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律师学院成立
北大法学院

北大法学院北大法学院简介引言:北大法学院是中国最早成立的法学院之一,坐落于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在中国法学教育和研究领域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本文将介绍北大法学院的历史背景、办学特色、师资力量和学科建设等方面的内容。
一、历史背景北大法学院的历史可以追溯到20世纪初,当时的中国教育环境不利于法学的发展。
但是,在一批富有魄力和远见的法学家的努力下,1919年北平法政专门学校成立,后来演变为北平高级法政学院。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经过几次改组,最终于1952年正式更名为北京大学法学院。
二、办学特色北大法学院一直以来坚持培养德才兼备、具有创新精神的法学人才为办学目标,秉持学术独立、批判性思维的原则,注重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法律专业技能以及法治精神。
北大法学院的办学特色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学科综合性:北大法学院设有法学学士、法学硕士、法学博士等多个学位授予专业,涵盖了法理学、刑法学、民商法学、国际法学、行政法学等多个学科领域,旨在培养全面发展的法学专业人才。
2.国际化视野:北大法学院与多家海外知名法学院建立了合作关系,积极开展国际教育交流项目,为学生提供了与国际同行学习和交流的机会。
同时,学院也接收来自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留学生,促进了多元文化的融合。
3.研究型教学:北大法学院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模式。
学院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科研项目,并提供了丰富的研究资源和学术平台,为学生的学术成长提供了良好的环境。
三、师资力量北大法学院拥有一支实力强大的师资队伍,教师们既有丰富的学术研究经验,又具备扎实的法律实务能力。
学院聘请了一批国内外知名的法学教授和学者作为客座教授,并鼓励教师进行学术交流和合作研究。
这支优秀的师资队伍确保了学生能够接受到高质量的法学教育。
四、学科建设北大法学院具有完善的学科体系,拥有一批优质的学科专业,其中一些学科在国内和国际上享有较高的声誉。
学院还注重学科交叉与融合,鼓励教师和学生从多个学科角度探索法学问题,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
中国律师发展史

中国律师发展史中国作为一个拥有深厚法律传统的国家,律师作为法律服务的专业人士,在社会发展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本文将从中国律师的起源、发展和现状三个方面,介绍中国律师发展史。
中国律师的起源可以追溯到近代法律体系的建立。
1840年,中国爆发了两次鸦片战争,导致清朝政府对外国势力作出的不平等条约引起了国人的广泛不满。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中国开始了近代法律体系的建设,于1904年颁布了《律师章程》。
然而,律师这个职业在中国的发展并不顺利。
一方面,早期的律师数量和普及度都非常有限。
律师行业还没有形成健全的职业机构和法律教育体系,律师的权益也没有得到充分保障。
另一方面,中国在20世纪的大部分时间里都处于混乱和动荡之中,政治斗争激烈,法律体系受到了很大的破坏。
这种政治背景下,律师的生存和发展面临着巨大的挑战。
到了1978年,中国开始实施改革开放政策,法治建设成为了国家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
在这个背景下,中国的律师事业逐渐恢复和发展。
1980年,中国启动了司法体制改革,建立了现代化司法体制。
同时,中国大学开始招收法学专业的学生,律师培养开始有了规范和标准。
经过多年的发展,中国律师行业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
目前,中国律师事务所数量超过2万家,律师人数超过40万人。
律师在各个领域都发挥着重要作用,为社会稳定和法治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
中国的律师还积极参与国际交流与合作,为维护国家利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尽管中国律师事业取得了显著进展,但仍然面临一些挑战和问题。
首先,律师权益保障的问题依然存在。
虽然中国有相关法律法规来保护律师的权益,但在实际操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合理的限制。
其次,律师的专业素质和道德水平也需要进一步提升。
一些律师参与非法活动或者违反职业道德规范的现象时有发生,这对律师行业的声誉造成了负面影响。
为了进一步推动中国律师事业的发展,有必要采取一系列措施。
首先,要加强对律师权益的保护,保障他们独立、公正履行职责的权利。
中国律师的发展历程

