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河村“爱心超市”积分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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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河村“爱心超市”积分管理办法

下河村“爱心超市”积分管理办法

下河村“爱心超市”积分管理办法一、积分获取方式1. 参与村内公益活动,根据活动性质和参与程度,由村委会评定相应积分。

2. 村民在日常生活中表现良好,如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等行为,可获得积分奖励。

3. 村民在环境保护、节约资源等方面做出贡献,如垃圾分类、节能减排等,可按实际情况获得积分。

4. 村民参与村内组织的各类培训和学习活动,根据参与度和学习成果,获得相应积分。

二、积分使用规则1. 积分可在“爱心超市”内兑换商品或服务,具体兑换标准由村委会定期更新公布。

2. 积分不得转让、买卖或兑换现金,仅限本人使用。

3. 积分有效期为一年,逾期未使用的积分将自动清零。

三、积分管理1. 积分由村委会统一管理,设立积分管理小组,负责积分的记录、审核与发放。

2. 村民可通过村委会提供的积分查询系统,随时查询个人积分情况。

3. 如发现积分获取或使用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村委会有权取消违规积分,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四、积分激励措施1. 定期评选积分达人,对积分排名靠前的村民进行表彰和奖励。

2. 对积极参与积分活动的村民,村委会可提供额外的优惠政策或服务。

3. 鼓励村民之间形成良性竞争,通过积分激励机制,促进村民积极参与村内各项活动。

五、积分制度的监督与改进1. 村委会应定期对积分制度进行评估和修订,确保制度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2. 鼓励村民对积分制度提出建议和意见,村委会将认真考虑并适时采纳合理建议。

六、附则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下河村村委会负责解释。

2. 如遇特殊情况,村委会有权对积分管理办法进行临时调整。

爱心超市积分管理办法【五篇】

爱心超市积分管理办法【五篇】

爱心超市积分管理办法【五篇】第一篇: 爱心超市积分管理办法一、“爱心超市”积分对象为在富兴社区享受易地扶贫搬迁政策的居民。

二、“爱心超市”积分兑换物品的时间原则上每月一次,具体兑换时间以通知为准。

三、根据所获积分发放积分卡,建立积分台账,实行实名登记,积分发生变化时,积分卡和台账保持一致,如果积分卡损毁、丢失,以积分台账记录情况为准。

四、各户积分值由驻社区脱贫攻坚工作组根据易地扶贫搬迁入住户对落实脱贫攻坚、环境整治等工作情况及家庭成员平时表现综合确定分值。

五、基础分。

各户基础分为0分,由驻社区脱贫攻坚工作组依据加减分项进行赋分。

爱心积分在兑换截止日期前可以累积,兑换截止日期按照旗脱贫攻坚指挥部扶贫工作总体安排进行。

六、加减分项:出现以下情况的,各户可获得奖励加分或扣分:1.搬迁入住情况。

2017年搬迁户,入住时间在2017年末之前的,积10分;入住时间在2018年末之前的,积5分;截止2019年6月末还未入住的,积0分。

2018年搬迁户,入住时间在2019年4月末之前的,积10分;入住时间在2019年7月20日之前的,积5分,截止7月20日还未入住的,积0分。

2.旧房拆除情况。

2017年搬迁户,旧房拆除时间在2017年末之前的,积10分;旧房拆除时间在2018年末之前的,积5分;截止2019年6月末还未拆除旧房的,积0分。

2018年搬迁户旧房拆除时间在2019年4月末之前的,积10分;旧房拆除时间在2019年7月20日的,积5分;截止7月20日仍未拆除旧房的,积0分。

无房户积2分。

3.针对有劳动能力户,鼓励自主就业,提供就业单位出具的在岗证明或工资单,奖励该户积分10分(按月累计)。

4.针对弱劳动能力户,能够及时到社区进行登记,安排公益岗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服从安排,较好的完成各项工作,社区及群众对其工作满意的,奖励积分10分(按月累计)。

5.针对无劳动能力户且家里有卧床、大病的人员。

子女能够尽到赡养义务,照顾起居,提供生活保障,室内物品摆放整齐,卫生干净,经社区和相关工作人员核实后,奖励子女5分,子女若非本社区搬迁户,不奖励,同时也奖励该无劳动能力户5分(按月累计)。

