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word版)茶文化社团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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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文化协会章程

茶文化协会章程

茶文化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茶文化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一个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依法注册成立,并在法律和章程的规范下运作。

第二条协会的宗旨是:弘扬茶文化,促进茶文化的传承与发展,推动茶产业的繁荣与创新,增进会员间的交流与合作。

第三条协会的工作范围包括茶文化的研究、推广、培训、交流等相关活动,以及茶产业的发展、合作、项目推进等工作。

第四条协会的运作原则是:自愿参加,平等互利,公开透明,民主决策,依法管理。

第二章会员第五条会员是指自愿加入协会并认同协会宗旨、遵守章程的组织和个人。

第六条协会设立多级会员制度,包括创始会员、普通会员、荣誉会员等不同级别。

会员享有不同的权益和义务。

第七条加入协会的会员应填写入会申请表,经协会理事会审议通过后正式成为会员。

第八条会员有权参与协会的各项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享受协会提供的相关服务。

第九条会员有义务遵守协会章程和相关规定,积极参与协会的工作和活动,维护协会的声誉和利益。

第十条会员有权依法退出协会,但须提前书面通知协会,并完成相关手续。

第三章组织结构第十一条协会设立理事会、监事会和秘书处,分别负责协会的决策、监督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理事会是协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会员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

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和理事组成,会长为协会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三条监事会是协会的监督机构,由会员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

监事会负责监督协会的财务管理和工作运行情况。

第十四条秘书处是协会的执行机构,由秘书长负责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

秘书长由理事会任命,任期与理事会保持一致。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五条协会的经费主要来源包括会员的会费、捐赠、赞助和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六条协会应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明确财务管理职责和程序,并接受会员和监事会的监督。

第十七条协会应按照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要求,使用和管理协会的财产和资金,保证合理、公正、透明。

第十八条协会应定期向会员和监事会报告财务状况和工作情况,接受审计机构的审计。

茶文化协会章程

茶文化协会章程

茶文化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茶文化的传承和推广,促进茶文化的研究和发展,提高全民茶文化素质,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茶文化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一个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依法注册成立,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规范,以茶文化研究、茶文化交流和茶文化推广为宗旨,开展各项茶文化活动。

第三条协会的名称为“茶文化协会”,英文名称为“Tea Culture Association”。

第四条协会的宗旨是:传承茶文化,宏扬茶道精神,促进茶文化的交流与发展,提高全民茶文化素质,推动茶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协会的工作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公信。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协会设立理事会和秘书处。

第七条理事会是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协会会员选举产生,负责制定协会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审议并决定重大事项。

第八条秘书处是协会的日常管理机构,负责协会的日常工作,执行理事会的决策,并向理事会报告工作。

第九条协会设立若干专业委员会,以便更好地开展茶文化研究和推广活动。

专业委员会的设立、组成和职责由理事会决定。

第十条协会设立荣誉顾问和顾问,由协会理事会聘任,负责对协会的工作进行指导和支持。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十一条协会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荣誉会员两类。

第十二条普通会员是茶文化爱好者和从事茶文化研究工作的人士,需符合协会的会员资格要求,并经理事会批准后方可加入。

第十三条荣誉会员是对茶文化事业有杰出贡献的人士,由理事会聘任,享有协会提供的特殊待遇。

第十四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1. 参预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2. 参预协会的决策和选举;3. 提出建议和意见,参预协会的工作;4. 接受协会提供的相关培训和学术交流机会。

第十五条会员有以下义务:1. 遵守协会章程和规章制度;2. 积极参预协会的活动和工作;3. 维护协会的声誉和形象;4. 缴纳会费。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六条协会的经费主要来源包括会员的会费、捐赠和赞助等。

