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社会主义社会的剩余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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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剩余价值

浅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剩余价值

浅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剩余价值摘要:剩余价值理论是马克思的两个最伟大的发现之一,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石和核心。

正是由于剩余价值理论的创立,社会主义才由空想变成科学。

长期以来,剩余价值被认为是资本主义社会特有的。

在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剩余价值是存在的。

剩余价值的存在有其必然性,也有其特殊性,并且剩余价值的存在对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有其独特的意义。

关键词:剩余价值;市场经济;必然性;特殊性剩余价值理论是马克思的两个最伟大的发现之一,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石和核心。

正是由于剩余价值理论的创立,社会主义才由空想变成科学。

长期以来,剩余价值被认为是资本主义社会特有的。

随着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和外资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出现在中国大地上,企业当中出现了雇佣劳动力,剩余价值是否也出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呢?如果出现,其必然性是什么呢?与资本主义条件下的剩余价值又有何不同呢?其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完善有何意义呢?一、剩余价值的范畴长期以来,许多学者认为剩余价值是资本主义经济特有的范畴。

但是从马克思对于剩余价值的描述看来,剩余价值不仅是资本主义经济的范畴,而且是商品经济的范畴。

马克思关于剩余价值一般性的经典论述有以下几点:“如果我们把工资和剩余价值,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的独特的资本主义性质去掉,那么剩下的就不再是这几种形式,而只是他们的为一切社会生产方式所共有的基础”、“把价值看作只是劳动时间的凝结,只是物化劳动,这对于认识价值本身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同样,把剩余价值看作只是剩余劳动时间的凝结,只是物化的剩余劳动,这对于认识剩余价值也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剩余价值,即商品生产中体现物品劳动或者剩余劳动的价值部分”。

有以上可知剩余价值存在的两个条件:一是有达到一定高度的生产力水平,使得剩余劳动存在;二是商品交换的存在,只有存在商品交换,劳动和劳动产品在表现为价值。

换而言之,剩余价值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当经济社会过渡到商品经济时期时,商品交换出现,剩余价值随之出现。

论社会主义社会剩余价值的分配.

论社会主义社会剩余价值的分配.

论社会主义社会剩余价值的分配社会主义社会剩余价值的分配问题,是一个具有极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的问题,因为它直接涉及到在理论和实践上如何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的问题。

(注:在讨论社会主义社会剩余价值的分配以前,似乎有必要首先讨论一下社会主义社会剩余价值的存在性问题。

然而,关于这个存在性问题,并不是三言两语就能讨论清楚的,有鉴于此,作者已另外撰成一文。

因此,本文的一个预设前提是,社会主义社会同样存在剩余价值。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方面,就是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

而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存发展的格局的形成,已使传统的按劳分配理论受到冲击,按要素分配成为一种无法摆脱的选择。

如何在理论上协调这两种存在着矛盾或对立性的分配方式,使它们共同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就成了理论创新的迫切要求。

本文的基本观点是,在社会主义社会剩余价值的分配上,按要素分配有其合理性,但真正的按要素分配既不等于按资分配,也不等于按劳分配,而是资本(土地被视为资本的一种)和劳动共同参与的剩余价值分配。

这种分配方式,既是有效率的,也意味着在第一次分配领域里引入了公平的因素。

一、资本主义社会剩余价值的分配:马克思的看法关于剩余价值的分配,在强调效率的经济学家们当中,流行着两个口号:一是按要素分配,此即劳动得到工资,土地得到地租,资本得到利润;二是分配的份额应当完全由市场决定,因而这是一个“实践”问题,而不是一个理论问题。

这两个主张容易让人联想起已经在一定程度上被发达国家抛弃了的西方早期资本主义社会剩余价值分配模式,因而它们在理论和实践上的有效性是值得怀疑的。

关于早期资本主义社会的剩余价值分配方式,马克思做了最为深刻的揭示。

为了理解我们的怀疑,先梳理一下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社会剩余价值分配的基本理论观点,是很有必要的。

不过,我们不打算详细地叙述,马克思是如何论述资本主义剩余价值转化为利润及其如何在两种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约束下得以实现的过程,仅仅简要地考察一下马克思对资本主义剩余价值分配的属性及其大体分割方式的分析。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中的剩余价值理论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中的剩余价值理论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中的剩余价值理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是马克思主义的核心教材之一,其中包含了众多重要的理论。

