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看精品】2019年某上市企业理化检验管理制度完整版

合集下载

理化质检管理制度

理化质检管理制度

理化质检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对企业生产过程中的理化质检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产品质量,提高企业竞争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企业生产过程中的理化质检工作,包括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的理化质检工作。

三、管理要求1.质检人员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熟悉质检项目和方法,确保质检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质检人员要严格执行企业质检标准和规范,不得私自更改质检结果。

3.质检人员要保持工作记录的完整和准确,及时填写质检报告,并将报告及时送交相关部门。

4.质检人员要及时处理检测中发现的问题,并保持质检设备的正常运转,确保质检工作的顺利进行。

5.质检人员要积极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及时提供质检数据和信息,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

6.质检人员要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时参加相关培训和考核,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7.质检人员要保护企业的商业机密和质检数据,不得泄露或透露给外部人员。

四、质检项目1.原材料的理化质检项目包括:外观、含水量、纯度、PH值等。

2.半成品的理化质检项目包括:外观、含水量、硬度、粒度等。

3.成品的理化质检项目包括:外观、密度、强度、熔点等。

五、质检方法1.外观检测:采用目视检查和显微镜检查等方法。

2.含水量检测:采用烘干法、比重法等方法。

3.纯度检测:采用色谱法、光谱法等方法。

4.PH值检测:采用电位法、指示剂法等方法。

5.硬度检测:采用硬度计或压痕法等方法。

6.粒度检测:采用筛分法、激光粒度分析法等方法。

7.密度检测:采用密度计或比重法等方法。

8.强度检测:采用拉伸试验、压缩试验等方法。

9.熔点检测:采用熔点仪或差热分析仪等方法。

六、质检记录1.质检人员要按照规定填写《质检记录表》,记录质检项目、方法、结果等信息。

2.质检记录要保存至少两年以上,以备查证。

3.质检记录要归档整理,建立档案,方便查询和管理。

七、质检报告1.质检人员要及时填写《质检报告》,将质检结果清晰准确地表达出来。

检验检测管理制度

检验检测管理制度

检验检测管理制度该制度旨在规范企业内部检验检测工作流程,确保产品质量和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企业各职能部门和员工,执行责任单位为企业职能部门。

1.管理标准1.1 检验检测职责1.1.1 检验检测部门负责订立和实施检验检测方案、标准以及相应的作业引导书,确保产品符合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要求。

1.1.2 各职能部门应乐观搭配检验检测部门工作,供应必需的支持和搭配,确保检验检测工作的顺利开展。

1.2 检验检测流程1.2.1 样品接收与登记:接收样品时应对样品进行登记,在登记表中记录样品相关信息,包含产品批次、数量、送检日期、样品编号等。

1.2.2 样品处理与准备:依据检验标准和作业引导书的要求,对样品进行处理和准备,保证样品完整性和测试的有效性。

1.2.3 检验检测方法选择:依据产品特性和检验要求,选择合适的检验检测方法,并进行相应的验证。

1.2.4 检验检测操作:依照检验检测方案和作业引导书的要求,进行检验检测操作,确保测试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1.2.5 检验结果评定:依据检验检测标准,对检验结果进行评定,推断产品是否符合要求。

1.2.6 报告编制与转达:依据检验结果编制检验报告,及时转达给相关职能部门,帮助解决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1.3 检验检测设备管理1.3.1 设备清单编制:检验检测部门应编制设备清单,包含设备名称、型号、编号、购置日期、检定日期等信息,并定期更新。

1.3.2 设备维护与校准:负责设备的日常维护和定期校准,确保设备的良好状态和准确性。

1.3.3 设备备份与故障处理:备份设备应依据实际需要保证设备的可用性,检验检测部门应订立故障处理流程,确保设备故障及时解决。

2.考核标准2.1 人员考核2.1.1 工作准备:依据作业引导书完成样品处理和准备,准备充分,确保测试的有效性。

2.1.2 操作规范:依照检验检测方案和作业引导书的要求进行操作,确保检验检测过程的规范性。

2.1.3 结果评定:依据检验检测标准评定结果,推断准确性和判别力。

理化检验管理制度

理化检验管理制度

理化检验管理制度0 目的对理化检验进行控制,确保理化检验工作的顺利进行。

1 范围适用于原材料、外协外购件及过程产品的理化检验。

2 职责2.1 生产车间负责磷化液的理化的检验。

2.2 铸铁车间负责其炉前检验。

2.3 理化计量室负责其它项目的检验。

3 相关文件记录控制程序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4 内容与要求4.1 理化计量室的检验4.1.1 接到《检验委托单》或常规试样后,由化验室填写《试样登记簿》,或由物理室填写《物理检验试样登记薄》。

