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T与BOT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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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T与TOT比较

BOT与TOT比较

BOT与TOT:两种投融资方式之比较BOT和TOT是近年来国际上较为流行的两种吸引外商直接投资的融资方式,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和基础项目建设。

BOT是英文BUILD-OPERATE-TRANSFER的缩写,其含义是:项目所在地政府将通常由国家公营机构承担的大型基础设施或工业项目的设计、建设、融资和维护的权利特许给国内外私营机构的合同商或主办人,允许该私营机构在一个固定的期限内运营该设施,并且在该期限内收回对该项目的投资、运营与维修费用以及一些合理的服务费、租金等其他费用,以使该私营机构有能力偿还该工程所有的债务并取得预定的资金回报收益;在特许期满后,将该设施转让给项目方的政府。

按照不同的工程项目,其产品或产出可以出售给公营机构或直接出售给最终消费者。

BOT主要适用于私营部门(多为国际私人财团)对能源、交通、通讯、环保等基础设施项目进行投资。

TOT是英文TRANSFER-OPERATE-TRANSFER的缩写,就是指通过出售现有投产项目在一定期限内的现金流量从而获得资金来建设新项目的一种融资方式。

具体说来,就是指东道国把已经投产运行的项目在一定期限内移交给外资经营,以项目在该期限内的现金流量为标的,一次性地从外商那里融得一笔资金,用于建设新的项目,外资经营期满后,再把原来项目移交回东道国。

通过这种方式引进了外资,使新项目及时启动,但又将外商与新建项目割裂开来,从T-O过程来看,更像一种贸易,其标的为一定期限内的现金流量。

但从T-O-T整个过程来看,它是一种既不同于以资信为基础的传统融资方式,也不同于BOT方式的新融资方式。

BOT与TOT两种融资方式都是解决我国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建设资金不足问题的途径。

这两种融资方式具有一定的相同性,对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开发中西部地区具有很强的实践意义。

特点不同:1.投资方的项目结构方面BOT模式运作过程包括政府机构、项目发起人、项目公司、商业银行、担保受托人、出口信贷贷款方、项目承包商、分包商、项目所需设备的供货方等众多的参与者。

全面解析BOT、BT、TOT、TBT和PPP投融资模式

全面解析BOT、BT、TOT、TBT和PPP投融资模式

全面解析BOT、BT、TOT、TBT和PPP投融资模式在基础设施领域和公共服务领域,各种形式的投融资模式得到广泛应用。

其中BOT、BT、TOT、TBT和PPP是最为常见的几种模式,本文将对这几种模式进行全面解析。

BOT模式BOT模式指的是建造、运营、转让模式。

它是BOT协议的简称。

BOT模式在我国的应用最早出现在经济特区和海外开发区,之后也广泛应用到公路、水库、电厂、燃气、供水等基础设施建设领域。

该模式的主要特点如下:•项目建设、运营、转让实现分担,资金投入和(或)获得收益时间不一致;•政府和企业都参与其中,共同承担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及风险;•融资和投资主要由其它资本市场融资,流动性强、风险小;•因公共服务经济价值大,政府对其建设和运营有严格的管理规定。

BT模式BT模式指的是建造、转让模式,是Build Transfer的简称。

建设者将基础设施建成后,把其权益出售给政府或政府指定的公司。

BT模式的主要特点如下:•由建设者负责用自有资金建设项目;•建设完成后全部或部分权益转交给政府或政府指定公司;•企业在建设期利用项目收益进行还本和盈利;•政府在完成后长期持有基础设施的使用权,提供公共服务并管理运营。

TOT模式TOT模式是Transfer Operating Transfer的简称,又称为“过桥模式”。

该模式的主要特点如下:•投资者或建设者建设项目,一段时间后转移项目所有权及经营权给政府;•投资者或者建设者在短期内通过运营和收益回收建设资金;•政府在一定期限内自行运营及维修,并提供公共服务;•一定时间段后,政府可以选择再次招标运营权。

