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宰车间管理制度 (共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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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宰行业车间管理制度范本

屠宰行业车间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屠宰行业车间的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屠宰行业车间的所有生产、操作和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车间安全生产管理第四条车间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第五条车间内所有设备必须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安全可靠运行。

第六条车间内禁止吸烟、使用明火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七条车间内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

第八条员工进入车间必须佩戴安全帽、工作服等防护用品。

第九条员工应接受安全培训,了解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条严禁酒后上岗,严禁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三章生产质量管理第十一条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进行生产,确保产品质量。

第十二条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产品质量稳定。

第十三条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校准和维护,确保生产数据的准确性。

第十四条建立产品质量追溯体系,确保产品可追溯。

第十五条对不合格产品进行隔离处理,不得流入市场。

第四章人员管理第十六条员工招聘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十七条员工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确保符合岗位要求。

第十八条员工应接受岗位技能培训,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十九条建立健全员工奖惩制度,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

第二十条员工应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第五章应急管理第二十一条制定车间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理流程。

第二十二条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理能力。

第二十三条发生安全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四条本制度由车间主任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六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车间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由车间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执行。

第八章保密管理第二十八条车间内涉及商业秘密和保密信息的内容,应严格保密,不得泄露。

屠宰场管理制度范本(4篇)

屠宰场管理制度范本(4篇)

屠宰场管理制度范本一、屠宰厂厂长负责屠宰厂的食品安全工作,是本厂肉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

二、经常____员工学习《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完善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出厂肉品品质。

三、严格执行索票索证制度和检疫检验规程。

四、做好肉品品质的管理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实施对肉品品质的全程检验,确保出厂肉品安全放心。

五、实行不合格肉品召回制度,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六、实行严格的消毒和卫生管理制度,落实专人负责,确保消毒工作到位和屠宰厂的环境卫生。

七、强化企业社会责任,公开向社会承诺。

检疫不合格的畜禽不进厂屠宰,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品不出厂销售,有害肉品实行无害化处理,不屠宰注水畜禽、病死畜禽。

八、承担屠宰企业信息化管理和肉品可追溯体系所需相关信息的报送责任。

定点屠宰厂____年____月____日屠宰厂检疫证章管理制度第一条为规范动物屠宰检疫工作,严格屠宰场检疫证章标志管理,根据《动物防疫法》和《____市动物防疫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动物屠宰检疫实施同步检疫制度,检疫时,应根据屠宰规模和岗位需要,合理配备屠宰检疫人员。

第三条机械化定点屠宰场及大中型动物屠宰检疫,应按头部检疫、内脏检疫、胴体检疫和实验室检疫等有关要求,设置检疫岗位;家禽等小型动物屠宰检疫根据实际需要设置检疫岗位,并根据屠宰量配备检疫人员。

各检疫岗位应设置检疫牌,明确检疫内容。

第四条手工屠定点宰场,应按同步检疫要求,对屠宰后的动物进行集中吊挂,统一编号,由检疫人员逐头实施检疫。

第五条检疫人员检疫时,应严格按照屠宰检疫规范进行操作,对应检部位不得遗漏。

第六条检疫人员实施检疫时,应按以____法进行:(一)视检。

观察胴体皮肤、肌肉、胸腹膜、脂肪、天然孔及各种脏器的色泽、形态、大小、____性状等是否正常;(二)触检。

借助检疫工具进行触压或用手进行触摸,判断____、器官的弹性和软硬度等是否正常;(三)剖检。

屠宰车间管理制度范文

屠宰车间管理制度范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屠宰车间的生产安全和产品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车间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屠宰车间的所有工作人员和设备设施,旨在规范生产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确保产品质量。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三条屠宰车间设立生产管理小组,负责车间的全面管理工作。

第四条生产管理小组职责:1. 负责制定和实施屠宰车间的各项管理制度;2. 监督执行生产流程,确保生产过程符合国家标准;3. 组织开展员工培训和考核;4. 定期检查设备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5. 处理突发事件,保障生产安全。

第三章生产流程管理第五条生产前准备:1. 确保屠宰设备清洁卫生,无污染;2. 检查原料动物的健康状况,符合屠宰标准;3. 准备生产所需的工具和材料。

第六条屠宰过程:1. 按照屠宰工艺流程进行操作,确保每一步骤符合标准;2. 操作人员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和防护用品;3. 严格执行动物屠宰和加工的卫生标准,防止交叉污染。

