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论文:法律援助对社会影响力问题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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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的社会风险与应对策略

法律援助的社会风险与应对策略

法律援助的社会风险与应对策略法律援助是一种为那些无力承担法律费用的人提供法律帮助和支持的制度。

然而,尽管其有力地为弱势群体提供了帮助,但法律援助也存在一些社会风险。

本文将探讨法律援助的社会风险,并提出一些应对策略。

一、法律援助的社会风险1. 资源分配不均由于财政有限和援助资源的不足,法律援助往往无法满足所有需要帮助的人的需求。

这种资源分配不均可能导致一些有需要的人无法得到适当的援助,进一步加剧了社会中的不公平现象。

2. 法律援助滥用一些人可能滥用法律援助的制度。

他们可能故意隐瞒财产和收入状况,以获取免费的法律帮助。

这种滥用不仅会导致资源的浪费,还会使真正有需要的人无法得到援助。

3. 法律援助的质量问题由于援助机构的资金和人力资源的不足,以及法律援助律师的工作压力,有时法律援助的质量无法得到保证。

这可能导致一些案件没有得到适当的处理,给被援助人带来进一步的困扰和不公正。

二、应对策略1. 加大法律援助资金投入政府应该加大对法律援助的资金投入,确保援助机构有足够的资源来满足需求。

这包括增加经费,培训更多的律师和支持人员,提升援助机构的运作能力。

2. 完善法律援助评估机制建立健全的法律援助评估机制,对每个申请者的需求进行严谨评估,并确保援助资源的合理分配。

这将有助于减少资源的浪费和滥用现象的发生。

3. 加强法律援助律师的培训和支持为法律援助律师提供充足的培训和支持,提高他们的专业能力和工作效率。

这将有助于提高法律援助的质量,确保被援助人可以得到公正和合理的法律帮助。

4. 促进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通过教育和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让更多的人了解法律援助的重要性和作用。

这将有助于减少滥用现象的发生,同时也有助于公正地分配法律援助资源。

结语法律援助在确保社会正义和公平的同时,也存在一些社会风险。

为了应对这些风险,政府和相关部门应该采取措施,加强法律援助制度的建设和改进,确保其能够更好地满足社会的需求。

法律援助的困难和挑战

法律援助的困难和挑战

法律援助的困难和挑战法律援助是一项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旨在为经济困难的人们提供法律服务和支持。

然而,在实施过程中,法律援助面临着诸多困难和挑战。

本文将探讨这些问题,并提出一些解决方案。

一、财政方面的困难法律援助机构通常依赖政府资金来提供服务。

然而,由于财政预算的有限性,法律援助经常面临资金不足的问题。

这导致无法扩大覆盖面,加重了对援助机构和律师的负担,严重影响了服务质量。

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在于增加法律援助的财政投入。

政府应该增加专项拨款,提高法律援助机构的运营能力。

此外,还可以探索引入公益法律援助基金,吸引社会捐款,提升法律援助资源的可持续性。

二、法治意识的提升在许多国家,法律意识相对较低,人们对法律援助的需求和了解有限。

一些人往往忽视自身权利,不知道法律援助可以为他们提供帮助,这增加了法律援助的推广和普及难度。

解决这个问题的一个关键是加强法律教育和宣传。

政府可以通过开展一系列的法律知识普及活动,提高人们的法治意识和法律援助的知名度。

此外,也可以通过在学校设置法律教育课程,提高公民对法律的基本认知。

三、律师资源的不足在一些地区,律师资源的不足是法律援助面临的另一个主要挑战。

由于法律援助案件的数量庞大,尤其是在农村和贫困地区,现有的律师人数难以满足需求。

解决这一问题的一个途径是鼓励更多的法律专业人士参与法律援助工作。

政府可以通过提供优惠的福利政策和培训计划来激励律师参与法律援助。

此外,扩大律师事务所与法律援助机构的合作,提供更多的资源支持,也是增加律师资源的有效途径。

四、语言和文化差异在多元文化社会中,由于语言和文化的差异,提供针对不同族裔或移民群体的法律援助存在难度。

这些人常常由于语言沟通障碍而无法得到应有的帮助,导致法律援助的不公平现象。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可以通过加强多元文化理解和培训来提高法律援助机构和律师的能力。