本文将聚焦于该教材中的剩余价值理论,探讨其内涵、作用以及对社会发展的影响。

马克思主义认为,剩余价值是资本主义经济秩序中一个重要的概念,也是资本主义最基本的经济关系之一。

剩余价值是指劳动者所创造的劳动价值与其所获得的工资之间的差额,这部分价值归资本家所有。

剩余价值的存在与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关系密切相关,是资本主义经济利润追求的基础。

剩余价值理论批判了资本主义社会的剥削现象。

在资本主义经济中,劳动者必须出售自己的劳动力以换取工资,而劳动力的价值远远低于劳动者所创造的价值。

这种差距导致了资本家对劳动者的剥削,资本家通过占有剩余价值获取了巨额利润。

这种剥削关系是资本主义经济不可避免的结果,也是资本主义经济矛盾的根源之一。

剩余价值理论进一步揭示了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内在规律和矛盾。

马克思主义认为,资本主义经济的核心矛盾在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不协调。

剩余价值理论表明,资本主义经济追求剩余价值最大化的动力,推动了生产力的不断发展。

然而,生产力的增长并未解决剩余价值分配不公的问题,反而进一步扩大了贫富分化。

这种矛盾最终会导致社会的不稳定和资本主义经济的危机。

剩余价值理论还为无产阶级革命提供了理论基础。

马克思主义认为,无产阶级作为受剥削最深的阶级,应当推翻资产阶级专政,建立社会主义社会。

剩余价值理论揭示了剥削的本质及其对劳动者的剥夺,为无产阶级认清自己的历史任务提供了工具和动力。

在实践中,剩余价值理论对于指导社会主义建设也有重要意义。

社会主义经济形态下,剩余价值的归属从资本家转变为全体劳动者,实现了价值创造的公有化。

这样一来,社会主义社会能够更公平地分配社会财富,促进全体劳动者的共同富裕。

总之,剩余价值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中的重要内容之一。

它批判了资本主义社会的剥削现象,揭示了资本主义经济的内在矛盾,并为无产阶级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提供了理论依据。

剩余价值理论的主要内容

剩余价值理论的主要内容

剩余价值理论的主要内容
剩余价值理论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核心理论之一,它是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深刻剖析,也是对资本主义剥削机制的深刻揭示。

剩余价值理论的主要内容包括剩余价值的产生、剩余价值的实现和剩余价值的分配。

首先,剩余价值的产生是指在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工人创造的价值远远大于他们所获得的工资。

这是因为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下,工人所获得的工资只能保证他们的生存,而剩余价值则是资本家通过剥削工人而获取的。

马克思指出,剩余价值的产生是由于工人在劳动过程中所创造的价值与他们所获得的工资之间的差距,这种差距就是剩余价值。

其次,剩余价值的实现是指剩余价值在商品交换过程中得以实现。

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商品的交换是通过市场来实现的,而剩余价值则是通过商品的交换来实现的。

资本家通过出售商品获得剩余价值,从而实现对工人的剥削。

这也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下剩余价值的实现方式。

最后,剩余价值的分配是指剩余价值在社会中的分配方式。


资本主义社会中,剩余价值主要分配给资本家作为利润,而工人只能获得他们创造的价值的一部分作为工资。

这种剩余价值的分配方式导致了社会的阶级分化和贫富差距的加剧,是资本主义剥削机制的体现。

总之,剩余价值理论深刻揭示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下的剥削机制和阶级矛盾,对于我们深刻理解资本主义社会的本质和特点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对剩余价值理论的研究,可以更好地认识和把握资本主义社会的运行规律,为实现社会主义的最终胜利提供理论指导和思想武器。

剩余价值论的主要内容

剩余价值论的主要内容

剩余价值论的主要内容剩余价值论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一个重要理论,它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中剩余价值的产生和分配问题。

