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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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预检分诊(传染病分诊)制度

急诊预检分诊(传染病分诊)制度

急诊预检分诊(传染病分诊)制度
一、严格执行《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急诊预检分诊分级标准,落实预检分诊工作。

二、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周期、流行趋势和卫生行政部门发布的特定传染病预警信息,按照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加强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

三、急诊可通过挂号时询问、咨询台咨询和医师接诊时询问等多种方式对患者开展传染病的预检;在必要时,可建立临时预检点(处)进行预检,对急诊的病人测体温、询问流行病学史、职业史等进行登记,并扫描健康码,对体温正常并出示绿码的入院人员给予分发当日门诊通行证。

四、预检、分诊点(处)应配备体温计(枪)、手卫生设施与用品、个人防护用品和消毒产品等,以便随时取用。

五、医务人员在接诊过程中,应注意询问患者有关的流行病学史、职业史,结合患者的主诉、病史、症状和体征等对来诊的患者进行传染病的预检。

六、经预检为需要隔离的传染病患者或者疑似患者的,应将患者分诊至感染科门诊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七、设置醒目标识、告示、指引牌等,指引需要隔离的疑似或确诊传染
病患者至感染性疾病科门诊就诊。

八、从事预检、分诊的工作人员接诊患者时,应采取标准预防的措施。

如怀疑其患有传染病时,应依据其传播途径选择并使用适宜的防护用品,并正确指导患者使用适宜的防护用品。

防护用品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制度

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制度

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制度为规范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加强对传染病的管理,防止医院内交叉感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卫生部《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一、传染病预检分诊点设在门诊的导诊台、急诊预检分诊处。

二、传染病预检分诊点工作人员应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季节、流行特征,结合患者的症状、体征,有针对性对就诊患者进行预检分诊。

三、普通专科医师在接诊患者过程中,应当注意询问患者有关的流行病学史、职业、结合患者的主诉、病史、症状和体征等对就诊患者进行传染病预检分诊。

四、经预检分诊点护士或普通专科医师预检为传染病患者或疑似传染病患者的,导诊护士指导其正确佩戴医用外科口罩(病情允许)并立即将患者分诊至感染性疾病科(发热门诊,肠道门诊)就诊,就诊结束后,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清洁消毒措施。

五、感染性疾病就诊处应具有消毒隔离条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按照标准预防采取防护措施,按照消毒规范严格消毒,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处理医疗废物。

六、在传染病流行季节或接到上级部门发布特定传染病预警信息后,要按照规范做好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

必要时,所有就诊患者首先到分诊点检诊,初步排除特定传染病后,再到相应的普通专科就诊。

七、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患者或者疑似患者,感染性疾病就诊处应当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疾病传播的措施,并按照规定对患者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和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八、对须进行归口管理和定点收治的特定传染病,分诊点应当及时按照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将患者转诊到具备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诊疗。

九、从事接诊、传染病预检分诊的所有医护人员必须不断学习传染病防治知识、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传染病流行动态、传染病诊断、治疗、预防、职业暴露的预防和处理等。

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以及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做好个人防护。

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制度

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制度

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制度
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制度是一项针对传染病的管理制度,旨在提前对患者进行筛查和分诊,以避免传染病的扩散和传播。

以下是一些可能包含在这个管理制度中的要素:
1. 预检分诊流程:制定预检分诊的具体流程,包括患者到达医疗机构后的登记,接受问询和体温测量等。

2. 病历调查和评估:进行详细的病历调查和评估,了解患者的旅行史、接触史以及出现的症状等信息,以判断是否有传染病的可能性。

3. 快速筛查方法:使用快速筛查方法,如PCR检测、抗体检测等,对患者进行初步的传染病筛查。

4. 分诊和隔离:根据预检分诊结果,将患者分为不同的风险等级,并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如单独就诊、佩戴口罩、隔离观察等。

5. 宣教和指导:向患者提供相关传染病的宣教和指导,包括如何正确佩戴口罩、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等。

6. 数据记录和统计:建立完善的数据记录和统计系统,对预检分诊的信息进行统计和分析,及时发现传染病的疫情情况,并及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7. 组织协调和联动机制:建立医疗机构之间的组织协调和联动机制,确保预检分诊的工作有序进行。

