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表(经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风险等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风险等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风险等级主要分为以下级别:
1. 特大风险:指可能导致人员死亡10人以上或者重伤30人以上,或者造成3个以上行政区、3个以上单位的重大财产损失
的生产安全事故。
2. 重大风险:指可能导致人员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0人以上,或者造成1个以上行政区、1个以上单位的较大财产损失
的生产安全事故。
3. 较大风险:指可能导致人员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造成1个以上单位的一般财产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
4. 一般风险:指可能造成轻微人身伤害或者仅有设备损坏、环境污染等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
风险等级的划分主要根据事故可能导致的人员伤亡人数、财产损失程度等因素来确定,不同风险等级的安全生产事故对应的法律责任和处罚也有所不同。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事故等级

一、目的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等级划分,明确事故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经营、科研、管理等活动中的安全事故。
三、事故等级划分1. 重大事故(1)一次事故死亡10人以上,或者重伤50人以上(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的事故;(2)一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事故;(3)一次事故导致环境严重污染,造成重大影响的事故。
2. 较大事故(1)一次事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事故;(2)一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事故;(3)一次事故导致环境污染,造成较大影响的事故。
3. 一般事故(1)一次事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的事故;(2)一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事故;(3)一次事故导致环境污染,造成一般影响的事故。
4. 较小事故(1)一次事故死亡1人以下,或者重伤1人以上3人以下的事故;(2)一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事故;(3)一次事故导致环境污染,造成轻微影响的事故。
5. 轻微事故(1)一次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但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下的事故;(2)一次事故导致环境污染,造成轻微影响的事故。
四、事故报告与处理1. 事故报告(1)发生事故后,事故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扩大,并立即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报告;(2)事故报告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污染等情况。
2. 事故处理(1)事故发生后,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立即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2)事故调查组应根据事故等级,按照事故调查处理程序,查明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3)事故处理意见应包括事故责任追究、赔偿损失、改进措施等内容。
五、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生产安全事故分级与响应级别安全生产

生产安全事故分级与响应级别1、安全生产事故分级怎么分的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事故划分为特别百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4个等级:一、特别重大事故,是度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知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较大事道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专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其中,事故造成的属急性工业中毒的人数,也属于重伤的范围。
2、安全生产事故的等级怎么划分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百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事故划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4个等级: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度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版故;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权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其中,事故造成的急性工业中毒的人数,也属于重伤的范围。
3、应急预案中事故分级、预警分级、响应分级是不是一一对应?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预警级别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Ⅳ)级、严重(Ⅳ)级和特别严重(Ⅳ级)级四级,预警级别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Ⅳ级响应:当事故级别为一般(Ⅳ)级,或事故预警级别为较重(Ⅳ)级以下情形的响应。
 Ⅳ级响应:当事故级别为较大(Ⅳ)级,或事故级别为一般(Ⅳ)级,但预警级别为较重(Ⅳ)级情形的响应。
新安全生产安全事故分级

新安全生产安全事故分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安全事故一般可分为四级,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不同,对安全事故进行不同的分级处理。
下面是一份关于新安全生产安全事故分级的报告。
一、特别重大事故(一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是指由于事故发生造成多人死亡、大量人员重伤、重大经济损失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放射性物质泄漏、高风险化学品泄漏、危险废物泄漏、危险化学品火灾或爆炸,以及其他可能引起严重后果的事故。
对于特别重大事故,必须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力量进行抢救和灾情处置,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和上级机关报告。
二、重大事故(二级事故):重大事故是指由于事故发生造成多人死亡、多人重伤、大量人员轻伤、重大经济损失,或者可能引发重大社会影响的事故。
对于重大事故,必须及时启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力量进行抢救和灾情处置,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三、较大事故(三级事故):较大事故是指由于事故发生造成多人轻伤、少量人员受伤、一般经济损失,或者可能引发一般社会影响的事故。
对于较大事故,应有专业人员及时进行救援和事故处理,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四、一般事故(四级事故):一般事故是指由于事故发生造成少量人员轻微受伤,或者造成小范围的经济损失,且不会对社会造成影响的事故。
对于一般事故,应当及时进行基本救护,修复事故现场,并做好记录。
以上是关于安全生产安全事故分级的四个等级,根据不同等级的事故,处理和报告的程序也有所不同。
对于特别重大和重大事故,必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抢救措施,并及时向上级机关报告。
而对于较大和一般事故,则相对较为简单,但仍需要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并进行记录和报告。
总的来说,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不可忽视,特别是对于可能引发严重后果的事故,必须高度重视,立即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处理。
只有加强安全意识和管理,才能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率,保障员工和社会的安全。
安全生产事故等级划分

安全生产事故等级划分安全生产事故等级划分是根据安全生产事故的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后果评估,将安全生产事故分为不同等级,以便进行事故预防、监管和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我国将安全生产事故等级划分为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四个等级。
一、一般事故一般事故是指安全生产事故造成轻微伤亡或者较小财产损失,且未对社会公共安全造成重大影响的事故。
一般事故的特点是事故后果较小,对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不大,并能够通过正常的应急措施进行控制和处理。
一般事故的等级一般由企事业单位和地方政府进行评定和申报。
二、较大事故较大事故是指安全生产事故造成较多人员受伤或者重大财产损失,且对社会公共安全有一定影响的事故。
较大事故的特点是事故后果较严重,可能对企事业单位的正常运营和生产造成一定的压力,需采取一定的应急措施进行控制和处理。
较大事故需要由企事业单位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接受相关部门的调查和处理。
三、重大事故重大事故是指安全生产事故造成多人死亡、重伤或者特大财产损失,且对社会公共安全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
重大事故的特点是事故后果严重,对企事业单位和地方社会产生重大冲击,需要采取紧急、有力的应急措施进行控制和处理。
重大事故必须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调查和处理。
四、特别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是指安全生产事故造成大量人员死亡、重伤或者巨大财产损失,且对社会公共安全造成重大影响的事故。
特别重大事故的特点是事故后果特别严重,对企事业单位、地方社会和国家整个社会体系都会产生严重冲击,需要采取最紧急、最有力的应急措施进行控制和处理。
特别重大事故要立即报告国家安全监管部门,并接受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和有关部门的调查和处理。
综上所述,安全生产事故等级划分旨在对不同等级的事故进行分类管理,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应对和处理。
这有助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提高企事业单位和地方政府对安全生产事故的重视程度,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
生产安全事故的等级及其划分标准

