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知识产权侵权案相关案例
十大经典知识产权案例

十大经典知识产权案例十大经典知识产权案例案例一:秀水服装市场商标权侵权纠纷案原告:法国香奈儿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香奈儿公司)被告:北京秀水街服装市场有限公司(简称秀水市场)被告:黄善旺【案情】原告香奈儿公司拥有“CHANEL”(即香奈儿)商标专用权,原告在被告秀水市场内黄善旺的摊位购买了带有其商标标识的手包等,并向秀水街市场发出律师函予以告知,但此后仍在该市场黄善旺摊位购买到涉案侵权商品。
法院经审理认为,秀水市场有权并有义务对市场进行管理及对商户出售的商品进行监督,制止、杜绝制假售假现象。
秀水市场在知道市场内有侵犯商标权行为后,仍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致使市场继续销售涉案侵权商品,说明其存在主观故意,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据此判决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共同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万元。
【(→)北京修典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点评】本案是我国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典型案例,引起国际关注。
该案表明,小商品市场经营管理者在具有过错的情况下,应当对其市场内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承担责任。
案例二:“火柴棍小人”动漫形象著作权侵权纠纷案原告:朱志强被告:(美国)耐克公司(简称耐克公司)被告:耐克(苏州)体育用品有限公司被告:北京元太世纪广告有限公司被告:北京新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案情】原告朱志强是网络动画《小小特警》等作品的作者,其作品的形象均为“火柴棍小人”。
被告耐克公司等为举办某宣传活动及推广其新产品,在其网站、地铁站台、电视台上发布包含“黑棍小人”形象的广告。
原被告的作品均为以圆球表示头部、以线条表示躯干和四肢的方法而创作的人物形象。
法院经审理认为,用“圆形表示人的头部,以直线表示其他部位”方法创作的小人形象已经进入公有领域,任何人均可以此为基础进行创作。
原被告的作品有相同之处,但相同部分主要存在于已进入公有领域、不应得到著作权法保护的部分,其差异部分恰恰体现了各自创作者的独立创作,因此,不能认定被告形象使用了原告作品。
据此,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二)

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二)引言概述:知识产权是现代社会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领域,它涉及到对创新和创造的保护,对创作成果和发明创造的权益的保护。
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一些典型的知识产权案例备受关注,这些案例不仅对于相关行业的发展和创新起到了引领和指导作用,也对于我们理解和认识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具有很大的意义。
本文将就其中的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进行分析和阐述。
正文:一、苹果 vs. 三星专利侵权案1. 三星涉嫌侵犯苹果的专利权2. 苹果指控三星手机外观设计侵权3. 案件审理过程及结果4. 对产业竞争和创新的影响5. 具有示范和借鉴作用的案例二、微软 vs. Google专利战争1. 微软起诉Google Android系统专利侵权2. Google起诉微软Office软件专利侵权3. 双方专利战争升级及解决方式4. 对软件行业和技术创新的启示5. 对专利战争和知识产权保护的警示三、华为 vs. 美国政府专利纠纷1. 美国政府对华为涉嫌专利侵权发起调查2. 华为反击并提起专利诉讼3. 对华为在全球市场的影响4. 影响国际关系和贸易战局势5. 