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类贷款业务基本操作规程

合集下载

个人贷款业务操作规程

个人贷款业务操作规程

新左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个人贷款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新左旗农村信用社个人贷款业务管理,防范贷款风险,促进个人贷款业务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信贷管理有关制度的规定,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称个人贷款是指贷款人用自有资金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个人消费和个人经营性的贷款。

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申请个人贷款用于生产经营且金额不超过五十万元人民币的,适用本流程。

第三条本规程所称贷款人是指新左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下属分支机构;借款人是指符合此项业务条件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第二章贷款条件第四条申请个人贷款的借款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年龄原则上不小于18周岁,不超过60周岁;(二)具有新左旗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有固定详细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

非新左旗常住户口的借款申请人在新左旗辖内已购置个人住房的;这里的有效居留身份是指:非中国居民在中国合法居住、滞留的有效证明。

(三)具有稳定的合法收入或足够偿还贷款本息的个人合法资产;(四)信用状况良好,在信用社及其他金融机构无不良贷款,其他债务在授信额度以内。

(五)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有效担保;(六)借款用途符合规定,不得申请无指定用途的个人贷款。

借款用途包括用于个人消费;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流动资金需求;购置用于进行生产或提供服务的设备;购买进行生产、提供服务或进行商业贸易活动所需的房产和土地。

贷款不能用于对货币和房地产的投机活动、对任何证券的投资、对环境有害的活动及其他违法违规活动。

(七)符合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贷款限额、期限和利率第五条贷款限额:个人贷款的最高限额为单户贷款余额不得超过300万元,同时抵押贷款额不得超过所提供抵押物评估值的70%、质押贷款额不得超过所提供质押物价值的90%。

第六条贷款期限:贷款期限根据借款用途以及借款人偿还能力来决定,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第七条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次利率,并可在人民银行规定的范围内浮动。

贷款业务操作规程

贷款业务操作规程

贷款业务操作规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贷款业务,防范贷款业务风险,使贷款业务在合法合规的基础上高效开展,有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受托人义务,维护受益人的最大利益,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称贷款业务是指以营业和收取报酬为目的,以受托人身份承诺贷款和处理贷款事务的经营行为。

第三条贷款项目是指受托人根据贷款文件的约定,单独或者集合管理运用、处分贷款财产的基本单位。

第二章贷款业务准入条件及定价第四条合规风控部负责公司贷款业务准入条件的制定,经公司贷款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审批通过后执行。

合规风控部负责对准入条件进行解释。

第五条合规风控部负责公司贷款业务的价格基本标准或价格标准范围的制定,经公司贷款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审批通过后执行。

合规风控部负责对定价进行解释。

第三章贷款项目营销第六条贷款业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负责贷款项目营销与推介;理财中心负责资金贷款营销与推介。

第四章贷款项目尽职调查第七条贷款业务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开展贷款项目尽职调查,调查原则上一次性完成,由两名(含)以上人员进行,并设主调查人一名,主调查人由贷款业务部门人员担任。

调查人员一般需由贷款业务部门派人进行,对于新客户、重大项目或公司认为有必要时,可组织合规风控部等部门联合进行项目尽职调查。

第八条贷款项目调查一般需要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完成后,贷款项目主调查人员负责撰写《贷款项目尽职调查报告》,主调查人员、其他共同调查人员、贷款业务部门负责人在报告上签字确认。

合规风控部参加调查的,由合规风控员负责撰写《贷款项目合规与风险调查报告》,合规风控员、合规风控部负责人在报告上签字确认。

第五章贷款项目立项第九条在贷款业务部门对贷款项目进行尽职调查后,对认为符合公司贷款业务准入条件并具有可操作性的项目由贷款业务部门负责发起贷款项目立项。

贷款业务部门贷款经理、合规风控员、负责人、分管总裁审核贷款项目符合公司业务准入条件后,签批《贷款项目立项审批表》(附件1)。

贷款操作规程实施细则

贷款操作规程实施细则

贷款操作规程实施细则
贷款操作规程是金融机构为了规范自身运营行为,确保贷款业务的安
全性和合规性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本文将从贷款的基本流程、申请条件、贷款审批、贷款发放、贷款监控和贷款追偿等方面,详细介绍贷款操作规
程的实施细则。

