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结算资料要求
工程结算资料送审要求

工程结算资料送审要求一、背景介绍工程结算是指在工程项目完工后,根据施工合同和相关规定,对工程项目的实际施工情况进行核算,确定最终的工程造价的过程。
工程结算资料的送审是指将工程结算资料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和审批的程序。
准确、完整、规范的工程结算资料是保证工程结算审核顺利进行的重要前提。
二、送审资料的准备1. 工程结算报告:包括工程项目的基本信息、施工单位信息、工程量清单、工程造价计算表等内容。
工程结算报告应该详细说明工程项目的实际施工情况、工程量的计算方法和依据、工程造价的计算过程等,以便审核部门对工程结算进行评估。
2. 施工合同及变更合同:包括施工合同的正本和副本、变更合同的正本和副本等。
施工合同是工程结算的依据之一,需要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和签订日期等信息清晰地呈现出来。
3. 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项目的各项工程量指标、计算方法和计算结果等。
工程量清单应该按照规范的格式编制,清晰地列出每一项工程量的计算过程和计算结果。
4. 支付证明材料:包括施工单位的发票、收据、付款凭证等。
支付证明材料是证明工程实际支出情况的重要依据,需要将这些材料按照时间顺序罗列,并注明每一笔款项的用途和金额。
5. 工程变更通知单:包括工程变更的通知单、变更后的工程量清单等。
工程变更通知单是工程结算中必要的补充材料,需要将变更先后的工程量清单进行对照,并注明变更的原因和依据。
三、送审资料的整理1. 核对资料的完整性:确保工程结算资料的完整性,核对每一份资料是否齐全,包括合同、工程量清单、支付证明材料等。
2. 按照规定的顺序整理:按照规定的顺序整理工程结算资料,例如按照工程项目的不同阶段、按照合同的签订顺序等进行整理,以便审核部门能够清晰地了解工程项目的整体情况。
3. 标注每一份资料的名称和编号:对每一份资料进行标注,包括资料的名称、编号、日期等,以便审核部门能够方便地查找和阅读资料。
4. 制作资料目录:制作一份详细的资料目录,将每一份资料的名称、编号、日期等信息清晰地列出来,以便审核部门能够快速地找到所需的资料。
工程结算资料要求0525(1)(1)

工程结算资料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工程结算资料的内容
(黑体部分为常规资料)(所有资料需签章齐全)
1.总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必要)
2.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结算书及相应的福莱文件;(必要)
3.招标文件及答疑;(理论上要有不过一般不严格要求)
4.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中标文件;(必要)
5.工程竣工图纸及其CAD版;(必要)
6.水电费支付情况表;(视合同水电约定情况来定)
7.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单;(必要)
8.设计变更及说明;(若有)
9.工程签证单;(若有)化工
10.材料价格审批表;(若有)
11.图纸会审;(若有)
12.隐蔽工程记录、原始测量记录;(若有)
13.会议纪要、工作联系单;(若有)
14.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若有)。
工程结算资料要求

工程结算资料要求一、工程结算资料收集、编审原则及要求1、所有工程竣工结算,务必在承包人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程承包内容,发包人依法组织竣工验收,并验收合格后办理,关于未完工程或者质量不合格工程不予办理竣工结算,发包人(基地公司)不予接收承包方移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
2、承包人责任2.1承包人在工程实施的过程中应及时办理各类资料签认手续,收集整理有关结算资料,制作已完工程竣工图。
2.2工程竣工结算由承包人编制并移交发包人;2.3工程通过验收合格后,承包人首先应按本要求整理结算所需的必备资料,其次再根据资料组织结算编制工作,并做好送审前的自审。
2.4承包人自审完毕后,编制移交清单,将真实、完整、规范的竣工结算资料报送基地公司项目部,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交接。
2.5承包人报送的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一式四份(竣工图二份),其中基础资料应至少保证两份原件。