培养具备跨文化交流能力的法律人才,提供多语种服务,并建立适应不同文化背景的法律援助模式,是推动法律援助多元化的有效途径。

法律援助对社会公正的贡献

法律援助对社会公正的贡献

法律援助对社会公正的贡献引言法律援助是指为经济困难或无力承担诉讼费用的个人或组织提供法律帮助、法律咨询和法律代理服务的一种制度。

法律援助在维护社会正义与公平、保障弱势群体权益、解决社会矛盾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本文将就法律援助对社会公正的贡献进行探讨。

一、法律援助保障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1. 提供了公正的司法保护法律援助通过为经济困难的民众提供法律帮助,确保了他们能够获得公正的司法保护。

在面对法律问题时,弱势群体通常因为资金不足而无法承担律师费用,导致无法获得应有的法律援助。

通过法律援助制度的建立,弱势群体得以平等地参与诉讼,实现了公正司法的原则。

2. 缩小了社会不平等现象法律援助使得弱势群体在面对法律问题时能够获得与富裕群体相同的机会和权利。

这有助于缩小社会不平等现象,平衡社会权益。

法律援助的实施,使得贫困和富裕之间的差距不再是决定一个人能否获得正义的因素,而是通过法律援助机构的帮助来得以化解。

二、法律援助化解了社会矛盾与纠纷1. 解决了执法不公的问题在一些社会矛盾和纠纷中,较弱势的一方往往难以获得公正的司法处理。

法律援助机构的建立为这些人提供了法律资源,使得他们能够公正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通过法律援助的支持,执法不公的问题可以得到解决,确保社会实现公正和谐的发展。

2. 促进了社会稳定与和谐社会矛盾和纠纷如果得不到妥善解决,可能会引发冲突和不稳定因素。

法律援助的开展为社会提供了一个解决纠纷的渠道,帮助各方通过和平方式解决矛盾。

这有助于维护社会稳定与和谐,促进了社会的持续发展。

三、法律援助带来的挑战与改进1. 资金保障的问题法律援助的实施需要大量资金支持,而一些地区的财政状况并不乐观,导致法律援助制度的覆盖范围受限。

因此,解决资金保障问题成为法律援助的重要任务,需要政府加大对法律援助事业的财政投入,以确保弱势群体能够获得及时和充分的法律援助。

2. 完善法律援助制度为了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的质量和效率,需要不断完善法律援助制度。

法律援助制度意义论文

法律援助制度意义论文

法律援助制度意义论文摘要:法律援助的现代社会的一种法律保障制度。

我国的法律援助虽起步晚,但成效显著。

成都市法律援助事业也正呈现出蓬勃兴起与发展的态势,本文从介绍成都市法律援助制度的基本概况入手,阐述了成都市法律援助取得的成效,分析了成都市法律援助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并探讨和研究了完善成都市法律援助制度的对策。

关键词:法律援助现状人权保障法律援助是指在国家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的组织、指导和统一协调下,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等法律服务人员,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给予减、免收费提供法律帮助,以保障实现其合法权益,完善国家司法公正机制,健全人权及社会保障机制的一项法律制度。

①法律援助有以下特征:1、法律援助是国家行为或者是政府行为,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实施。

它体现了国家和政府对公民应尽的义务;2、法律援助是法律化,制度化的行为,是国家社会保障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3、受援对象为经济困难者、残疾者、弱者,或者经人民法院指定的特殊对象;4、法律援助机构对受援对象减免法律服务费,法院对受援对象减、免案件受理费及其他诉讼费用;5、法律援助的形式,既包括诉讼法律服务,也包括非诉讼法律服务。

