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气在线监测装置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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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气在线监测管理制度

烟气在线监测管理制度

乌海市榕鑫能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焦化厂烟气在线监测管理制度目录标准物质和易耗品的定期更换、以及废药剂的收集处理制度 2标准物质使用及更换制度 (2)烟气在线监测设施定期校准、校验制度 (4)设备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制度 (5)一、废气连续排放监测系统日常维护 (5)企业现场端设备故障预防与处置制度 (6)一设备故障预防制度 (6)二设备故障处置制度 (6)运行、巡检制度 (8)一、日常巡检制度 (8)二、废气污染源巡检规程 (8)自动监测数据分析记录与统计制度 (12)标准物质和易耗品的定期更换、以及废药剂的收集处理制度标准物质使用及更换制度标准物质是给被测参数赋值的标尺,是数据准确性的决定因素。

同时也是仪器校准、检测质量控制的基础工具,为了保证检测工作的质量和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对标准物质的使用要进行严格、严谨的管理。

1、标准物质应有证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2、标准物质应有标签,注明名称、浓度、配制日期、有效期及配制人。

3、自配标样应用有证标准样品对自配样品进行验证,验证结果应在标准值的不确定度范围内。

4、标准物质应定期检查,过期的应及时处理,不足时应及时申购。

5、标准物质应存放在阴凉处,密封保存,有特殊要求的按要求保存。

6、标准物质须按照相应物质的处理方法处理,然后排放、焚烧、填埋或回收等。

7、标准物质记录应包括标准物质证书编号、购买日期,或配制日期、验证结果记录,标准物质核查记录。

1. 为保护环境,全体员工必须树立环境保护意识,不随意倾倒有毒、有害化学废液,不随意掩埋、丢弃固体化学废物。

各级领导要给予足够的重视,督促、监督并检查本单位工作的落实。

2. 危险废物的处理工作实施“分类收集、定点存放、专人管理、集中处理”的工作原则。

3. 实验室与调度负责组织公司危险废物的集中处理工作,监督、检查各地区运营单位的管理情况。

4. 各地区运营负责安全的领导与公司签定“技术安全责任书”,安排专人负责危险废物的管理工作,根据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的危险废物的管理规定,保证本单位安全。

垃圾焚烧发电厂烟气污染源在线监测管理制度

垃圾焚烧发电厂烟气污染源在线监测管理制度

烟气污染源在线监测管理制度1范围为进一步规范废液的贮存、收集、转移和处置利用,有效控制和减少废液的污染,消除非法转移、处置废液、带来的安全隐患,特制订本制度.2 引用标准2。

1 HJ∕T_75—2007《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2。

2 HJT 212-2005《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2.3 ZBY120-83《工业自动化仪表工作条件》2.4 HJ/T76-2007《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监测方法》《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3 名词术语CEMS:英文Continuous Emission Monitoring System的缩写,是指对大气污染源排放的气态污染物和颗粒物进行浓度和排放总量连续监测并将信息实时传输到主管部门的装置,被称为“烟气自动监控系统”;零点漂移:指用零点浓度的标气对设备进行比对效验,所产生的误差值;跨度漂移:指用接近满量程的标气对设备进行比对效验,所产生的误差值;仪器校准:是指对仪表进行通标气检查设备的偏差,当出现偏差不满足要求时,对设备进行调整;比对校验:指采用第三方的设备,直接对烟气数据进行采集,然后比对两者的误差值;4 职责4.1 热控专工及时处理设备问题,并负责与厂家联系并负责在线监测设备所需备件、材料、器具的计划申报、验货,保证在线监测设备各类物资的合理库存;4。

2第三方维护人员负责自动监控设备的日常维护,定期保养,故障抢修和定期更换所有运行消耗品和易损件,并做好各种现场记录。

4.3 检修公司热控人员每日(含周末、节假日)进行至少1次巡检并做好巡检记录;4。

4 安环专工负责每日查看政府环保监督平台数据,发现异常联系内部检修处理,视故障处理情况向信息化管理部和环保部门报备;4。

5 运行部运行当值对烟气排放参数进行监控,发现参数异常、设备故障应及时报修处理并填报异常单报环保专工。

5 管理内容5.1保证公司CEMS(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设备规范、安全、可靠运行,为生产及环保监测提供实时、准确数据,为管理人员和运行人员提供可靠的依据,及时调整运行状态,保证公司经济利益,特制定本标准。

烟气在线监测管理制度范文

烟气在线监测管理制度范文

烟气在线监测管理制度范文烟气在线监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大气污染源的管理和监控,维护环境空气质量,保护公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存环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大气污染源的烟气在线监测与管理。

第三条烟气在线监测是指对大气污染源的烟气进行实时、连续的监测与数据采集,并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和处理的一种手段。