对跨国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启示四、乐高 vs. Lepin侵权案1. 乐高起诉Lepin品牌侵权2. 针对创意设计和外观模仿的指控3. 乐高维权措施和维权结果4. 对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影响5. 对行业创新和市场竞争的警示五、特斯拉 vs. 前员工专利侵权案1. 特斯拉起诉前员工窃取商业机密2. 员工涉嫌侵权的专利和技术信息3. 案件审理及员工被判赔偿结果4. 对公司内部知识产权保护的启示5. 对员工行为和商业竞争的警示总结:通过对这些知识产权典型案例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知识产权是当今社会中不可忽视的重要问题。
这些案例不仅给相关行业和企业带来了深刻的教训和启示,也引发人们对知识产权保护和合理竞争的思考。
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我们需要更加注重知识产权的保护,制定更加完善的法律法规,加强国际合作,以推动创新和创造的蓬勃发展。
国际贸易中的知识产权案例

国际贸易中的知识产权案例近年来,国际贸易中的知识产权案例屡见不鲜。
这些案例引发了广泛的讨论和关注,揭示了知识产权在国际贸易中的重要性和保护的难题。
本文将通过分析几个具有代表性的案例,探讨知识产权在国际贸易中的作用、问题以及解决方案。
案例一:美中贸易战中华为事件2018年,中美贸易战爆发,华为成为了关键的一环。
美国政府指控华为窃取了美国的知识产权,限制了华为在美国市场的发展。
华为坚决否认了这些指控,并提出了自己的证据来反驳。
然而,此案在国际贸易中引发了一系列的争议,并对中国企业的形象和声誉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这个案例凸显了知识产权在国际贸易中的重要性。
知识产权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之一,失去了知识产权的保护,企业将面临市场壁垒和技术壁垒的挑战。
在国际贸易中,保护知识产权是各国政府的责任和义务之一,同时也是企业的自我保护和维权之举。
因此,各国应加强合作,共同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推动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的完善和国际贸易的健康发展。
案例二:阿里巴巴与假冒商品阿里巴巴是中国知名的电子商务平台,也是全球最大的零售交易平台之一。
然而,由于假冒商品问题,阿里巴巴面临着国际贸易的不信任和诟病。
虽然阿里巴巴不断加强自身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与品牌商合作打击假冒商品,但问题并未完全解决。
很多消费者仍担心在阿里巴巴上购买到假货,这对阿里巴巴在国际贸易中的声誉和业务发展构成了困扰。
这个案例揭示了知识产权保护在电子商务平台上的重要性。
电子商务平台作为连接卖家和买家的桥梁,承担着保护消费者权益和维护市场秩序的责任。
只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打击假冒伪劣商品,才能增强消费者的信任感,促进国际贸易的健康发展。
案例三:国际药品专利纠纷药品专利纠纷是国际贸易中常见的问题。
世界卫生组织提出了“可及性与可负担性”的原则,即在保护知识产权的同时,要确保贫穷国家能够获得廉价的药品。
然而,一些大型制药公司为了保护自己的专利权益,通过各种手段阻止了廉价药品的生产和流通。
涉外知识产权维权案例

涉外知识产权维权案例在全球化的背景下,涉外知识产权维权案例变得越来越普遍。
跨国公司、外籍人士与国际企业之间的合作关系频繁发生,知识产权的保护与维权变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通过分析涉外知识产权维权案例,探讨在这个领域中常见的问题和解决方法,以期帮助相关方面更好地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
案例一:A公司在中国的商标维权A公司是一家知名国际企业,在中国市场有着广泛的影响力。
然而,近期A公司发现其商标被一家中国公司非法使用,侵犯了其知识产权。
A公司立即采取行动,寻求法律保护。
首先,A公司聘请了一家专业的知识产权律师事务所,进行商标权威性评估以及案件调查。
通过对案件的调查,他们发现侵权公司正在销售与A公司产品相似的商品,给消费者造成了混淆。
根据调查结果,律师事务所向法院提起了侵权诉讼。