我国第一部全国性的法律援助法规《法律援助条例》,已于2003年9月1日起开始施行,这标志着我国保障贫、弱、残等弱势群体平等实现其合法权益的司法救济机制度的确立。

成都市法律援助工作在为贫困群众提供法律援助的同时,突出了为见义勇为行为提供法律援助的工作重点,率先制定了《成都市见义勇为法律援助暂行办法》,特别是三月份经终审的张德军见义勇为法律援助案件,引起了中央电视台、东方卫视、《南方周末》和社会的高度关注,通过我们卓有成效的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弘扬了社会正气,倡导了社会公平与正义。

一、成都市法律援助的基本概况成都市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于1996年。

其下设有20个区县法律援助机构,设立100个法律援助机构乡镇社区站点。

成立法律援助中心是国家从司法制度上保障人权的具体体现,对经济特别困难的群众实施司法救济,以体等这一司法原则的最终实现。

法律援助的重要性与作用

法律援助的重要性与作用

法律援助的重要性与作用法律援助是为了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而提供的一种法律服务形式。

在现代社会,法律援助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不仅可以帮助弱势群体维权,还可以提升社会公平正义水平。

本文将探讨法律援助的重要性与作用。

一、帮助弱势群体维权弱势群体通常指的是经济条件较差、法律素养较低、社会地位较弱的群体,包括农民工、残疾人、妇女儿童等。

由于他们面临各种各样的问题和困难,如劳动权益的侵犯、婚姻家庭纠纷、涉及财产继承等。

这些问题往往涉及法律事务,而这些弱势群体通常无法承担高昂的律师费用和法律咨询费用,他们对于法规和法律程序了解不足,需要法律援助来协助他们解决问题。

法律援助为弱势群体提供了有效的法律帮助,包括法律咨询、代理诉讼、纠纷调解等服务。

通过法律援助,弱势群体能够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合法维权,提升自身的法律素养,最终实现权益保护和社会公正。

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在一个社会中,法律的公平正义是维系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的基石。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法律的公正执行并不总是得以实现。

强势群体或个人可能会滥用自己的权力,压制弱势群体,制造不公平的法律情境。

这时法律援助的作用就显得尤为重要。

通过提供法律援助,可以确保每个人都能够平等地享有法律服务和公平的法律环境。

法律援助不仅有助于解决弱势群体的问题,也有助于纠正法律实施中的不公平现象,维护社会整体的公平正义。

三、减轻司法负担,促进法治建设在一个社会中,司法系统承载着诉讼、纠纷解决和法律裁决的重要职责。

然而,司法资源有限,案件繁多,面对大量的案件,司法机构常常无法及时且充分地为每一个当事人提供应有的法律援助。

这时,法律援助的作用就体现出来了。

通过法律援助,可以减轻司法机构的负担,提高司法效率。

许多小额纠纷或基本法律事务便可以通过法律援助机构解决,而不需要通过繁琐的诉讼程序。

这不仅减轻了司法机构的工作量,还促进了法治建设,加强了法律服务与社会需求的对接。

四、维护社会稳定与和谐社会稳定和和谐是每个社会都追求的目标。

法律援助典型案例作文(3篇)

法律援助典型案例作文(3篇)

第1篇一、引言法律援助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手段,为广大弱势群体提供了法律帮助。

本文将通过对一起法律援助典型案例的分析,展示法律援助在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积极作用。

二、案例背景2019年,张某因与他人发生纠纷,被对方告上法庭。

张某家境贫寒,无力承担诉讼费用,便向当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援助。

经过审查,法律援助中心决定为张某提供法律援助。

三、案例经过1. 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为张某提供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中心根据张某的案情,指派了一位有丰富经验的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律师在接受指派后,立即与张某取得联系,了解案情,为张某制定诉讼策略。

2. 律师为张某收集证据,积极应诉律师在了解案情后,立即为张某收集证据,包括证人证言、相关合同、协议等。

在庭审过程中,律师凭借丰富的法律知识和经验,为张某进行有力辩护,成功驳回对方的诉讼请求。

3. 案件胜诉,张某获得赔偿经过法庭审理,法院判决支持张某的诉讼请求,判令对方赔偿张某经济损失。

张某在法律援助律师的帮助下,最终赢得了这场官司。

四、案例评析1. 法律援助助力维权,彰显公平正义本案中,张某因家境贫寒,无力承担诉讼费用,向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援助。

