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市晋升主任医师(卫生系列正高职称)的评审条件规定和报名要求---山西晋升医师评审条件

合集下载

2023年山西基层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条件(二)

2023年山西基层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条件(二)

2023年山西基层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条件(二)2023年山西基层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条件背景近年来,山西基层卫生事业发展迅速,培养和选拔一支高素质的卫生人才队伍已成为当前的重要任务。

为确保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和科学性,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了2023年山西基层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本文将详细介绍这些评审条件,以便广大卫生人才准确地了解自己的岗位要求。

职称类别和条件医师类职称•主任医师–卫生技术人员应具有副高级职称,从事临床工作累计时间不少于5年。

–具有高级职称的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临床工作累计时间不少于7年。

•副主任医师–卫生技术人员应具有副高级职称。

–具有高级职称的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临床工作累计时间不少于3年。

护理类职称•主任护师–本科学历,具有护师或副高级职称,从事护理工作累计时间不少于5年。

–硕士研究生学历,具有护师或副高级职称,从事护理工作累计时间不少于3年。

•副主任护师–本科学历,具有护师或副高级职称。

–硕士研究生学历,从事护理工作累计时间不少于2年。

药师类职称•主任药师–本科学历,具有药师或副高级职称,从事药学工作累计时间不少于5年。

–硕士研究生学历,具有药师或副高级职称,从事药学工作累计时间不少于3年。

•副主任药师–本科学历,具有药师或副高级职称。

–硕士研究生学历,从事药学工作累计时间不少于2年。

申报程序和要求•申报资格:–具有山西省户籍或长期在山西省从事基层卫生工作的人员。

•申报时间:–每年的3月1日至3月31日。

•申报材料:–身份证明文件。

–学历和职称证书。

–工作经历证明。

–任职或执业证书。

•申报要求:–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申报材料。

–符合职称评审条件,无不良职业记录。

评审程序和标准•省级评审委员会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符合初审条件的申报人员需进行资格复审和面试。

•评审标准将综合考核申报人员的学历、职称、工作经历和专业能力等方面。

结语2023年山西基层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条件确立了医师、护理和药师等职称的申报条件和评审标准,为基层卫生人才的选拔和培养提供了一定的指导。

2023年山西基层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2023年山西基层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2023年山西基层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条件摘要:一、山西基层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条件概述二、申报基层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的基本要求三、基层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的具体条件四、申报流程及评审程序五、其他相关事项正文: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于2023 年发布了《关于做好2023 年度全省基层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对山西基层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条件进行了详细规定。

一、山西基层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条件概述根据通知,基层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主要针对全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在职在岗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申报人员需满足一定的工作年限、学历、业绩等方面的要求。

二、申报基层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的基本要求申报基层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的人员,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3.取得相应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4.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且满足规定的工作年限。

三、基层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的具体条件基层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具体条件包括:1.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2.工作年限:取得中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 年;3.业绩要求:具备一定的本专业工作业绩,如参与的业务工作、获得的表彰等;4.学术要求:在省级及以上医学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至少1 篇。

四、申报流程及评审程序申报基层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的人员需按照以下流程进行:1.个人申请:申报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2.单位推荐:单位对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推荐;3.资格审查:卫生健康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4.专家评审:组织专家对申报人员进行评审;5.公示:评审结果进行公示;6.批准:对通过评审的人员颁发高级职称证书。

五、其他相关事项通知还规定了其他相关事项,如申报材料的提交时间、地点等。

申报人员需关注并按照通知要求准备材料。

总之,2023 年山西基层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包括申报基层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的基本要求、具体条件和申报流程等。

山西医务人员晋升职称条件

山西医务人员晋升职称条件

山西医务人员晋升职称条件1.引言1.1 概述概述:山西省医务人员的晋升职称条件是指在医疗行业中,医务人员晋升为高级职称(如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等)所必须满足的一系列要求和条件。