第七条产品检验:1. 屠宰完成后,对产品进行质量检验,确保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2. 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得出厂,并做好记录。

第四章设备与设施管理第八条设备维护:1. 定期对设备进行清洁、润滑和检查,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2. 发现设备故障,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维修;3. 维修后,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九条设施管理:1. 保持车间内环境整洁,通风良好;2. 定期对车间内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五章人员管理第十条员工培训:1. 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岗前培训,熟悉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2. 定期对员工进行专业技能培训,提高生产效率和质量意识。

第十一条员工考核:1. 定期对员工进行绩效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团队合作等;2. 对考核不合格的员工,及时进行培训和指导。

第六章安全管理第十二条生产安全:1. 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消除安全隐患;2. 做好应急预案,应对突发事件;3. 加强员工安全意识教育,确保生产安全。

屠宰场管理制度范本(四篇)

屠宰场管理制度范本(四篇)

屠宰场管理制度范本屠宰场生猪进厂验收制度1、生猪到屠宰场后,检疫人员要向送猪人员索取产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开具的检疫合格证明,清点生猪、检查耳标,经临车观察未见异常,证货相符予以卸车。

严禁无产地检疫证明、无耳标生猪进场。

2、卸车后,验收员要逐头观察活猪的健康状况,按照检验结果进行分圈、编号。

健康猪赶入待宰圈,可疑猪赶入隔离卷。

不同货主、不同批次的生猪不得混群。

3、对查出的可疑猪,经过饮水和充分休息后,恢复正常的可以赶入待宰圈,症状仍不见缓解的送往急宰间处理。

4、在检查中发现烈性传染病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并停止屠宰、运输、上市,按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等工作。

5、生猪必须经“瘦肉精”等违禁物质检测合格后,方可屠宰。

6、进场生猪在进入待宰圈之前要按规定进行消毒。

生猪卸车后,运输车辆应进行消毒后离场。

7、检疫人员应及时准确填写《动物进场检验检疫台账》,检疫证明逐日收齐并按月装订保存。

二、生猪停食静养管理制度一、待宰猪临宰前必须停食静养不少于____小时。

在生猪静养期间要停食,宰前____小时要停止喂水。

二、保证生猪在待宰圈内享有充分活动空间,保持自然静养状态。

三、在生猪静养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任何与生猪静养管理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待宰圈。

四、生猪静养管理人员定期对静养生猪进行巡视,及时按规定处理疑似病猪、残猪和死因不明生猪等不宜进入屠宰车间屠宰的生猪。

三、屠宰场肉品品质检验制度检验人员上班前应配备好各种检验工具、用具,穿戴好工作服进入工作岗位。

工作完毕,对工具、用具进行清洗、消毒,并妥善保管。

应以相关法律、规程为准则,认真履行肉品品质检验工作职责。

(一)、宰前检查1、待宰检验。

生猪在待宰期间,检验人员要进行(静、动、饮水)的观察,检验有无病猪漏检,并检查生猪在待宰期间的静养喂水是否按《生猪屠宰操作规程》执行。

2、送宰检验。

生猪送宰前(应报检),检验(疫)人员还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认健康的,签发《准宰通知单》。

屠宰厂管理制度范文(4篇)

屠宰厂管理制度范文(4篇)

屠宰厂管理制度范文(____字)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屠宰厂的生产经营行为,确保屠宰过程合法、安全、卫生,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屠宰厂的全体员工。

第三条屠宰厂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生产,保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

第四条屠宰厂应建立健全屠宰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评估和更新。

第五条屠宰厂应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六条屠宰厂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设备,确保生产过程安全。

第七条屠宰厂应制定应急预案,应对突发情况和事故。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八条屠宰厂应设立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内部管理工作。

第九条管理机构的职责包括人事管理、生产组织、安全生产、质量管理等。

第十条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内部规章制度,明确各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

