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户口政策(比较全面)
天津人才落户流程

天津人才落户流程天津市是我国重要的经济中心和科技创新基地,吸引了大批人才前来发展。
对于有意向在天津落户的人才来说,了解天津人才落户流程是非常重要的。
下面将介绍天津人才落户的相关政策和具体流程。
首先,天津市对于人才落户有一定的条件要求。
一般来说,符合以下条件的人才可以申请天津市落户,具有较高的学历背景和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和成果,对天津市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贡献或者有创新创业意愿的人才。
同时,天津市对于不同领域的人才也有相应的政策倾斜,例如对于高端人才、急需紧缺人才等有不同的落户政策和待遇。
其次,符合条件的人才需要准备相关材料进行申请。
一般需要准备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社保缴纳证明等相关材料。
此外,还需要提供个人简历、工作成绩、社会荣誉、创新创业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
这些材料需要经过相关部门审核认定后,方可进行后续的落户流程。
接着,申请人才需要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进行相关的申报和审核。
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申请人才需要填写相关的申请表格,提交上述准备好的材料,并接受相关部门的面试和考核。
通过面试和考核后,申请人才可以获得相关的落户资格认定,并获得相应的证明文件。
最后,获得资格认定的人才需要在天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进行相关的居留许可申请。
在办理居留许可时,申请人需要提交相关的资格认定文件、身份证明、居住证明、社保缴纳证明等材料。
经过公安局的审核后,申请人可以获得相应的居留许可,并正式在天津市落户。
总的来说,天津人才落户流程相对来说较为严格,但是对于有一定实力和能力的人才来说,并不是难事。
只要符合相关条件,准备好相关材料,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申请和办理,就可以顺利落户天津,享受相关的人才政策和待遇。
希望对于有意向在天津发展的人才能够有所帮助。
天津研究生落户政策

天津研究生落户政策天津研究生落户政策是指允许在天津市完成研究生教育的学生获得户口迁入天津的政策。
这个政策于2016年开始实行,对于天津市吸引优秀研究生留在当地,推动产业升级和人才培养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从政策的背景、主要内容和对当地发展的影响三个方面进行介绍并分析。
首先,这个政策的实施背景是天津市面临人才流失的问题。
天津作为中国的直辖市,作为华北地区的经济中心,一直面临着来自北京等大城市的人才吸引。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吸引高素质的毕业生留在天津市,天津市政府出台了这个政策。
通过让研究生能够迁入天津市,有助于拓宽高层次人才的来路,提高天津市的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水平。
其次,这个政策的主要内容是有条件地准予研究生落户。
根据天津市户政局发布的规定,研究生在完成学业并获得研究生学位后,可以根据就业、创业、就读博士、在企事业单位从事科研工作等条件之一,申请迁入天津市落户。
具体来说,研究生必须是非天津户籍、在天津市读书三年以上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研究生,通过学校的审核后可以向天津市户政局申请。
在落户申请中,研究生需要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录取通知书、毕业证书、就业证明或创业证明等相关材料。
其中,就业证明需要由用人单位出具,创业证明需要有相关资质认定机构出具。
最后,这个政策对于当地发展具有积极的影响。
首先,这个政策可以吸引优秀的研究生留在天津市,为天津市的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提供强有力的人力支持。
其次,这个政策可以促进天津市高等教育的发展,吸引更多的优秀学生报考天津市的大学,提高天津市的教育水平和人才资源。
此外,这个政策还有助于推动天津市的经济发展,增加人口和市场需求,促进就业和消费的增长。
总之,天津研究生落户政策是天津市政府为解决人才流失问题而制定的政策,旨在吸引优秀的研究生留在当地,为天津市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这个政策的实施对于促进天津市的科技创新、教育发展和经济增长具有积极的影响,有助于提高天津市的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
2024天津户口落户最新政策

2024天津户口落户最新政策
目前,还没有关于2024年天津户口落户最新政策的具体公布。
然而,对于想要在天津落户的人来说,了解之前的政策可以作为参考。
以下是2024年天津户口落户的一般条件、材料和流程的说明。
一、落户条件
1.在天津市区或滨海新区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具有购房、租房合同或
居住证明。
2.具备一定的稳定工作和收入条件,可以是稳定工作的在职人员或者
已经在天津创业并取得了一定规模的经济收入。
3.具有相关的教育资源条件,即拥有中小学就读资格或者在天津的高
