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采购合同管理实施细则
采购管理实施细则

采购管理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采购管理是指组织对物资、设备、服务等的采购活动进行规范、有效、高效的管理。
为了确保采购过程的透明度、公正性和合规性,制定采购管理实施细则是必要的。
本文将详细介绍采购管理的实施细则,包括采购流程、采购文件的编制和审批、供应商的选择和评估、采购合同的签订和履行等方面的内容。
二、采购流程1. 采购需求确认:根据部门或者项目的需求,确定采购物资、设备或者服务的具体要求和数量。
2. 编制采购计划:根据采购需求,制定采购计划,明确采购的时间、预算和采购方式等。
3. 采购文件编制:根据采购计划,编制采购文件,包括采购公告、招标文件、询价函等。
4. 采购文件审批:采购文件需经相关部门审核并获得批准后,方可发布。
5. 供应商选择:根据采购方式,选择合适的供应商,并进行评估和筛选。
6. 采购合同签订:与选定的供应商进行谈判,达成共识后签订采购合同。
7. 采购执行和履约:监督供应商按合同要求履行供货、服务等责任,并支付采购款项。
8. 采购验收:对采购物资、设备或者服务进行验收,确保其质量和数量符合合同要求。
9. 采购结算:根据采购合同约定,结算采购款项并进行相关财务处理。
10. 采购评估和总结:对采购过程进行评估和总结,为下一次采购提供参考。
三、采购文件的编制和审批1. 采购公告:包括采购项目的基本信息、采购方式、截止日期等,需经相关部门审核并发布。
2. 招标文件:包括采购需求、技术规格、评标标准、合同条款等,需经相关部门审核并发布。
3. 询价函:向潜在供应商发送询价函,包括采购需求、询价截止日期等,需经相关部门审核并发送。
4. 采购文件的审批:采购文件需经相关部门审核并获得批准后,方可发布。
四、供应商的选择和评估1. 供应商的选择:根据采购方式,选择合适的供应商,考虑其信誉、能力、价格等因素。
2. 供应商的评估: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包括对其资质、质量管理体系、生产能力等进行审查。
五、采购合同的签订和履行1. 谈判:与选定的供应商进行谈判,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达成共识。
采购合同管理细则5篇

采购合同管理细则5篇篇1一、合同目的及原则本采购合同旨在明确采购方与供应商之间的权益关系,确保双方公平、公正、诚实地履行各自的义务。
本合同的签订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合同双方采购方:[采购方名称](以下简称“甲方”)供应商:[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三、合同范围本合同涉及甲方所需物资的采购,包括但不限于:[具体物资名称及规格型号]。
具体采购内容以采购订单为准。
四、合同条款1. 合同签订前,双方应充分协商并明确采购订单的各项内容,包括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格、交货期限等。
2.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交货期限准时交货,并提供相应的质量证明文件。
如因乙方原因未能按时交货,应承担违约责任。
3. 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物资进行检验,如检验发现质量问题,有权要求乙方退货或换货。
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4. 乙方应保证所供物资符合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质量问题导致的全部责任。
5. 甲方应按照约定支付货款。
如甲方未能按时支付货款,应承担违约责任。
6. 合同签订后,双方应严格履行各自的义务,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如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
7. 本合同的争议解决方式为: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有效期],到期后如需续签,双方应重新协商并签订新的合同。
9.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违约责任1. 乙方未能按照约定时间交货的,应按照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一定比例(如:XX%)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 乙方所交物资存在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甲方的全部损失。
3. 甲方未能按照约定时间支付货款的,应按照未支付货款的一定比例(如:XX%)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六、保密条款1. 双方应对本合同内容及履约过程中获知的对方商业秘密及机密信息予以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国家电网公司物资采购合同承办管理细则

规章制度编号:国网(物资/4)245-2014国家电网公司物资采购合同承办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物资采购合同签订、履约和结算工作,提高合同承办效率和供应保障能力,细化《国家电网公司物资采购合同承办管理办法》的管理和操作要求,依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其他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主要规范合同签订、合同履约和合同结算三方面工作,包括合同文本生成、合同审核及生效、物资供应计划编制、生产与发运、交付与验收、合同变更与解除、资金预算与支付、合同索赔及检查考核等内容。