爱心超市积分制管理办法

爱心超市积分制管理办法

爱心超市积分制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于购物的需求也逐渐增加。

为了满足顾客的购物需求,提高其购物体验,促进顾客的回头率,越来越多的超市开始引入积分制管理。

爱心超市作为一家以关爱消费者为宗旨的超市,也积极响应这一趋势,推出了爱心超市积分制管理办法。

二、积分制管理的目的爱心超市积分制管理的目的是为了激励会员积极参与购物活动,增加他们的消费频率,提高超市的盈利能力。

通过积分制管理,超市能够对消费者的消费习惯进行分析,优化商品布局,提高销售额,同时也提供一种回馈机制,让顾客感受到超市的关爱和重视。

三、积分获取规则1. 注册成为爱心超市会员即可享受积分获取的权益。

2. 每消费一元可获得相应积分,积分比例为消费金额的百分之一。

3. 特定商品或活动期间,额外赠送积分的情况会在超市公告或宣传资料中明确标示。

四、积分使用规则1. 积分可兑换现金券、礼品卡等有价物品,使用范围限于爱心超市指定门店。

2. 积分兑换所需达到的最低积分数将根据超市的设定进行调整,并在爱心超市官方网站或门店内公示。

3. 积分不可转让、不可提现,只能在爱心超市内进行消费兑换。

五、积分过期规则1. 积分有一定的有效期,具体有效期根据超市政策设定。

2. 过期积分无效,不能进行兑换或使用,请会员在有效期内使用积分。

六、积分管理规则1. 会员需保管好个人信息,如遗失或泄露导致积分被他人使用,超市概不负责。

2. 恶意刷卡套现、盗用他人账号等违规行为将取消积分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 多个账号不能合并积分,每个账号仅限使用自身积分。

七、其他事项1. 爱心超市有权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对积分制管理办法进行调整和解释,并在适当时候将调整和解释结果通知会员。

2. 如有疑问或遇到问题,会员可前往爱心超市指定门店的顾客服务台进行咨询。

通过引入爱心超市积分制管理办法,爱心超市将能够更好地了解顾客的消费习惯和需求,提供更加个性化的购物体验。

爱心兑换超市积分管理制度

爱心兑换超市积分管理制度

爱心兑换超市积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激励人们积极参与爱心活动,本制度制定以激励大众参与公益事业、有关单位和个人共同支持公益事业。

第二章积分获取途径1.参与公益活动(1)积极参与公益活动的个人可通过填写志愿服务表格获得相应的积分。

(2)单位组织参与公益活动,每参与一次可获得相应的积分。

2.捐款(1)个人捐款:每捐款100元可获得10积分。

(2)单位捐款:每捐款1000元可获得100积分。

3.购物积分(1)爱心兑换超市会员在超市内购物时,根据购物金额获得相应的积分。

(2)特定商品购物:购买公益产品可获得双倍积分。

第三章积分使用规则1. 爱心兑换(1)积分可以用来兑换礼品或者优惠券。

(2)兑换礼品或者优惠券的数量不限。

2. 社区服务(1)可以使用积分参与社区服务活动。

(2)每次参与社区服务活动需要消耗相应的积分。

3. 展览活动(1)可以使用积分购买展览活动门票。

(2)每次购买展览活动门票需要消耗相应的积分。

第四章积分规则1. 积分有效期(1)积分有效期为一年,超过有效期的积分将被清零。

(2)每次获取积分后,系统会自动延长积分有效期。

2. 积分记录(1)系统会对所有积分的获取和消耗进行记录,并且积分余额可以随时查询。

(2)每次使用积分或者获取积分都会有相应的凭证。

3. 积分结算(1)每季度都会对超市会员的积分进行结算,并将结算结果以短信或者邮件形式通知会员。

(2)结算期内如果有争议,都可以向超市管理部门申诉。

第五章监督机制1. 审计监督(1)每一期的积分结算都会有专门的审计部门进行监督。

(2)如果发现有不当行为,会进行相应的追究。

2. 投诉渠道(1)会员可以通过拨打客服电话或者在超市内填写投诉表格进行投诉。

(2)超市会对投诉进行及时处理,并对处理结果进行通报。

第六章安全保障1. 隐私保护(1)会员的个人信息只用于积分管理,不会泄露给第三方。

(2)会员可以随时查阅自己的积分记录。

爱心超市积分细则

爱心超市积分细则

“爱心超市”积分细则为了给大家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让每位同学都争取成为一个受大家欢迎的文明学生,特制定以下量化考核细则。