2.6承包人应实事求是编制竣工结算,保证竣工结算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
2.7承包人应在竣工验收合格后(同时提交的竣工资料审核合格后方能验收合格),在合同要求的期限内完成项目竣工结算编制、自审、送审工作,未在期限内完成同时提不出正当理由延期的,责任应由承包人承担。
3、发包人(基地公司)责任3.1、基地公司项目部负责及时收集、整理工程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有关与工程结算有关的各类资料原件一份,与工程监理、质量监督人员核实校对资料,特别是工程增、减变更资料,同时保留进度计量及工程付款支付凭证原件一份(附根据资料),以此复核承包人移交的结算资料。
3.2基地公司项目部收到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负责审核竣工结算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合格后移交运营部或者造价咨询单位审核,同时办理移交手续。
3.3承包人送审的结算资料具体由基地公司预算室负责验收与移交或者送审。
3.4承包人延期不提交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的,发包人可根据搜集到的现有结算资料编制结算。
4、运营部或者造价咨询单位对接收的结算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复核,合格后进行结算审核,发包人及承包人给予配合。
工程结算送财审资料要求和相关表格

工程结算送审资料要求一、工程结算送审资料具体要求如下:1、工程预算评审报告:经财政委托的评审机构出具的报告(由甲方提供)。
2、招标文件:含招标书、设计图纸(须经招标代理机构和建设单位签章确认的招标时发出的设计施工图)、合同条款、工程要求的技术规范、投标须知、招标答疑会议纪要、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等文件及附件,并整理成册(由甲方提供)。
3、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含技术标、经济标、投标承诺等文件及招标中心签发的中标通知书。
4、施工合同:含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工程承发包合同、经建设单位确认的施工单位与第三方签订的分包合同、合同附件等。
5、图纸会审记录:按图纸会审的时间先后顺序整理成册,会审记录须有参加会审单位人员签字和盖章。
6、工程开工报告:按现行规定要求办理开工手续,提交的开工报告书具有相关部门和单位的签章,并提交技术交底。
7、竣工验收报告:按现行规定要求办理竣工验收手续,提交的竣工报告书具有相关部门和单位的签章,并加具明确意见,必须提供原件1份。
8、竣工图:提交规范整理的竣工图纸,并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签章及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签字。
9、设计变更:按时间先后顺序和专业整理成册,有设计人员签名及设计单位签章,并有建设单位认可和监理单位确认的签章。
10、现场签证:按时间先后顺序整理成册,统一编号,应有工程数量、计算过程、施工简图,并有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相关人员签字和单位签章,重大项目现场签证,须有设计单位认可签章。
11、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经监理单位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1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提供有效及签章完善的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13、工程结算书(含结算汇总表):由具有编制资质的单位按施工合同规定编制工程结算书,同时把合同金额和增加工程部分填列结算汇总表,以上均应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编制单位签章确认,并附拷贝盘。
14、工程量计算书(含钢筋抽料表):应有工程量汇总表和详细工程量计算式组成,并附拷贝盘。
结算资料要求

工程结算资料清单及要求一、工程结算资料清单1.工程项目结算资料目录:一式两份,其中工程结算书一式三套。
2.真实、完整性承诺书:施工单位对所提供的竣工结算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应作出书面承诺并对此负责,需加盖施工单位公章及项目经理签字。