第十一条管理机构应定期检查和评估员工的工作表现,对工作表现优秀的员工进行奖励。

第十二条管理机构应及时处理员工的工作纠纷和投诉。

第三章人事管理第十三条屠宰厂应根据生产需要,制定人员招聘、培训、考核和晋升制度。

第十四条屠宰厂应对招聘的员工进行岗位培训,确保员工具备所需的技能和知识。

第十五条屠宰厂应定期进行员工的职业道德和安全知识培训。

第十六条屠宰厂应建立员工考核制度,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奖惩。

第十七条屠宰厂应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能力,制定晋升制度,提供晋升机会。

第十八条屠宰厂应落实国家劳动法律法规,保障员工的劳动权益。

第四章生产组织第十九条屠宰厂应制定生产计划,合理安排生产任务和生产流程。

第二十条屠宰厂应建立产品追溯制度,确保产品从源头到消费者的可追溯性。

第二十一条屠宰厂应建立健全原料采购制度,对采购的原料进行检验和合格评定。

第二十二条屠宰厂应建立原料管理制度,做到合理储存、防止污染和浪费。

第二十三条屠宰厂应按照标准操作程序进行屠宰作业,确保屠宰过程安全和卫生。

第二十四条屠宰厂应设立质量检验部门,对屠宰产品进行质量把关。

屠宰车间管理制度

屠宰车间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屠宰车间的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车间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车间所有员工,以及进入车间的外来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屠宰车间的生产流程,提高生产效率,确保产品质量,保障员工安全和健康。

第二章生产管理第四条生产计划管理1. 生产计划应根据市场需求、库存情况和生产能力制定,并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

2. 生产计划应提前一天公布,确保各岗位人员了解生产任务。

第五条原料验收1. 原料验收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合同约定进行,确保原料质量。

2. 验收不合格的原料应及时退回供应商,并做好记录。

第六条屠宰流程1. 屠宰过程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动物福利和产品质量。

2. 屠宰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应按规定进行处理,防止污染。

第七条产品检验1. 产品检验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进行,确保产品质量合格。

2. 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应立即隔离,并查明原因,采取措施纠正。

第三章安全生产第八条安全生产责任1. 车间主任对本车间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2. 各岗位员工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责。

第九条安全教育培训1. 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 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岗前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条安全设施与防护1. 车间内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防护栏、安全通道、灭火器等。

2. 员工应正确使用安全设施,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第十一条应急处理1. 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2. 发生安全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进行救援。

第四章员工管理第十二条员工招聘1. 招聘员工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 招聘时应核实应聘者的相关资质和技能。

第十三条员工培训1. 定期对员工进行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

2. 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培训,确保其熟悉工作流程和操作规程。

第十四条奖惩制度1. 对表现优秀、贡献突出的员工给予奖励。

牛羊屠宰车间管理制度

牛羊屠宰车间管理制度

牛羊屠宰车间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牛羊屠宰车间的管理,保障屠宰过程的卫生安全和动物福利,根据《动物防疫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牛羊屠宰车间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屠宰前准备、屠宰过程、肉品处理、卫生防疫等方面。

第三条牛羊屠宰车间应建立健全管理体系,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确保屠宰车间的正常运行和产品质量。

第四条牛羊屠宰车间应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卫生安全意识。

第二章屠宰前准备第五条牛羊屠宰前应进行健康状况检查,确保来源合法、健康。

第六条屠宰车间应建立健全动物福利制度,减少动物屠宰过程中的痛苦。

第七条屠宰车间应提前进行设备检查和消毒,确保屠宰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卫生安全。

第三章屠宰过程第八条屠宰过程中应遵守操作规程,确保屠宰速度和质量。

第九条屠宰工人应穿戴合适的防护用品,防止交叉污染。

第十条屠宰过程中应严格控制血液、毛发、蹄角等废弃物的处理,防止污染环境。

第四章肉品处理第十一条屠宰后的肉品应进行严格检验,确保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第十二条肉品处理车间应保持清洁卫生,防止肉品受到污染。

第十三条屠宰车间应建立健全冷冻冷藏设施,保证肉品的质量和新鲜度。

第五章卫生防疫第十四条屠宰车间应定期进行卫生消毒,防止病菌滋生。

第十五条屠宰车间应建立健全疫情监测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疫情。

第十六条屠宰车间应加强废弃物处理和废水处理,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第六章违规处理第十七条对违反本制度的部门或个人,牛羊屠宰车间将按照内部管理规定进行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九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牛羊屠宰车间管理层所有。

2024年屠宰场管理制度范本(四篇)