TBT模式TBT模式是Trust, Build, Transfer的简称,特点是建议投资公司或机构建议设立基金,以投资平台的形式建设基础设施。

该模式的主要特点如下:•通过基金投资的方式,设施资本和银行贷款的债务分离;•拥有丰富的融资工具和风险管理经验;•可以吸引不同类型的投资者投资;•政府仅承担市场风险和政策风险。

BOTTOT项目的概念

BOTTOT项目的概念

BOTTOT项目的概念bot、tot项目的概念BOT和tot项目的概念一、bot的基本概念Tot(transfer-operate-transfer)是国际上流行的项目融资方式。

指政府部门或国有企业将建设项目的产权和经营权在一定期限内转让给投资者经营管理;投资方在约定期限内收回全部投资并通过经营获得合理回报,并在合同期满后返还政府部门或原单位的一种融资方式。

Tot也是一种特殊的收购和合并形式。

它具有中国企业在并购过程中的一些特点,因此可以理解为基础设施企业或资产的收购和合并。

二、bot基本概念BOT是三个英文单词build、operate和transfer的首字母缩写。

BOT是一种利用非政府资金进行一些基础设施项目的模式或结构。

在BOT项目中,政府部门通过特许协议在规定时间内将项目授予特许项目设立的项目公司。

项目公司负责特许期内项目的设计、投融资、建设、运营和维护,收回成本并偿还债务。

特许期结束后,项目设施的所有权将免费转让给政府部门。

bot一般是指boot,即:build(建设),own(拥有),operate(经营),transfer(转让)。

在实际运作过程中,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存在各种变形,如BTO(施工转让经营)、boos(施工自有经营销售)、BOST(施工自有经营补贴转让)、BLT(施工租赁转让)、BT(施工转让)、BTO(施工转让经营),tot(转移运营转移)、OT(运营转移)、roo(转移运营所有权),也有BRT、dbot、dbom、ROMT、SLT、mot等。

虽然其表述不同,在具体运营中也存在一些差异,但其结构与BOT并无实质性差异。

因此,通常将上述所有方法统称为bot。

BT,BOT,TOT项目的概念和区别

BT,BOT,TOT项目的概念和区别

BT(Build Transfer)即建设移交,是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领域中采用的一种投资建设模式,是指根据项目发起人通过与投资者签订合同,由投资者负责项目的融资、建设,并在规定时限内将竣工后的项目移交项目发起人,项目发起人根据事先签订的回购协议分期向投资者支付项目总投资及确定的回报。

大部分BT项目都是政府和大中型国企合作的项目。

BT投资是BOT的一种转换形式,是指一个项目的运作通过项目管理公司总承包后,由承包方垫资进行建设,建设验收完毕再移交给项目业主。

BOT是对Build-Own-Transfer(建设—拥有—转让)和Build-Operate-Transfer(建设—经营—转让)形式的简称,现在通常指后一种含义。

而BT是BOT的一种历史演变,即Build-Transfer(建设—转让),政府通过特许协议,引入国外资金或民间资金进行专属于政府的基础设施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完工后,该项目设施的有关权利按协议由政府赎回。

编辑本段BT模式介绍众所周知的金融危机给国际国内的固定资产投资,工程建设都带来了很大的冲击,许多企业资金链断裂,上下游产业链条不能有效衔接,一些想建设或正在建设的项目不能实施,同样作为建筑总承包企业也面临业务量的萎缩。

BT模式特点BT模式作为一种新兴的工程建设管理模式,近年来在国内得到了蓬勃发展,较好的解决了因为建设单位资金紧张而不能实施工程的难题,尤其是一些政府牵头开发投资的公益性项目应用较多。

BT模式具体是指业主授权BT承包商对项目通过融资建设,建设后整体移交给业主,业主用建设期间以及工程完成以后所募集的资金,以偿付企业的融资本金及利息的一种新型的项目管理模式。

