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员工入职三级教育培训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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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员工入职三级教育培训管理规定

新员工入职三级教育培训管理规定

新员工三级培训规定一、目的为使新员工充分了解公司的企业文化,掌握各项基本纪律要求、职业行为规范,熟悉岗位基本操作流程及作业规范、安全规定、劳保用品使用方法,制定本规定。

二、范围、定义三级培训适用于全体新入职员工。

三级培训:即人力资源部主导和组织的公司级培训,部门组织的部门级培训,班组组织的班组级培训。

人力资源部职责部门职责(1)负责组织、执行公司级培训;(2)负责公司级培训教材的编写或审核;(3)负责培训讲师的素质及能力的测评及监督;(4)检查和监督部门、班组培训的执行情况;(5)建立新员工培训档案。

(1)配合人力资源部组织培训工作,按照人力资源部要求提供培训讲师、编写教材。

(2)组织和开展部门级培训工作。

(3)建立部门级新员工培训记录档案。

(4)监督检查班组级培训工作。

班组职责岗位监护人职责(1)负责班组级培训的组织与实施;(2)建立班组级新员工培训档案;(3)编写班组级培训教材。

(1)辅导新员工制定学习计划,每月制定一次;(2)辅导新员工学习岗位知识、技能新员工职责在岗位监护人的辅导下制定学习计划,主动学习岗位知识、技能、公司制度等部门经理是部门级培训的第一负责人,对部门级的培训工作执行情况负责。

班值长为班组级培训的第一人,对班组级的培训执行情况负责。

四、培训内容1、公司级培训公司级培训内容包括:公司制度、劳动纪律、行为要求、企业文化、安全基础知识、职业健康基础知识、急救基础知识、消防基础知识、质量管理体系基础知识(ISO9001)等。

2、部门级培训部门级培训内容包括:生产工艺、部门管理制度、劳动纪律、行为要求、工伤案例分析、劳保用品使用、部门消防设施分布图、消防设施的使用、急救知识培训等。

3、班组级培训:班组级培训内容包括:生产工艺、岗位流程、岗位操作规范、设备的使用与性能、班组级纪律要求、劳保用品使用、班组消防设施熟悉、安全注意事项、安全规定、安全案例等。

4、人力资源部、部门、班组可以根据需要可对培训内容进行增加。

员工三级安全培训管理制度

员工三级安全培训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提高员工安全意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培训范围及对象1. 培训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员工,包括新入职员工、转岗员工、实习人员和临时工等。

2. 培训对象:新入职员工、转岗员工、实习人员和临时工等。

三、培训内容1. 厂(矿)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主要包括企业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企业安全生产目标、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安全考核奖惩、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有关事故案例等。

2. 车间(工段、区、队)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主要包括本岗位工作及作业环境范围内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价和控制措施;典型事故案例;岗位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安全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3. 班组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主要包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作业过程的安全风险分析方法。

四、培训方式1. 厂(矿)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采取集中培训、网络培训、自学等方式。

2. 车间(工段、区、队)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采取现场教学、案例分析、实操演练等方式。

3. 班组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采取现场教学、实操演练、班前班后会等方式。

五、培训要求1. 培训时间:新入职员工必须完成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24小时;转岗员工、实习人员和临时工等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培训时间。

2. 培训考核:培训结束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 培训记录:企业应建立员工安全培训档案,记录培训时间、内容、考核结果等信息。

六、培训责任1. 企业负责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全面负责。

2.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监督和考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3.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本部门员工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确保培训效果。

4. 培训教师:负责培训课程的讲解、指导、考核等工作。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新进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5篇)

新进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5篇)

新进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目的:为完善我司于安全生产的培训工作,特定以下《三级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对新员工进行有系统的培训。

适用范围:所有新入职、调职、特殊工种、调岗、复工(工伤及休假超过二个月以上)人员。

具体内容:1.新入职员工都必须接受不少于二天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方可试用。

2.每个新进员工都须填写《职工三级培训》卡。

3.第一天上午《厂级教育》由人力资源部及安全主任负责。

讲解公司规章制度及相关国家安全制度。

4.第一天下午《车间教育》到车间进行实习,并详细讲解各车间的规章、制度、危险区域及设备。

5.第二天全天《班组教育》上岗实习,并由班组长进行安全教育及跟进。

6.第三天上岗前考核。

时间为上午8:00-9:00。

合格者方可正式上班。

7.考核不合格者,需于三天后重考。

再不合格者开除出厂。

8.在培训期间工资为每天¥20,如考核不合格者将不获发放培训期间的工资。

厂级教育:人力资源部及安全主任负责进行。

1.讲解《力高公司》的架构,考勤制度、新金发放、假期、处罚、辞职等等问题。

2.讲解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使用劳动保护的意义、内容及基本要求,使新入厂人员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思想。