第三条本细则涉及的术语定义:(一)物资需求计划:由物资需求部门提出,包含所需物资名称、需求时间、需求地点等信息;(二)物资供应计划:根据需求单位/部门物资需求计划、合同订单信息和供应商实际生产情况协商确定的供货计划,包含所交货物资名称、计划交货数量、确定交货期等信息;(三)重点物资:指生产周期较长、影响工程投运的关键物资,一般指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变压器、电抗器、断路器、组合电器、铁塔等设备材料。
第四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总(分)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以下简称“省公司”)物资采购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承办管理工作。
总部直管工程物资合同承办管理按照《国家电网公司总部直管工程物资合同管理工作规范》执行。
公司直属单位、参股、控股单位参照本细则执行。
第二章合同签订第五条省公司出资采购的物资合同,根据授权范围,由省物资公司负责合同文本的生成和订立,完成合同签订工作(见附件1)。
第六条合同文本应采用公司统一合同文本,在电子商务平台上依据中标结果起草合同,并在经济法律管理业务应用系统(以下简称“经法系统”)中流转会签。
第七条合同的组成文件包括:(一)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达成的补充协议或纪要;(二)合同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合同附件;(三)中标通知书或签订通知书;(四)招投标文件/采购文件以及经双方确认的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物资采购合同管理实施细则

物资采购合同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以下简称公司)物资采购合同管理工作,规范物资采购合同管理行为,保证依法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合同,防范法律风险,避免经济纠纷,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等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以公司名义签订的物资采购合同管理。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合同是指物资采购合同,包括备件/材料采购订单、设备购买合同、框架(长期)协议、寄售协议。
第四条本细则所称合同管理包括合同准备、合同审核、合同审批、合同签署、合同履行、合同变更、合同解除、合同量统计、合同存档等全过程管理。
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及其职责第五条物供中心采购部门负责物资采购合同文本的起草及准备工作。
第六条物供中心合同部负责接收登记采购部提交的合同文本,完成合同审核、合同审批、合同签署、合同履行、合同量统计、合同档案管理工作。
第七条公司法律事务部是公司物资采购合同文本的审查部门,对物资采购合同的合法性、严密性和可行性进行审查,负责合同合规风险、法律风险的识别控制,对日常的非标准采购合同文本进行审核。
第三章合同准备第八条物供中心采购部门根据已批准的采购结果起草合同文本。
第九条起草合同文本依据资料有:采购申请、已批准的采购方式、招标文件(或询价审批单)、投标文件(或报价书)、评标报告(或谈判报告)、采购结果批准及其它采购合同依据和特殊商品在销售时提供的相关证件。
第十条合同文本应包括商务与技术文件,内容一般应包括且明确约定:(一)当事人的名称和住址:(二)标的物;(三)品牌;(四)项数;(五)数量;(六)价款:(七)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八)违约责任;(九)解决争议的方法;(十)适用法律等。
第四章合同的审批签署第十一条物供中心合同部接收采购部门提交的合同文本统一编号、记录。
第十二条属于非标准采购合同文本:如单独起草的有特殊条款的合同,由合同部负责送交公司法律事务部审核。
2024年物资采购招标管理实施细则(三篇)

2024年物资采购招标管理实施细则____年物资采购招标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物资采购招标活动,保障各方利益,提高采购效益,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所有____年的物资采购招标活动。
第三条物资采购招标活动包括:需求确定、招标准备、招标公告发布、招标文件获取、投标文件提交、开标评标、中标公示、合同签订及履行等各个环节。
第二章需求确定第四条采购单位和需求单位应当共同确定物资采购需求,并编制详细的采购方案。
第五条物资采购需求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并具有明确的技术规范和性能要求。
第六条采购单位和需求单位应当依法采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采购需求,并进行必要的市场调研和需求分析。
第三章招标准备第七条采购单位应当组织编制招标文件,并保证招标文件的科学、合理和完整。
第八条招标文件应当包括的内容:(一)招标公告及相关公告材料;(二)技术规范和性能要求;(三)投标文件要求和评标方法;(四)合同条款和履行要求;(五)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和获取材料清单;(六)保证金及其退还方式;(七)其他与招标活动有关的内容。
第九条招标文件应当明确采购单位和需求单位的基本情况,包括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等。
第四章招标公告发布第十条采购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招标公告发布渠道和方式,发布招标公告。