一些现金流充足的企业,业绩较好,有一定融资能力的总承包企业就可以采用BT模式,扩大企业的业务量,延伸企业经营的范围,扩大市场占有量。

采用BT模式的注意事项BT模式最大的风险仍然是资金,其次是市场价格。

总承包企业应有优良的企业信誉,在危机面前或者危机来临,信誉才是最好的护路神,有了好的信誉,企业在融资,在供应商、分包商等上下游产业链上才能寻求更多的合作伙伴,共同把蛋糕做大做好。

BOTBTTOT三种特许经营权运作模式简述

BOTBTTOT三种特许经营权运作模式简述

BOTBTTOT三种特许经营权运作模式简述特许经营是指权利人(或企业)向被特许经营方授予经营、使用特定商标、销售特定商品或服务的许可权,并且提供相应的管理、培训和技术支持等支持服务,而被特许方则支付一定的特许经营费用或提供一定的利润给权利人。

三种常见的特许经营权运作模式是BOT(建设-运营-转让)、BT(建设-转让)和TOT(转让-经营-转让)。

1.BOT(建设-运营-转让)模式:BOT模式是指权利人建设基础设施,然后运营一段时间后将设施转让给政府或其他机构。

在BOT模式中,权利人承担建设费用,并负责设施的运营和维护,通常在特许经营期限结束后将设施转让给政府或其他机构。

这种模式的优势在于权利人可以获得项目运营的收益,并在特许经营期限结束后获得设施的转让款。

BOT模式适用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如公路、桥梁、发电厂等。

2.BT(建设-转让)模式:BT模式是指权利人与政府或其他机构签订合同,承担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和交付,然后转让给政府或其他机构。

权利人在建设阶段负责项目的投资和建设,随后将项目交付给政府或其他机构。

在交付后的运营阶段,政府或其他机构负责项目的运营和管理。

权利人通常会收取一定的转让费用或利润。

BT模式适用于公共设施建设项目,如学校、医院、体育场馆等。

3.TOT(转让-经营-转让)模式:TOT模式是指权利人将特定的技术、专利或商标转让给被特许方,被特许方负责经营和销售,并在一段时间后将权利转让给其他机构。

在TOT模式中,权利人转让自己拥有的技术、专利或商标给被特许方,被特许方负责经营和销售相关产品或服务。

在特许经营期限结束后,被特许方可以将权利再转让给其他机构,从而获取一定的利润。

TOT模式适用于技术、专利或知识产权相关的产业,如软件、医药、科技等。

总之,BOT、BT和TOT是三种常见的特许经营权运作模式。

BOT模式适用于基础设施项目,权利人在建设和运营阶段获得收益,并将设施转让给政府或其他机构。

BT,BOT,TOT项目的概念和区别

BT,BOT,TOT项目的概念和区别

BT,BOT,TOT项目的概念和区别BT(Build Transfer)即建设移交,是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领域中采用的一种投资建设模式,是指根据项目发起人通过与投资者签订合同,由投资者负责项目的融资、建设,并在规定时限内将竣工后的项目移交项目发起人,项目发起人根据事先签订的回购协议分期向投资者支付项目总投资及确定的回报。

大部分BT项目都是政府和大中型国企合作的项目。

BT投资是BOT的一种转换形式,是指一个项目的运作通过项目管理公司总承包后,由承包方垫资进行建设,建设验收完毕再移交给项目业主。

BOT是对Build-Own-Transfer(建设—拥有—转让)和Build-Operate-Transfer(建设—经营—转让)形式的简称,现在通常指后一种含义。

而BT是BOT的一种历史演变,即Build-Transfer (建设—转让),政府通过特许协议,引入国外资金或民间资金进行专属于政府的基础设施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完工后,该项目设施的有关权利按协议由政府赎回。

