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社区公共文化服务联盟章程

合集下载

社区文化团队规章制度范本

社区文化团队规章制度范本

社区文化团队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社区文化团队的建设,规范团队管理,保障团队成员的合法权益,推动社区文化事业的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社区文化团队的组建、运行、解散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社区文化团队应以服务社区居民为宗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提高社区居民的文化素质和审美水平。

第四条社区文化团队应遵循民主、自愿、平等、互助的原则,充分发挥团队成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五条社区文化团队设队长一名,副队长若干名,负责团队的日常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

第六条队长负责组织团队成员开展文化活动,协调社区内外资源,维护团队合法权益。

第七条副队长协助队长开展工作,负责具体事务的落实和团队成员的管理。

第三章成员管理第八条社区文化团队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热爱文化事业,有一定的文艺特长或兴趣爱好;(二)遵守团队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三)积极参加团队活动,愿意为社区文化建设贡献力量。

第九条成员入队需填写申请表,经队长审核同意后予以吸纳。

第十条成员享有以下权利:(一)参加团队组织的各项活动;(二)选举和被选举为团队干部;(三)对团队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四)自愿加入或退出团队。

第十一条成员应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团队规章制度,执行团队决定;(二)积极参加团队活动,发挥自身特长;(三)维护团队合法权益,传播团队正能量。

第四章活动管理第十二条社区文化团队应定期组织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一)举办文艺演出、比赛、展览等活动;(二)开展文化讲座、培训、研讨等活动;(三)参与社区文化节、节日庆典等活动;(四)组织文化交流、访问、考察等活动。

第十三条活动策划应充分考虑团队成员的兴趣和特长,注重实效性和创新性。

第十四条活动组织应遵循安全、环保、节约的原则,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活动结束后,团队应进行总结评估,对优秀成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文联俱乐部章程模板

文联俱乐部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文学艺术事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文联俱乐部(以下简称“本俱乐部”)是以文学艺术爱好者为主体,以交流、创作、研究、推广文学艺术为己任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俱乐部的宗旨是:1. 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2. 促进文学艺术创作和交流;3. 培养文学艺术人才;4. 推动文学艺术事业发展。

第四条本俱乐部的活动范围包括:1. 组织文学艺术创作、评论、讲座、展览等活动;2. 开展文学艺术培训、研讨和交流活动;3. 举办文学艺术奖项评选和表彰活动;4. 参与文学艺术产业的相关项目合作;5. 宣传和推广优秀文学艺术作品。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本俱乐部设立以下组织机构:1. 会员大会2. 理事会3. 理事长4. 副理事长5. 秘书处6. 各专业委员会第六条会员大会是本俱乐部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会员组成。

第七条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负责处理俱乐部的日常事务。

第八条理事长主持理事会工作,对理事会负责。

第九条秘书处是理事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处理俱乐部的日常事务。

第十条各专业委员会负责组织专业领域的创作、研究和交流活动。

第三章会员第十一条会员资格:1. 拥护本俱乐部章程;2. 热爱文学艺术,有创作、研究或欣赏能力;3. 经本人申请,理事会批准,成为本俱乐部会员。

第十二条会员权利:1. 参加本俱乐部的各项活动;2. 享有本俱乐部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3. 对本俱乐部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4. 优先获得本俱乐部提供的各种服务和信息。

第十三条会员义务:1. 遵守本俱乐部章程;2. 积极参加本俱乐部的各项活动;3. 服从本俱乐部的决议;4. 向本俱乐部缴纳会费。

第四章经费第十四条本俱乐部的经费来源:1. 会员会费;2. 社会捐赠;3. 政府资助;4. 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五条本俱乐部的经费使用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务规定执行,接受会员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

文化志愿服务联盟成立方案

文化志愿服务联盟成立方案

文化志愿服务联盟成立方案一、成立宗旨和目标文化志愿服务联盟的宗旨是促进文化志愿服务的发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文化事业的繁荣与发展。

主要目标是加强志愿服务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流,提升志愿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培养和引导更多的志愿者参与文化事业。

二、组织架构1. 联盟领导机构:联盟将设立联盟主席团和秘书处。

联盟主席团由志愿服务领域的专业人士组成,负责联盟的整体规划和决策。

秘书处负责联盟的日常运营和组织工作。

2. 会员组织:联盟会员由文化志愿服务领域的各类组织组成,包括志愿者协会、文化机构、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等。

