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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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三人合伙开公司股份协议书范本

2024年三人合伙开公司股份协议书范本

2024年三人合伙开公司股份协议书范本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各发起人友好协商,决定设立“ΧΧ股份有限公司”,特签订本协议书。

第二条本公司采取募集设立方式,各股东以其所认购股份为限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第三条公司为永久性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发起人第四条公司发起人分别为:第三章宗旨、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的宗旨是第六条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第四章股权结构第七条公司采取募集设立方式,募集的对象为法人、社会公众。

第八条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占股份总额的%,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

第九条公司股东以登记注册时的认股人为准。

第十条公司全部资本为人民币_____万元。

第十一条公司的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

公司股份以股票形式出现,股票是公司签发的有价证券。

第十二条公司股票采用记名方式,股东所持有的股票即为其所认购股份的书面凭证。

第五章筹备委员会第十三条根据发起人提议,成立公司筹备委员会,筹备委员会由各发起人推举的人员组成,负责公司筹建期间的一切活动。

第十四条筹备委员会的职责1、负责组织起草并联系各发起人签署有关经济文件。

2、就公司设立等一应事宜负责向政府部门申报,请求批准。

3、负责开展募股工作,并保证股金之安全性。

4、全部股金认缴完毕后30天内组织召开和主持公司创立会及第一届股东大会。

5、负责联系股东,听取股东关于董事会和经营管理机构人员构成及人选意见,并负责向公司第一届股东大会提议,以公正合理地选出公司有关机构人员。

第十五条筹备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实行日常工作制。

第十六条筹备委员会成员不计薪酬,待公司设立成功后酌情核发若干补贴。

所发生的合理开支由公司创立大会通过后由公司实报实销。

发起人的报酬由各发起人协商,报公司创立大会及第一届股东大会通过。

第十七条筹备委员会自合同书签定之日起正式成立。

待公司创立大会及第一届股东大会召开,选举产生董事后,筹备委员会即自行解散。

2024年三人合伙公司章程范本

2024年三人合伙公司章程范本

2024年三人合伙公司章程范本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范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合伙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为:_______,具体以企业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二章出资及权益第五条合伙企业的出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元,各合伙人出资额如下:(一)合伙人一出资人民币_______元,占合伙企业出资总额的_______%;(二)合伙人二出资人民币_______元,占合伙企业出资总额的_______%;(三)合伙人三出资人民币_______元,占合伙企业出资总额的_______%。

第六条各合伙人的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事项,按照合伙企业设立时签订的《合伙协议》执行。

第七条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人的出资比例进行,具体办法依照《合伙协议》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第三章合伙事务执行第八条合伙企业由全体合伙人共同经营,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享有平等的权利。

第九条合伙企业设立合伙人会议,合伙人会议负责决定合伙企业的重大事项。

第十条合伙人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全体合伙人参加。

会议召集人由合伙人轮流担任。

第十一条下列事项需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一)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二)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三)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四)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五)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第四章合伙人权益及义务(一)按照出资比例分享合伙企业的利润;(二)对合伙企业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三)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四)在合伙企业清算时,按照出资比例分配合伙企业的剩余财产。

(一)按照约定出资;(二)共同维护合伙企业财产的完整和统一;(三)遵守合伙协议和本章程的规定;(四)承担合伙企业的亏损。

三人公司章程

三人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依据《公司法》及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依法成立后即在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第三条公司名称:第四条公司住所:第五条公司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二章注册资本及经营范围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实收资本人民币万元.1、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2、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应缴新增资本的出资,按照本单程的规定执行。

3、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输变更登记。

第七条公司的经营范围第三章股东第八条股东的名称(姓名)及公司法定代表人:1、姓名: 身份证号:2、姓名:身份证号:3、姓名:身份证号:第九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1、股东,出资额为万元人民币,占总资本;已于年月日在银行缴足2、股东,出资额为万元人民币,占总资本;已于年月日在银行缴足。

3、股东,出资额为万元人民币,占总资本;已于年月日在银行缴足。

公司登记注册后,应当向股东签发由公司盖章的出资书.出资证明书应当说明下列事项: (1)公司名称;(2)公司登记日期;(3)公司注册登记;(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5)出资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第十条股东权利1、参加或委派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出资额享有表决权;2、有权查阅股东会议记录,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3、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4、优先认购公司新增资本及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5、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监事;6、监督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质询意见;7、公司依法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8、参加制定公司章程。