编辑本段BT模式介绍众所周知的金融危机给国际国内的固定资产投资,工程建设都带来了很大的冲击,许多企业资金链断裂,上下游产业链条不能有效衔接,一些想建设或正在建设的项目不能实施,同样作为建筑总承包企业也面临业务量的萎缩。

BT模式特点BT模式作为一种新兴的工程建设管理模式,近年来在国内得到了蓬勃发展,较好的解决了因为建设单位资金紧张而不能实施工程的难题,尤其是一些政府牵头开发投资的公益性项目应用较多。

BT模式具体是指业主授权BT承包商对项目通过融资建设,建设后整体移交给业主,业主用建设期间以及工程完成以后所募集的资金,以偿付企业的融资本金及利息的一种新型的项目管理模式。

一些现金流充足的企业,业绩较好,有一定融资能力的总承包企业就可以采用BT模式,扩大企业的业务量,延伸企业经营的范围,扩大市场占有量。

采用BT模式的注意事项BT模式最大的风险仍然是资金,其次是市场价格。

BOT TOT PPP三者的区别

BOT TOT PPP三者的区别1、含义不同:BOT(Bulid-Operate-Transfer)即建造-运营-移交方式。

TOT(Transfer-Operate-Transfer)即转让-经营-转让模式。

PPP融资模式主要应用于基础设施等公共项目。

2、特点不同:BOT最大的特点就是将基础设施的经营权有期限的抵押以获得项目融资,或者说是基础设施国有项目民营化。

在这种模式下,首先由项目发起人通过投标从委托人手中获取对某个项目的特许权,随后组成项目公司并负责进行项目的融资,组织项目的建设,管理项目的运营。

在特许期内通过对项目的开发运营以及当地政府给予的其他优惠来回收资金以还贷,并取得合理的利润。

特许期结束后,应将项目无偿地移交给政府。

在BOT模式下,投资者一般要求政府保证其最低收益率,一旦在特许期内无法达到该标准,政府应给予特别补偿。

而PPP是一种新型的项目融资模式。

PPP融资是以项目为主体的融资活动,是项目融资的一种实现形式,主要根据项目的预期收益、资产以及政府扶持的力度而不是项目投资人或发起人的资信来安排融资。

项目经营的直接收益和通过政府扶持所转化的效益是偿还贷款的资金来源,项目公司的资产和政府给予的有限承诺是贷款的安全保障。

tot则是在这种模式下,首先私营企业用私人资本或资金购买某项资产的全部或部分产权或经营权,然后,购买者对项目进行开发和建设,在约定的时间内通过对项目经营收回全部投资并取得合理的回报,特许期结束后,将所得到的产权或经营权无偿移交给原所有人。

BOT项目中的风险BOT项目投资大,期限长,且条件差异较大,常常无先例可循,所以BOT的风险较大。

风险的规避和分担也就成为BOT项目的重要内容。

BOT项目整个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有五种类型:政治风险、市场风险、技术风险、融资风险和不可抵抗的外力风险。

如何区分PPP、BOT、BT、TOT、TBT模式

如何区分PPP、BOT、BT、TOT、TBT模式什么叫BOT、BT、TOT、TBT和PPP投融资模式1BOT 即建造-运营-移交方式这种方式最大的特点就是将基础设施的经营权有期限的抵押以获得项目融资,或者说是基础设施国有项目民营化。

在这种模式下,首先由项目发起人通过投标从委托人手中获取对某个项目的特许权,随后组成项目公司并负责进行项目的融资,组织项目的建设,管理项目的运营,在特许期内通过对项目的开发运营以及当地政府给予的其他优惠来回收资金以还贷,并取得合理的利润。

特许期结束后,应将项目无偿地移交给政府。

在BOT模式下,投资者一般要求政府保证其最低收益率,一旦在特许期内无法达到该标准,政府应给予特别补偿。

2BT(Build Transfer)即建设-移交3TOT(Transfer-Operate-Transfer)即转让-经营-转让模式4TBT模式TBT就是将TOT与BOT融资方式组合起来,以BOT为主的一种融资模式。

