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朋友圈微商虚假广告泛滥的原因及对策分析
刍议虚假广告泛滥的原因及法律治理路径

词 的技 巧明示或 者 暗示 、 略或含 糊使得 消费者 对真 实情 况 省 产 生误解 , 影响其 购买决 策和其 他经济 行为 。如广 告上声 并 称是意 大利 聚脂 漆家 具 , 实际上 出售 的家具仅油 漆是 意大 利
为, 虚假 广告就 是商 品或服务 经营者 及广告 商在广 告 中对商 品的质量 、 性能 、 途等作 夸大或 不实 的宣传 , 消费 者误 解 用 使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的 广 告 。 由 此 可 知 , 假 广 告 具 有 以 下 特 点 : 是 虚 假 广 告 虚 一
的媒体 多元化 。虚假广 告 除 了少 量违 规 通 过正 规 媒体 如 电
法律 园地
刍议虚假广告泛滥 的原 因及法律治理路径
莫小春
( 西经 济管理干部 学院 , 西 南宁 500 ) 广 广 3 0 7 摘 要 i 告 日益 成 为 消 费 者 选 择 商 品 的 重要 信 息 来 源 和 商 品 经 营 者 开 拓 市 场 、 逐 利 润 的 重 要 营 销 手 段 。 虚 假 广 告 广 追
内容 主要针对 商 品和 服务 的基本 要 素 , 涉及 商 品 的质 量 、 制
作 成 分 、 能 、 途 、 产 者 、 效 期 限 、 地 、 誉 、 格 以 及 性 用 生 有 产 荣 价 经营 者所提供 服务 的质量 、 式 、 征等 ; 形 特 四是 虚 假 广 告 会 产 生 引 入 误 解 的 后 果 。 这 种 后 果 可 能 是 已 经 发 生 的 致 人 误 购 的现 实 情 况 , 可 能 是 足 以 引 起 误 购 的 可 能 性 。 也
基层反映:微信朋友圈集赞营销行为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基层反映:微信朋友圈集赞营销行为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微信朋友圈作为一个社交平台,其便捷的传播方式和庞大的用户群体,使其成为了一种集赞营销的理想途径。
然而,微信朋友圈集赞营销行为也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
本文将围绕微信朋友圈集赞营销行为存在的问题展开讨论,并提出对策建议,以期改善这种现象。
微信朋友圈集赞营销行为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微信朋友圈集赞营销存在虚假宣传的问题。
为了赢得集赞,一些商家或个人会夸大其产品或服务的效果,虚构用户的好评,误导他人的购买决策。
这种虚假宣传不仅对消费者造成了经济损失,还损害了整个社交平台的信任度。
其次,微信朋友圈集赞营销行为对普通用户的正常使用造成了干扰。
随着集赞活动的盛行,一些商家或个人刷屏式地发布广告,不断刷屏,给用户带来了繁杂的信息流。
这不仅干扰了用户的正常沟通和交流,还剥夺了用户自主选择关注的权利。
此外,微信朋友圈集赞营销行为还引发了一系列的道德和法律问题。
一些刷赞团队或个人通过购买点赞来提高产品或服务的曝光量和销量,但这种行为违背了市场竞争的原则,也违法了虚假广告的相关法律法规。
针对微信朋友圈集赞营销行为存在的上述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对策建议:首先,应加强平台监管,对虚假宣传进行打击。
微信作为一个社交平台,应该加强对内容的审核,建立严格的审核机制,对涉及虚假宣传的账号进行封号处理,以保护用户的利益和维护社交平台的形象。
其次,加强用户教育,提高用户的信息素养。
用户应该明辨是非,不被虚假宣传所欺骗,不随意点击集赞链接。
同时,用户也应该提高自己的信息素养和理性思维能力,避免被营销行为所影响。
此外,相关部门应加强监管,制定更加明确的法律法规,明确对虚假宣传和刷赞行为的处罚力度。
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从源头上遏制此类行为的发生。
最后,用户也应自觉选择对朋友圈进行整洁管理,不参与和传播集赞营销行为。
用户可以限制朋友圈的可见范围,选择只关注自己真正感兴趣的内容,减少广告和虚假信息的干扰。
商业行业中的虚假广告问题与整改措施

商业行业中的虚假广告问题与整改措施引言: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商业行业中虚假广告问题日益突出,给消费者带来了诸多困扰。