一、贷款的基本流程
贷款的基本流程一般包括贷款申请、贷款审批、贷款发放、贷款使用
和贷款返还等环节。

贷款操作规程要明确每个环节的具体操作步骤和相关
责任人,确保贷款业务的操作顺畅和风险可控。

二、申请条件
三、贷款审批
贷款审批是决定是否向申请人发放贷款的关键环节。

贷款操作规程要
规定审批流程,明确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并设立相应的内部审批委员会,确保贷款审批过程的公正性和可靠性。

同时,要建立合理的风险评估模型,对申请人相关信息进行全面评估,准确评估贷款风险。

四、贷款发放
五、贷款使用
六、贷款监控
七、贷款追偿
总结:
贷款操作规程的实施细则,涵盖了贷款的基本流程、申请条件、贷款
审批、贷款发放、贷款使用和贷款追偿等方面。

制定和执行贷款操作规程,对于金融机构来说至关重要,它可以帮助金融机构规范贷款业务,确保贷
款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同时,规程的存在也有助于提高金融机构的风险管
理能力,降低贷款风险的发生概率,保护金融机构的利益和客户的权益,
推动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

个人金融业务操作规程

个人金融业务操作规程
三、柜员根据申请书内容录入电脑,并认真核对客户资料及凭证,加盖公章后交客户签字确认,同时提醒客户阅读客户须知。
第九条 活期储蓄存款(一般存款、大额存款)操作规程
一、办理存款应先清点现金,无误后方可记账;坚持一笔一清,防止同时受理多笔交易而引起的纠纷。
二、柜员当面清点和核对现金,发现不符及时全额退回;柜员认真辨别现金真伪,如发现假钞按规定处理。
(四)香港、澳门居民,为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五)外国公民,为护照。
(六)外国边民,为所在国制发的《边民出入境通行证》。
一、确认客户填写的金额与存折打印的内容是否相符。
二、客户预留密码,必须由存款人自行设定,柜员不得代客户输入密码。存款人设置的支取密码,必须通过“密码键盘”来设定,不得采取口述或书面记录的形式来设置。
三、对特殊有效身份证件的审查方法是:临时身份证在有效期内视同正式身份证;带照片式户口薄各要素应齐全,如缺少照片,应要求存款人补贴照片并在派出所加盖户籍专用章,否则不予受理;无照片式户口薄应审核所填列要素及签发机构,无误即可受理。
四、办理正式挂失业务时,存款人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前台和后台留存复印件备查,正式挂失满7日后系统控制方可进行补发存折/单和取现等解挂处理;代理他人办理正式挂失,除应提供存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外,还应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挂失期间,挂失账户不能办理取款交易,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四、凭密码支取的客户,密码连续三次输入错误,系统冻结账户,应出示本人有效证件后修改账户状态;当日不同地点多次取款交易的客户应引起柜员注意,认真审核取款人身份证件;严禁柜员代客户输入取款密码。
五、认真核对存折磁条读出内容与存折是否相符,电脑显示取款金额、币种、种类与客户要求是否相符,存折打印记录是否正确。

银行个人贷款业务操作规程

银行个人贷款业务操作规程

银行个人贷款业务操作规程银行个人贷款业务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银行个人贷款业务操作,保护客户权益,加强风险管控,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操作规程适用于我行各分支机构的个人贷款业务操作。

第三条个人贷款业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履行风险防控和合规要求。

第四条个人贷款业务应当贯彻客户至上、风险控制、便捷服务的原则。

第五条分支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个人贷款业务的审批、风险评估、合同管理、贷后管理等制度,确保业务操作规范化。

第二章贷款审批流程第六条客户申请个人贷款后,分支机构应当及时核实客户的身份、收入和资信状况,确保客户信息真实可靠。

第七条分支机构应当对客户提交的个人贷款申请进行审查,综合考虑客户的还款能力、抵押担保等因素,以评估贷款风险。

第八条个人贷款审批应当经过风险管理部门的审批,并按照风险等级划分进行审批权限控制。

第九条审批中发现虚假材料或者与客户信息不一致的情况,应当立即停止审批并向上级报告。

第十条分支机构在个人贷款审批过程中,应当保护客户的个人隐私,严禁泄露客户信息。

第三章贷款合同管理第十一条分支机构在贷款发放前,应当与客户签订个人贷款合同,并将合同的内容清晰明确地告知客户。

第十二条贷款合同应当明确约定借款金额、利率、还款方式、利率调整机制等重要事项,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第十三条分支机构应当对贷款合同进行严格的存档管理,合同变更、解除等事项要及时记录并报备。