在TBT 模式中,TOT的实施是辅助性的,采用它主要是为了促成BOT.TBT的实施过程如下:政府通过招标将已经运营一段时间的项目和未来若干年的经营权无偿转让给投资人;投资人负责组建项目公司去建设和经营待建项目;项目建成开始经营后,政府从BOT项目公司获得与项目经营权等值的收益;按照TOT和BOT协议,投资人相继将项目经营权归还给政府。

实质上,是政府将一个已建项目和一个待建项目打包处理,获得一个逐年增加的协议收入(来自待建项目),最终收回待建项目的所有权益。

5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s)模式许企业进行项目的开发和运营,而贷款人除了可以获得项目经营的直接收益外,还可获得通过政府扶持所转化的效益。

BOT、BT、TOT、TBT和PPP投融资模式详解PPP20世纪90年代后,一种崭新的融资模式——PPP模式在西方特别是欧洲流行起来,在公共基础设施领域,尤其是在大型、一次性的项目,如公路、铁路、地铁等的建设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Bot与tot分析

Bot与tot分析BOT意为“建设-经营-转让”,是私营企业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一种方式。

我国一般称其为“特许权”,是指政府部门就某个基础设施项目与私人企业(项目公司)签订特许权协议,授予签约方的私人企业来承担该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经营与维护,在协议规定的特许期限内,这个私人企业向设施使用者收取适当的费用,由此来回收项目的投融资,建造、经营和维护成本并获取合理回报;政府部门则拥有对这一基础设施的监督权、调控权;特许期届满,签约方的私人企业将该基础设施无偿或有偿移交给政府部门。

BOT投资作为一种新的融资方式,同其它融资方式相比,有其自身的法律特点:(1)从权利转移看:政府只是通过与项目公司签订特许权协议(合同),将公路建设的经营权交给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则在经营一定的时期后将其转交给当地政府。

(2)从责任范围来看:政府依据签订的协议(合同),通过经济活动的方式将设计、融资、建设、经营、维护公路设施的责任转移给项目公司。

(3)从项目的资金来看:采用BOT融资的项目所需要的资金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或国内投资者通过融资、贷款解决。

政府不提供担保资金,但可适当贷款或参股,共同投资。

(4)从参与主体来看:政府与项目公司作为主要主体通过合同达成合作意向,项目公司分别通过贷款合同、经营合同、建筑合同、设计合同与银行、经营承包商、建筑商、工程设计机构达成有关贷款、经营、建设、设计方面的合作意向。

TOT的可以看做是BOT(建设-经营-移交)的改进:BOT中引进投资人进行项目建设(即建设-经营-移交中的第一步),用项目建成后一定时间内的经营权作为投资人获取回报的手段(建设-经营-移交中的第二步),在合约期满后,将项目移交给项目所有人。

BOT曾经在中国电站建设中经营尝试,但双方在建设阶段分歧较大而一直未能推广。

TOT分析虽然TOT和BOT的目的都是引入资金,而由于TOT越过了建设阶段,因此对于投资人的风险较小,投资收益也自然较BOT低。

什么是BOTBOOBTTOT融资模式

什么是BOTBOOBTTOT融资模式BOT,BOO,BT,TOT是一种常见的基础设施项目融资模式,主要用于国际工程承包和投资。

下面是对每种模式进行详细解释。

1. BOT (Build-Operate-Transfer):建、营、转让模式BOT模式是指由投资方(通常是大型企业或外资企业)建设和运营一个基础设施项目,如公路、电站、污水处理厂等,并在约定的特定期限后将其转让给政府或其他合资格的机构。

在BOT模式下,投资方通常负责项目的筹资、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并通过收取用户费用或政府补贴等方式回收投资和获得利润。