本文将探讨商业行业中存在的虚假广告问题,以及应采取的整改措施。
一、虚假广告问题的现状1.误导性宣传许多商品或服务在广告中夸大其优点,并故意隐瞒不足之处,导致消费者购买后感到被欺骗。
2.产品功能夸大部分企业为了增加销售量,在广告中对产品的功能进行夸大宣传,给消费者造成了误解和失望。
3.价格欺诈某些企业在广告宣传中故意低报价引诱消费者购买,实际交易过程中再以各种名目加价,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
4.伪造评价与证明部分企业雇佣人员撰写虚假评价,制作虚假证明文件来推销商品或服务。
二、虚假广告问题带来的负面影响1.消费者利益受损虚假广告误导了消费者的购买决策,造成了经济上的损失,严重者甚至对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威胁。
2.市场秩序扰乱虚假广告的存在导致市场信息不对称,破坏了公平竞争环境,限制了新兴企业的发展机会。
3.商业信誉受损长期以来虚假广告问题困扰着商业行业,使得消费者对企业的信任度下降,商家形象遭到破坏。
三、整改措施1.加强监管力度政府部门应加大对广告行业的监管力度,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并加强执法检查。
建立严格的违规处罚制度,提高企业违规成本。
2.完善自律机制行业协会可以发挥自身优势,建立自律机制和行业准则,在产业链各个环节中进行监督和管理。
定期开展自查工作,发现并纠正问题。
3.加强宣传教育加强对消费者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他们识别虚假广告的能力。
举办宣传活动,发布权威信息,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
4.加强企业责任加强企业自身的社会责任意识,建立和完善内部审核机制。
及时公开产品信息,保障广告内容与实际相符,并提供真实的客观证明材料。
5.建立投诉渠道政府和行业协会应设立便捷的投诉举报渠道,迅速处理和调查消费者的投诉。
对经过核实属实的投诉进行相应处罚,并公布处理结果。
结论:虚假广告问题在商业行业中是一个长期存在而又亟待解决的问题。
如何加强网络虚假广告案件的打击和预防

如何加强网络虚假广告案件的打击和预防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发展,网络广告成为了商业推广的重要手段。
然而,网络广告中的虚假宣传现象也逐渐增多,给消费者带来了许多负面影响。
针对这一问题,应加强网络虚假广告案件的打击和预防措施。
本文将探讨一些可能的解决方案。
1. 加强法律法规建设为了有效打击网络虚假广告,首先需要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政府应与互联网行业协同合作,加强对网络广告行业的监管,确保广告主公平合法的同时,也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此外,还应加大对虚假广告的打击力度,提高处罚力度,对违法广告者进行严厉的制裁,以起到震慑效果。
2. 强化监管机构的职责监管机构在打击网络虚假广告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应进一步加强监管机构的组织建设,提升其专业水平与执法能力。
加强对广告发布平台的监管,以确保广告审查的严谨性和准确性。
同时,加强对广告主的监督和管理,对于有违法行为的广告主及时予以处罚,减少虚假广告的流通。
3. 完善投诉举报机制为了更好地发现和处置虚假广告,需要建立健全的投诉举报机制。
广告发布平台应当提供便捷的举报渠道,并对投诉进行及时的处理。
同时,相关部门也应加强与广告发布平台的合作和信息共享,以加大对虚假广告的查处力度。
4. 提高公众知识和意识公众对于网络广告的认知和意识也至关重要。
政府应加强对广告知识的宣传普及,并向公众提供相关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
此外,也可以利用媒体渠道,加强宣传力度,警示消费者警惕虚假广告,增强其识别和辨别能力。
5. 加强国际合作网络广告具有跨越国界的特点,需要加强国际间的合作与交流。
各国政府和监管机构应加强合作,分享经验和资源,共同应对网络虚假广告的威胁。
此外,还可以通过建立国际协作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和案件追诉的跨国合作。