法律援助中心在了解案情后,迅速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在律师的帮助下,张某成功维权,彰显了法律援助在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积极作用。

2. 法律援助助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本案中,律师为张某提供法律援助,积极应诉,成功驳回对方的诉讼请求。

这不仅维护了张某的合法权益,也维护了司法公正,有助于维护社会稳定。

3. 法律援助有助于提高公民法律意识,促进社会法治建设本案中,张某通过法律援助中心获得了法律帮助,提高了自身的法律意识。

这有助于广大公民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从而促进社会法治建设。

五、结论法律援助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手段,为广大弱势群体提供了法律帮助。

本案通过分析一起法律援助典型案例,展示了法律援助在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积极作用。

法律援助案件调研(3篇)

法律援助案件调研(3篇)

第1篇一、前言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法律援助制度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手段,越来越受到广泛关注。

法律援助案件作为法律援助制度实施的重要载体,其质量和效果直接关系到法律援助制度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本调研报告旨在通过对法律援助案件的实证分析,了解当前法律援助案件的特点、存在的问题及成因,为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提供参考。

二、调研方法与对象1. 调研方法本调研采用文献研究、问卷调查、访谈、案例分析法等多种方法,对法律援助案件进行全面、深入的调研。

2. 调研对象本次调研的对象主要包括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律师、受援人以及相关政府部门。

三、法律援助案件基本情况1. 案件类型根据调研数据,法律援助案件主要包括以下类型:(1)刑事辩护案件:包括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申请的法律援助案件。

(2)民事案件:包括劳动争议、婚姻家庭、损害赔偿、侵权纠纷等民事案件。

(3)行政案件:包括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行政案件。

2. 案件数量根据调研数据,近年来法律援助案件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尤其在刑事辩护领域,法律援助案件数量增长明显。

3. 案件地域分布法律援助案件在全国范围内均有分布,但主要集中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四、法律援助案件特点1. 案件复杂度高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法律援助案件涉及的法律关系越来越复杂,案件审理难度加大。

2. 受援人法律意识逐渐提高随着法治观念的普及,受援人法律意识逐渐提高,对法律援助的需求也越来越大。

3. 案件调解率较高法律援助机构在处理案件过程中,注重调解工作,调解成功率较高。

五、法律援助案件存在的问题1. 法律援助律师资源不足当前,我国法律援助律师资源相对匮乏,尤其在偏远地区,法律援助律师数量不足,难以满足受援人的需求。

2. 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参差不齐部分法律援助律师业务水平不高,导致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参差不齐。

3. 法律援助经费投入不足法律援助经费投入不足,影响法律援助工作的正常开展。

4. 法律援助宣传力度不够部分受援人对法律援助制度了解不足,导致法律援助案件数量难以满足实际需求。

法律援助案件出现的问题(3篇)

法律援助案件出现的问题(3篇)

第1篇一、引言法律援助作为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旨在为经济困难的公民提供法律帮助,保障其合法权益。

然而,在实际运行过程中,法律援助案件仍存在诸多问题,影响了法律援助的效果和公信力。

本文将从法律援助案件出现的问题入手,分析其成因,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二、法律援助案件出现的问题1. 申请渠道不畅当前,法律援助申请渠道不畅,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存在诸多不便。

一方面,部分群众对法律援助政策了解不足,导致申请过程中出现迷茫;另一方面,法律援助机构分布不均,偏远地区群众申请法律援助较为困难。

2. 法律援助人员不足法律援助工作涉及面广,要求法律援助人员具备较高的专业素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然而,目前我国法律援助人员数量不足,且专业结构不合理,难以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援助需求。