第十一条招标公告应当包括的内容:(一)采购单位和需求单位的基本情况;(二)采购项目的基本情况和技术要求;(三)参加投标的资格要求和资格审查标准;(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和时间;(五)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六)开标时间和地点;(七)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八)中标公示和合同签订方式。
第十二条招标公告应当在指定的媒体上连续发布一定期限,并进行公示。
第五章招标文件获取第十三条招标文件应当在招标公告发布后的规定时间内供投标人获取。
第十四条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可以是购买、下载或邮寄等多种形式。
第十五条招标文件获取费用应当合理,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标明。
采购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采购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一、引言采购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旨在规范和指导采购活动,确保采购过程的公正、透明和高效。
本文将详细介绍采购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的制定背景、适用范围、基本原则、流程和责任等方面的内容。
二、制定背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企业规模的扩大,采购活动在企业运营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规范采购行为,防止滥用职权、腐败和不当行为的发生,制定采购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是必要的。
三、适用范围采购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物资采购、设备采购和服务采购等。
四、基本原则1. 公正透明原则:采购活动应当公开、公正、透明,所有参与者都应享有平等的机会。
2. 经济效益原则:采购活动应追求最佳经济效益,确保所采购的物资或服务具有合理的价格和高质量。
3. 诚信原则:采购活动的参与者应当遵守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有欺诈、贿赂等不当行为。
4. 法律合规原则:采购活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保合规性。
五、流程1. 采购需求确认:各部门根据业务需要提出采购需求,并提交采购申请。
2. 采购计划编制:采购部门根据采购需求,制定采购计划,包括物资或服务的名称、数量、质量要求、预算等内容。
3. 供应商选择:采购部门根据采购计划,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或询价等方式,选择合适的供应商。
4. 报价与议价:采购部门与供应商进行报价和议价,确保采购价格合理。
5. 合同签订:采购部门与供应商达成一致后,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6. 供货管理:采购部门对供应商的供货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确保按合同要求供货。
7. 验收与结算:采购部门对供应商供货的物资或服务进行验收,并进行结算。
六、责任1. 采购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采购计划,选择供应商,并监督供货情况。
2. 各部门负责提出采购需求,并配合采购部门的工作。
3. 供应商负责按合同要求供货,并保证所提供的物资或服务的质量。
4. 监督部门负责对采购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物资采购管理实施细则

物资采购管理实施细则一、引言物资采购是企业日常运营过程中不可缺少的环节,合理的物资采购管理能够确保企业持续供应所需物资,减少采购成本,并提高供应链的效益。
本实施细则旨在规范企业物资采购管理,确保采购过程的合法、公正、透明,并最大限度地保证采购的质量、进度和成本控制。
二、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企业所有与物资采购相关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物资需求确定、供应商选择、合同签订、采购执行和验收等环节。
三、物资需求确定1.各部门在有物资需求时,应填写物资采购申请单,包括物品名称、规格、数量、预计采购时间等信息。
2.物资采购申请单由各部门经理审核后提交给物资采购部门。
四、供应商选择1.物资采购部门收到采购需求后,应根据需求制定采购计划,并筛选可能的供应商。
2.供应商选择应根据以下因素进行评估:价格、质量、交货期、售后服务等。
3.供应商评估结果应记录在供应商评估表中,并由物资采购部门主管审批。
五、合同签订1.选定供应商后,物资采购部门应与供应商进行谈判,并达成共识。
2.双方应签订正式合同,明确供应物资的种类、数量、质量标准、交货期、价格等内容。
3.合同签订前,应征集相关部门的意见,并经过法务部门的合法审核。
4.合同签订后,双方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并保留合同副本作为备案。
六、采购执行1.采购需求确定后,物资采购部门应安排人员负责具体的采购执行工作,包括询价、比价、招标等。
2.采购人员应按照合同约定与供应商保持紧密的沟通,确保采购过程的顺利进行。
3.采购过程中出现问题时,采购人员应及时汇报给物资采购部门,并寻求解决方案。
七、验收1.物资采购到达后,接收方应进行验收,并填写验收记录。