这些条件旨在保证医务人员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和临床经验,能够胜任更高级别医疗职位的工作。

在山西省,医务人员晋升职称的条件是经过多年的实践和总结,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和规定进行制定的。

这些条件包括医务人员的学历、职称评定、工作年限、科研成果、临床经验、继续教育等方面。

只有符合这些条件的医务人员才有资格申请并经过评定晋升职称。

首先,医务人员的学历是晋升职称的基础。

通常需要具备相应的本科以上学历,如医学硕士、博士等。

学历的高低不仅能够体现医务人员的知识水平,也可以为其提供良好的专业基础。

其次,医务人员的职称评定是晋升职称的重要指标。

在职称评定中,医务人员需要通过专业考核和评审,展现其在专业领域内的能力和水平。

评定的职称程度通常是医务人员晋升的关键因素之一。

此外,工作年限也是考核医务人员晋升职称的重要参考因素。

长时间在相应领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可以积累更多的实践经验和临床技能,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素养。

同时,医务人员还需要在科研成果方面展现出突出的表现。

这些科研成果可以是发表在医学期刊上的论文,也可以是医疗技术或临床研究方面的创新成果。

科研成果的数量和质量也是晋升职称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另外,临床经验也是医务人员晋升职称的重要考察内容。

在日常临床工作中,医务人员需要积极参与各类医疗服务,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并积累和熟练掌握各类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技能。

最后,医务人员需要不断进行继续教育,不断学习和更新自己的专业知识。

通过参加各类学术会议、培训班等活动,医务人员可以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适应医疗领域的变化和发展需求。

综上所述,山西省医务人员晋升职称的条件是多方面综合考量的结果。

这些条件旨在确保医务人员具备较高的专业水平和临床能力,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

山西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条件

山西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条件

一、学位等级条件1. 山西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的学位等级条件,申请人应当具备硕士及以上学位。

2. 申请人应当毕业于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工程类专业相关学校。

二、工作经历条件1. 申请人应当具有工程技术或管理工作经历,且相关工作年限不少于8年。

2. 工作经历应当与所申报的职称领域相关,具有一定的工作实绩和成果。

三、专业技术条件1. 申请人应当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具有良好的专业素养和创新能力。

2. 申请人应当具备一定的工程项目管理经验和能力。

四、科研条件1. 申请人应当具有在职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如科研论文、专利、技术报告等。

2. 科研成果应当在工程专业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实际应用价值。

五、职称评审条件1. 申请人应当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交流协作、团队管理能力。

2. 申请人应当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品质,无违法违纪行为。

3. 申请人应当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

六、其他条件1. 申请人应当具备一定的中文和外语水平,能够进行基本的工程技术会话和文件阅读。

2. 申请人应当遵守职称评审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接受评审机构的审核和监督。

以上即为山西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的条件要求,申请人在申报时需严格按照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接受评审机构的审核。

希望广大工程技术人员能够通过不懈努力,获得更高的职称荣誉。

除了以上提到的条件,山西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还有其他一些要求和特殊情况需要注意。

下面是对一些需要特别关注的内容进行的扩写:七、评审材料要求1. 申请人需要准备完整的评审材料,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学位等级证书、工作经历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科研成果清单等。

2. 在提交评审材料时,需要按照评审机构要求的格式进行整理和归档,并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八、外语水平要求1. 外语水平是评审的重要条件之一,申请人需要具备相应的外语水平证书,如英语四级或以上成绩证书。

2. 对于涉外工程项目经历丰富的申请人,外语水平的要求更为严格,需要进行口语交流能力的考核。

山西职称评定新规

山西职称评定新规

山西职称评定新规
2021年起,山西职称评定采取新规,具体内容如下:
一、申报人员资格要求。

1.申报人员必须具有完整的高等教育学历或专业技术职业资格。

2.申报人员必须具备岗位要求的工作年限和相关工作经验。

二、职称评定的类别。

1.高级职称:包括高级职称和技术职务。

2.中级职称:包括中级职称和技术职务。

3.初级职称:包括初级职称和技术职务。

三、职称评定的条件。

1.凭借与本岗位要求相符的著作、论文、项目、成果等证明自己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2.完成本公司或单位要求的各项学习培训和考核。

