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监狱罪犯教育的理想与现实
监狱罪犯心理教育讲稿心得

监狱罪犯心理教育讲稿心得
心得:
在监狱中,罪犯心理教育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
通过心理教育,可以帮助罪犯正视自己的错误,认识到所犯罪行的严重性,并提供机会让他们改过自新,重新融入社会。
在撰写这份讲稿时,我深感心理教育对于罪犯的重要性。
首先,我们需要针对每个罪犯的心理特点和问题进行个别化的教育。
每个犯人都有不同的人生经历和心理状态,因此我们不能一概而论。
了解罪犯个体的心理状况,可以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和引导。
其次,我在讲稿中强调了罪犯的自我认知和责任感。
我认为,罪犯只有真正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愿意承担起应有的法律和道德责任,才有可能发生真正的改变。
因此,在心理教育中,我们应该帮助罪犯去认识和反思自己的行为,并引导他们重建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念。
此外,我还强调了罪犯的自我价值感和希望感的培养。
很多罪犯因为自卑和绝望而陷入犯罪的泥淖当中。
心理教育应该帮助他们摆脱这种消极情绪,树立积极的自我形象,并激发他们对未来的希望和动力。
最后,我在讲稿中提到了重返社会的重要性。
监狱不只是惩罚罪犯,更重要的是帮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
心理教育应该包括对罪犯未来的规划和职业培训,帮助他们学习新的技能,重建
社会关系,并为他们提供重新开始的机会。
通过撰写这份讲稿,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罪犯心理教育的重要性和复杂性。
只有通过科学有效的心理教育,才能真正帮助罪犯改过自新,重建人生。
我相信,只要我们努力,罪犯也能够成为社会的有益之人。
反思如何构建我国现代罪犯教育制度

反思如何构建我国现代罪犯教育制度罪犯教育是我国监狱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改造罪犯、预防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时代的变迁,我国现行的罪犯教育制度也面临着一些新的挑战和问题,需要我们进行深入的反思和探索,以构建更加科学、完善、有效的现代罪犯教育制度。
一、我国罪犯教育制度的现状及问题(一)教育内容与现实需求脱节当前,我国罪犯教育的内容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与社会现实需求脱节的现象。
一些教育课程侧重于理论知识的传授,而对罪犯回归社会后所需的实用技能和心理调适能力培养不足。
这使得部分罪犯在出狱后难以适应社会环境,增加了重新犯罪的风险。
(二)教育方法单一在教育方法上,多数监狱仍以课堂讲授、集体教育为主,缺乏个性化和多样化的教育手段。
这种单一的教育方式难以满足不同罪犯的学习需求和特点,导致教育效果不佳。
(三)教育资源不足监狱的教育资源相对有限,包括师资力量、教材设备等。
专业的教育人才短缺,无法为罪犯提供高质量的教育服务。
同时,教材的更新速度较慢,不能及时反映社会发展的新变化和新需求。
(四)缺乏社会力量的有效参与罪犯教育不应仅仅局限于监狱内部,还需要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
但目前,社会各界在罪犯教育中的参与程度较低,缺乏有效的合作机制和平台,使得教育资源得不到充分整合和利用。
二、构建现代罪犯教育制度的重要性(一)促进罪犯改造和重新融入社会科学合理的罪犯教育制度能够帮助罪犯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掌握一定的职业技能和生活能力,从而更好地改造自我,顺利回归社会。