第一章:总则积分每周一小结,每月一总结。

每月每位学生分配积分为60分,获得奖励加分,违反纪律扣分。

月总积分将作为各种评先、评优、兑换商品奖励的主要依据。

第二章:加、减分细则学习方面:1、上课认真听讲,与老师配合,受到表扬的加2分;单元测验考试前三名(或任课老师特别表扬者)加3分;4-8名2分;一月内作业无迟交、全交者加5分。

2、作业未能按时交,一门次扣2分;一周达三门次未能按时交扣10分。

纪律方面:1、上课不认真听讲,影响老师上课,被点名批评者扣2分;顶撞老师拒不接受批评者,扣5分;2、学校集会,违反纪律要求,三操不认真,扣2分;情节严重者扣3-5分(体育委员)出、缺勤方面:1、全月全勤,无病事假、迟到、早退、旷课,校内外活动无缺席者,月底加5分。

2、上学迟到、早退扣5分,课间无故迟到扣2分,旷课一节扣10分;周一升旗,两操无故缺席扣5分;无故迟到、早退达15分钟按旷课一节处理。

清洁卫生:1、每日清洁卫生小组清洁达到要求,每人加2分;不称职者,扣2分,逃跑者,扣5分;周一大扫除,根据完成情况加3-5分2、每日清洁卫生小组不能按时完成者,不加分;逃跑者,扣5分;“卫生分担区”出现垃圾,经提醒不能及时清除者,扣2分;周一大扫除无故缺席者,扣5分。

活动方面: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表现优异的学生视情况每人每次加2--5分,校内外因做好人好事被记录在“寻找身边的雷锋”的同学加2分;在假期的“孝老爱亲”活动中表现优异的每个班级奖励3名同学分别加3--5分。

其他1、竞赛获奖依据奖项等级加分(文娱委员)市级以上竞赛:依据获奖名次加30分;20分;15分。

区级:加20分;15分;10分。

校级:加10分;8分;5分。

2、参加校、班黑板报的出编者,加5分(每次不超过6人,人数过多,加分酌情分配),编写特别好的,受到上级表扬的加8-10分。

爱心超市积分制管理办法

爱心超市积分制管理办法

爱心超市积分制管理办法爱心超市积分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激励客户积极参与购物活动,提高顾客忠诚度,爱心超市特制定本积分制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爱心超市所有门店的购物积分活动。

第二章:积分获取规则第三条:在爱心超市购物消费的有效金额,每消费1元获得1积分。

第四条:购物积分以购物完成之日起计算,以当月底结算。

第五条:顾客购买指定商品可获得额外积分,具体详情请参考附件一。

第六条:积分不得转让给他人,也不可兑换现金。

第三章:积分兑换规则第七条:顾客可在购物时将积分用于抵扣商品金额,每100积分抵现1元。

第八条:积分兑换不得超过商品金额的50%。

第九条:积分不可用于购买指定商品。

第四章:积分管理第十条:顾客可通过爱心超市官方APP或线下会员服务中心查询积分余额。

第十一条:积分可以累积使用,不设有效期。

第十二条:如果顾客退货,相应消费所得积分也会相应扣减。

第五章:优惠活动第十三条:爱心超市将不定期举办积分翻倍、积分兑换活动,具体详情请参考附件二。

第十四条:积分兑换的商品数量有限,先到先得,具体情况请参考附件三。

附件一:购买指定商品获得额外积分列表1. 商品A:每件获得50积分2. 商品B:每件获得30积分...附件二:优惠活动日程表日期活动内容2022-01-01 积分翻倍活动2022-02-14 情人节积分兑换活动...附件三:积分兑换商品数量及积分要求列表商品名称数量积分要求商品A 10件 500积分商品B 5件 200积分...法律名词及注释:1. 有效金额:指购物消费金额扣除折扣、优惠券后的实际支付金额。

2. 积分兑换:将积分抵扣等值商品金额。

爱心超市积分标准(试行)

爱心超市积分标准(试行)

爱心超市积分标准(试行)
第一条:支持并积极参加村两委、驻村工作队组织的各项会议、学习等集体活动,每连续参加两次积10分。

第二条:积极参加本村内公益志愿活动。

如:义务劳动、文体活动等。

参加一次积10分。

第三条:积极配合各级督查、检查、验收的,每次积20分。

第四条:积极参加防汛救灾、护林防火等,参加一次积20分。

第五条:团结邻里,互帮互助,积极调解村内矛盾纠纷的,成功调解一件积30分。

第六条:为本村事务和驻村工作队建言献策,并予以采纳的,积30分。

第七条:积极参加扫黑除恶有立功表现,有见义勇为行为的,经村级评定,积100分。

第八条:积极参加“吕梁山护工”培训,并成功就业的,积100分。

第九条:在脱贫攻坚、精神文明建设等各类评选活动中获得荣誉并受到嘉奖的,县级以上奖励100分,乡级奖励50分,村级奖励20分。

第十条:家里有高中在校学生的,凡获得学校奖励者,每次积20分。

在高考中考入一本院校的奖励200分,二本院校的奖励100分。

第十一条:针对现役军人,在部队获得荣誉的,奖励家庭100分,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家庭500分。