2. BOO (Build-Own-Operate):建、拥有、运营模式BOO模式与BOT模式相似,也是由投资方建设和运营一个基础设施项目,但在该模式下,投资方拥有项目的所有权,并在特定期限内负责项目的运营和管理。

与BOT模式不同的是,BOO模式中,项目的转让并非必须,而是由投资方自行决定是否在一些阶段将项目转让给政府或其他合资格的机构。

3. BT (Build-Transfer):建设-转让模式BT模式与BOT模式类似,也是由投资方负责项目的建设,但在建设完成后,项目的所有权不属于投资方,而是立即转让给政府或其他合资格的机构。

投资方主要负责项目的筹资和建设阶段,而运营和管理责任则由项目的转让方承担。

4. TOT (Transfer-Operate-Transfer):转让-运营-转让模式TOT模式与BOT模式非常相似,也是由投资方负责项目的建设、运营和管理,但项目的所有权并不在政府或其他合资格的机构手中,而是在约定的一定期限后再次转让给政府或其他机构。

在TOT模式下,投资方在承担项目建设、运营和管理责任期间,可以通过收取用户费用和政府补贴等方式回收投资和获得利润。

总结来说,这些融资模式都是为了吸引私人资本投资基础设施项目而设计的。

它们允许投资方参与项目的建设、运营和管理,并在一定期限内获取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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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T与BOT区别TOT定义TOT是“移交-经营-移交(Transfer-Operate-Transfer)”的简称,它是项目融资的一种形式,具体是指中方在与外商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后,把已经投产运行的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移交给外商经营,凭借该设施在未来若干年内的收益,一次性地从外商手中融得一笔资金,用于建设新的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特许经营期满后,外商再把该设施无偿移交给中方。

因此,TOT方式与BOT方式的根本区别在于“B”上,即不需直接由外商投资建设交通基础设施,因而避开了在“B”段过程中产生的大量风险和矛盾,比较容易使中、外双方达成一致。

在我国经济发展的现阶段,积极采用TOT方式,发展直接融资,对于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尤为必要。

TOT优势分析1、TOT融资方式只涉及经营权转让,不存在产权、股权之争。

交通基础设施采用TOT方式融资,转让的只是特许经营期内的经营权,不涉及产权、股权这一敏感问题,巧妙地回避了国有资产的流失问题,保证了政府对交通基础设施的控制权,易于满足我国特殊的经济及法律环境的要求。

因此,在现行条件下较易推广进行。

2、有利于盘活国有资产存量,为新建交通基础设施筹集资金,加快我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步伐。

利用TOT融资方式,其一是盘活现有交通基础设施的存量资产,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其二是为拟建新的交通基础设施项目融入了资金,缓解了资金短缺的矛盾,加快了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速度;其三是外资增量的进入,有利于提高国有经济的整体质量和素质。

3、有利于提高交通基础设施的技术管理水平,加快我国交通现代化的步伐。

采用TOT融资方式引入外资,可以打破国家对交通基础设施的垄断经营状态,有利于逐步建立起开放、有序、公平竞争的交通基础设施经营市场,加快我国交通基础设施的市场化进程。

TOT注意的问题我国交通基础设施在较长时间内仍将严重不足,具有广阔的市场发展前景,对外商直接投资将有较大的吸引力。

因此,在积极鼓励外商采用TOT融资方式投资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的同时,还应该注意以下几方面的问题:1、加强对TOT融资方式具体政策的研究。

要尽快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研究TOT融资方式的具体政策,如TOT项目的期限问题,既要保证投资者的投资回报和合理利润,又要保证国家收益;不同的项目经营期限可能不同,要研究大体的相应的对策。

又如TOT项目的价格问题,投资回报率与项目收费或服务价格密不可分,应制定出一套可供参考的确定主要交通设施收费标准和调价方式的指导原则和办法,为各级政府进行价格管理提供依据。