3.介绍《力高公司》的安全生产情况,包括企业发展史(含企业安全生产发展史)、企业设备分布情况(着重介绍特种设备的性能、作用、分布和注意事项)、主要危险及要害部位,介绍一般安全生产防护知识和电气、机械方面安全知识。

4.介绍企业的安全生产组织架构及成员,企业的主要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等。

5.介绍企业安全生产的经验和教训,结合企业和同行业常见事故案例进行剖析讲解(着重讨论对案例的预防),阐明伤亡事故的原因及事故处理程序等。

6.提出希望和要求(如要求受教育人员要按企业管理制度积极工作)。

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主要思想,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努力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经常参加安全生产经验交流和事故分析活动和安全检查活动。

三级安全教育_制度

三级安全教育_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公司安全教育的目标是: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技能,强化安全意识,确保员工在安全的环境中工作。

二、安全教育内容第四条三级安全教育包括以下内容:1. 初级安全教育:主要包括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常见事故案例分析等。

2. 中级安全教育:主要包括安全风险辨识与评估、应急预案编制与演练、事故调查与分析、安全文化建设等。

3. 高级安全教育: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管理体系运行、安全技术研究与应用、安全技术创新等。

三、安全教育实施第五条初级安全教育1. 新员工入职前,由人力资源部门组织进行初级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8小时。

2. 公司定期组织全体员工进行初级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4小时/年。

第六条中级安全教育1. 公司每两年组织一次中级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16小时。

2. 针对特定岗位或特殊作业,公司可组织专项安全教育。

第七条高级安全教育1. 公司每年组织一次高级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24小时。

2. 鼓励员工参加外部高级安全教育培训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四、安全教育考核第八条公司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实行考核制度,考核内容包括:1. 安全知识掌握情况。

2. 安全技能运用情况。

3. 安全意识提高情况。

4. 安全行为规范执行情况。

第九条考核方式:1. 考核采用笔试、实操、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

2. 考核成绩合格者,颁发安全教育合格证书。

五、安全教育保障第十条公司设立安全教育经费,用于安全教育培训、教材购买、考核奖励等。

第十一条公司设立安全教育机构,负责安全教育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等工作。

第十二条公司加强安全教育培训设施建设,确保安全教育培训的顺利进行。

公司三级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公司三级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公司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保障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新入职员工、转岗员工、实习生、临时工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全员参与、全过程管理、全方位监督。

第二章三级安全教育内容第四条三级安全教育包括以下三个层次:1. 公司级安全教育: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内容包括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

2. 部门级安全教育:由各部门负责人或安全员负责组织,内容包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分析等。

3. 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负责组织,内容包括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操作规程、安全操作技能、事故案例分析等。

第三章三级安全教育程序第五条新入职员工在入职前必须接受公司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六条转岗员工、实习生、临时工等在转岗、入职时必须接受公司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七条各部门负责人或安全员负责组织部门级安全教育,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对部门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第八条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负责组织班组级安全教育,每周至少开展一次,对班组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第四章安全教育考核与奖惩第九条公司设立安全教育考核制度,对员工参加安全教育情况进行考核。

1. 新入职员工、转岗员工、实习生、临时工等必须参加公司级安全教育,并取得合格证书。

2. 部门级、班组级安全教育实行签到制度,员工需在培训记录上签字确认。

第十条对参加安全教育并取得合格证书的员工,公司给予适当奖励。

第十一条对未参加安全教育或未取得合格证书的员工,公司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相关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四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法律

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法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提高全民安全素质,预防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法律。

第二条本法律所称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是指对生产经营单位新入职员工、转岗员工、复岗员工以及企业内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进行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三条国家实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对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二)全面覆盖,突出重点;(三)依法实施,严格管理;(四)注重实效,持续改进。

第二章培训内容第六条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二)安全生产基本知识;(三)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四)事故案例分析;(五)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理;(六)职业健康知识;(七)消防安全知识;(八)其他与安全生产相关的知识。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不同岗位、不同工种的特点,合理确定培训内容,确保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三章培训组织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明确培训责任,落实培训资金,确保培训工作顺利进行。

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指定专人负责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培训计划的制定、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具备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或者教师签订培训合同,确保培训质量。

第十一条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应当采用多种形式,包括课堂教学、现场教学、远程教育等,提高培训效果。

第四章培训实施第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员工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第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转岗员工和复岗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使其熟悉新岗位的安全生产要求。

第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员工三级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员工三级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员工安全意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培训对象及范围1. 培训对象:企业全体员工,包括新入职员工、转复岗员工、临时工等。