总结起来,在打击和预防网络虚假广告案件方面,需要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强化监管机构的职责,完善投诉举报机制,提高公众知识和意识,以及加强国际合作。
只有通过多方合作,共同努力,才能有效地减少虚假广告的滋生和传播,保障广告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微信广告整顿总结

微信广告整顿总结引言近年来,微信作为国内最大的社交平台之一,其广告业务的规模和影响力也在不断增长。
广告作为微信的主要盈利来源之一,对微信的发展和盈利能力具有重要作用。
然而,随着广告平台的不断发展和广告数量的快速增长,微信广告市场也出现了一些乱象和问题,为了保证微信广告健康有序发展,微信官方对广告整顿进行了一系列的措施和调整。
本文将对微信广告整顿进行总结和分析,并展望未来的发展方向。
微信广告整顿的背景微信广告整顿的背景是由于近年来微信广告市场的蓬勃发展,以及一些不规范的广告行为和违规操作的出现。
广告发布者通过虚构事实、夸大宣传、误导用户等手段来获得更多的曝光和点击量,严重侵害了用户权益,并对整个广告市场带来了负面影响。
为了维护微信用户的合法权益,保证广告市场的公平竞争和健康发展,微信官方决定对广告进行整顿和规范。
微信广告整顿的措施和调整微信广告整顿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和调整:1. 优化广告审核机制微信对广告审核机制进行了全面优化,加强了对广告发布者的审核和管理。
广告发布者需要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并承诺遵守相关广告法律法规和微信广告规范。
通过优化审核机制,微信可以更好地过滤违规广告,提高广告质量和用户体验。
2. 强化广告监管力度微信加强了对广告发布者的监管力度,建立了违规广告举报机制,并增加了对违规广告发布者的处罚力度。
同时,微信还加强了对广告发布者的培训和指导,提高了其广告操作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3. 推出新的广告形式为了丰富广告形式和提高广告效果,微信推出了一系列新的广告形式,如小程序广告、视频广告等。
这些新的广告形式更加适应用户需求和市场趋势,增加了广告发布者的选择空间,同时也提供了更好的用户体验。
4. 加强用户隐私保护为了保护用户的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微信加强了对广告使用用户数据的监控和管理。
广告发布者需要遵守用户数据隐私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微信的规定,确保用户数据的安全和合法使用。
微信广告整顿的效果微信广告整顿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减少了违规广告数量通过加强对广告审核和监管力度,微信成功减少了违规广告的数量。
微营销欺骗模式分析之一为啥会出现

微营销欺骗模式分析之一为啥会出现
1.利益驱动: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之一、为了
赢得更多的客户和销售收入,一些企业不惜采取欺骗消费者的手段来获得
短期的经济利益。
2.缺乏道德底线:一些企业缺乏道德底线和社会责任感,只关注眼前
的利益,对于消费者权益和社会公益不积极负责。
3.信息不对称:消费者对于产品和市场的信息了解相对有限,而企业
作为市场主体拥有更多的信息优势。
利用信息不对称,企业可以通过误导
和夸大产品优点等手段来欺骗消费者。
4.法律监管不完善:一些微营销欺骗行为尚未得到明确的法律规定和
监管,或者监管力度不够,导致企业有机可乘,可以通过一些不诚信的手
段来获得竞争优势。
5.平台监管不力:微营销通常基于互联网和社交媒体平台展开,而一
些平台对于营销活动的监管不力,缺乏有效的审核和监管机制,给了一些
企业机会来进行欺骗行为。
6.无良代理商或微商:一些代理商或微商在销售过程中不遵守诚实守
信的原则,故意欺骗消费者来获取利益。
为了应对微营销欺骗模式的出现,需要加强法律监管和平台审核机制,完善市场规则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
同时,消费者也应提高警惕,增强
辨别能力,不轻易相信过度宣传和夸大的广告,选择有信誉可靠的企业和
产品。
加强教育和宣传,增强消费者的信息素养和维权意识也是必要的措施。
基层反映:微信营销市场假货泛滥现象亟待引起重视