第四条本制度的目的在于建立有效的烟气在线监测管理机制,确保污染源烟气排放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二章烟气在线监测设施与要求第五条污染源应当配备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烟气在线监测设施,并通过主管部门审批后才能开始投入使用。

第六条烟气在线监测设施应当具备以下基本功能:(一)对烟气中主要的污染物进行监测,包括但不限于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悬浮颗粒物等;(二)实时采集、传输、存储监测数据;(三)进行数据分析、处理和报警;(四)故障自动报警功能;(五)数据共享与公开。

第七条烟气在线监测设施的监测参数应当满足下列要求:(一)监测范围应当包含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内的所有污染物;(二)监测时间间隔应当小于等于15分钟;(三)监测误差应当小于等于5%;(四)监测数据应当具有溯源性和完整性。

第八条烟气在线监测设施的数据传输应当具备以下要求:(一)数据传输应当采用安全可靠的方式,确保数据完整、准确和及时;(二)监测数据应当能够实现实时上传和远程访问;(三)监测数据应当存储至本地并备份至云端,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可访问性。

第九条烟气在线监测设施应当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其稳定运行和数据的准确性。

第十条烟气在线监测设施的报警功能应当满足下列要求:(一)设备故障报警;(二)监测数据异常报警;(三)超标报警;(四)数据传输中断报警;(五)其他相关报警。

第十一条烟气在线监测设施的故障处理应当遵循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并及时报告主管部门。

第十二条烟气在线监测设施的监测数据应当在设施所在单位或组织的网站或专门平台上进行实时公开,并向社会公众提供查询和下载服务。

烟气在线监测设备运维制度

烟气在线监测设备运维制度

4.1巡检工作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保证在线监控设备正常运转,确保环境在线自动监测仪器数据的准确,现对在线人员巡检规定如下:4.2.1维护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巡检工作周期计划表,制定工作内容,合理安排,并认真执行,防止盲目性。

4.2.2维护人员在日常巡检工作中必须做到:1)工作态度认真;2)操作程序规范;3)巡检记录填写清楚、正确。

4.2.3维护人员巡检工作时,一旦发现监控设备存在严重故障隐患,需立即汇报甲方,开展相关维护工作前必须填写工作票,并仔细填写维护记录(故障原因、更换零部件名称、数量等),便于专人来统计汇总,信息反馈与质量分析。

4.2.4维护人员在每次巡检结束后,必须及时填写“日常巡检记录表”,并由甲方管理人签字确认。

4.2.5每次巡检,维护人员必须核对本合同约定金额内常规消耗性备件数量,保证维护工作的正常开展。

4.2.6做好维护工作原始记录工作和保管工作,上述记录均由维护人员填写。

4.2站房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保证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正常运转,并确保CEMS数据的准确可靠。

现作管理规定如下:4.3.1乙方维护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工作计划,做好自动监测设备所用各类标准气、消耗性耗材的定期更换工作,保证仪器的正常运转。

4.3.2乙方维护人员在巡检中发现仪器故障报警信号,需立即与甲方管理人员联系,严禁私自打开仪器。

4.3.3乙方维护人员必须认真做好对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的日常维护、保养检修等工作,接到设备故障通知后必须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确保在线监测数据的准确性。

4.3.4乙方维护人员在操作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前,必须了解其性能和操作规范,作到安全第一。

严格按照《CEMS系统操作规范》操作仪表,现场不允许带电操作。

4.3.5乙方维护人员必须核对站房内空调设施的运行情况,保持室温在10~30℃之间。

4.3.6甲方管理人员配合做好室内清洁、卫生工作;严禁非相关人员擅自进入室内吸烟或者休息,更不允许随意移动室内所有监测设施。

污染源烟气在线自动监测系统管理制度

污染源烟气在线自动监测系统管理制度

烟气在线自动监测系统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充分发挥在线监测系统的作用,及时掌握动态数据,加强对在线监测系统的管理,保证监测系统正常运行,保障监测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职责(一)日常检查内容:1.检查站房是否有异味,如发现异味,并根据异味情况检查标气是否有泄漏,电器元件是否有过热和烧损现象。

