焊接作业规定
电气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5篇)

电气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电气焊从业人员未经学习和考核,无操作证的,不得进行焊接和焊割作业。
2盛装过易燃液体或气体的设备与器具,未经彻底清洗和分析,不得动焊。
3负有压力的管道、气瓶(罐、槽)不得进行焊接作业。
4对靠近木板墙、天棚、木地板以及通过板条抹灰墙的管道及其他金属构件,在没有采取防火安全措施的情况下,不得进行焊接或焊割作业。
5进行电气焊作业前,现场周围的可燃物以及高空作业时地面上的可燃物必须清理干净,或者施行防火保护措施。
6需要焊接输送油料等易燃液体管道时,通常必须拆卸下来,经过清洗处理干净后方可动焊,没有绝对安全措施不得带液体焊接。
7在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场所从事电、气焊作业,必须严格按规定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并且应有专人监护,并配备一定数量的应急灭火器材。
8焊接作业完毕,应检查现场,确认没有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电气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电气焊作业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电气焊作业的人员,以及对电气焊作业管理负有责任的单位。
第三条电气焊作业是指利用电流产生高温将金属材料熔化并连接起来的工艺。
第四条电气焊作业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电气焊作业的标准和规范进行,确保作业的安全性。
第五条电气焊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保证在作业过程中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六条电气焊作业管理单位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电气焊作业的安全组织、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七条电气焊作业管理部门应制定电气焊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宣传教育,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八条电气焊作业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制度,确保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九条电气焊作业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作业场所和设备的检查和维护,确保作业条件的安全和稳定。
第十条电气焊作业管理部门应建立事故应急预案,明确每个环节的责任人和应急措施,提高事故应对能力。
2024年焊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2024年焊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焊接作业的安全管理,保障焊接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一切焊接作业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焊接作业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四条焊接作业单位应设立专门的焊接作业管理机构,负责焊接作业的组织、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焊接作业管理机构应配备具有相关焊接作业安全管理经验和专业知识的人员,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其技术水平和安全管理能力。
第六条焊接作业单位应制定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焊接作业的组织、责任和流程。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七条焊接作业单位应严格审核焊接作业人员的资质和培训情况,确保其具备从事相应焊接作业的技能和知识。