第十一条股东的义务1、遵守公司章程;2、按时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额度;3、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足额存入准备设立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帐户;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产权的转移手续;4、不按照前土法,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5、公司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其出资;6、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7、有义务为公司的各种经营提供必要的方便。

三人股份合作条约(标准版)

三人股份合作条约(标准版)

三人股份合作条约(标准版)一、背景本合作条约(以下简称“本合约”)旨在规范三人之间的股份合作事宜,确保合作关系的公平、公正和可持续发展。

本合约由三方共同订立,包括甲方、乙方和丙方。

二、股权分配1. 甲方、乙方和丙方共同持有合作公司的股份,分别占总股本的33.33%。

2. 合作公司的总股本为合作开始时的注册资本,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三、权利和义务1. 甲方、乙方和丙方享有相等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参与公司决策、分享利润和承担风险。

2. 甲方、乙方和丙方应按照合作公司章程的规定,共同参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和决策。

3. 甲方、乙方和丙方应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比例分配利润,并共同承担公司亏损。

4. 甲方、乙方和丙方应保持对合作公司的忠诚,不得从事与合作公司相竞争的业务。

四、退出机制1. 任何一方有权在提前通知其他方的情况下退出合作公司。

2. 退出合作公司时,退出方的股份应按照公允的市场价值进行补偿,并经过其他合作方的同意。

3. 退出方应履行退出程序,并与其他合作方解除相关的合同和责任。

五、保密义务1. 甲方、乙方和丙方在合作过程中可能接触到对方的商业机密和敏感信息,应予以严格保密。

2. 甲方、乙方和丙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利用对方的商业机密和敏感信息。

六、争议解决1. 甲方、乙方和丙方应尽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合作中的争议。

2. 如协商无法达成一致,争议应提交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七、生效和终止1. 本合约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合作公司存续期间。

2. 本合约可由甲方、乙方和丙方协商一致进行修改或终止。

以上为三人股份合作条约的标准版,旨在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维护合作关系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请各方认真阅读并遵守本合约的规定。

如有争议,应以本合约为准。

(文档结束)。

公司章程(多人章程)

公司章程(多人章程)

公司章程(多人章程)公司章程是公司的基本法规,是规范公司内部管理和运作的重要文件。

在多人公司中,公司章程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既要保障公司整体利益,又要保障各股东的权益。

本文将从多人公司章程的编制、内容、修改、执行和效力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多人公司章程的编制1.1确定章程的基本框架在编制多人公司章程时,首先要确定章程的基本框架,包括公司名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股东权益等内容。

1.2明确股东权利和义务章程应明确各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如投资比例、股东会议权利、分红权利等,以保障各股东的合法权益。

1.3确立公司管理结构章程应明确公司的管理结构,包括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等机构的设置和职权,以确保公司的有效管理和监督。

二、多人公司章程的内容2.1 公司的基本情况章程应包括公司的基本情况,如公司名称、注册地点、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为公司的正常经营提供基本依据。

2.2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章程应明确各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如出资比例、股东会议权利、股东之间的协作关系等,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2.3 公司的经营管理章程应规定公司的经营管理机构和程序,如董事会的职权、董事的任职和责任等,以确保公司的正常经营和管理。

三、多人公司章程的修改3.1修改章程的程序章程的修改应按照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通常需要股东大会的通过,并提交相关部门备案。

3.2修改章程的内容章程的修改内容应合法合理,不得伤害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3.3修改章程的效力章程的修改自通过之日起生效,对公司和股东具有法律约束力。

四、多人公司章程的执行4.1遵守章程规定公司及股东应严格遵守章程规定,不得擅自修改或者违反章程规定。

4.2解决争议若浮现公司内部争议,应根据章程规定的程序解决,如通过股东会议或者法律途径等。

4.3维护公司利益公司章程的执行应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为宗旨,确保公司的稳定发展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多人公司章程的效力5.1法律效力公司章程具有法律效力,对公司和股东具有约束力,如有违反,可依法追究责任。

