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下经济补偿金的给付计算方法(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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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辞退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

员工辞退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

《员工辞退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共3页)员工辞退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第一条《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单位在以下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应支付经济补偿金: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根据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工作年限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放,不满6个月的按半年算;工作年限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公式: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根据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放;因病或非因公负伤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公式: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医疗补助费(医疗补助费不低于6个月的工资)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根据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放,最多不超过12个月。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公式: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工作年限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根据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放。

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公式: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5.经济性裁员的根据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放。

6.用人单位逾期给付经济补偿金的计算经济补偿金 = 原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50%)7.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赔偿金=经济补偿金总和×N=工作年限×月工资×(1+50%)×N(1<N<5)第二条《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规定,单位在以下劳动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应支付经济补偿金:1.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根据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放,最多不超过12个月。

解除劳务合同_赔偿金标准

解除劳务合同_赔偿金标准

一、赔偿金概述解除劳务合同赔偿金是指因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务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的经济补偿金。

赔偿金的标准主要依据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月工资以及解除合同的原因等因素来确定。

二、赔偿金计算标准1. 按工作年限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 按月工资计算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应得工资。

计算公式如下:月工资 = (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工资总额)÷ 123. 按解除原因计算根据解除合同的原因,赔偿金标准有所不同:(1)协商解除:赔偿金按照上述计算标准执行。

(2)因病或非因工伤解除:赔偿金按照上述计算标准执行,并需支付医疗补助费,医疗补助费不低于6个月工资,重病加50%,绝症加100%。

(3)不能胜任解除:赔偿金按照上述计算标准执行。

(4)客观变化解除:赔偿金按照上述计算标准执行。

(5)经济裁员解除:赔偿金按照上述计算标准执行。

(6)逾期给付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额外,还需支付原经济补偿金的相应比例。

(7)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三、特殊情况下的赔偿金计算1. 最高赔偿金:最高赔偿金为劳动者在本单位每满一年工作支付一个月工资。

超过半年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半年支付半个月工资。

最高为12个月工资。

2. 最低工资保障: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可以要求补发。

四、注意事项1. 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务合同时,应当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或者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2.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

员工辞退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

员工辞退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

One reason for suffering, is the pursuit of the wrong things.整合汇编简单易用(页眉可删)员工辞退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导读:根据规定,经济补偿金应当按照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员工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而经济补偿中的月工资标准则按照员工离职前12个月的账面应发工资平均计算。

一、员工辞退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经济补偿金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员工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按照法律规定,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标准按照员工离职前12个月的账面应发工资平均计算,即补偿金基数包括社保和公积金个人部分。

但出差补贴、独生子女费、安家费等并属于职工的工资总额,此类费用不计入补偿金基数。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的应发工资进行计算,但为了保障社会公平,我国法律对补偿金做出了“托底”和“封顶”的规定。

“托底”指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封顶”指最高不能高于社平工资的三倍,且补偿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对于工资水平较低的职工来说,即便工龄十几年甚至几十年,也不能无限制计算补偿金(工龄*月工资)。

二、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的区别(一)、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支付的法律依据不同。

经济补偿金的支付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赔偿金的支付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

也就是说,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但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的适用步骤不同。

适用经济补偿金时,用人单位可以直接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适用赔偿金时,可能会面临或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支付赔偿金两种法律后果。

很多用人单位宁愿支付赔偿金,也不希望恢复劳动关系。

经济补偿平均工资如何计算

经济补偿平均工资如何计算

经济补偿平均工资如何计算经济补偿金按解除或者终止合同期劳动者本人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结巴或者终止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平均应得工资支付,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各种津贴和补贴、加班费、奖金、特殊情形下支付的工资。

本人工资高于当地职工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当地职工上年平均工资300%支付,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故应当是应发工资劳动者的以下劳动收入不列入经济补偿金基数的范围:(1)劳动保护费用,如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2)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中华技能大奖等,以及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

经济补偿金是劳动法中的特色制度,是劳动法倾斜保护理念的典型体现。

对其性质,学界有三种学说--贡献补偿说、违约金说及社会保障说。

用人单位法定义务第一,从经济补偿金的给付、收受主体的恒定性及资金从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方向的流动等方面看,经济补偿金的给付具有单方性。

第二,经济补偿金的给付并不是依据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的约定,而是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直接适用的。

其在主体的适用上具有平等性和强制性,只要双方确立了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的给付就存在潜在的可能性。

第三,经济补偿金给付是用人单位的法定附随义务而非责任。

有学者将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行为性质定位于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显属不当。

史上最详细的经济补偿金分段计算方法(简单易懂)

