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重点文物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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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标志说明书、记录簿档案和保管机构工作要求规范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标志说明书、记录簿档案和保管机构工作要求规范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标志说明、记录档案和保管机构工作规范(试行)发文单位:国家文物局发布日期:1991-3-25执行日期:1991-3-25生效日期:1900-1-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制定本工作规范。

第二条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划定必要的保护范围、作出标志说明、建立记录档案和分别设置专门机构或专人负责管理等,是国家依法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实施保护管理的基本措施和保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划定保护范围第三条保护范围是对文物保护单位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实施重点保护的区域。

在保护范围内不得在地面、地下及空中从事危害文物保护单位安全的活动。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占地面积较大或情况复杂的,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在保护范围内划分重点保护区和一般保护区。

第四条保护范围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类别、规模、内容及周围环境的历史与现实情况合理划定。

确定保护范围的原则是保证下列文物的完整性,并在文物保护单位本体之外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一)革命遗址、纪念建筑物、古建筑、石窟寺等的单体、群体及附属建筑。

(二)古遗址的文化堆积和相关遗迹现象。

(三)古墓葬封土或已探明的墓葬、墓群及陵园或其他地面建筑等。

(四)石刻、碑碣及其他文物的单体、群体和相关遗迹。

第五条根据文物保护的实际需要划定建设控制地带。

建设控制地带是指保护范围外需要保护环境风貌及对建设项目加以限制的区域。

建设控制地带根据保护对象的格局、安全、环境和景观的需要合理划定。

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安排直接或间接从空中或地下对文物构成危害和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环境风貌的建设项目。

在这一地带内修建新建筑物或构筑物时,其形式、高度、体量、色调等应与文物保护单位的气氛相协调。

第三章树立标志说明牌第六条标志须标示该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名称、公布机关、公布日期、树标机关以及树立日期等。

树标机关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什么是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什么是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的文物行政部门(国家文物局)对不可移动文物所核定的最高保护级别。

国家文物局在省级、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中,选择具有重大历史、艺术、科学价值者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记录档案,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文物行政部门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备案。

文物保护指的是对具有历史价值、文化价值、科学价值的历史遗留物采取的一系列防止其受到损害的措施,这个过程叫做文物保护。

中国登录不可移动文物近77万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352处。

国家核定公布国家历史文化名城118处,国家历史文化名镇名村350处。

我国已拥有世界遗产46处,其中世界文化遗产29处,世界文化与自然混合遗产4项,世界自然遗产8项。

中国文物在促进我国与世界各国的文化交流和友好关系方面发挥着积极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具有现实意义。

总之,做好文物保护工作,对历史文化的传承、传播具有重大意义,能积极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业的发展,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展现独特的人文景观,充分发挥社会教育作用。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原则为:
1、价值优先
2、突出重点
3、确保质量,坚持真实性和完整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第八条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主管全国文物保护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承担文物保护工作的部门对本
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文物保护工作。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标志说明记录档案和保管机构工作规范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标志说明记录档案和保管机构工作规范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标志说明、记录档案和保管机构工作规范(试行)发文单位:国家文物局发布日期:1991-3-25执行日期:1991-3-25生效日期:1900-1-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制定本工作规范。

第二条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划定必要的保护范围、作出标志说明、建立记录档案和分别设置专门机构或专人负责管理等,是国家依法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实施保护管理的基本措施和保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划定保护范围第三条保护范围是对文物保护单位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实施重点保护的区域。

在保护范围内不得在地面、地下及空中从事危害文物保护单位安全的活动。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占地面积较大或情况复杂的,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在保护范围内划分重点保护区和一般保护区。

第四条保护范围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类别、规模、内容及周围环境的历史与现实情况合理划定。

确定保护范围的原则是保证下列文物的完整性,并在文物保护单位本体之外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一)革命遗址、纪念建筑物、古建筑、石窟寺等的单体、群体及附属建筑。

(二)古遗址的文化堆积和相关遗迹现象。

(三)古墓葬封土或已探明的墓葬、墓群及陵园或其他地面建筑等。

(四)石刻、碑碣及其他文物的单体、群体和相关遗迹。

第五条根据文物保护的实际需要划定建设控制地带。

建设控制地带是指保护范围外需要保护环境风貌及对建设项目加以限制的区域。

建设控制地带根据保护对象的格局、安全、环境和景观的需要合理划定。

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安排直接或间接从空中或地下对文物构成危害和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环境风貌的建设项目。

