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201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课程作业(中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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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黑龙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作业参考答案

2011年黑龙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作业参考答案

2011年黑龙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作业参考答案(2011-05-15 12:58:10)本答案仅供参考。

中小学教师思考题(初级职称学员答1、2、3、4题;高级职称学员答3、4、5、6题。

)1.请结合实际谈谈当前基础教育教师评价存在的主要问题。

2.基础教育“课程统整”的核心思想是什么?3.如何理解学生的心理发展?4.请你结合社会生活实际谈谈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政策执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及可以尝试解决的方法。

5.案例题:江苏省苏州市某省级实验小学教师在接受教育研究者访谈时说:“实事求是说,教研活动主要借助学校行政的力量,主要搞的是常规的项目。

如果没有学校的规定,老师自发的相互听课一般不大会有。

你想,一个人在教室里上课,一方小天地,来了个外人,多不自在。

对于去听别人课的老师也不自在,平常上课,哪会像公开课那么精彩,难免会有尴尬,被自己撞见多不好意思。

大家有这样一种心理,都是同事,抬头不见低头见,所以最好还是各归各。

”请结合案例从形式或者内容的层面剖析当今基础教育传统教师文化的现实。

6.案例题:上海市郊农村的一个九年一贯制学校,有一个“青兰工程”,该校有一个老师说:“这工程只是个样子,师父不愿教,徒弟就只能自学。

其实,老教师不愿带新教师也是有苦衷的。

一个物理老教师带了个徒弟,两人一开始关系挺好的,徒弟经常去听师父的课,然后自己再去上。

结果成绩比师父考得好,师父就不满意了。

他经常给人家说:‘我有时候要辛辛苦苦算一个下午才能弄清一个问题,被他(徒弟)一听就去讲给学生,简直不劳而获嘛!’后来徒弟如果提出要听课,师父往往要找个借口就不让进教室了,实在挡不住师傅就不讲课,让学生做题。

”以上案例反映的是教师文化建设中哪种策略面临的现实难题,你认为怎样做可以克服这一难题,并结合自身教育教学实际谈一谈如何进行教师文化建设。

参考答案:第一题:请结合实际谈谈当前基础教育教师评价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我国中小学教师评价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在以下两个病理现象上——现象之一:很多学校教师评价的内容基本都是德、勤、绩、能四个方面,操作上制定一个比较详细、全面的指标体系,把德、勤、绩、能细化为数十个甚至上百个指标,每个指标进行权重分配,试图把教师的全部工作及素质量化。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会议差旅
【发文字号】黑人社函[2011]105号
【发布部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日期】2011.02.24
【实施日期】2011.02.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
工作的通知
(黑人社函【2011】105号)
各市(地)、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省农垦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森工总局人事局,省直各单位人事(干部)处: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和国家《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国人部发[2007]96号)精神,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水平、科学素质和创新能力,现就开展201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报名
(一)培训对象:具有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报名时间:2011年3月1日至3月31日。

(三)报名方式: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申报专业科目直接登陆培训院校网站报名(培训院校及专业科目详见附件1,未涵盖的培训专业科目,可申报相关、相近专业)。

(四)报名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在报名时,要严格按照培训院校的要求,认真填报个人信息,以避免产生误差影响参加培训。

二、科目和。

2011年黑龙江省继续教育知识更新网络考试试题及答案(合集五篇)

2011年黑龙江省继续教育知识更新网络考试试题及答案(合集五篇)

2011年黑龙江省继续教育知识更新网络考试试题及答案(合集五篇)第一篇:2011年黑龙江省继续教育知识更新网络考试试题及答案2011年度黑龙江省继续教育知识更新中高级职称网络考试一、单选题(共20题)1、个体努力建构自己的意识形态,形成信仰和追求,这是自我同一性形成中的()。