等院校就读资格。
二、材料准备
2.户主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户主的婚姻状态证明材料(结婚证、离婚证等)。
4.户主和申请人的住房证明材料(购房合同、租房合同、居住证明等)。
5.已经在天津工作的申请人需要提供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或在职证明。
6.已经在天津创业的申请人需要提供相关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明等。
7.申请人的户口迁移证明,如有。
三、办理流程
1.准备材料并确保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齐全。
2.前往天津市户籍管理所或居住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落户的相关手续。
3.递交材料,填写《天津市居住证申领登记表》,并缴纳相关费用。
4.等待审核,一般需要数个工作日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领取居住证。
5.领取居住证后,前往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将居住证转换为户口本。
天津户籍改革计划出炉,天津出台户籍改革计划具体细则.doc

2019年天津户籍改革方案出炉,天津出台户籍改革方案具体细则天津户籍改革方案出炉,天津出台户籍改革方案具体细则中新网北京9月23日电中国的户籍制度改革正在不断推进。
截至目前,全国已有24个省份出台了户籍制度改革方案。
综合各地方案来看,建立居住证制度成为各地“标配”,部分城市降低了落户门槛,特大城市则普遍提出“建立积分落户制度”。
24省份出台户改方案9月21日,公安部副部长黄明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透露,户籍制度改革工作已经取得了重要的进展。
国务院的意见出台以后,现在全国已经有24个省区市出台了具体的实施意见。
中新网记者梳理发现,目前已经出台户籍制度改革方案的地区包括新疆、黑龙江、河南、河北、四川、山东、安徽、贵州、山西、陕西、江西、湖南、吉林、江苏、福建、广西、青海、甘肃、广东、重庆、云南、辽宁、湖北、内蒙古等。
观察各地的户籍制度改革方案,多数地区以2020年为时间表,明确提出了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落户的具体目标。
以新近出台方案的几个省份为例,广东提出“到2020年努力实现1300万左右的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广东城镇落户”;湖北提出“努力实现500万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内蒙古则提出“到2020年努力实现400万左右农牧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镇”。
此外,少数省份还提出了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的目标。
其中,重庆提出“到2020年,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5%以上,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0%左右”;河北提出“到2020年,全省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5%”;青海提出“到2020年,全省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0%以上”;江苏则提出“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差距缩小到5个百分点”。
“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更能体现真实的城镇化水平。
”国际金融论坛城镇化研究中心主任易鹏在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当前中国的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远远低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在这种“半城镇化”的现象下,多数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无法在教育、医疗、养老等方面平等享受城镇居民的基本公共服务,因此,提升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更为重要。
天津购房合同落户政策

导语:近年来,天津市为吸引人才、推动城市发展,推出了购房合同落户政策。
本文将对天津购房合同落户政策进行详细解读,帮助有意向在天津购房并落户的人群了解相关政策。
一、政策背景天津购房合同落户政策是为了吸引人才、优化人口结构、促进城市经济发展而出台的一项优惠政策。
通过购房合同落户,可以使更多的人才在天津安居乐业,为天津的繁荣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二、政策内容1. 适用对象购房合同落户政策适用于以下人群:(1)天津市户籍居民(含集体户口)及外地户籍居民;(2)符合天津市人才引进条件的人员;(3)具有购房合同和房产证的人员。