中国律师的发展历程摘要:一、中国律师制度的起源1.古代法律制度2.近代律师制度的引入3.民国时期律师制度的发展二、新中国成立后的律师制度1.社会主义律师制度的建立2.律师制度的曲折发展3.改革开放后的律师制度完善三、中国律师在国际事务中的角色1.国际法律事务的参与2.中国企业“走出去”的护航3.国际人权保护的推动四、当前中国律师行业面临的挑战与机遇1.法律市场的发展与竞争2.互联网+法律的新业态3.法治建设的深入推进正文:中国律师的发展历程源远流长,经历了古代、近代、新中国成立后及改革开放等不同阶段。
从最初的古代法律制度,到近代律师制度的引入,再到新中国成立后的社会主义律师制度的建立,律师制度在中国不断发展和完善。
在古代,我国的法律制度主要以官府审判和儒家教化为特征,律师这一职业尚未形成。
直到近代,随着西方国家的入侵和中国被迫开放,西方的律师制度逐渐传入我国。
民国时期,律师制度得到了一定的发展,但由于国家政治动荡和社会矛盾激化,律师制度并未充分发挥作用。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开始建立社会主义律师制度。
在这一阶段,律师制度为国家的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然而,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律师制度受到了极大的冲击,几近崩溃。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国家法治建设的推进,律师制度得到了全面的恢复和发展。
如今,中国律师已广泛参与国际法律事务,为企业“走出去”提供法律支持,并在国际人权保护等领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当前,中国律师行业面临着激烈的市场竞争和法治建设的深入推进,同时也迎来了互联网+法律等新兴业态的发展机遇。
人民大学律师学院

人民大学律师学院篇一: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简介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简介中国人民大学是中国一所著名的以人文社会科学为主的综合性大学,法学院是中国人民大学的主要学院之一。
韩大元教授任院长。
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成立于1950年,是新中国诞生后创立的第一所正规的高等法学教育机构,被誉为中国法学教育的“工作母机”和“法学家的摇篮”,成为引领法学教育的重镇、凝聚国内优秀法律人才的平台和沟通中外法学交流的窗口。
1998年,人大法学院在全国高校系统中第一个被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状”。
并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的朝阳大学创办于1912年,当时被誉为“中国最优秀之法律院校”,在中国近代法学教育史上享有“北朝阳,南东吴”、“无朝(阳)不成院(法院)”的美誉。
法学院设有43个研究中心(所),拥有“985工程”国家重点创新基地和2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建有国家“211工程”重点项目“中国法制信息港”和综合性的法学实验实践教学中心。
图书馆现有藏书30余万册,其中中文法律图书25万余册,外文法律图书5万余册,中文法律期刊1300余种3万余册,外文法律期刊80余种3000余册。
法学院主办的学术刊物有全国核心学术期刊《法学家》、《Frontiers of Law in China》、《人大法律评论》、《朝阳法律评论》等,并建成了“中国民商法律网”等全国知名的网站。
法学院形成了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是全国首批获准在法学一级学科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博士点和硕士点覆盖了全部的二级学科。
拥有国家级重点一级学科(含所有二级学科)1个(法学)、国家级重点二级学科4个,经国务院批准设立了中国第一个法学博士后流动站(含全部博士学位学科点)。
拥有1个本科专业(法学),1个第二学士专业(知识产权),1个法律专业硕士学位点。
学院自1950年至今已毕业学生两万余人,培养各类培训生、进修生、法官、检察官、律师、高校教师和国家机关公务员等30余万人。
一大批毕业生已经成为共和国法治建设的优秀人才。
全国第一所律师学院在中国人民大学成立

国际商报/2010年/4月/28日/第013版经济与法导刊中国律师职业教育迎来春天全国第一所律师学院在中国人民大学成立李业顺吴长军四月的北京,春意盎然。
中国法学教育与律师业发展的新生事物,我国第一所由高校法学院创办的律师学院———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正式成立了。
2010年4月26日上午,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成立仪式在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国际学术报告厅隆重举行。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军、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朱孝清、中国人民大学校长纪宝成等出席大会。
来自国家法官学院、国家检察官学院、中国商业法研究会的领导、各省律师协会代表、英国律师学院代表以及国内外多家律师事务所的业界代表一同参加了此次盛会。
会议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律师学院执行院长龙翼飞教授主持。
中国人民大学切合我国律师业发展面临的国际化高层次人才需求,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为依托,成立了适合中国国情,以培养国际化高端律师为目标的高标准的专业化律师学院。
成立大会上,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冯惠玲教授宣读了《关于成立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的决定》。
决定说明,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与法学院属于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律师学院隶属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中国人民大学校长纪宝成,律师学院名誉院长、原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祝铭山,律师学院顾问委员会主任、原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任继圣,律师学院顾问委员会副主任,司法部原副部长肖建章等一同为律师学院揭牌。
律师学院名誉院长祝铭山点击开通了律师学院网站。
中国人民大学校长纪宝成在会上致辞,他感谢各位来宾到场参加律师学院成立仪式。
纪校长指出,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的成立,是人民大学实施“十年腾飞”战略,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重要举措,也是学校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方面,离不开大量的法律人才。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的成立,响应了国家的号召,顺应了社会发展、时代进步的趋势,同时也为中国人民大学创建世界一流大学注入了新的活力。
成为一名律师的步骤