第八条焊接作业人员应定期参加焊接作业安全知识培训和技能考核,掌握最新的安全管理要求和操作技术。
第九条焊接作业人员应佩戴符合安全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如焊接面罩、防护服等,并正确使用。
第四章设备管理第十条焊接作业单位应确保焊接设备的安全性能符合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
第十一条焊接设备的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技能和知识,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十二条焊接设备的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禁止擅自改动设备设置和参数。
第五章安全防护第十三条焊接作业单位应对焊接作业现场进行安全评估,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如设置防护栏杆、警示标识等。
第十四条焊接作业人员应佩戴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如防护眼镜、手套等,并正确使用。
第十五条焊接作业现场应保持通风良好,避免气体积聚引发安全事故。
第六章应急救援第十六条焊接作业单位应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明确各类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和责任分工。
第十七条焊接作业现场应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如灭火器、急救箱等,并定期检查和维护。
第十八条焊接作业人员应定期参加急救培训,掌握基本的急救技能。
第七章监督检查第十九条相关部门应定期对焊接作业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焊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5篇)

焊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一、电焊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二、电焊使用的工具必须安全绝缘,焊机的外壳和工作台,必须有良好的接地。
三、焊接现场,禁止放置易燃易爆物品,作业时应备有消防器材,应保证足够的照明和良好的通风。
四、在易燃易爆工作区域内作业,需到工程室办理动火证方可进行作业。
五、在工作前必须穿戴齐全个人防护用品。
焊接人员在观察电弧时,应使用带有滤光镜的头罩或手持面罩、护目镜。
六、在焊接、切割密闭空心工件时,必须留有气孔。
在容器内工作,必须设人监护,并有良好的通风设施,照明电压采用12V安全电压。
禁止在有油漆或喷涂过塑料的容器内焊接。
七、对受压容器,密闭容器,各种油桶、管道、沾有可燃气体和液体的工作进行操作前,必须先进行检查,经过冲洗,除掉有毒、易燃、易爆物质后,解除容器及管道压力,消除容器密闭状态(如敞开口、打开盖)方可进行作业。
八、高处作业应系安全带,采取防护措施,不准将工作回线缠在身上,不得站在不稳固的物品上进行,地面应有人监护。
九、不宜在雨、雪及大风天气进行露天作业,如特殊需要时,应采取遮蔽、防触电和防止火花飞溅的措施。
十、在狭小或潮湿地点焊接时,应垫以木板或采取其它防止触电的措施,并设监护人。
十一、焊接设备及相关设备应放置稳妥,使之不会对附近或过往人员构成妨碍。
十二、焊接人员在作业结束或临时中断后,应切断电源并仔细检查作业场所周围及防护措施,确认无任何危险后方可离开。
焊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2)(以下简称“规定”)是为了保障焊接人员的安全,预防焊接作业中的事故和灾害,规范焊接作业行为而制定的。
一、焊接人员的资质要求1. 必须经过相关培训,掌握基本的焊接知识和技能;2. 持有焊接相关证书,具备相应的资质;3. 定期参加技术培训和考核,保持技能的更新和提升。
二、焊接设备的安全要求1. 焊接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2. 设备必须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其正常工作;3. 使用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说明和安全规程进行操作;4. 焊接设备必须设置相应的防护装置,防止事故的发生。
焊接作业“+不准”规定