(单选题)思想投入对价值混乱同一性获得提前结束自我肯定对自我意识2、发展权以()为前提。

(单选题)教育权救济权生存权判断力3、《自我调节学习能力问卷》包括()。

(单选题)16个项目17个项目 18个项目 19个项目4、()是儿童节。

(单选题)8月1日 5月1日 6月1日 7月1日5、不属于大学与中小学通过课题联系下两者关系特征的是(单选题)随机性零散性短暂性长期性6、英国工党政府于20世纪90年代末期,提出一种将教师的薪金与其绩效直接挂钩的评价是()(单选题)绩效管理教师评价奖惩性教师评价 PRP教师评价发展性教师评价7、强调形成教师之间的水平关系应该以什么为基点组建教师合作团体(单选题)职称学历年龄学科8、青少年有机会尝试他们今后在社会中可能扮演的不同角色。

他们可以尝试许多不同的身份、个性、言谈和行为方式、目标等。

这反映的是自我同一性的()。

(单选题)学徒身份对工作无能角色实验对角色固定自我肯定对自我意识暂时远景对时间混乱9、()年,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问题成为学者、记者及大量社会工作者关注的热点。

(单选题)1998—2003 1977—1980 1980—1990 1975-198010、基础教育阶段教师文化独特性的内涵不包括哪一方面(单选题)教师群体的独特性基础教育阶段的独特性不同级别、不同学校的独特性教师个体的独特性11、英国绩效管理教师评价的核心环节是()(单选题)目标设定绩效考核过程监控结果处理12、台湾《国民中小学九年一贯课程暂行纲要》公布的时间是:(单选题)2000年 1999年 1998年 2001年13、《学习动机与策略问卷》编制的理论基础是()。

黑龙江省201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电气工程专业课作业题答案

黑龙江省201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电气工程专业课作业题答案

继续教育电气工程专业课作业题2011年[哈尔滨工业大学]11 独立供电系统与并网发电系统在结构和控制上有哪些不同?答:单级逆变系统直接将直流转化为交流,它的主要缺点是:需要较高的直流输入,使得成本提高,可靠性降低;对于最大功率点的跟踪没有独立的控制操作,使得系统整体输出功率降低;结构不够灵活,无法扩展,不能满足光伏阵列模块直流输入的多变性。

因此在直流输入较低时,考虑采用交流变压器升压,以得到标准交流电压与频率,同时可使得输入输出间电气隔离。

并网光伏发电系统一般由光伏阵列模块、逆变器和控制器三部分组成。

逆变器将光伏电池所产生的电能逆变成正弦电流并入电网中;控制器控制光伏电池最大功率点跟踪、控制逆变器并网的功率和电流的波形,从而使向电网转送的功率与光伏阵列模块所发的最大电能功率相平衡。

控制器一般基于单片机或数字信号处理芯片。

首先,不必考虑负载供电的稳定性和供电质量问题;其次,光伏电池可以始终运行在最大功率点处,由于大电网来接纳太阳能所发的全部电能,提高了太阳能发电的效率;再次,省略了蓄电池作为储能环节,降低了蓄电池充放电过程中的能量损失,免除了由于存在蓄电池而带来的运行与维护费用,同时也消除了处理废旧蓄电池带来的间接污染。

光伏并网发电系统的控制一般分为两个环节:第一个环节得到系统功率点,既光伏阵列模块工作点;第二个环节完成光伏逆变系统对电网的跟踪。

同时,为保证光伏逆变器安全有效地直接工作于并网状态,系统必须具备一定的保护功能和防孤岛效应的检测与控制功能。

12给出常用的并网逆变器的结构,并说明其开关控制策略。

答:共有三种有源逆变模式,即:相位控制模式、相移控制模式和PWM模式实现有源逆变的原理。

1)相位控制下器件开关频率低,损耗低,但输出电流相位受最小逆变角限制而不能随意调节;2)电流型相移控制下器件开关频率低,损耗低,输出电流的相位可方便地控制,但输出电流谐波很大;电压型相移控制下器件开关频率低,损耗低,输出电流与负载有关,不易控制;3)电流型PWM控制下器件开关频率高,损耗高,输出电流相位虽然可控,但谐波非常大;电压型PWM控制下器件开关频率高,损耗高,但输出电流相位可控,谐波含量少,应该是最有使用价值的并网逆变器。