今天,好范文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篇关于《基层反映:微信营销市场假货泛滥现象亟待引起重视》范文,供大家在撰写基层反映、社情民意或问题转报时参考使用!正文如下:当前,微信销售、代购等行为日益活跃,微信营销已俨然成为一种新兴的网络商品交易模式,但由于微信营销尚处于监管空白区,导致假冒伪劣产品横行,严重扰乱了市场经营秩序、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工商部门作为网络商品交易市场的主要监管部门,应当高度重视微信营销假货泛滥现象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管。
一、微信营销市场假货泛滥的原因分析一是监管盲区存在滋生违法。
微信属于人对人的交易,未经第三方平台。
而目前针对网络购物方面的监管法规,主要是针对淘宝、京东这类的电商平台;诸如对微信小店这样依靠社交工具来经营的监管,尚没有明确的相关规定,致使工商部门在执法监管中往往想管而不知该如何管;加之大多微商仅仅通过转发图片叫卖商品,即使其涉嫌侵犯知识产权,工商部门在没有见到货品验明正身的情况下,也很难固定证据界定其违法。
二是买方市场助长。
一方面,微商最为活跃的阵地是微信朋友圈,而微信朋友圈里基本上都是朋友、同学、同事、亲戚,消费者受“信熟”心理作祟,根本毫无防范意识;而收到货后即使发现是高仿品,碍于朋友情面也通常选择吃哑巴亏自认倒霉了事。
另一方面,由于假货外观与正品相差无异,非专业人士一般很难识别,因此,不少消费者明知低于一定折扣的商品基本都是假货,但为了秀名牌走高端路线,仍选择购买假货,为假货流通提供了巨大的买方市场。
三是利益驱使微商以身试法。
据腾讯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底,微信国内外月活跃用户超过6亿,每天有超过亿次的信息交互,为微商提供了雄厚的现在和潜在用户;加之微信营销门槛低,只要是微信用户都可以在微信上发布商品信息,且无实名认证、信用担保、第三方交易平台及没有营业执照、评价机制,使得违法成本与售假利润形成巨大反差,因而越来越多微商为了牟取暴利公然以身试法。
二、加强微信营销市场假货泛滥现象监管的对策一是强化微信消费教育。
虚假广告泛滥的原因、危害及其治理对策

虚假广告泛滥的原因、危害及其治理对策长白学刊2011年第6期CHANGBAIJ0URNALNo.62011总第162期SumN0162虚假广告泛滥的原因,危害及其治理对策吴易霏(中国传媒大学广告学院,北京100024)一,虚假广告泛滥的原因通过x,l-产品或服务作不切实际的宣传推广,可以获得巨大经济收益,这是虚假广告产生的主凶,具体情况如下.1.转型时期道德失范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期,传统的社会道德受到冲击,新的社会道德尚未完全形成.一些人难免受到"金钱至上","金钱万能"等错误思潮的影响,铤而走险.2.广告法律责任体系尚不完善《广告法》规定违法广告行为的法律责任是"责令广告sTE停止发布,并以等额广告费用在相应范围内公开更正消除影响,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对负有责任的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停止其,一告业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情节严重"没有具体的衡量标准和尺度,并不适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根本起不到警示作用.2006年,有关部门对一则电台虚假广告的处理结果是"责令该台立即停止播发该广告,没收广告费2000元,并处4000 元罚款".虚假,~告巨大财富效应的诱惑力极大, 如果违法的成本过低,法律便会丧失x,l-虚假广告的惩治和遏制作用.3.广告立法明显滞后J一告立法滞后的表现,如《广告法》只规定了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及社会团体或组织对虚假广告要承担责任,而目前对虚假广告中普遍使用的代言人应承担的责任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同时,我国尚无监管互联网及其他新媒介广告的法律依据和标准,这使虚假J''告有了可趁之秽L.4.治理虚假广告手段单一长期以来,我国对虚假广告的治理基本上依赖工商行政部门的处罚.