2.验收内容包括物资数量、质量、规格等,如有问题应及时向供应商提出,并要求补救措施。
3.验收合格后,接收方应及时支付采购款项,并与供应商确认无纠纷。
八、质量跟踪1.物资采购后,物资采购部门应建立质量跟踪机制,追踪采购物资的使用情况及质量问题。
物资采购招标管理实施细则(三篇)

物资采购招标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物资采购招标活动,保证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各级各类单位进行物资采购招标活动。
第三条物资采购招标活动应遵循的原则:(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二)经济、合理原则;(三)科学技术原则;(四)诚实守信原则;(五)依法采购原则。
第四条物资采购招标活动的组织机构为采购招标委员会。
第五条采购招标委员会的职责包括:(一)制定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二)制定、组织实施招标程序;(三)确定中标单位和中标价;(四)监督合同执行情况;(五)处理投诉和纠纷。
第六条采购招标委员会的成员由采购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任命,包括主任、副主任、委员等。
第七条物资采购招标活动中的相关术语:(一)采购单位:指需要购买物资的各级各类单位;(二)招标人:指采购单位;(三)供应商:指有意向参与招标活动并具备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四)投标人:指已经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第八条采购招标活动应该制定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内容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招标范围和数量;(二)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三)投标文件要求;(四)投标保证金及退回办法;(五)招标时间;(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供应商携带相关资质和证件参加招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法人资格;(二)注册资本;(三)经验和能力;(四)信誉和业绩;(五)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和证明文件。
第十条采购招标活动应该公示中标结果,并签订采购合同。
第二章招标程序第十一条招标的主要程序:(一)发布招标公告;(二)领取招标文件;(三)投标准备;(四)递交投标文件;(五)评标;(六)确定中标单位;(七)公示中标结果;(八)签订采购合同。
第十二条发布招标公告:(一)招标公告应当明确招标项目的名称、招标范围和采购数量;(二)招标公告应当至少在主流媒体上连续发布3天;(三)招标公告应当明确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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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采购合同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以下简称公司)物资采购合同管理工作,规范物资采购合同管理行为,保证依法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合同,防范法律风险,避免经济纠纷,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等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以公司名义签订的物资采购合同管理。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合同是指物资采购合同,包括备件/材料采购订单、设备购买合同、框架(长期)协议、寄售协议。
第四条本细则所称合同管理包括合同准备、合同审核、合同审批、合同签署、合同履行、合同变更、合同解除、合同量统计、合同存档等全过程管理。
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物供中心采购部门负责物资采购合同文本的起草及准备工作。
第六条物供中心合同部负责接收登记采购部提交的合同文本,完成合同审核、合同审批、合同签署、合同履行、合同量
统计、合同档案管理工作。
第七条公司法律事务部是公司物资采购合同文本的审查部门,对物资采购合同的合法性、严密性和可行性进行审查,负责合同合规风险、法律风险的识别控制,对日常的非标准采购合同文本进行审核。
第三章合同准备
第八条物供中心采购部门根据已批准的采购结果起草合同文本。
第九条起草合同文本依据资料有:采购申请、已批准的采购方式、招标文件(或询价审批单)、投标文件(或报价书)、评标报告(或谈判报告)、采购结果批准及其它采购合同依据和特殊商品在销售时提供的相关证件。
第十条合同文本应包括商务与技术文件,内容一般应包括且明确约定:(一)当事人的名称和住址:(二)标的物;(三)品牌;(四)项数;(五)数量;(六)价款:(七)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八)违约责任;(九)解决争议的方法;(十)适用法律等。
第四章合同的审批签署
第十一条物供中心合同部接收采购部门提交的合同文本统一编号、记录。
第十二条属于非标准采购合同文本:如单独起草的有特殊条款的合同,由合同部负责送交公司法律事务部审核。
第十三条属于标准采购合同:如备件/材料采购订单由物供中心合同部审核,中心主任在关键页小签。
程序如下:
1、采购员草拟合同文本,并在采购合同审批单上签字;
2、采购员将合同交采购主管签字确认,统一交合同管理部;
3、合同管理部统一编号、登记,分发到各合同管理员;