(二)降低重新犯罪率通过有效的教育,提高罪犯的综合素质和适应能力,减少他们因无法适应社会而再次犯罪的可能性,有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安全。
(三)体现法治文明和人道主义精神构建现代罪犯教育制度是我国法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对罪犯人权的尊重和保障,体现了人道主义精神。
三、构建我国现代罪犯教育制度的建议(一)优化教育内容1、增加实用技能培训根据社会就业市场的需求,为罪犯提供诸如烹饪、汽修、美容美发、计算机操作等实用技能培训课程,使他们在出狱后能够具备一技之长,顺利就业。
监狱罪犯心理教育讲稿心得

监狱罪犯心理教育讲稿心得尊敬的领导、各位专家、亲爱的同事们:大家好!我是一名从事心理教育工作的心理学家。
在过去的几年中,我一直致力于研究并实践监狱罪犯的心理教育工作。
今天,我很荣幸能够在这里与大家分享我的心得体会。
监狱是一个特殊的环境,里面关押的都是犯有不同罪行的罪犯。
他们的心理状态通常很脆弱,有些人可能因为自尊心受挫而懊悔不已,而有些人可能因为内心的愤怒和挫败而对社会产生了仇恨。
作为一名心理学家,我认为为罪犯提供心理教育是十分重要的,因为这可以帮助他们理解并改变自己的心理状态,从而真正走出罪恶的阴影。
在我从事心理教育工作的过程中,我发现罪犯们对于自己的愧疚感和内疚感往往非常强烈。
他们经常会问自己为什么要犯罪,为什么要伤害别人,为什么要背负着这样的罪责。
这种内心的痛苦和自我责备往往会让他们陷入自我封闭的状态,难以进行积极的思考和行动。
因此,作为心理教育工作者,我们首先需要做的就是帮助罪犯们接受自己的过去,学会原谅自己,并且重新审视自己的生活态度和价值观。
有一个案例给我印象非常深刻。
在这个案例中,我遇到了一个因为偷盗而被判刑的年轻人。
在我们的交谈中,我发现他对自己的行为感到非常内疚,经常处于沉重的内心压力下。
在与他的多次对话中,我通过慢慢了解他的家庭背景和成长环境,帮助他发现自己内心的痛苦和不满情绪。
最终,他逐渐意识到,自己的犯罪行为是受到了自己家庭环境的影响并因此产生了心理上的障碍。
通过与他的沟通和引导,他开始慢慢意识到自己的过去并不是自己的全部。
他有权利选择自己未来的道路,并且可以通过积极的努力获得改变。
这个案例对于我来说是非常具有意义的,因为它让我明白了通过心理教育可以帮助罪犯们摆脱内心的压力和困惑,重新调整自己的生活。
在与罪犯进行心理教育工作的过程中,我还发现一个常见的问题是他们的情绪管理能力往往较差。
多年的锁定生活,以及种种现实的压力和挫折,使得罪犯们在情绪管理上常常处于不稳定状态,情绪波动较大。
关于加强对罪犯教育改造的几点思考

研究展望与不足之处
未来需要进一步深化对罪犯教育改造工作的研究,探索更加科学、有效的教育改 造模式和方法。
罪犯教育改造工作需要全社会的支持和参与,包括政府、司法机关、社会组织等 ,形成合力推动罪犯教育改造工作的深入发展。
当前对罪犯教育改造工作的评估和监督还不够完善,需要加强这方面的建设,建 立科学、有效的评估指标和监督机制。
研究目的和意义
通过加强对罪犯的教育改造,降低罪犯再次犯罪率,提高 社会安全。
通过探讨罪犯教育改造的现状、问题及对策,为相关部门 提供参考和借鉴。
02 罪犯教育改造现 状及问题
罪犯教育改造现状
罪犯教育改造是罪犯改造的重要内容之一,旨在通过教育手段帮助罪犯重新树立 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其改造质量和社会适应能力。
改造效果
通过教育改造,大部分罪犯在思想认识、文化水平和职 业技能方面都有了较大的提升,重新犯罪率也有所下降 。
案例二:某地区社区矫正的成功经验
背景介绍
01
某地区社区矫正工作起步较早,已经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社
区矫正体系。
矫正内容
02
社区矫正工作主要包括对罪犯进行心理辅导、职业培训、社会
救助等多种措施,帮助罪犯重新融入社会。
04 案例分析
案例一:某监狱的罪犯教育改造实践
背景介绍
某监狱位于我国中西部地区,关押着各类罪犯。近年来 ,监狱领导班子重视罪犯教育改造工作,取得了一定的 成效。
改造内容