2011年继续教育作业 教育版

2011年继续教育作业 教育版

201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学习体会根据《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工作的通知》(黑人保函[2011]105号)要求,及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关于“黑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年度开班前的有关要求”的规定,我参加了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班的学习。

通过学习使我对新形势下的职业学校办学有了新的认识,对学校的创新及教学改革也有了新认识、新想路,可谓收获彼大。

现将我的主要学习内容、学习体会总结如下:一、内容概要(一)中等职业教育近代历史及历史资源的开发与利用通过学习中等职业教育制度形成与展开的历史轨迹;我国中等职业教育在长期历史发展中所呈现出的复杂面相;职业教育社团及其他民间力量对于推动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要作用;近代职业教育家的职业教育思想对于我国现代职业教育理论的贡献。

我能够理解我国近代中等职业教育带给我们的有益经验和深刻启示,并作为今后工作中可以利用的历史资源。

(二)中等职业教育教学发展新趋向1.21世纪职业教育教学发展的新特点和新理念在新形势的影响下,职业教育教学也表现出新的特点。

主要表现在以下5个方面:(1)教学目的的职业性、实用性职业教育的功能之一,就是将潜在的劳动力资源转化为现实的能在职业活动中完成任务的劳动力。

随着社会发展,任何职业岗位都需要掌握相应能力素质的从业人员。

职业学校培养的是应用型、工艺型的专业技术人才。

它直接担负着将现代科学技术和先进设备移植到生产上并转变为现实生产力的任务。

因此,职业教育所追求的不是理论水平,也不是学历文凭,而是一种能满足某一职业或工作需要的综合职业能力,从一定意义上说,它是一种以培养职业能力为基础的教育。

(2)专业课程的适应性、灵活性合理的专业设置是职业教育得以顺利发展的前提,是办好职业学校的关键因素之一。

职业教育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有密切联系,在城市要适应提高企业的技术、管理水平和发展第三产业的需要,在农村要适应调整产业结构和农民劳动致富的需要。

2011继续教育专业课作业

2011继续教育专业课作业

专业课程作业嫩江县人民政府移民办公室----常广山报名编号:111102173920 9、什么叫建筑能源审计?建筑能源审计有哪几种形式?建筑能源审计是一种建筑节能的科学管理和服务的方法,其主要内容是对用能单位建筑能源使用的效率、消耗水平和能源利用的经济效果进行客观考察,对用能单位建筑能源利用状况进行定量分析,对建筑能源利用效率、消耗水平、能源经济和环境效果进行审计、监测、诊断和评价,从而发现建筑节能的潜力。

它的主要依据是,建筑能量平衡和能量梯级利用原理、能源成本分析原理、工程经济与环境分析原理以及能源利用系统优化配置原理。

建筑能源审计是我国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中重要的环节。

在建筑能源审计基础上,研究制定能耗公示、用能标准、能耗定额和超定额加价等制度,并进一步在公共建筑领域推广能源服务和合同能源管理等节能改造机制。

审计方法1 建筑面积、空调面积、采暖面积、建筑分项面积计算方法1.1 数据来源:建筑竣工图纸计算;1.2 方法说明:建筑面积、建筑分项面积取外墙外边界;不同功能交界处取墙的中线。

2 能耗总量2.1 数据来源:建筑物用能记录或能耗账单,必须说明记录日期;2.2 方法说明:由于每月能耗账单的计费时间不确定,应统一进行时间修正,折算成实际月能耗。

实际月,指每月1日0:00~每月最末日24:00;可按以下公式来折算:(公历月的天数/当月实际计费的天数)x (在实际计费时间内的能耗值)。

3 分项能耗3.1 数据来源:l 分项计量结果;l 变配电系统原理图及运行记录;l 设备运行记录;l 主要设备、主要支路的现场实测能耗;l 设备铭牌信息;l 建筑物典型年工作日、非工作日天数统计信息等。