4、合同管理员进行初审,并在采购合同审批单上签字;
5、合同主管进行复审,并在采购合同审批单上签字交副主任审核后在采购合同审批单和合同关键页上签字;
6、加盖物合同审核章,按额度分级报领导进行合同审批签署。
第十四条领导按额度分级审批签署的金额如下:
(1)物供中心副主任:10万元人民币或1.5万美元以下;
(2)物供中心主任: 50万元人民币或7.5万美元以下;
(3)公司分管物供领导:50万元人民币或7.5万美元以上;
(4)特别项目或500万元人民币(100万美元)的采购项目需经公司总经理批准或由总经理授权代表标准。
第十五条各类合同都必须以书面形式签署;合同的签署时间应为签署合同的真实时间。
第十六条签署合同时应检查签约人员的资格。
直接签署合同的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
人/被授权人。
法定代表人直接签署合同时,应出示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授权代理人/被授权人签订合同时,必须出示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
第十七条签署完成的合同文本由合同部统一加盖平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合同专用章或平朔煤业管控单位的合同专用章,合同生效。
第五章合同的履行、变更及解除
第十八条一般情况下,正式合同文本四份(特殊情况:外币合同、大型设备合同适当增加合同份数),由物供中心合同管理员分发,一份分发给采购员,转供货商作为供货依据,并负责催货工作;两份分发给合同执行员,作为下达入库通知单和付款依据;一份连同所有物资采购资料存档。
第十九条采购员、合同执行员接到生效的合同后,按合同的形式及相应的工作程序执行合同。
备件/材料采购订单:到货后合同执行员下达入库通知单,相关仓库按照入库通知单办理收货、验收入库手续,进行系统输入,出具验收报告(100万元以上由物供中心主任审批),合同执行员汇总付款手续[验收报告、合同1份、发票(国际采购的外币合同还需准备提单、箱单和报关单)],填写支票申请单,
经物供中心主任批准后,送相关财务部门付款。
设备购货合同:设备到货后,海运协调员下达入库通知单,组织设备管理中心和使用单位验收(工程建设项目由工程建设单位参与验收),物供中心出具验收报告,合同执行员汇总付款手续,填写支票申请单,经物供中心主任批准后,送相关财务部门付款。
框架(长期)协议:物供中心采购部门接到采购申请后,可以填写“订货通知单”履行审批手续后直接通知供货商备货、送货。
之后办理合同、验货、付款手续。
寄售协议:根据结算单起草合同文本签署付款合同,合同执行员汇总付款手续,填写支票申请单,经物供中心主任批准后,送相关财务部门付款。
第二十条合同的变更、转让或解除的条件:
(一)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允许变更、解除合同的条件出现时,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二)需要变更、解除合同,应在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条件下,在合理期限内与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书面通知限期答复。
第二十一条合同的变更、转让或解除的程序:
(一)采购员准备变更或解除物资采购合同的所有附件,包括原采购合同及签订原采购合同的所有附带资料;
(二)注明变更或解除原采购合同的理由,并草拟变更后的采购合同文本。
(二)变更、解除合同的审批权限和程序与原合同的审批权限和程序相同,重新履行程序。
第二十二条合同的变更、转让或解除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主体变更,应征得合同各方书面同意。
(二)有担保条款的合同变更,应征得原担保单位的同意并在变更协议上加盖担保单位的印章。
(三)经上级主管机关或相关机关批准登记的合同变更、解除,应报原批准机关或更新登记。
(四)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在尚未达成或批准之前,原合同继续有效,仍应履行。
第六章合同的统计和档案管理
第二十三条物供中心合同部负责物资采购合同的月度、年度合同量统计,经中心副主任、主任签字后报相关部门和领导。
第二十四条物供中心合同部合同管理员将已签订的物资采购合同录入合同量统计的相关信息后,逐份合同与档案管理员进行交接,内容是文本合同原件1份及签订该合同的所有附件(包括采购申请、已批准的采购方式、招标文件(或询价审批单)、投标文件(或报价书)、评标报告(或谈判报告)、采购结果批准及其它采购合同依据和特殊商品在销售时提供的相关证件)。
第二十五条档案室根据合同编号,有序存放,未经批准不能随便翻阅,确实需要查阅时,严格按程序办理,记录借档、查
阅信息。
第二十六条合同部应建立完善的合同文件档案管理办法。
第七章合同纠纷的解决
第二十七条提请处理合同纠纷的程序
(一)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合同在纠纷发生后双方协商及达成一致意见或对方未按调解协议执行的,由采购部门整理有关资料的书面形式及补充法律事务提出法律意见。
(二)公司法律事务部收到合同纠纷情况资料后,根据情况在七日内提出处理建议,由采购部门在法律部门的协助下妥善解决。
(三)协商不成的,需要提起仲裁或诉讼的,按公司法律纠纷管理相关规定办理。
第八章合同用章管理
第二十八条所有的物资采购合同,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管控单位的合同专用章。
第二十九条合同专用章应由专人保管。
第三十条原则上不得携带合同专用章外出签订合同,特殊情况下应由物供中心主任批准。
使用完毕后要向合同专用章保管人员归还印章,并对印章使用情况如实登记记录。
第三十一条合同专用章若有遗失,应及时登报声明作废。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细则解释权归*********
第三十三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