通过实施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制度,可以有效提前发现传染病患者,降低患者在医疗机构内的传播风险,保护医务人员和其他患者的健康安全。

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制度

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制度

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制度为有效控制传染病疫情,保障公众健康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医疗机构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制度。

一、设立传染病预检分诊点1、医疗机构应在明显位置设立相对独立的传染病预检分诊点,标识清晰,通风良好,流程合理,具有消毒隔离条件和必要的防护用品。

2、分诊点应配备体温计、口罩、手套、手消毒剂、登记本等物品。

二、配备专业医务人员1、安排有一定临床经验、经过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的医务人员负责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

2、医务人员应熟悉常见传染病的症状、体征、流行病学史以及相关防控知识。

三、预检分诊工作流程1、就诊患者到达分诊点后,医务人员应询问患者的症状、体征、流行病学史等相关信息。

2、对有发热、咳嗽、腹泻、皮疹等症状的患者,详细询问其发病时间、地点、接触史等。

3、根据患者的情况,进行初步判断,对疑似传染病患者,发放口罩,引导其至相应的诊室就诊,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4、对非传染病患者,引导其至普通诊室就诊。

四、分诊标准1、对于体温超过 373℃,伴有咳嗽、乏力等症状的患者,或有明确的传染病接触史,应高度怀疑为传染病患者。

2、对于出现皮疹、腹泻、黄疸等症状,且症状较为典型的患者,也应考虑为传染病的可能。

五、消毒隔离措施1、分诊点应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地面、桌椅、物品表面等使用符合要求的消毒剂进行擦拭。

2、医务人员在进行预检分诊工作时,应严格执行手卫生规范,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

3、对疑似传染病患者使用过的物品和区域,应进行严格的消毒处理。

六、信息登记与报告1、对所有前来就诊的患者,均应进行详细的信息登记,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电话、症状、体征、流行病学史等。

2、对疑似传染病患者,应立即向医院感染管理部门报告,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进行网络直报。

七、患者转运1、对于确诊或疑似传染病患者需要转诊的,应按照规定安排专用车辆进行转运,并做好防护措施。

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规定

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规定

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防控传染病的扩散蔓延,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工作。

第三条传染病预检分诊是指对来院就诊人员进行传染病筛查,以判断是否有传染病风险,并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将患者分流至不同区域进行进一步处理的工作。

第四条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是医疗机构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重要环节,医疗机构负有按照规定和标准对来院就诊人员进行传染病预检分诊的责任。

第二章机构设置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机构,并指定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

医疗机构可以根据需要设立相应的传染病预检分诊科室。

第六条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机构应当配备相应的设施和设备,保证预检分诊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员工管理第七条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流程和标准。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组织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第九条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相关的卫生制度和规定,做好个人防护工作,保证自身和患者的安全。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人员的考核制度,对其进行定期评估和奖惩。

第四章工作流程第十一条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的流程包括预检分诊登记、传染病风险评估、分流处理和结果报告等环节。

第十二条预检分诊登记环节是指对来院就诊人员进行登记,采集相关个人信息和病情症状,以便进行后续的传染病风险评估。

第十三条传染病风险评估环节是指根据登记信息对来院就诊人员的传染病风险进行评估,并依据评估结果判断是否需要进行分流处理。

第十四条分流处理环节是指根据传染病风险评估结果将患者分流至相应的诊疗区域进行进一步处理,以减少传染病的扩散和蔓延。

第十五条结果报告环节是指将传染病预检分诊的结果及时反馈给患者,并在需要的情况下向相关主管部门进行报告。

《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

《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41号《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治理方法》已于2021年12月16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商量通过,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吴仪二00五年二月二十八日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治理方法第一条为标准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有效操纵传染病疫情,预防医疗机构内交叉感染,保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平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应当设立感染性疾病科,具体负责本医疗机构传染病的分诊工作,并对本医疗机构的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进行组织治理。

没有设立感染性疾病科的医疗机构应当设立传染病分诊点。

感染性疾病科和分诊点应当标识明确,相对独立,通风良好,流程合理,具有消毒隔离条件和必要的防护用品。

第三条医疗机构各科室的医师在接诊过程中,应当注意询问病人有关的流行病学史、职业史,结合病人的主诉、病史、病症和体征等对来诊的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