会员可以享受联盟提供的各项服务,并参与联盟的活动和项目。

3. 专业委员会:联盟设立各个专业委员会,涵盖文化志愿服务的不同领域和专业。

每个委员会由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和实践者组成,负责研究和推广该领域的最新理论和实践经验。

三、工作内容1. 信息交流和共享:联盟将建立统一的信息平台,定期发布行业动态、政策解读和志愿者服务项目。

会员可以通过该平台交流和共享资源,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2. 培训和交流活动:联盟将定期举办培训班、研讨会和论坛,邀请专家学者和实践者进行讲座和经验分享。

通过交流活动,促进会员之间的交流和学习,提高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

3. 项目合作和互助支持:联盟将推动会员之间的项目合作和资源共享,共同开展有影响力和示范性的文化志愿服务项目。

同时,联盟还将设立互助支持机制,为会员提供咨询、指导和培训等服务。

4. 社会宣传和服务推广:联盟将开展社会宣传活动,宣传文化志愿服务的重要性和价值,推动公众对文化志愿服务的认知和关注。

同时,联盟将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为社会提供丰富多样的文化志愿服务。

四、组织运营1. 联盟主席团负责联盟的决策和规划,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讨论和解决联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难题。

2. 秘书处负责联盟的日常运营和组织工作,包括联盟活动的策划和执行、会员管理和服务等。

秘书处由专业人士组成,根据需要设立相应的部门,如项目部、培训部等。

公益联盟章程

公益联盟章程

公益联盟章程公益联盟章程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公益事业的组织协调,提高公益项目的效果和影响力,促进公益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利用,保障公益组织的权益,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名称、性质和使命第一条公益联盟的名称为“XX公益联盟”,以下简称本联盟。

第二条本联盟是由多个公益组织和公益爱好者自愿结成的、公益性质的非营利组织。

第三条本联盟的使命是:加强公益组织之间的沟通与合作,提升公益项目的质量和可持续性,共同为社会的进步和人民的福祉努力。

第三章组织形式与成员第一条本联盟以自愿参加的公益组织和个人为基础组织成立。

第二条本联盟的成员分为创始成员和加入成员。

第三条创始成员是指本联盟的发起组织或个人,对联盟的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创始成员由联盟发起筹备组议定,并需全体创始成员共同批准。

第四条加入成员是指同意并遵守本章程,申请并经联盟理事会审议通过,正式加入本联盟的公益组织和个人。

第五条本联盟保持开放性原则,任何符合条件的公益组织和个人均可申请加入。

第六条加入本联盟的成员享有平等权利,有义务遵守本章程,参与本联盟的活动,并按时缴纳会费。

第七条本联盟为每一位加入的成员建立档案,保障其合法权益。

第八条本联盟鼓励成员之间的交流和合作,提供交流平台和资源支持。

第四章组织结构和职权第一条本联盟的组织结构包括大会、理事会和秘书处。

第二条大会是本联盟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成员组成。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大会,由理事会召集。

第三条大会的职权包括:审议和批准联盟的重要决策,选举、罢免理事会成员,审议和批准年度工作计划和财务预算,审议和批准联盟章程的修订。

第四条理事会是本联盟的执行机构,由大会选举产生。

理事会由理事长、副理事长和若干理事组成。

第五条理事会的职权包括:制定和执行联盟的工作计划和发展战略,组织和协调成员的合作项目,维护和管理联盟的日常事务,审议和批准新成员的加入申请,决定和分配联盟的资金资源,解散联盟等事宜。

第六条秘书处是联盟的行政机构,负责协调和落实理事会的决策,保障联盟日常运作的顺畅。

服务组织章程

服务组织章程

服务组织章程一、总则本章程旨在规范服务组织的运作和管理,确保服务组织的有效性和可持续发展。

二、组织名称服务组织的正式名称为“XXX服务组织”。

三、组织宗旨XXX服务组织的宗旨是为社区居民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促进社区的发展和改善居民生活质量。

四、组织结构1. 服务组织由理事会、秘书处和各个工作小组组成。

2. 理事会是服务组织的最高决策机构,由组织成员选举产生,任期为两年。

3. 秘书处负责服务组织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由秘书长领导,由理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年。