2. 落户条件(1)申请人需在天津市购买房产,且购房合同已签订;(2)申请人需符合天津市人才引进条件,或为天津市户籍居民;(3)申请人需在购房合同签订后,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12个月。
3. 落户程序(1)申请人向天津市公安局提出落户申请;(2)公安机关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落户条件;(3)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公安机关为其办理落户手续。
4. 落户所需材料(1)身份证、户口簿;(2)购房合同、房产证;(3)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政策优势1. 购房合同落户政策为人才提供了在天津落户的便捷途径,有利于人才在天津发展;2. 落户后,人才可享受天津市各项优惠政策,如子女教育、医疗等;3. 购房合同落户政策有助于优化天津市人口结构,促进城市发展。
四、注意事项1. 申请人需确保购房合同真实有效,避免因购房合同造假而影响落户;2. 申请人需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确保符合落户条件;3. 申请人需了解相关政策变化,以免错过落户机会。
总结:天津购房合同落户政策为有意向在天津购房并落户的人群提供了便利。
了解政策内容、注意事项,有助于申请人顺利实现落户目标。
在享受政策红利的同时,也为天津市的繁荣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天津市公安局户口管理有关规定

天津市公安局户口管理有关规定2012-05-02 09:18 第一节户籍登记管理办理户口事项的基本规定第一条按照“一个窗口”原则,设立户政中心的分局,户政中心负责承办各类户口登记和迁移变动,并指导属地派出所配合做好调查出证工作;未设立户政中心的分局,派出所负责承办各类户口登记和迁移变动。
第二条各户籍窗口单位对外办公时间应以分局为单位统一对外公布,同时将《办理户口、身份证须知》、监督电话等市局要求上墙的内容在各窗口明显位置上墙公示。
第三条户政中心或派出所必须指定专职民警在户籍窗口受理各类户口登记和迁移变动、户口咨询业务,其他民警不得办理。
对属于审批户口的,窗口受理民警作为群众申办户口联络人,负责对户口办理进度进行全程跟踪,并对申报人咨询及时予以答复。
第四条受理群众办理户口申请后,受理民警应立即查验申办人提交的各类手续材料。
对手续不齐全的,应指导群众完备手续,确保第二次办成;对不符合政策无法办理的,应向群众说明原因,做好解释。
对手续齐全的非审批事项,应当场办结;对手续齐整的审批事项,各级户口审批部门应在时限内完成本级审批工作,并报上一级待批或流转受理民警办结。
第五条除当场办理外,其他需调查核实或流转审批的户口事项,自户政中心或派出所窗口民警受理之日起计算,办理时限如下:(一)需社区民警调查核实的,5个工作日内办结;(二)需经派出所长批准的,不超过10个工作日办结;(三)需经分局批准的,不超过30个工作日办结。
出生登记第六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出生登记申请,应予受理:(一)新生婴儿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本市常住户口;(二)新生婴儿未随父或母在外省市登记户口,未取得他国国籍或永久居留资格。
第七条应按照以下情况登记婴儿户口类别:(一)随母落户,户口性质与母亲一致;随父落户,户口性质与父亲一致;(二)父母双方均为本市集体户口的,可自愿选择随父或随母登记落户;(三)父母一方为本市集体户口,另一方为外省市户口的,可随父或母在津登记落户;(四)父母双方均为驻津部队现役军人的,可自愿选择随父或随母登记落户;(五)新生婴儿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同时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
天津凭购房合同可以落户

一、政策背景随着天津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规模不断扩大,人口流动日益频繁。
为适应这一趋势,天津市政府推出了一系列户籍改革措施,旨在吸引人才、优化人口结构。
其中,购房合同落户政策便是其中之一。
二、政策内容根据天津市政府发布的户籍政策,以下人群可凭借购房合同在天津落户:1. 在天津市购买自有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且购房合同已签订,房产证正在办理过程中。
2. 符合条件的本市范围内全日制高职及以上院校的毕业生、在校生。
3. 在新区正常经营的企业工作,且在该企业连续正常缴纳社保满1年的居民(同期外省市1年无社保记录)。
4. 经区政府或各开发区管委会集体研究认定并签订框架协议的北京等外省市整体迁移企事业单位,支持其随企业迁来的职工(在企业工作满一年)在新区落户。
5. 在我市居住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可凭有效居住证申请滨海新区购房资格,享受本市市民同等购房待遇。
三、办理流程1. 准备材料:购房合同、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等。
2. 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至当地派出所户籍窗口。
3. 审核审批:派出所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予以批准。
4. 办理户口迁移:批准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四、政策优势1. 降低落户门槛:购房合同落户政策降低了落户门槛,有利于吸引更多人才来津发展。