一、生产安全事故的等级及其划分标准(一)生产安全事故划分标准: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二)生产事故等级划分1、特别重大事故;2、重大事故;3、较大事故;4、一般事故。
生产安全事故的等级及其划分标准二、安全事故分类(一)按照事故发生的行业和领域划分1、工矿商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2、火灾事故3、道路交通事故4、农机事故5、水上交通事故(二)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划分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三)按照事故原因划分物体打击事故、车辆伤害事故、机械伤害事故、起重伤害事故、触电事故、火灾事故、灼烫事故、淹溺事故、高处坠落事故、坍塌事故、冒顶片帮事故、透水事故、放炮事故、火药爆炸事故、瓦斯爆炸事故、锅炉爆炸事故、容器爆炸事故、其他爆炸事故、中毒和窒息事故、其他伤害事故20种。
三、安全事故责任划分事故责任主体即事故责任者,是指未履行法定义务、实施了相关违法行为、对事故发生和事故报告、救援、调查处理负有责任并应受法律制裁的社会组织和个人。
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应受责任追究的事故责任主体主要有四种:(一)事故发生单位。
《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是生产经营活动的主体,依法应当履行加强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的义务;因其违法造成事故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事故发生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负有报告、救援和接受调查的义务。
据此,生产经营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应当作为独立的责任主体承担法律责任。
(二)事故发生单位有关人员《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不仅要追究事故发生单位的责任,还要对其有关人员实行责任追究。
事故发生单位有关人员包括负有责任的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对生产经营活动负全面领导责任、有主要决策指挥权的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包括负有直接领导、管理责任的有关负责人、安全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包括负有直接责任的从业人员和其他人员。
安全事故的分级及其级别标准

安全事故的分级及其级别标准一、道路交通事故分类: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二、安全生产事故分级:一般事故,死亡1至2人,重伤1至9人(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直经损100万至900万,上报市级,县级处理。
较大事故,死亡3至9人,重伤10至49人,直经损1000万至5000万,上报省级,市级处理。
重大事故,死亡10至29人,重伤50至99人,直经损5000万至1亿,上报国务院,省级处理。
特别重大事故,死亡30人以上,重伤100人以上,直经损1亿以上,上报国务院,国务院处理。
三、火灾事故严重程度分类:1996年11月11日由公安部、原劳动部、国家统计局联合颁布的《火灾统计管理规定》将火灾事故分为特大火灾、重大火灾和一般火灾三类。
1、特大火灾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火灾,为特大火灾: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下同);重伤20人以上;死亡、重伤20人以上;受灾50户以上;直接财产损失100万元以上。
2、重大火灾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火灾,为重大火灾事故;死亡3人以上;重伤10人以上;死亡、重伤10人以上;受灾30户以上;直接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上。
3、一般火灾事故:不具有前列两项情形的燃烧事故,为一般火灾。
凡在火灾和火灾扑救过程中因烧、摔、砸、炸、窒息、中毒、触电、高温辐射等原因所致的人员伤亡,列入火灾人员伤亡统计范围。
其中死亡以火灾发生后7天内死亡为限,伤残统计标准按原劳动部的有关规定认定。
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等级划分标准

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等级划分标准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发生,不仅会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还会对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造成严重影响。
为了规范和统一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等级划分,方便对事故进行管理和处理,制定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等级划分标准十分重要。
本文将围绕这一主题进行探讨,分析现行的标准以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一、现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目前,我国对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等级划分主要参考《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按照现行标准,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分为四个等级: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各级别事故的标准以及处理办法如下:1. 特别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重大伤亡或巨大经济损失,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事故。
其特征是事故后果重大、影响广泛、社会恶劣程度高。
对于特别重大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面临严肃的法律追究和行政处罚。
2. 重大事故重大事故是指造成一定伤亡或较大经济损失,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较大威胁的事故。
重大事故通常在一定范围内造成人员伤亡,对社会秩序和经济发展产生一定影响。
3. 较大事故较大事故是指造成一定伤亡或一定经济损失,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较大威胁的事故。
一般情况下,较大事故的社会影响相对较小,事故后果在一定范围内。
4. 一般事故一般事故是指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一定威胁,但严重程度较低,事故后果相对轻微的事故。
对于一般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严肃处理责任。
二、现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等级划分存在的问题虽然现行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等级划分标准有一定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1. 界定不清在实际操作中,对于不同等级事故的界定存在一定的模糊性,导致对事故的分类存在争议。
不同地区、不同单位对于同一起事故的等级划分可能存在差异,造成了管理和处理的混乱。
2. 划分标准不够细致现行标准对于不同等级事故的划分标准相对简单,没有充分考虑事故的严重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