目前,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都设立了专门的广告监督一】52一管理机构,但其履职行为并无良好的制度制约,敛使一些虚假广告难以得到及~,-j-查处.5.虚假广告的监督机制不健全广告审查大多为事后审查,而事后审查具有很大的滞后性和被动性,往往是在违法广告播出, 已造成危害,受害消费者举报后才进行审查,属于二,虚假广告泛滥的危害1.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及人身伤害虚假广告通过对观众的误导,使假产品对消费者的危害无限放大.如2003年海南锦绣大地公司通过发布虚假广告,骗取各省市仙人掌种植户签订高达1亿多元的种植合同,从而酿成震惊全国的"仙人掌坑农事件".2.挑战了传统的商业道德公平合理,诚实守信的商业道德是经济社会存在的基础,虚假广告的欺诈性极大地冲击l『商业道德,虚假广告的泛滥使人们丧失了从事经济活动的安全感,增加了社会的不稳定性,加速f-社会公德的沦丧.3.极大冲击了广告产业及广告文化一则好的广告可以从视觉,听觉上给人以美的享受,或使人在心灵上产生震撼;而虚假广告则使广告文化成为低俗的伪文化.虚假广告产业的"高收益,低风险",诱使越来越多的人把精力放在制作虚假广告上,从而导致"劣币驱逐良币",整个广告行业失信于消费者,受众,使人们对广告产生本能的厌恶和抵制.4.造成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虚假广告的制作和发布,必然侵占合法广告的成长空间和社会资源;虚假广告的传播,必然促使大量虚假产品或服务流向市场;而虚假产品,服务不仅在消费与生产领域使合格产品或服务受到排挤,同时也会因产品质量低劣,无效而造成相关5.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动力,而虚假广告作为一种不正当的竞争手段,必然会在使不法经营者获得超额利润的同时,挤压合法经营者的生仔空间,从而破坏市场竞争的公平性.6.影响了社会再生产的健康运行社会再生产需要准确的供求信息,而虚假广告通过误导客户和消费者获得暴利,1二扰了市场上真实供求信息的传播,导致市场上正常的供求机制受阻.长此以往,必将影响社会再生产的顺利进行,从而会波及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客观上同时会影响国家财政收入.三,虚假广告的治理对策鉴于虚假广告变化多端,反复发作,久治不愈这一特点,在健全法律体Ig-,完善监管制度的同时,应更多借鉴发达国家经验,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治理虚假广告,以达到彻底根治的目的.1.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建立严格,统一,协调的法律法规体系,是依法管理广告的基础.减少虚假广告的当务之急是完善相关立法,减少法律漏洞.如常见的名人虚假广告在美国,欧洲,韩国,日本都极少发生,这是因为这些国家对名人代言广告有严格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规定.欧美国家规定:无论是明星,名人还是专家权威人士,都必须是产品或服务的真实使用者或直接受益人,否则就是虚假广告,并且举证责任在代言人和广告商方;广告中有关产品效果的部分必须有事实依据,否则就会被重罚.正因为对代言广告活动有严格限制,这些国家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在选择代言人时非常谨慎,名人对广告代言或形象代言一事也十分慎重.2.完善相关监管制度第一,完善广告发布前的审查制度.《广告法》只规定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等商品进行发布前审查.我们认为,适当扩大广告发布前审查范围,可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虚假广告的发布数量.如可将社会上反映较为集中的化妆品广告, 电视直销广告等也纳入发布前广告监管机关审查的范围.第二,落实虚假广告责任追究制度.在实践中,广告主跨行政区域发布广告,违法受处罚的可能性小,违法获利的机会很大.当前,一方面应加大对虚假广告的惩罚力度,使广告违法收益为零或负数;另一方面应将广告更正制度细化,明确更正广告刊登的时间至少为一年,并且更正广告必须揭露原广告中不实部分.第三,建立虚假广告举报制度,调动社会力量对广告活动进行动态监管.