监狱开展思想教育、文化教育、技术教育等多种形式的 改造活动,旨在帮助罪犯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 价值观,提高其文化水平和职业技能。
通过心理辅导,罪犯的心 理问题得到了有效缓解, 有助于降低重新犯罪率。
罪犯教育儿童心得体会(3篇)

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有幸参与了一项特殊的志愿者活动——罪犯教育儿童。
在这个过程中,我深刻地体会到了教育的力量,以及罪犯教育对于儿童成长的重要性。
以下是我对罪犯教育儿童的一些心得体会。
一、教育改变命运在教育罪犯儿童的过程中,我深刻地认识到教育对一个人的影响是深远的。
这些孩子由于家庭环境、社会环境等因素,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然而,他们内心深处仍然渴望得到关爱、尊重和认可。
通过教育,我们可以帮助他们重塑价值观,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从而改变他们的命运。
1. 激发潜能罪犯儿童往往自卑、压抑,认为自己无法改变现状。
然而,教育可以激发他们的潜能,让他们看到自己的价值。
在教育过程中,我们要关注每个孩子的特点,挖掘他们的兴趣和特长,引导他们发挥潜能,为未来的生活奠定基础。
2. 树立正确价值观罪犯儿童由于家庭环境的影响,往往缺乏正确的价值观。
教育可以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让他们明白什么是善与恶,什么是责任与担当。
通过学习道德、法律等知识,他们可以学会如何做人,如何与他人相处。
3. 培养良好习惯罪犯儿童往往存在诸多不良习惯,如懒惰、自私、撒谎等。
教育可以帮助他们养成良好的习惯,如勤奋、团结、诚实等。
这些良好习惯将伴随他们一生,使他们成为有益于社会的人。
二、关爱与尊重是教育的基石在教育罪犯儿童的过程中,关爱与尊重至关重要。
这些孩子曾经遭受过家庭的抛弃、社会的歧视,内心充满了恐惧和不安。
作为教育者,我们要用爱心和耐心去呵护他们,让他们感受到温暖。
1. 关爱关爱是教育的基石。
我们要关心他们的生活、学习、心理等方面,给予他们足够的关爱。
在教育过程中,我们要关注他们的需求,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让他们感受到我们的关爱。
尊重是教育的灵魂。
我们要尊重他们的个性、兴趣和选择,给予他们足够的信任。
在教育过程中,我们要避免歧视和侮辱,让他们在尊重的氛围中成长。
三、合作共赢,共同成长在教育罪犯儿童的过程中,我们需要与家长、社会等多方合作,共同促进他们的成长。
监狱教育文化理念心得体会

监狱教育文化理念心得体会监狱教育文化在我国的发展进步,不仅仅是法律上的改革,更涉及到人的教育、文化与精神层面的提升。
在实践中,我深刻体会到监狱教育文化对罪犯的影响和作用。
以下是我的一些心得和体会。
首先,监狱教育文化能够改变罪犯的行为和思想。
在监狱里,罪犯们接受到了一系列的教育、文化活动和精神指导,使他们对犯罪行为有了深刻的认识和反思。
通过丰富的教育课程,罪犯们了解到犯罪的后果,认识到自己所犯罪行的错误和危害性,从而激发了他们的自觉改造和自我教育的欲望。
其次,监狱教育文化能够提升罪犯的自我修养和综合素质。
在监狱里,罪犯们通过学习文化知识、参与体育活动和艺术创作等方式,提升了自己的思想境界和综合素质。
通过学习文化知识,他们开阔了眼界,拓展了思维方式;通过参与体育活动,他们锻炼了身体,增强了体魄;通过艺术创作,他们表达了自己的情感,获得了心灵的慰藉。
这一系列的活动和学习,使罪犯不断提高自己的修养和素质,为将来回归社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再次,监狱教育文化能够促进罪犯与人和社会的和谐关系。
在监狱里,罪犯们通过参与各种教育和文化活动,培养了自己的良好品德和道德观念。
他们学会了尊重他人、寻求帮助和与人和睦相处。
同时,通过与教育者、专业人员、心理辅导员和其他罪犯之间的交流和沟通,他们建立了彼此之间的信任和友谊。
这些良好的人际关系和社会交往能力,无疑对罪犯的帮助和重建自尊心具有重要意义。