在这一地带内修建新建筑物或构筑物时,其形式、高度、体量、色调等应与文物保护单位的气氛相协调。

第三章树立标志说明牌第六条标志须标示该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名称、公布机关、公布日期、树标机关以及树立日期等。

树标机关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标志说明、记录档案和保管机构工作规范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标志说明、记录档案和保管机构工作规范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标志说明、记录档案和保管机构工作规范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标志说明、记录档案和保管机构工作规范(试行)发文单位:国家文物局发布日期:1991-3-25执行日期:1991-3-25生效日期:1900-1-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制定本工作规范。

第二条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划定必要的保护范围、作出标志说明、建立记录档案和分别设置专门机构或专人负责管理等,是国家依法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实施保护管理的基本措施和保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划定保护范围第三条保护范围是对文物保护单位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实施重点保护的区域。

在保护范围内不得在地面、地下及空中从事危害文物保护单位安全的活动。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占地面积较大或情况复杂的,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在保护范围内划分重点保护区和一般保护区。

第四条保护范围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类别、规模、内容及周围环境的历史与现实情况合理划定。

确定保护范围的原则是保证下列文物的完整性,并在文物保护单位本体之外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一)革命遗址、纪念建筑物、古建筑、石窟寺等的单体、群体及附属建筑。

(二)古遗址的文化堆积和相关遗迹现象。

(三)古墓葬封土或已探明的墓葬、墓群及陵园或其他地面建筑等。

(四)石刻、碑碣及其他文物的单体、群体和相关遗迹。

第五条根据文物保护的实际需要划定建设控制地带。

建设控制地带是指保护范围外需要保护环境风貌及对建设项目加以限制的区域。

建设控制地带根据保护对象的格局、安全、环境和景观的需要合理划定。

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安排直接或间接从空中或地下对文物构成危害和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环境风貌的建设项目。

在这一地带内修建新建筑物或构筑物时,其形式、高度、体量、色调等应与文物保护单位的气氛相协调。

第三章树立标志说明牌第六条标志须标示该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名称、公布机关、公布日期、树标机关以及树立日期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文物的保护,继承中华民族优秀的历史文化遗产,促进科学研究工作,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下列文物受国家保护:(一)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壁画;(二)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者著名人物有关的以及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实物、代表性建筑;(三)历史上各时代珍贵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四)历史上各时代重要的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稿和图书资料等;(五)反映历史上各时代、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

文物认定的标准和办法由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批准。

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和古人类化石同文物一样受国家保护。

第三条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根据它们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可以分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历史上各时代重要实物、艺术品、文献、手稿、图书资料、代表性实物等可移动文物,分为珍贵文物和一般文物;珍贵文物分为一级文物、二级文物、三级文物。

第四条文物工作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

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

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石窟寺属于国家所有。

国家指定保护的纪念建筑物、古建筑、石刻、壁画、近代现代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除国家另有规定的以外,属于国家所有。

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的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改变而改变。

下列可移动文物,属于国家所有:(一)中国境内出土的文物,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二)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以及其他国家机关、部队和国有企业、事业组织等收藏、保管的文物;(三)国家征集、购买的文物;(四)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赠给国家的文物;(五)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其他文物。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标志说明记录档案和保管机构工作规范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标志说明记录档案和保管机构工作规范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标志说明记录档案和保管机构工作规范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是指对该文物单位所在的建筑物、构筑物、遗址等实体进行保护,同时,也包括对该文物单位所体现的历史、文化、艺术价值进行保护。

保护范围应与文物单位的实体、人文特征相对应,需要综合考虑该文物单位的历史背景、文化背景、环境背景等因素。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标志说明是指为了标识该文物单位的重要性和保护地位,需要在该文物单位的显著位置上设置相应的标识。

标志应包括文物单位的名称、等级、保护单位批准证明编号等内容,同时,还需要综合考虑该文物单位的特点和实际情况,灵活设置标志的样式和形式。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记录档案是对保护单位进行全面、准确、详细地记录的文献资料。

记录档案应包括对文物单位的历史、风貌、技术特点、结构特点等方面进行的研究和描述,同时,还应包括对文物单位所处环境的调查和分析。

为了保证记录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需要采用适当的方法和技术手段进行记录和存储。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管机构工作规范是为了保证文物的安全和完整性,规范保管机构的管理和操作。

保管机构应配备专业人员,定期对文物进行维护和保养,并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例如加强安全防范、定期检查文物状况、制定应急预案等。

