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于环保企业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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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行业现状与政策解读

环保行业现状与政策解读

环保行业现状与政策解读环保行业是近年来在全球范围内备受关注的一个领域,尤其是在我国,随着环境污染问题的日益严重,政府对环保行业的发展给予了高度重视。

本文将对我国环保行业的现状进行梳理,并对相关政策进行解读。

环保行业现状市场规模近年来,我国环保行业市场规模持续扩大。

根据相关数据统计,2018年我国环保行业市场规模已达到1.5万亿元,预计到2023年,市场规模将达到3万亿元。

这一数据充分展示了我国环保行业的发展潜力。

产业结构目前,我国环保行业产业结构较为丰富,主要包括水处理、大气治理、固废处理、环境监测等细分领域。

其中,水处理和大气治理是我国环保行业市场份额较大的两个领域,占比分别约为40%和30%。

随着我国环保政策的不断加强,固废处理和环境监测等领域的发展也日益加快。

技术水平在技术层面,我国环保行业已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许多企业已具备了国际竞争力的技术水平,例如,在废水处理方面,我国已掌握了膜生物反应器(MBR)、活性污泥法等技术;在大气治理方面,我国已具备了脱硫、脱硝、除尘等技术的研发和应用能力。

然而,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环保行业在核心技术方面仍存在一定差距。

政策环境环保行业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政策支持。

近年来,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环保政策,对环保行业的发展产生了积极影响。

法律法规在法律法规方面,我国政府先后出台了《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法律法规,明确了环保行业的发展方向和责任主体。

政策扶持在政策扶持方面,政府对环保行业给予了税收优惠、补贴等支持。

例如,对从事环保产业的企业,政府给予一定的税收减免;对购买环保设备的企事业单位,政府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

监管机制在监管机制方面,政府建立了环保部门为主体,多部门协同作战的监管体系,加强对环保行业的监管力度。

政策解读环保政策趋势从我国政府近年来的环保政策来看,可以总结出以下趋势:1.环保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对环保行业的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

2.政策扶持力度加大,鼓励环保行业创新和发展。

2023国家绿色工厂评价政策

2023国家绿色工厂评价政策

2023国家绿色工厂评价政策近年来,环境问题日益突显,人们对于绿色生产方式的需求也越发迫切。

为了促进可持续发展,各国纷纷出台了一系列的绿色工厂评价政策。

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工业制造国之一,我国也将于2023年推出国家绿色工厂评价政策,以引导企业朝着环保、低碳、高效的方向发展。

1.政策背景与目标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和人们环保意识的提高,我国工业生产所带来的环境问题也日益突出。

工厂排放的废气、废水和固体废弃物对环境和人民健康造成了严重威胁。

因此,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国决定推出2023国家绿色工厂评价政策。

该政策的目标是通过评价机制来激励企业转变发展理念,推动绿色生产方式的采用,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政策要求工厂在生产过程中减少污染物的排放,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动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双赢。

2.评价标准与方法为了确保评价的科学性和准确性,2023国家绿色工厂评价政策制定了一套系统的评价标准和方法。

(1)环境指标评价:对工厂的环境管理能力进行评估,包括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的排放量和处理效果等指标。

同时,还将考虑工厂的能源消耗情况以及对水、土地等自然资源的利用情况。

(2)碳排放评价:评估工厂的碳排放水平,包括能源的碳排放和生产过程的碳排放。

通过量化碳排放,鼓励工厂采用清洁能源,减少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排放。

(3)资源利用评价:评估工厂对资源的利用效率,包括能源、原材料和水资源等。

通过推动循环经济和节约型生产方式,减少资源消耗,提高利用效率。

(4)技术创新评价:评估工厂的技术创新能力,包括绿色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情况。

鼓励工厂采用先进的环保技术和装备,提高生产效率和环境效益。

3.政策实施与激励措施为了鼓励工厂积极参与绿色评价,政府将出台一系列的激励措施。

(1)财政支持:设立专项资金,对符合评价标准的工厂给予资金奖励和补贴,用于环保设备的购置和环境治理的投入。

(2)税收优惠:给予符合评价标准的工厂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工厂投资环保设备和技术改造。

利用环保企业优惠政策做好企业税务筹划

利用环保企业优惠政策做好企业税务筹划
利 用环 保企 做 好企 业

随着全球环境问题 日益凸显 , 环境 保护已经成为人 类发展的一项长期战略任务。 目前 , 国已出 台了支持 我 环保技术研发与转让 ,鼓励 企业使 用环保专用设备 , 倡

