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件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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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件鉴定规章制度范文(四篇)

首件鉴定规章制度范文(四篇)

首件鉴定规章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指导首件鉴定工作,提高鉴定质量,维护社会公正与公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首件鉴定是指对首次被鉴定的案件进行调查、收集证据、分析研判,并作出鉴定结论。

第三条首件鉴定应遵循客观、公正、准确、及时的原则,确保鉴定结果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第四条首件鉴定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案件:(列举案件类型)第二章鉴定程序第五条首件鉴定应由司法鉴定机构或者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鉴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与经验,且不得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

第六条鉴定请求应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案件材料与证据,鉴定机构应在接到鉴定请求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并及时通知当事人。

第七条鉴定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对案件进行分配,并确定鉴定人员。

对于涉及复杂案件,可以成立鉴定组或邀请专家协助鉴定。

第八条鉴定人员应本着严谨、科学的态度开展鉴定工作,依法采取熟悉案件、实地勘查、分析研判、实验检测等方法进行鉴定。

第九条鉴定人员在鉴定过程中应遵循保密原则,不得将鉴定信息外泄。

第十条鉴定人员应及时向鉴定机构报告鉴定进展,并及时向当事人说明鉴定程序及可能的结果。

第十一条鉴定人员应在鉴定工作结束后,书面提交鉴定报告,并加盖鉴定章,确保鉴定结果真实、准确。

第十二条鉴定报告应具备明确的结论,并详尽列出鉴定过程中采用的方法、技术和依据,鉴定结果应有确凿的证据支持。

第十三条鉴定报告应及时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其权利与义务,当事人对鉴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

第三章质量管理第十四条鉴定机构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确保首件鉴定工作科学、规范、高效开展。

第十五条鉴定机构应定期进行内部质量审核,并接受上级机构或第三方的质量监督与评估。

第十六条鉴定机构应提供专业培训,提高鉴定人员的专业水平与技能。

第十七条鉴定机构应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管鉴定材料,确保鉴定过程的可查验性和可追溯性。

第十八条鉴定机构应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处理投诉与举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产品首件鉴定和检验控制程序(含表格)

产品首件鉴定和检验控制程序(含表格)

产品首件鉴定和检验控制程序(IATF16949/ISO9001-2015)1.目的为确保产品制造工艺的正确性,保证产品质量,避免出现批量不合格品。

2.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对产品首件鉴定和检验工作。

3.术语3.1首件:每批次产品刚开始时或过程发生改变(如人员的变动、换料及换岗位、设备的调整、设备刀具的调换修磨等)后加工的第一或前几件产品。

对于大批量生产,“首件”往往是指一定数量的样品。

3.2首件鉴定是对试生产的第一件零部件按设计图样和工艺规程的要求全面的过程和成品检查,以确定生产工艺和设备能否保证生产出符合设计要求的产品,以验证和鉴定过程的生产能力,并为零部件生产(工艺)定型做准备。

3.3首件检验:对每个班次刚开始时或过程发生改变(如如人员的变动、换料及换岗位、设备的调整、设备刀具的调换修磨等)后加工的第一或前几件产品进行的检验。

一般要检验连续生产的3-5件产品,合格后方可继续加工后续产品。

在设备或制造工序发生任何变化,以及每个工作班次开始加工前,都要严格进行首件检验。

4.职责4.1 技术部负责组织产品首件鉴定和检验工作,并对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4.2 生产部只有在首件产品鉴定合格后,才能组织批量生产;4.3各车间有责任配合技术部做好产品首件鉴定和检验工作,只有首件鉴定和检验合格才能批量生产。

4.4 质保部应配合技术部做好产品首件鉴定和检验工作,并对其结果进行确认;5.首件产品鉴定工作程序5.1首件鉴定范围a)新产品(加工工序多或复杂)在工艺定型前的首件;b)不连续的批生产,间隔一年后又恢复生产的首件;c)设计图纸发生重大更改后生产的首件;d)工艺规程发生重大更改后生产的首件;e)合同要求指定的首件。