2024年屠宰场管理制度范本(四篇)

2024年屠宰场管理制度范本定点屠宰场(厂)动物防疫管理制度一、动物入场及动物产品出场登记制度1. 动物在进入定点屠宰场(厂)时,必须持有有效的检疫合格证明,并须经驻场(厂)检疫人员查证验物。

只有证物相符者方可准入场,并应详细记录。

2. 对于证物不符、无有效检疫合格证明或未经检疫的动物,应立即隔离至观察圈,并进行为期三日的重新检疫。

检疫合格的动物方可进行屠宰,不合格者则应进行无害化处理。

3. 动物屠宰后,须经驻场(厂)检疫人员进行宰后检疫。

只有检疫合格的动物产品,经检疫人员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并加盖验讫印章后,方可出场。

不合格的动物产品应进行无害化处理,并详细记录产品流向。

二、检疫制度1. 屠宰动物前,业主或货主应向驻场(厂)检疫员提前申报检疫,申报时间应至少提前若干小时。

2. 只有经检疫合格的动物方可屠宰。

对于伤残等需急宰的动物,应经驻场(厂)检疫员检查同意后,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3. 禁止屠宰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动物,以及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动物。

4. 生猪屠宰后,应对头、蹄、内脏和旋毛虫进行检验。

检疫合格的生猪产品,经加盖验讫印章后方可出场。

牛羊等动物屠宰后,应按国家相关规定实施宰后检疫。

动物检疫申报制度旨在加强动物检疫工作管理,依据《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的规定,并结合本厂实际情况制定。

一、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根据检疫工作需要,合理设置动物检疫申报点,并向社会公布申报点、检疫范围和检疫对象。

二、以下动物、动物产品在离开产地前,货主应按规定时限向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一) 出售、运输动物产品和供屠宰、继续饲养的动物,应至少提前若干天申报检疫。

(二) 出售、运输乳用动物、种用动物及其产品、卵、胚胎、种蛋,以及参加展览、演出和比赛的动物,应至少提前若干天申报检疫。

(三) 向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输入相关易感动物、易感动物产品的,货主除按规定向输出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外,还应在起运前若干天向输入地省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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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宰车间管理制度(共4篇)屠宰车间管理制度为加强车间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车间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结合本车间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章安全组织管理及适用范围第一条车间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工作责任制。

即分级管理、逐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防范,严格管理。

公司法人代表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

办公室为安全工作日常管理职能部门,负有对公司安全保卫工作的检查、监督、指导职责,各部门均须予以配合和支持。

公司各部长、车间主任对本部门、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第二条在本公司管辖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车间、部门、个人的一切活动,均适用本规定。

有关对消防安全和交通安全以及机械设备安全的,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公司实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依照《安全生产法》和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四条原料部、生产质检部、设备部部长要对所辖各车间及机器设备、人员生命安全负责。

坚持安全巡查制度,由设备部负责每天专人巡查生产车间的设备、线路是否安全,对各部门、车间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允许其从事生产活动。

第五条安全工作要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具体化。

各部门部长要不定期地随时检查本部门的生产安全状况,查出的安全隐患和解决办法书面报告公司办公室。

办公室每月组织定期检查一次安全。

对查出的安全问题,书面向公司责任领导提交解决的方案,经批准后协同生产部门及时解决。

第六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部门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抢救并及时、准确上报公司领导,通知相关主管部门。

第七条维修设备设施时,必须制定好安全措施,实行断电挂牌制度,并有专人把守,以确保安全不出事故。

第八条各部门每天必须对本部门的生产设施、供电设施、供水设施、供冷设施、消防设施、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实验药品、物品堆码等进行安全生产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备查。

要保证各类设备、设施处于完好、安全状态,并教育职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

第九条按规定设置布施安全消防器具。

第十条应在易发生安全隐患的部位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定期检查,保证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使用涉及生命安全的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器械,如高压容器压力表、锅炉水、高、低压设备等,必须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专人操作,严格操作规程,并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达标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十二条生产区内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专人管理。

第十三条妥善保管生产操作用刀、棍器具,生产时严禁持工具打闹,严禁在生产区内聚众闹-事,打架斗殴。

第十四条加工产品严格按HACCP体系和公司《质量手册》操作,以确保食品的安全。

第十五条凡外来人员(含参观人员)进入车间,须报告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可进入生产区,同时由车间做好参观人员姓名、参观时间的确切登记以备查。