第十四条贷款合同的执行应当按照约定进行,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应当经过合规部门的审批。

第十五条分支机构应当定期进行贷款合同的复核,确保贷款合同的执行符合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

第四章贷后管理第十六条在贷款发放后,分支机构应当定期对客户的还款情况进行跟踪和监管,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七条借款人出现还款困难或者逾期情况时,分支机构应当及时与客户沟通,了解情况,并根据具体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第十八条分支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风险预警机制,对贷款风险进行预警和处理,及时报告上级部门。

银行人民币个人贷款业务操作规程(信贷)

银行人民币个人贷款业务操作规程(信贷)

ⅩⅩ银行ⅩⅩ个人贷款业务操作规程ⅩⅩ银行ⅩⅩ信贷部人民币个人贷款业务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全行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提高资产质量,促进业务发展,根据《ⅩⅩ银行ⅩⅩ授信规定》、《个人贷款业务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全行授信业务的各级业务部门和风险管理部门或岗位,适用于对授信客户的各类表内和表外授信业务。

第三条授信业务流程包括授信商谈、授信审查、授信审批、授信施行和贷后管理五个环节。

第二章授信商谈第四条分行贷款部(含支行,下同)为授信业务发起部门。

分行授信业务各级管理人员和贷款部职员应根据我行信贷政策,积极开发各类授信业务,受理客户授信申请。

第五条授信商谈人员向客户收取授信申请材料,要求客户提交贷款审批所需的必要授信资料。

授信商谈人员向分行贷款部报送有关材料。

第六条在进行个人贷款业务的商谈时,应对借款人的真实身份,保证人的情况,担保提供者的情况,债务关系人之间的关系,以及担保物的具体情况等信息进行确切的了解和把握。

本行将要求借款人及与其相关的债务关系人提供本人的负债情况(本行的情况下,开立负债现况表;他行的情况下,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或通过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进行相应的信用查询。

没有相应的证明材料的,应在贷款申请书上予以明确记载。

第七条办理个人贷款时应收取相关基本材料,收取申请材料及审查材料时,应按照材料的目录及内容,对材料进行整理和确认;在尽可能的情况下,尽量避免材料的重复收取,在不影响贷款审查的范围内做到材料收取的最简化。

第八条对授信商谈的相关结果按照相应方式进行整理和上报。

具体业务操作方法参照《个人贷款业务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

第三章授信审查第九条分行贷款部在收取贷款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按照《授权规定》中规定的权限,由负责信贷审查的相应人员组成项目组,进行双人授信调查,并对调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承担主要责任。

调查内容包括合规性调查、现场访问、债务关系调查、资金用途调查、偿还能力调查、历史交易调查等。

个人金融业务操作规程

个人金融业务操作规程

个人金融业务操作规程一、总则1.为规范个人金融业务的操作,保障客户权益,提高服务质量,制定本规程。

2.本规程适用于从事个人金融业务的各级银行机构。

3.个人金融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存款、贷款、理财、支付、结算等业务。

4.银行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个人金融业务操作制度,确保操作规范、合法、安全。

二、相关制度1.客户准入制度:银行机构应当建立客户身份识别和风险评估体系,确保客户信息真实有效,并根据客户风险等级确定适宜的服务内容和额度。

2.业务操作流程:银行机构应当建立完整的个人金融业务操作流程,明确各部门职责和操作程序,确保各个环节无漏洞、无失范。

3.风险控制制度:银行机构应当建立风险管理和内控制度,加强对个人金融业务的风险预警和控制,减少损失。

4.信息安全制度:银行机构应当建立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客户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防范信息泄露和恶意攻击。

5.投诉处理制度:银行机构应当建立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受理客户投诉,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保障客户权益。

三、操作规程1.存款业务(1)客户存款前应当办理开户手续,填写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