3.工程进度款支付明细:需加盖施工单位公章及项目经理签字。
4.工程结算书:原件,一式三套,并提供电子文件。
(1)封面:需加盖施工单位公章、造价员资格章及项目经理签字(2)目录(3)工程结算编制说明,包括编制范围、结算依据、材料价格和费率计取原则等。
(4)工程项目结算汇总表、单项工程费汇总表、单位工程费汇总表。
(5)分项工程项目结算明细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适用清单计价)或分部分项工程结算计价表(适用定额计价)):要求按部位分别列项计价(注明部位),与工程量计算书对应;(6)类似项目综合单价换算分析表。
(7)新增项目(未列项目)综合单价分析表。
(8)材料价格表(9)必要的相关计价表格5.工程量计算书:对应结算计价资料列项,工程量计算书应由工程量汇总表和详细工程量计算式组成,工程量汇总表排列序号、工程结算书排列序号及详细工程量计算式排列序号三者顺序应一致。
详细工程量计算式上应注明图号、轴线位置、构件名称;工程量应有详细的计算公式,施工图、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等计算依据的内容应在工程量计算式中一次计算。
提供相应的电子文档,如采用专业软件计算要求转换成office办公文件。
封面需加盖施工单位公章、造价员编制章及项目经理签字。
6.钢筋抽料表:抽料表必须对应结算计价资料列项。
要求提供详细的抽料表和明细汇总表,注明钢筋所在图号、构件名称、施工部位、钢筋编号等。
要求提供相应的电子文档,如采用专业软件计算要求转换成office办公文件。
封面需加盖施工单位公章、造价员编制章及项目经理签字。
7.施工图会审纪要:按时间先后整理,须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确认并加盖公章。
工程结算资料要求

工程结算资料要求
(1)建设项目开工报告;
(2)经建设单位认可的施工组织(修改)设计;
(3)施工单位报批,建设单位核定的建筑和安装材料、设备价格签认单,施工中补增的材料价差结算办法;
(4)涉及新材料、新工艺的工程项目,应提供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在现场共同测定两次以上单方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报当地造价管理部门审批新增的补充定额及相关原始签证资料;
(5)隐蔽验收签证、设计修改变更通知单。
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授予现场监理职权范围内的技术核定签证和现场签证;
(6)材料检验、混凝土及砌筑砂浆试块试压报告;设备及主要材料合格证明、新型材技术参数及单位重量;
(7)影响工程质量进度等重要事宜研究的会议记录;
(8)有关工程结算方面的会议纪要;
(9)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资料、加盖送审单位、编制单位公章、造价工程师(造价员)专用章的工程结算书及配套的工程量计算式、钢筋下料单等;
(10)经审核工程量核算清单;
(11)建设单位预付工程款、预付材料款及建设单位供料明细表;
(12)合同文件、中标通知书、招投标文件、招标补遗书等;
(13)其他与建设项目有关的文件资料。
合同中工程结算的要求

合同中工程结算的要求
一、结算原则
工程结算应遵循合同约定的原则,确保结算过程的透明性和公正性。
双方应本着诚信合作的精神,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执行结算工作。
二、结算依据
结算工作应以合同文本为依据,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量清单、设计图纸、变更洽商记录、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等。
所有结算资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
三、结算周期
工程结算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周期进行,通常为工程完工后的一定时间内,或按照工程进度分阶段进行结算。
具体周期应在合同中明确。
四、结算方式
结算方式应根据工程的特点和双方的协商确定,可以是固定总价结算、可调总价结算、成本加酬金结算等。
结算方式的选择应考虑到工程的风险分配和成本控制。
五、结算程序
1. 施工单位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包括工程量清单、竣工图、变更记录等。
2. 监理单位对提交的结算资料进行审核,确保其真实性和完整性。
3. 甲方(业主)或委托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对结算资料进行审计。