3.2 方法说明:1) 有分项计量结果的应根据计量结果计算;2) 无专门的分项计量设备,但某主要变配电支路有逐时的运行记录,且该支路对应着某个耗能设备系统(不含其它系统),则应根据运行记录进行统计计算。

黑龙江2011中级续教学习心得答案

临床医学2011年专业科目中级职称学员学习体会姓名:学号:工作单位:一、谈谈你学习本年度专业科目的主要收获。

通过学习本年度专业科目《医学职业精神构建的新视域》对医学业精神有了更深刻具体的认识,对做为一名医生该具备的职业操守有了进一步和学习,并为今后如何促进知谐医患关系的形成有了明确的努力方向。

通过学习了解到《医学职业精神构建的新视域》是研究在新医改实践中如何重塑医学职业精神并据此形成和谐医患关系的一门课程。

主要任务是引导、培养医务工作者熟悉医学职业精神的基本理论,确立重塑当代中国医学职业精神的意识,能够自觉抵制医学职业中潜规则的侵袭并主动践行职业显规则,为培养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素质的临床医师,为在新医改实践中推进医学职业精神建设提供理论支撑。

通过对本课程的学习还了解到,首先,医学职业精神是人的精神追求,但又不是一般人的一般精神追求,而是业医者的职业精神追求;其次,它是业医者的价值追求,不是一般的价值追求,而是求真扬善的价值追求。

这决定了医学职业精神具有既来源于现实又高于现实的本质特征,超前性与理想性是其突出表征,当然是适度的超前性与理想性。

掌握了医学职业精神的基本功能是为医学实践提供职业动力、职业导向、职业自律,职业形象、职业承诺等。

其中,前三项是对作为与广大人民群众生命息息相关的行业,医疗卫生系统担负着保障人民身心健康的使命,医务人员的职业精神显得尤及其重要,它是现代医学观念、医院管理水平、个人整体素质的整体体现。

内功能,是根本功能,后两项是对外功能,是辅助功能;内外功能是互补的。

加强医学职业精神的培养,其目的是促使医疗卫生工作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创建和谐的社会环境服务。

医学职业精神的主要内容是职业立场,即世界公认的人道主义、利他主义;职业目的,即通行于医学界的救死扶伤、服务健康;职业态度,即业医者必须具备的爱岗敬业、恪尽职守;职业理想,即全面优化医学价值追求的医乃仁术、大医精诚。

2010-2011-2012年黑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中小学教师思考题答案

2010-2011-2012年黑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中小学教师思考题答案D(2)根据你的经验和理解,利用教育学的相关原理,回答《义务教育法(修订)》(2006)强调的上述理念对我国基础教育发展以及国家的发展有何意义?(1)上述法条体现了《义务教育法(修订)》(2006)为切实保障义务教育健康发展、有序发展、均衡发展下定的决心、明确的责任和工作的目标,具有前瞻性、权威性、强制性、全面性、人文性等特点。

(2)《义务教育法(修订)》(2006)强调的上述理念对我国基础教育发展以及国家的发展具有极为深远的积极意义。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义务教育法(修订)》(2006)修订的法条涉及义务教育工作需要贯彻落实的各个关键环节,为义务教育的进一步普及提供了可靠的法律支持,为国家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提供了强大的后备力量,是我国义务教育发展史上一个光辉的里程碑。

