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礼法

合集下载

荀子礼法思想及其当代启示

荀子礼法思想及其当代启示

生说苟 子是“ 先秦哲学殿军大师” [ 他通过继 承、 。] 1 发展 和修 正了 儒家的“ 礼治 ” 和法家 的“ 法治 ” 想, 思 最终 使礼 、 法统一起 来 , 提 出了“ 礼法并重” 的政治思 想。提出这 一思想 的原因是 , 他看到 了礼崩乐坏 、 诸侯异政 、 人欲横流 的社 会危局。苟子关于哲学 的
思 考也是从这里开始的 , 他是 通过对 人性 的考察 给“ 礼法并 重” 思想找到理论根据 。 、
建立其礼义 , 制定法 度 , 用来强 制整 治人们 的性情而 端正之 , 用
来驯服感化人们 的性情而导致之 , 使人 们能遵守秩序 , 合乎正确
的道德原则 。
如何用礼法改造人们“ 的本性 呢?苟 子认 为, 恶” 只要“ 化性
荀子性恶荀子在这三礼法并重的政治思想里指出顺从人的各种欲望则会产生人的争夺残贼淫乱等罪恶而辞让忠信礼仪文理则会遭到破坏进而言之人的各种荀子直视法家对儒家礼乐的强烈冲击以极大的理论勇气欲望又是人性的基本内容和表现所以人性是恶的
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J cml f n e cu n rM oI 岫 . Agl l .l v c m, u - U e a . S ̄ l dn 胁 c a e  ̄ S
顺是 , 故残贼生而忠信之焉 ; 生而有耳 目 欲 , 之 有好 声色焉 , 顺
是, 故淫乱生 而礼义文理亡焉。然则 , 从人之性 , 顺人之情 , 必 出于争夺 , 于犯分乱理而 归于暴 。 (苟子 ・ 合 ”《 性恶 》 )苟子在这
不可改变 的小人 。成君 子还 是成小人 , 关键 在于后天 的社会环
道, 然后出于辞 让, 合于文理 , 而归 于治” 《 子 ・ (苟 性恶 》。“化 ) ‘ 性起伪 ’ 实际上是立足于对人的改造 , 而不是对人 的惩罚 。[ 苟 ”2 ] 子 以为人生来就有贪利 、 嫉恨和耳 目声 色之 欲望 , 这些欲望是人 的本性 ,尧舜之与桀 跖 , “ 其性一 也 ; 子之 与小人 , 君 其性一也 ” 。

荀子法律思想

荀子法律思想

荀子法律思想。

一、性恶论是荀子的法律思想的理论基础在荀子看来,人性是与生俱来的人的自然本性。

性与情、欲联系在一起,人的情性都是一样的,不因人的高低贵贱有所区别。

人的欲望是无止境的,这就导致人性必然转向恶的方向。

人的无休止的色欲、财富欲、权利欲等好利恶害的品质就是恶,如果任其发展,那么必然会发生争夺、淫乱而犯分乱理,只有经过教化,才能改恶从善,使自己的行为符合礼义的要求。