2、拓宽TOT方式运行的基本环境和条件。

TOT方式在我国目前的经济条件下,有着广阔的市场发展前景。

但国家现有政策法规针对性不够强,有些内容不够明确,可操作性差;一些政策法规之间不够协调,这都影响到外商对交通基础设施投资的积极性。

首先,政府应尽快制订和完善针对外商投资建设与经营的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的政策法规,以立法形式保证交通基础设施有偿使用和特许经营权的连续性、稳定性,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尽量减少外商投资的法律风险和政治风险,消除外商不必要的疑虑。

其次,政府应继续对外商投资交通基础设施实行优惠政策,对外商的合理要求应采取灵活、务实的态度,在深入调查、认真测算的基础上作出适当的承诺,以降低外商的投资风险。

再次,对于某些对经济与社会发展有重要意义,但仅靠收取使用费不能回收投资或投资回报率过低的交通基础设施项目,政府应进一步放宽政策,允许投资者在交通线沿线或交通设施周边区域内投资开发和经营相关高盈利(如旅游、广告、房地产等)项目的权利,使投资者能够以这些项目的收益补偿项目投资。

3、TOT作为一种引入外资的方式,目前主要是面对国外投资者,但实际上并不排除我国有实力的私营企业、金融机构、基金组织等参与投资。

TOT融资方式为我国逐渐壮大的民间资本进入交通等基础设施领域提供了契机,这将有利于充分利用国内资源,调整产业结构,优化资源配置;同时也为国内民营组织积累投资和经营交通基础产业的经验,为交通基础产业的逐步市场化打下良好的基础.二、BOT定义BOT是英文Build-Operate-Transfer的缩写,通常直译为“建设-经营-转让”。

这种译法直截了当,但不能反映BOT的实质。

BOT 实质上是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经营的一种方式,以政府和私人机构之间达成协议为前提,由政府向私人机构颁布特许,允许其在一定时期内筹集资金建设某一基础设施并管理和经营该设施及其相应的产品与服务。

政府对该机构提供的公共产品或服务的数量和价格可以有所限制,但保证私人资本具有获取利润的机会。

整个过程中的风险由政府和私人机构分担。

当特许期限结束时,私人机构按约定将该设施移交给政府部门,转由政府指定部门经营和管理。

所以,BOT一词意译为“基础设施特许权”更为合适。

特征1、私营企业基于许可取得通常由政府部门承担的建设和经营特定基础设施的专营权(由招标方式进行);2、由获专营权的私营企业在特许权期限内负责项目的建设、经营、管理,并用取得的收益偿还贷款;3、特许权期限届满时,项目公司须无偿将该基础设施移交给政府。

BOT模式的参与者1.项目发起人。

作为项目发起人,首先应作为股东,分担一定的项目开发费用。

在BOT项目方案确定时,就应明确债务和股本的比例,项目发起人应作出一定的股本承诺。

同时,应在特许协议中列出专门的备用资金条款,当建设资金不足时,由股东们自己垫付不足资金,以避免项目建设中途停工或工期延误。

项目发起人拥有股东大会的投票权,以及特许协议中列出的资产转让条款所表明的权力,即当政府有意转让资产时,股东拥有除债权人之外的第二优先权,从而保证项目公司不被怀有敌意的人控制,保护项目发起人的利益。

2.产品购买商或接受服务者。

在项目规划阶段,项目发起人或项目公司就应与产品购买商签订长期的产品购买合同。

产品购买商必须有长期的盈利历史和良好的信誉保证,并且其购买产品的期限至少与BOT 项目的贷款期限相同,产品的价格也应保证使项目公司足以回收股本、支付贷款本息和股息,并有利润可赚。