【案例3】在上海虹口区有三所最好的高中:复兴中学、华东师大一附中、北郊中学。

三校的不同在社会上被总结为一句话:吃在复兴,玩在附中,僵在北郊。

复兴中学办学条件非常好,把学生照顾得很好,这所录取分数最高的学校,学生父母中精英分子特别多,品位可能高一些,学生和家长相对挑剔一些。

因此,校方长期以来对学生的需求不能不认真对待。

这种认真对待往往影响学校除饮食之外的其他各方面,比如这所学校比较保守,不愿意为变革付出过大的代价,风格上比较老到而稳健,教育质量也非常稳定,从不大起大落。

而有名的华东师大一附中,总排老二,学生往往在学业上有一点缺陷,刻苦不够但是有小聪明,长期的老二地位反正也赶不上,所以靠着聪明放心地玩。

不是瞎玩,而是玩聪明,玩数学,玩奥林匹克,玩出好多全国冠军、世界冠军。

他们的老师也教学相长,与学生一起玩,大胆地玩出全国有名的一群教师,这些被称为师大附中现象。

北郊中学学生的命要苦一些,这个学校的教师认为他们的学生都考不进一流高中,因此,要抓学习、抓管理。

2011年黑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作业及答案

第一次作业(初级职称学员答1、2、3、4题;高级职称学员答3、4、5、6题。

)1.请结合实际谈谈当前基础教育教师评价存在的主要问题。

A、传统课程评价过于强调学业成绩,过于强调甄别与选拔的功能,过于关注学习结果,而忽视了学习过程。

学生只要死记硬背、题海训练就能得高分,掩盖了学生在学习方式上存在的问题。

评B、价的主体上忽略了课程的主体----教师和学生。

师生处于被评判地位,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不能完全表现出来。

C、评价的目标上过分注重结果,知识和技能。

而忽略过程和方法、情感和价值另外两个目标的实现。

导致应试技巧训练或题海战术,加重师生负担。

解决目标是改革课程评价过于强调甄别与选拔的功能,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教师提高和改进教学实践的功能,建立发展性评价体系。

2.基础教育“课程统整”的核心思想是什么?A.强化课程学者的角色意识,加强“课程统整”理论论证。

课程改革应从政策导向上强化课程学者的角色介入,同时更要呼唤课程学者的角色意识。

课程学者理应为成功实施国家课程改革肩负重要的责任。

B.加强理论与实践的对话,提升“课程统整”品质。

课程设计应采取开放参与的模式,广征各界意见,使课程设计成为一种共同建构、共同参与的不断突破的生成性活动。

C.进一步打通课程资源,做好课程层级的衔接。

做好幼儿园、小学课程的衔接;小学、初中课程的衔接;初中、高中课程的衔接;做好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课程的衔接,是达成课程统整的有效手段。

D.坚持把教科书及教材建设作为课程统整的稳固载体。

使对“教材”这一课程载体的理解更富有统整性的时代内涵,使教科书、教材更好地反映课程的时代特点、记录课程时代精神、承载课程理想。

E.促进课程领导的转型。

教育行政的课程领导从政策性指引转型为兼具课程策略的创生、检验职责,课程领导需要在实践中生成教育智慧,使对课程统整的具体问题的解释具有生命的张力。

F.采取生态化课程设计。

践行学校社区化、课程生活化的理念,坚持自然环境与人文环境的和谐永续发展,要在生态化课程设计方面做更扎实的探索。

2011专业课二

黑龙江省201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建设工程专业(初级)专业课程作业二姓名:学号:工作单位:5.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单位安全责任有哪些?监理单位安全责任是什么?答:建设单位安全责任:一、向施工单位提供资料的责任。

二、建设单位安全责任:建设单位安全责任依法履行合同的责任。

三、提供安全生产费用的责任。

四、不得推销劣质材料设备的责任。

五、提供安全施工措施资料的责任。

六、对拆除工程进行备案的责任。

监理单位安全责任:一、审查施工方案的责任。

二、监理的安全生产责任。

三、法律责任。

①.违反强制性标准的法律责任。

注册执业人员(包括监理工程师)未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责令停止执业3个月以上1年以下;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终身不予注册;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②.其他法律责任。

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2)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3)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4)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

6、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施工单位安全责任有哪些?勘察、设计单位安全责任是什么?简述出租单位的安全责任与特种设备安全责任。

答:施工单位安全责任:一、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施工单位安全责任:施工单位安全责任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

(一)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方面的主要职责包括: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2.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4.对所承建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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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专业课程作业9、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答:一、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合同的情形:1.随时解除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本法第26条第1款第1项(即: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预告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用人单位依照此规定,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1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3.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二、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因本法第26条第1款(即: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10、简述《劳动合同法》关于终止合同的经济补偿的规定。