2. 优化人口结构:通过购房合同落户,有助于优化天津市的人口结构,提高城市活力。
3. 促进房地产市场:购房合同落户政策有利于刺激房地产市场,促进经济发展。
总之,凭借购房合同落户天津的政策,为有意在天津购房并长期居住的非本市户籍居民提供了便利。
这一政策的实施,有助于推动天津市经济社会发展,为市民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
天津蓝印户口最新政策_天津市的蓝印户口是什么情况

天津蓝印户口最新政策_天津市的蓝印户口是什么情况天津市蓝印户口管理暂行规定1、年5月31日,天津停止外省市人员通过购买商品住房、兴办企业和引进人才办理蓝印户口。
(1)对已经办理蓝印户口或正在办理蓝印户口的外省市人员,可以按照原先规定办理相关户口。
2、蓝印户口不是常住户口,取得蓝印户口者,每年须进行年检,不符合年检的,公安局给予注销。
而蓝印户口在转为常住户口前,原所在地常住户口并不注销。
3、因或者购房取得蓝印户口2年以上,且有固定合法住所的,可以按有关规定向公安机关申请常住户口。
经批准取得蓝印户口的应当按规定缴纳城市建设费。
4、自2023年6月1日起,停止外省市户籍人员通过购买商品住房办理蓝印户口。
2023年5月31日前(含)购买商品住房的外省市户籍人员,仍可按原规定办理蓝印户口。
已取得蓝印户口的外省市人员,仍可按原规定办理天津市常住户口。
天津2023年蓝印政策1、市内六区和塘沽申办蓝印户口购房款80万以上。
环城四区和汉沽区、大港区申办蓝印户口购房款60万元以上。
宝坻区、武清区和三县(蓟县、静海县、宁河县)申办蓝印户口购房款40万元以上。
2、天津蓝印转常住的有效期5年,5年内不转常住就会过期。
从取得天津市蓝印户口即日起满两年,当事人可以向户籍部门申请转为常住户口。
满两年后,仍有三年时间申请转为常住户口,但三年内不转的,蓝印户口即失效。
3、须具有天津市高中阶段学校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法律依据:《关于蓝印户口学生在我市入学就读及参加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通知》第五条在津内地西藏、新疆高中班就读的毕业生,可以在津报名参加普通高考,但不在津参加高考录取。
天津蓝印户口政策2023天津的蓝印户口政策早在2023年5月31日,停止实行。
并且,天津还是一个终结蓝印户口政策的城市。
2023年5月31日,天津停止外省市人员通过购买商品住房、兴办企业和引进人才办理蓝印户口。
取得蓝印户口满四年以上的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按《天津市蓝印户口管理暂行规定》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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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户口政策:
(一)新生婴儿随父登记户口的
新生婴儿父亲为本市常住户口,母亲在本市有常住户口或常住户口不在本市,长期在津居住,申报随父登记出生,需提交个人书面申请、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子女未落户证明、结婚证复印件以及单位或居(村)委会证明。
(二)无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申请登记户口的
无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登记出生需提交书面申请、居(村)委会证明和亲子鉴定证明。
(三)投靠亲属户口
1、投配偶户口
外地或本市农业户口的人员与我市居民结婚,年龄在35周岁以上,并且投靠配偶10年以上的人员,可准予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18周岁以下的子女可以随迁。
对其中外地或本市农业户口人员与我市患严重疾病或残疾的居民结婚,年龄在30周岁以上,在津居住5年以上的,可照顾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子女可以随迁。
需提交个人书面申请、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单位或居(村)委会证明、结婚证复印件,因病残投配偶还要提交指定医院证明和残疾程度照片,离婚再婚的还要提交离婚证件复印件。
外地农村妇女与我市农业人口结婚的,以及本市武清区、宝坻区以及到县、宁河县和静海县(以下简称"两区三县)农村妇女与其它13个区农业人口结婚的。
需提交个人书面申请、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村委会证明、结婚证复印件和村、乡(镇)接收证明,离婚再婚的还要提交离婚证复印件,18周岁以下子女可以随迁。
2、父母投子女户口
对男性超过60周岁、女性超过55周岁的人员,身边无子女,他处无投靠条件,在我市有投靠条件的准予在津子女户口地落户。
需提交个人书面申请、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单位或居(村)委会证明和他处无投靠证明。
3、子女投父母户口
我市居民与外地或本市农业户口以及"两区三县"非农业户口的妇女结婚,婚后女方在津居住,年龄在30周岁以上,或年龄不足30周岁但子女应上小学的,以及1997年以后出生的子女已随母落户的,准予子女投父落户。
需提交书面申请、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单位或居(村)委会证明、结婚证复印件,子女未落户的还要提交子女未落户证明,父母离婚的还要提交离婚证复印件,因弄虚作假等原因遗留的子女还要提交亲子鉴定证明。
(四)收养子女户口