史上最详细的经济补偿金分段计算方法(简单易懂)

史上最详细的经济补偿⾦分段计算⽅法(简单易懂)有⽹友问过我这样2个问题:1、员⼯⼯资超过社平⼯资的3倍的,经济补偿⾦是不是⼀定不能超过12个⽉?2、⼀个⽼师讲课说:员⼯⼯资不超过社平⼯资的3倍,员⼯⼯作了多少年,经济补偿⾦就⽀付多少个⽉,⽐如:员⼯⼯作20年,经济补偿⾦就⽀付20个⽉。

这个⽼师说的对吗?这2个问题,实质是经济补偿⾦如何计算的问题。

答案我就不说了,希望⼤家看完本⽂之后,可以在评论区回答你⾃⼰关于这2个问题的答案哦。

⼀、我国经济补偿⾦采取的是分段计算规则,具体如下:2008年1⽉1⽇之前的⼯作年限,适⽤《劳动合同法》施⾏之前的规则;2008年1⽉1⽇之后的⼯作年限,适⽤《劳动合同法》施⾏之后的规则。

法条链接:⼆、《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的规则(以下简称旧规则):法条链接:1、《劳动法》第⼆⼗⼋条⽤⼈单位依据本法第⼆⼗四条、第⼆⼗六条、第⼆⼗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备注:第24条规定的是协商⼀致解除合同,第26条规定的是⾮过错性解除合同(即:医疗期满、不胜任⼯作、情势变更),第27条规定的是经济性裁员。

]《劳动法》第28条规定了单位在五种情况下(第26条规定了三种)解除合同,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那什么是国家的有关规定呢?法条链接:很显然,国家有关规定就是1994年12⽉3⽇劳动部颁布的⽂件:《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法条链接:法条解读:A、⼀般规则: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单位⼯作的年限计算,每满⼀年发⼀个⽉⼯资。

不满⼀年的,按⼀年的标准发放。

B、特殊规则:但是,协商⼀致解除和不胜任⼯作解除,经济补偿⾦最多不超过12个⽉。

C、计算基数是劳动者解除合同前⼗⼆个⽉的⽉平均⼯资。

(提醒:计算基数⽆社平⼯资3倍的限制)法条链接:⼩结: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单位需要⽀付经济补偿⾦,有⼗种情形: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有五种情形---详见《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办法》第五条⾄第九条;劳动者被迫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也有五种情形—详见《司法解释⼀》第⼗五条。

赔偿金数额怎么算,赔偿金要交税吗

赔偿金数额怎么算,赔偿金要交税吗

一、赔偿金数额怎么算赔偿金数额计算标准是: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1.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2.因病或非因工伤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医疗补助费(不低于6个月工资,重病加50%,绝症加100%)3.不能胜任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4.客观变化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5.经济裁员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6.逾期给付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的50%)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赔偿金=经济补偿金总和×N=工作年限×月工资×(1+50%)×N因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或合同无效赔偿金赔偿金1=应得工资收入×200%赔偿金2=医疗费用×25%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违法解除赔偿金=录用费用+培训费用+直接经济损失+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劳动者违反保密条款赔偿金=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或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润)+合理的调查费用连带赔偿责任赔偿金总额=直接经济损失+因获取商业秘密给原用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用人单位承担70%以上)。

二、赔偿金要交税吗赔偿金要交税。

劳动者所获得的赔偿金应当按规定计入其综合所得中,用该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去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出的金额就是劳动者在该项收入中所要缴纳的个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1.工资、薪金所得;2.劳务报酬所得;3.稿酬所得;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5.经营所得;6.偶然所得。

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1.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2.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3.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经济补偿金计算方法三篇

经济补偿金计算方法三篇

经济补偿金计算方法三篇篇一:经济补偿金计算方法汇总关于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是否有12个月工资为上限?众说纷纭,现总结如下:一、折算方法: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不是连续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平均工资计算方法:以上提到的“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工资”是劳动者的应得工资,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三、各种情况分类详述1、在两种情况下(一是劳动者不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岗后仍不胜任工作的;二是单位跟劳动者协商一致,由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应分段计算,20XX年以前部分最高12个月,20XX年后不作限制。

【20XX年前根据原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执行,20XX年后根据《劳动合同法》执行】2、单位违法解除劳动者,单位需支付二倍“经济补偿金标准”的赔偿金,这里“经济补偿金标准”则不用分段计算,也不作年限的限制。

3、劳动者以单位违法(拖欠工资等)提出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标准”则不用分段计算,也不作年限的限制。