焊接作业“+不准”规定1、无焊接工作证不准烧焊;2、要害部门和重要场所未经批准不准烧焊;3、不了解焊节地点周围情况不准烧焊;4、不了解焊接物内部情况不准烧焊;5、装过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不准烧焊;6、用可燃材料作保湿隔音的部位不准烧焊;7、密封或有压力的容器管道不准烧焊;8、焊接部位旁有易燃易爆物品不准烧焊;9、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作业不准烧焊;10、禁火区内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烧焊。
仓库管理制度1、所有工具材料入库时,均必须进行品质、数量的确认;2、非仓库管埋员、未经许可不得随便进入仓库;3、领借工具、材料等必须预先办理登记手续、再由仓库管理员发给,用毕归还必须注销;4、未经仓管员同意,而檀自进入仓库私拿工具、材料等物品的,当偷窃处理;5、仓库内严禁烟火,做好安全、消防、保卫工作;6、领用的工具必须做到:A、领用的工具要爱护保管好;B、领用的工具必须以旧换新;C、领用的工具不得乱丢乱扔,遗失和人为损坏的工具要照价赔偿;7、所有工具、材料必须分类、分规格整齐堆放,所有铝制品必须用木方铺垫,严禁直接堆放在地面;8、对于损坏的工具、材料,仓库管最必须尽快确认并预以增补。
施工安全纪律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业主及总承包商和本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2、进入施工区域,必须配戴安全帽。
高处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配戴安全带;3、施工现场内不准赤脚,不准穿拖鞋和高跟鞋;4、高空作业严禁穿皮鞋和带钉易滑鞋;5、非有关操作人员不准进入危险区域;6、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准任意拆除架设的安全设施及安全装置;7、不准带外人、小孩进入施工现场;8、不准在施工现场打闹;9、不准从高处向下抛任何物料10、所有小件工具必须用小绳系在工作皮带上,避免跌落伤人;11、双重作业时,必须通报总承包商及下层或上层作业人员,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作业措施;12、未经训练的作业人员,禁止迸入吊篮及擦窗机作业;13、对吊篮及擦窗机未经安全确认,不得使用其进行施工作业;14、雷雨及六级以上大风天气禁止进入吊篮,擦窗机进行作业,在没安全保护措施时,亦禁止进入外墙作业;15、在天顶、电梯井等区域作业时,为避免跌落材料伤及底层的作业人员及过往人员,必须在底层设立标志牌并加上简易围护,禁止相关人员进入危险区域。
焊接作业安全规定

焊接作业安全规定焊接作业安全规定为确保焊接作业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本文列出了一些必需遵守的安全规定以及援引了一些行业标准和相关规范。
这些规定适用于全部类型的焊接作业,包括电弧焊、气焊、激光焊和摩擦焊等。
在进行任何焊接操作之前,肯定要谙习这些规定并确保合理实施。
1. 人员安全规定1.1 操作焊接设备的人员必需经过专业的培训,并持有合法的资格证书或证明文件。
1.2 操作焊接设备的人员必需穿戴完整、合适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但不限于防护手套、防护镜或面罩、防护耳机、防护头盔、防护鞋和鞋套等。
1.3 操作焊接设备的人员必需遵守严格的操作规程,并依照工艺需要进行作业。
1.4 操作焊接设备的人员必需具备肯定的判定本领和应急处理本领,在意外情况发生时适时实行有效措施以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
1.5 在进行焊接作业时,操作人员必需保证四周环境干燥、通风良好,以防止发生气体爆炸、火灾等意外事故。
2. 设备安全规定2.1 所使用的焊接设备必需经过检查、验收、维护,并存在有效的检验、维护和修理记录。
2.2 所使用的焊接设备必需具有符合国家安全规范的相关认证。
2.3 在设备操作过程中,必需常常进行维护保养、检查适时更换损坏部件。
2.4 严禁使用泄漏燃气的设备进行焊接作业。
2.5 操作结束后,必需适时关闭电源或气源,并确认没有遗留的火或气体等不安全物质。
3. 环境安全规定3.1 进行焊接作业时,要严格执行“三防”措施,即防备气体爆炸、防备火灾、防备窒息。
3.2 进行焊接作业的场所必需具有人员密度、通风良好的条件。
3.3 焊接作业现场必需保证照明充分,工具、设备必需摆放整齐,地面必需干净、乾净,避开滑倒或其他损害。