第十七条协会设立专门的财务账户,由秘书处负责管理和使用。

茶文化协会章程

茶文化协会章程

茶文化协会章程引言概述:茶文化协会作为一个非营利性组织,旨在促进茶文化的传承与发展,提倡健康的生活方式。

本章程旨在规范协会的组织结构、会员权益、活动安排以及管理机制,以确保协会的正常运行和发展。

一、协会组织结构1.1 理事会:协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会员选举产生,负责制定协会的发展战略和政策。

1.2 执行委员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负责具体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工作,包括活动策划、会员服务等。

1.3 专业委员会:根据茶文化的不同领域设立,由专业人士组成,负责相关领域的研究和推广工作。

二、会员权益2.1 会员资格:任何对茶文化感兴趣的个人和组织都可以申请成为会员,经审核通过后即可获得会员资格。

2.2 会员权益:会员享有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类活动的权利,包括茶艺展示、学术研讨会、茶文化交流等,并可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2.3 会员义务:会员应积极参与协会的活动和组织工作,遵守协会章程和相关规定,维护协会的声誉和利益。

三、活动安排3.1 茶艺展示:协会定期举办茶艺展示活动,展示传统和创新的茶艺表演,以增进会员对茶文化的了解和欣赏。

3.2 学术研讨会:协会组织茶文化领域的专家学者进行学术交流和研讨,促进茶文化的研究和传播。

3.3 茶文化交流:协会组织会员间的茶文化交流活动,包括茶叶品鉴、茶道体验等,以促进会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四、管理机制4.1 财务管理:协会设立专门的财务部门,负责协会的财务管理和资金运作,确保协会的经济健康发展。

4.2 会员管理:协会设立会员部门,负责会员的招募、审核和管理工作,保障会员权益和协会的稳定发展。

4.3 组织管理:协会设立组织部门,负责协会内部组织结构的调整和管理,确保协会的正常运行和高效决策。

通过以上章程的规定,茶文化协会将能够建立起良好的组织结构和管理机制,为会员提供更好的服务和交流平台,推动茶文化的传承与发展。

协会将不断丰富活动内容,提升会员的参与度和满意度,努力成为茶文化领域的权威组织和推动者,为茶文化的繁荣做出贡献。

茶文化协会章程

茶文化协会章程

茶文化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茶文化的传承与发展,推动茶文化事业的繁荣,增进茶文化爱好者之间的交流与合作,特设立本协会。

第二条本协会名称为茶文化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一个非营利性的社团组织。

第三条协会的宗旨是:倡导茶文化,宏扬茶道精神,推动茶文化事业的发展,提升茶文化在社会中的地位和影响力。

第四条协会的业务范围包括:茶文化研究、茶文化交流、茶文化推广、茶文化活动组织等。

第五条协会的活动宗旨是:团结茶文化爱好者,传播茶文化知识,举办茶文化活动,提高茶文化的认知度和影响力。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协会设有理事会和秘书处。

第七条理事会是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协会会员组成,每届理事会任期为三年。

第八条理事会的职责包括:制定协会的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审议重要事项,选举产生协会的主要负责人等。

第九条秘书处是协会的日常管理机构,由协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等组成。

第十条秘书处的职责包括:负责协会的日常管理和组织工作,执行理事会的决议,协调各部门的工作等。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十一条协会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

第十二条个人会员应具备以下条件:热爱茶文化,遵守协会章程和规定,自愿申请加入协会。

第十三条单位会员应具备以下条件:具备法人资格,从事与茶文化相关的业务或者活动,自愿申请加入协会。

第十四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参预协会的各项活动,参预协会的决策,享受协会提供的相关服务等。

第十五条会员应尽到以下义务:遵守协会章程和规定,积极参预协会的工作和活动,维护协会的声誉和利益。

第十六条会员的退出方式包括:自愿退出、被除名和解散等。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七条协会的经费主要来源包括:会员的会费、赞助款、捐赠款等。

第十八条协会的财务管理应遵循公开、透明、规范的原则,确保财务的安全和合法性。

第十九条协会应定期进行财务审计,确保财务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二十条协会应建立健全财务制度,规范财务管理流程,确保财务的规范运作。