明确虚假广告的受理机关和举报方式,建立面向公众的查处结果快速反馈公告制度,为依法举报者建立相应的保密制度,并给予举报者必要的物质奖励.第四,明确执法人员责任追究制度,对广告执法过程中的不作为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造成重大危害,涉嫌犯罪者,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3.积极发挥消费者及消费者团体的监督作用,增强消费者权益自我保护意识一方面对消费者加强商品知识,广告知识和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另一方面鼓励消费者行使权力,从技术层面降低消费者维权的成本,提高消费者维权的收益,从而加大虚假广告经营者的违法成本,使其无处可藏,无利可图.4.建立广告业自律组织和业内自律审查制度我们应借鉴发达国家广告行业自律方面的经验.在美国,韩国等发达国家,广告自律组织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全美广告公司协会,韩国广告团体联合会,澳大利亚广告标准局,加拿大广告标准委员会,英国高标准局,日本广告联盟及JABO组织等都属于协会性质的行业自律组织.这些国家有明确的法规认定行业自律组织为专业裁定机构,有明确的法律条款支持行业自律组织按照相关的法律程序解决行业问题.因此,这些行业组织能够在规范市场秩序方面高效,快捷地处理行业问题,发挥其他政府机构不可替代的权威作用,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信任.此外,业内自律审查制度对虚假广告有很好的源头清理作用. 以韩国制药业为例,韩国通过《药剂师法》,《标示广告公正化相关法》等相关法律,严格控制药品广告,并对违法药品广告有严厉的行政制裁措施.在此情况下,韩国制药方于1989年2月份率先引进"业内自律审查制度",即在将广告申请提交给"医药品广告事前审议委员会"前,先由行业内部组织的"广告自律审议委员会"审查评定.这一举措大大提高了制药厂和广告商对药品广告法规的认识,特别是制药厂的广告业务员直接参与行业广告自律审议委员会,对法律的正确适用和立法目标的实现,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1989 年是实行"业内自律审查制度"的第一年,药品广告申请驳回率高达72.9%,而近年来一直维持在15%左右,药品广告的相关法律规定在业界已广为人知.5.加强对新兴媒体的广告监管近年来,网络广告,手机广告蓬勃发展,虚假广告夹杂其中,对消费者造成了侵扰.垃圾邮件, 垃圾短信已经影响到消费者的生活,新兴广告形式的出现,迫切需要政府出台相应的监管措施. 韩国情报通信部2002年8月针对手机广告短信泛滥一事出台并实行了一项严厉措施:广告商在发布手机短广告时,必须注明"广告"字样和发送者的单位,电话及手机号码.如果手机用户不愿意接收该信息,所产生的电话费将通过080免费电话讼告,并由广估发送者承担.对滥发垃圾短信者,可处以最iN8500美元的罚款.为保护客户的隐私权,商家在每晚9时至第二天上午8时之间不得发送短信广告.韩国自实行这项法规以来, 还没有出现受处罚者.责任编辑:韩松一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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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朋友圈微商虚假广告泛滥的原因及对策分析微信朋友圈成为了微商的商场,各种商品广告层出不穷,为我们带来方便
的同时也到来了许多负面问题,微信朋友圈微商虚假广告泛滥带来了许多危害,需要从各个方面来解决面对这些不利的影响。
标签:微商;朋友圈;虚假广告
1微信朋友圈微商虚假广告泛滥的原因
1.1用户自身的因素。
辨认虚假广告属于大部分人的认知盲区,对于新鲜事物的辨识度会比较低下,因为是朋友圈发布的广告,所以警惕性也不高,更容易被微信朋友圈微商发布的产品的表面现象所迷惑,只会注意到微商所发布关于产品信息的作用,而不会去做进一步的了解,微商的广告宣传对于常识不够的人来说就是一种很大的诱惑,容易上当受骗。
1.2微商自身信誉的缺失。
微商作为商品信息的发布者,没有对消费者负责,对自身的制约力度不够,对市场法律法规的不够了解,他们没有规范自身行为,对消费的权益进行迫害,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不遵守法律法规,破坏市场交易的原则,违背了等价交换的原则,一味地只顾追求自身的利益而忘了作为他们商品的广告发布者应该有的职业操守,某些微商自己所销售的产品连自己也没有使用过,并不知道商品有多少价值,就开始在朋友圈售卖,并且夸大其词,存在欺诈可能。