3. 法律援助经费不足法律援助经费不足是制约法律援助工作发展的关键因素。

一方面,政府投入不足,导致法律援助机构运转困难;另一方面,法律援助经费使用不规范,存在浪费现象。

4. 法律援助服务质量不高部分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服务质量不高的问题。

如律师不认真研究案情,不积极履行代理职责;法律援助机构内部管理混乱,导致案件办理效率低下。

5. 法律援助宣传力度不够法律援助宣传力度不够,导致群众对法律援助的认知度较低。

一方面,法律援助机构在宣传过程中缺乏针对性,难以吸引群众关注;另一方面,媒体对法律援助的宣传报道较少,导致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力有限。

三、法律援助案件问题成因分析1. 政策法规不完善我国法律援助法律法规尚不完善,导致法律援助工作缺乏统一规范。

如法律援助范围、申请条件、办理程序等方面存在模糊地带,容易引发争议。

2. 法律援助机构管理不善部分法律援助机构内部管理混乱,缺乏有效监督,导致工作效率低下,服务质量不高。

3. 法律援助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法律援助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部分律师对法律援助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导致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不高。

4. 社会认知度低法律援助在社会上的认知度较低,导致群众申请法律援助的积极性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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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援助与和谐社会法律援助又称法律扶助或法律救济,英国《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将其定义为“在免费或收费很少的情况下对需要专业性法律帮助的穷人所给予的帮助”。

[1]法律援助制度是贯彻“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宪法原则,保障公民享受公正法律保护的一项重要制度。

法律援助对构建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以及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作用。

在构建和谐社会目标下研究法律援助,分析其与和谐社会的关系,探析法律援助所面临的困境以及寻求解决的措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是否建立起完善的法律援助制度被认为是衡量一个国家法制是否健全,司法人权保障机制是否完善的重要标志,也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程度的重要标尺。

法律援助对和谐社会的构建也有着重大作用。

1、法律援助制度是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要条件之一。

[2]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并不是只是通过立法把各种权利赋予社会公众,没有必需的司法保障制度保障公民权利的实现,再完善的立法也可能是一纸空文。

法律援助制度旨在对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帮助,保护其合法权益,保障其法定权利得以实现而不致成为空中楼阁,它能够保证让每一位社会成员不因经济条件和社会地位的差别,平等地享受到法律的终极关怀,是“一个法治健全的国家不可或缺的司法救济机制”,“法律援助制度是保护公民权利、完善社会主义法治的必然要求”。

2、法律援助保障司法公正,维护社会正义。

法律公正是社会正义的基本内容,司法公正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是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力量。

法律援助保障司法公正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保障公民不受经济困难等因素之影响,获得其他有支付能力的公民所享有的法律服务,平等地行使诉讼等权利;另一方面就是使审判程序正当化,平衡控、辩双方势力,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获得有效辩护,避免不公正判决。

司法公正使社会成员信任法律从而更加遵守法律。

3、法律援助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机制。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完成改革和发展的繁重任务,必须保持长期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然而,随着改革发展的深入,各种社会矛盾也逐渐暴露:由于拖欠民工工资产生的暴力事件、自杀事件,征用农民土地与城市拆迁问题产生的群众上访并与政府发生冲突的事件近年来诸见报端,影响到社会和谐与稳定。

究其原因,很大程度是因为群众因经济原因或法律意识薄弱同时又没享受到必要法律援助,而使事件未能在法律范围内解决而产生社会不和谐之音。

因为弱势群体得不到社会救济,不能得到法律帮助,遇到问题就有可能铤而走险,甚至运用暴力手段来获取心理平衡,这将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法律援助作用的充分发挥能使上述事件在法律框架内得到解决,避免社会冲突与动荡,达到和谐社会“安定有序”之要求。