2.检查电力线路是否有烧毁现象,是否有跳闸现象。

3.检查电源是否正常,系统接地是否良好。

4.检查系统是否有报警灯亮起,正常运行灯是否正常。

5.检查分析仪是否有报警信息,若有,则及时处理。

6.检查样气流量是否正常,正常为1.0-1.5L/min,若不正常,检查采样管路是否漏气或堵塞。

7.检查采样管路是否加热,温控器温度设置是否正常。

8.检查采样探头是否加热,温控器温度设置是否正常。

9.检查冷凝器温控器温度是否正常,一般设置为2-5℃。

10.检查冷凝器后管路是否有水汽,如果有检查冷凝器和蠕动泵。

11.检查采样管路连接是否正常,是否漏气。

12.检查保护过滤器是否变色或附有颗粒物,如果有应清理或更换。

13.检查工控机数据显示是否正常,状态显示是否正常。

14.检查分析仪数据显示是否正常,是否与工控机一致。

15.检查机柜内照明是否正常,散热风扇是否转动。

16.检查反吹气源压力是否正常,过滤器内是否有水份或者杂质,如果不正常,立即将系统打到维护状态,关闭反吹气源的球阀开关,将水份和杂质排空,再检查反吹气源管是否漏气,空压机是否运转正常。

17.检查烟尘仪风机运转是否正常,过滤器是否堵塞。

18.检查烟尘仪电流信号是否正常,若不正常,及时清理烟尘仪镜片。

19.检查温压流管路是否漏气,显示值是否正常,定期检查皮托管腐蚀情况。

20.检查数采仪数据与工控机数控是否一致,历史记录是否有缺失。

21.检查数采仪信号灯是否正常亮起,数据传输是否正常。

若不正常及时与平台联系,说明情况,并排查原因。

22.检查标气压力是否正常,标气是否过期。

在线监测设备管理制度

在线监测设备管理制度

在线监测设备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发挥烟气连续排放自动监测系统作用,确保设施稳定运行,有效监控和掌握污染源排污状况,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焦化厂、烧结厂、炼铁厂、炼钢厂现有在线监测设备的运行、管理。

3 职责3.1 各生产使用单位负责对在线监测设备的日常管理、维护和保养等工作。

3.2 环保科负责督导检查在线监测设备的运行使用状况,监控监测数据,及在线监测设备异常情况及时向上级环保部门报告。

4 管理内容和要求4.1 设施的运行管理4.1.1 在线监测设施的运行和维护由各单位明确专人负责,每日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1.2 对污染源监测设施应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建立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日常运行及维护记录、设备故障叫修记录、标气标定记录,将相关资料组档、备查。

4.1.3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启、停在线监测设施及数据采集仪器,确保在线监测设施正常、稳定运行,数据与上级环保部门数据联网传输率达100%。

4.1.4 当在线监测仪器发生故障或监测数据异常时,岗位巡检人员,应立即上报本单位环境管理人员,说明情况,并立即进行处理。

由本单位环境管理人员上报至环保科备案。

4.1.5 严禁野蛮施工,涉及在线监测设施周边技改施工时,提前与环保部门取得联系,防止施工过程造成在线监测设施(监测仪器、电气设备、流量(速)计、记录仪和数据采集传输仪器、其他仪表等)损坏,出现故障。

4.1.6 当生产设备停机检修、在线监测设施突然停机等非正常因素影响数据传输时,生产单位应立即书面上报环保科,并填写记录。

4.1.7 在线监测(含中控)设施运行报表填写过程中,岗位人员认真核对数据,确保数字书写规范,避免在书面记录中存在改动痕迹,如确实需要改动的,由记录人在改动位置按手印,并在运行情况一栏中进行说明。

4.2 考核制度4.2.1 对负责人不明确、巡检不及时的,每发现一次处责任单位100—200元罚款,环保主管连带处罚50%,环保员连带处罚20%。

烟气在线监测系统管理规定

烟气在线监测系统管理规定

烟气在线监测系统(CEMS)管理规定针对各水泥生产单位在线监测仪运行过程中故障频发,影响监测数据传输,且维修费用高的问题现对在线监测系统做以下规定:1、在线监测仪操作、使用、维护人员必须熟悉仪器性能,严格按说明书或操作手册中的要求进行操作、使用和维护。

操作人员须接受仪器厂家的操作培训,阅读仪器使用说明,掌握仪器基本知识,了解仪器安全信息和注意事项,正确规范地使用仪器和对系统各部进行日常维护。

2、做好在线监测机房的密封防尘工作,确保不漏风、不漏雨,没有灰尘和雨水进入室内,保持机房、仪器、电脑、空调等设备的清洁。

保持室外监测设备的清洁。

3、反吹压缩空气含水含油多的改为无油压缩空气,对现阶段使用的空压机排气端冷干机投入运行,加装高效油水分离器,净化反吹压缩空气质量。

停机后用微量氮气反吹,防止粉尘进入采样管路。

4、在线监测仪由于供电电压不稳定、突然停电造成分析仪黑屏、烧主板等现象,要求在线监测仪供电电源配备UPS不间断电源以减少跳电冲击,造成仪器损坏。

5、做好在线监测机房和仪器的防雷工作,每日检查基站房的各线路,防止用电超负荷和电线短路。

对在线监测仪各仪表和机柜的接地防静电进行严格处理,接地线用4平方毫米或以上线径的多股铜线,仪器要有可要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实测小于4欧姆。