剩余价值是指工人在生产过程中创造的价值与工资的差额,也就是资本家从劳动者那里获取的利润。

剩余价值论的主要内容包括剩余价值的产生、剩余价值的分配以及剩余价值的实现。

剩余价值的产生是资本主义经济运行的基础。

在资本主义生产中,劳动者只能通过出卖自己的劳动力来获取生活所需,而资本家则占有生产资料和劳动工具。

由于劳动者只能获得劳动力价值的等价物,而在生产过程中创造的价值远远超过劳动力价值,这就导致了剩余价值的产生。

资本家通过占有生产资料,控制和组织劳动过程,使劳动者创造的剩余价值归自己所有。

剩余价值的分配是资本主义社会的核心问题。

在资本主义生产中,剩余价值的分配主要体现为资本家获得利润,而劳动者只能获得工资。

资本家通过占有生产资料和控制劳动过程,将劳动者创造的剩余价值归自己所有,从而实现了利润的获取。

而劳动者则只能通过出卖劳动力来换取工资,工资只能满足劳动者的生活需求,无法获得剩余价值。

剩余价值的实现是资本主义经济运行的关键。

剩余价值的实现主要通过商品交换实现。

资本家将劳动者创造的商品出售给消费者,从而实现剩余价值的变现。

资本家通过控制市场,提高商品价格,获取更多的利润。

而劳动者则只能以工资的形式购买商品,无法分享剩余价值的实现。

剩余价值论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中剩余价值的产生和分配问题,它揭示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本质和矛盾。

剩余价值的产生使资本家能够获取利润,而劳动者只能通过出卖劳动力来获取工资。

剩余价值的分配体现了资本家对剩余价值的垄断和占有,而劳动者只能得到工资。

剩余价值的实现主要通过商品交换来实现,资本家通过控制市场和提高商品价格来获取更多的利润。

剩余价值论的研究对于深入理解资本主义经济运行和社会矛盾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剩余价值论的分析,人们可以更好地认识到资本主义制度下劳动者的剥削和资本家的压榨,进而提出改革和革命的目标和途径,实现社会主义社会的建设和发展。

社会主义社会存在剩余价值经济范畴

社会主义社会存在剩余价值经济范畴

社会主义社会存在剩余价值经济范畴作者:董云飞来源:《时代经贸》2011年第05期【摘要】马克思一生中的两大发现是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理论。

我们平时谈起剩余价值,就会想到资本主义和剥削。

马克思设想的未来社会主义社会,全体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不存在剩余价值。

事实上,把剩余价值与资本主义等同起来是错误的,是片面的,而且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同样存在剩余价值的范畴。

我们要全面的来看待剩余价值相关问题,正确的认识社会主义社会的剩余价值,而且要利用剩余价值来为社会主义服务。

【关键词】剩余价值;绝对剩余价值;相对剩余价值;剥削一、关于剩余价值的概念在资本主义社会,剩余价值是由雇佣工人的剩余劳动创造的、被资本家无偿占有的价值。

剩余价值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核心概念,资本主义生产的实质就是剩余价值的生产。

剩余价值规律是资本主义的基本经济规律,它决定着资本主义的一切主要方面和矛盾发展的全部过程;决定着资本主义生产的高涨和危机;决定着资本主义的发展和灭亡。

绝对剩余价值:绝对剩余价值指在必要劳动时间不变的条件下,通过绝对延长工作日,从而绝对延长剩余劳动时间来生产出来的剩余价值。

工作日的长度是绝对剩余价值生产的中心问题。

相对剩余价值:在工作日长度为一定的前提下,通过提高劳动生产力以缩短必要劳动时间,相应延长剩余劳动时间而榨取的剩余价值。

相对剩余价值是在各个资本家追逐超额剩余价值的竞争中,通过提高劳动生产力而形成的。

超额剩余价值:个别资本家首先采用先进生产技术和管理技术,提高生产力,使他的商品的个别价值低于社会价值,而按社会价值去出售,从而多得的那部分剩余价值,就叫做超额剩余价值。

资本家们都争相采用先进技术提高劳动劳动生产率,结果使整个社会劳动生产力普遍提高,从而使工人的生活资料价格下降,劳动力价格下降,必要劳动时间缩短,剩余劳动时间相应延长,结果整个资本家阶级获得了相对剩余价值。

二、社会主义社会存在剩余价值(一)剩余价值是商品经济的普遍范畴剩余价值不仅存在于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同样存在。

