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合伙公司章程-_修正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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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三人合伙公司章程范本

2024年三人合伙公司章程范本

2024年三人合伙公司章程范本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范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合伙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为:_______,具体以企业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二章出资及权益第五条合伙企业的出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元,各合伙人出资额如下:(一)合伙人一出资人民币_______元,占合伙企业出资总额的_______%;(二)合伙人二出资人民币_______元,占合伙企业出资总额的_______%;(三)合伙人三出资人民币_______元,占合伙企业出资总额的_______%。

第六条各合伙人的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事项,按照合伙企业设立时签订的《合伙协议》执行。

第七条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人的出资比例进行,具体办法依照《合伙协议》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第三章合伙事务执行第八条合伙企业由全体合伙人共同经营,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享有平等的权利。

第九条合伙企业设立合伙人会议,合伙人会议负责决定合伙企业的重大事项。

第十条合伙人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全体合伙人参加。

会议召集人由合伙人轮流担任。

第十一条下列事项需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一)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二)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三)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四)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五)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第四章合伙人权益及义务(一)按照出资比例分享合伙企业的利润;(二)对合伙企业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三)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四)在合伙企业清算时,按照出资比例分配合伙企业的剩余财产。

(一)按照约定出资;(二)共同维护合伙企业财产的完整和统一;(三)遵守合伙协议和本章程的规定;(四)承担合伙企业的亏损。

三人合作开公司章程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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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范【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与运营,明确公司各方的权利、义务,保障公司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第二条公司名称:【公司名称】公司住所:【公司住所】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公司经营范围】第四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共同出资,共同承担有限责任。

第二章股东及出资第五条公司股东为:【股东姓名】(以下简称“股东A”)【股东姓名】(以下简称“股东B”)【股东姓名】(以下简称“股东C”)。

第六条股东出资方式:【股东A出资方式】、【股东B出资方式】、【股东C出资方式】。

第七条股东出资总额为人民币【出资总额】元,其中:- 股东A出资人民币【出资额】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比例】;- 股东B出资人民币【出资额】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比例】;- 股东C出资人民币【出资额】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比例】。

第八条股东出资应当按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缴纳,未按约定缴纳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章股东会第九条公司设立股东会,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1.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 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3.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4. 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5.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8.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9. 修改公司章程;10.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一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临时会议根据需要召开。

第四章董事会第十二条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为公司执行机构。

第十三条董事会由【董事人数】名董事组成,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第十四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1. 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2.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3.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7. 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8.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9.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10.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三人合伙公司章程范本

三人合伙公司章程范本

三人合伙公司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本公司名称为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第二条公司性质和主要业务1. 本公司为合伙制公司,由合伙人共同出资组成。

2. 本公司的主要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XXX。

第三条公司注册资本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XXX元整。

第四条公司住所本公司的住所设在XXX。

第五条公司期限本公司的期限为XXX年。

第六条公司合伙人第1页/共5页1. 本公司的合伙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三人:(1)张三: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2)李四: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3)王五: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2. 合伙人对公司的股权分配如下:(1)张三占股XX%(2)李四占股XX%(3)王五占股XX%3. 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分享公司利润和承担公司风险。

第二章公司经营机构和职权第七条公司管理机构本公司设有经理,由合伙人共同选举成。

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并代表公司行使其职权。

第八条经理职权经理行使以下职权:1. 公司的财务管理,并负责向合伙人报告和提交公司财务报表。

2. 签署公司相关合同和协议,并代表公司参与相关法律事务。

3. 组织公司的内部管理和人员培训。

第九条合伙会议1. 公司的重大事项由合伙人通过合伙会议决策。

2. 合伙人可以通过书面通知或其他有效方式召开合伙会议。

3. 在合伙会议上,每位合伙人有平等的话语权和表决权。

第三章公司权益和利润分配第十条公司权益1. 公司的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资金、财物、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

2. 合伙人对公司的权益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公司利润分配1. 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合伙人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2. 合伙人有权获得按照其出资比例分配的利润。