3.做出对公司或单位发展具有重要贡献的事情。

四、申报流程和材料准备。

1.职称评审申报表。

2.个人简历(含近5年工作证明)。

3.个人承担的项目、著作、论文等相关材料。

4.呈报单位的推荐信等相关材料。

以上是山西职称评定的新规,为职称评定提供了更加明确的规定和要求,有利于提高评定的公正、公平性,同时有利于职称评定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山西省卫生系统职称聘任方案

山西省卫生系统职称聘任方案

山西省卫生系统职称聘任方案为进一步完善我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医院学科建设和发展,根据国家关于事业单位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在《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结合医院实际,重新修订本管理办法。

一、组织领导成立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领导小组。

二、适应范围和对象(一)本办法规定了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形式、聘任条件、聘期考核等。

(二)本办法适用于我院正式在编、正式聘用的卫生(非卫生)专业技术职称岗位的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的职务聘任。

三、聘任原则(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评聘分开、可上可下、动态管理原则。

四、聘任形式和周期(一)技术职务的聘任形式分为平聘(包含内聘,同级聘任)、待聘(等待聘任)、降聘(高职低聘)、解聘(解除聘约)四种。

(二)聘任周期:平聘(包括内聘)周期为三年、降聘周期为一年。

五、聘任办法(一)新聘人员取得高、中、初级资格未聘任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聘任条件,在各级岗位职数范围内同级聘用,若现岗位职数少于符合条件的待聘人数,则采取竞争上岗的方式,在职数范围内依据打擂得分从高分到低分聘用。

若无岗位职数时,则在聘任周期内按照不超过我院核定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内聘职数30%(四舍五入)范围内实行内部聘用,若现聘任周期内聘岗位职数少于符合条件的待聘人数,则采取竞争上岗的方式,在现聘任周期内聘职数范围内依据打擂得分从高分到低分内聘,内聘时间为三年,下一聘期重新考核,考核合格者继续内聘,不合格者将取消内聘资格,取消相应的工资待遇。

超过我院核定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内聘职数30%(四舍五入)范围内聘职数的,不予聘用,不享受相应的职称待遇。

一个聘期内有空职数时,符合条件的人员则采取竞争上岗的方式,在职数范围内依据打擂得分从高分到低分聘用。

在任现职(近三年)聘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新晋升高一级职称聘用(内聘)资格:1.任现职(近三年)期间病、事假累计超过六个月(≧180天)或任一年度门诊无故缺诊达五次及以上者。

山西卫生局卫生系列高级职称及中级职称评审政策---山西卫生局卫生高级职称及中级职称评审政策

山西卫生局卫生系列高级职称及中级职称评审政策---山西卫生局卫生高级职称及中级职称评审政策

山西卫生局卫生系列高级职称及中级职称评审政策山西卫生局卫生系列高级职称及中级职称评审政策---山西卫生局卫生高级职称及中级职称评审政策2015年度山西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统一管理、指导下,由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

根据国家和我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有关规定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职字〔2014〕31号)要求,结合我省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实际,现就2015年度全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一、评审范围全省各类型医疗卫生计生单位中在卫生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上,包括已办理了离退休手续,仍继续从事卫生计生专业技术工作,并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实行评聘分离的全民事业单位人员以及申请评审两个及以上系列(专业)任职资格者,申报评审的任职资格档次,不得超过允许设置本单位的相应最高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等级。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应与所在专业技术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系列(专业)相一致,本单位未设置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不得推荐评审相应系列(专业)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下列人员不在申报评审范围:①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人员);②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中,截止当年《评审工作计划》中确定的相应评审委员会召开时间,已年满法定年龄未办理退休手续,也未经规定部门批准延长退休,或批准的延长退休时限已满的人员;③各类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未与所在组织签订正式有效的聘用(劳动)合同的人员;④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中未按有关规定履行聘用手续的非占编人员。

