、职责调整(一)加强发挥省政府咨询委员会专家咨询作用的职责。

(二)加强参与和组织省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前期调研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一)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综合性政策研究和决策咨询,开展对策性、专题性调查研究,为省政府决策提供参谋意见。

(二)研究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中的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长期性问题,为省政府制定中长期发展战略提供决策依据和政策建议。

(三)按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要求,组织联络省内各类智囊机构、专家学者、社会研究力量和实际工作者,围绕全省改革开放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以及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研和论证活动,为省政府决策服务。

(四)组织省政府咨询委员开展建言献策工作,承担省政府咨询委员会调研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五)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和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在重要会议上的讲话。

供需均衡视角下的农村产业发展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研究——基于湖北省的调查

供需均衡视角下的农村产业发展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研究——基于湖北省的调查

华 中 农 业 大 学 学 报
( 9 ) 总 0期
现代农 业 的发展理 念 来 指导 农业 生 产 , 加依 靠 科 理解为科 学技 术对社 会发 展所起 的一种基 础性 和决 更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技进 步和劳 动者素 质 的 提高 , 加依 靠 现代 生产 要 定性 的力量 和作用 。就科 技 支 撑体 系 而 言 , 种 普 更 一 素 的引领作用 , 更加依 靠市场 经济 的基础 性作用 , 遍 的观点 认为 : 更 科技 支撑体 系是一 个 由科 技投入 、 科
农 农业 综合 生产力低 等 问题 业科 技远 未 充 分 发挥 其 在农 村 产 业 发 展 中的 支 撑 脆弱 、 产 品加工 比重低 、 作用。
收 稿 日期 :0 00— 1 2 1—61
严重地 制 约着农 业 的可持 续 发 展 。因此 , 只有 运用
* 湖北省科技厅 软科学基金项 目“ 湖北省农村产业发展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研究报 告”2 0 DE 0 5 。 (0 8 A 4 ) 作者简介: 彭宇航 (9 9)男 , 1 7 , 硕士研 究生 ;研究方 向 : 教育行政管理。Ema :6 5 9 0 6 q CI - i 1 9 9 7 @q.Ol l a
加依靠 多种功 能 的不 断 开 发l , 能有 效地 破 解 制 技 组织或 机构 、 技 产 品所 构 成 的有 机 系统 。它 的 l 才 2 ] 科 科技 约农业 发展 的瓶 颈 , 能 实 现农 业 的 可持 续 发 展 。 作 用过程 是 : 支 撑 的各 种 组 织或 机 构 生产 出相 才 科 而构建农 村产业 发展 技术支 撑体 系的 目的就是要 整 应 的科技 产 品 , 技 产 品通 过 一 定 的渠 道 和方 式作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湖北省科技厅、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产业技术研
究院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科技企业
【发文字号】鄂科技规[2013]2号
【发布部门】湖北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13.12.30
【实施日期】2013.12.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湖北省科技厅、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鄂科技规[2013]2号)
各市、州、直管市科技局、教育局,各高新区管委会,有关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加强产学研紧密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研究制定了《湖北省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指导意见》,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3年12月30日
湖北省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强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紧密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现就加快推进湖北省产业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建设,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研究院建设的指导思想
按照建设“创新湖北”的总体要求,围绕我省有一定规模、成长性好的高新技术产业,通过政府引导、核心企业支撑、高校与科研院所合作共建等形式,用3-5年的时间,建设一批体制新、机制活、特色鲜明、科技创新能力强、品牌知名度高的新型产业技术创新平台,与现有各类平台形成分工合理的产业技术创新体系,为提升我省产业核心竞争力提供科技支撑。

二、研究院的性质与定位
1.研究院是面向产业技术发展需求、以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和技术水平为目的、集成产学研多方科技资源、服务产业创新发展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公益性与经营性相结合的特点。

2.研究院围绕解决产业关键技术、共性技术、前沿技术问题,开展重。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