第五章章程的修改和解释第二十一条对于本章程的修改和解释,应由理事会提出并经过协会会员的讨论和表决。

茶文化协会章程

茶文化协会章程

茶文化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茶文化的传承和发展,加强茶文化交流与合作,提高茶文化的影响力和知名度,特设立茶文化协会(以下简称“协会”)。

第二条协会是一个非营利性、自愿性的社会组织,依法注册成立,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规范。

第三条协会的宗旨是:宏扬茶文化,推动茶文化产业发展,促进茶文化交流与合作,提升茶文化的社会价值和影响力。

第四条协会的工作原则是:自愿性、平等性、公正性、非营利性、互利共赢。

第五条协会的主要任务包括:茶文化研究与传承、茶文化交流与合作、茶文化推广与宣传、茶文化产业发展等。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六条协会设立理事会、秘书处和专业委员会。

第七条理事会是协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会员代表组成,负责制定协会的发展战略和重大事项的决策。

第八条秘书处是协会的日常管理机构,负责协会的日常运行和具体事务的处理。

第九条专业委员会是协会的专业组织,由协会会员自愿组成,负责茶文化研究、交流和推广等专业领域的工作。

第十条协会设立会员制度,会员分为普通会员、资深会员和荣誉会员,会员享有相应的权益和义务。

第三章会员权益与义务第十一条会员享有参预协会活动、参预决策、享受协会服务等权益。

第十二条会员有义务遵守协会章程和相关规定,积极参预协会活动,维护协会的声誉和利益。

第十三条会员可以自愿退出协会,但应提前书面告知协会,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四条协会对会员的违规行为有权进行纪律处分,包括警告、暂停会员资格和除名等。

第四章经费管理第十五条协会的经费来源包括会员的会费、政府拨款、社会捐赠和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六条协会应按照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的要求,对经费进行规范管理和使用。

第十七条协会应定期向会员公开财务状况,接受会员监督。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协会所有,如需修改,应经理事会通过,并向会员公告。

第十九条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成为协会的基本管理规范。

第二十条对于本章程未尽事宜,可由协会理事会进行补充和解释。

茶文化协会章程

茶文化协会章程

茶文化协会章程引言概述:茶文化协会章程是组织的基本法规,是规范协会运作和管理的重要文件。

茶文化协会作为一个致力于推广茶文化、传承茶道精神的组织,其章程的制定对于协会的长期发展和稳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协会名称及宗旨1.1 确定协会名称:茶文化协会1.2 宗旨:传承茶道文化,弘扬茶文化精神,促进茶文化的传播和交流。

1.3 目标:通过举办茶艺培训、茶文化讲座、茶文化展览等活动,提升会员对茶文化的认知和理解,推动茶文化在社会中的影响力。

二、会员资格及权利义务2.1 会员资格:凡热爱茶文化、遵守章程、认同协会宗旨的个人均可申请成为会员。

2.2 会员权利:享有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类活动、参与协会决策的权利。

2.3 会员义务:遵守章程规定,积极参与协会活动,维护协会形象。

三、理事会组成及职责3.1 理事会成员:由会员自行推选产生,包括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财务长等职位。

3.2 理事会职责:负责协会的日常管理工作,制定协会的发展规划和活动计划,监督协会各项事务的执行。

3.3 理事会会议:定期召开理事会会议,讨论重要事务并做出决策。

四、财务管理及监督4.1 财务管理:设立专门的财务部门,负责协会的财务收支管理和会费征收。

4.2 财务监督:每年定期对协会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保证财务运作的透明和规范。

4.3 资金使用:严格按照协会章程和财务规定使用协会资金,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