5.2首件鉴定的内容a)首件生产所依据的技术、工艺文件是否正确、完整、协调、有效,并能指导生产;b)产品加工的工艺安排是否合理可行,适合批量生产;c)所用采购产品是否符合规定要求;d)选用的所有设备能否满足生产要求,生产环境是否满足生产要求;e)生产操作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能力;f)首件质量与其质量记录是否相符,质量问题是否按规定得到处理;g)有顾客要求的工序是否经顾客签署认可。

首件鉴定规章制度

首件鉴定规章制度

首件鉴定规章制度第一篇:首件鉴定规章制度首件生产鉴定规章制度一、必须由生产部主导并要求生产部提交所需构件的完整性:1、首件鉴定构件包括样衣、样板、工艺、首件、首件生产通知单和首件鉴定单共计6项内容;2、由生产部开具首件生产通知单并予以落实首件生产事项;3、由生产部负责首件的水洗安排,可会同技术部协调安排,并对首件进行整理(熨烫、锁定)完善;4、生产部必须对首件进行确认检验,从工艺、规格、外观以及样衣、样板、首件通知单多项确认标准达标后方可提交鉴定;5、首件鉴定单(拟定专用表)由生产部填写题头内容和最终总结分析,贯彻执行;6、对于生产部生产鉴定前期做出限制,外观明显、可见性明显、严重不合格而提交首件鉴定的,罚款300元/次;7、提交鉴定所需购件(样衣、样板、工艺、首件、生产通知单、首件鉴定单)缺一不可,缺一项罚款100元/次;二、关于首件鉴定:由技术部安排专人进行技术性鉴定:8、首先确认规格:样衣规格、首件规格、投产的最终规格;9、样板结构(缺失现象)、版型(外观效果),关键点以及特殊位置的处理说明,谁打版谁负责;10、对工艺进行总结确认,工艺包括:固定工艺、调整工艺和特殊要求工艺;11、对首件生产通知单上的合理化建议进行技术性一对一落地解释;12、综合以上内容鉴定,进行技术性鉴定说明;13、严格控制、勇于控制不合格首件零通过并扣留不合格首件,二次生产不合格者取消该厂生产该款资格,如出现违规现象者罚款1000元/次,如出现三家未通过首件鉴定,责令生产经理解决,并提交解决方案,并罚款1000元/次;14、凡是扣留不合格首件标识说明、会同公司淘汰样衣一起入库保存,不得外流;15、首件鉴定同步完成,样衣落实、样板落实、工艺落实、鉴定落实后由技术专人负责备交生产部;A先交首件鉴定单、样衣、首件;B完善、调整、落实工艺,整理、检验、完善样板;C其他部门检验完毕后技术部移交生产部所需样板、工艺并签名标记。

16、首件鉴定要求时间:一个工作日内完成,未完成者单项、单次、单人100元/次。

首件鉴定报告(FAI)

首件鉴定报告(F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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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封面 (1)
审批页 (1)
目录 (2)
1. 首件检验的原因 (3)
2. 零部件的基本描述 (3)
3. FAI结论 (3)
4 文件检查情况 (4)
5. 零部件检查情况 (7)
6. 改进措施清单及建议 (8)
7. 相关文件 (9)
8. 签署 (10)
9. 附件.人员签到表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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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首件检验的原因
2. 零部件的基本描述
实用文档3. FAI结论
实用文档4. 文件审查
备注:
OK =>>> 符合
NOK =>>> 不符合
SPQ3) =>>> 供方产品资质(特别是铁道部要求)
* =>>>必查项目,且带回供方签字的项目,如出现不合格FAI不得通过。

5. 过程控制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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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零部件检查
备注:OK =>>>满足NOK =>>> 不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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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改进措施清单及建议
7.1 待关闭事项(文件、设计、工艺等)
7.2 改进建议
实用文档8. 相关文件
实用文档
9. 参加人签署
10. 附件1.
FAI人员签到表。

首件鉴定程序

首件鉴定程序

首件鉴定程序1目的规定了首件鉴定的职责、鉴定对象、鉴定内容、工作程序、报告和记录。

其目的是对生产的首件产品的技术状态进行审查,以核对是否符合设计和技术文件的规定要求。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军品试制、批量生产前和批量生产中有重大更改后生产的军品的首件。