续性以及新所得 税法对 环保 、 节能节 水的关 注 , 预期对 环保 、 节水节能设备允许执行加速折 旧的政策 。企业所 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条规定 : 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规
作为会计报表 中的费用项 目,应 当根据会计 准则 , 按 照权责 发生制和配 比原则反 映企业 当期创造 的收益 中应负担的所得税费用。 基于此 , 新准则 明确规定“ 企业
与按照税法计算 的应税所得不可避免地会存在差异 。 这 种差异有两种解决方法 :一是会计制度服从 于税法 ; 二 是两者在尽可能协调的基础上适 当分离 。
项 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 营收入 所属纳税年度起 , 第一年 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 四年至第 六年减半征收企 第
业所得税 。
( ) 三 对使用 环境保 护 、 节能 节水专 用设备允许加 速
折 旧和抵扣
优 惠政策 。投资者在选择企 业的注册地点 的时候 , 可以 利用 国家对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 、 困地区 、 贫 保税 区、 经 济特 区的税收优惠政策 , 省大量 的税金支 出。 节
( ) 一 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的规定 我 国企业所 得税法第 三十三条规 定 : 企业综 合利 用 资源 ,生产符合 国家产业政 策规定 的产 品所取得 的收 入 , 以在计算应 纳税所得 额时减计收入 。我 国企业 所 可 得税 法实施 条例第 九十九条规 定 : 企业 以《 资源综合 利 用企业所得税优惠 目录》规定 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 ,

国家出台支持节能环保产业相关政策汇总及相关政策措施

国家出台支持节能环保产业相关政策汇总及相关政策措施

国家出台支持节能环保产业相关政策汇总
及相关政策措施
一、背景概述
随着全球环保意识的增强和能源资源的有限性,节能环保产业
成为国家发展的重要战略。

为了促进该产业的发展,国家出台了一
系列支持节能环保产业的相关政策和措施。

二、政策汇总
1.《节约能源法》:该法规定了节能环保的基本要求和原则,
明确了政府和企业在节能环保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2.《环境保护法》:该法规定了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和原则,
强调了节能减排的重要性。

3.《清洁生产促进法》:该法推动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减少资
源消耗和环境污染,为节能环保产业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

4.《可再生能源法》:该法鼓励和支持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为节能环保产业提供了丰富的发展机遇。

5.《节能服务公司鼓励推广条例》:该条例鼓励和支持节能服
务公司的发展,推动节能技术的应用和推广。

三、相关政策措施
1.财政支持:国家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支持节能环保产业的研发、示范项目和技术推广。

2.税收优惠:对从事节能环保产业的企业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减轻其经营成本。

3.市场准入:对符合节能环保产业要求的企业,提供市场准入的便利条件,鼓励其参与竞争。

4.技术支持:加强节能环保技术的研发和转化,为相关企业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

5.培训支持:开展节能环保产业人才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技能水平。

四、总结
国家出台支持节能环保产业相关政策和措施,旨在推动该产业的发展,实现经济和环境的双赢。

政府、企业和公众应共同努力,积极参与节能环保产业,共同建设绿色、可持续的社会。

我国环境保护产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及解析

我国环境保护产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及解析

我国环境保护产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及解析为了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我国先后制定了不少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引导和鼓励环境保护产业的发展。

按照国家经贸委1999年的定义,环保产业是以防治污染、改善环境为目的所进行的各种生产经营活动。

环保产业包括三个方面:一是环保设备(产品)生产与经营,主要指水污染治理设备、大气污染治理设备、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设备、噪音控制设备、放射性与电磁波污染防护设备、环保监测分析仪器、环保药剂等的生产经营。

二是资源综合利用,指利用废弃资源回收的各种产品,废渣综合利用,废液(水)综合利用,废气综合利用,废旧物资回收利用。

三是环境服务,指为环境保护提供技术、管理与工程设计和施工等各种服务。

为了让广大的环保企业家了解、把握和利用好我国有关环境保护产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实现企业利润的最大化,笔者对我国环保产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了梳理,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税收政策要求为了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保护和改善环境,实现可持续展,2008年8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该法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国家对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产业活动给予税收优惠,并运用税收等措施鼓励进口先进的节能、节水、节材等技术、设备和产品,限制在生产过程中耗能高、污染重的产品的出口。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二、有关节能减排税收政策的总体要求为了实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了的“十一五”期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0%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的约束性指标的任务。

2007年上半年,国务院同意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该《方案》指出,中国将抓紧制定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和环保产品目录及相应税收优惠政策。

