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合伙公司章程
三人开店合伙章程模板

一、总则1.1 本章程旨在规范合伙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利益分配和风险承担等内容,保障合伙人合法权益,确保合伙企业的健康发展。
1.2 本章程适用于本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所有合伙人。
二、合伙人的权利与义务2.1 合伙人的权利:(1)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决策;(2)按照合伙协议约定,享受企业收益;(3)查阅企业财务账目和有关文件;(4)对企业经营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5)依法转让或继承其合伙份额;(6)其他依法享有的权利。
2.2 合伙人的义务:(1)按照合伙协议约定,承担企业的债务;(2)积极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履行职责;(3)保守企业商业秘密;(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企业规章制度;(5)不得损害企业利益,不得从事与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6)其他依法应尽的义务。
三、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3.1 合伙企业实行民主管理,重大决策由合伙人共同商议决定。
3.2 合伙企业设立董事会,负责企业的经营管理。
董事会成员由合伙人选举产生,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3.3 合伙企业财务独立,设立专门的财务人员负责财务管理。
3.4 合伙企业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企业经营管理规范有序。
四、利益分配与风险承担4.1 合伙企业利润分配按照合伙协议约定进行,一般按照合伙人出资比例分配。
4.2 合伙企业亏损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承担。
4.3 如有特殊原因,合伙人之间可协商调整利益分配比例。
4.4 合伙人因自身原因导致企业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合伙协议的变更与终止5.1 合伙协议的变更需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
5.2 合伙协议的终止,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进行。
六、附则6.1 本章程未尽事宜,可由合伙人另行协商解决。
6.2 本章程自全体合伙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6.3 本章程一式三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合伙人签字:(合伙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合伙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合伙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年月日。
三人合伙制度模板

三人合伙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1.1 本协议由以下三方共同签订:甲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住址)乙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住址)丙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住址)1.2 本协议的目的是为了规范甲乙丙三方在合伙经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合伙企业的顺利进行。
1.3 本协议的内容包括合伙企业的目标、投资、经营管理、利润分配、风险承担、终止和解除等方面。
第二章:合伙企业的目标2.1 甲乙丙三方同意合伙经营一家(业务名称)企业,企业的主要业务为(业务范围)。
2.2 合伙企业的目标是实现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同收益和共同承担风险。
第三章:投资3.1 甲乙丙三方同意共同投资总额为(投资总额),其中甲方出资(甲方出资额),乙方出资(乙方出资额),丙方出资(丙方出资额)。
3.2 甲乙丙三方应按照约定的出资时间和方式出资,未能按期出资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3.3 合伙企业的投资主要用于购买资产、支付费用、开展业务等,甲乙丙三方应共同监督资金的使用情况。
第四章:经营管理4.1 甲乙丙三方共同组成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团队,负责企业的日常经营和管理。
4.2 甲乙丙三方应根据各自的专长和能力,分工合作,共同推进企业的发展。
4.3 甲乙丙三方应定期召开合伙人会议,讨论企业的重大事项,形成决策。
4.4 甲乙丙三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合法经营,诚实守信,维护合伙企业的合法权益。
第五章:利润分配5.1 合伙企业的利润根据甲乙丙三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5.2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每年进行一次,分配时间为每年的(日期)。
5.3 甲乙丙三方应按照约定的比例承担企业的亏损。
第六章:风险承担6.1 甲乙丙三方同意共同承担合伙企业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管理风险等。
6.2 在合伙企业经营过程中,如出现争议和纠纷,甲乙丙三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必要时可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第七章:终止和解除7.1 本协议在以下情况下可以终止:(1)合伙企业的经营目标实现,甲乙丙三方同意解散合伙企业;(2)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3)法律规定的情形。
三人合伙公司章程范本

三人合伙公司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本公司名称为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第二条公司性质和主要业务1. 本公司为合伙制公司,由合伙人共同出资组成。
2. 本公司的主要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XXX。
第三条公司注册资本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XXX元整。
第四条公司住所本公司的住所设在XXX。
第五条公司期限本公司的期限为XXX年。
第六条公司合伙人第1页/共5页1. 本公司的合伙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三人:(1)张三: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2)李四: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3)王五: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2. 合伙人对公司的股权分配如下:(1)张三占股XX%(2)李四占股XX%(3)王五占股XX%3. 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分享公司利润和承担公司风险。
第二章公司经营机构和职权第七条公司管理机构本公司设有经理,由合伙人共同选举成。
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并代表公司行使其职权。
第八条经理职权经理行使以下职权:1. 公司的财务管理,并负责向合伙人报告和提交公司财务报表。
2. 签署公司相关合同和协议,并代表公司参与相关法律事务。
3. 组织公司的内部管理和人员培训。
第九条合伙会议1. 公司的重大事项由合伙人通过合伙会议决策。
2. 合伙人可以通过书面通知或其他有效方式召开合伙会议。
3. 在合伙会议上,每位合伙人有平等的话语权和表决权。
第三章公司权益和利润分配第十条公司权益1. 公司的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资金、财物、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
2. 合伙人对公司的权益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公司利润分配1. 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合伙人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2. 合伙人有权获得按照其出资比例分配的利润。
3. 公司利润可以根据情况决定留存、分红或用于其他需要。
第3页/共5页第四章公司转让和解散第十二条公司股权转让1. 合伙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将其股权转让给其他合法主体。
三人合伙公司章程