(2)客户存款时应当选择适合自己的存款类型,保证存款金额符合存款规定。

(3)银行柜员接待客户存款时,应当仔细核对客户身份信息和存款金额,确保无误。

2.贷款业务(1)客户申请贷款前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填写贷款申请表格。

(2)银行业务员应当对客户提出的贷款需求进行评估,并根据客户信用状况确定贷款额度和利率。

(3)贷款发放前,银行应当与客户签订贷款合同,明确贷款用途和还款期限。

(4)客户还款时应当按时足额还款,确保不逾期。

3.理财业务(1)客户购买理财产品前应当仔细了解产品性质、收益和风险,选择适合自己的产品。

(3)客户购买理财产品后,应当及时关注产品走势,了解投资情况。

4.支付结算(2)银行业务员接待客户支付结算时应当仔细核对客户信息和支付金额,确保无误。

(3)客户在网上银行进行支付结算时应当注意账号密码安全,避免被盗刷。

贷款业务基本操作流程

贷款业务基本操作流程

贷款业务基本操作流程
贷款业务是指金融机构向客户提供资金支持的业务,是金融机构的主
要业务之一、贷款业务的基本操作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2.客户资格评估:金融机构根据客户提供的申请材料和内部评估标准
对客户的资格进行评估,包括客户的还款能力、信用记录等。

3.信用审批:金融机构对客户的信用进行审批,包括查询个人信用记录、了解客户的信用历史等。

审批结果分为通过、拒绝和需要补充材料等。

5.资金发放:贷款审核通过后,金融机构向客户发放贷款,包括签订
贷款合同和向客户账户划拨贷款金额。

贷款金额、期限、利率等均依据贷
款合同约定。

6.还款管理:客户按照贷款合同约定进行还款,包括按期还本付息、
选择还款方式等。

金融机构对客户的还款进行跟踪管理,包括催收和提供
还款服务等。

7.贷后管理:金融机构对客户的贷后情况进行管理,包括对客户的还
款情况进行跟踪和分析,协助客户解决还款问题,如延期还款、调整还款
计划等。

8.贷款结清:客户按照贷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进行还款,当贷款全
部还清后,贷款合同解除,贷款业务结束。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以上流程可以根据不同金融机构的要求和实际情
况进行调整。

此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需要特别注意,例如,对于大额贷款、抵押贷款等,还需要进行抵押物评估和抵押登记等手续。

对于企业贷款,还需要进行企业的财务分析和经营状况评估等。

此外,贷款业务还涉
及到风险评估和控制、利率调整、贷款违约处理等方面的工作,需要金融机构具备相应的风险管理和业务操作能力。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个人类贷款业务基本操作规程♦1、贷前管理♦2、贷中管理♦3、贷后管理1、贷前管理♦定义:♦个人类贷款进入审批程序前的管理,包括贷款材料的收集、审查、受理、初次调查。

♦管理部门:♦各一级支行(含总行营业部)♦程序:♦(1)借款申请♦借款人直接向开户支行提出书面借款申请,说明借款币种、金额、期限、用途、还款方式和基本经营状况以及偿还能力等,并按申请支行的要求提供有关材料。

♦(2)申请受理♦支行根据贷款的不同种类,按照有关资料要求在接到借款申请的一个工作日内审查借款人所提供的材料是否齐全,并逐一核对原件以确认材料的真实。

材料齐全、真实的借款申请,支行要求客户填写我行制式的借款申请书并予以受理,否则及时告知申请人补充材料。

♦(3)初次调查♦受理贷款一个工作日内,支行组织有关工作人员双人实地的对借款人基本情况、贷款用途、还款来源、担保情况等进行全面、细致的贷前调查。

♦调查完毕,调查人员形成翔实的书面调查报告,并提出贷与不贷、贷多贷少、贷款期限、利率定价、风险测定等调查意见,将上述情况录入到我行“信贷管理系统”,与《个人贷款审批书》和档案资料同步上报到支行行长。

2、贷中管理♦定义:♦是指对贷款审批的管理,包括审批能否发放及发放的条件、贷款的再次调查、发放前的手续办理。

♦管理机构:♦支行♦个人金融部♦个人金融业务分管行长♦风险管理部♦总行业务审查委员会♦行长♦以我行员工为借款人的贷款一律需上报总行审查♦展期与转贷:♦展期与转贷需严格履行《贷款通则》对期限的要求和我行分级审批制度,支行没有对展期和转贷业务的审批权。