最后,监狱教育文化能够激发罪犯的内在潜能和积极的正面能量。
监狱里的教育文化不仅仅是传递知识和技能,更重要的是激发罪犯内在的潜能和积极的正面能量。
通过引导罪犯认识到自己的人生价值,重拾对未来的信心,他们能够更加坚定地朝着积极的方向发展。
监狱教育文化不仅让罪犯看到了希望,也为他们提供了再次奋斗的机会。
总之,监狱教育文化对罪犯的改造和教育具有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通过接受教育和文化的熏陶,罪犯们能够改变自己的行为和思想,提升个人修养和素质,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和社会交往能力,激发内在潜能和积极的正面能量。
罪犯教育心理教育心得体会

罪犯教育心理教育心得体会
在罪犯教育心理教育过程中,我深切体会到了一个人的心理状况对其行为的重要影响。
在与罪犯进行心理教育时,我发现他们普遍存在着自卑心理、焦虑情绪和缺乏自我认知等问题。
首先,对于罪犯来说,他们在社会中常常被负面标签所定义,失去了他们作为个体的自尊和尊严感。
因此,他们普遍存在着自卑心理。
在心理教育中,我积极与罪犯进行互动沟通,鼓励他们发表自己的观点和意见,提升他们的自信心。
通过与他们分享实例,我希望让他们认识到每个人都有改变和成长的机会,培养他们积极的心态和自我价值感。
其次,焦虑情绪是罪犯普遍存在的心理问题。
面对未来的不确定性和社会的压力,罪犯常常感到无助和恐慌。
在进行心理教育时,我注重帮助他们学会有效应对压力和管理情绪。
通过教授他们放松技巧和情绪调节方法,我帮助他们重建积极的心灵状态,使他们能更好地面对困难和挑战。
最后,罪犯往往缺乏自我认知能力,对自身的行为和动机缺乏清晰的认识。
因此,在心理教育中,我通过对话和反思,引导他们反思自己的过去行为,并帮助他们触及更深层次的原因和动机。
通过提供机会让他们对过去的错误进行思考和检讨,我希望帮助他们实现自我完善和成长。
总的来说,在罪犯教育心理教育中,重要的是要重建他们的自信心、帮助他们应对焦虑情绪,并引导他们进行自我反思和认
知重建。
这样,他们才能在心理上有所改变,接受正确的价值观,从而能够重新融入社会并成为对社会有益的人。
罪犯教育思想汇报

罪犯教育思想汇报
一、引言
罪犯教育是社会治安和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对罪犯的教育,可以促使他们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改正错误,最终重新融入社会。
本文将探讨罪犯教育的思想和实践,以期为我国罪犯教育工作提供一定的借鉴和参考。
二、罪犯教育的意义
1. 社会稳定
罪犯教育有助于减少罪犯再犯率,提高社会治安水平,从而维护社会稳定。
2. 人才培养
通过罪犯教育,可以培养出一批具有正确思想和道德品质的人才,为社会的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三、罪犯教育的基本原则
罪犯教育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 个性化原则:根据罪犯的特点,量身定制教育方案。
- 理性原则:依靠科学的理论知识和方法进行教育。
- 康复原则:注重罪犯的康复和再社会化。
四、罪犯教育的实践
1. 心理疏导
对罪犯进行心理疏导,帮助他们解决心理问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2. 职业技能培训
为罪犯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增强他们的就业能力,促使他们重返社会。
3. 思想教育
通过对罪犯进行思想教育,引导他们认识错误,悔过自新,树立正确的人生目标。
五、罪犯教育的展望
罪犯教育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政府、社会和家庭共同参与。
希望通过不懈的努力,能够逐步提高罪犯的教育水平,使他们真正融入社会,成为对社会有益的人才。
结语