论社会主义社会剩余价值的分配

论社会主义社会剩余价值的分配

论社会主义社会剩余价值的分配社会主义社会中,剩余价值的分配是一项重要的经济政策。

剩余价值指的是劳动者在完成必要劳动之后,剩余部分被用于生产资料的再生产,而由于这部分剩余价值不被个体所有,所以需要进行合适的分配。

本文将从如何理解和分类剩余价值开始,探讨社会主义社会中剩余价值的分配方案,旨在对社会主义经济学理论建设和实践发展提供一定的参考。

一、对剩余价值的理解和分类剩余价值是劳动者在完成必要劳动之后创造的价值。

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由于生产资料归资本家所有,同时资本家又是劳动过程之外的占有者,强制掠夺和剥削劳动者的剩余价值成为了资本家获取利润的主要方式。

但在社会主义社会中,生产资料属于全社会公有制,个体所有的剩余价值被用于公共利益,从而更好地实现了劳动者的根本利益。

按照分配对象的不同,可将剩余价值分为社会剩余价值和个人剩余价值。

社会剩余价值指的是剩余价值的社会公有部分,用于资金积累、公共产品供给等方面,由国家和集体所有。

个人剩余价值则指的是每个生产单位创造的剩余价值中,个体所有的部分,用于支付工资、福利等个人收益,由个人所有。

它们的区别在于,前者是用于满足整个社会的共同利益,后者则更加关注单个个体的生活状况。

二、社会主义社会中的剩余价值分配方案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剩余价值的分配方案要从经济效益、民生改善、公平正义、激励机制等多个方面综合考虑,以取得最佳的分配效果。

1、按照经济效益分配经济效益分配是指在保证生产单位正常运转和集体所有权利后,依据其生产经营成果确定分配比例,对社会剩余价值进行分配。

这种方式强调生产经营成果对分配的决定作用,旨在激励生产单位树立正确的经济目标、提高生产效率、增强竞争力,进而促进行业发展,提高经济效益。

不过,经济效益分配也存在分配不公和利益损失的风险,需要加强监管和控制。

2、按照民生改善分配民生改善分配强调以人为本、注重社会发展,使剩余价值分配具有更多的公益性和社会意义。

在这种方案下,应当优先考虑需求量大、覆盖面广、社会受益显著的领域,如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文化科技、生态环保等方面,旨在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和社会福利。

剩余价值论的基本内容和意义哲学原理

剩余价值论的基本内容和意义哲学原理

剩余价值论的基本内容和意义哲学原理剩余价值论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基本理论之一,它是指在资本主义社会中,资本家通过剥削工人的剩余劳动创造剩余价值。

剩余价值论的基本内容是分析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的剩余价值来源和分配问题,以及剩余价值对社会经济发展的意义。

剩余价值论认为剩余价值的产生源于劳动者的剩余劳动。

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劳动者通过出卖自己的劳动力给资本家,创造出的价值不仅仅等于自己所获得的工资,还包括超过工资的部分,即剩余价值。

资本家通过占有和支配剩余价值,实现了对劳动者的剥削。

剩余价值论强调了剩余价值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意义。

剩余价值是资本主义经济积累的基础,也是资本主义经济运行的动力。

资本家通过剥削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用于扩大再生产,投资新的生产力,推动经济的发展。

剩余价值的积累也导致了社会财富的不平等分配,加剧了阶级矛盾和社会不公平现象。

剩余价值论的意义在于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的本质和矛盾。

它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中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之间的对立关系,揭示了剩余价值的生产和分配机制,以及其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

剩余价值论对于分析资本主义经济的运行规律、社会矛盾和阶级斗争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

在剩余价值论的基础上,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提出了无产阶级革命的理论基础和社会主义建设的经济思想。

它认为只有通过消灭资本主义的剥削制度,才能实现劳动者的解放和社会的共同富裕。

剩余价值论为无产阶级的解放提供了理论依据,也为社会主义经济的建设提供了指导。

剩余价值论作为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基本理论之一,分析了资本主义社会中剩余价值的产生和分配问题,揭示了剩余价值对社会经济发展的意义。

它对于理解资本主义经济的本质和矛盾,以及推动社会主义建设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价值。

通过深入研究和应用剩余价值论,可以更好地认识和改造社会现实,为实现人类社会的共同富裕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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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社会主义社会的剩余价值
以劳动价值论为基础建立起来的剩余价值理论.是马克思的一个重大发现,为科学社会主义奠定了理论基础。

在分析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时,马克思指出,资本主义剩余价值是由雇佣工人的剩余劳动创造的、被资本家无偿占有的价值。