4. 操作安全规定4.1 在操作前,必需确认所用焊材及气体的种类、规格、批次等信息并经过检查合格,以避开显现使用不合格焊材、气体引起的意外事故。
4.2 操作前需检查所用工具、设备的合格性。
4.3 进行电弧焊作业时,必需遵守正确的焊接参数,以确保焊接结构的力学性能。
焊接作业安全规定

焊接作业安全规定1、一般安全要求:(1)参加焊接作业的所有人员,要经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合格证。
(2)要熟悉触电急救法和心肺复苏法。
(3)按作业性质的特殊要求,全套使用个体安全防护装备。
(4)执行防止触电、爆炸、火灾、坠落及灼伤的安全措施。
(5)工作场所要保持适当通风,排除有害气体及烟尘。
(6)在人员密集的场所进行电焊作业,要设置挡光屏。
(7)在工作开始前检查你的工作区域,要确认在5m范围内及其下方不会因火花飞溅接触到易燃物品。
如不能保证时,必须设监护人。
(8)确保你的工作区域附近在紧急情况下能拿到适当的灭火器。
如不能保证时,要向你的主管和消防部门提出,并使问题得到解决。
(9)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或关闭气阀,收拾完工具及焊线或软管,清理现场,检查工作场所周围,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10)在下列场所及设备上是严禁进行焊接作业的:·储存或加工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及其周围10m范围内。
·雨、雪及大风天气的露天作业(无可靠遮蔽措施时)。
·带有压力的容器和管道。
·运行中的转动机械和带电的设备。
·盛装过油脂和可燃液体的容器(未按规定彻底冲洗干净前)。
·充氢设备运行区和贮油区(必须作业时,要办理火工作票,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后方可作业)。
2、电焊作业要求:(1)电焊软线通过过道要采取保护措施。
(2)电焊软线不得靠近热源,严禁接触钢丝绳及转动机械。
(3)严禁用电缆管、电缆外皮和吊车轨道等作为电焊地线。
(4)交流电焊机在使用中不应随意调节铁芯间距,以防意外。
3、气焊与切割要求:(1)乙炔瓶要竖立使用,专用扳手要挂在减压阀上。
(2)乙炔瓶上要装回火防止器。
(3)严禁将点燃的焊炬、割炬挂在工件或放在地面上。
(4)减压阀要定期检验,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减压阀。
(5)不得用点燃的焊炬、割炬作照明用。
(6)气割时要有防止被割件倾倒和坠落的措施。
(7)在砼构件上或建筑地坪上进行气割时,要采取隔热措施。
电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3篇)

电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一)工作前穿戴好劳动保护品,严禁光脚或穿短裤、湿衣服、湿鞋工作,工作人员必须戴有色眼镜,非电焊工不得进行电焊工作。
(二)电焊机必须放在防潮、通风的地方、其温度不得超过70°C,全单闸控制,工作前检查电焊机线路的绝缘情况,一次二次线路必须完整易于辨认,其线路绝缘良好,电焊机二次线圈及外壳必须安全接地,其接地电阻不得超过4W。
(三)焊密闭容器时必须设有通风孔,并设有专人监督进行工作。
(四)不准切割和焊接受力构件和内有压力的容器,焊接易燃、助燃性气体管道和盛装油脂的容器时,事先必须吹刷,清洗并将所有盖口打开,口向上方,经化验合格后方可进行工作。
(五)电焊应设有专门工作间或遮光档板,下雨天不得在露天场所工作,焊接工作场所严禁存放火油、汽油或其他易燃易爆品,否则不得进行工作。
(六)要定期检查电焊机,线路的绝缘情况,焊把必须完整无破损有可靠的耐热性能。
(七)必要时另加防护档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电焊机禁止压在电线上。
(八)在潮湿地面工作时要铺上干燥木板,并穿上绝缘鞋,在通风不良场所焊接时应设有通风装置,防止中毒。
(九)电焊工应在电工指导下,进行维修和更换线路及其他电气零件不准单独操作。
(十)电焊机移动时应先将电闸拉开,切断电源。
(十一)不要把电焊把子乱丢在工作台上,要把它放在安全地点,焊接完毕及下班时,应整理现场,消灭火种。
(十二)在焊接铜、锌、铝等金属物或表面涂有油漆、颜料的工作物时,必须戴口罩,工作地点必须进行检查。
电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2)1. 电焊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具备合格的电焊证书,并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了解最新的电焊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