人性虽然恶,但是可以通过教化和法度,使其化性起伪。

二、良法与恶法理论1、礼法一体论是荀子法律理论的核心思想荀子把礼与法贯通起来,将礼作了法的解释,隆礼重法的礼法一体论是荀子法律思想的主要内容。

其内容之一是创立了礼法的范畴。

荀子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使用了礼法这一术语。

这不是礼与法两个概念的简单重复,其所反映的是一种新的法律理念,即未来大一统国家制定的法律应当是礼法,而不是弃法与外的单纯的礼,也不是无礼统率的单纯的法。

当然,荀子的立法一体论不是把礼法简单的绝对的合二为一,也不是把礼与法的界限全面抹去,而是有区别的统一。

2、良法与恶法的判断标准:非礼无法。

即良法与恶法的划分依据不仅仅归于道德层面,而且还以行为是否合乎礼作为依据。

一是国家立法应该以礼为指导,以礼为准绳,合乎礼的要求的就是良法,反之即是恶法。

二是在法律实践中,行为人对非礼无法的行为要承担法律责任。

3、王霸之道的良法应该具备四个条件:礼治主义、大一统中央君主集权主义、民水君舟的重民主义、隆父的家族血缘伦理主义。

三、明分使群的法律起源论荀子认为,法律起源不仅是由于它适应着化性起伪的需要,而且是因为它要明分使群。

法律适应着圣人贤王为了改造人性、确定权利义务的分配,从而解决人们的争端,避免社会秩序紊乱而起源的。

四、法律本体论法义即是法的精神、原理、原则,法数指法律条文本身。

荀子认为,只知道法数不知道法义,后果严重。

表面好像重视法律条文或说成文法典,实际尚法而无法,表面上言之成理,逻辑严密,实际上愚弄百姓。

简述荀子的礼法论 -回复

简述荀子的礼法论 -回复

简述荀子的礼法论-回复来源于中国战国时期的荀子是儒家学派的重要代表之一,他是一位伟大的思想家,也是一位政治家和教育家。

荀子的礼法论是他对人类行为规范和社会秩序的理论探索,对当时的社会十分有影响力。

本文将一步一步回答关于荀子礼法论的问题,并对其思想进行简要的阐述。

问题1:为什么荀子提出了礼法论?荀子提出了礼法论,主要是因为他对社会秩序的恶化感到担忧。

荀子观察到当时的社会存在着道德沦丧、人心不古的现象,他认为这是由于人们没有正确的道德规范来约束和引导自己的行为所导致的。

因此,他迫切需要重新建立一套完善的礼法体系,以维持社会秩序和道德价值观的恢复。

问题2:荀子的礼法论的核心思想是什么?荀子的礼法论的核心思想可以总结为“性恶论”和“教化主义”。

他认为人的本性是恶的,只有通过良好的教化和正确的礼法规范,才能使人们转危为安,恶性得到改善。

他追求通过严格的礼法规范来纠正人性的缺陷,使每个个体能够履行自己的社会责任,而这将最终实现社会和谐、国家安宁。

问题3:荀子对于礼法的内涵和作用有哪些看法?荀子认为礼法有着重要的道德和社会作用。

他将礼法定义为规范人们行为的一种道德准则,在个人和社会之间建立起一种秩序和协调。

他认为只有通过遵守和实践礼法,人们才能通过恪守社会秩序,改善自身品行,增强个体和社会的道德水准。

礼法的作用是通过外在的规范和仪式来塑造个体的道德和社会性格,使人们能够正确地识别对错、体验仁爱,并推动社会的繁荣和进步。

问题4:荀子对于礼法的实践方法有哪些?荀子认为,社会中的每个个体都应该遵守社会秩序和礼法规范,通过规范的仪式和实践来加强他们的德行。

他主张通过学习经典文化,学习古人的行为榜样,来获得正确的道德观念和行为原则。

他还强调,个人和家庭教育在培养正确的礼法观念和行为方面起到重要作用,个体应该尽力遵守和传承良好的家庭礼法。

此外,他还主张制定明确的法律和法规来规范社会中的各种行为,强调严格执法,以确保社会秩序的稳定。

浅析荀子的礼法思想

浅析荀子的礼法思想

浅析荀子的礼法思想摘要:荀子是儒家的一位重要代表人物,非常重视法治,在《荀子》一书中,“法”和“刑”出现的频率极高。

但同时也并没有完全脱离儒家的“礼”治思想。

荀子的贡献在于,他不仅改造了孔孟的礼治,而且还修正了法家的法治,使它们二者在新的理论框架下融为一体,成为儒法合流,礼法统一的先行者。

因而,研究荀子的思想,尤其是他的礼法思想,对于我们厘清中国封建法律思想发展演进的脉络,有着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荀子;礼法;隆礼重法荀子是先秦儒家的一位重要代表人物,他一方面继承了先秦儒家礼治的思想,另一方面,在他的思想中又有很明显的法治思想的痕迹。