二、中国法律援助:构建和谐社会下的困境中国的法律援助建设始于1994年司法部首次公开提出建立法律援助制度的设想,经过十一年发展已取得一定成就。

但应该看到,法律援助在现阶段还面临着种种困境。

1、立法困境。

法律援助立法所面临的问题主要是立法层次不高,已有法规过于粗糙。

到目前为止,《刑事诉讼法》与《律师法》的相关规定[3]和《法律援助条例》构筑了中国法律援助制度的原则和框架,是中国法律援助制度的重要法律根据。

笔者认为,涉及到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宪法原则及千千万万弱势群体切身利益的法律援助制度,只有两部门法的零星规定及一部国务院的行政法规来规范,不仅存在缺乏对社会团体、法律院系开展法律援助的管理及人员身份问题规定的缺陷,而且也难以令地方政府对法律援助事业给予足够的重视。

2、供需困境。

我国现有的法律援助人员所能提供的法律援助还远不能满足我国社会对法律援助的需求。

据统计,“我国城市贫困人口有万,农村贫困人口有6500万,共8500万。

如果按照贫困人口中1%的人需要法律援助计算,则每年有85万件法律援助案件;又据共青团中央有关部门统计,全国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有3亿多,如果按万分之一的未成年人需要法律援助计算,则每年有3万多件法律援助案件;又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的调查结果,我国的残疾人有6000万,按1%的残疾人需要法律援助计算,每年需要法律援助的案件就有60多万件;同时,据《1999年中国统计年鉴》,截至1998年我国已有65岁以上的老年人9240万,同样按1%计算,则每年有92万多件法律援助案件。

上述几项相加,每年大约有387万件法律援助案件等待办理。

以上计算方法尽管存在交叉,但仍属极为保守的数字。

就目前而言,我国的法律援助案件和事项绝大多数需要律师提供帮助,按每位律师每年无偿办理1-2件法律援助案件计算,我国现有的12万律师只能办理12-24万件法律援助案件。

供需之间严重的失衡现象凸现在构建和谐社会下法律援助困境等待解决的迫切性。

3、资金困境。

我国法律援助资金来源主要是财政拨款,资金来源的单一性在现阶段决定了法律援助资金困境的必然性。

据日前司法部公布的数据,全国各地法律援助财政拨款总额为2.1712亿元,分摊到我国13亿人身上,人均法律援助经费仅一角多钱!而全国法律服务人员实际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为190187件-,[4]按每件案件花费1200元计,[5]法律援助经费需2.2822亿元,仅实际办案经费缺口就已经高达1110万元!而根据预测,我国贫困人口、残疾人、未成年人以及老年人每年亟待需要法律援助的案件,每年就大约有38.5万件,每年亟需的法律援助经费就达4.62个亿,是目前财政拨款的两倍!法律援助经费的缺乏严重影响了法律援助工作的实施。

三.中国法律援助现状1.狭义法律援助的现状我国以经济困难的诉讼当事人为援助对象的狭义法律援助萌芽始于1992年。

1992年5月,武汉大学成立了“社会弱者权利保护中心”,该中心的成立,揭开了我国法律援助工作的序幕。

1994初,中国第一个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广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挂牌成立,标志着我国正式开始探索实施法律援助制度,揭开了中国法制文明史上崭新的一页。

《法律援助制度》的颁布,标志着我国建立起了真正意义上的现代法律援助制度。

1996年3月《刑事诉讼法》第34条的规定,首次在法律上确认了法律援助制度。

同年5月《律师法》偏差,要进一步发挥法律援助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作用必须明确法律援助的性质。

《法律援助条例》没有明确给法律援助下定义,学者根据其内容将法律援助定义为:“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人员和社会志愿人员,为某些经济困难的公民或者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免费的法律帮助以保障其合法权益得以实现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

”其理念强调法律援助的国家责任性。

“国家是法律援助的主体”,“国家是法律援助义务的承担者”,“法律援助的实施是受国家法律保护并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的一种国家义务行为”。

[6]无论是国家还是学者,在对于法律援助性质的认识上,都过于强调其国家责任性,而忽视了法律援助性质的另一面——社会责任性。

笔者认为,在构建和谐社会下的法律援助应该是国家与社会的共同责任。

理由如下:1、法律援助从社会责任到国家责任的发展经历了漫长的两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慈善行为阶段。