保管机构还应定期向相关部门报告文物的状况和保护工作,确保相关部门对文物单位的保护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总之,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标志说明、记录档案和保管机构工作规范是保护和管理文物的重要内容,只有通过规范的管理和保护措施,才能确保文物的安全和完整性,同时也能让公众更好地了解和欣赏我国的历史文化遗产。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所属的文物行政部门,国家文物局对不可移动文物所核定的最高保护级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中国国务院所属的文物行政部门(国家文物局)在省级、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中,选择具有重大历史、艺术、科学价值者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或者直接确定,并报国务院核定公布。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记录档案,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文物行政部门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备案。

申报原则为:价值优先,突出强调文物在中华文明中的标志性地位和全国性意义;突出重点,以完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体系结构、填补空白为主;确保质量,坚持真实性和完整性原则。

截至2019年10月16日,国务院已公布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总数为5058处。

浙江杭州市六和塔、岳飞墓、飞来峰造像、胡庆余堂、闸口白塔、良渚遗址、临安城遗址、吴越国王陵、凤凰寺、文澜阁、功臣寺遗址、宝成寺麻曷葛剌造像、梵天寺经幢、西泠印社、跨湖桥遗址、茅湾里窑址、郊坛下和老虎洞窑址、于谦墓、钱塘江大桥、之江大学旧址、笕桥中央航校旧址、章太炎故居、乌龟洞遗址、小古城遗址、泗洲造纸作坊遗址、天目窑遗址群、灵隐寺石塔和经幢、保俶塔、普庆寺石塔、西山桥、新叶村乡土建筑、龙兴寺经幢、仓前粮仓、南山造像、浙江兴业银行旧址、西湖十景、鲤鱼山—老虎岭水坝遗址宁波市保国寺、天一阁、河姆渡遗址、它山堰、上林湖越窑遗址、镇海口海防遗址、蒋氏故居、庆安会馆、庙沟后.横省石牌坊、东钱湖墓葬群、龙山虞氏旧宅建筑群、永丰库遗址、宁波天宁寺、阿育王寺、白云庄和黄宗羲.万斯同.全祖望墓、慈城古建筑群、天童寺、王守仁故居、宁海古戏台、江北天主教堂、钱业会馆、浙东抗日根据地旧址、田螺山遗址、鲻山遗址、塔山遗址、花岙兵营遗址、二灵塔、林宅、锦堂学校旧址、浙东沿海灯塔(与舟山共有)绍兴市绍兴鲁迅故居、秋瑾故居、古纤道、大禹陵、印山越国王陵、绍兴古桥群、吕府、斯氏古民居建筑群、蔡元培故居、富盛窑址、小仙坛窑址、青藤书屋和徐渭墓、崇仁村建筑群、大通学堂和徐锡麟故居、马寅初故居、小黄山遗址、凤凰山窑址群、绍兴越国贵族墓群、宋六陵、东化成寺塔、犭央犭茶湖避塘、华堂王氏宗祠、兰亭、舜王庙、大佛寺石弥勒像和千佛岩造像、柯岩造像及摩崖题刻、春晖中学旧址、曹娥庙、浙东运河(绍兴段)、王守仁墓金华市太平天国侍王府、东阳卢宅、天宁寺大殿、延福寺、诸葛.长乐村民居、铁店窑遗址、古月桥、黄山八面厅、俞源村古建筑群、郑义门古建筑群、上山遗址、东阳土墩墓群、玉山古茶场、榉溪孔氏家庙、法隆寺经幢、芝堰村建筑群、吕祖谦及家族墓、龙德寺塔、七家厅、西姜祠堂、寺平村乡土建筑、世德堂、上族祠、积庆堂、余庆堂、马上桥花厅台州市国清寺、台州府城墙、桃渚城、新河闸桥群、大溪东瓯古城遗址、仙居古越族岩画群、千佛塔、南峰塔和福印山塔、瑞隆感应塔、坎门验潮所、沙埠窑遗址温州市蒲壮所城、玉海楼、浙南石棚墓群、刘基庙及墓、南阁牌楼群、永昌堡、四连碓造纸作坊、高氏家族墓地、赤溪五洞桥、芙蓉村古建筑群、圣井山石殿、泰顺廊桥、仕水碇步、顺溪古建筑群、利济医学堂旧址、曹湾山遗址、观音寺石塔、国安寺塔、护法寺桥和塔、乐清东塔、八卦桥和河西桥、栖真寺五佛塔、真如寺石塔、金昭牌坊和宪台牌楼、楠溪江宗祠建筑群、玉岩包氏宗祠、雪溪胡氏大院、泰顺土楼、红十三军军部旧址、坦头窑遗址湖州市飞英塔、下菰城遗址、嘉业堂藏书楼及小莲庄、南浔张氏旧宅建筑群、新四军苏浙军区旧址、钱山漾遗址、安吉古城遗址、龙山越国贵族墓群、独松关和古驿道、德清古桥群、安城城墙、顾渚贡茶院遗址及摩崖、莫干山别墅群、陈英士墓、上马坎遗址、七里亭遗址、毘山遗址、德清原始瓷窑址、城山古城遗址、赵孟頫墓、潘公桥及潘孝墓、双林三桥、尊德堂嘉兴市茅盾故居、罗家角遗址、马家浜遗址、盐官海塘及海神庙、绮园、嘉兴南湖中共“一大”会址、谭家湾遗址、南河浜遗址、莫氏庄园、安国寺经幢、王国维故居、庄桥坟遗址、新地里遗址、长安画像石墓、吴镇墓、陈阁老宅、惠力寺经幢、乍浦炮台、嘉兴文生修道院与天主堂、嘉兴子城遗址丽水市大窑龙泉窑遗址、处州廊桥、通济堰、时思寺、仙都摩崖题记、松阳延庆寺塔、云和银矿遗址、好川遗址、河阳村乡土建筑、西洋殿、南明山摩崖题刻、浙江大学龙泉分校旧址舟山市浙东沿海灯塔(与宁波共有)、普陀山多宝塔、法雨寺、普陀山普济寺。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上海市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部分)
重庆市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部分)
黑龙江省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部分)
吉林省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部分)
辽宁省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部分)
河北省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部分)
河南省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部分)
陕西省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部分)
甘肃省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部分)
西藏自治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部分)
宁夏回族自治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部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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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国家文物局核定的不可移动文物
目录
01 综合统计
02 分省数据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对不可移动文物所核定的最高保护级别——即中国国家级文 物保护单位。根据2002年10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 物保护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在省级、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中,选择具有重大历史、艺术、 科学价值者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或者直接确定,并报国务院核定公布。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 范围和记录档案,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文物行政部门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备案。全国重点文物 保护单位不得拆除,需要迁移的,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批准。
四川省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部分)
广东省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部分)
贵州省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部分)
云南省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部分)
海南省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部分)
青海省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部分)
内蒙古自治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部分)
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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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重点文物保护范围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范围是指国家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确定的具有重要历史、文化、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物范围。