三人入股合作协议书范本与三人合伙公司章程范本

三人入股合作协议书范本与三人合伙公司章程范本

合伙人:姓名:,___号码:姓名:,___号码:姓名:,___号码:为保护合伙人的合法权益,经合伙人商议一致,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鞋面加工。

合伙期限为___年,自___年__月__ 日起,至___年___ 日止。

合伙人___ (姓名)出资人民币___元,及技术。

合伙人___ (姓名)出资人民币___元。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元。

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1 页共20 页3.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根据出资额按比例承担。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允许;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 退伙需提前__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允许;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⑤ 未经合同人允许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

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1.___为合伙负责人。

其权限是: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② 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④支付合伙债务;⑤___。

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1.未经全体合伙人允许,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

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者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___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三人合伙管理制度方案范本

三人合伙管理制度方案范本

一、总则1. 为了规范公司内部管理,明确合伙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提高公司运营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合伙人,以及公司聘请的员工。

二、合伙人职责1. 合伙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管理制度。

2. 合伙人应积极参与公司经营管理,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出谋划策。

3. 合伙人应按照出资比例分担公司债务,享受公司盈利。

4. 合伙人应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公司内部信息。

三、财务管理1. 公司财务实行统一管理,设立财务部门,负责公司财务核算、资金管理等工作。

2. 合伙人应按照出资比例承担公司债务,并在财务报表中明确体现。

3. 公司每月编制财务报表,合伙人应定期审阅,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

4. 合伙人不得挪用公司资金,不得擅自借贷公司资金。

四、决策与管理1. 公司重大决策由合伙人共同商议,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后方可实施。

2. 合伙人应充分尊重其他合伙人的意见,共同制定公司发展战略。

3. 公司设立董事会,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

董事会成员由合伙人担任,董事长由全体合伙人选举产生。

4. 董事会下设总经理、副总经理等职务,负责公司日常业务。

五、利润分配与亏损分担1. 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出资比例进行,亏损分担亦然。

2. 合伙人不得擅自分配公司利润,不得以任何形式损害公司利益。

3. 公司每年进行财务审计,确保利润分配的公平、合理。

六、退出机制1. 合伙人因故退出公司,应提前一个月向其他合伙人提出书面申请。

2. 退出合伙人应按照出资比例退还其出资,并承担公司相应债务。

3. 退出合伙人应将公司相关资料、设备等移交其他合伙人。

七、附则1.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管理制度由合伙人共同协商修改,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后生效。

3. 本管理制度未尽事宜,由合伙人共同商议解决。

公司章程——精选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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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模板 在当今社会⽣活中,⼤家逐渐认识到章程的重要性,章程不由国家强制⼒予以推⾏,但要求其下属组织及成员信守,有⼀定的规范作⽤和约束⼒。

那么相关的章程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编精⼼整理的关于公司章程的范本,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家。

第⼀章总则 第⼀条依据《中华⼈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华⼈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等⽅共同出资,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公司章程中未载明事项按照《公司法》规定执⾏。

本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级管理⼈员具有约束⼒。

第⼆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第四条住所: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注: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填写):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_______万元⼈民币。

第七条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起⼗⽇内通知债权⼈,并于三⼗⽇内在报纸上公告。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第⼋条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章程的有关规定执⾏。

第九条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五章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条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及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式如下: (注:股东的出资⽅式有: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地使⽤权等可以⽤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注意不要将货币写成“现⾦”、将实物写成“设备”、将知识产权写成“专有技术”、“⼯业产权或⾮专利技术”、“⽆形资产”等,这些都是不规范的。

如果股东的出资⽅式在两种以上,应分别列出以每种⽅式出资的数额及总的出资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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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依据《公司法》及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依法成立后即在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第三条公司名称:第四条公司住所:第五条公司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二章注册资本及经营范围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实收资本人民币万元。

1、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应缴新增资本的出资,按照本单程的规定执行。

3、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输变更登记。

第七条公司的经营范围第三章股东第八条股东的名称(姓名)及公司法定代表人:1、姓名:身份证号:2、姓名:身份证号:3、姓名:身份证号:第九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1、股东,出资额为万元人民币,占总资本;已于年月日在银行缴足2、股东,出资额为万元人民币,占总资本;已于年月日在银行缴足。