主管人员按缓急程度安排检验。

4.1.2 理化检验人员按规定制样,无法制取的试样,由委托单位负责制取。

理化检验前检验人员应对试样进行检查,不符合要求应重新制样。

4.1.3 化学分析化学分析按规程操作。

a)钢铁试样进行碳、硫分析后,填写《钢铁碳、硫分析记录表》。

其它元素分析后,填写《实验记录》或《实验记录单》。

b)合金钢试样,进行光谱分析后,填写《看谱分析实验记录》。

c)焦碳、合金等其它试样,进行成份分析后,填写《实验记录》或《实验记录单》。

d)油料检验后,填写《油品实验记录》和《化验单》。

e)铸铁、钢、有色金属、合金等其它试样,进行化学成份分析后,填写《分析报告》。

4.1.4 物理检验4.1.4.1 物理检验按规程操作a)灰铁抗弯试样检验后,填写《灰铸铁机械性能试验记录》。

b)球铁试样金相分析后,填写《球铁金相分析记录》。

c)球铁抗拉试样检验后,填写《球铁机械性能试验记录》。

d)零件热处理试样检验后,填写《物理检验试样登记簿》。

4.1.4.2 检验报告a)球铁试样检验后,分别填写《球墨铸铁金相报告》和《球墨铸铁机械性能报告》。

b)灰铁试样检验后,填写《灰铸铁机械性能试验报告》。

c)零件失效分析后,填写《理化试验报告》。

d)钢、有色金属、合金等其他试样检验后,填写《理化检验报告》。

e)生产过程中的产品及外协、外购件的物理检验,填写《物理检验报告》或《主要零件热处理质量检查报告单》。

公司检试验管理制度

公司检试验管理制度

公司检试验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公司检验测试工作,确保产品质量,提高用户满意度,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产品的检验测试工作。

三、管理责任1. 质量部门负责建立检验测试管理制度,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 生产部门负责配合检验测试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3. 检验测试人员负责具体的检验测试工作,并保证准确性和可靠性。

四、检验测试要求1. 检验测试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公司内部规定进行;2. 检验测试过程中必须保持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转,并做好日常维护;3. 检验测试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相关资格证书;4. 检验测试报告必须真实可靠,不得随意篡改。

五、检验测试流程1. 样品接收:接收生产部门送来的样品,并进行登记记录;2. 检验测试准备:根据检验测试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3. 检验测试操作:按照标准程序进行检验测试操作;4. 检验测试评定:根据测试结果进行评定,并作出相应处理;5. 检验测试报告:编制完善的检验测试报告,并存档备查。

六、质量管理1. 质量部门负责对检验测试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2. 生产部门负责质量管理工作的落实;3. 检验测试人员必须遵守公司的质量管理制度,确保产品质量。

七、检验测试改进1. 质量部门负责定期对检验测试流程进行评估和改进;2. 生产部门负责提出改进建议,配合质量部门的改进工作;3. 检验测试人员必须积极参与改进活动,提高检验测试效率和准确性。

八、监督检查质量部门定期对检验测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九、处罚制度对不按照本管理制度执行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相应的处罚,严重者予以通报批评或者追究责任。

十、附则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如有需要进行修订,必须经过公司质量部门的审定。

以上为公司检验测试管理制度,希望全体员工严格遵守,确保产品质量,提升公司形象。

感谢大家的配合和支持。

理化检验管理制度

理化检验管理制度

理化检验管理制度1 目的理化检验工作是确保产品内在质量的重要手段,它是防止产品的早期失效,对提高产品的可靠性和质量水平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因此,为加强理化检验的管理,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2 范围适用于理化检验活动全过程的控制。