我国环境保护产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及解析

我国环境保护产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及解析

政策覆盖面有限
目前税收优惠政策主要针 对部分环保产业,未能全 面覆盖整个环保产业领域 。
优惠力度不足
部分税收优惠政策的优惠 力度不够,未能充分减轻 企业的税收负担。
政策执行不力
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漏 洞和不足,导致部分企业 未能充分享受税收优惠政 策。
提出完善税收优惠政策的建议
扩大政策覆盖面
建议扩大税收优惠政策的覆盖面,将更多环保产业纳入优惠范围 。
详细描述
通过对美国、欧洲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环保产 业税收优惠政策进行比较分析,发现国外政 策在立法体系、优惠力度、政策灵活性等方 面具有显著优势。因此,建议我国在制定环 保产业税收优惠政策时,应加强立法保障、 加大优惠力度、提高政策灵活性,同时加强 国际合作与交流,共同推动全球环保产业的
发展。
THANKS
税收优惠政策能够降低环 保企业的税收负担,提高 其市场竞争力,从而促进 环保产业的发展。
引导社会资本投入
税收优惠政策可以引导社 会资本流入环保产业,增 加环保项目的投资,推动 环保技术的创新和应用。
提升环保意识
税收优惠政策能够激发企 业和个人的环保意识,促 使更多人关注和参与环保 事业。
分析税收优惠政策存在的问题
促进民间资本参与
税收优惠政策可以促进民间资本更多地参与到环保产业中来,推动 环保产业的多元化发展。
优化环保产业投资环境
通过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可以优化环保产业的投资环境,吸引更 多的投资者进入该领域。
04
我国环境保护产业税收优惠政 策的解析与建议
解析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效果
01
02、环保服务、 资源循环利用等领域。
我国环境保护产业的发展现状
01
政策支持

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十、农口企业优惠政策
一、对国有农口企事业单位从事种植业、养殖 业和农林产品初加工业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企 业所得税。(包括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及重点龙 头企业所属的,其直接控股比例超过50%(不 含50%)的控股子公司) 二、对边境贫困的国有农场、林场取得的生产 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免税的种植业、养殖业、农林产品初加工 业必须与其他业务分别核算。否则,应全额照 章征收企业所得税。

十一、福利企业优惠政策
一、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生产企业 1、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工厂和街道办 的非中途转办的社会福利生产单位,凡安 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以上, 暂免征收所得税。 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的比 例超过10%未达到35%的,减半征收所得 税。 2、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四残”人员的 范围包括盲、聋、哑和肢体残疾。

五、教育优惠政策

三、教育税收政策 1、对政府举办的高等、中等和初等学校(不 含下属单位)举办进修班、培训班取得的收入, 收入全部归学校所有的,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 得税。 2、对政府举办的职业学校设立的主要为在校 学生提供实习场所、并由学校出资自办、由学 校负责经营管理、经营收入归学校所有的企业, 对其从事营业税暂行条例“服务业”税目规定 的服务项目(广告业、桑拿、按摩、氧吧等除 外)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五、教育优惠政策
6、对学校经批准收取并纳入财政预算管 理的或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管理的收费 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学校取得的财政 拨款,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用 于事业发展的专项补助收入,不征收企 业所得税。 7、上述政策自2004年1月1日起执行 注意:取消 (94)财税字第001号第八 条第一款和第三款关于校办企业从事生 产经营的所得免征所得税的规定。

环保项目“三免三减半”政策运用

环保项目“三免三减半”政策运用

环保项目“三免三减半”政策运用随着2008年1月1日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正式施行,作为典型的主导型产业,我国的环保产业迎来了春天。

面对这一机遇,环保企业借力资本市场做大做强已然成为趋势。

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及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等,可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而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又给予从事相关项目的环保企业“三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

“仅这些税收优惠就可使企业每年的利润增加20%.新的节能环保企业优惠政策从2008年开始实施,也就是从取得第一笔营业收入时开始计算优惠年度,你没有申请,等于放弃了前两年的优惠,现在可以向税务局申请开始享受。

但地方有时会给予放宽政策,这个要看你和税务的关系了。

一般情况要提供以下证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会计报表(开业以来)、纳税申报表(开业以来)、申请书、节能环保企业的证明材料(如果有相关的证书更好)。

其他材料由当地税务机关要求而定。

3|环保项目“三免三减半”为引导企业投资基础设施和环境保护项目,企业所得税法对相关项目实行税收优惠。

企业从事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电力、水利等项目投资经营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给予“三免三减半”的优惠。