五、章程修订程序5.1 修订提案:任何会员均可提出章程修订提案,经过理事会审议通过后可进行修订。

5.2 修订程序:修订章程需经过全体会员投票通过,通过比例达到规定的比例方可生效。

5.3 修订后生效:修订后的章程立即生效,所有会员均需遵守新章程的规定。

结语:茶文化协会章程是协会组织和管理的重要依据,通过制定明确的章程,可以规范协会的运作,促进协会的发展。

希望茶文化协会能够按照章程规定,积极开展各项活动,推动茶文化的传承和发展。

茶文化协会章程

茶文化协会章程

茶文化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茶文化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一个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依法注册成立,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章程。

第二条协会的宗旨是推广茶文化,传承茶道精神,促进茶文化的研究与交流,提升茶文化的社会影响力。

第三条协会的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茶文化研究、茶艺培训、茶叶质量监测、茶文化推广活动等。

第四条协会的活动宗旨是团结泛博茶文化爱好者,共同探索茶文化的内涵,传承茶文化的智慧,促进茶文化的发展。

第五条协会的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机构会员两类。

个人会员必须年满18周岁,具备彻底民事行为能力;机构会员必须是合法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

第六条协会的运作资金主要来源于会员的会费、捐赠、赞助、政府津贴等。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七条协会设立理事会、秘书处和监事会。

第八条理事会是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制定协会的发展战略、决策重大事项,并监督协会的日常运行。

第九条理事会由协会的会员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条理事会设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组成,主席团成员由理事会选举产生。

第十一条秘书处是协会的执行机构,负责协会的日常工作,包括会员管理、活动组织、资金管理等。

第十二条秘书处设秘书长,由理事会任命产生。

第十三条监事会是协会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协会的财务状况、运作情况和活动执行情况。

第十四条监事会由协会的会员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三章会员权益和义务第十五条协会会员享有以下权益:1. 参预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包括茶文化研究、茶艺培训、茶叶质量监测等;2. 参预协会的决策,包括选举理事会成员、提出议案等;3. 获取协会提供的相关服务和资源,包括茶文化资料、会员交流平台等。

第十六条协会会员应履行以下义务:1. 遵守协会的章程和规章制度;2. 积极参预协会的活动,共同推动茶文化的发展;3. 维护协会的声誉和利益,不得伤害协会的形象。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七条协会设立专门的财务账户,用于管理协会的资金。

茶文化协会章程

茶文化协会章程

茶文化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茶文化协会的组织和活动,促进茶文化的传承和发展,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茶文化协会是一个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第三条茶文化协会的宗旨是:弘扬茶文化,推广茶艺,增进茶友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第四条茶文化协会的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茶文化研究、茶艺培训、茶叶推广、茶产业发展等。

第五条茶文化协会的活动宗旨是:传承茶文化,弘扬中华茶道精神,提高茶文化的认知度和影响力。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六条茶文化协会设立理事会、秘书处、分会等机构。

第七条理事会是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决策、监督和评估协会的工作。

第八条理事会由会员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为三年,理事会成员按照协会章程的规定进行选举。

第九条秘书处是协会的日常运营机构,负责组织和协调各项活动。

第十条分会是协会在不同地区设立的分支机构,负责开展当地茶文化的推广和培训活动。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十一条协会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两类。

第十二条个人会员应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热爱茶文化,遵守协会章程。

第十三条单位会员可以是茶叶生产企业、茶叶销售企业、茶文化研究机构等与茶文化相关的单位。

第十四条加入协会的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需缴纳一定的会费,并按照章程的规定享受相应的权益。

第十五条会员有权参与协会的各项活动,提出建议和意见,并有权参与协会的决策。

第十六条会员应积极参与协会的活动,维护协会的声誉和利益,遵守协会的规章制度。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七条茶文化协会的经费来源包括会员的会费、赞助和捐赠等。

第十八条协会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经费的合理使用和透明度。

第十九条协会应按照财务制度进行财务报告,定期对外公布协会的财务状况。

第二十条协会的财务状况应由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向会员公示。

第五章章程修改第二十一条对于章程的修改,应由理事会提出,并经过全体会员的表决通过。

第二十二条章程的修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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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文化社团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一)本社团名为古栈茶文化社。