3、股东,出资额为万元人民币,占总资本;已于年月日在银行缴足。

公司登记注册后,应当向股东签发由公司盖章的出资书。

出资证明书应当说明下列事项:(1)公司名称;(2)公司登记日期;(3)公司注册登记;(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5)出资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第十条股东权利1、参加或委派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出资额享有表决权;2、有权查阅股东会议记录,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3、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4、优先认购公司新增资本及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5、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监事;6、监督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质询意见;7、公司依法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8、参加制定公司章程。

第十一条股东的义务1、遵守公司章程;2、按时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额度;3、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足额存入准备设立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帐户;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产权的转移手续;4、不按照前土法,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5、公司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其出资;6、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7、有义务为公司的各种经营提供必要的方便。

第十二条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1、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3、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的有优先购买权;4、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名称或姓名;依据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及时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章股东会第十三条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利机构,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第十四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五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并决定其报酬事项;3、选举和更换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4、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工作报告;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8、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9、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10、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11、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六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1、股东会会议分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原则上定为每年2月份召开一次,监事或持有公司股份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2、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将会议日期、地点和内容通知全体股东,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3、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主持召开,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屈行职务时,由执行董事指定的其他股东代表主持;4、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变更公司形式作了决议时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组过;5、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五章执行董事第十七条公司不设董事会,只设一名执行董事,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第十八条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负责召开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7、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9、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公司部门的财务负责人。

决定其报酬事项;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11、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九条执行董事任期每届三年。

执行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因特殊原因要解除的,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六章经理第二十条公司设立经理,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工作,经理由股东会聘任或者解聘;第二十一条经理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拟订公司管理机构设置方案;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第七章监事第二十二条公司设1名监事,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二十三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1、检查公司财务;2、对执行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进行监督;3、当执行董事或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可要求执行董事或经理予以纠正;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5、列席股东会会议。

第八章公司对执行董事、经理、监事规定第二十四条执行董事、监事、经理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

执行董事、监事、经理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第二十五条执行董事、经理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者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

执行董事、经理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执行董事、经理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第二十六条执行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

从事上述营业活动的,所得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执行董事、经理除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会同意外,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第二十七条执行董事、监事、经理除依照法律规定或者经股东会同意外,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二十八条执行董事、监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偿责任。

第九章公司财务、会计和劳动用工制度第二十九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三十条公司会计年度为公历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每一年度终了时应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后明细表:1、资产负债表;2、损益表;3、财务善变动表;4、财务情况说明书;5、利润分配表。

第三十一条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一天内,应将财务会计报告送交各股东。

第三十二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报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并提取利润的5%~10%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第三十三条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年度公司亏损的,在依照前条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第三十四条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可以提取任意公积金。

第三十五条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余利润,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三十六条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

第三十七条提取的法定公益金用于本公司职工的集体福利。

第三十八条公司除法定的会计帐册外,对公司的资产,不得以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第三十九条公司所有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择扰录用,签订劳动合同。

第四十条公司辞退职工或者职工自行离职,都必须严格按照劳动用工合同条款执行。

第十章终止与清算第四十一条公司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终止:1、营业期限满;2、股东会盲文解散;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4、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危害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撤销;5、因不可抗力因素发生,导致公司无法继续经营;6、依法宣告破产。

第四十二条公司依前条1、2、3、4、5项终止的,应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

第四十三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2、处理与清算有关公司末了结的业务;3、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4、清缴所欠税款;5、清理债权、债务;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四十四条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依法展开清算义务,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五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一章附则第四十六条公司经营期限为十年,自执照签发之日算起,经营期满前六个月应视情况办理继续经营或解散手续。

第四十七条股东会的决议及公司规章制度均视为本章程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八条股东认为重要规定的其他事项:1、执行董事不能履行职责又不指定或不能指定他人主持公司股东会时,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推选的股东出席并主持股东会。

2、修改章程,应按下列程序:(1)由执行董事提出修改章程的决议;(2)股东会通过修改章程的提议;(3)根据股东会通过的修改章程决议,制定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修改方案须由全体股东签字后生效;(4)章程修改补充件按规定报备有关部门。

3、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1)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2)股东的出资额;(3)出资证明书编号。

4、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循法律,遵守职业道德,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5、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第四十九本章程及公司规章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违背或者与登记机关核准的登记事项不一致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及登记机关核准的登记事项为准。

第五十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公司股东会。

全体股东签字: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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