从其在英国产生的15世纪到19世纪末以前,法律援助通常被认为是律师或其它社会组织因职业道德或为了公共利益的要求,通过免受或减收代理费用而自发地向贫困者提供法律援助的一种慈善行为,即此阶段法律援助是社会的责任。

第二阶段是国家职权行为阶段。

20世纪中叶以来,随着社会平等的观念进一步普及和人民权利意识的提升,以及人权保障运动的高涨,法律援助制度成了国家治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即国家通过适当的法律援助计划,使包括贫穷者和其他某些社会特殊群体在内的每个人都公平地获得司法保障和救济的机会,法律援助不再是社会责任的慈善行为,“而被公认为是各国政府的责任”。

[7]法律援助在西方从社会责任上升到国家责任并不是一蹴而就的,无论是社会责任还是国家责任都是历经社会综合因素磨合后与之相适应的。

中国自1994年引入法律援助制度至今只有短短11年,法律援助的国家责任性受国情制约难以充分实现,因而必须重视其社会责任性。

2、法律援助国家责任性的实现以雄厚财政支持为前提。

1495年法律援助在英国萌芽时,英国正处于“资本主义的胎动时期”,“也是从封建社会向资本主义社会过渡”的都铎王朝。

[8]此时封建主义与资本主义博弈下的英国政府的财力不足以实现法律援助的国家责任,因而法律援助必然是社会责任的“慈善行为”。

到20世纪中期,英国已发展成为“日不落”帝国,雄厚财政支持使法律援助的国家责任性得以实现。

法律援助国家责任的实现必须以雄厚的财政支持也为美国法律援助发展史所证明。

20世纪60年代美国总统约翰逊提出“向贫穷宣战”计划,政府注入法律援助的资金稳步增加,法律援助迅速发展,而到80年代里根总统时期,因政府宣布裁减法律援助资金,“将联邦资助削减了35%”,美国法律援助因而立即走向低谷。

[9]以中国目前的经济状况及财政收入要完全履行法律援助的国家责任是不现实的。

五、解决法律援助困境的对策思考1、提高法律援助的立法层次,完善法律援助体制。

据有关资料表明,法律援助工作开展得比较好的国家,不仅在其国家宪法或宪法性文件中作出有关法律援助的原则性规定,而且都制定有专门的法律援助法,如英国有《法律援助法案》、加拿大有《法律援助法》、美国有《法律服务公司法》等等,法律援助制度的具体实施被纳入了高规格法律化、制度化的轨道。

[10]在中国社会贫富分化加剧而导致客观上出现不公,我们必须充分认识提高法律援助立法层次的重要性。

因此,笔者认为应以基本法的层次来规范中国的法律援助工作,使各级党政干部乃至整个社会提高对法律援助的认识,提高公众社会责任感,群策群力,为法律援助工作贡献力量。

2、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法律援助中的作用以缓解供需问题。

据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调研组的分类,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组织主要有三类:第一类是各级工、青、妇、老、残等社会团体设立的法律援助组织,一般是在工、青、妇、老、残的维权或信访部门,加挂法律援助中心或站点的牌子,据了解,全国妇联系统法律援助中心或站点有2.5万多个,全国工会系统有9000多个;第二类是法律院校设立的法律援助组织,大致可分为法律诊所和学生志愿组织两种情况,全国大约有30—40个法律院校法律援助组织;第三类是除以上两类外的民间法律援助组织,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组织的业务范围一般是咨询、代书、非诉讼调解等,也办理少量诉讼案件。

这些组织的援助对象一般都是经济困难的职工、农民工、残疾人、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等。

社会组织的法律援助工作在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缓和社会矛盾,实现公平正义中具有积极作用。

1992年5月,武汉大学成立了我国第一个高校法律援助机构:“社会弱者权利保护中心”;1995年2月,北京大学成立“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和服务中心”;华东政法学院于1997年成立“华东政法学院法律援助中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在成立了“法律援助与保护中心”,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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