4. 各个工作小组负责具体的服务项目和活动,由志愿者组成,每一个小组设立负责人,负责协调和组织相关工作。

五、成员资格1. 任何居民都可以成为服务组织的成员,无论年龄、性别、职业等。

2. 成员应积极参预组织的活动,并遵守组织的章程和规定。

六、成员权益1. 成员有权参预组织的决策和活动,并提出建议和意见。

2. 成员享有平等的机会参预各种培训和学习活动,提升自身技能和知识水平。

3. 成员有权享受组织提供的各种服务和福利。

七、组织活动1. 服务组织将定期组织各种社区服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义务清洁、环境保护、健康咨询等。

2. 组织将通过宣传和推广活动,提高社区居民对服务组织的认知和参预度。

3. 组织将与其他社区组织和机构合作,开展联合活动,促进社区的整体发展。

八、经费管理1. 服务组织的经费来源包括捐赠、赞助、政府拨款等。

2. 经费使用应公开透明,用于服务项目和活动的开展,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3. 组织应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定期进行财务审计。

九、章程修改1. 对章程的修改应由理事会提出,并经过全体成员的讨论和表决。

2. 章程的修改需经过三分之二以上成员的允许方可生效。

十、附则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取代以前的任何有关组织管理的规定。

以上为XXX服务组织的章程,为确保服务组织的规范运作和管理,请组织成员和相关人员严格遵守。

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和修改,但需经过正式程序的讨论和表决。

社区成立文艺队规章制度

社区成立文艺队规章制度

社区成立文艺队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丰富社区居民的业余文化生活,提高居民的文艺修养,增进邻里之间的友谊和合作,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文艺队是由社区居民自愿组成的文艺团体,是社区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文艺队的宗旨是:倡导文明健康的文艺活动,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的文化传统,提高社区居民的文化素质和审美能力。

第四条文艺队的口号是:文艺创造快乐,文化传承美好,艺术演绎精彩!第五条文艺队的活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学朗诵、音乐演奏、舞蹈表演、书法绘画等多种形式的文艺表演和创作。

第六条文艺队的活动时间和地点由社区文化委员会统一安排,会员应积极配合参与。

第七条参加文艺队的会员应遵守本规章制度,积极参与活动,不得擅自退出或违反规定。

第八条文艺队的管理机构由主持人、副主持人和秘书组成,负责组织和协调文艺队的各项活动。

第九条文艺队的章程由会员讨论通过,经社区文化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第十条文艺队的会员应互相尊重,团结友爱,共同促进文艺队的发展。

第二章组织形式第十一条文艺队设主持人一名、副主持人一名、秘书一名,由文艺队全体会员选举产生,任期为两年。

第十二条主持人负责文艺队的日常管理和活动组织,副主持人负责协助主持人工作,秘书负责文艺队的档案管理和活动记录。

第十三条主持人、副主持人和秘书在履行职责时应遵守文艺队的章程和规定,任期满后可连任一届。

第十四条文艺队设立奖励机制,对在文艺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会员进行表彰和奖励。

第十五条文艺队的会员可以自愿参加定期的文艺培训,提升自身文艺水平。

第十六条文艺队可以邀请专业文艺团体或名家来社区进行演出或讲座,提高社区居民的文艺欣赏水平。

第十七条文艺队可以组织一年一度的文艺大赛,展示会员的才华和创作成果。

第三章规章制度第十八条文艺队的会员应遵守社会公德,不得在文艺活动中出现低俗、暴力、违法等内容。

第十九条文艺队的会员在活动中应自觉服从主持人的指挥和管理,不得擅自跳过活动环节或私自表演。

社区社会团体组织章程(格式文本)

社区社会团体组织章程(格式文本)XXXX章程第一条本团体的名称。

第二条本团体的性质。

(其中必须载明:组成的人员或单位;自愿结成;非营利性社会组织)第三条本团体的宗旨。

(其中必须载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第四条本团体接受XX社区居委会(XX村委会KXX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团体的活动场所。

(载明净月高新区X街道(镇)x社区(村))第六条本团体的业务范围(必须具体、明确):(一)××××××××××××;(二)××××××××××××;()××××××××××××o第七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参加本团体的活动;(三)获得本团体服务的优先权;(四)对本团体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o第八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拥护本团体的章程;(二)执行本团体的决议;(三)维护本团体的合法权益;(四)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五)向本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o第九条本团体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职权是:(一)制定和修改章程;(二)推选负责人;(三)审议负责人的工作报告和经费使用情况;(四)决定会员入会;(五)决定终止事宜;()××××××××××××;()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社区物业服务联盟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社区物业服务管理,提升社区居住环境和生活品质,充分发挥物业服务企业在社区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社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所称社区物业服务联盟(以下简称“联盟”),是由本社区内的物业服务企业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组织。