经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将病人分诊至感染性疾病科或者分诊点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周期和流行趋势做好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

医疗机构应当在接到卫生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布特定传染病预警信息后,或者按照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强化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

必要时,设立相对独立的针对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处,引导就诊病人首先到预检处检诊,初步排解特定传染病后,再到相应的一般科室就诊。

第五条对呼吸道等特别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医疗机构应当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操纵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病人的陪同人员和其他紧密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和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第六条医疗机构不具备传染病救治能力时,应当及时将病人转诊到具备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诊疗,并将病历资料复印件转至相应的医疗机构。

第七条转诊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按照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使用专用车辆。

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制度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和方案

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制度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和方案

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制度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和方案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

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中,我们每个人都肩负着重要的使命。

作为一名有着十年方案写作经验的大师,今天我要为大家详细阐述一套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制度和方案。

我们要明确传染病预检分诊的目的。

那就是确保及时发现、隔离、治疗传染病患者,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一、预检分诊流程1.设置预检分诊台:在医疗机构入口处设立预检分诊台,由专业医护人员负责对就诊患者进行初步筛查。

2.询问病史:医护人员要详细询问患者病史,了解患者近期是否有传染病接触史、旅行史等。

3.测量体温:对就诊患者进行体温测量,发现发热患者要及时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

4.筛查症状:观察患者是否有咳嗽、乏力、呼吸困难等疑似传染病症状。

5.分类引导:根据患者症状和病史,将患者分为普通患者、疑似患者和确诊病例,引导至不同区域就诊。

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1.建立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明确责任分工,确保预检分诊工作落到实处。

2.加强培训:对医护人员进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确保预检分诊工作质量。

3.完善设施:配备必要的预检分诊设施,如体温计、口罩、手套等,确保医护人员在预检分诊过程中得到有效保护。

4.加强信息沟通:医疗机构要与当地疾控部门保持密切沟通,及时掌握传染病疫情动态,为预检分诊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5.落实防控措施:对疑似患者和确诊病例采取隔离措施,防止疫情传播。

三、传染病预检分诊方案1.建立健全传染病预检分诊组织架构:成立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预检分诊工作。

2.制定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计划:明确预检分诊工作目标、任务、进度安排,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3.加强预检分诊队伍建设:选拔业务能力强、责任心重的医护人员担任预检分诊工作,定期开展培训和业务交流。

4.优化预检分诊流程:结合实际情况,优化预检分诊流程,确保患者快速、高效就诊。

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

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

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1.1 为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传播,保障公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各类医疗机构在传染病流行期间或接到传染病疫情报告后的预检分诊工作。

1.3 医疗机构应建立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明确预检分诊的流程、责任和要求。

第二章组织管理2.1 医疗机构应成立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小组,由医疗、护理、感染控制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2.2 工作小组负责制定预检分诊的具体操作规程,并对医务人员进行培训。

2.3 医疗机构应指定专人负责传染病预检分诊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章预检分诊流程3.1 医疗机构应在入口处设立预检分诊点,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和消毒用品。

3.2 预检分诊点工作人员应对所有进入医疗机构的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健康状况询问。

3.3 对疑似传染病患者,应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并引导至专门的隔离区域等待进一步检查。

3.4 预检分诊点应详细记录患者信息,包括姓名、联系方式、症状、旅行史等。

第四章疫情报告4.1 医疗机构发现传染病疑似或确诊病例时,应立即向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

4.2 报告内容应包括患者基本信息、临床症状、流行病学史等。

4.3 医疗机构应协助疾控机构进行疫情调查和处置。

第五章医务人员培训5.1 医疗机构应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5.2 培训内容应包括传染病的识别、防护、报告和处理流程。

5.3 医务人员应熟练掌握个人防护装备的使用和传染病患者的处理技巧。

第六章监督检查6.1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定期对医疗机构的预检分诊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6.2 对于违反本管理办法的医疗机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依法予以处罚。

6.3 医疗机构应配合监督检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第七章附则7.1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7.2 对本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归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所有。

7.3 本管理办法如与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按新法律法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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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制度
一、组织领导
组长:姜凤岚
副组长:邸生文朱加鹏
成员:果淑芝邱化民吕全新陈正国韩冬华刘宁宏
楚永玉杨喜武王井学刘志彬徐丽霞刘玉平
二、管理制度
1、设立预检、分诊处,选派责任心强的护士负责该项工作。