3 职责首件鉴定由工艺部门归口管理并组织实施;质管、设计、检验部门、生产单位参加。

若首件鉴定作为生产(工艺)定型的一个组成部分,或作为合同的指定项目,顾客代表应参加。

4 程序4.1 鉴定对象4.1.1 试制产品的成品及重要的零、部、组件的首件;4.1.2 生产(工艺)定型批的成品的首件;4.1.3 在成批生产过程中,产品图、技术条件、工艺规程发生重大更改后制造的首件;4.1.4 产品转厂生产,停产两年以上复产制造的首件;4.1.5 合同要求指定的项目。

4.2 鉴定内容4.2.1 图纸、技术文件应正确、完整、协调、统一有效。

4.2.2 首件与设计要求的符合性。

4.2.3 选用的器材与规定要求的符合性。

4.2.4 选用的加工设备、试验设备、检测设备、工艺装备和计量器具应符合规定的要求,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4.2.5 生产环境条件应符合规定的要求。

4.2.6 首件质量记录完整,文实相符。

4.3 工作程序4.3.1 《首件鉴定目录》由工艺部门编制,总工程师批准。

若首件鉴定作为生产(工艺)定型的一个组成部份,或作为合同指定的项目,顾客代表应参加会签。

4.3.2 生产单位负责组织首件的加工,单独开具工序流程卡,并加盖“首件”印记。

作为首件加工的零件应明确标识,加盖“首件”印章或挂“首件”标志(签)。

4.3.3 检验部门对加工的首件按规定进行检验,做好原始记录,并填写《首件检验报告》。

4.3.4 由企业主管领导主持召开鉴定会:a) 审查首件的制造过程;b) 填写《首件鉴定报告》;c) 对鉴定中提出的有异议的问题进行复验。

4.3.5 鉴定合格的首件按工艺路线流转或保存。

4.3.6 鉴定未被通过的首件,允许用后续产品递补,重新进行首件鉴定。

原材料首件鉴定-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原材料首件鉴定-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原材料首件鉴定-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引言1.1 概述原材料首件鉴定是指在产品制造过程中对原材料进行必要的检测和评估,以确保原材料的质量和符合生产要求。

这项工作旨在确保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原材料具有良好的质量和稳定性,从而提高整个生产过程的效率和产品的质量。

在现代制造业中,原材料首件鉴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不仅可以帮助制造企业减少生产中的不良品率和出现质量问题的风险,还可以提高生产效率和降低成本。

因此,进行原材料首件鉴定是制造企业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

本文将从原材料首件鉴定的定义、重要性以及具体的操作步骤等方面进行深入探讨,希望为读者提供一些有益的信息和建议。

愿读者通过本文的阅读和学习,对原材料首件鉴定有更清晰的了解和认识。

1.2 文章结构文章结构部分应该包括以下内容:文章结构部分应该介绍整篇文章的组织结构,包括引言、正文和结论三个部分的内容安排。

在引言部分,介绍了文章的主题和目的;在正文部分,详细讲解了原材料首件鉴定的定义、重要性和进行鉴定的步骤;最后在结论部分进行总结、展望未来发展和得出结论。

文章结构的清晰明了,有助于读者理解整篇文章的内容。

文章1.3 目的:本文旨在探讨原材料首件鉴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介绍进行原材料首件鉴定的步骤及方法,帮助读者了解如何有效进行原材料的鉴定工作,保障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

同时也展望原材料首件鉴定的未来发展方向,引领行业不断创新,推动质量管理水平的提高。

通过本文的阐述,希望读者能够深入了解原材料首件鉴定的重要性,并在实际工作中能够运用相关知识,提升产品质量和企业竞争力。

2.正文2.1 原材料首件鉴定的定义原材料首件鉴定是指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对从供应商采购的首次到达的原材料进行检测和评估的过程。

这个过程是确保生产制造过程中使用的原材料符合规定标准和质量要求的重要环节。

原材料首件鉴定的主要目的是确保生产过程的稳定性和产品质量的可靠性。

通过对原材料进行首件鉴定,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潜在的质量问题,避免因低质量原材料带来的生产事故和产品质量问题。

产品首件鉴定和检验程序(含表格)

产品首件鉴定和检验程序(含表格)