第十六条从业人员下班出车间时,车间须有专人看管产品,以防产品丢失。

第十七条严禁在生产区内使用大功率(1000W以上)电器取暖或从事与生产无关的事宜。

第十八条注重食品安全卫生,严禁带小孩或宠物进入生产区域,严禁在公司区域内养狗、猫、鸡及鸟、鸽子等畜禽。

第章安全责任第三十六条违反本安全管理条例或不注重安全事项,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受伤或生命及财产损失的,对其直接负责的部长处以本人当月工资2%的罚款、车间主任5%的罚款。

对其直接负责的段长、班组长的罚款,由车间主任在不超过5%罚款的幅度内自行确定。

第三十七条对上述情况的处罚,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条例于年月日起执行。

#2楼回目录屠宰厂管理制度(范本)屠宰车间管理制度| 2016-08-19 9:12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精神,让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场长职责1、认真贯彻党路线、方针和政策,廉洁自律,勤政为民,办事公道,奖罚分明,起模范带头作用。

2、全面负责并安排好场内各项工作和事务。

3、场长既要注重经济效益,又要重视社会效益,保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步增长。

4、研究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调动起职工的生产积极性,并与检疫人员密切合作,加强生猪屠宰检疫,保证让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二、副场长职责1、在场长的领导下,有计划地安排好每天的屠宰等工作,监督屠宰人员热情服务,保证肉品质量。

2、要与检疫人员密切合用,加强对生猪等禽畜的检查,坚决防止出现死畜,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3、负责造好各类登记册,记载清楚每天进出的生猪等畜禽,避免混乱。

4、兼任好出纳工作,配合会计记清现金帐、实物帐,做到帐实相符。

5、领导门卫、会计、屠宰人员等全场职工,搞好环境卫生,清除场内外各类脏物,保持场内外清洁卫生6、负责安排好场内的防盗、防火、防疫等工作,否则造成问题,应负主要责任。

三、会计职责1、服从场长的工作安排,搞好财务工作。

2、要自觉执行财务管理制度,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经得起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检查。

3、对财务帐目要日记月清,保持帐帐平衡,帐实相符。

4、对每天所收的现金必须存入银行,不得携带在身或放在办公室内,否则若发生失窃,由自己承担全部责任。

5、财务开支必须经场长审批、签字后方可支出报销,不能私自开支,更不得借用、挪用公-款。

6、要认真学习并运用《会计法》及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依法理财,管好全场财务工作,依据法律和财经纪律,拒绝报销场长签字而不合法的发票单据等。

7、认真负责财务工作,不能马虎从事,否则,造成不良影响或经济损失,由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

四、屠宰人员职责1、屠宰人员必须服从场长的安排,尽职尽责搞好屠宰。

2、凡是屠宰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用户交给的屠宰任务,如果不能按时完成任务,影响用户出摊卖肉,一切责任自负,并赔偿其损失。

若不负责任,造成胴体处理不佳,剃毛不净、皮黄、皮烂等,应承担责任。

3、必须保持自身及室内的清洁卫生,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清理各自的场所,保护好环境卫生。

4、应讲文明,有礼貌,热情服务,不能态度傲慢,出口伤人,若与用户吵架三次或打架一次,即自动离职。

5、保护自己的所有用具,并按时清理炉灰出场。

6、严禁带酒作业,上班时间不得酗酒闹-事,否则,造成的问题由自己负责。

7、下班时各自做好防火等安全工作,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五、门卫职责1、服从场领导的安排,负责场内安全及周围清洁工作,随时打扫干净场内的卫生,清除垃圾,堆放整齐。

2、要每天检查猪舍内,配合检疫人员,搞好消毒工作。

3、保证场内安全,不能出现失窃现象,如果失职造成被盗事故,由自己承担全部责任。

4、每天登记进出生猪等禽畜的数量等,检查猪舍,发现病畜及时向场长汇报,否则造成死畜,要负主要责任。

5、门卫人员不得在上班时间酗酒,若因酗酒而失职,责任由自己全部承担。

6、要杜绝闲杂人员入场,并对进出人员的车辆进行登记,以备主管负场长检查,确保场内安全。

六、畜禽检疫检验制度为了贯彻《家畜家禽防疫条例》及《食品卫生法》,达到防病治病,清除病肉的危害,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搞好屠宰场的卫生,消毒及肉品检疫工作,防止病肉上市,特作如下规定。