*******有限公司章程总则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明晰产权关系,促进企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A/B/C共同出资设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1、本公司是依据《公司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2、公司享有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并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3、公司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4、公司实行权责分明,科学管理,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内部管理体制。
5、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纪律,遵守职业道德,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有限公司第二条公司住所: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万元,实收资本万元。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和股权配置第五条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如下:三位创始股东于 2015 年 06 月 30 日之前出资完毕。
三位创始股东应于公司变更登记之前一次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第六条三位创始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八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置备股东名册。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九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
合伙公司公司章程(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合伙公司的组织与行为,明确合伙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保护合伙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所有合伙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条合伙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四条合伙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五条合伙公司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六条合伙公司为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对合伙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第七条合伙公司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从事合法经营活动,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八条合伙公司实行民主管理,合伙人共同参与公司决策,维护公司利益。
第二章合伙人第九条合伙人是指依照本章程及合伙协议约定,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主体。
第十条合伙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二)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三)合伙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商业道德。
第十一条合伙人出资形式:(一)货币出资;(二)实物出资;(三)知识产权出资;(四)其他可以用于出资的财产。
第十二条合伙人出资额及其认缴出资时间由合伙协议约定。
第十三条合伙人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出资,逾期缴纳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合伙人出资后,应当取得合伙公司的出资证明书。
第三章合伙协议第十五条合伙协议是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协议,是合伙公司章程的补充。
第十六条合伙协议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合伙公司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二)合伙人的出资额、出资形式、认缴出资时间;(三)合伙人的权利、义务;(四)合伙公司的组织机构、决策程序;(五)利润分配、亏损分担;(六)合伙人入伙、退伙、除名的事宜;(七)合伙公司的解散、清算;(八)违约责任;(九)争议解决方式;(十)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三人合伙公司章程

三人合伙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本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企业名称为:_____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第三条本企业主要经营场所:_____第四条本企业合伙目的:通过合伙,将合伙人的资金、经验、技能等资源进行整合,共同开展_____业务,实现合伙人的共同发展和利益最大化。
第五条本企业的经营范围为:_____(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为准)第二章合伙人及其出资第六条本企业由以下三名合伙人组成:合伙人一:姓名:_____住所: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出资方式:_____出资额:_____合伙人二:姓名:_____住所: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出资方式:_____出资额:_____合伙人三:姓名:_____住所: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出资方式:_____出资额:_____第七条合伙人的出资应当在本企业设立登记前足额缴付。
第八条合伙人以其在本企业的出资份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三章合伙事务执行第九条本企业由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事务。
第十条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本企业。
第十一条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
第十二条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履行自己的职责,维护本企业的利益。
第十三条合伙事务的决策应当经过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但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四条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本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
第四章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第十五条本企业的利润和亏损,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和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担。
第十六条合伙人按照约定的比例分配和分担利润和亏损。
但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七条本企业的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由合伙人共同决定。
三人合伙公司章程范本

三人合伙公司章程范本合伙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发展合伙事业,规范合伙合作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合伙公司全称为XXX合伙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住所设在XXX市XXX区XXX号,合伙期限为XXX年。
第三条本公司由以下三名合伙人组成:(一)甲方:身份证号码:住所:职务:(二)乙方:身份证号码:住所:职务:(三)丙方:身份证号码:住所:职务:第四条合伙人应当遵守《合伙企业法》、本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于公司的合伙关系,维护公司的统一和整体利益。
第二章公司的目标与业务范围第五条本公司的经营目标是:(简要描述公司的经营目标和战略定位)第六条本公司的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详细描述公司的业务范围)第三章资金及股权的出资第七条合伙人应当按照相应的比例向本公司出资,并明确出资方式和时间。
第八条合伙人的出资比例如下:甲方:%乙方:%丙方:%第四章公司的经营管理第九条公司的经营管理由合伙人共同决策,并由聘任的经理负责具体的日常经营事务。
合伙人会议是公司最高决策机构。
第十条公司的经理由合伙人会议任命,任期为一年,可以连任。
第十一条合伙人会议应当至少每年召开一次,由所有合伙人出席。
第五章盈利与亏损分配第十二条公司的盈利分配比例如下:甲方:%乙方:%丙方:%第十三条公司的亏损由所有合伙人按照他们的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四条合伙人发生以下情况之一,应当停止享受分配权:(一)丧失合伙资格;(二)自己提出退股;(三)全部股权被法院依法变更或查封;第六章公司的清算与解散第十五条合伙人会议可以决定解散公司,或者根据经营需要决定提前解散公司。
解散决议应经全体合伙人通过。
第十六条公司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
清算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共同进行。
第七章附加条款第十七条对本章程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书面确认。
第十八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于合伙人会议。
三人合伙公司章程范本