本市有常住户口的人员,年满30周岁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收养1名14周岁以下儿童,已办理收养手续。
需提交个人书面申请、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单位或居(村)委会的证明、结婚证复印件、收养登记证件复印件、区县计划生育部门无子女证明和养父母医院体检证明,收养弃婴、儿童的还要提交《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和民政部门公告复印件。
(五)离、退休人员户口
家庭基础在津,单身在外地工作,按国家规定办理离、退休手续来津投靠配偶,需提交个人书面申请、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单位证明、结婚证复印件和退休证复印件,因病提前退休的还要提交劳动鉴定委员会证明。
(六)突出贡献人员户口
1、对外省市人员和我市农业人口在津兴办私营企业,上年度纳税额达30万元人民币的,可准予该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或高级管理人员1名在津落户或"农转非"。
对外省市在津投资兴办的国有或集体所有制企业及本市乡镇企业,上年度纳税额达50万元人民币的,可准予该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或高级管理人员1名在津落户或"农转非"。
需提交个人书面申请、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单位或居(村)委会证明、结婚证复印件、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纳税凭证复印件。
2、在我市经济建设中,获得市(部)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外省市来津人员,可准予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津落户,需提交书面申请、单位证明、结婚证、身份址、户口薄、荣誉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七)引进人才户口
本市企业引进的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在我市注册的企业工作,准予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在津落户。
外省市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只限于全日制普通高校的毕业生,不含业大、职大、自学考试等成人教育取得本科学历的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已在我市注册的企业工作并签订劳动合同的,允许本人户口迁入我市,农业户口可办理"农转非";在我市注册的企业中工作满3年,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申报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户口迁入我市,并可办理"农转非"。
具有我市常住非农业户口的本科学历人员,已在我市注册企业中工作满3年,要求配偶及子女迁入我市或"农转非"的,可参照此规定办理。
需提交个人书面申请、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单位或居(村)委会证明、结婚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引进单位证明、劳动合同复印件和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八)小城镇户口
我市农民已到建制镇镇区范围内居住,具有合法自建房、企事业单位建房、购买的商品房等合法固定住所,以及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经本人申请,可办理小城镇户口。
需提交个人书面申请、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证明、合法固定住所证件复印件,已婚的还要提交结婚证复印件。
(九)大专毕业生落户政策
对我市大专院校短缺专业,在我市公开招聘后仍不能满足需求,需要使用外地生源专科毕业生的,且该毕业生已在我市注册企业工作满2年,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准予在津落户。
短缺专业是指:
石油工程、地质、测井技术、地球物理、勘探、钻井工程、铁道工程。
对于宝坻区、武清区、静海县、宁河县、蓟县生源,符合上述条件。
要求在其他十三区落户的,也照此办理。
(十)应届大学毕业生落户政策
应届本市生源外地高校毕业生,已落实就业单位的,可在工作单位所在地落集体户口,也可迁回家中或在亲朋处落家庭户口;没有落实就业单位的,户口可在院校所在地保留两年,本人愿意迁回的,可以迁回入学前户口所在地。
外地生源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我市有接收单位,持经市教委编号盖章的《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及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到市公安局户口办公室(电话:)办理手续。
因租、借个人房屋等原因不具备登记户口条件的,允许其在服务处所所在地登记集体户口,或在津亲朋处登记家庭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