通过对罪犯教育的这次思想汇报,希望能够引起社会对罪犯教育问题的重视,共同努力,为罪犯的康复和再社会化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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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监狱罪犯教育的理想与现实作者:未知文章来源:网络论文关键词:监狱罪犯教育行刑罪犯教育理念罪犯教育目的论文摘要:培养身心健康、重新适应社会的守法公民是监狱罪犯教育追求的目标:当前我国传统的行刑制度和行刑理念,使罪犯教育缺乏针对性、适应性、科学性。
确立现代、科学的罪犯教育理念,构建科学化、社会化、个别化的罪犯教育体系是提高罪犯教育效能的必然选择。
一、理想:提高教育效能,使罪犯复归社会是监狱罪犯教育的应然选择开放的中国,迎来了政治的文明,经济的繁荣,思想和文化的进步。
开放也使我国传统的教育改造受到越来越严峻的挑战:教育效能呈下降趋势。
纵观世界监狱行刑发展的历史,人们越来越认识到对犯罪人的惩罚、教育矫治,不能缺少人道、民主的内涵,必须体现人道、民主的价值,如此,才能建构现代的监狱教育。
(一)人道、民主是监狱罪犯教育发展的基本趋势之一在世界行刑目的的嬗变过程中,教育矫正在监狱行刑制度的发展中越来越受重视。
行刑理念的发展受到刑罚制度的影响,人类行刑制度经历了生命刑、肉体刑到自由刑的变化;相应的行刑理念经历了报应主义到预防主义和折中思想的变化。
在行刑史上,报应思想源于愚昧时代、智识未开的原始社会中“以牙还牙,以命还命”的复仇观念和行为准则。
而后逐渐演变为宗教因果报应、道义报应和法律报应。
法律报应盛行期间,西方资产阶级人道、民主、平等的启蒙思想对近代的监狱改良,给罪犯以人道待遇起到了巨大作用。
但报应主义片面强调对罪犯的惩罚作用,忽视对罪犯的教育矫正的弊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对犯罪行为、犯罪人认识的深入,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
l9世纪中叶以后,随着资产阶级革命在西方许多国家的完成,自然科学的发展和实证主义哲学的影响,刑事实证学派的代表人物菲利、李斯特等认为国家不应只惩罚犯罪,还应该用刑罚来教育罪犯,教育是刑罚的本质。
从此,矫正教育模式开始盛行,以教育和矫正罪犯,进罪犯改恶从善,回归社会为行刑目标。
不仅适应人类社会文明的进程,而且极大推动了刑行的人道主义。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随着现代矫正制度的兴起,罪犯教育以人为本、人道、民主的理念也鲜明地反映在国际机构的相关文件上 1955年联合国《囚犯最低限度标准》第 66条第 1款规定:“应该照顾到犯人社会背景和犯罪经过、身心能力和习性、个人脾气、刑期长短、出狱后的展望,而按照每一个囚犯的个人需要,使用一切恰当办法,其中包括教育、职业指导和训练、社会个案调查、就业指导、体能训练和道德性格的加强,在可能进行宗教照顾的国家也可包括这种照顾。
”(二)监狱罪犯教育目的是培养身心健康,重新适应社会的守法公民意大利刑事古典学派代表人物贝卡利亚指出:“刑罚的目的不是要使人受到折磨,也不是要使人已实施的犯罪行为不存在,刑罚的目的只是阻止有罪人再使社会遭受危害并制止其他人实施同样的行为。
”在当今国际社会,刑罚执行不再是惩治罪犯的一元目的,而是多元目的共存。
在我国自西周的“明德慎罚”开始到西汉儒家学说一统天下后,“德主刑辅”、“明刑弼教”等法律思想,均体现了刑罚和教化的相结合。
近代受西方法律思想影响,清末法律大臣沈家本提倡监狱改良,主张监狱应以感化人为宗旨。
当然由于时代和制度的制约,监狱罪犯教育目的、效果仍难以实现。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监狱工作在毛泽东“人是可以改造的”,“我们的监狱是学校”等理论指导下,于 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改造条例》第 l条明确提出“为了惩罚一切反革命犯和其他刑事犯,并强迫他们在劳动中改造自己,成为新人”的监狱改造目的在 1982年公安部颁发的《监狱劳改队管教工作细则》第96条中进一步规定:“把犯人改造成为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的守法公民和对社会主义建设的有用之材。