3 职责3.1 检验组(站)负责本制度在理化检验范围内实施。

3.2 理化检验人员认真遵守本制度,切实把好原材料、产品质量关。

4 程序4.1 理化检验的主要任务4.1.1 进厂原材料的理化检验。

4.1.2 生产过程理化检测,监控。

4.1.3 产品(零件)失效性分析。

4.1.4 新产品开发或工艺试验过程理化检测等。

4.1.5 收集、整理、保存理化检验记录。

4.2 理化检验试样委托4.2.1 进厂原、辅材料需进行理化检验时,由理化检验员根据报验单及相关文件,按相应标准进行取样、试验。

4.2.2 生产过程中常规的理化检验,由理化检验员根据相关文件如《检验指导书》的规定进行取样、试验。

4.2.3 新产品开发或工艺试验过程中要求进行的理化检验项目,其可行性,检验周期等,委托单位须与检验室共同研究决定,并办理委托手续。

4.2.4 对于失效零件和废品的分析,委托部门应会同理化检验人员决定取样部位和检验方法,并提供详细的零件材质,热处理工艺及使用过程的资料。

4.2.5部份理化检验室不能开展的检测项目,可外委检查,实验室协助。

4.2.6理化检验室接收样品后应在样品登记本登记、编号。

4.2.7 试样件由理化室妥善保存备查。

a、一般试样(除溶液、易挥发、易变的样品外)至少保存1年;b、重要试样(金相、化学、力学性能试样等产品主体)至少保存5年;c、新产品研究开发用试样/外购产品样件长期保存。

e、固体试样采用试样袋袋装放置,认真填写标识,并做好防潮、防霉变等工作。

4.3 理化检验周期4.3.1 进货检验、委托检验可根据工作量的大小和缓急程度确定提供理化检验报告的天数,但不得超过3天。

4.3.2 过程常规理化检验必须当天出具报告,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提供报告时,应提前通知有关车间/部门,并说明原因。

理化检验管理制度

理化检验管理制度

理化检验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实验室管理,确保检验结果的真实、可靠性,提高实验室工作质量和效率,保证实验室检验数据的准确性和稳定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体制1. 实验室主任负责整个实验室的管理工作,对实验室所有工作负责。

2. 实验室主任设立质量管理小组,由实验室主任、质控主管等组成,负责实验室的质量管理工作。

3. 实验室设立理化检验室主管和技术人员,分工合作,共同完成实验室工作任务。

4. 实验室设立质控主管,负责实验室的质量管理和质控工作。

5. 实验室设立实验室安全管理主管,负责实验室的安全工作。

三、实验室质量管理1. 实验室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认证,严格按照ISO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管理。

2. 实验室应定期进行内外部审核,确保实验室管理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3. 实验室对于检验设备、试剂、耗材等采购的必须有标准化的流程,按照质量管理要求采购,并定期进行检测验证。

4. 实验室设定质量控制点,及时发现并纠正检验过程中的错误,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四、实验室安全管理1. 实验室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类危险化学品和生物制品的储存、使用、废弃等管理要求。

2. 实验室应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演练,确保实验室人员对安全管理的认识和掌握。

3. 实验室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实验室中的安全隐患。

4. 实验室应建立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对应急情况的有效应对。

五、实验室环境管理1. 实验室应定期进行环境检测,确保实验室的环境符合检验的要求。

2. 实验室应建立清洁和消毒制度,保证实验室的环境清洁卫生,防止交叉感染。

3. 实验室应建立设备的定期维护和保养制度,确保实验设备的正常运行。

六、实验室检验过程管理1. 实验室应建立标本采集、送检、检验、结果审核等管理流程,确保整个检验过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实验室应建立日常工作记录和质量控制记录,以备日后追溯和问题处理。

3. 实验室应建立样品管理制度,严格保管样品,确保样品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理化检测室管理制度

理化检测室管理制度

理化检测室管理制度理化检测室管理制度1.背景介绍理化检测室是企业生产过程中质量控制的重要环节,为了保证产品质量和安全,确保实验室工作的有序进行,制定本管理制度。

2.组织机构2.1 实验室管理委员会2.2 实验室主任2.3 实验室技术人员2.4 实验室管理员3.职责和权力3.1 实验室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实验室的发展战略和决策。