第十二条:以上条款解析权归“爱心超市”管理领导小组。

第十三条:本标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下河村“爱心超市”积分管理办法

下河村“爱心超市”积分管理办法

下河村“爱心超市”领导机构为做好“爱心超市”的日常管理,真正发挥其爱心功能,推进政府救济与社会救助的有机结合,形成政府搭建平台、群众互动的良好社会氛围,凸显村级服务的力度和效果。

帮助贫困户克服等、靠、要的思想,同时激励广大村民不断向上,保证其正常、健康运行,经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本领导机构。

组长:方昌书副组长:艾相卫监督员:孙涛成员:方新来张盟朱小康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由孙涛负责办公.下河村“爱心超市"积分制度1、非贫困户基础分为5分,贫困户基础分为8分;2、主动宣讲精准脱贫政策的农户,非贫困户加3分,贫困户加4分;3、积极投身扶贫产业的农户,非贫困户加2分,贫困户加3分;4、主动申请脱贫的一次性加20分;5、积极配合联户干部工作的每次加2分;6、参加公益劳动每小时计2分;7、邻里关爱的,非贫困户加2分,贫困户加3分;8、孝老爱亲的,非贫困户加5分,贫困户加6分;特别是在新民风建设中,被镇、县评为“道德模范”“城关好人"“文明家庭"等,分别给予20分、30分的奖励积分;9、调解村内矛盾纠纷一起,非贫困户加3分,贫困户加4分;10、积极参加村集体组织的各项公益活动的,每次非贫困户加2分,贫困户加3分;11、积极配合省市县镇各级监督和检查验收的,每次非贫困户加2分,贫困户加3分;12、积极参加村集体组织各种会议的,非贫困户加2分,贫困户加3分;13、积极参与公用区域环境整治,非贫困户加2分,贫困户加3分;自觉整治本院落及室内环境卫生的,经验收为良好标准的,非贫困户加1分,贫困户加2分;14、1分=一元,农户根据积分到“爱心超市"兑现等值物品。

积分兑换最终由下河村“爱心超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15、未尽事项由村民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积分数额。

下河村“爱心超市”管理模式1、“爱心超市"设置专职服务人员,安排专职人员负责调研和收集困难群众服务需求,根据群众需求和季节变化,安排补货调货和项目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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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河村“爱心超市”积分管理办法
下河村“爱心超市”积分管理办法
一、背景介绍
下河村“爱心超市”是由社区委员会与当地企业合作创建的公益超市,旨在为经济困难的居民提供基本生活物资。

为了激励居民积极参与公益事业,特制定本积分管理办法。

二、积分获取规则
⒈爱心购物
居民到下河村“爱心超市”购买商品,每消费1元可获得1积分。

⒉爱心捐赠
居民可将自己无需的物品捐赠给“爱心超市”,每捐赠1件物品可获得10积分。

⒊志愿者服务
居民可参与下河村社区志愿者活动,每参与1小时可获得20积分。

三、积分兑换规则
⒈积分兑换商品
居民可使用所获得的积分在“爱心超市”兑换商品,每100积分可以兑换1元的商品。

⒉积分兑换服务
居民还可以使用积分兑换相关服务,如家政服务、社区活动参与资格等。

兑换比例由社区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四、积分管理和查询
⒈积分管理
爱心超市将建立积分管理系统,记录居民的积分情况,确保积分获取和兑换的公正公平。

⒉积分查询
居民可通过爱心超市网站、方式应用或致电客服咨询等多种方式查询个人积分。

五、附则
⒈本文所称“下河村”指下河村社区。

⒉本文所称“爱心超市”指下河村“爱心超市”公益店。

⒊本文所称“居民”指下河村社区的居民。

⒋本管理办法由下河村社区委员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附件:
⒈下河村“爱心超市”积分管理系统说明书
⒉积分兑换商品目录
⒊志愿者服务活动时间表
法律名词及注释:
⒈公益:指为社会福利而奉献的行为。

⒉居民:指在特定区域内、合法居住并享受相应权益的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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