企业从事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给予“三免三减半”的优惠。

山东公司06年开办06—07—08—09—2010—201106,07.08,都是亏损,09年亏损,2010年盈利按新税法,环保优惠政策2008年1月开始实行的08-09-2010-我三年从取得第一笔营业收入起都是免税,三免三减半”的所得税优惠,需要怎么办理?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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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于节能环保企业的优惠政策有哪些企业节能项目可减免所得税全国人大代表在审议企业所得税法草案时普遍认为,这部法律草案已经成熟,建议进一步修改后,提请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在12日举行的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景宇向会议作关于企业所得税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昨天,主席团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将企业所得税法草案修改稿提请大会审议。

法律委员会于3月10日召开会议,对草案进行了审议。

法律委员会经对代表提出的修改意见和财经委员会的审议意见逐条研究认为,制定统一的企业所得税法是必要的,草案基本可行;同时,对草案作了15处修改,主要的有4处。

公益性捐赠扣除比例提高草案原文:草案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0%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代表意见:有些代表和财经委员会提出,为了鼓励和支持公益性捐赠,草案规定的上述扣除比例还应再提高一些。

修改决定:法律委员会经同财经委员会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研究认为,为了进一步鼓励公益性捐赠,再适当提高扣除比例是必要的,建议将上述扣除比例由10%提高到12%。

删除两个计税额具体条款草案原文:草案第十条第五项、第七项分别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第五项),“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第七项),不得扣除。

代表意见:审议中,有些代表提出,企业内营业机构并不单独计算纳税,而是由企业汇总计算纳税的,这一条第五项的规定主要是为了解决过渡期内有些企业内营业机构的预缴税问题,法律对此可以不作规定;这一条第七项规定的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有些不能扣除,有些具有劳务性质的管理费则应允许扣除,这个问题可以由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依照本法有关规定作出具体规定。

修改决定:法律委员会经同财经委员会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研究,建议删去草案这一条上述两项规定。

公共基础设施免税不细列草案原文:草案曾规定,对“企业从事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电力、水利等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可以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

代表意见:审议中,有些代表和财经委员会提出,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对属于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需要由国务院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作出必要的调整,本法最好不作具体列举;同时,草案所列项目中有的项目的利润率已经很高,是否还要长期给予税收优惠,值得研究。

修改决定:法律委员会经同财经委员会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研究,建议删去这一项中所列具体项目,修改为“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可以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

节能项目可减免所得税草案原文:新增。

代表意见:审议过程中,有些代表和财经委员会提出,节能节水对可持续发展关系很大。

为了鼓励节能节水,对企业从事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应当给予税收优惠。

修改决定:法律委员会经同财经委员会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研究,建议在草案中增加规定,对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节能节水项目所得,可以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

相关链接有些代表对企业所得税的产业优惠、区域优惠和具体优惠项目还提出了一些其他意见。

但按规定,国务院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可制定企业所得税专项优惠政策。

因此,建议不再进一步作修改。

企业注册地汇总纳税不变有些代表提出,按照关于企业内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应当在企业注册地汇总纳税的规定,会造成中西部地区的税源转移。

但法律委员会认为,对此问题,在草案的《说明》中专门作了说明,建议不再改动。

税收优惠门槛不变有些代表就有关涉及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征缴以及优惠对象的确定标准等具体问题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

法律委员会认为,这些具体操作性问题,宜在国务院制定的实施条例中作规定。

在节能减排项目上国家有哪些优惠政策/View.aspx?id=152/question/83972596.html国家发改委此前发布的《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比例要达到16%,目前这一比例尚不足1%.规划把“加大财政投入,实施税收优惠政策”作为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一项原则确定下来。

有税收专家表示,税收在我国今后加强对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将扮演十分重要的角色。

我国目前在这方面的税收政策和完善措施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有减有免支持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对于改善我国的能源消费结构意义重大,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和能源消耗的加快,我国对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税收扶持政策逐年增多。

增值税主要有5项:自2001年1月1日起,对属于生物质能源的垃圾发电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自2001年1月1日起,对风力发电实行增值税减半征收政策;自2005年起,对国家批准的定点企业生产销售的变性燃料乙醇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对县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可按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对部分大型水电企业实行增值税退税政策。

消费税方面,自2005年起,对国家批准的定点企业生产销售的变性燃料乙醇实行免征消费税政策。

部分税收优惠政策虽然仅适用于个别企业,但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

二、有奖有罚税收促进能源节约经济发展离不开能源的支撑,能源的承载能力制约着经济的发展,而能源并不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

因此,建设节约型社会已成当务之急,更是一场关系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革命”。

相关专家表示,我国能源利用效率目前仍然很低,比以发达国家为主要成员国的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国家落后20年,相差10个百分点。

但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能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在税收方面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动员全社会力量开展节能减排行动。