(二)社团性质:古栈茶文化社接受共青团沈阳市青松中学团委的领导,在沈阳市青松中学社团联合会直接指导下的以学生为主体的群众性学生组织。

(三)社团目的:为会员提供一个“以茶会友”的平台的同时增强会员们对茶文化的了解。

(四)社团宗旨:协会以浓厚而悠久的茶文化作为文化底蕴,本着“心造极,韵自成”的宗旨,打着“以茶会友”的口号将茶真正的融入我们的生活,学习,及人生旅程中。

使成员能够从茶中品味人生,从茶中懂得道理,从茶中得到行为的规范,同时也大家在协会中畅所欲言,结识挚朋,提高自身的文化修养,做一个高雅脱俗,热情向上,平和近人的茶人。

(五)社团任务:通过各种内容的讲座、各种形式的培训课程以及外出参观等活动,加深同学们对于茶艺的认识,加大对于茶艺的热情,了解中国几千年的茶艺文化。

(六)社团类别:人文类
(七)社团要维护本章程的尊严,社团的一切规章、条例和决定都不得与本章程相抵触,社团的组织机构和成员活动都必须遵照本章程。

本社团自觉接受各方监督。

(八)社团接受沈阳市青松中学团委的领导,接受沈阳市青松中学
社团联合会的指导,日常工作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
(一)本社团的最高决策和管理机构是社团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制定、修改章程。

2、审核、通过本社团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

3、筹备召开社团的会员代表大会。

4、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5、决定会员的吸纳和除名。

6、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7、决定副部长及其他主要负责人的委任。

8、领导本社团各机构开展工作。

9、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二)本社团管理机构设社长一名、副社长一名,部长若干。

本社团管理机构成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精通本社团工作,有一定组织和工作能力;
2、工作上积极主动,团结成员,有奉献精神。

(三)本社团负责人均通过民主方法选举产生,报社团联合会审批;特殊情况下也可公开招聘。

负责人政治方面出现问题,或社团工作出现严重问题,撤消负责人资格,由社团重新民主选举。

(四)社团负责人的权利和义务
1、服从校团委和社团联合会的领导。

2、定期召开例会并制定本社团的规章制度、活动计划。

3、组织社团成员开展各项活动。

4、根据社团规章制度收取、管理、使用会费,吸纳和处分会员。

5、负责开展各项活动,并做好工作记录及活动总结。

6、加强校内、外之间的社团交流,扩大社团影响,树立社团良好形象。

7、培养推荐社团接班人,做好负责人换届选举工作。

(五)社团负责人的退出和除名:
1、学生毕业离校,自动退出社团。

2、根据本人自愿原则,经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即可退出社团,取消组织成员资格。

3、有严重影响社团名誉行为的成员,违反工作制度以及违法乱纪等破坏学校名誉、触犯法律的组织成员立即除名。

4、不服从组织安排,工作不积极主动的成员,经社团管理机构研究可予以开除。

(六)社团社长职责:
1、负责确定本社团各个阶段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2、领导各部门及下属组织的日常工作,主持工作例会。