2、分诊时及时发现危重病人并做出相应处理。

3、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有专人引导到隔离的分诊点进行就诊。

需转院者,工作人员应将患者的病历记录复印件一并转至相应医院。

4、准确、快速地从就诊病人中预检出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转送到感染性疾病科,做到早就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

5、预检、分诊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按分诊流程工作,熟练掌握分诊业务,做到合理分诊。

6、预检、分诊护士,要服务热情,询问病史详细,并做好登
记工作。

若发现有流行性疾病倾向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7、加强预检、分诊人员的个人防护,加强对工作环境
进行消毒隔离制度的落实。

8、在预检、分诊工作中,工作人员要积极开展卫生防病知识
的健康教育的宣传。

传染病预检分诊人员工作制度
为有效安全地做好流行病、传染病预检、分检工作,有效控制传染病疫情,防止医疗机构内交叉感染,保障人民群众和医务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做好流行病、传染病的监测、控制、诊疗工作,特制定本院工作制度:
1、医师在接诊过程中,应当注意询问病人有关的流行病学史、职业史,结合病人的主诉、病史、症状和体征等对来诊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并做好接诊记录。

2、对患有传染病的病人及时进行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

3、对病情严重不适合在本院隔离治疗的患者,医师应及时报告,按传染病人转诊要求向县医院传染科就近转诊。

4、预检、分诊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以及有关工作制度。

5、医务人员应自觉做好个人的防护安全,增强防护安全意识,轮换工作,工作后注意休息,对工作中的不足、疏漏,相互提醒、监督。

6、向患者及家属宣传传染病一般防护知识,提高公众的卫生意识和个人防护意识,做好公众心理疏导工作,避免出现社会恐慌。

林甸县中医院呼吸道传染病防治工作计划
1、挂牌设置流行病预检分诊室。

2、预检分诊人员的配备:成员:韩冬华、王明星、黄天博、邱化民。

3、预检分诊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制定。

4、疫情报告管理工作:由果淑芝、邱化民、刘玉平、
王晓花四人负责,甲类2小时,乙类6小时,丙类24小时内报卡。

5、计划免疫工作:按上级要求指示完成计划免疫,由果淑芝主任和护士刘玉平负责。

6、消毒管理工作:由各相关科主任负责做好室内空气消毒、医疗器械、紫外线消毒、医疗废弃物品消毁工作,并做好记录。

7、医疗废物处置工作:由张淑芹负责。

8、呼吸道传染病病人管理工作:做到专诊室、专静点室、隔离室。

9、有关法律、法规学习和培训工作:有培训计划、内容、定期。

10、病员微生物实验室管理:由张辉负责,做到无遗失、
无扩散,保障实验室生物安全
20XX年中医院传染病防治培训工作计划
一、目的:
为使用本医疗机构更适应卫生行政部门应对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协调工作,依法发挥本医疗机构对传染病疫情的监测、控制、诊疗工作,防止医疗机构内交叉感染, 保障人民群众和医务
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全面、有重点地计划安排工作。

二、目标:
1、巩固完善有效的组织管理制度。

2、每月一次培训医务人员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医务人员对传染病诊疗、报告工作的法律意识,增强责任感。

3、科主任负主责,每月一次培训医务人员传染病业务学习,提高医务人员对传染病的筛查能力、诊治能力。

4、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医院各科室的消毒管理工作,医疗废物处理,疫情报告管理工作,传染病人管理工作,疫苗接种工作,业务学习。

5、医院有计划地配备控制传染病防护用品知识。

6、学习〈〈传染病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件》《国家应急预案》,按照上级卫生部门的指令,积极灵活应
对卫生突发事件,尽职尽责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

《卫生部应对
流感大流行准备计划与应急预案》实现重点由治到防
的转变
传染病诊疗常识巩固考核
科室:姓名:
一、选择题:
1、造成传染病漫延的主要是a传染源b不良生活习惯。