3.债权人。

债权人应提供项目公司所需的所有贷款,并按照协议规定的时间、方式支付。

当政府计划转让资产或进行资产抵押时,债权人拥有获取资产和抵押权的第一优先权;项目公司若想举新债必须征得债权人的同意;债权人应获得合理的利息。

4.建筑发起人。

BOT项目的建筑发起人必须拥有很强的建设队伍和先进的技术,按照协议规定的期限完成建设任务。

为了充分保证建设进度,要求总发起人必须具有较好的工作业绩,并应有强有力的担保人提供担保。

项目建设竣工后要进行验收和性能测试,以检测建设是否满足设计指标。

一旦总发起人因本身原因未按照合同规定期限完成任务,或者完成任务未能通过竣工验收,项目公司将予以罚款。

5.保险公司。

保险公司的责任是对项目中各个角色不愿承担的风险进行保险,包括建筑商风险、业务中断风险、整体责任风险、政治风险(战争、财产充公等),等等。

由于这些风险不可预见性很强,造成的损失巨大,所以对保险商的财力、信用要求很高,一般的中小保险公司是没有能力承作此类保险的。

6.供应商。

供应商负责供应项目公司所需的设备、燃料、原材料等。

由于在特许期限内,对于燃料(原料)的需求是长期的和稳定的,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较强而稳定的盈利能力,能提供至少不短于还贷期的一段时间内的燃料(原料),同时供应价格应在供应协议中明确注明,并由政府和金融机构对供应商进行担保。

7.运营商。

运营商负责项目建成后的运营管理,为保持项目运营管理的连续性,项目公司与运营商应签订长期合同,期限至少应等于还款期。

运营商必须是BOT项目的专长者,既有较强的管理技术和管理水平,也有此类项目较丰富的管理经验。

在运营运程中,项目公司每年都应对项目的运营成本进行预算,列出成本计划,限制运营商的总成本支出。

对于成本超支或效益提高,应有相应的罚款和奖励制度。

8.政府。

政府是BOT项目成功与否的最关键角色之一,政府对于BOT 的态度以及在BOT项目实施过程中给予的支持将直接影响项目的成败。

本书有关章节将详细说明BOT中的政府作用。

实施BOT的步骤1.项目发起方成立项目专设公司(项目公司),专设公司同东道国政府或有关政府部门达成项目特许协议。

2.项目公司与建设承包商签署建设合同,并得到建筑商和设备供应商的保险公司的担保。

专设公司与项目运营承包商签署项目经营协议。

3.项目公司与商业银行签订贷款协议或与出口信贷银行签订买方信贷协议。

4.进入经营阶段后,项目公司把项目收入转移给一个担保信托。

担保信托再把这部分收入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BOT的具体方式1.BOT(build一operate一transfer):即建设一运营一移交。

政府授予项目公司建设新项目的特许权时,通常采用这种方式。

2.boot(build一own一operate一transfer):即建设一拥有一运营一移交。

这种方式明确了BOT方式的所有权,项目公司在特许期内既有经营权又有所有权。

一般说来,BOT即是指boot。

3.boo(build一own一operate):即建设一拥有一运营。

这种方式是开发商按照政府授予的特许权,建设并经营某项基础设施,但并不将此基础设施移交给政府或公共部门。

4.boost(build-own-operate-subsidy-transfer):建设一拥有一运营一补贴一移交。

5.blt(build一lease一transfer):建设一租赁一移交。

即政府出让项目建设权,在项目运营期内,政府有义务成为项目的租赁人,在且赁期结束后,所有资产再转移给政府公共部门。

6.bt(build一transfer):建设一移交。

即项目建成后立即移交,可按项目的收购价格分期付款。

7.bto(build一transfer一operate):建设一移交一运营。

8.iot(investment一operate一transfer):投资一运营一移交。

即收购现有的基础设施,然后再根据特许权协议运营,最后移交给公共部门。

9.roo(rehabilitate一operate一own):移交一运营一拥有。

此外,还有brt、dBOT、dbom、romt、slt、mot等等,虽然提法不同,具体操作上也存在一些差异,但它们的结构与BOT并无实质差别,所以习惯上将上述所有方式统称为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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