”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 3条规定:“监狱对罪犯实行惩罚和改造相结合,教育和劳动相结合的原则,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
”再一次结合社会发展变化的要求,明确监狱教育的目的是将罪犯改造成守法公民,具体表现为转化罪犯消极错误的观念和犯罪的恶习,提高文化程度和认知能力,培养相应的职业技能。
半个多世纪以来,我国监狱教育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随着人类进入21世纪监狱教育个别化、社会化和技术化发展的趋势,监狱培养目标注重以罪犯为中心,培养身心健康,适应社会的守法公民将成为必然要求。
二、现实:制约监狱罪犯教育质量的原因监狱罪犯教育作为监狱刑罚执行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转化思想,矫正恶习,增长知识,培养技能和促进罪犯身心健康的任务。
然而,不容回避的是,由于监狱生产和经营问题造成的无形压力,对罪犯犯罪思想、刑期缺乏深入的调查研究,尤其是罪犯教育立法、内容手段和教育者的专业化等方面的不足,因而影响了罪犯教育效果。
深入研究制约罪犯教育质量的深层原因,对于探索出我国罪犯教育走出困境的新途径十分必要。
(一)监狱罪犯教育受制于传统的行刑制度和理念监狱罪犯的教育受制于刑罚制度和刑法思想的影响,罪犯教育工作往往呈现出与此相适应的思维模式。
如受惩罚与报应思想的影响,罪犯教育中以惩代教现象突出,罪犯教育过程中重视“强制性”,轻视罪犯个体的主动性;受监禁制度影响教育带有很强的孤立、封闭的色彩,监狱同社会的交流较少;受劳动改造观念的影响,罪犯教育中以劳动代替罪犯教育,以劳动评价罪犯改造效果,在白天8小时的时间以劳动为主,罪犯教育大部分安排在夜间业余时间进行,劳动与教育难以有机结合。
此外监狱职能的多元化、民警多重角色的冲突等都影响罪犯教育目的的实现。
(二)罪犯教育缺乏针对性、适应性、科学性罪犯教育的内容以思想教育、文化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为主,罪犯思想教育内容过于强调思想认识、理想信念的统一性、标准性和唯一性,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等一系列内容脱离罪犯思想实际和当前社会实际,各监狱把上级的通知、指令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动力,习惯于按照上级部署开展大规模的活动,缺乏独立性、自主性和针对性,表面上看轰轰烈烈,实际上形式主义,收效甚微;文化教育教材滞后,内容、层次与罪犯年龄、文化程度不相适应;职业技术教育过于关注监狱生产发展的需要,忽视罪犯回归社会谋生就业的需要。
集体教育、个别教育和社会教育是罪犯教育的三大基本手段。
在实践中,罪犯教育手段更多的是依靠经验进行,集体教育课堂化,一锅煮、流于形式;个别教育浮于表面,往往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有的是针对罪犯个体的劳动定额、生产任务的完成情况方面十分看重,甚至不顾罪犯个体的身体条件和技能情况而妄加批评、训I责;社会教育不能经常化、规范化,教育活动单向进行,很少倾听罪犯的心声;罪犯教育过程中急功近利,不遵循循序渐进、因人施教等教育规律,只求到课率、取证率,忽视罪犯教育的实效。
(三)监狱罪犯教育工作者队伍跟不上时代发展的要求监狱教育队伍的建设是罪犯教育质量的保证,新中国几十年监狱改造历程中,监狱工作者在艰苦的环境条件下创造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其坚定的政治立场、无私奉献的精神是监狱工作者宝贵的精神财富。