其次,为了增加案件胜诉的可能性,A公司采取了积极的证据保全措施。
他们拍摄了侵权公司销售场所的视频,并收集了相关的销售凭证和广告材料,以证明侵权行为。
此外,为了保护客户利益,他们还申请了一项财产冻结令,以防止侵权公司将资产转移或隐匿财产。
最后,在案件审理过程中,A公司与侵权公司进行了调解。
通过律师的努力,双方成功达成了和解协议,侵权公司同意停止侵权行为并支付一定的经济赔偿。
此外,侵权公司还同意撤销注册的商标,以彻底解决此次纠纷。
案例二:B个人在美国的专利侵权诉讼B是一名中国企业家,他在美国申请了一项关于新型电子设备的专利。
然而,不久后,B发现有一家美国公司生产和销售与他的发明相似的产品,侵犯了他的专利权。
面对这种情况,B决定采取法律行动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首先,B聘请了一家美国本土的知识产权律师事务所,获得专业的法律建议。
他们通过对市场的调研和对侵权产品的分析,确认了侵权行为,并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交了专利侵权申诉。
其次,为了加强自己的证据,B与律师事务所一起展开了执法行动。
他们拍摄了侵权公司的厂区现场,并收集了相关的销售记录、产品样本以及相关的广告和宣传材料。
2021年十大知识产权经典案例

2021年十大知识产权经典案例1. 贝聿铭建筑事务所诉深圳市新华保险大厦案:该案是关于建筑师贝聿铭的版权纠纷案件,贝聿铭指控被告深圳市新华保险大厦侵犯了他的建筑设计版权,法院最终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
2. 特斯拉诉乐视案:特斯拉起诉乐视侵犯其专利权,指控乐视的电动汽车存在侵权行为。
最终法院判决乐视停止侵权并赔偿特斯拉经济损失。
3. 苹果公司诉三星电子案:苹果公司指控三星电子侵犯其设计专利权和商标权,相关产品被认为过于类似。
该案引起了全球范围内的关注,最终法院判决三星电子赔偿苹果公司数十亿美元的经济损失。
4. 爱驰汽车诉比亚迪案:爱驰汽车指控比亚迪侵犯其电动汽车设计专利权,法院最终判决比亚迪停止侵权并赔偿爱驰汽车经济损失。
5. 天猫诉唯品会案:天猫指控唯品会销售侵犯其商标权的商品,法院最终判决唯品会停止销售侵权商品并赔偿天猫经济损失。
6. 著名动画片《熊出没》侵权案:著名动画片《熊出没》的制片公司指控其他公司侵犯了其版权,并要求停止使用和销售相关商品。
法院最终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
7. 微软诉华硕案:微软指控华硕违反了其软件授权协议,将未授权的操作系统预装在华硕电脑上销售。
法院最终判决华硕赔偿微软经济损失。
8. 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诉迪士尼案: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指控迪士尼侵犯了中国的商标权和著作权,法院最终判决迪士尼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经济损失。
9. 阿里巴巴诉京东案:阿里巴巴指控京东销售侵犯其商标权的商品,法院最终判决京东停止销售侵权商品并赔偿阿里巴巴经济损失。
10. 荣耀诉小米案:荣耀起诉小米侵犯其手机外观设计专利权,法院最终判决小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荣耀经济损失。
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

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一、专利权保护案例:1.1 苹果与三星专利侵权纠纷案简介:苹果公司指控三星侵犯其多项方式专利权,包括设计和技术专利。
该案引起了全球范围内的关注,并对智能方式行业产生了深远影响。
细节:详细介绍双方的专利权纠纷、法院裁决的结果以及对双方公司的影响。
1.2 谷歌与Oracle版权侵权案简介:Oracle公司指控谷歌在其Android操作系统中,使用了Java编程语言的部分版权代码而未经授权支付版权费。
这是一起重要的软件版权侵权案件。
细节:详细介绍双方的法律争议、陪审团裁决和上诉结果,以及对软件开发领域的影响。
二、商标权保护案例:2.1 路易威登商标保护案简介:法国奢侈品牌路易威登多次与不同厂商对抗,保护其“LV”商标免受侵权。
这是一个具有代表性的商标侵权案例。
细节:详细介绍路易威登与多家制售假冒商品的公司之间的法律较量,以及对奢侈品领域商标保护的启示。