2. 所有电焊作业必须在专门设计的焊接区域内进行,该区域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并且有适当的通风设施。
3. 在电焊作业现场周围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以提醒其他人员注意作业区域。
作业区域必须清理干净,没有易燃物品和危险物品。
焊接作业安全规定范文

焊接作业安全规定范文一、总则为确保焊接作业过程中安全可靠,保护焊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焊接作业安全规定。
全体焊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履行安全操作义务。
二、基本要求1.焊接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合格的焊接执照,具备相应的焊接技能和专业知识。
2.焊接作业必须在专门的焊接作业场所进行,禁止在无焊接设备的区域进行焊接作业。
3.焊接作业场所必须设置明确的警示标识,并划定焊接区域,并设置专门的防护措施。
4.焊接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并且有定期的维护和检修记录。
5.焊接作业人员必须佩戴相应的防护装备,并确保其完好无损。
6.在焊接作业过程中,禁止吸烟和使用任何易燃物品。
三、安全操作规程1.焊接作业人员必须在正常工作状态下进行焊接作业,切勿疲劳、饮酒或受药物影响。
2.焊接人员必须在进行焊接作业前,仔细检查焊接设备的连接、电源线、气源管道等是否正常。
3.焊接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接地装置,防止电流外泄和触电事故的发生。
4.焊接作业人员必须熟悉焊接工艺规程,并按照工艺要求进行焊接操作。
5.焊接作业过程中,必须根据焊接材料的特性选择合适的焊接电流和电压。
6.焊接作业人员必须正确选择和佩戴好防护眼镜、防护面具等防护用具,确保眼睛和面部的安全。
7.焊接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防护手套、防护鞋等防护装备,保护好双手和脚部。
8.焊接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焊接工具,禁止随意更改或改装焊接设备。
9.焊接作业人员必须合理安排焊接作业顺序,避免相互干扰和意外事故的发生。
10.焊接作业人员必须对焊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和废气及时清理和处理,保持焊接场所的清洁和良好的通风环境。
四、事故防范措施1.焊接作业人员必须注意焊接过程中的火源和易燃物品,避免意外火灾的发生。
2.焊接作业人员必须防止焊接材料的飞溅,穿着专用的防护服装和头盔。
3.焊接作业人员必须注意周围的工作环境和人员,避免碰撞和伤害他人。
4.焊接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切勿私自停电或更改安全控制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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焊接作业的规定一、焊、割前准备1、检查橡胶软管接头、氧气表、减压阀等应紧固牢靠,无泄漏。
严禁油脂、泥垢沾染气焊工具、氧气瓶。
2、严禁将氧气瓶、乙炔发生器靠近热源和电闸箱;并不得放在高压线及一切电线的下面;切勿在强阳光下爆晒;应放在操作工点的上风处,以免引起爆炸。
四周应设围栏,悬挂“严禁烟火”标志,氧气瓶、乙炔气瓶与焊、割炬(也称焊、割枪)的间距应在10m以上,特殊情况也应采取隔离防护措施,其间距也不准少于5m,同一地点有两个以上乙炔发生器,其间距不得小于10m。
3、氧气瓶应集中存放,不准吸烟和明火作业,禁止使用无减压阀的氧气瓶。
4、氧气瓶应配瓶嘴安全帽和两个防震胶圈。
移动时,应旋上安全帽,禁止拖拉、滚动或吊运氧气瓶;禁止带油脂的手套搬运氧气瓶;转运时应用专用小车,固定牢靠,避免碰撞。
5、氧气瓶应直立放置,设支架稳固,防止倾倒;横放时,瓶嘴应垫高。
6、乙炔气瓶使用前,应检查防爆和防回火安全装置。
7、按工件厚度选择适当的焊炬和焊嘴,并拧紧焊嘴应无漏气。
8、焊、割炬装接胶管应有区别,不准互换使用,氧气管用红色软管,乙炔管用绿或黑色软管。
使用新软管时,应先排除管内杂质、灰尘,使管内畅通。
9、不得将橡胶软管放在高温管道和电线上,或将重物或热的物件压在软管上,更不得将软管与电焊用的导线敷设在一起。