第三条联盟的宗旨是:以服务居民为中心,以提升社区物业管理水平为目标,以共建共治共享为原则,通过联盟成员的共同努力,推动社区物业服务管理的规范化和现代化。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联盟的最高权力机构为联盟大会,联盟大会由联盟成员单位代表组成。

第五条联盟设理事会,理事会是联盟大会的执行机构,负责处理联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理事会由以下人员组成:(一)理事长:1名,由联盟大会选举产生,负责联盟的全面工作。

(二)副理事长:若干名,由联盟大会选举产生,协助理事长开展工作。

(三)秘书长:1名,由理事长提名,理事会选举产生,负责联盟的日常事务。

(四)理事:若干名,由联盟成员单位推荐,理事会选举产生,参与联盟决策。

第三章职责与义务第七条联盟职责:(一)制定联盟工作计划,协调解决联盟成员单位在物业服务管理中遇到的问题。

(二)组织开展物业服务培训,提高成员单位的服务水平。

(三)推广先进管理经验,促进成员单位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四)维护成员单位的合法权益,协调处理与社区、业主之间的关系。

(五)协助社区政府开展物业管理相关工作。

第八条联盟成员义务:(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章程,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二)积极参与联盟组织的各项活动,支持联盟工作。

(三)按照联盟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接受联盟的监督检查。

(四)与其他成员单位相互支持,共同维护联盟利益。

第四章工作制度第九条联盟会议制度:(一)联盟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

(二)理事会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条工作报告制度:(一)联盟理事会向联盟大会报告工作。

社会组织文化活动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旨在规范社会组织文化活动的组织、实施和管理,促进文化活动的健康发展,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提高社会文明程度。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所有在我国境内注册的社会组织,包括但不限于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

第三条本章程遵循以下原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公共利益;2. 坚持群众性、公益性和多样性;3. 注重文化内涵,提高文化品质;4. 强化服务意识,创新活动形式;5. 完善管理制度,确保活动安全。

第二章活动宗旨与内容第四条本章程规定的活动宗旨是:1. 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传承民族精神;2. 提高社会公众的文化素养,培育文明风尚;3. 促进社会组织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推动文化事业繁荣发展。

第五条本章程规定的活动内容主要包括:1. 举办各类文化活动,如文艺演出、展览、讲座、培训等;2. 组织文化交流活动,促进不同地区、不同民族之间的文化交流;3. 开展公益文化活动,关注弱势群体,传播正能量;4. 创新文化活动形式,推广先进文化理念;5. 培养文化志愿者,提升社会服务水平。

第三章活动组织与管理第六条社会组织文化活动由活动组织单位负责策划、组织和实施。

第七条活动组织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 拥有稳定的经费来源;3. 拥有专业的工作人员;4. 具备开展文化活动的场地和设备。

第八条活动组织单位应当履行以下职责:1. 制定活动方案,明确活动目标、内容、形式、时间、地点等;2. 联系相关单位,协调活动资源;3. 组织志愿者,做好活动宣传;4. 确保活动安全,预防意外事故;5. 对活动进行总结,评估活动效果。

第四章活动经费与资产管理第九条活动经费来源包括:1. 社会捐赠;2. 政府资助;3. 会员会费;4. 活动门票收入;5. 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条活动经费使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专款专用,不得挪用;2. 合理开支,厉行节约;3. 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管理制度范本

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与依据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提升服务质量,促进社区居民的文化生活和社区文化建设。

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的政策规定,结合社区实际情况制定。

二、组织架构与职责1. 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设立由社区居委会负责,并设立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具体由社区居委会主任担任主任。

2. 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设立由主任、副主任、部门负责人等组成,明确各职责,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三、中心职责1. 组织开展社区文化活动,如文化讲座、书画展览、音乐会等,提升社区居民的文化素养。

2. 管理社区文化设施,如图书馆、阅览室、多媒体室等,保证设施的良好状态和正常运作。

3. 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培训,如舞蹈培训、音乐培训等,满足社区居民的兴趣需求。

4. 推动社区居民参与文化活动,鼓励居民自发组织文艺团队、读书俱乐部等,丰富社区文化生活。

5. 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志愿者服务,招募志愿者,对其进行培训和管理,提升文化志愿者的服务水平。