资本主义生产最终目的是尽可能多地榨取劳动者的剩余价值。

马克思设想的未来社会主义社会,全体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社会总产品在作了必要的扣除后,按照劳动者个人所提供的劳动量的比例,在劳动者之间进行分配,不存在价值和剩余价值。

然而,当前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发展商品经济已成为基本趋向。

在这种形势下,社会主义社会是否存在剩余价值,成为一个重大的理论和现实问题。

一、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剩余价值的论述
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认为,剩余劳动并不为资本主义所特有。

剩余劳动是原始社会以外各个社会形态共同的经济现象和经济范畴。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一般剩余劳动,作为超过一定的需要量的劳动,必须始终存在。


①恩格斯也曾指出:“人类社会脱离动物野蛮阶段以后的一切发展,都是从家庭劳动创造出的产品除了维持自身生活的需要尚有剩余的时候开始的。

劳动产品超出维持劳动的费用而形成的剩余,以及社会生产基金和后备基金这种剩余而形成的积累,过去和现在都是一切社会的政治和智力的发展的基础。

”②由此可见,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马恩并没有否认社会主义社会中存在剩余价值。

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认为,共产主义第一阶段依然存在着剩余劳动。

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将不再存在商品、货币关系,但是他们却十分肯定共产主义第一阶段依然存在着剩余劳动。

在《哥达纲领批判》中,马克思批判了所谓“不折不扣的劳动所得”的错误观点。

哥达纲领提出“劳动所得应当不折不扣按平等的权利属于社会一切成员”③,而马克思则尖锐地指出,劳动生产的社会总产品,在分配给个人前,应该首先进行社会扣除。

这些扣除应该包括:“第一,用来补偿消耗掉的生产资料的部分。

第二,用来扩大生产的追加部分。

第三,用来应付不幸事故、自然灾害等的后备基金或保险基金。

在进行了社会扣除后,余下的个人消费品部分才以按劳分配方式分给各个劳动者。

”④所以,每个劳动者在其劳动做了各项扣除后,从社会领回的正好是他给予社会的。

马克思所说的这种扣除,正是指劳动者向社会提供的剩余劳动。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无论是资本主义社会,还是社会主义社会,投资者生产的直接目的都是追求剩余价值,即资本的增值,达到这个目的的手段也都是扩大和增加对剩余劳动的占有。

如果每个劳动者的全部劳动都是必要劳动,他们生产的产品只能够维持自身的生存,没有剩余劳动和剩余产品,就不可能有劳动产品的交换,也就不可能有财富的积累,不可能进行扩大再生产。

马克思说:“把剩余价值看作只是剩余劳动时间的凝结,只是物化的剩余劳动,这对于认识剩余价值也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⑤
社会主义阶段劳动者的工作日也是划分为必要劳动与剩余劳动两部分的,即为自己的劳动与为社会的劳动。

只不过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劳动者必要劳动与剩余劳动的区分不具有阶级对抗的性质。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经济的运行必然要遵循价值规律以及其他市场规律,社会的生产、分配、交换与消费的全过程必然要借助价值与货币形式在市场中来进行。

那么,社会主义社会劳动者的剩余劳动就不可避免地要以剩余价值的形态表现出来,在此基础上社会才有可能进行财富的初次分配与再分配。

所以,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主义社会劳动者的剩

制度所共有的经济范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依然存在着剩余价值。

二、社会主义社会剩余价值的界定
社会主义社会存在剩余价值,但社会主义剩余价值在性质和构成上与资本主义剩余价值是不同的。

资本主义剩余价值体现的是资本主义的基本经济关系和生产分配方式,而社会主义剩余价值体现的是社会主义的生产分配关系。

因此,需要对社会主义剩余价值进行新的界定。

马克思在揭示资本主义剥削秘密时指出,“在资本主义生产中,社会总产品W=C+V+M。

C是资本家垫付的不变资本,是生产资料的补偿价值。

v是资本家垫付的可变资本,是劳动力的价值即工人的工资。

M是资本家无偿占有的剩余价值。

”⑦为了适应革命斗争的需要,在价值构成上,马克思以人的阶级归属为划分标准,v部分包括劳动者的工资和非企业所有者的企业管理人员的工资,没有包括企业所有者的劳动收人。