二、评审条件逐步建立分类评审制度,根据卫生计生机构的功能进行科学、合理的分类,对不同级别、类别的医疗卫生计生机构提出不同的业绩和成果要求。

逐步提高省级医疗卫生计生机构、三级医院晋升人员以及晋升正高者的业绩与成果要求,适当地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专业技术人员的业绩和成果要求进行调整。

山西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山西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山西高级职称评审条件1.引言1.1 概述概述: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各行各业的不断提升,职称评审制度在人才培养和选拔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山西高级职称评审条件作为山西省内职称评审的一项重要规定,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和针对性,旨在提高职称评审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作为晋中人才评审的重要依据之一,山西高级职称评审条件的制定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操作价值。

它不仅关乎广大干部职工个人的职称晋级和职业发展,也关系到组织机构的公正性和正常运行。

山西高级职称评审条件旨在根据一定的标准和要求,对申请人在学术研究、业务技能、职业道德等方面的表现进行综合评定,以确定其是否具备晋升高级职称的资格。

这一评审条件既包括了法律法规的规定,也考虑了山西省内不同行业和领域的特殊情况。

文章将通过深入探讨山西高级职称评审制度的相关要素和具体条件,分析其中存在的问题和亟待解决的挑战。

同时,还将调研相关的评审标准和程序,探索如何更好地提高评审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通过本文的撰写和探讨,旨在进一步完善山西高级职称评审条件,提高评审质量和效率。

希望能够为广大山西省内职称评审申请人提供准确的指导和参考,促进人才的成长和发展,进一步推动山西省各行各业的进步和发展。

在接下来的文章中,我们将全面分析和阐述山西高级职称评审条件的具体要求和规定,剖析其中的问题和亮点,从而为相关领域的职称评审工作提供具体的指导和建议。

文章结构部分的内容可以描述文章的组织架构和每个部分的内容简介,以便读者能够清晰地了解整篇文章的框架和主要内容。

文章1.2文章结构部分的内容如下:1.2 文章结构本文将按照以下结构进行论述:引言部分将概述山西高级职称评审条件的重要性和目的。

其次,正文部分将分为两个主要的部分。

第一部分是职称评审制度的概述。

我们将介绍职称评审制度的背景及其在山西省的实施情况。

这部分将详细说明职称评审制度的意义和作用,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从而为后续介绍山西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奠定基础。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山西省市晋升主任医师(卫生系列正高职称)的评审条件规定和报名要求山西省市晋升主任医师(卫生系列正高职称)的评审条件规定和报名要求---山西晋升医师评审条件2015年度山西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统一管理、指导下,由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

根据国家和我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有关规定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职字〔2014〕31号)要求,结合我省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实际,现就2015年度全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一、评审范围全省各类型医疗卫生计生单位中在卫生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上,包括已办理了离退休手续,仍继续从事卫生计生专业技术工作,并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实行评聘分离的全民事业单位人员以及申请评审两个及以上系列(专业)任职资格者,申报评审的任职资格档次,不得超过允许设置本单位的相应最高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等级。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应与所在专业技术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系列(专业)相一致,本单位未设置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不得推荐评审相应系列(专业)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下列人员不在申报评审范围:①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人员);②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中,截止当年《评审工作计划》中确定的相应评审委员会召开时间,已年满法定年龄未办理退休手续,也未经规定部门批准延长退休,或批准的延长退休时限已满的人员;③各类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未与所在组织签订正式有效的聘用(劳动)合同的人员;④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中未按有关规定履行聘用手续的非占编人员。