四、服务流程与标准1. 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开放时间为每天上午9点到下午6点,如遇特殊情况需提前通知社区居民。

2. 社区居民可凭居民身份证原件或社区居民卡办理借阅图书、使用设备等手续。

3. 所有文化活动和培训课程需提前在社区居委会通知栏和官方网站公布,并提供预约制服务。

4. 文化设施的使用需提前预约,每人每次可使用时间不超过2小时,使用后需切实保持设施的清洁和整齐。

5. 志愿者服务具体安排由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根据志愿者的个人特长和意愿进行分配,确保志愿者的服务得到最大发挥。

五、考核与奖励制度1. 对于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工作不力、服务态度差、工作纪律不规范等情况,将进行严肃批评,视情节严重性可给予相应的处罚。

2. 对于表现突出、服务优质的工作人员和志愿者,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如荣誉证书、奖金等。

六、宣传与监督管理1. 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的工作宣传需通过社区公告栏、社区微信群、社区官方网站等多种方式进行,确保信息传达到社区居民。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光明社区公共文化服务联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光明社区公共文化服务联盟是由桃园街道光明社区居民委员会发起,联合区级文化业务单位以及辖区内具有公共文化服务提供能力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第二条光明社区公共文化服务联盟宗旨是整合资源、共建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合力建设光明社区“一心多点10分钟公共文化服务圈”,实现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形式、内容与质量的丰富和提高,文化体育设施的集约高效运行,让广大群众享有多样、快捷与方便的公共文化服务。

第二章主要任务
第三条联盟的主要任务如下:
(一)免费为社区群众提供文化艺术辅导培训讲座、文艺演出、艺术展览展示、电影放映、全民科普、全民阅读、全民健身等公共文化服务。

(二)免费为社区群众全面或定时开放文化体育场馆设施。

(三)组织开展社区群众文化艺术创作交流和基层公共
文化服务研讨。

(四)开展联盟成员单位间交流,加强各成员单位信息沟通和协同合作,推动资源共享、共同发展。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联盟组织机构主要由联盟会长、联盟办公室和联盟委员单位、成员单位组成。

联盟会长由光明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担任。

联盟办公室设在光明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由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专职文化管理人员负责联系、协调、处理联盟日常事务。

第五条联盟委员单位为区级文化业务单位,联盟成员单位为辖区内具有公共文化服务能力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

第四章权利与义务
第六条联盟各成员,按其所担负任务的不同,分为委员单位和成员单位,其权利与义务分别如下:
(一)成员单位
1.遵守联盟的章程,执行联盟的决议,维护联盟和联盟成员的合法权益,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积极参与联盟统一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

2.履行社区文化共建职责,承担和完成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任务,接受联盟办公室工作指导和群众监督、评价。

3. 有参与联盟建设相关重大事项决策和对联盟办公室工作提出意见、建议的权利。

(二)委员单位
委员单位除履行成员单位的权利和义务外,还对联盟工作有负责分担、分解和组织落实的义务,有向成员单位提供信息、工作指导与技术支持的义务。

第五章运行机制
第七条联盟在桃园街道光明社区居民委员会统筹协调和组织下开展工作,接受王益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王益区教育科技体育局、王益区科协业务指导。

根据工作需要,由联盟会长召集,可不定期召开联盟建设专题工作会议。

第八条联盟主要运用文化志愿者服务、扶持群众文艺团队和政府购买服务等现行公共文化服务机制并按照一定服务流程开展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业务工作。

第九条加入程序:1.提交加入申请表;2.经联盟办公室审核通过,并在联盟的平台上予以公布;退出机制:1.提交退出书面申请,说明退出理由;2.在联盟的平台上予以公布。

第六章经费
第十条联盟建设的经费主要来自于:1.国家公共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资金;2.联盟委员单位和成员单位支持;3.社会资助。

联盟经费主要用途为:
(一)联盟办公室日常办公费用支出;
(二)各种交流、研讨活动和涉及联盟建设与服务相关
工作的开支。

第十一条联盟建设经费开支严格遵守国家财会制度,开支情况接受上级财政、审计部门监督与管理。

第七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联盟仅是由成员单位之间按照行业自律原则自愿结合而成的公共文化服务共同体,本身并不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因而联盟不承担应由联盟成员单位承担的相关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本章程自联盟成立之日起生效。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