这与他当时所处的社会环境是分不开的。

荀子的礼法思想在他的《君道》、《王制》、《性恶》、《正论》、《君子》和《富国》等篇中都有具体的论述。

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荀子的礼法思想进行分析。

一、荀子礼法思想产生的背景春秋战国时期,百家争鸣,儒家思想主要是主张仁政,以礼治国。

但是战国以来形成的法家,则主张以法治国。

着重指出“法”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重要作用。

荀子吸收了春秋以来法律思想的成果,改造充实了传统的礼学,克服了儒家和法家的对立,使二者走向了统一。

荀子认为,礼和法的产生有着相同的社会根源,都是社会矛盾的结果。

法的产生不是自古就有的,古代人少物多,不会发生为财产而争斗的事情,也用不着赏罚。

但是由于生产的发展、人口的增加,人多物寡的矛盾日益突出,社会上出现了争夺混乱,“民众而奸邪生”,于是圣人“列贵贱”、“制爵位”、“立法制”,以防止和惩罚人们之间的互相争斗侵害。

礼仪和法度都是圣人为了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而建立的强制性的社会规范。

同时,荀子的人性论是他礼法思想产生的理论来源。

荀子一直主张“性恶论”,他认为人的本性是恶的,要通过后天的教化才能够使人们向善。

在他的《性恶篇》中指出“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

今人之性,生而好利焉,顺是,故争夺而辞让亡焉;生而有疾恶焉,顺是,故残贼生而忠信之焉;生而有耳目之欲,有好声色焉,顺是,故淫乱生而礼义文理亡焉。

浅谈荀子的礼法思想

浅谈荀子的礼法思想

浅谈荀子的礼法思想春秋战国时期,出现了我国历史上第一次思想上的大解放,诸子百家的各种思想文化相互交织、碰撞,形成百家争鸣的局面。

荀子的哲学应运而生,成为哲学思想领域重要的代表之一。

他通过继承、发展和修正儒家的“礼治”和法家的“法治”,使儒法统一,提出了“礼法并重”的政治思想。

荀子之“礼”区别于儒家的“礼”。

儒家的“礼”是为了维护世袭制、宗法制的;而荀子提出的“礼”是用来维护封建官僚等级制的。

其“法”也不同于法家的“法”,法家的“法”主张严刑峻法、暴力镇压,而荀子认为法是治理国家的首要条件,提出“法者,治之端也”的政治观点。

荀子的礼法思想开创了哲学思想的新篇章,对于当时的政治统治和社会发展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通过分析荀子礼法思想产生的根源及内容,进一步探寻荀子“礼法并重”的政治思想对于当今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

标签:儒家荀子礼法思想礼法并重一、荀子的礼法思想产生根源1.荀子礼法思想产生的社会背景1.1生产力发展的经济需要春秋战国时期虽然社会动荡但是生产力水平却得到了迅速发展。

冶铁技术的进步,促使了铁制农具及牛耕方式的推广,极大的提高生产效率,改变了传统的集体劳作方式,井田制逐渐瓦解,至战国末期,土地私有化已普遍存在。

伴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农业的进步,小手工业和商业逐渐繁荣,古文记载:“农夫不荆削不陶冶而足械用,工贾不耕田而足孜栗。

”出现了独立经营的手工业者和商人,同时,经济的繁荣发展为新兴的地主阶级登上历史舞台奠定了基础。

1.2社会结构变化的政治需要周王室衰微,西周所确立的宗法制逐渐崩溃,各路诸侯纷纷自立门户,天下之争更加剧烈。

《史记》记载:“春秋之中,弑君三十六,亡国五十二,诸侯奔走不得保其社稷者不可胜数。

”此时,奴隶的奋起反抗加速了奴隶主贵族阶级的灭亡,而土地私有化及大商人通过买卖交易形成新的大地主阶级。

新兴的地主阶级拥有大量的土地,而原先的奴隶冲破束缚与他们形成新的依附关系,使得他们不再满足经济上的富有,开始向政治地位迈进,逐渐成为政治的主导者。

荀子礼治思想解析及其当代启示意义

荀子礼治思想解析及其当代启示意义

荀子礼治思想解析及其当代启示意义
荀子是一位重要的东周礼治思想家,他鲜明地反映了古代礼法规范下的社会政
治实践价值,他的礼治思想受到了实践家们的高度重视。

荀子在《礼论》中,主张依据礼仪来制约人们,应强调其根本原则,以礼仪去健全人伦。

他认为,礼仪就是一种有着自然属性的道德,它追求的目的是社会和谐的实现,为的是营造良好的社会生活环境。

荀子强调,礼仪是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要素,只有遵循规范,才能让社会有序
运作,进行和谐发展。