3.2 实验室主任负责实验室日常管理和组织实验工作。

3.3 实验室技术人员负责具体的实验操作和结果分析。

3.4 实验室管理员负责实验室设备的维护和管理,材料的采购和管理。

4.实验室设备管理4.1 设备验收与管理规定4.2 设备保养与维护规定4.3 设备报废与更新规定5.样品管理5.1 样品接收与登记5.2 样品保存与处理5.3 样品分析与结果记录6.实验记录与报告6.1 实验记录要求6.2 实验报告撰写规定6.3 实验数据保存与归档7.实验室安全管理7.1 安全设施和器材7.2 安全操作规程7.3 安全事故和应急处理8.质量管理8.1 质量体系建立与维护8.2 校准与验证8.3 内部质量控制8.4 外部质量调查与比对附件:附件1:设备清单附件2:样品登记表附件3:实验室安全操作流程法律名词及注释:1.《劳动合同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劳动法律,规定了劳动合同的基本规则和劳动者权益保护等内容。

2.《安全生产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法律,旨在保护和改善工作环境,预防和减少事故伤害,确保生产安全。

3.《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是国际标准化组织(ISO)颁布的一项国际质量管理标准,旨在规范组织的质量管理体系。

化检验的管理制度

化检验的管理制度

化检验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化验工作的管理,确保化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化验室的管理工作,包括化验设备的使用与维护、化验人员的培训与考核、化验标准的执行与监督等内容。

第三条公司化验室应设置专门的化验室主管,负责化验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第四条化验室人员应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化验工作的规范化与有序进行。

第五条本制度的内容应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不断的完善与调整,在遵守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保证化验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二章化验设备的管理第六条公司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化验设备,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第七条化验设备的使用应有专门人员进行操作,操作人员应接受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关证书。

第八条化验设备的维护应有专门的维修人员进行,定期检查设备的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九条化验设备的使用记录应详细完整,包括设备的使用时间、使用情况、维护情况等内容,并及时上报给化验室主管。

第十条严禁未经培训的人员进行化验设备的操作和维护,确保化验设备的安全可靠使用。

第三章化验人员的管理第十一条化验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定期参加培训和考核,提升自身的化验能力。

第十二条化验人员应遵守职业操守,严格执行化验标准,确保化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三条化验人员应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积极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提高化验工作的效率。

第十四条化验人员应定期参加相关培训和交流活动,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水平和团队意识。

第四章化验标准的执行与监督第十五条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化验标准体系,确保化验结果的可比性和准确性。

第十六条化验标准的执行应由专门的化验人员进行,严格按照标准操作,不得随意更改。

第十七条化验结果应及时上报给相关部门,并做好记录和档案管理,确保化验结果的可追溯性。

第十八条公司应定期对化验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化验结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股份公司理化检验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理化检验是监测和测量产品内在质量的主要手段,也是开发研究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的重要手段。

1.2 理化试验室是质量检验部门专门负责公司理化检验和管理工作的归口单位。

1.3 理化试验室承担本公司生产用的原材料及工艺过程中的成品、半成品的理化检验任务;还负责外来理化检验的协作任务。

对本公司不能开展的理化检验项目,负责统一对外委托检验。

2 理化检验的范围
2.1 有色金属检验包括:铝合金、铝锭、铸铝、铜等的成份分析。

2.2 黑色金属检验包括:生铁、铸铁、普通钢、合金钢、工具钢等的元素分析及粉末冶金的硬度、密度测定。

2.3 非金属材料检验包括:工业用油、化工物品等材料。

2.4 表面处理液分析包括:镀镍、镀铬、发蓝液及淬、回火槽液等的分析。

2.5 机械性能试验内容根据公司生产的需要而确定。

2.6 有关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开发和试验研究。

2.7 有关次品、废品及失效件的分析与工艺性评定等。

3 理化检验项目与标准应用
3.1 项目 3.1.1 原材料和产品的检验,根据申请单位的委托单中提出的检验项目为依据。

3.1.2 科研、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试验研究项目,根据正式批准的试验研究计划中规定的为依据。

3.1.3 次品、废品、失效件的分析项目,由申请理化检验部门提出后确定。

3.2 标准应用
3.2.1 理化检验用标准一般采用企业内部标准,无企业标准的检验项目,根据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3.2.2 国外技术引进项目的理化检验,按技术引进所要求的标准为依据。