2.2 Nike与Adidas商标侵权案简介:运动鞋巨头Nike和Adidas之间的商标侵权案件引起了广泛关注。
双方就商标设计和商标词的相似之处展开了争议。
细节:详细介绍这起案件的诉讼过程、裁决结果以及对运动鞋行业商标保护的影响。
三、著作权保护案例:3.1 迪士尼与制假售盗版影片案简介:迪士尼公司多次与制造假冒销售盗版迪士尼影片的组织进行侵权诉讼。
这是一个典型的著作权侵权案例。
细节:详细介绍迪士尼与不法组织之间的法律纠纷、判决结果以及对娱乐产业著作权保护的启示。
3.2 爱迪生与爱迪生电影制片公司版权纠纷案简介:著名发明家托马斯·爱迪生与他的电影制片公司之间发生了一起版权纠纷。
这是一个有关著作权与公司所有权的典型案例。
细节:详细介绍爱迪生与电影公司之间的纠纷、法院判决以及对创作者和公司合作关系的影响。
附件:本文档无附件。
法律名词及注释:1:专利权:指发明人或其继续者对其发明所享有的独占使用权。
2:商标权:指商标所有者对其商标在指定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的独占权。
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典型案例

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典型案例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典型案例案件概述案例一:A公司侵犯B公司商标权案在这个案例中,B公司是一家知名品牌,拥有独特的商标。
A公司开始使用与B公司商标相似的标识,以销售类似的产品。
B公司发现后,立即向法院提起诉讼,指控A公司侵犯了其商标权。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查明了A公司故意使用与B公司商标相似的标识,试图从B公司的品牌声誉中获益。
法院判决A公司停止使用相似标识,并赔偿B公司相关损失。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到知识产权的重要性。
商标是企业的重要资产之一,保护商标权可以维护企业的声誉和利益。
案例二:C公司侵犯D公司专利权案在这个案例中,D公司成功获得了一项创新专利,该专利在市场上具有重要的商业价值。
C公司在未经D公司授权的情况下,开始生产和销售与D公司专利类似的产品。
D公司发现后,立即向法院提起诉讼,指控C公司侵犯了其专利权。
经过审理,法院确认了D公司的专利有效性,并判决C公司停止侵权行为,赔偿D公司相关损失。
这个案例说明了专利保护在创新领域的重要性。
创造新技术和产品需要投入大量资源和时间,而专利保护可以帮助创新者获得合法的利益回报。
案例三:E公司侵犯F公司著作权案在这个案例中,F公司是一家出版社,拥有一本畅销小说的版权。
E公司在未经F公司授权的情况下,开始出版和销售与F公司小说相似的作品。
F公司对此提出异议,并将E公司告上法庭。
法院判决E公司侵犯了F公司的著作权,要求E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F公司的经济损失。
这个案例提醒我们,著作权保护对于文化和娱乐产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只有通过著作权保护,创作者才能在其作品中获得合法的利益和声誉回报。
结论通过以上典型案例,我们可以看到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
无论是商标、专利还是著作权,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都会给原权利人带来经济损失和声誉损害。
对于拥有知识产权的企业和个人来说,应当及时申请合法的保护,保持警惕,及时发现并采取行动应对任何侵权行为。
只有通过保护知识产权,我们才能真正保护创新增值和创新者的利益,促进创新创造的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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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经典知识产权案例案例一:秀水服装市场商标权侵权纠纷案原告:法国香奈儿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香奈儿公司)被告:**秀水街服装市场有限公司(简称秀水市场)被告:黄善旺【案情】原告香奈儿公司拥有“CHANEL”(即香奈儿)商标专用权,原告在被告秀水市场内黄善旺的摊位购买了带有其商标标识的手包等,并向秀水街市场发出律师函予以告知,但此后仍在该市场黄善旺摊位购买到涉案侵权商品。