在荀子看来,只有通过设立礼仪,让人们安全、有序地生活在一起,才能有效地实现社会的稳定与发展。

另外,荀子也强调了礼仪的重要作用,认为只有遵循礼仪,才能提高社会层次,保护社会关系,有助于凝聚民族感情形成社会共识。

当代社会经济的发展,使得礼仪的实施也受到影响,一些地方存在着变形的礼仪,也存在一些礼仪被忽视的焦虑。

但是,当代人们仍可以从荀子的礼治思想中得到启示。

第一,人们应该积极地学习传统礼仪,以良好的礼仪礼节去接受社会变化;第二,社会应当重视礼仪的实施,建立起礼乐的良好环境;第三,应当引导公众把礼仪中的美德值视为精神底蕴,增强文明理性,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总之,今天,我们应该做好礼仪普及,以实践荀子礼治思想,从而促进当代社会的和谐发展。

论荀子礼法秩序建构思想及其现代意义

论荀子礼法秩序建构思想及其现代意义
维普资讯
第 2 卷第 2期 7
20 0 6年 3月
喀什 师 范学 院学 报
J un l fKah a a h r olg o r a o s g rTec esC l e e
Vo . 7 NO 2 12 . M a .2 0 r 06
出了建立 “ 中央 集 权 ” 体 模 式 , 把 它 作 为 实 现 政 并
“ 圣人 之治 ” 的基 本制 度 。
故 古 者 列地 建 国 , 以贵 诸 而 已 ; 官 职 , 爵禄 , 非 列 差 非 以尊 大夫 而已 。( 大略》 总 之 , ”《 ) 苟子 主张 建立 的 政 体是 相对 君主 主义政 体 , 而不 是 绝对 君 主主义政 体 , 苟子说 成是 “ 将 君本 论 者” 有失 偏颇 。 , J
2 “ 主刑 辅 ” 法制 模 式—— 礼 法 秩 序 建 构 .德 的
苟子论述了建立 “ 中央集权” 的政体模式 的必
要性 。苟子说 :君 者 , “ 国之 隆 也 ; 者 , 之 隆 也 。 父 家 隆 一而治 , 二而 乱 , 自古及 今 , 未有 二隆争 重 而能长
收 稿 日期 :0 51 —6 2 0 —2 0
而治 ” 是社 会 达 到 “ 平 ” 前 提条 件 。 所 以 , 治 的 为
了实现礼法秩序 , 苟子主张效仿圣人之法, 即“ 亦 法
圣 人” 实行 王道 大一 统政 治 。如苟 子说 :一 天下 , , “
的大同社会。 _ 为了实现这一理想社会秩序 , 2 J 荀子
明确 指 出 ,立君 上 之 势 以临 之 , “ 明礼义 以化 之 , 起 法正 以治之 , 刑罚 以 临之 , 天下 皆出于治 ” 《 重 使 ( 议
的 制 度 安 排

《荀子》礼法关系的三重解读

《荀子》礼法关系的三重解读

《荀子》礼法关系的三重解读胡可涛【摘要】In Xunzi, the creative interpretation of etiquette and law makesthe integration of the two reach a high degree and thus gains a new meaning. Xunzi absorbs the Legalist "law" in its narrow sense, which means punish- ment and this is the first connotation of the integration.The second connotation is the legalization of etiquette, in other words, the externalization, standardization and objectification of the etiquette. What's more important, "eti- quette and law" is given the meaning of morality in light of Confucianism. By moral transformation of Legalist "law", Xunzi has successfully overcome the opposition between the Confucian's etiquette and Legalist law, promoted the transition and transformation from "moral Confucianism" to "political Confucianism".%在《荀子》中,礼法不仅走向了高度的融合,而且获得了崭新的内涵。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我们知道,荀子是春秋战国百家争鸣结
束时一位站在儒家立场上对先秦诸子进行
了批判继承的集大成的大家。