3. 公司利润可以根据情况决定留存、分红或用于其他需要。

第3页/共5页第四章公司转让和解散第十二条公司股权转让1. 合伙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将其股权转让给其他合法主体。

3人合伙规章制度范本

3人合伙规章制度范本

3人合伙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明确合伙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规范合伙事务,保障合伙企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合伙企业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企业的合伙人,对本企业的经营管理、财务安排、争端解决等方方面面做出具体规定。

第三条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应当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维护合伙企业的整体利益,共同推动企业的发展。

第二章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第四条合伙人权利:1. 参与合伙企业的决策,有权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和意见;2. 按照约定享受合伙企业的经济利益;3. 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4. 参与合伙企业的决策,对企业的发展方向和战略做出贡献。

第五条合伙人义务:1. 遵守本规章制度,维护合伙企业的整体利益;2. 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积极推动企业的发展;3. 准确提供财务信息,做好财务管理工作;4. 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确保企业的经营合法合规;5. 不得私自挪用企业资金,不得违法违规行为。

第三章合伙企业的组织架构第六条合伙企业的组织架构如下:1. 合伙人大会:合伙企业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对企业的重大事项进行讨论和决策;2. 执行董事会:由合伙人选举产生,负责具体的经营管理工作,执行合伙人大会的决策;3. 监事会:监督企业的经营管理,监督企业财务情况,保障合伙人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合伙人大会的职权:1. 决定企业的经营方针和战略目标;2. 选举产生执行董事会成员;3. 决定企业的重大事项;4. 解决重大争议和纠纷;5. 通过企业年度报告和财务报表。

第八条执行董事会的职权:1. 负责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2. 负责执行合伙人大会的决策;3. 组织实施企业的经营计划;4. 协调合伙人之间的关系,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行。

第九条监事会的职权:1. 监督企业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2. 对执行董事会的决策进行监督;3. 提出合伙人大会的建议和意见;4. 监督企业的合法合规经营。

最新三人合伙公司章程

最新三人合伙公司章程

最新三人合伙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本公司名称为XXX三人合伙公司。

第二条公司地址本公司地址位于 XXXX 地址。

第三条公司性质本公司为三人合伙公司,按照合伙协议的规定,依法组建,合法经营,自主决策,共享利益,承担风险。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合伙人本公司的合伙人共计三人,包括:甲合伙人、乙合伙人、丙合伙人。

第五条合伙协议本公司合伙人已经签署《合伙协议》,并对《合伙协议》内容不得违法、违背社会公德、不得损害合伙人的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达成一致。

本公司执行机构包括:合伙人会议和管理合伙人。

1.合伙人会议合伙人会议由所有合伙人组成,是本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

合伙人会议的职权包括但不限于:修改合伙协议、调整公司经营方向和业务范畴、决定资本金的增减、决策公司高层人事任免和股权变更、授权管理合伙人或其他人代表公司与外部单位或个人签订合同等。

2.管理合伙人本公司管理合伙人由三位合伙人中选举出一人担任,其职权包括但不限于:实施合伙人会议决策、推动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代表公司与外部单位或个人签订合同、决策公司高层人事任免和股权变更,有权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随时调整和变更合伙人会议决策的实施细节。

管理合伙人需向合伙人会议汇报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重要信息,确保合伙人会议的知情权和决策权。

第三章公司财务第七条资本金本公司的总资本金为人民币XXX万元,由三位合伙人比例出资,即甲合伙人出资XX万元,乙合伙人出资XX万元,丙合伙人出资XX 万元。

按照合伙协议规定,本公司毛利润的 60% 由合伙人按比例分成;剩余 40% 由公司作为留存利润。

第九条财务报告本公司将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务法律法规,按季度发布财务披露报告,接受合伙人会议监督。

第四章知识产权第十条公司知识产权本公司的全部知识产权、商业秘密以及本公司研究开发成果的所有权属于本公司。

第十一条知识产权转让未经合伙人会议讨论决定,合伙人不得擅自出售、转让本公司知识产权。

第五章其他事项第十二条解散和清算1.解散原因本公司解散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合伙协议期满、三位合伙人协商解散、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解散。