2、呼吸道传染病的主要传播途径是a水源b空气。

3、春季主要流行的传染病是a呼吸道传染病b消化道传染病。

4、发现不明原因的传染,责任医师应该a立即报卡并要求网上直报b对患者采取有效隔离的同时上报医院领导,
待上级专家组确诊后,责任医师按法定时限报卡。

5、本医疗机构乙类传染病报卡时限为12小时,而本市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疫情,将乙类中人感染性高致病性禽流
感,规定发现后责任人2小时内报卡,责任人4小时后报卡,责任人有无责任。

a有责任b无责任
6、麻疹、风疹前驱可共有症状体征a卡他症状b眼结合膜炎
二、对错题:
麻疹:
1. 临床表现:发热3-4天出疹,3 — 4天后皮疹逐渐消退,有麻疹粘膜斑。

2. 皮疹特点:红色斑丘疹,大小不一,疹间皮肤正常。

3. 出疹顺序:耳后--发际一面部一颈部一躯干一四肢—手足心。

4. 疹后特点:先出先退,遗留色素沉着和糠肤样脱屑。

5. 隔离期:病人出疹后5天,并发肺炎者隔离至疹后10天。

6. 治疗:应及时可采用被动免疫,其它对症治疗及并发症
治疗。

7. 预防:接种麻疹减毒活疫苗。

风疹:
1. 临床表现:发热1—2天山疹,24小时内遍及全身耳后可伴有枕后淋巴结肿大。

2. 皮疹特点:散在斑丘疹。

3. 出疹顺序:面部一颈部一躯干一四肢。

4. 疹后特点:无。

5. 隔离期:出疹后5天。

6. 治疗:应及时可采用被动免疫,其它对症治疗及并发症治疗。

7. 预防:疫苗接种。

才星红热•
V I * ■<< I * J t.
1. 临床表现:发热1— 4天出疹,疹期3-7日达高峰
2. 皮疹特点:全身皮肤弥漫性充血发红的基础上,存
在密集而细小的鲜红色丘疹,疹间无正常皮肤
3. 出疹顺序:最早出现在颈部--腋下--腹股沟一躯干
一四肢。

4. 疹后特点:发病7日后皮疹开始消退,持续2—4周,伴脱屑或脱皮,先出先退,无色素沉着。

5. 可伴随体征:杨梅舌、口周苍白圈、帕氏线、渗出性扁桃体炎。

6. 治疗:抗细菌治疗,首选青霉素,及时治疗并发症。

7. 隔离期:症状消失,咽试子培养了3次阴性后。

8. 预防:密切接触者,检疫7-12日,对有咽峡炎或者扁桃体炎表现者需隔离,用青霉素或复方新诺明治疗3 — 5 日。

流行性腮腺炎:
1. 临床表现:病前1 — 2日,有发热纳差,乏力症状, --出现下颌、耳垂下部酸痛,张口进食加重一腮腺肿大。

2. 体征特点:以耳垂为中心,弥漫肿大,边界不清,触之有弹性感及压痛,可见腮腺导管口红肿,有时伴颌下,舌下腺肿。

3. 隔离期:腮腺肿大消退或发病后10天。

4. 治疗:抗病毒治疗,利巴韦林10- 15g\kg.d5 — 7 天;板蓝根、普济消毒饮,出现并发症及时治疗。

5. 预防:接种腮腺炎疫苗。

林甸县中医院20XX年传染病防治工作计划
我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细则》、《全国卫生防疫规范》、大庆市传染病工作计划的要求,现将我院二0 年防治传染病工作计划如下:
一、目标
1、建立疫情管理组织,完善制度建设;
2、加强宣传,对全院职工进行传染病知识培训;
3、建立健全门诊工作日志;
4、建立健全疾病监测档案;
5、每月对传染病工作进行自查总结工作;
6、严格按照传染病管理和要求及时报卡并登记;
7、对上级要求的各种电话零报告、周报告、月报告要及时;
8、及时地进行月总结,年终进行全年工作总结。

二、措施
1、医务人员认真填写传染病卡并及时报到预防保健科,通过医务科传染病管理人员进行网上直报,同时向县疾控中心报卡。

2、对甲乙丙类传染病要按照法定传染病报出方式、报
告时限及报告程序进行报告。

甲类传染病在城镇不超过6小时,乙类传染病除甲类管理外应是城镇在12小时内,丙类
要求在24小时内传染病报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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