4. 双方根据审计结果进行协商,解决可能存在的争议。
5. 最终确认结算金额,并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六、争议解决
如在结算过程中出现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可按照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进行处理,如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事项
合同中还应包括其他与结算相关的事项,如违约金的计算方式、质保金的退还条件、结算后的服务承诺等。
工程结算资料规范要求

附件一:工程结算资料规范要求
一、土建/机电/装饰/园林工程项目结算所需提交资料
1、合同/补充协议复印件;
2、工程结算书纸质版及电子版(含计算明细);
3、竣工图;
4、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质量验收单;
5、设计变更(设计变更前与设计变更后的纸质版图纸,变更处需要现场工程师
标注后签名,所有设计变更需有设计中心确认);
6、工程签证单;
7、定价函;
8、如是图纸包干工程,需提供原包干价图纸版本。
二、零星工程(含合同或施工范围外的签证)结算所需提交资料
1、工程任务单;
2、工程结算书纸质版及电子版(含计算明细);
3、分部分项工程竣工验收记录表;
4、同期纪录(须工程、成本、施工方三方确认);
5、现场施工照片(施工前/施工中/施工后,需要现场工程师签名);
6、若有人工或机械台班签证,须附上由现场工程师签字确认的用工或台班使用
记录。
三、园林机械台班结算所需提交资料
1、工程任务单;
2、工程结算书纸质版及电子版(含计算明细);
3、附上由现场工程师签字确认的机械台班使用记录;
4、分部分项工程竣工验收记录表;
5、建议提供当月晴雨表,已筛选机械是否适合施工的条件。
四、竣工图纸编制要求
1、专用于报验、报建的竣工图纸不适于作工程结算之依据;
2、用于工程结算的竣工图纸必须按照标准规定绘制,必须具有真实性,与现场
实际相吻合;(详“竣工图编制标准”)
3、美林工程项目的竣工图纸必须由主办工程师及项目经理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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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结算资料送审要求一、工程结算资料收集、编审原则及要求1、所有工程竣工结算,必须在承包人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程承包内容,发包人依法组织竣工验收,并验收合格后办理,对于未完工程或质量不合格工程不予办理竣工结算,发包人(基地公司)不予接收承包方移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
2、承包人责任2.1承包人在工程实施的过程中应及时办理各种资料签认手续,收集整理有关结算资料,制作已完工程竣工图。
2.2工程竣工结算由承包人编制并移交发包人;2.3工程通过验收合格后,承包人首先应按本要求整理结算所需的必备资料,其次再根据资料组织结算编制工作,并做好送审前的自审。
2.4承包人自审完毕后,编制移交清单,将真实、完整、规范的竣工结算资料报送基地公司项目部,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交接。
2.5承包人报送的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一式四份(竣工图二份),其中基础资料应至少保证两份原件。
2.6承包人应实事求是编制竣工结算,保证竣工结算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
2.7承包人应在竣工验收合格后(同时提交的竣工资料审核合格后方能验收合格),在合同要求的期限内完成项目竣工结算编制、自审、送审工作,未在期限内完成并且提不出正当理由延期的,责任应由承包人承担。
3、发包人(基地公司)责任3.1、基地公司项目部负责及时收集、整理工程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有关与工程结算相关的各种资料原件一份,与工程监理、质量监督人员核实校对资料,特别是工程增、减变更资料,同时保留进度计量及工程付款支付凭证原件一份(附依据资料),以此复核承包人移交的结算资料。
3.2基地公司项目部收到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负责审核竣工结算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合格后移交运营部或造价咨询单位审核,同时办理移交手续。