成为一名律师的步骤要成为一名律师,需要经历一系列的步骤和资格考试。
以下是成为一名律师的典型步骤:1. 取得学士学位成为一名律师的第一步是获得法学学士学位。
在大多数国家或地区,这通常是一个四年制的本科学位。
法学学士学位需要学生学习各种法律课程,包括宪法、刑法、民法和合同法等。
2. 修读法学院在获得学士学位后,接下来的一步是进入法学院。
法学院提供专门的法学教育和专业培训,帮助学生发展其法律技能和知识。
在法学院,学生将学习更深入的法学理论、法律研究方法和职业道德等。
3. 参加实习或实习项目在法学院期间,学生通常会参加实习项目或实习以获得实际的法律经验。
这些实习或实习项目可以帮助学生了解不同领域的法律实践,例如诉讼、公司法、知识产权法等。
通过实习,学生能够应用他们在课堂上学到的知识,并与律师或法律团队紧密合作。
4. 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完成法学院的学习后,学生需要参加并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以便获得法律执业资格。
具体的考试要求和形式在每个国家或地区都可能有所不同,但通常包括法律伦理、法律实务、法律研究和专门领域的法律考试。
5. 获得执业证书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后,学生将获得法律执业证书。
这是一份政府机构颁发的证书,确认其具备执业律师的资格和能力。
这意味着他们可以在法律领域独立执业,并代表客户提供法律服务。
6. 继续专业发展作为一名律师,持续的专业发展非常重要。
律师需要不断学习和研究法律新动态,并保持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更新。
继续教育课程、专业协会和研究机构的成员资格等都可以帮助律师保持专业竞争力。
7. 考虑专业发展方向律师行业有许多不同的专业发展方向,如刑事法、民事法、公司法、知识产权法等。
一旦获得执业资格,律师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热情选择适合自己的领域,并不断深化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
8. 建立专业网络和声誉在成为一名律师后,建立良好的专业网络和声誉非常重要。
与其他律师、法律专家和业界人士建立联系并积极参与社群活动,可以拓展律师的事务和建立口碑。
中国法学教育历史

中国法学教育历史中国法学教育历史可以追溯到古代中国。
在古代中国,法学教育主要是由官方机构负责,其目的是培养官员,并教授他们法律知识和技能。
最早的法学教育可以追溯到周代,那时官方设立了学校来培养法官和政府官员。
在秦汉时期,法学教育进一步发展。
当时的法学教育重点是研究法律文书、案例和法律原则。
在东汉时期,官方设立了掌握法律的专门机构,称为"廷试",培养出许多法律专家和学者。
随着中国封建社会的发展,法学教育成为培养官僚阶层的重要手段。
唐朝时期,设立了独立的法学院来培养法官和政府官员。
宋代时,法学教育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法学院成为培养官员的重要场所。
中国法学教育的现代化可以追溯到清朝。
在清朝,引进了西方法学教育的经验和理念。
清朝设立了学堂、学校和法学院,培养出一大批具备现代法律知识和能力的法学人才。
中华民国成立后,法学教育进一步发展。
1925年,国立北京大学法学院成立,成为中国现代法学教育的重要起点。
此后,各大学陆续设立法学院,并不断完善法学教育体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法学教育得到了进一步的推广和普及。
中国政府加大了法学教育的投资,并设立了更多的法学院和法律专业。
同时,中国也积极引进国外的法律教材和先进的教育理念,推动法学教育的现代化。
今天,中国的法学教育已经形成了相对完善的体系,涵盖了各个层级和专业。
学生可以通过法学院的本科、研究生和博士生项目,获得丰富的法学知识和培养法律技能。
同时,中国的法学教育也开始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以适应日益复杂的法律环境和社会需求。
法大身名始末