2. 培训范围:包括厂级、车间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

三、培训内容1. 厂级安全教育:(1)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政策;(2)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3)企业安全生产形势及安全目标;(4)企业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及职责;(5)企业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6)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及维护。

2. 车间级安全教育:(1)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2)车间安全生产状况及危险源;(3)车间典型事故案例分析;(4)车间安全生产应急处理措施;(5)车间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及维护。

3. 班组级安全教育:(1)班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2)班组安全生产状况及危险源;(3)班组典型事故案例分析;(4)班组安全生产应急处理措施;(5)班组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及维护。

四、培训时间及方式1. 培训时间:(1)新入职员工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2)转复岗员工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3)临时工培训时间不得少于6学时。

2. 培训方式:(1)集中授课;(2)现场观摩;(3)案例分析;(4)实操演练。

五、培训管理1. 各级领导应高度重视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将其纳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内容。

2. 企业应成立安全教育培训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培训工作。

3. 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确保培训效果。

4. 培训结束后,企业应组织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员工进行补训。

5. 企业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效果评估,持续改进培训工作。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新入厂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规定

新入厂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规定

公司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规定公司各部门、各工段: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企业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现结合我公司生产经营模式状况,特制定公司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规定如下:一、本规定依据的法津法规文件(一)、《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之规定:第二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二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第二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第八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1)未按照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2)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3)未按照本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如实告知从业人员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4)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之规定:第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第十九条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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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员工三级培训规定
一、目的
为使新员工充分了解公司的企业文化,掌握各项基本纪律要求、职业行为规范,熟悉岗位基本操作流程及作业规范、安全规定、劳保用品使用方法,制定本规定。

二、范围、定义
三级培训适用于全体新入职员工。

三级培训:即人力资源部主导和组织的公司级培训,部门组织的部门级培训,班组组织的班组级培训。

部门经理是部门级培训的第一负责人,对部门级的培训工作执行情况负责。

班值长为班组级培训的第一人,对班组级的培训执行情况负责。

四、培训内容
1、公司级培训
公司级培训内容包括:公司制度、劳动纪律、行为要求、企业文化、安全基础知识、职业健康基础知识、急救基础知识、消防基础知识、质量管理体系基础知识(ISO9001)等。

2、部门级培训
部门级培训内容包括:生产工艺、部门管理制度、劳动纪律、行为要求、工伤案例分析、劳保用品使用、部门消防设施分布图、消防设施的使用、急救知识培训等。

3、班组级培训:
班组级培训内容包括:生产工艺、岗位流程、岗位操作规范、设备的使用与性能、班组级纪律要求、劳保用品使用、班组消防设施熟悉、安全注意事项、安全规定、安全案例等。

4、人力资源部、部门、班组可以根据需要可对培训内容进行增加。

五、培训流程及监控
1、所有新入职员工必须经过三级培训,未经培训不得上岗操作或者转正。

2、新员工到部门报到日,部门应向新员工提供《岗位说明书》,明确、祥细说明职责、工作要求等。

3、新员工报到后,于第二个工作日参加公司级培训。

公司级培训结束后,由部门组织部门级培训,经考核合格的,参加班组级培训。

每级培训均须填写《三级培训表》,并于班组培
训完毕10个工日以内,由各部门统计员统一上交人力资源部存入员工档案。

4、新员工到班组报到后,班组应当提供岗位知识学习资料。

并按照由易至难的原则辅导新员工制定学习计划,每月制定一次,直至新员工通过转正考核且能独立上岗。

学习计划需由新员工及辅导人员(岗位监护人)签名确认,部门经理审核,并存入部门级新员工培训档案(见《岗位监护及上岗证制度》)。

5、人力资源部每月对部门级、班组级新员工培训情况抽查一次,不符合本规定要求的予以通报,并限期整改。

两次不合格或未按要求整改的,按照《员工手册》予以处罚。

同时针对公司级、部门级、班组级的新员工培训满意度进行调查,各级培训调查结果为“不满意”,则在当月绩效中相应扣2分。

公司级培训的绩效扣分由人力资源部学习发展组承担,部门级培训及班组级培训由相应部门、班组承担。

6、部门应当督促、检查班组级培训工作。

人力资源部对班组培训进行检查若发现班组级培训未符合本规定的要求,则部门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7、新员工培训流程:见附件一。

六、档案管理
1
2、本规定由人力资源部解释和修改,由公司领导签批后发布实施。

3、自本规定发布日起,原《新员工三级安全培训教育规定》同时终止。

七、附件:《三级培训程序》、《培训签到表》、《学习计划表》、《三级培训记录表》。

附件一:三级培训流程
附件二:培训签到表
附件三:学习计划表
备注:此表由监护人辅导新员工制定,需每月制定一次。

附件四:三级培训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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