♦(1)支行贷中管理♦1)任务:♦负责审批权限范围内的贷款♦审查权限范围外的贷款♦协助借款人办理发放前的手续♦2)方式:♦书面审查♦实地调查♦组织本支行业务审查小组会议集体讨论♦形成支行业务审查小组意见、支行行长意见,同时将该意见录入我行“信贷管理系统”。

支行行长意见为最终意见。

♦3)支行行长意见为最终意见:♦支行授权范围内的贷款♦同意发放的,协助借款人办理贷款发放前的手续;♦不同意发放的,及时告知借款人不予发放贷款并说明理由。

♦支行授权范围外的贷款♦同意发放的,将贷款材料报个人金融部审查、审批;♦不同意发放的,及时告知借款人不予发放贷款并说明理由♦4)支行审查、审批期限:♦受理借款人贷款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完成♦5)最终审批人同意发放的贷款,支行协助贷款人所办手续:♦A、签订借款和担保合同♦支行依据审批书审批意见,同借款人和担保人签订合同,并由贷款人对借款人及担保人通过身份证现场♦确认身份后,签字盖章并加按手印,担保人为企业实体或企业法人的,需由企业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合同中如需遇特殊约定的要项,需在合同“补充条款”一栏中明确载明。

个人经营性贷款和个人消费性贷款本息的计收方法应当根据借款的不同种类由贷款人确定,并在合同中载明。

♦B、办理公证手续♦签字盖章后的贷款合同和担保合同,需到我行指定的公证办理公证手续(另有规定除外)。

同时,“还款计划书”、“共有人承诺书”等相关要件,贷款人认为需要公证的,也需同时办理公证手续。

♦C、办理登记手续♦担保方式为抵、质押的,法定必须登记的必须办理登记。

♦D、办理保险手续♦贷款人认为需要办理保险的,借款人需在放款前办理保险手续。

保险手续需约定我行为“第一受益人”。

♦E、其它需要办理的手续。

♦(2)个人金融部贷中管理♦1)任务:♦负责支行上报的个人类贷款的审批、审查。

♦2)初审:♦个人金融部在接到支行上报的贷款项目材料后,由产品管理专员在半个工作日内审查;♦A、贷款项目是否符合国家政策以及我行信贷投向指引的有关要求;♦B、贷款材料是否完整、真实;♦根据贷款种类的不同,按有关资料要求全部提供;♦我行制式的《借款申请书》、《贷款审批书》,内容填写完整、准确,审批意见明确;♦支行调查报告内容全面;♦其它与贷款有关的材料。

审查不合格的贷款项目,产品管理专员直接将材料退还支行并提出具体要求,由支行进行材料补充。

♦审查合格的贷款项目,产品管理专员与支行上报人员同时签署《个贷档案交接明细表》,正式进入审查、审批阶段。

♦3)审查、审批:♦产品管理专员要对贷款情况做全面了解,必要时也需对借款人贷款项目和抵、质押物情况做实地调查。

♦产品管理专员调查完毕,撰写再调查报告,并提出贷与不贷、贷多贷少、贷款期限、利率定价、风险测定等审查意见,将该意见录入到我行“信贷管理系统”,与贷款资料同时报个人金融部业务审查小组会议进行表决。

♦个人金融部总经理组织召开个人金融部业务审查小组会议,形成个人金融部业务审查小组意见、个人金融部总经理意见,并将该意见录入到我行信息管理系统。

♦个人金融部总经理意见为个人金融部最终意见。

♦个人金融部授权范围内的贷款:♦同意发放的,由产品管理专员将贷款材料返回支行,支行按规定贷款办理发放前的手续。

♦不同意发放的,由产品管理专员将贷款材料退回支行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支行及时告知客户不予发放贷款并说明理由。

♦个人金融部授权范围外的贷款:♦同意发放的,由产品管理专员将贷款材料报个人金融业务分管行长审查、审批。

♦不同意发放的,由产品管理专员将贷款材料退回支行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支行及时告知客户不予发放贷款并说明理由。

♦4)审查、审批期限:受理支行贷款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

♦(3)个人金融业务分管行长贷中管理:♦1)任务:♦审查、审批个人金融部上报的贷款♦2)方式:♦听取个人金融部汇报、实地调查的方式全面了解贷款情况,作出审查、审批意见,并将该意见录入到我行“信贷管理系统”。