产品首件鉴定和检验程序(IATF16949/ISO9001-2015)1、目的为了确保产品制造工艺的正确性,以保证产品质量,避免出现批量不合格品。

2.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产品首件鉴定和检验工作。

3.术语3.1首件:每批次产品刚开始时或过程发生改变(如人员的变动、换料及换岗位、设备的调整、设备刀具的调换修磨等)后加工的第一或前几件产品。

对于大批量生产,“首件”往往是指一定数量的样品。

3.2首件鉴定是对试生产的第一件产品按工艺规程的要求全面的过程和成品检查,以确定生产工艺和设备能否保证生产出符合设计要求的产品,以验证和鉴定过程的生产能力,并为产品生产(工艺)定型做准备。

3.3首件检验:对每个班次刚开始时或过程发生改变(如如人员的变动、换料及换岗位、设备的调整、设备刀具的调换修磨等)后加工的第一或前几件产品进行的检验。

一般要检验连续生产的3-5件产品,合格后方可继续加工后续产品。

在设备或制造工序发生任何变化,以及每个工作班次开始加工前,都要严格进行首件检验。

4.职责4.1品质部负责组织产品首件鉴定和检验工作,并对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4.2生产车间只有在首件产品鉴定合格后,才能组织批量生产;4.3各车间有责任配合品质部做好产品首件鉴定和检验工作,只有首件鉴定和检验合格才能批量生产。

4.4品质部应做好产品首件鉴定和检验工作,并对其结果进行确认;5.首件产品鉴定工作程序5.1首件鉴定范围a)新产品(加工工序多或复杂)在工艺定型前的首件;b)不连续的批生产,间隔一年后又恢复生产的首件;c)设计图纸发生重大更改后生产的首件;d)工艺规程发生重大更改后生产的首件;e)合同要求指定的首件。

5.2首件鉴定的内容a)首件生产所依据的技术、工艺文件是否正确、完整、协调、有效,并能指导生产;b)产品加工的工艺安排是否合理可行,适合批量生产;c)所用采购产品是否符合规定要求;d)选用的所有设备能否满足生产要求,生产环境是否满足生产要求;e)生产操作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能力;f)首件质量与其质量记录是否相符,质量问题是否按规定得到处理;g)有顾客要求的工序是否经顾客签署认可。

首件鉴定管理办法

首件鉴定管理办法

首件鉴定管理办法1目的为保障我公司技术管理工作依法有序地运作,验证设计图纸、工艺文件、工艺装备及生产设备,提高产品质量,有效地避免和制止技术问题的发生,确保外购、外协产品质量符合相关技术要求,根据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我公司对首件的鉴定。

3职责3.1总工程师或总工程师指定专人组织对关键重要零部件进行首件鉴定。

3.2质量保证部负责组织对一般产品进行首件鉴定。

3.3物资部、市场部相关业务员负责联络供方并参与首件鉴定。

3.4生产部负责协调在公司内部的首件鉴定。

3.5生产车间参与在公司内部的首件鉴定。

4工作程序4.1首件鉴定对相关技术文件中明确要求进行首件鉴定的产品、更换设备或设备大修后加工的首件产品、更换操作人员加工的首件产品,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首件鉴定,未经首件鉴定合格的产品,不准批量进货或生产。

4.2首件鉴定依据技术中心技术人员在编制技术协议、外购产品技术要求、产品验收技术要求及工艺卡片等相关文件时,需明确是否进行首件鉴定、首件鉴定是在供方处还是在公司内部、批量生产前是否需要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等。

4.3在供方处进行首件鉴定4.3.1物资部、市场部等部室接到供方鉴定邀请函后报总工程师或技术中心相关部室负责人。

4.3.2总工程师或总工程师指定专人组织对关键重要零部件进行首件鉴定,并确定参与首件鉴定的成员,必要时可请专家、客户代表、公司内部相关部室或车间代表参与首件鉴定。