法院经审理认为,秀水市场有权并有义务对市场进行管理及对商户出售的商品进行监督,制止、杜绝制假售假现象。
秀水市场在知道市场内有侵犯商标权行为后,仍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致使市场继续**涉案侵权商品,说明其存在主观故意,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据此判决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共同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万元。
【(→)**修典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点评】本案是我国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典型案例,引起国际关注。
该案表明,小商品市场经营管理者在具有过错的情况下,应当对其市场内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承担责任。
案例二:“火柴棍小人”动漫形象著作权侵权纠纷案原告:朱志强被告:(美国)耐克公司(简称耐克公司)被告:耐克(苏州)体育用品有限公司被告:**元太世纪广告有限公司被告:**新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案情】原告朱志强是网络动画《小小特警》等作品的作者,其作品的形象均为“火柴棍小人”。
被告耐克公司等为举办某宣传活动及推广其新产品,在其网站、地铁站台、电视台上发布包含“黑棍小人”形象的广告。
原被告的作品均为以圆球表示头部、以线条表示躯干和四肢的方法而创作的人物形象。
法院经审理认为,用“圆形表示人的头部,以直线表示其他部位”方法创作的小人形象已经进入公有领域,任何人均可以此为基础进行创作。
原被告的作品有相同之处,但相同部分主要存在于已进入公有领域、不应得到著作权法保护的部分,其差异部分恰恰体现了各自创作者的独立创作,因此,不能认定被告形象使用了原告作品。
据此,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修典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点评】当前,动漫产业正迅速发展,对动漫作品的著作权保护将日益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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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P希望法庭降低判决中的赔款额来源:互联网日期:2012-03-1411月29日消息,知情人士称,SAP计划再向法庭提起上诉,以减少与甲骨文在窃取知识产权案件中向后者高达13亿美元的赔款。
此前,美国加州联邦法院陪审团要求SAP支付13亿美元赔偿侵犯甲骨文知识产权。
但SAP对此判决感到不满,SAP曾表示,我们对这一裁决表示不满,并将继续采取各种行动。
SAP希望法庭降低判决中的赔款额,预计法官将于下周做出裁决。
SAP交付甲骨文13亿美元的赔偿金额是历史上侵犯知识产权案件赔偿金额最高的。
甲骨文最早于2007年将SAP告上法庭,指控SAP子公司窃取其大量知识产权,向甲骨文客户提供折扣软件支持,从而吸引客户脱离甲骨文,转向SAP。
甲骨文曾索要赔偿17亿美元。
但SAP认为其索要金额过高,称其合理的支付金额应该在4000万美元。
微软希望最高法院能颠覆之前的判决,重新为Word正名来源:互联网日期:2012-03-14美国最高法院经过三个月的审核和讨论,昨日终于同意复审微软与加拿大公司i4i的专利纠纷,并将于明年听取该案的上诉。
在经受了一次又一次的打击之后,微软并没有放弃,不过这也是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了。
去年8月份的时候,美国德克萨斯州地方法院判决微软在i4i起诉的Word中XML 文档侵权案件中败诉,微软需要在停止在美国销售所有包括XML文档功能的Word产品(Word 2003和Word 2007),并对其处以近2.9亿美元罚款。
之后,微软对此提出了上诉,但是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庭作出判决,维持原判。