三人合伙公司章程范本公司名称:____注册地址:____成立时间:____合伙人一(甲方):____地址:____联系方式:____合伙人二(乙方):____地址:____联系方式:____合伙人三(丙方):____地址:____联系方式:____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合伙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的宗旨是____。
第三条:公司遵循的原则包括____。
第二章合伙关系的建立第四条:合伙关系的建立基于合伙人之间的相互信任和共同目标。
第五条:合伙人的权利包括____。
第六条:合伙人的义务包括____。
第三条出资第七条:合伙人的出资方式、金额及所占比例如下:甲方出资____元,占____%;乙方出资____元,占____%;丙方出资____元,占____%。
第八条:出资的管理和使用应遵循____。
第四章管理机构第九条:公司设立____作为日常管理机构。
第十条:管理机构的职责包括____。
第五章利润分配与亏损承担第十一条:利润分配原则为____。
第十二条:亏损承担原则为____。
第六章入伙与退伙第十三条:新合伙人入伙的条件和程序为____。
第十四条:合伙人退伙的条件和程序为____。
第七章争议解决第十五条:合伙人之间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
第十六条:协商不成时,争议可通过____方式解决。
第八章章程的修改与解释第十七条:本章程的修改应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第十八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合伙公司所有。
第九章附则第十九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十条:本章程自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签字:甲方签字:____ 日期:年____月____日乙方签字:日期:年____月____日丙方签字: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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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程总则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明晰产权关系,促进企业发展,依据《中国企业法》(以下简称《企业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由A/B/C共同出资设置******(以下简称“企业”),特制订本章程。
1、本企业是依据《企业法》设置有限责任企业,含有企业法人资格。
2、企业享受股东投资形成全部法人财产权并以其全部资产对企业债务负担责任。
3、企业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4、企业实施权责分明,科学管理,激励和约束相结合内部管理体制。
5、企业从事经营活动,必需遵守纪律,遵守职业道德,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接收政府和社会公众监督。
企业正当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第一章企业名称和住所第一条企业名称:********第二条企业住所:第二章企业经营范围第三条企业经营范围:第三章企业注册资本第四条企业注册资本万元,实收资本万元。
第四章股东姓名、出资方法、出资额、出资时间和股权配置之前一次足额缴纳所认缴出资。
第六条三位创始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需经依法设置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实。
第八条企业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实书并置备股东名册。
第五章企业机构及其产生措施、职权、议事规则第九条企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企业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企业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实施董事、非由职员代表担任监事,决定相关实施董事、监事酬劳事项;(三)审议同意实施董事汇报;(四)审议同意监事汇报;(五)审议同意企业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同意企业利润分配方案和填补亏损方案;(七)对企业增加或降低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企业债券作出决议;(九)对企业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变更企业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企业章程;(十一)为企业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能够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署名、盖章(自然人股东署名、法人股东盖章)。
第十条股东会中单个自然人含有16%以上股权股东有资格行使表决权,表决权根据实际自然人头数行使表决权。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企业章程、股权调整变更、增加或降低注册资本决议,和企业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企业形式决议,必需达成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有表决权资格股东经过。
股东会会议作出除前款以外事项决议,须经达成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含有表决权资格股东经过。
第十一条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股东召集和主持,依据企业法要求行使职权。
第十二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时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该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定时会议每十二个月召开一次。
代表三分之二表决权股东、实施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应该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三条股东会会议由实施董事召集和主持;实施董事不能推行职务或不推行职务,由总经理召集和主持;总经理不召集和主持,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股东能够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四条股东会应该对所议事项决定作出会议统计,出席会议股东应该在会议统计上署名。
第十五条股东不能出席股东会会议,能够书面委托她人参与,由被委托人依法行使委托书中载明权力。
第十六条企业向其它企业投资或为她人提供担保,由股东会作出决定。
其中为企业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必需经股东会决议。
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其它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经过,该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支配股东不得参与。
第十七条企业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无效。
股东会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法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企业章程,或决议内容违反企业章程,股东能够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企业依据股东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撤销该决议后,企业应该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第十八条企业董事会设实施董事一名,任期三年,由股东会选举。
实施董事任期届满,能够连任。
第十九条实施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汇报工作;(二)实施股东会决议;(三)决定企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企业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企业利润分配方案和填补亏损方案;(六)制订企业增加或降低注册资本和发行企业债券方案;(七)制订企业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企业形式方案;(八)决定企业内部管理机构设置;(九)制订企业基础管理制度;第二十条对前款所列事项实施董事作出决定时,应该采取书面形式,并由实施董事署名后置备于企业。
第二十一条企业设总经理一名,由实施董事决定聘用或解聘。
总经理每届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能够连任。