3.2.3 公司外委托理化检验项目及标准,由委托单位在“委托单”中注明所依据的标准号及标准名称。

4 理化检验试样的提取和加工
4.1 试样的提取和加工,一律由委托单位按QJ/C 06.07—89《理化检验取样标准》的规定,取样加工,并经检查员检验合格。

4.2 理化试验室收到试样后,必须进行复检,发现试样不合格时,通过检查员通知委托单位重新取样加工。

必要时,由理化试验室派人指导取样或自行取样。

4.3 对无取样标准的,应根据具体需要情况取样,其原则是所取试样应具有代表性。

4.4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件、废品件和失效件的取样方法,由理化试验室确定。

5 理化检验程序
5.1申请委托理化检验时,由委托部门填写“劳务协作、委托加工通知单”(一式四份),经委托部门主管签字后,连同检验试样一并送交理化试验室,并由送检人员填写“检测委托合同”(一式两份)后方可进行检测;本部门的委托检验可不填写“劳务协作、委托加工通知单”,但必须填写“检测委托合同”(一式两份)后方可进行检测。

.1.1 属于新进原材料质量检验和生产过程中产品质量验收的理化检验,由专职质量检验人员委托送检。

并由主管部门领导签字。

5.1.2 属于工艺验证以及生产中发生次品件、废品件和失效件,需进行理化检验时,由分厂(分公司)技术人员负责送检,并由主管领导签字。

5.1.3 科研项目及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试验研究需进行理化检验时,由项目负责人委托送检。

理化试验室技术委员会负责组织对“检测委托合同”进行会议评审,确定试验方案。

5.1.4公司外部客户委托理化检验时,经部门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办理委托理化检验手续,双方签订“检测技术协议”(一式两份)后生效(需加盖骑缝章)。

5.1.5各部门“劳务协作、委托加工通知单”应集中保管,“检测委托合同”(或“检测技术协议”)与检验记录一起存档保管。

5.2 理化试验室在双方签订“检测委托合同”(或“检测技术协议”)后,由计划业务负责人按任务急缓要求安排检验任务,开展理化检验。

并做好检验或试验记录,发现异常应做重复性的
检验或试验,保证结果准确无误。

5.3 由专人负责编制“检测报告”,并进行唯一性编号,“检测报告”一式两份交由理化试验室质量主管进行审核、理化试验室主任批准,并加盖理化试验室印章。

5.4 发出报告。

委托人/委托代理人凭签字原件领取“检测报告”,并在“检测报告签收表”上签章。

“检测报告”副本和“检测委托合同”(或“检测技术协议”)、检测任务书、检测原始记录一起保管,保管期为长期,以便备查。

6 理化检验时间规定
6.1 在正常情况下,各项理化检验所需时间按表1、2、3规定时间进行。

表1 成份检验
表2 金相检验
表3 机械性能测试
6.2 如送检试样状态不符合检验要求,而需进行热处理或镶嵌时,从试样加工或热处理完工送交时间算起,按表中规定时间要求完成检验。

6.3 委托外单位进行理化检验时,检验报告取回当天通知送检单位取回结果。

6.4 如送检试样的数量超过表中规定,则按送检的数量相应增加检验时间。

6.5 特殊情况,如需拍照片或有特殊要求等,可在送检时商定检验时间。

7 理化检验结果的处理
7.1 检验完毕,及时通知送检单位取回“检测报告”。

7.2 凡由专职产品质量检验人员或指定专人委托的理化检验报告,可作为判定原材料、产品是否合格的依据。

其他人员委托的理化检验项目“检测报告”只作为工作中的参考。

7.3 外单位委托理化检验项目,须先办理交费手续后,才能发出“检测报告”,或按双方签订的“协议书”执行。

7.4 “检测报告”中的文字、数据,应书写工整、清晰、准确,不得有涂改之处。

“检测报告”无编制、审核、批准无效,“检测报告”未加盖理化试验室专用印章一律无效,“检测报告”中部分为复印件无效。

7.5 理化试验室根据委托方要求的方法进行保管检测后的剩余试样,委托方在领取报告后2周内为领回样品,理化试验室有权作报废处理,对于一些重要试样(特别是失效件)可按照要求保存6个月,保存样品未经委托方书面申请一律不外借。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