尽管微软也根据判决不再销售包含XML文档功能的Word产品,但是却坚持认为i4i的XML文档专利是无效的。
4月份的时候美国专利与商标局声明,i4i的专利有效,这对于微软也是一个不小的打击。
8月底,微软向美国最高法院递交了书面申请,希望最高法院能颠覆之前的判决,重新为Word正名。
MPT与苹果的侵权纠纷来源:互联网日期:2012-03-14北京时间12月22日上午消息,阿尔卡特朗讯下属的Multimedia Patent Trust(以下简称MPT)公司起诉苹果、LG、佳能和TiVo,称被告侵犯了该公司与视频编码有关的几项专利。
昨天,MPT向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一家法院提起诉讼,声称该公司与视频编码和解码技术有关的4项专利受到侵犯。
其中,佳能侵犯了全部4项专利;苹果和Tivo侵犯了3项;LG侵犯了2项。
诉讼称,苹果的全系列产品、佳能VIXIA摄像机及其视频处理软件、LG的64款手机以及TiVo的数款摄像机都涉嫌侵权。
尽管2项专利已经过期,另外两项也将于一年内和2014年初到期,但依照美国法律,MPT仍可收集先前因侵权而遭受损失的证据,并要求赔偿。
“DOTA”商标争议来源:互联网日期:2012-03-14在暴雪嘉年华上,暴雪展示了基于星际2平台而开发的官方“DOTA”,并且命名为“BLIZZARD DOTA”,然而“DOTA”商标已经被VALVE公司所注册,近日传闻,暴雪开发的“DOTA”涉嫌侵权,被迫改名。
当初VALVE注册“DOTA”商标时便引起了争议。
DOTA本为魔兽争霸RPG地图,可支持10个人同时连线游戏,是目前唯一被暴雪娱乐公司官方认可的魔兽争霸的RPG地图。
而这张自定义对战地图的火爆程度甚至一点也不输于魔兽争霸官方对战,甚至于将这款单机游戏的寿命大大延长了。
早在星际争霸时代便有人制作出了现代DOTA的雏形,名字叫做“Aeon of Strife”,现在的DOTA都是在此模式上不断完善而来。
到了《魔兽争霸3:混乱之治》时期,一位叫做Euls的玩家做了第一张ROC DotA,不过这一时期DotA并没有大规模的流行起来。
一位名叫Guinsoo的作者在地图中开始加入一些声音和光影效果,人气越来越好。
Icefrog(冰蛙)从6.10版本开始接手,直到现在,Icefrog是目前为止最好的DOTA地图制作人,在Icefrog的管理下,DOTA风靡全球,甚至很多人认为Icefrog是DOTA的正统作者。
8月icefrog加盟的Valve抢先注册“DotA”的商标,DOTA核心开发人员Pendragon 和Guinsoo表示了极大的愤慨和强烈的谴责,作为反击Valve的手段他们也注册“Defense of the Ancients”等商标。
而暴雪也对Valve抢先注册抢注商标感到不满。
DOTA是基于暴雪的《魔兽争霸III》出现的,之前它一直免费为所有玩家服务,所以它现在突然要注册商标让所有人都觉得不适应。
众所周知,Valve目前正在开发《DOTA2》,Valve公司希望它的产品能够给公司带来利润,只有注册独立商标了。
在暴雪嘉年华上,暴雪展示了基于《星际2》的暴雪DOTA地图,命名为“BLIZZARD DOTA”,而由于VALVE注册“DOTA”商标,暴雪的DOTA地图不得不改名为“BLIZZARD ALL-STARS”,这款游戏还未正式发布就不得不改名,处境相当尴尬。
玩家之中也为Valve注册DOTA商标一事产生争议:反对方:DOTA的版权应该属于所有DOTA地图开发者,将商标据为己有很明显是不道德的。
而且DOTA是基于魔兽争霸的游戏平台,分离出去之后,不知道还是不是我们之前玩到的DOTA,百分之百可能会变味道。
中立方:我觉得商标在谁手中都无所谓,反正他们注册了商标都不是提供免费的游戏,DOTA原地图是完全免费的,而他们现在开发的地图却都是商业运作的游戏。
我只希望原DOTA地图能够继续更新下去。
支持方:Icefrog是DOTA的灵魂,没有Icefrog不会有现在的成就。
DOTA只有在真正懂得他的开发者手里才能放出光彩,事实已经证明了,Icefrog将DOTA推向全球,希望新的DOTA能够更加成功。
对于这次的事件,相信广大玩家都有自己的支持对象,而不管DOTA的版权属于谁,只要玩家有的玩就行了!"马拉松官司"终点难料来源:互联网日期:2012-03-14国际物流巨头UPS与深圳市优比速快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优比速)的商标侵权案落定之日仍难以预期。
昨日(11月7日),双方商标侵权案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
当庭调解阶段,审判长提出商标转让建议,深圳优比速在商标转让费上提出3000万元的要求,后经调解降到2000万元。