二、评审条件逐步建立分类评审制度,根据卫生计生机构的功能进行科学、合理的分类,对不同级别、类别的医疗卫生计生机构提出不同的业绩和成果要求。

逐步提高省级医疗卫生计生机构、三级医院晋升人员以及晋升正高者的业绩与成果要求,适当地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专业技术人员的业绩和成果要求进行调整。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是指全省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占编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

社区医疗卫生机构,是指经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列入社区卫生服务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机构),不含由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转为县(区、市)级医院的二级医疗卫生机构。

(一)基本条件1、政治及职业道德要求。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积极工作,勤奋学习,克己奉公;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能全面、熟练地履行岗位职责,积极承担医疗、预防、科研及培养指导下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任务,团结协作,圆满完成本职工作。

2、学历要求。

申报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人员,须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关于学历认可,均以本单位经过学历清查登记证实的,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承认的,与本人所实际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为准。

其他任何证件或证明都不能作为相应的学历依据。

近年取得的成人教育学历,所学专业须与本人实际从事技术工作的专业相同。

若为专业相近学历,须取得学历后满3年,方可按相应任职资格评审的有效学历对待。

非医、药卫生类院校取得的与医、药科学研究、临床诊疗、检验、卫生管理非明显相关的学历不得按医疗卫生类相近专业对待。

1970年至1976年进入普通高等学校学习的大学普通班毕业生仍按晋人职通字〔2001〕87号文件执行。

3、学术水平与业务技术能力要求。

尽职尽责完成本职岗位所应承担的工作任务,工作成绩突出,圆满完成单位规定的医疗、教学、科研任务;精通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丰富的临床工作经验,能解决复杂疑难技术问题,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熟悉并掌握本专业国内外发展动态,能提出与本专业一致的研究方向和开拓新的研究领域;具有较强的业务组织指导能力和培养专门人才的能力,能组织指导本专业学科的技术工作和科研工作。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要求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了解本专业国内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并能应用于实际工作,有较丰富的基层卫生工作实践经验,能熟练处理本专业常见病、多发病及危急重症抢救等;具有较强的业务组织指导能力,能够指导本专业下级人员的专业技术工作;尽职尽责完成本职岗位所应承担的工作任务,平均每年参加本专业工作不少于35周,工作成绩突出。

4、任现职年限。

自本单位根据国家和我省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有关规定聘任相应职务之年算起。

任现职前己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要求任现职年限满5年;任现职期间,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要求取得学历的时间满5年或任现职年限满7年。

从2015年起,获博士学位者申报副高,要求取得中级资格满二年(有执业准入资格要求的专业,必须具备相应的执业准入资格满二年)。

对在执业资格制度中有明确规定,取得该专业执业资格,可聘任特定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可作为晋升特定系列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任现职条件。

国有医疗卫生计生单位中占编的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任职资格后,未被本单位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在相应岗位聘任的工作时间,不得计算为相应的任职时间。

非公医疗卫生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签订有效劳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国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有关规定取得任职资格后,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时间可以从取得相应任职资格时间开始计算。

5、外语条件。

具有任现职以来参加全国职称外语(医古文)统一考试取得的相应合格成绩通知书(合格证书),或2013、2014年度取得的省职称外语补充考试合格成绩通知书。

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需提供相应有效证明材料。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晋人社职字〔2010〕43号文件规定下列人员可免试外语:(1)工作期间参加WSK、WHO、托福(含相当)考试,成绩达到出国分数线或参加BFT(A)级考试合格的;(2)具有国家认定的相应留学经历的;(3)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出版过外文专著、译著,或用外文在有ISSN国际标准期刊号的外国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经省人社厅按规定程序组织确认合格的;(4)申报副高级职称时根据国家规定参加了相应等级的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达到国家通用标准,申报正高级职称需再次参加同一级别职称外语考试的;(5)研究生获得博士学位的;(6)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7)53岁以上申报副高级、55岁以上申报正高级的;(8)中医药工作者可免试外语,但须参加我省组织的医古文考试。