总经理对实施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实施董事决议;(二)组织实施企业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企业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企业基础管理制度;(五)制订企业具体规章;(六)提请聘用或解聘企业副总经理、财务责任人;(七)决定聘用或解聘除应由实施董事决定聘用或解聘以外负责管理人员;(八)实施董事授予其它职权。
第二十二条企业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人,监事任期每届三年,任期届满,能够连任。
监事任期届满未立即改选,原监事仍应该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企业章程要求,推行监事职务。
实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三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验企业财务;(二)对实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施企业职务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企业章程或股东会决议实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免职提议;(三)当实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损害企业利益时,要求实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给予纠正;(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实施董事不推行《企业法》要求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草案;(六)依法对实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第二十四条监事能够对实施董事决定事项提出质询或提议。
监事发觉企业经营情况异常,能够进行调查;必需时,能够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等帮助其工作,费用由企业负担。
第二十五条监事行使职权所必需费用,由企业负担。
第六章企业法定代表人第二十六条企业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董事长兼任实施董事。
第七章股权转让第二十七条企业自注册成立三年以后,股东之间能够依据当初股权市值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资金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人转让资金股权,应该达成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含有行使表决权股东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它股东征求同意,其它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回复,视为同意转让。
其它股东半数以上不一样意转让,不一样意股东应该在六个月内购置该转让资金股权;六个月之内不购置,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资金股权,依据当初股权市值,其它股东有优先购置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置权,协商确定各自购置百分比;协商不成,根据转让时各自出资百分比行使优先购置权。
第二十八条企业自注册成立五年之内技术资源股权仅含有股权分红权利,不含有股权变现权利;企业成立五年以后、同时企业连续三年盈利情况下,技术资源股权有权每十二个月变现20%;第二十九条企业能够增加技术资源股权所占百分比,以激励后期加盟企业专业技术人才,技术资源股权分配方法由达成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含有表决权股东讨论经过,技术资源股权所占企业总股本百分比最多不超出15%。
第三十条转让股权后,企业应该注销原股东出资证实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实书,并对应修改企业章程和股东名册中相关股东及其出资额记载。
对企业章程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股东能够请求企业根据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一)企业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企业该五年连续盈利,而且符合本法要求分配利润条件;(二)企业合并、分立、转让关键财产;(三)企业章程要求营业期限届满或章程要求其它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经过决议修改章程使企业存续。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经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和企业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股东能够自股东会会议决议经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二条股东离异所造成财产分割,需参考第二十七条之要求,将离异股东二分之一股权依据当初估值变现后支付给离异股东离异方,避免股权转让到股东之外而引发股权纠纷;第三十三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正当继承人能够继承股东资格。
第八章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第三十四条企业应该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要求建立本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汇报,委托国家认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书面汇报,并应于年底前送交各股东。
第三十五条企业利润分配根据《企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要求实施。
股东根据股权所占百分比分取红利。
每十二个月分红方案由股东会投票决定。
第三十六条企业聘用、解聘承接企业审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由实施董事决定。
第三十七条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相关要求实施。
第九章企业解散事由和清算措施第三十八条企业营业期限为长久,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九条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能够解散:(一)企业营业期限届满;(二)股东会决议解散;(三)因企业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据企业法要求给予解散。
企业营业期限届满时,能够经过修改企业章程而存续。
第四十条企业经营管剪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经过其它路径不能处理,达成企业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含有表决权股东,能够请求人民法院解散企业。
第四十一条企业因本章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要求解散时,应该在解散事由出现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对企业进行清算。
清算组应该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清算组组员及责任人立案、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公告。
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该制作清算汇报,报股东会或人民法院确定,并报送企业登记机关,申请注销企业登记,公告企业终止。
第四十二条清算组由股东组成,具体组员由股东会决议产生。
第十章实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义务第四十三条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本企业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总监、财务责任人。
第四十四条实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该遵遵法律、行政法规和企业章程,对企业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其它非法收入,不得侵占企业财产。
第四十五条实施董事、创始股东、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挪用企业资金;(二)将企业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以其它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放;(三)未经股东会同意,将企业资金借贷给她人或以企业财产为她人提供担保;(四)未经股东会同意,和本企业签订协议或进行交易;(五)未经股东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她人谋取属于企业商业机会,自营或为她人经营和所任职企业同类业务;(六)接收她人和企业交易佣金归为己有;(七)私自披露企业商业秘密;(八)违反对企业忠实义务其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