3.3承包人送审的结算资料具体由基地公司预算室负责验收和移交或送审。
3.4承包人延期不提交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的,发包人可根据搜集到的现有结算资料编制结算。
4、运营部或造价咨询单位对接收的结算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复核,合格后进行结算审核,发包人及承包人给予配合。
二、送审结算资料清单及要求:送审结算资料分基础资料和结算书两部分,两部分内容分别装订成册,若一册资料过多可分本装订。
资料清单及要求如下1、工程项目结算资料目录(签收表):一式四份(附件1)。
2、工程项目投资立项批文、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四份。
3、工程造价结算书:原件,一式四份,按工程项目合同要求编制,由承包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至少应包括:(1)封面(2)目录(3)工程结算编制说明,包括编制范围、结算依据、材料价格和费率计取原则等(4)工程项目结算汇总表、单项工程费汇总表、单位工程费汇总表。
(5)分项工程项目结算明细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适用清单计价)或分部分项工程结算计价表(适用定额计价)};(6)设计变更项目结算明细表。
(7)现场签证项目结算明细表。
(8)类似项目综合单价换算分析表。
(9)新增项目(未列项目)综合单价分析表。
(10)材料价格表(11)必要的相关计价表格4、施工合同:包括工程项目总承包合同及其附件、经确认的分包合同及其附件、补充合同、补充协议(优良奖、提前工期奖等)等,提供原件并按签订时间顺序排列。
5、竣工图纸:按《编制基本建设工程竣工图的几项暂行规定》、《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及现行有关标准等档案规范整理,应如实反映竣工情况,并将施工过程中确以实施的图纸会审记录、工程洽商记录、监理工程师通知或发包方施工指令、签证、变更资料进行编号,把涉及图纸更改内容在图上标出(必须注明标注的内容引自的具体位置),加盖标准竣工图专用章,经承包人、监理单位、基地公司项目部有关人员签名并加盖公章。
基地公司项目部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在竣工图专用章旁空白处。
对未在竣工图上反映的图纸会审记录、工程洽商记录、监理工程师通知或发包方施工指令、签证、变更等,其费用的增加,结算审核时不予调整。
竣工图纸一共两套,可不装订,而用线绳捆扎,以方便查阅。
6、设计变更:按时间先后整理装订成册,安装工程分专业整理装订,并在每页的右下角按顺序编号,以便于竣工图设计变更标注内容的查找,对同一部位在不同时间的设计变更必须以最后实施且完工的内容作为竣工图的标注内容;变更设计审批表上要有设计人员签字并由设计单位加盖公章,经监理单位有关人员加具认可意见、签名并加盖公章,经基地公司项目部加具同意意见并加盖公章。
工程变更设计预算、类似项目综合单价分析表、新增综合单价分析表、变更设计简图等应含有审批内容。
重大设计变更须经运营部审批的,还须提供审批内容。
设计变更按公司有关管理办法办理。
7、现场签证:按签证的里程、部位、时间先后顺序整理成册,编出目录,并在每页的右下角按顺序编号。
签证单上须有签证的项目名称、时间、原因、内容、范围、简图、工程量计算过程,经监理单位加具认可意见、签名并加盖公章,经基地公司项目管理部加具确认意见并加盖公章。
隐蔽的签证工程还应提供施工前后的对比相片(有参照物)。
现场签证按公司有关管理办法办理。
对于需要计价的工程业务联系函、委托任务书等要办理签证进一步核实;对施工方案(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及规范里协及的措施费用,如果合同没有约定的,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签证确认;没有经过业主确认的一律不得计算。
8、招标文件:包括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投标格式、技术条件和技术规范、招标图纸、澄清文件、地质勘察报告和水文资料、工程量清单、招标补遗、招标答疑纪要等,按顺序装订成册,编制目录。
9、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标(含施工方案)、商务标(含报价和工程量计价清单)、投标承诺书、投标补充函等。
10、中标通知书:复印件11、甲方供应材料证明:由基地公司项目部和承包人双方确认并加盖公章。
12、设备、材料价格呈批审核单:凡在合同中未明确而在施工过程中确定价格的,将价格呈批审核单按时间顺序装订整理成册,每张单须附有购销合同或其他价格确定凭证(如材料单价有效发票),每张单须经基地公司采购部、项目部确认并加盖公章,方能作为结算计算依据。