随着社会历史条件的变化,现代监狱教育追求人道、民主、效益的价值取向,实现对罪犯的再社会化,使其复归社会的目标。
目前监狱教育者仍然是全警皆师,整体素质不高,知识结构不合理,缺乏专业人才,教育者缺乏现代的罪犯教育理念,对罪犯教育的认识不到位,整天忙于保稳定,求效益,客观上已无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教育工作中去,更难以进行知识的更新。
(四)罪犯教育缺乏立法的支持目前我国尚无统一的刑事执行法典,有关行刑方面的基本立法是 1994年颁布实施的《监狱法》,《监狱法》自实施以来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但《监狱法》条文过少,只有 78条,涉及教育改造的条文仅 13条,导致许多教育实践活动缺乏立法的支持。
同时由于立法滞后,难以适应新时期监狱罪犯教育工作的需要,全国各省监狱管理部门从各自情况出发制定了一些规章制度,这些以实用为主的规章制度对教育工作的要求不规范不统一,各省各自为政,甚至有的内容与国家法律法规不符,严重制约了罪犯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超越:确立现代罪犯教育理念,建构监狱罪犯教育新体系当前,我国监狱罪犯改造工作正经历由传统、经验模式到现代、科学模式的历史转型。
刑罚执行、监狱理论研究的视野越来越多地关注监狱罪犯改造的理念、教育目的,通过罪犯教育促进罪犯改恶从善,重新复归社会,提升罪犯教育改造质量是监狱的应然选择。
(一)确立现代、科学的罪犯教育理念坚持以培养身心健康,适应社会的守法公民为罪犯教育的出发点和归宿,在罪犯教育过程中树立人道、民主、效益的理念,明确以罪犯教育为中心,尊重罪犯,关心罪犯的身心健康。
肯定罪犯在教育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发挥教育者的组织、引导和帮助作用。
调动罪犯接受教育的主动性、积极性,达到罪犯教育过程双向良好互动。
摒弃因循守旧、固步自封的观念,广泛吸收自然、社会和心理等科学研究成果,解放思想,树立现代、科学罪犯教育理念,推进罪犯教育理论、制度、教育方法等的创新。
(二)罪犯教育体系的科学化、个别化和社会化罪犯教育体系的科学化是指在科学地罪犯教育的理论指导下,罪犯教育的制度、工作模式和工作效果的评价达到较为理想的状态。
因此必须深入研究罪犯的犯罪原因,科学的认识罪犯,对罪犯进行合理的分层、分类。
积极探索罪犯教育的基本规律,发现罪犯教育本身的内部联系和运行轨迹。
查寻罪犯教育制度、教育方式存在的偏差。
运用科学的理论指导罪犯教育改造实践工作,整合罪犯教育手段,积极吸收和借鉴西方监狱矫正的理念和技术,创新罪犯教育的方式方法,构建科学的罪犯教育评估体系,实现罪犯教育由传统、经验的格局向现代、科学的格局转变。
监狱教育工作社会化作为现代刑罚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得到世界各国的广泛关注,我国也不例外,罪犯教育的社会化就是克服监狱工作的封闭性,加大开放力度,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将罪犯的文化教育、职业技术教育纳入社会教育大系统中,明确罪犯狱外学习制度,改变单一的教育者队伍结构,改变监狱呆板、单调的教育模式,改变单边输送、扮演道德权威和社会教育者的形象,大力宣传罪犯教育,让全社会关注监狱的罪犯教育。
罪犯教育的个别化即要求教育者从罪犯个体的具体情况出发,针对罪犯个体不同的犯罪原因、生活经历、社会背景、文化程度以及个性特点等采取个别教育。
自罪犯人监开始与罪犯共同制定每一个罪犯的个别教育方案,规划刑期,确定切实可行的改造目标。
提高民警个别教育的能力,不断探讨个别教育的有效方法。
(三)监狱罪犯教育工作者的专业化、多元化罪犯教育目的的实现,主要依靠监狱教育者去执行和体现,现代监狱的罪犯教育任务对监狱教育者的要求更高,在当前情况下,必须根据监狱人民警察所从事的工作岗位的专业技术和专业能力为标准实行科学的分类,并对其中的教育改造人员和罪犯心理矫治人员加强专业技能培训和引进,促使罪犯教育工作队伍的专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