郭沫若说:“荀
子是先秦诸子中最后一位大师,他不仅集了
儒家的大成,而且可以说是集了百家的大
成。

”侯外庐也说:“荀子是后期儒家的伟大的代表。

”李泽厚认为荀子的更准确的定位应是儒家,而不是法家,或儒法过渡人物。

他指出:“从宋明理学到‘现代新儒家’,都一贯抨击荀子,表彰孟子,并以朱熹、王阳明直接孟子,认为这才是值得继承发扬的中国思想史的主流正宗。

而三十年来国内的研究则又大都只赞扬表彰荀的唯物论,或则抨击他的尊君尚礼的法家倾向。

这些似乎都没有抓住荀的要害。

”荀子涉猎广泛,学说渊博,兼综儒、道、墨、法、名,构建了博大精深的思想体系,对秦汉,乃至其后两千年的中国封建社会的政治文化影响深巨。

这与他在稷下待过有直接关系。

荀子久居齐国,曾在稷下“三为祭酒”,熟悉稷下各家之学,也有了百家争鸣,学术交融的思想自由的宝贵经历,这为他批判总结先秦学术思想、构建自己庞大思想体系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荀子的思想体系博大精深,然而要探讨其核心及最能代表其思想特质的内容,不能不提到“隆礼重法”的礼法结构。

抓住了这一点,就找到了理解荀子思想及荀韩关系的一把钥匙。

荀子尽管一直以儒家正统自居,但历史上,不只一人将其视为儒学异端。

唐代韩愈称道荀子为“大醇而小庛”(《读荀》),宋代理学崇孟抑荀,指责荀子为“异
端”,如二程说他“悖圣人者也”(《二程遗书》),朱熹谓:“荀卿则全是申韩,”(《朱子语类》)究其原因,最根本的一点就是他既反对儒家片面地强调礼治,夸大道德的作用而轻视法的职能,也反对法家一味追求法治而忽视道德的作用,从而使礼乐和法结合起来,形成了礼法并重——隆礼重法的独特礼法观。

荀子的隆礼重法思想是有学术渊源的。

其渊源就是孔子。

清人汪中说:“荀卿之学,出于孔氏,而尤有功于诸经。

”(《述学.荀卿子通论》)《论语.为政》云:“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

”孔子所言政、刑、德、礼几个概念,后来被逐渐概括为礼乐刑政一整套观念系统,如《礼记.乐记》云:“礼乐刑政,其极一也,所以同民心而出治道也。

”又说:“礼乐刑政,四达而不悖,则王道备矣。

”可见,礼乐刑政本来就是儒家学说中的应有之义。

荀子继承和改造了孔子的礼治思想,根据孔子导德齐礼、宽猛相济、一张一弛的思路,提出了“隆礼重法”的礼法同构观。

其近源是稷下学宫礼法融合的学术思潮。

荀子沿着这条路线继续发展,通过礼法更为紧密的结合,使这种政治文化模式在理论上臻于完善。

不同的是,稷下学者们结合礼法都具有以法治为主而以礼治为辅的倾向;荀子则是以儒家学说为基础来吸收法治思想,提出了礼治
为主法治为辅的政治文化模式理论。

作为儒家代表人物之一,荀子强化了周代和
孔子重礼乐的传统,注重规范和制度,自然主张
“礼治”,强调礼在治国安邦中的重要作用,并
对儒家礼治的思想作了更为系统的发挥。