13、综合单价呈批审核单:按时间顺序装订整理成册,每张单须附有相关资料并注明相关资料在结算资料的哪一部分哪一页,每张单须经基地公司项目管理部确认并加盖公章。
必要时须经运营部审批的,还须提供审批内容。
14、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会审交底记录或纪要:按时间先后整理,须经监理单位或基地公司确认并加盖公章。
把涉及图纸更改内容在竣工图上标出(必须注明标注的内容引自的具体位置)。
15、监理通知、基地公司施工指令、会议纪要:分别按时间顺序整理装订成册,并在每页的右下角按顺序编号,并要有相关人员签名、相关单位加盖公章。
把涉及图纸更改内容在竣工图上标出(必须注明标注的内容引自的具体位置),对同一部位在不同时间的监理通知或基地公司施工指令必须以最后实施且完工的内容作为竣工图的标注内容。
16、地质勘察报告和水文资料:须有勘察单位加盖公章(若招标文件中已包含可不再重复)。
17、开工报告、工程延期报告:须经监理单位、基地公司批准并加盖公章。
18、竣工验收报告:须经承包人、监理单位、基地公司确认并加盖公章。
19、工程量计算书:对应结算计价资料列项,工程量计算书应由工程量汇总表和详细工程量计算式组成,工程量汇总表排列序号、工程结算书排列序号及详细工程量计算式排列序号三者顺序应一致。
详细工程量计算式上应注明图号、轴线位置(土建、安装专业适用)、构件名称;工程量应有详细的计算公式,施工图、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工程洽商记录、监理通知或基地公司施工指令等部分的内容应在工程量计算式中一次计算。
现场签证应注明签证单号,对项目内容一样但签证单号不一样的要求合并在一起计算,但必须反映出合并后的总数由哪些签证单的哪几笔数组成算表达式、小计和合计,小计和合计应注明它们的范围。
用计算机编制的工程量计算式应提供相应的电子文档。
20、钢筋抽料表(适用专业):抽料表必须对应结算计价资料列项。
要求提供详细的抽料表和明细汇总表,注明钢筋所在图号、构件名称、施工部位、钢筋编号等。
用计算机抽料的,要求提供相应的电子文档。
21、其他结算资料:与结算审核有关的其他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下列:(1)监理合同。
(2)工程质量验收评定证书。
(3)材料检验报告、产品质量合格证。
(4)隐蔽工程验收单(含桩基础隐蔽验收单)。
(5)施工日记、会议纪要。
(6)非常用标准图集。
(7)基地公司代承包人缴费证明及承包人代基地公司缴费证明,如余泥排放费证明、工程排污证明、施工噪音排污费证明、社会保险费(劳保基金)证明等。
(8)意外情况、施工现场与设计图纸不符的像片及说明。
22、上述资料要求一次性提交,运营部或造价咨询机构出具审查意见书后补充的资料,应经基地公司项目部、运营部或造价咨询机构的认可。
三、送审资料格式要求:1、结算资料在送审前,基地公司项目部要认真核对、仔细整理,必须加上目录表(附件表1)、注明页数,应编制移交清单、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交接。
2、书面资料以A4纸张规格整理和装订,大幅面的可用A3纸张规格,图纸宜采用国家标准图幅。
3、书面资料均需相关人员签署意见、签名,相关单位加盖公章。
4、一般要求提供资料原件,至少有两份完整的原件,复印件须经承包人、监理单位、基地公司确认属实后盖章,汇总装订资料可盖骑缝章。
原件与复印件必须分开装订。
5、图纸可不装订,方便查阅。
6、除前述明确要求外,书面资料一般分类、按时间顺序装订成册(附件、增补、变更文件紧跟主文件)。
7、前述有关送审资料的视情况加报与书面形式内容一致的电子文档。
8、所有送审资料承包人、监理单位、基地公司必须自行留存副本,以免资料遗失、损毁。
四、常见结算资料问题的处理1、同一单位工程竣工图纸,分属土建、安装所施工时,基地公司工号负责人在竣工图检查时,在图纸目录中注明那一张图纸是属于土建单位做,那一张图纸是属于安装单位做,以免重复。
2、竣工验收时,根据实物对照竣工图等,是否按图施工完,尤其是楼地面、内外墙装饰、屋面防水实际做法是否与施工图一致,对于没有施工和不一致的部分是要办理设计变更或联系单进行取消。
2、对于需要计价的工程业务联系函、委托任务书等要进一步核实签证。
对施工方案(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及规范里协及的措施费用,如果合同没有约定的,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确认。
没有经过发包人确认的一律不得计算。
3、承包人对特殊材料要事前向甲方提询价,待甲方核定同意后方可购买。
事后要监督收集好资料,并做好验收、签证(附相关材料的品牌、规格、发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