1、要对猪舍、屠宰间、急宰间、高温处理及洗下水间,进行定期消毒、灭蝇等卫生消毒工作。

2、凡运到屠宰场的禽畜应在当日(即屠宰前)全部进行活体检疫,包括测试体温,临床检查和一、二类病的检查等。

3、经检查发现污染病时,检疫人员要及时采取措施处理,以防疾病传播流行,若无法处理检疫人员应立即报告防疫部门,并按规定处理。

4、宰后检疫是宰前检疫的补充,对屠宰后的生猪、牛、羊等胴体、内脏、头、皮在分离时编汇同一号码,以便查对检疫。

5、屠宰后经检验发现传染病或寄生虫病,经高温处理可以食用的,由检疫人员在屠宰场负责人的配合下,亲自监督送至高温处理间,消毒处理后方可允许上市销售。

6、若发现猖瘟猪肺疫等传染病、寄生虫病,经高温处理仍不能消除对人体的危害时,由检疫人员亲自监督进行无害化处理。

7、检疫人员应对高温处理和埋入地下的病肉记载清楚,以备有关部门检查(要记清肉主、数量、来源、地点、证明人等)。

七、购销台帐管理制度1、生猪屠宰必须严格执行《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建立生猪购销台帐管理制度,确保肉品质量安全。

2、生猪购销台帐管理,按宰前生猪进场检验登记和宰后肉品出场登记分类进行。

由检疫人员和肉品交易人员具体落实。

3、凡进场屠宰的生猪,实行进场台帐登记制度。

(1)进场屠宰的生猪数量、产地、免疫状况、“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产地检疫合格证”、“运宰工具消毒证”等,要严格审查登记。

(2)对不符合上述检验规定的生猪也要进行登记,要明确了解不符合屠宰规定的生猪去向,避免造成私屠滥宰,影响上市肉品质量。

(3)检验合格,符合屠宰规定的生猪,登记后发放《准宰证》进场屠宰;不符合屠宰规定的生猪,不得签发《准宰证》,不准进场屠宰。

4、屠宰后的肉品,实行台帐登记管理。

(1)详细登记当日屠宰总数量以及合格或不合格肉品的数量。

(2)详细登记当日肉品销售经销商名称、地址等。

(3)检验不合格的肉品,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做好处理意见及处理结果的登记。

(4)登记召回不合格肉品的数量及处理结果。

5、对违犯上述规定的责任人,要做出严肃的处理,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八、不合格肉品召回制度1、生猪屠宰必须严格执行《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屠宰加工生产技术标准,确保肉品安全质量达到国家标准。

2、凭证宰杀。

车间每天凭动物检疫人员签发的《准宰证》屠宰生猪。

未经检疫或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不准进场屠宰。

严禁宰杀病死猪、注水猪等,确保出场肉品检验合格率100%。

3、上市销售的成品肉,必须加盖肉品检验合格印章和肉品品质合格印章,如发现不合格肉品,按下列要求进行处理。

(1)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不合格的肉品不得出场上市销售。

若发现未加盖“两章”的肉品,立即封存,不得出场,必须当即向场长汇报查明原因,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2)如发现未经检验或不合格肉品流入市场,屠宰场要跟踪追查,并一一召回,确保召回率达到100%。

对召回的不合格肉品,要进行100%的无害化处理。

(3)由于生产技术原因,造成烫坏、打伤、劈断等,在不影响肉品安全质量的前提下,车间主任要追查责任,视其情节,进行召回肉品或给予补偿处理。

4、对不认真执行上述规定的责任人,要按规定严肃处理。

给消费者造成损害的,视其情节,追究责任人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肉品品质检验制度1、屠宰场必须按操作要求配备检疫人员,做到宰前检疫,宰后检验。

2、在活畜(禽)进场及屠宰加工的过程中必须有检验员在岗。

检验员应按职责,依照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进行检验。

3、活畜(禽)进场时,宰前检验人员必须按国家标准对其进行检验,同时,必须按照国家标准进行停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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