3、负责社团重大活动的筹备和组织。

4、加强内部人员的团结,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协调各方关系,
争取各方支持。

(七)副社长协助社长处理日常工作,做好分工负责的各项工作,会长不在时,代理会长工作。

(八)社团下设秘书处、外联部、宣传部、组织部。

各部门职能具体为:
1、秘书处:
(1)负责会员的招新、入会审批以及社团工作人员和社团会员档案的管理。

(2)定期进行工作总结的归纳、整理。

(3)负责社团活动现场的接待和签到。

(4)负责本社团所需物品的采购。

(5)管理协会财务收支,定期向会员公布财务状况。

2、外联部
(1)统一负责社团对外业务联系、洽谈,为社团争取赞助与合作。

(2)加强社团与社会各界的联系,树立社团良好形象。

3、宣传部
(1)负责社团活动的相关宣传文字、图片、广告等的策划、设计和发布工作,并能够搜集相关信息,且能够将活动成果归纳成文字资料。

(2)负责社团与其他社团的联系和交流,通过各种形式宣传社团,进一步扩大社团在校内外的影响,为社团的进一步发展创造良好的外
部环境。

(3)负责社团与校内外各种新闻媒体的联系与合作,进一步提高社团形象和知名度。

4、组织部
(1)为社团活动提供基本技术支持。

包括茶叶,茶具,茶艺知识等基本信息。

(2)搜集新式茶艺信息,确保社团活动不断增添新的内容。

(3)总结各种茶艺知识。

(4)组织对会员进行的茶艺培训。

(5)组织策划社团各项活动。

第三章财务管理、经费使用
(一)资金来源资金主要来源于会员的会费以及其他方面。

(二)财务管理由秘书处管理财务收支使用。

(三)财务监督财务管理帐务定期公布,接受全体社员的监督。

指导老师和学校有关部门对其进行日常监督。

第四章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社团成员以对茶艺文化有浓厚兴趣的同学为主,面向全校招收会员,会员享有基本权利、承担基本任务。

(二)申请成为会员的基本条件
1、对茶艺文化有兴趣爱好。

2、拥护本社团的章程。

3、有自愿加入社团的意愿。

(三)会员加入社团的程序
1、填报个人档案;
2、秘书处审核通过;
3、由社团联合会发给会员证。

(四)会员的基本权利
1、对社团工作享有参与权。

2、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对社团工作有提出批评、建议和实行监督的权利。

4、享有参加社团组织的各种面向会员的活动的权利。

5、参加本社团举办的各项活动并享受优先的权利。

6、其他应予享受的权利。

(五)会员的基本义务
1、自觉遵守社团章程,执行社团管理机构审批的决议。

2、服从社团组织领导,维护社团权益和声誉。

3、积极参加社团发起的各项活动。

4、按时交纳会员费,作为开展活动的经费
5、其他相关义务。

第五章技能教授者的权利与义务
(一)技能教授者可为老师,学生或其他在茶艺知识突出者。

采取社团公开招聘,自荐,或他人举荐的方式。

可以为非会员,由组织部统一管理安排。

教授活动以义务为主。

(二)技能教授者应尊重会员,并具有相当的耐心。

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若因事不能进行教授活动,应至少提前3天告知社团管理层,以让社团做好相应准备工作。

违反者将不得再次进行教授活动。

第六章社团活动内容
(1)定期举办茶文化、茶道茶艺、茶的保健功能、茶品尝鉴赏等方面的培训活动
(2)定期举行茶话会,以茶会友,茶清情浓
(3)推荐会员参加茶艺培训,参加茶馆、茶叶市场的参观活动(4)与兄弟院校社团联谊
(5)配合社团联合会积极参加各项活动
第七章社团的管理制度
第三十二条部门负责制:社团各项事务按各职能部门分工,管理机构制定决策,秘书处协调各部工作并解决日常突发事件。

第三十三条档案制度:秘书长具体负责档案管理,对社团的各项活动和人员信息要及时记录、整理、存档。

第三十四条奖惩制度:管理机构定期对各部门进行考评,内容包括活动质量和数量、出勤等方面,考评资料留内务部处存档。

管理机构
对工作出色的干部进行表彰,对违反社团章程和其他制度、决议的干部进行处分。

第三十五条本社团开展的各种活动需要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

事前要递交详细的计划书并申报,得到批准后方可进行;事后要进行总结、备案。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由古栈茶文化社享有最终解释权,并根据实际情况酌情修改。

由社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七条本章程自2013年5月1日起生效。

第三十八条本协会有关章程如与学校团委及社团联合会规定冲突,应以学校团委和社团联合会规定为基准。

古栈茶文化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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