♦3)审查、审批结果:♦个人金融业务分管行长授权范围内的贷款:♦同意发放的,交个人金融部由产品管理专员将贷款材料返回支行,支行按规定贷款办理发放前的手续;♦不同意发放的,交个人金融部由产品管理专员将贷款材料退回支行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支行及时告知客户不予发放贷款并说明理由。

♦个人金融业务分管行长授权范围外的贷款:♦同意发放的,交个人金融部由产品管理专员将贷款材料报风险管理部进行风险评审;♦不同意发放的,交个人金融部由产品管理专员将贷款材料退回支行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支行及时告知客户不予发放贷款并说明理由。

♦4)、审查、审批期限:♦个人金融部报来贷款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

♦(4)风险管理部贷中管理:♦1)任务:负责对分管行长同意的贷款进行风险评审并组织召开行业务审查委员会。

♦2)方式:♦通过对贷款材料书面审查、有选择地实地调查的方式进行风险评审。

♦3)初审:♦在半个工作日内,审查贷款材料是否完整、真实:A、根据贷款的不同种类,按要求提供全部资料;♦B、我行制式的《借款申请书》、《贷款审批表》,内容填写完整、准确,各级审批意见明确;♦C、支行及个人金融部调查报告内容全面;♦D、其它与贷款有关的材料。

♦审查不合格的贷款项目,风险评审专员直接将材料退还个人金融部,并提出具体要求,由个人金融部进行材料补充。

♦审查合格的贷款项目,风险管理部予以受理并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风险评审。

♦4)风险评审内容:♦A、贷方项目是否符合国家政策以及我行信贷投向;♦B、分析评价借款人及本次授信村在的风险,并针对各项风险提出风险控制和防范的措施。

♦风险评审专员评审完毕,撰写风险评审报告,报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审查,风险管理部总经理意见为风险管理部最终意见。

♦风险管理部按照我行业务审查委员会议事规则组织召开业务审查委员会,对个人金融业务分管行长授权外的贷款进行审查。

♦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将业务审查委员会表决结果向行长汇报,行长在7个工作日内做出最终审批意见,并将贷款材料交由风险管理部逐级返还支行。

3、贷后管理♦(1)管理机构及任务:♦管理机构:♦支行和个人金融部♦任务:♦建立、保管贷款档案,♦跟踪检查贷款情况,♦通知、催收到期贷款。

♦(2)要求:♦贷款发放后,贷款支行需按要求整理档案资料,填写《档案明细表》,记录档案编号归档备查。

♦支行和个人金融部要定期和不定期对借款人和担保人进行现场检查。

贷款金额在5万元以内(含5万元)的,支行至少每三个月做一次贷后检查;贷款金额在5—20万元(含20万元)的,支行至少每二个月、个人金融部产品管理专员至少每半年做一次贷后检查;♦贷款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支行至少每一个月、个人金融部每四个月做一次贷后检查;同时无论金额大小,都要配合以不定期的抽查,同时将贷后检查记录归档。

♦(3)贷后检查的主要内容:♦A、借款人是否按合同规定的具体用途使用信贷资金,是否有挤占、挪用、变相挪用、或者套取银行信贷资金的现象;♦B、担保情况是否发生变化,是否出现对银行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C、借款人是否按合同约定偿付贷款本息,态度是否发生变化,是否有意疏远与银行的关系;♦D、对于分期偿还本金的,贷款支行需在借款合同约定的本息偿还日前一周内通知借款人偿还本息;对于到期一次性偿还本金的,贷款支行需在借款合同约定的利息偿还日前一周内、本金偿还日前一个月内通知借款人偿还本息。

催款可通过上门催收、电话催收等方式。

♦(4)注意事项:♦贷后检查时,需填写《贷后检查书》和《还款计划书》,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或采取补救措施,问题严重的及时上报个人金融部,并提前做好诉前准备。

♦支行发放贷款,由支行全面负责管理和收息收贷工作。

利息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利率和结息时间准确无误结息,并及时入账,贷款本进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收回。

♦原有存量贷款原则上不允许转贷和展期,借款人确由于客观原因导致暂无力全部偿还贷款的,需在最少压缩本金15%,同时抵押物不变或更优的前提下,于贷款到期前15日向贷款支行以书面形式提出展期或转贷申请。

贷款支行同意后,按规定的操作流程办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