但最终UPS表示不能接受,调解宣告失败。
这已经是深圳优比速与UPS漫长诉讼战中的第8场官司。
2000万调解失败在昨天的庭审现场,深圳优比速总经理黄居群显得有些憔悴。
"公司现在已经处于亏损状况,经过多次上诉,目前上诉费用也花去了10多万元。
"在一个月前,经历了和UPS的5年官司,黄居群收到了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胜诉判决书。
然而,这随后引来UPS的上诉,第8场官司登场。
"我们也想过调解,但是他们没有诚意。
"黄居群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2006年的一审后调解,曾经讨论过收购、并购、转让、买断等调解方式,但是此后等了好几个月,黄居群都没有等来对方承诺的调解方案。
对此,昨天在法庭上,UPS广东分公司方面解释是由于需要等待美国总公司董事会拿出方案。
"受UPS使用我们商标的影响,我们在05年业务受到严重影响,导致我不得不撤掉刚刚扩展开的珠三角网点"。
黄居群告诉本报记者,在UPS打入内地并采用"优比速"作为中文名的2004年,深圳优比速已成立4年,正处于快速发展期,在2005年的盈利已超过1000万元。
"但2005年以后我们至少亏损了100多万。
"黄居群认为,导致公司亏损的主要原因就是UPS在内地使用"优比速"商标,对市场造成误认、混淆等情况频频出现而导致的。
据了解,深圳优比速早于2002年在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了"优比速+UES+图"商标,该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服务项目为第39类,包括运输、货运、海上运输、船运货物、汽车运输、空中运输、仓库运输、集装箱出租、投递报纸等。
该公司随后将该商标投入了商业使用,在其快运车、广告宣传方面使用了"优比速UES"商标或"优比速"标识。
黄居群称,在撤掉珠三角网络以后,深圳优比速现在的规模已经由原来的100多人萎缩成10多个人,这样每年还承担着10多万元的亏损。
黄居群向记者表示如果对方有诚意,自己愿意通过调解解决,但深圳优比速代理律师袁安坚称不可能调解,并自信"一定会胜诉"。
尽管如此,在昨天的调解,考虑深圳优比速的经营状况,审判长建议通过转让商标解决后,深圳优比速仍然开出3000万元的价格,并最终将底价定在2000万元。
在法庭上,UPS方面也表示愿意考虑转让,但在庭外,对于具体细节,出庭的UPS深圳分公司郑小姐表示,对于该案"目前没有什么可说的"。
经过近两小时庭审和调解,审判长宣布由于双方能够接受的调解条件差距非常大,当庭调解失败,"双方若有调解意愿可于本月9日前提出"。
"马拉松官司"终点难料这样的结果可能将决定了进入中国内地市场已逾6年的UPS还将继续纠结于自己的中文名。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深圳优比速与UPS关于商标使用的纠纷远远不止于广东地区。
2005年,深圳优比速首次将UPS旗下的优比速包裹运送(广东)有限公司告上法庭,指控UPS侵犯其注册商标所有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
据了解,期间,UPS曾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撤销深圳优比速拥有的"优比速"商标,但未能如愿。
单单深圳优比速与UPS广东公司的官司到目前为止已经进行到了第四场。
而在这期间,深圳优比速还在北京和天津的法庭先后4次将UPS的地方分公司告上法庭,这4次上诉均被驳回。
据了解,在多次起诉中,深圳优比速主要均是控告UPS商标侵权以及由此构成的不正当竞争。
在昨天的审判上,深圳优比速代理律师袁安指出UPS从印章、牌匾、运行单特征三方面指控UPS商标侵权。
相对于过去的起诉,牌匾是深圳优比速提出的新证据,但是该公司没有拿出证据。
而此前,黄居群11月得到的那份唯一的胜诉判决书称,深圳优比速的涉案注册商标为"优比速+英文UES"之组合商标,其中文"优比速"构成该公司注册商标的主要部分。
而UPS将与深圳优比速注册商标相同的文字,作为其企业字号,容易使相关公众对双方提供的服务来源或者两者之间的经营关系产生混淆或误认。
最后,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判决UPS应立即变更并停止使用中文"优比速"字号,立即停止在货运单、发票、货运车上使用"优比速"标识,同时赔偿深圳优比速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