6、标气的使用必须要符合标准,在有效期内,做好标气的购买和使用记录。

7、保持监测房内环境整洁。

对电源控制器、空调等辅助设施进行经常性检查。

保证监测房内的温度、湿度满足仪器正常运行的要求。

8、严格机房各类机器的操作,并按时做好每天的仪器运行台账,监测数据台账记录工作。

定期对仪器进行比对、校验。

定期对仪器和配套设施进行维护、保养。

9、如发生设备异常停机,应详细记录停机原因并及时汇报。

10、机房走廊严禁堆放各类物件,保证走廊和过道畅通。

11、为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建立专人的负责制,制定操作及维护维修规程和日常维护保养制度,建立日常实地巡检制度、设备保养记录、设备维修记录和设备台帐。

烟气在线监测设备规章制度

烟气在线监测设备规章制度

烟气在线监测设备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烟气在线监测设备的使用和管理,保障环境监测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烟气在线监测设备是指用于监测工业排放烟气的设备,包括烟气采样系统、分析仪器和数据采集系统等部分。

第三条烟气在线监测设备的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四条各级环保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烟气在线监测设备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严格执行监测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五条监测站点应当选择在污染源附近设立,确保监测数据的代表性和可比性。

第六条烟气在线监测设备应当定期进行校准和维护,保持其正常运行状态。

第七条监测数据应当及时上传至环保部门指定的数据中心,确保数据的及时性和一致性。

第八条使用烟气在线监测设备的单位应当加强对监测设备的保护,防止设备被损坏或篡改。

第九条环保部门应当对烟气在线监测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确保设备的使用质量。

第十条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单位和个人,环保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直至停止使用监测设备。

第二章烟气在线监测设备的选择与安装第十一条使用烟气在线监测设备的单位应当根据监测要求和排放情况选择合适的设备型号。

第十二条烟气在线监测设备应当按照技术规范和标准进行安装,确保监测数据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第十三条监测站点的选择应当考虑周围环境的影响,避免遮挡和干扰监测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烟气在线监测设备的安装应当符合相关要求,保证设备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第十五条监测数据的记录和传输应当符合环保部门的要求,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第十六条烟气在线监测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设备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和管理流程。

第三章烟气在线监测设备的使用与维护第十七条烟气在线监测设备的使用应当符合技术规范和要求,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八条监测数据的传输和存储应当及时、准确,确保数据的及时性和一致性。

第十九条烟气在线监测设备的维护应当按照设备说明书和维护手册进行,保养设备的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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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气在线监测装置管理制度
根据《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加强烟气在线监测装置的运行维护管理,杜绝各类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主要任务:根据《国家污染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规范》要求,投入充分、合理
的资金和技术力量,保障烟气在线监测系统稳定运行和监测数据的有效传输。

2、大气污染物排放指标:
SO
2≤400mg/Nm3
NO
X≤450mg/Nm3
烟尘≤50mg/Nm3
二、职责及管理程序
1.运行部脱硫专业负责烟气在线监测系统设备的巡视检查以及在线监测数据的监视;生产部热工专业负责烟气在线监测系统设备的维护检修。

2.原烟气、净烟气在线监测装置故障或数据异常,运行部脱硫专业及时通知热工值班人员,其处理流程按照设备维护的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运行部脱硫专业作好相应记录,并报安健环部。

3.烟囱处在线监测装置故障或数据异常,及时通知安健环部,由安健环部通知热工专业处理。

4.生产部热工专业负责原烟气、净烟气在线监测装置的定期校验工作(具体步骤见操作规程),并做好定期校验记录;
5.烟囱处在线监测装置每季度由大同市环境监测中心进行比对监测试验。

6.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无故停运、损坏烟气在线监测装置。

三、在线监测环境要求
1.每日值日人员进行地面与设备灰尘的清理,并记录;且保证室内温度在20℃左右(室内设有空调)。

2.每半月进行机柜内灰尘清理。

三、考核
1.运行部脱硫专业负责抄录烟气在线监测系统的监测实时数据,规定每小时记录一次数据,填写运行日志表,不得抄报假数据。

发现一次考核责任人10元。

2.运行部脱硫专业发现自动监测设备因故障不能正常采集、传输监测数据及监测数据异常时,未及时报告(原则为1小时),造成在线监测数据失效,考核责任人20元/次。

3.生产部热工专业未及时处理在线监测装置故障(原则20分钟到现场),造成在线监测数据失效,考核责任人20元/次。

四、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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