答:(一)经济补偿的情形1.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终止的补偿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即下文的补偿标准)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终止的补偿用人单位依法终止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的,除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即下文的补偿标准)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外,还应当依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3.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补偿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

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二)补偿标准《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了终止劳动合同的补偿标准,具体标准为: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11、承担民事责任的种类有哪些?工程建设领域常见行政责任有哪些?答:一、民事责任主要划分为两类,即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

(一)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而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违约行为,是指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行为。

根据不同标准,可以将违约行为根据不同标准,可将违约行为作以下分类:1、单方违约与双方违约;2、预期违约与实际违约。

(二)侵权责任侵权行为是指民事主体违反民事义务,侵害他人合法的民事权益,依法应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行为。

侵权责任是指由于侵权行为而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侵权行为可分为一般侵权行为与特殊侵权行为。

一般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基于主观过错实施的,应适用侵权责任一般构成要件和一般责任条款的致人损害的行为。

例如故意侵占、毁损他人财物、诽谤他人名誉等诸如此类的行为。

特殊侵权行为,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在侵权责任的主体、主观构成要件、举证责任的分配等方面不同于一般侵权行为,应适用民法上特别责任条款的致人损害的行为。

《民法通则》第121条至第127条规定了特殊侵权行为。

其中,与工程建设密切相关的有:1.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2.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3.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二、行政责任主要包括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

(一)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他依法可以实施行政处罚权的组织,对违反经济、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尚不构成犯罪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实施的一种法律制裁。

在我国工程建设领域,对于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等参建单位而言,行政处罚是更为常见的行政责任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是规范和调整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的法律依据。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8条的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责令停产停业;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6.行政拘留;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二)行政处分行政处分是国家行政机关依照行政隶属关系对违法失职的公务员给予的惩戒。

国家公务员有《公务员法》所列违纪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或者虽然构成犯罪但是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给予行政处分;违纪行为情节轻微,经过批评教育后改正的,也可以免予行政处分。

依据《公务员法》,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

受撤职处分的,按照规定降低级别。

公务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后,由处分决定机关解除处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

但是,解除降级、撤职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

12、比较民事诉讼与仲裁的区别。

答:一、民事诉讼的基本特征1公权性民事诉讼是由人民法院代表国家意志行使司法审判权,通过司法手段解决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纠纷,这使得民事诉讼与具有民间性质的调解和仲裁有所不同。

2强制性民事诉讼的公权性,决定了其在案件的受理和执行等方面具有强制性。

调解、仲裁均建立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如果一方当事人不愿意进行调解、仲裁,调解和仲裁将不会发生。

但民事诉讼则不同,只要原告起诉符合法定的条件,无论被告是否愿意,诉讼都会发生。

此外,民间的和解、调解协议的履行依靠当事人的自觉,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但法院的裁判则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当事人不自动履行生效裁判,法院依另一方当事人申请可依法强制执行。

3程序性民事诉讼是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的诉讼活动,无论是法院,还是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均须按照民事诉讼法律规定的程序实施诉讼行为。

与民事诉讼相比,民间调解通常没有严格的程序规则,仲裁虽然也要按照预先确定的程序进行,但相对灵活,当事人的选择权也较大。

二、仲裁的基本特点1 自愿性是否将纠纷提交仲裁,向哪个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庭如何组成,仲裁员的选择,以及仲裁的审理方式等都是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由当事人协商确定的。

2 专业性专家裁案,是民商事仲裁的重要特点之一。

3 保密性仲裁以不公开审理为原则。

同时,按照各仲裁规则的规定,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证人、翻译、仲裁员、仲裁庭咨询的专家和指定的鉴定人、仲裁委员会有关工作人员亦要遵守保密义务,不得对外界透露案件实体和程序的有关情况。

因此,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及有关的商业秘密,不会因仲裁活动而泄露。

4 快捷性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13、哪些情形可提起行政诉讼?答:(一)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行政诉讼法》早于《行政处罚法》发布实施,前者关于行政处罚的种类与后者的表述不完全一致。

《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均应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三)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四)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五)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六)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八)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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