4.3.3质量保证部组织对一般产品进行首件鉴定。

4.3.4物资部、市场部相关业务员负责联络供方、办理出差事宜并参与首件鉴定。

4.4在公司内部进行首件鉴定4.4.1对关键重要零部件进行首件鉴定时,由总工程师或总工程师指定专人组织进行首件鉴定,必要时可请专家、客户代表参与首件鉴定。

4.4.2对一般外购、外协产品进行首件鉴定时,首件进厂后,由物资部、市场部相关业务员填写报检单报质量保证部,由质量保证部组织首件鉴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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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件鉴定程序
1.目的
本程序规定了模块产品首件鉴定的内容和要求,首件鉴定是对试生产的首件按设计图样和工艺规范的要求进行全面的过程和成品检查,以确保生产工艺和生产设备满足产品要求,以验证和鉴定过程的生产能力。

2.范围
公司应对能代表首批生产的产品进行首件鉴定,首件鉴定的范围:
A、试制产品
B、在生产定型前试生产中首次生产的新的零件,不包括标准件、借用件。

C、在批生产中产品或生产过程发生了重大变更之后首次加工的零件;
D、顾客在合同中要求进行首件鉴定的项目;
3.引用标准:
GJB908A-2008 《首件鉴定》
GJB 9001B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4.职责:
4.1技术部编制《首件鉴定目录》;生产部负责填写《首件记录》;质量部填写“首件检验报告”。

4.2《首件鉴定报告》由首件鉴定小组填写,首件鉴定小组组长签字。

参加首件产品鉴定的人员应对鉴定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5.首件鉴定的程序
5.1首件鉴定范围的确定
公司应按照1确定需要进行首件鉴定的零件,并编制《首件鉴定目录》,具体列出需鉴定的零件号、版次、名称等。

对于采用相同的生产过程和方法且具有相同特性的产品的首件鉴定可选择有代表性的产品进行。

对于A、B、C中需要进行首件鉴定的项目。

《首件鉴定目录》由技术部编制并经质量部门会签。

对于D的鉴定项目,《首件鉴定目录》由质量部门编制,经顾客会签。

5.2标识
公司应对首件鉴定过程中生产过程和产品的有关文件进行标识,确保对首件鉴定的零组件的可追溯性。

适用时,标识的范围应包括:
A、生产过程使用的作业文件上作“首件鉴定”的标识;
B、随零件周转的过程流程中上作“首件”标识;
C、首件零件作“首件”标识或挂“首件”标签;
D、产品检验记录上作“首件”标识;
5.3生产过程的检验
公司应根据《首件鉴定目录》安排首件生产过程的检验,在首件生产过程中按2.2的要求实施检验。

5.4产品的检验
公司应按2.3的要求对产品进行检验,确保检验原始记录完整,并按检验原始记录填写《首件鉴定检验报告》。

5.5重新首件鉴定
首件鉴定不合格时,组织应查明不合格的原因,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并按3.3和3.4的要求重新进行首件鉴定或针对不合格项目重新进行首件鉴定,记录最终的产品检验结果。

5.6对生产过程和产品检验结果的审查
5.6.1公司应按2的要求,对生产过程和产品检验的结果进行全面的审查。

5.6.2审查人员
对生产过程和产品检验结果审查的组织工作应由质量部门负责,参加审查的人员应包括《首件鉴定目录》会签的部门代表。

当首件鉴定作为生产定型的一部分时,应邀请顾客代表参加对首件的生产过程和产品检验结果的审查。

5.6.3审查的依据和凭证
对生产过程检验结果的审查应依据其生产过程的作业文件对首件的过程流程卡、首件生产过程原始记录、特殊过程的作业文件、器材合格证明文件或零件配套表进行审查。

对产品检验结果的审查应依据其产品图样对《首件鉴定检验报告》进行审查。

当发现有不合格项目时,应审查重新鉴定后的产品检验记录和重新首件鉴定的检验报告。

5.6.4审查报告
对生产过程和产品检验结果审查后应形成审查报告,并作为审查合格与否的结论。

5.7对生产过程作业文件的确认
首件检定合格后,技术部应对其使用的生产过程作业文件进行确认,并加盖“鉴定合格”的标识。

首件鉴定合格后,生产部才能批量投产。

首件生产过程原始记录
序号:编号:
首件鉴定目录
序号:编号:
首件鉴定检验报告
序号:编号:
首件鉴定审查报告
序号: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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