1.3微商行业特点因素。
微商的行业特点是工作时间灵活、操作经验简单、门槛低、投入低;从而受到年轻人的喜欢,所以微商成为人们赚外快的一个选择,而微商传播离不开社交宣传的推动,微商虚假广告以夸张的言辞来突出产品的作用。
微商以朋友圈为营销平台,朋友圈的大小就等同于市场的大小,直接关系到产品的销售量,而客户饱和是摆在所有微商面前的一大难题,他们会通过逛贴吧、论坛、微博等方式扩大自己的销售源。
不少人的朋友圈都被许多广告所覆盖,各种牌子的各类产品一拥而上,让人眼花缭乱,微商以价格低、厂家直销为幌子欺骗消费者购买,让消费者信服产品的各种优点。
1.4法律监管因素。
微信朋友圈微商的进入门槛比较低,行业规范也不够到位导致了微商行业复杂多元化,市场主体较为混杂,界定还不够清晰,没有进行实名制,缺乏交易标准,导致虚假广告泛滥,难于管理,朋友圈微商的交易缺乏正规的、有法律保障
的交易平台,从而会加大了法律监管上的难度,因为微商行业兴起不久,与之配套的行业法律规范还未形成,也没有工商登记,造成法律监管的缺失。
1.5网络监管因素。
在互联网快速发展的大时代下,网络信息也越来越泛滥,也给微商创造了一个卖虚假产品的契机,网络的开放性和虚拟性增加了消费者财产遭受侵害的风险,网络监管力度不够,网络发展机制不够完善,对于交易自由化的微信平台做不到辨识和交易提醒,缺少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监管。
对于微商打压同行的行为,网络没有起到一个很好的作用去封号或者作出相应的惩罚。
2治理微信朋友圈微商虚假广告泛滥的对策及建议
2.1健全消费者保护机制,维护消费者的隐私权和赔偿权。
将微商纳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从法律上明确微商的主体地位,可以更好的规范微商行业的行为,对于微商发布的虚假广告,他们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2.2加强政府及网络监管,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制定监管标准,超出监管范围的由法律来强制实施。
2.3明确微商的主体资格的界定,确定微商到底是属于以盈利为目的从事商业经营活动还是单纯的民事合同行为,完善微商的民事责任,以方便微商和消费者发生纠纷时更好的进行裁决。
2.4微信用户本身要提高自身对虚假广告的辨识度和警惕性,向微商购买产品时要索要发票与消费凭,交易的信息凭据要保存好,不要轻易的下单,要选择信誉良好的微商,最好能货到付款。
要学会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并且提高自身的警惕性,理性的购买产品,在购买到虚假产品是及时向政府部门举报投诉,打击微信朋友圈微商售卖虚假产品的气焰,维护自身正当权益和交易的公平性与规范性,学会用法律来维权。
2.5微商作为商品信息的发布者,应该做到让产品真实,自身要诚实守信,不欺骗消费者,迫害消费者的利益,要进行公平交易,时时刻刻把法律道德放在心中,遵守市场交易的原则。
双方进行交易要在法律规定的原则上,自愿、公平、等价有偿,必须按照一定的规定去进行,以保障活动的秩序性和規范性。
3小结
微信作为一款网络社交软件,方便了我们的交流生活,同时也带来了许多的问题,而微商作为一个新兴产业必然会选择微信进行交易,微商选择在朋友圈发布信息自然看中了朋友圈交流的保密性和聊天的便捷。
我们要理性的利用对待微信和微商,不能盲目的从众,对于微商发布的广告,不能只看表面,要时刻的提高防范意识,谨防上当受骗,不论是微商还是消费者都要做到诚实守信,政府部门要加强监管,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制定监管标准,更好的规范微商行业的各种
交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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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王欢(1989—),女,云南经济管理学院五年制大专部辅导员,助教,研究方向为汉语国际教育与学生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