10、安装减压器时,应先检查氧气瓶阀门接头不得有油脂,并略开氧气瓶阀门出气口,关闭氧气瓶阀门时,须先松开减压器的活门螺丝(不可紧闭)。
11、检查焊(割)炬射吸性能时,先接上氧气软管,将乙炔软管和焊、割炬脱开后,即可打开乙炔阀和氧气阀,再用手指轻按焊炬上乙炔进气管接口,如手感有射吸能力,气流正常后,再接上乙炔管路。
如发现氧气从乙炔接头中倒流出来,应立即修复,否则禁止使用。
12、检查设备、焊炬、管路及接头是否漏气时,应涂抹肥皂水,观察有无气泡产生,禁止用明火试漏。
13、焊、割嘴堵塞,可用通针将嘴通一下,禁止用铁丝通嘴。
二、焊、割中注意事项1、开启氧气瓶阀门时,禁止用铁器敲击,应用专用工具,动作要缓慢,不要面对减压器。
2、点火前,急速开启焊、割炬阀门,用氧气吹风,检查喷嘴出口。
无风时不准使用,试风时切忌对准脸部。
3、点火时,可先把氧气调节阀稍为打开后,再打开乙炔调节阀,点火后即可调整火焰大小和形状。
点燃后的焊炬不能离开手,应先关乙炔阀,再关氧气阀,使火焰熄灭后才准放下焊炬,不准放在地上,严禁用烟头点火。
4、进入容器内焊接时,点火和熄火均应在容器外进行。
5、在焊、割储存过油类的容器时,应将容器上的孔盖完全打开, 先将容器内壁用碱水清洗干净,后再用压缩空气吹干,充分作好安全 防护工作。
6、氧气瓶压力指针应灵敏正常,瓶中氧气不许用尽,必须预留余 压,至少要留0.1-0.2Mpa 的氧气,拧紧阀门,瓶阀处严禁沾染油脂, 瓶壳处应注上“空瓶”标记。
乙炔瓶比照规定执行。
7、焊、割作业时,不准将橡胶软管背在背上操作,禁止用焊、割 炬的火焰作照明。
氧气、乙炔软管需横跨道路和轨道时,应在轨道下 面穿过或吊挂过去,以免被车轮辗压破坏。
8、焊、割嘴外套应密封性好,如发生过热时,应先关乙炔阀,再 关氧气阀,浸水冷却。
9、发生回火时,应迅速关闭焊、割炬上的乙炔调节阀,再关闭氧 气调节阀,可使回火很快熄灭。
如紧急时(仍不熄火), 软管,再关闭一级氧气阀和乙炔阀门,并采取灭火措施。
开氧气调节阀,吹出焊、割炬内的残留余焰和碳质微粒, 焊、割作业。
10、如发现焊炬出现爆炸声或手感有振动现象,应快速关闭乙炔阀 和氧气阀,冷却后再继续作业。
11、进行高空焊割作业时,应使用安全带,高空作业处的下面,严 禁站人或工作,以防物体下落砸伤。
三、焊割作业完后注意事项1、关闭气瓶嘴安全帽,将气瓶置放在规定地点。
2、定期对受压容器、压力表等安全附件进行试验检查和周期检查 及强可拔掉乙炔 稍等后再打 才能再作制检查。
3、短时间停止气割(焊)时,应关闭焊、割炬阀门。
离开作业场所前,必须熄灭焊、割炬,关闭气门阀,排出减压器压力,放出管中余气。
4、如发现乙炔软管在使用中脱落、破裂、着火时,应立即熄灭焊、割炬火焰,再停止供气,必要时可折弯软管以熄火。
5、如发现氧气软管着火时,应迅速关闭氧气瓶阀门,停止供氧, 但不准用折弯软管办法熄火。
6、熄灭焊炬火焰时,应先关闭乙炔阀门,再关闭氧气阀门;熄灭割炬则应先关切割氧,再关乙炔和预热氧气阀门,然后将减压器调节螺丝拧松。
7、在大型容器内焊、割作业未完时,严禁将焊、割炬放在容器内,防止焊、割炬的气阀和软管接头泄气,在容器内储存大量乙炔和氧气,一旦接触火种,将引起燃烧和爆炸。
氧气瓶和乙炔瓶应分开存放,氧气瓶和乙炔瓶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氧气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运输(1 )在运输前,要检查瓶嘴气阀安全胶圈是否齐全,瓶身、瓶嘴是否有油类等。
(2)装卸时,瓶嘴阀门朝同一方向,防止互相撞,损坏和爆炸。
(3)不准装运其它可燃气体。
(4)在强烈阳光下运输时,要用帆布遮盖。
2、氧气瓶保管与存放(1)库房周围不得放易燃物品。
(2)库内温度不得超过30 C,距离热源明火在10米以外。
(3)氧气瓶减压阀,压力计、接头与导管等,要涂标记。
3、氧气瓶使用规定(1)安装减压阀前,先将瓶阀微开一二秒钟,并检验氧气质量,合乎要求方可使用。
(2)瓶中氧气不准用净,应留0.1Mpa。
(3)检查瓶阀时,只准用肥皂水检验。
(4 )氧气瓶不准改用充装其它气体使用。
二、乙炔气瓶安全技术操作规定1、乙炔气瓶在使用、运输、贮存时,环境温度不得超过40 C。
2、乙炔瓶的漆色必须保持完好,不得任意涂改。
3、乙炔气瓶在使用时必须装设专用减压器。
回火防止器,工作前必须检查是否好用,否则禁止使用,开启时,操作者应站在阀门的侧后方,动作要轻缓。
4、使用压力不超过0.05Mpa输气流量不应超过1.5-2.0米3/时瓶。
5、使用时要注意固定,防止倾倒,严禁卧入使用,对已卧入的乙炔瓶,不准直接开气使用,使用前必须先立牢静止十五分钟后,再接减压器使用,否则危险。
禁止敲击,碰撞等粗暴行为。
6、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夏季要有遮阳措施防止暴晒,与明火的距离要大于10米(高空作业时是与垂直地面处的平行距离)。