三人合伙公司章程

三人合伙公司章程

三人合伙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本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企业名称为:_____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第三条本企业主要经营场所:_____第四条本企业合伙目的:通过合伙,将合伙人的资金、经验、技能等资源进行整合,共同开展_____业务,实现合伙人的共同发展和利益最大化。

第五条本企业的经营范围为:_____(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为准)第二章合伙人及其出资第六条本企业由以下三名合伙人组成:合伙人一:姓名:_____住所: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出资方式:_____出资额:_____合伙人二:姓名:_____住所: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出资方式:_____出资额:_____合伙人三:姓名:_____住所: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出资方式:_____出资额:_____第七条合伙人的出资应当在本企业设立登记前足额缴付。

第八条合伙人以其在本企业的出资份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三章合伙事务执行第九条本企业由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事务。

第十条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本企业。

第十一条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

第十二条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履行自己的职责,维护本企业的利益。

第十三条合伙事务的决策应当经过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但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四条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本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

第四章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第十五条本企业的利润和亏损,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和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担。

第十六条合伙人按照约定的比例分配和分担利润和亏损。

但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七条本企业的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由合伙人共同决定。

三人合伙规章制度

三人合伙规章制度

三人合伙规章制度一、合伙目的本合伙的目的是为了实现三人在某一特定领域的合作,共同投资、创业,并分享风险与收益。

二、合伙期限本合伙的期限为(具体期限),在期限届满前,合伙方有权商议是否延长或解除合伙。

三、合伙权益1. 投资份额及权益分配:各合伙方投资的份额及权益分配比例如下:合伙方A:(具体份额)%权益合伙方B:(具体份额)%权益合伙方C:(具体份额)%权益2. 利润分配:合伙利润按照各合伙方投资的权益比例进行分配。

四、投资与退出1. 投资事项:合伙方在合伙期间有权向合伙企业注入额外资金,资金数额和具体方式需经全体合伙方一致同意。

2. 退出事项:合伙方在合伙期满前禁止无正当理由退出合伙,如确实有正当理由退出合伙,应提前(具体期限)书面通知其他合伙方,并经过全体合伙方一致同意方可退出。

退出合伙时,退出合伙方应按照其权益比例收回其投资额,并在退出时签署解散合伙协议。

五、决策机制1. 决策形式:根据事项的重要性,合伙方决策可以通过合伙会议或者合伙方代表委任的方式进行。

2. 行动一致原则:合伙方作出的决策后,合伙方应当一致行动并全力配合执行。

六、管理机构1. 管理责任:合伙方共同对合伙企业的管理负有责任,应保证对企业的事务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企业顺利运营。

2. 合伙方代表:全体合伙方共同选举一名合伙方代表,代表合伙方与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沟通和协商。

七、财务管理1. 财务记录:合伙企业应建立完整的财务记录和账簿,并定期进行核对和报告。

2. 财务审计:合伙企业应定期进行财务审计,确保财务状况的透明和准确。

八、争议解决合伙方之间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

如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应提交至有关法院仲裁。

九、其他事项1. 本制度的修改:本合伙规章制度如需修改,应经全体合伙方一致同意,并书面进行修订。

2. 本制度的补充:对于本制度未涉及的事项,应由全体合伙方共同商议并达成一致意见后进行执行。

以上即为本合伙的规章制度,各合伙方在加入合伙前应认真阅读并理解,共同遵守并履行。

三人合伙公司章程范本

三人合伙公司章程范本

三人合伙公司章程范本合伙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发展合伙事业,规范合伙合作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合伙公司全称为XXX合伙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住所设在XXX市XXX区XXX号,合伙期限为XXX年。

第三条本公司由以下三名合伙人组成:(一)甲方:身份证号码:住所:职务:(二)乙方:身份证号码:住所:职务:(三)丙方:身份证号码:住所:职务:第四条合伙人应当遵守《合伙企业法》、本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于公司的合伙关系,维护公司的统一和整体利益。

第二章公司的目标与业务范围第五条本公司的经营目标是:(简要描述公司的经营目标和战略定位)第六条本公司的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详细描述公司的业务范围)第三章资金及股权的出资第七条合伙人应当按照相应的比例向本公司出资,并明确出资方式和时间。