这些文物代表了中国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文化遗产,是国家宝贵的财富。

我国的重点文物保护范围包括了各个历史时期的文物,从古代的青铜器、陶瓷器、书法、绘画,到近代的建筑、摄影、文献等,涵盖了多个领域。

这些文物不仅仅是具有观赏价值的艺术品,更是我们了解历史、研究文化的重要依据。

在全国范围内,有许多重点文物受到特殊保护。

比如北京的故宫,它是明清两代的皇宫,保存了丰富的文物和文化遗产,是世界上最大的古代宫殿建筑之一。

故宫内有许多珍贵的文物,如《清明上河图》、《百鸟朝凤图》等,这些作品代表了古代中国绘画艺术的巅峰。

另一个重点文物保护范围是西安的秦始皇兵马俑。

秦始皇陵兵马俑是中国古代帝王陵墓中规模最大、种类最全的陪葬品,被誉为“世界第八大奇迹”。

这些陶俑栩栩如生,数量众多,展示了古代中国的军事制度和艺术水平。

除了故宫和兵马俑,中国还有许多其他重点文物受到保护。

比如浙江的西湖,它是中国著名的风景名胜区,被誉为“人间天堂”。

西湖周围有许多古建筑和文物,如雷峰塔、六和塔等,这些建筑体现了中国传统的建筑风格和艺术特色。

中国还有许多古代城市和古镇被列入重点文物保护范围。

如江苏的苏州古城,它是中国最早设立的历史文化名城之一,保存了丰富的古建筑和园林。

苏州的古城区域内有许多古街、古巷和古民居,这些建筑代表了中国传统城市规划和建筑技术的精华。

重点文物保护范围的确定是基于历史、文化和艺术价值的综合考量。

国家对这些文物进行特殊保护,不仅是为了保护文化遗产,更是为了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

同时,这些文物也吸引了大量的国内外游客,为我国的旅游业做出了巨大贡献。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范围涵盖了广泛的历史时期和文化领域,包括了许多珍贵的文物和艺术品。

这些文物代表了中国千百年来的历史和文化,对于我们了解自己的国家和民族有着重要意义。

我们应该共同努力,加强对这些文物的保护和传承,使它们永远流传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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