7、瓶阀冻结时,严禁用火烘烤,可用10 C以下温水解冻。
8、工作地点频繁移动时,应装在专用小车上,乙炔瓶和氧气瓶应避免放在一起。
9、严禁铜、银、汞等及其制品与乙炔接触,与乙炔接触的铜合金器具含铜量须得高于70%。
10、瓶内气体严禁用尽,必须留有不低于下表规定的余压。
乙炔瓶内余压与环境温度关系:11、在用汽车、手推车运输乙炔瓶时,应轻装轻卸。
严禁抛、滑、滚、碰。
吊装搬运时,应使用专用夹具和防雨的运输车,严禁用电碰起重机和链绳吊装搬运。
12、装运时,应妥善固定汽车装运乙炔瓶向放置时,头部应朝向一方,装车高度不得超过车箱高度,直立排放时,车箱高度不得低于瓶高的三分之一。
13、夏季要有遮阳措施,防止暴晒,严禁与氯气瓶、氧气瓶及易燃物品同车运输。
14、装运乙炔瓶的车辆禁止烟火。
15、乙炔瓶在使用现场或班组小库内储量不得超过5瓶,可与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厂房相邻建造,相邻的墙应是无门窗洞的防火墙,严禁任何管线穿过。
16、乙炔瓶贮存时要保持直立,并有防倒措施,严禁与氧气瓶氯气瓶及易燃品同向贮存,贮存间与明火和散放火地点距离不得小于10米, 不应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17、乙炔瓶严禁放在通风不良及有放射线的场所,不得放在橡胶等绝缘体上,瓶库或贮存间有专人管理,要有消防器材,要有醒目的防火标志。
1、氧气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1移动搬运:1.1.1在搬运使用前,先要检查瓶嘴气阀安全胶圈是否齐全,瓶身、瓶嘴是否有油类等。
1.1.2装卸时,瓶嘴阀门朝同一方向,防止互相撞,损坏和爆炸。
1.1.3在强烈阳光下运输时,要用帆布遮盖。
1.2氧气瓶保管与存放1.2.1库房周围不得放易燃物品。
1.2 .2库内温度不得超过30 C,距离热源明火在10米以外。
1.2.3氧气瓶减压阀,压力计、接头与导管等,要涂标记。
1.3氧气瓶使用规定1.3.1安装减压阀前,先将瓶阀微开一二秒钟,并检验氧气质量,合乎要求方可使用。
1.3 .2瓶中氧气不准用净,应留0.1Mpa。
1.3.3检查瓶阀时,只准用肥皂水检验。
1.3.4氧气瓶不准改用充装其它气体使用。
2、乙炔气瓶安全技术操作规定2.1移动搬运:2.1.1在搬运移动乙炔瓶时,应轻装轻卸。
严禁抛、滑、滚、碰,应使用专用夹具和防雨的运输车。
2.1.2夏季要有遮阳措施,防止暴晒,严禁与氧气瓶及其它易燃物品同车搬运。
2.1.3工作地点频繁移动时,应装在专用小车上,乙炔瓶和氧气瓶应避免放在一起。
2.1.4乙炔气瓶在使用、运输、贮存时,环境温度不得超过40 C。
2.2乙炔气瓶保管与存放:2.2.1乙炔瓶贮存时要保持直立,并有防倒措施,严禁与氧气瓶氯气瓶及易燃品同向贮存,不应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2.2.2乙炔瓶严禁放在通风不良及有放射线的场所,不得放在橡胶等绝缘体上,瓶库或贮存间有专人管理,要有消防器材,要有醒目的防火标志。
2.3乙炔气瓶使用规定:2.3.1乙炔气瓶的漆色必须保持完好,不得任意涂改。
2.3.2乙炔气瓶在使用时必须装设专用减压器。
回火防止器,工作前必须检查是否好用,否则禁止使用,开启时,操作者应站在阀门的侧后方,动作要轻缓。
2.3 .3使用压力不超过0.05Mpa输气流量不应超过1.5-2.0米3/时瓶。
2.3.4使用时要注意固定,防止倾倒,严禁卧入使用,对已卧入的乙炔瓶,不准直接开气使用,使用前必须先立牢静止十五分钟后,再接减压器使用,否则危险。
禁止敲击,碰撞等粗暴行为。
2.3.5使用时乙炔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
2.3.6乙炔气瓶阀冻结时,严禁用火烘烤,可用10C以下温水解冻2.3.7乙炔气瓶内气体严禁用尽,必须留有不低于下表规定的余压。
3、注意事项3.1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带电设备应先切断电源。
3.2点火时,焊枪口不准对人,正在燃烧的焊枪不得放在工件或地面上。
焊枪带有乙炔和氧气时,不准放在金属容器内,以防气体逸出,发生燃烧事故。
3.3在贮存过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时,应先清除干净,并将所有的孔、口打开。
3.4使用状态下氧气瓶和乙炔瓶的安全距离是5米,乙炔距明火安全距离10米(高空作业时是与垂直地面处的平行距离)。
不使用状态下,氧气瓶和乙炔瓶的安全距离为2米。
存放的时候为分开存放(专库专用)。
3.5工作完毕,应将氧气瓶、乙炔气瓶的气阀关好,拧上安全罩。
检查操作场地,确认无着火危险,方准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