第八条合伙人的出资比例如下:甲方:%乙方:%丙方:%第四章公司的经营管理第九条公司的经营管理由合伙人共同决策,并由聘任的经理负责具体的日常经营事务。

合伙人会议是公司最高决策机构。

第十条公司的经理由合伙人会议任命,任期为一年,可以连任。

第十一条合伙人会议应当至少每年召开一次,由所有合伙人出席。

第五章盈利与亏损分配第十二条公司的盈利分配比例如下:甲方:%乙方:%丙方:%第十三条公司的亏损由所有合伙人按照他们的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四条合伙人发生以下情况之一,应当停止享受分配权:(一)丧失合伙资格;(二)自己提出退股;(三)全部股权被法院依法变更或查封;第六章公司的清算与解散第十五条合伙人会议可以决定解散公司,或者根据经营需要决定提前解散公司。

解散决议应经全体合伙人通过。

第十六条公司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

清算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共同进行。

第七章附加条款第十七条对本章程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书面确认。

第十八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于合伙人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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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章程总则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明晰产权关系,促进企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A/B/C共同出资设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1、本公司是依据《公司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2、公司享有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并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3、公司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4、公司实行权责分明,科学管理,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内部管理体制。

5、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纪律,遵守职业道德,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有限公司第二条公司住所: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万元,实收资本万元。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和股权配置第五条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如下:三位创始股东于 2015 年 06 月 30 日之前出资完毕。

三位创始股东应于公司变更登记之前一次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第六条三位创始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八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置备股东名册。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九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第十条股东会中单个自然人具有16%以上股权的股东有资格行使表决权,表决权按照实际自然人头数行使表决权。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股权调整变更、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达到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有表决权资格的股东通过。

股东会会议作出除前款以外事项的决议,须经达到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具有表决权资格的股东通过。

第十一条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公司法规定行使职权。

第十二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

代表三分之二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三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执行董事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总经理召集和主持;总经理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四条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五条股东不能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参加,由被委托人依法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力。

第十六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由股东会作出决定。

其中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决议。

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该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

第十七条公司股东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公司根据股东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第十八条公司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任期三年,由股东会选举。

执行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任。

第十九条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第二十条对前款所列事项执行董事作出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执行董事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第二十一条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总经理每届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任。

总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执行董事决议;(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八)执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二条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人,监事任期每届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任。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三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执行董事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草案;(六)依法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第二十四条监事可以对执行董事决定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二十五条监事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二十六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董事长兼任执行董事。

第七章股权转让第二十七条公司自注册成立三年之后,股东之间可以根据当时的股权市值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资金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资金股权,应当达到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具有行使表决权的股东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在六个月内购买该转让的资金股权;六个月之内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资金股权,根据当时的股权市值,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八条公司自注册成立五年之内技术资源股权仅具备股权分红的权利,不具备股权变现的权利;公司成立五年之后、同时公司连续三年盈利的情况下,技术资源股权有权每年变现20%;第二十九条公司可以增加技术资源股权所占比例,以激励后期加盟公司的专业技术人才,技术资源股权的分配方式由达到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具有表决权的股东讨论通过,技术资源股权所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最多不超过15%。

第三十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二条股东离异所造成的财产分割,需参照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将离异股东一半股权根据当时的估值变现后支付给离异股东的离异方,避免股权转让到股东之外而引发股权纠纷;第三十三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

第八章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第三十四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委托国家承认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书面报告,并应于年终前送交各股东。

第三十五条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股东按照股权所占比例分取红利。

每年的分红方案由股东会投票决定。

第三十六条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由执行董事决定。

第三十七条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第三十八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长期,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九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散:(一)公司营业期限届满;(二)股东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的规定予以解散。

公司营业期限届满时,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

第四十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达到公司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第四十一条公司因本章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解散时,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清算组成员及负责人备案、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公告。

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四十二条清算组由股东组成,具体成员由股东会决议产生。

第十章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第四十三条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本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总监、财务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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