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尿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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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尿检制度

为了给街道禁吸戒毒、戒断巩固、隔离戒毒工作提供科学有效的证据保障,必须做好尿样检测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有吸毒史人员的尿样检测工作,是对鉴别吸毒人员是否有吸毒行为的重要依据。

二、判定有吸毒史人员戒断巩固、隔离戒毒必须经尿样检测结果确定。

三、有吸毒史人员的尿样检测用尿检试剂盒作尿检。由社区民警负责有吸毒史人员尿检工作。

四、有吸毒史人员尿检应按规定的间隔时间和应作的次数作尿检。间隔时间和次数如下:

1、戒断巩固在一年以下,必须每隔2个月作一次尿检,每年尿检次数应达到6次。

2、戒断巩固一年以上三年以下,必须每隔3个月作一次尿检,每年尿检次数应达到4次。

3、戒断巩固三年以上的每间隔6个月作一次尿检次数应达到2次。

作尿检的间隔时间和次数可以连续计算,但做尿检的具体时间不得事先通知吸毒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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