6、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根据原省人事厅《关于贯彻〈人事部关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的实施意见》(晋人职通字〔2002〕98号)的规定,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人员,须有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四个模块合格证书。

下列人员可免去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①50岁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②具有博士学位的研究生;③近三年内从省外引进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从国外引进的留学人员。

对暂不具备条件的国家级贫困县所属事业单位和乡镇所属单位中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否免去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由各市人社局根据实际情况以文件形式确定。

7、考核要求。

申报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人员,除参加年度考核和任职期满考核外,必须参加以工作业绩为核心的工作实绩考核。

各单位要按照文件精神,根据申报人员工作岗位实际情况,如实填写《山西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实绩考核表》和《山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并做好公示工作。

正常晋升人员,任现职以来近5年或7年内的年度考核、任职期满考核结果都须在称职以上;破格晋升人员,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任职期满考核结果都须在称职以上,并在近三年内有一次以上年度考核为优秀。

所有参评人员均要求提供一篇近5年或7年内能够完全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工作数量和质量的工作总结。

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应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完成的本专业工作的数量和质量。

数量指标应从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以来的年均基本医疗工作数量和公共卫生工作数量等基本工作数量来体现;专业工作质量应通过专业工作取得的效果、做出的贡献、社会同行的认可程度来衡量。

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也要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8、下乡要求。

根据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推进优质资源下沉的指导意见》(晋卫〔2014〕29号),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医师在晋升副高职称前应当到基层累计服务一年,晋升主任医师前应当到基层或下一级医院累计服务六个月。

受组织指派,承担援藏、援疆、援外及抗震救灾等工作任务的可以视作下乡。

9、继续教育要求。

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审核登记按照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将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纳入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综合考评目标的通知》(晋卫〔2014〕44号)要求进行。

10、普法要求。

参加考试和评审人员须取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或原卫生厅)、司法厅共同组织的“四五”或“五五”普法考试合格证书。

(二)业绩与成果具体量化条件1、申报主任医(药、护、技)师人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省级医疗卫生计生单位人员,须在国家级医学学术刊物公开发表研究方向一致的专业学术论文一篇以上,同时在省级医学学术刊物公开发表本专业研究方向一致的较高水平论文三篇以上;市级及以下医疗卫生计生单位人员,须在国家级医学学术刊物公开发表研究方向一致的专业学术论文一篇以上,同时在省级医学学术刊物公开发表本专业研究方向一致的较高水平论文两篇以上。

(2)国家专业出版社出版的本专业较高水平的科技著作一部,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10万字,同时在国家级医学学术刊物公开发表本专业研究方向一致的较高水平论文一篇。

(3)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项,或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及以上奖一项,同时要求在国家级医学学术刊物公开发表研究方向一致的专业学术论文一篇以上。

2、申报副主任医(药、护、技)师人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在国家级医学学术刊物公开发表研究方向一致的专业学术论文一篇。

(2)在省级以上医学学术刊物公开发表研究方向一致的专业学术论文二篇以上。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一篇。

(3)国家专业出版社出版的本专业科技著作一部,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3万字,同时在省级以上医学学术刊物公开发表研究方向一致的专业学术论文一篇以上。

(4)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及以上奖一项,同时在省级以上医学学术刊物公开发表研究方向一致的专业学术论文一篇以上。

关于论文三、破格评审条件(一)破格评审范围不达规定学历要求或不满相应的任现职年限,若业绩、贡献特别突出,可根据相应的破格条件破格申报评审。

不允许学历和任现职年限双重破格(学历不达本科及以上同时任职不满5年)。

破任现职年限晋升者,只准比正常晋升规定的相应年限最多提前两年。

破学历晋升者,须满足下列相应专业工龄要求。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