员。
”6 月20 日下午在朝阳学院召开了北帄政法学院筹备委员会成立大会,讨论学院组机构、课程设置、招生、讲课和设备等问题。
7 月9 日开第二次筹委会议。
讨论成立四部、经费和招生等问题。
8 月4 日,华北人民政府通知“:北帄政法学院,业经本府决定:为中国政法大学,并任命谢觉哉任校长,李达、左宗纶为副校长。
校址设北帄东城海运前朝阳学院旧址。
该校由本府司法部领导,业经开始办公; 经费( 包括开办费、经常费时费等) 由本府财政部审核支拨。
”8 月6 日召开筹委会第三次会议,华北司法部长兼校谢觉哉同志在会上宣布“:筹委会结束,中国政法大学正式成立,李达副校长兼教务长, 教务委员会制改为校长负责制,因新法学研究会成立新法学研究院,须住一部分校舍,校只设三个部。
”8 月10 日公布招生简章,15 日起招生。
党中央毛泽东主席于当年8 月为中国政法大学亲书校牌(手迹现珍藏于中央档案馆) 。
8 月27 日,在中国政法大学第次行政会议上,先后由一部主任陈守一、二部主任王汝琪、三部主任冀贡泉、副主任马纪、秘书长陈传纲、副秘书长于烈辰、图书馆长关世雄汇报各该部门的工作,最后,谢校长调必须正规化。
他说“:过去我们没办过这样的学校,现在才开始,所以我们必须促进正化。
”10 月初,罗青同志到校任副教务长。
不等开学,先行上课。
因在开国之初,中央领同志很忙,中国政法大学开学典礼推迟至11 月6 日举行。
朱德副主席代表毛泽东主席开学典礼上作了重要讲话,勉励大家要办好建国后设立的第一所正规大学,培养好新中的司法人才。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沈钧儒、司法部长史良、教育部长马叙伦和多位来宾也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
参加开学典礼的中央领导和来宾还有董必武、吴玉章、张曙时木庵、陈瑾昆、贾潜、王斐然、范文澜、郭任之、陈起瑗、茅以升、吴昱恒、王之相、费青、吕、徐悲鸿、庞荩青、芮沐以及苏联法学专家苏达尼可夫、贝可夫,翻译克柳其克娃等40 多。
从12 月起,出版校刊,刊名“政法大学”,每周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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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律师学院成立
来源:法制日报作者:佚名日期:2012年12月21日浏览:
国家律师学院今天(12月20日)在河北省保定市成立。
司法部部长吴爱英出席成立大会并讲话。
吴爱英强调,国家律师学院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正确办学方向,认真履行教育培训、理论研究和对外交流职能,切实加强学院自身建设,为全面加强律师队伍建设、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事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2012年11月,经中央编办批准,在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加挂国家律师学院牌子。
国家律师学院成立。
吴爱英在讲话中指出,批准成立国家律师学院,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律师队伍建设和律师事业发展的高度重视,充分体现了对全国广大律师的亲切关怀。
国家律师学院的成立,是我国律师事业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我国律师教育培训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成立国家律师学院,是司法部认真贯彻中办发[2010]30号文件精神,从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局出发,着眼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全面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提高律师队伍整体素质,大力推动律师事业发展作出的重要决策,对于从国家层面加强律师教育培训工作,教育引导广大律师自觉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职责使命,推动律师队伍建设和律师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吴爱英强调,国家律师学院在加强律师队伍建设、促进律师事业发展中肩负着重要使命,要切实履行好学院各项职能,把国家律师学院建设好、发展好。
一要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始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律师队伍。
坚持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主义法律意识形态的指导地位,教育引导广大律师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和律师制度。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把中央关于律师工作和律师队伍建设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学院工作的各个方面,努力培养造就高素质的律师人才队伍。
二要全面履行学院的职能。
切实履行教育培训职能,深入开展律师的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素质培训,着力在思想理论培训上下功夫,在高端业务、新型人才、涉外法律事务等培训上下功夫,在律师职业道德体系养成培训上下功夫,发挥好国家律师学院在律师教育培训工作中的引领带动作用。
切实履行理论研究职能,为律师工作改革发展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切实履行对外交流职能,推进中外律师界的交流与合作。
三要大力加强学院自身建设。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做好学院各项工作,加强学院组织机构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学科建设、教学管理工作和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学院教学、科研和对外交流的顺利进行。
成立大会由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主持。
国家律师学院院长王恒勤在会上致辞。
中央政法委、中央编办有关部门负责人,司法部有关司局和直属单位、河北省司法厅、保定市、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和国家律师学院主要负责人,以及保定市部分司法行政干部和律师代表参加成立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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