4、劳动者仅仅以单位在“20XX年之后”不依法缴纳社保(指没有拖欠工资、加班费等情况之下)为由提出解除,经济补偿金只发放20XX年以后的工作年限。

5、在本单位工作不到十年,最后一次合同期满终止,经济补偿金只发放20XX 年以后的工作年限。

6、在本单位工作已满十年,最后一次合同到期,劳动者同意终止的,经济补偿金也只发放20XX年以后的工作年限。

7、在本单位工作已满十年,最后一次合同到期,劳动者不同意离职的,单位必须续签劳动合同,单位不续约的话属于违法解除或终止,适用第“2”种情形的规定。

8、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劳动合同法的赔偿金计算方法

劳动合同法的赔偿金计算方法

一、劳动合同法的赔偿金计算方法(一)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1、协商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2、因病或非因工伤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医疗补助费(不低于6个月工资,重病加50%,绝症加100%)3、不能胜任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4、客观变化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5、经济裁员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6、逾期给付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的50%)(二)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赔偿金=经济补偿金总和×N=工作年限×月工资×(1+50%)×N(1(三)因用人单位不订合同或合同无效赔偿金,违法解除合同赔偿金1= 应得工资收入×25%赔偿金2= 医疗费用×25%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工资标准计算及依据(一)违法解除赔偿金=录用费用+培训费用+直接经济损失+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二)劳动者违反保密条款赔偿金=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或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润)+合理的调查费用二、补偿金和赔偿金有什么不一样1、用人单位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2、劳动者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3、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了赔偿金的,不需要再向劳动者另行支付经济补偿。

三、劳动合同法赔偿金支付情形《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之外,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也就是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法律依据的(即"违法终止或解除"),那么劳动者可以选择:1、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2、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直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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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下经济补偿金的给付计算方法 ? (2008-07-31 21:55:57
《劳动合同法》第 97条第三款规定: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如何理解该款的规定呢?
案例:小王于 2000年 7月 1日入职某公司,劳动合同每年一签, 2007年 7月 1日,公司与小王又签订了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 2008年 6月 30日,劳动合同期满,公司决定不再续订劳动合同。

答: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需支付经济补偿是劳动合同法的最新规定,根据法不溯及既往原则, 2008年 1月 1日之前的工作年限不适用该规定,按照之前的规定,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可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因此,小王 2007年 7月 1日至 2007年 12月31日之间的工作年限用人单位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

小王的劳动合同于 2008年 6月 30日期满终止,年限正好 6个月,因此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需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

补偿基数按照小王 2007年 7月 1日至 2008年 6月 30日 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计算。

如果小王的劳动合同是 2008年 4月 30日到期 , 自2008年 1月起至 4月 30日 , 年限不足 6个月 , 则用人单位应当向小王支付半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 .
答:实行分段计算的方法。

一种:实施基数和期限均分段的计算方法,以 2008年 1月 1日为分界点计算。

此前用 481号文件所规定的基数及计算方法计算;此后用《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基数及计算方法计算。

(主要考察基数的不同计算口径:因为根据 481文件对于三种情形涉及企业职工平均工资与职工本人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作比对。

一种:实施期限分段计算方法:以 2008年 1月 1日为分界点计算。

此前用 481号文件所规定的计算方法计算 (满一年按一个月计算,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 此后用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计算方法计算(满一年按一个月计算,满半年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半年按半个月工资计发。

答:对违法解除合同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一种算法 :本案中如果小王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 , 公司应当按照小王2000年 7月 1日至 2007年 12月 31日的工作年限(正好 7年半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为 8个月×月工资(2007年度月平均工资,支付赔偿金为月工资×0.5个月×2倍。

即 A+B*2
一种算法:以 2008年 1月 1日为分界点,分段计算经济补偿金,两者相加之和乘以 2---为赔偿金 :(A+B *2
一种算法:以《劳动合同法》规定为准,不实行分段计算,按照劳动者入职时间到最终解除时间确定是否符合(满一年按一个月,满半年按一个月,不满半年按半个月工资标准计算结果 *2---为赔偿金。

举例 :小王 2007年 4月入职 , 合同期限三年 , 2008年 6月被用人单位违法解除, 用人单位应当向小王支付赔偿金。

小王在用人单位实际工作为 14个月,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应当获得一个半
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以此数额 *2=赔偿金。

这种情况下,就没有考虑 481号文件的规定。

特别注意:最后一种算法是目前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系统的统一计算方法。

(有待国务院《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细化标准出台再行调整
转载自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首席仲裁员徐海威先生的博客
最后一种算法莫名其妙,不符合法不溯及既往的法理规定,劳动局的人应该多学习法律知识,尤其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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