他说:“礼者,治之始也。

”(《王制》)“隆礼重义者,其国治;简礼贱义者,其国乱”(《议兵》)。

礼是治国的根本和最高准则,所以说:“礼者,治辩之极也,强国之本也,威行之道也,历名之总也。

王公由之所以得天下,不由所以陨社稷也。

”(《议兵》)“礼者,断长续短,损有余,益不足,达爱敬之文,而滋成行义之美者也(《礼论》)。

从而把孔子的礼治思想进一步发扬光大,成为其思想体系的核心观念。

与此同时,荀子还吸收了前期法家的理论成
果,援法入礼,充实了传统礼学,克服了儒家之
礼与法家之法的对立,使两者在政治和法律层面
交融互摄。

为此,认为礼是法德纲领,“礼者,法之大分,类之纲纪”(《劝学》)。

“故非礼,则无法也”(《修身》)。

所以也非常重视法的作用:“法者,治之端也。

”“至道之大形,隆礼重法则国有常。

”(《君道》)他有时对礼的界定实质就是法,如说:“礼之所以正国也,譬之犹衡之于轻重也,犹绳墨之于曲直也,犹规矩之于方圆也。

”(《王霸》)这就使礼具备了严谨性、外律性。

吕思勉说:荀子“专明礼,而精神颇近法家”是很有道理的,因为时代变了,“这样用法治来充实改造礼治,体现了新的时代精神。

”进而,他主张礼法并用:
古者圣王以人之性恶,以为偏险而不正,悖乱而不治,故为之立君上之势以临之,明礼义以化之,起法正以治之,重刑罚以禁之,使
天下皆出于治,合于善也(《性恶》)。

这里是以性恶论作为其礼法并用的理论基础的,体现了综合治理的思想。

荀子的礼法并用是有区别和侧重的,他认为礼之用为上,法之用次之,礼法实质上分属两个不同的政治层面。

从礼的角度看,礼类似于今天的政治哲学(政治原理、原则),法类似于今天的政治制度;从法的角度看,礼类似于今天的宪法(根本大法),法类似于今天的各项具体法律规范。

因此,二者的适用范围是不同的,治国“必将修礼以齐朝,正法以齐官”。

“其百吏好法,其朝廷隆礼”(《富国》)。

“用刑政治百姓,备礼义待君子”(《致士》)。

因此,他是主张以礼治为主,以法治为辅的。

他认为礼比法更根本,“圣人化性而起伪,伪起而生礼义,礼义生而制法度”(《性恶》)。

“故非礼,是无法也”(《修身》)。

……
荀子所以重视刑罚的作用,但他也继承了孔子“先教后诛”的思想,尽管他认为人性是恶的,但是通过礼义教化是可以改恶向善的。

因此,他特别强调礼仪教化的作用,坚持反对不教而诛和教而不诛的两种偏向。

他说:“故不教而诛,则刑繁而邪不胜;教而不诛,则奸民不惩;诛而不赏,则勤厉之民不劝;诛赏而不类,则下疑俗险而百姓不一。

”(《荀子.富国》)因而,他主张先教后诛,先礼后法。

荀子虽然认为对犯罪者进行惩罚是必要的,但他也继承了儒家“明德慎罚”的传统思想,坚持主张实行罪与刑相等的原则,特别反
对滥施酷刑的惩办主义。

他说:“故公平者,听之衡也;中和者,听之绳也。

”(《荀子.王制》)所谓“公平”、“中和”,就是宽猛相当的意思;既不应罪重而刑轻,也不应罪轻而刑重。

他说:“一物失称,乱之端也……刑称罪则治,不称罪则乱。

”(《荀子.正论》)他认为罪与刑必须相当。

这是荀子重法思想的一个重要原则。

最后,荀子在《成相》篇中就礼法并用,德刑结合的思想作了简练的概括:“治之经,礼与刑,君子以修百姓宁。

明德慎罚,国家既治四海平。

”……荀子礼法德刑重构正是儒法结合,阳儒阴法的集中体现,这一政治文化模式的理论设计,被汉代心儒家发挥,为汉代统治者应用,成为汉代,乃至中国封建社会长期采用的政治文化模式。

可以说,正是荀子使这一模式在理论上臻于成熟。

因此,谭嗣同“两千年来之学,荀学也”(《仁学》)的说法,正是对荀子政治文化理论的实用价值和历史地位的准确概括,揭示了中国封建政治的奥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