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对外商投资企业在节约能源和防治环境污染方面提供的专有技术所收取的使用费,经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中技术先进或条件优惠的,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对独立核算的煤层气抽采企业购进的煤层气抽采泵、钻机、煤层气监测装置、煤层气发电机组、钻井、录井、测井等专用设备,统一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实行加速折旧,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购买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抵免新增所得税,技术开发费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

在增值税方面,自2001年1月1日起,对作为节能建筑原材料的部分新型墙体材料产品实行增值税减半征收政策;对煤层气抽采企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抽采销售煤层气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

在消费税上,《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对汽油、柴油分别按0.2元/升、0.1元/升征收消费税,对小汽车按排气量大小实行差别税率。

2006年4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调整的消费税政策规定,将石脑油、润滑油、溶剂油、航空煤油、燃料油等成品油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

同时,调整小汽车消费税税目税率。

按照新的国家汽车分类标准,将小汽车税目分为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两个子目;对乘用车按排气量大小分别适用3%、5%、9%、12%、15%和20%六档税率,对中轻型商用客车统一适用5%税率,进一步体现“大排气量多负税、小排气量少负税”的征税原则,促进节能汽车的生产和消费。

在资源税方面,现行《资源税暂行条例》规定对原油、天然气、煤炭等矿产征收资源税,实行从量定额的计征方式。

自2004年以来,陆续提高了23个省(区、市)煤炭资源税税额标准,在全国范围内提高了原油、天然气的资源税税额标准。

其中,部分油田的原油、天然气资源税税额已达到条例规定的最高标准,即30元/吨和15元/千立方米;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地方政府可根据有关油田、矿山的实际情况和财政承受能力,对低丰度油田和衰竭期矿山在不超过30%的幅度内降低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

该政策有利于鼓励对低油田和衰竭期矿山资源的开采和利用,体现了节约能源的方针。

在出口退税方面,自2004年出口退税机制改革以来,为限制高污染、高能耗、资源性产品的出口,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

取消部分资源性产品的出口退税政策,主要包括各种矿产品的精矿、原油等。

对上述产品中应征消费税的产品,相应取消出口退(免)消费税。

对部分资源性产品的出口退税率降为5%,主要包括铜、镍、铁合金、炼焦煤、焦炭等。

三、优惠多多税收鼓励资源综合利用资源综合利用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中一项长远的战略方针,也是一项重大的技术经济政策,对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国的税收政策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方面鼓励、支持企业积极进行资源的综合利用。

其中,增值税就包含了四个方面内容。

一是对企业生产的原料中掺有不少于30%的煤矸石、石煤、粉煤灰、烧煤锅炉的炉底渣(不包括高炉水渣)的建材产品,包括以其他废渣为原料生产的建材产品免征增值税,2001年将其中的综合利用水泥产品改为增值税即征即退;二是对企业以林区三剩物和次小薪材为原料生产加工的综合利用产品,在2008年12月31日以前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三是自2001年1月1日起,对油母页岩炼油、废旧沥青混凝土回收利用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对煤矸石、煤泥、煤系伴生油母页岩等综合利用发电实行增值税减半征收政策;四是自2001年5月1日起,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其收购的废旧物资免征增值税,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入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的废旧物资,可按10%计算抵扣进项税额;五是逐步取消对资源性产品的出口退税。

企业所得税方面,对企业在原设计规定的产品以外,综合利用本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在《资源综合利用目录》内的资源为主要原料生产的产品所得,自生产经营之日起,免征企业所得税5年;对企业利用本企业外的大宗煤矸石、炉渣、粉煤灰为主要原料,生产建材产品的所得,自生产经营之日起,免征企业所得税5年;为处理利用其他企业废弃的、在《资源综合利用目录》内的资源而新办的企业,可减征或免征企业所得税1年。

四、可抵可免保护环境有“绿色税收”支持当前我国资源破坏和环境污染形势十分严峻,污染总体水平相当于发达国家上世纪60年代水平,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每年约为4000亿元。

因此,保护环境,促进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社会的建设已成为我国经济建设中必须要面对的问题。

从2001年起,我国开始陆续出台了一些环境保护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有税收专家因此将这些环保性的税收定义为“绿色税收”。

从已经出台的税收政策看,目前的“绿色税收”主要集中在增值税和所得税上。

增值税方面,自2001年7月1日起,对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委托自来水厂(公司)随水费收取的污水处理费,免征增值税;对燃煤电厂烟气脱硫生产的二水硫酸钙等副产品实行增值税减半征收。

企业所得税方面,在我国境内投资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的内资企业,其项目所需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从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购置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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