马克思认为企业所有者劳动是为了剥削别人的劳动成果.其所获得的收人不是取决于他的劳动付出,而是取决于对别人劳动的剥削程度。

而且其劳动报酬不是市场定价,而是自己定价。

因此,企业所有者的收人包括劳动收入属于M部分。

同时,马克思所处的时代,劳动者的知识素质普遍不高,科学、管理的作用不突出.劳动者主要从事体力劳动、简单劳动。

C部分主要指工人的简单劳动所创造的价值。

社会发展到今天,知识发挥着巨大的效能,科学技术已经成为第一生产力。

生产社会化程度越来越高,国际分工促使跨国公司快速发展。

企业规模越来越大,决策、指挥、协调和管理劳动起到重要的作用,物质生产由主要依靠体力劳动逐步转向主要依靠脑力劳动。

纯食利者越来越少,有产者凭资本获利的同时,也付出了辛的劳动。

鉴于此,社会主义社会的价值构成不宜再以人的阶级归属为划分标准,而应以收人的性质为划分标准,亦即任何人的任何生产劳动都应按照同一原则取得劳动报酬,不管其是无产者还是有产者,不管其劳动是简单劳动还是复杂劳动。

因此,“社会主义生产条件下,V部分不仅包括无产者的劳动报酬,也应包括有产者的劳动报酬,不仅包括简单的体力劳动报酬,也包括复杂的脑力劳动报酬。

与其他社会形态相比,社会主义社会的v部分的量增多了,在新增价值中的比值提高了。

”⑧这是因为,一是社会主义社会v部分包括了各类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二是随着生产力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普遍需要增多,必要劳动的范围随之扩大。

三、社会主义社会的剩余价值性质及其去向
我国社会主义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我国的公有资本主要是掌握在国家和集体手里,资本所带来的剩余价值是公有剩余价值,在社会总收入中占据主体地位,是由国家或集体代表广大人民群众来掌握和支配,其带来的剩余价值转化为利润后,很大一部分用于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

公有剩余价值的用途:资本增量中的一部分作为利税上缴国家,其余部分转化为积累,构成劳动者的整体利益、长远利益的源泉。

在我国,剩余价值中约有一半作为税金上缴国家,形成国家财政收入,主要用于经济建设事业、科教文卫事业、社会福利事业、国防和行政管理费用;另一半作为税后利润留给企业,主要用于扩大再生产。

在社会主义公有制企业中,劳动者具有双重身份:一方面,劳动者作为公有生产资料的共同所有者,是公有企业和社会的主人,并通过社会保障和公用事业的受益来体现。

另一方面,由于公有资产不能量化到个人,劳动者只能通过劳动合同的形式,与企业发生劳动交易关系,劳动者在一定期限内将自己的劳动力的支配权转让给企业。

因此,根
本不存在国家对劳动者的剥削。

“在非公有制经济中,由于这些企业的投资者不是国家和集体而是个人,由这些企业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当然归资本所有者占有,这就是社会主义条件下的私人剩余价值,与资本主义社会的私有剩余价值是一样的。

当然私人剩余价值中也有一部分以利税的形式上缴国家,形成国家财政收入的一部分,由国家统一掌握和使用,另外的一部分作为企业扩大再生产的资金,剩余的部分归个人所有。

”⑨
值得注意的是,非公有制经济对我国经济的发展起着重要的积极作用。

这种私人剩余价值存在的主要原因,在于我国现阶段生产力落后,商品经济不发达,资金缺乏,我国允许私人资本进入生产,在收入分配上允许其参与剩余价值的分配,而且我们还要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

“这说明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剩余价值范畴的必然性和必要性;我国剩余价值约有90%可以归劳动人民和作为其代表的国家所有,主要用于扩大再生产和发展各项事业,有利于发展社会生产力,增强综合国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⑩社会主义剩余价值的分配去向,符合社会主义本质要求和三个“有利于”要求。

总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剩余价值,不仅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也是国家加强宏观调控的物质基础,国家的税金、社会保障金以及国家的财政储备,都来源于剩余价值。

没有剩余价值的增加,就没有国家财富的增加,就没有国家财政收入的增加,大规模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公益活动就无法进行,社会主义的生产目的就不可能实现。

在社会主义阶段,由于经济的、政治的、社会的、心理的复杂原因,一些通过非法手段所得的收入在我国依然存在,有些情况还相当严重。

这主要表现为腐败收入和无偿地占有他人劳动的剥削现象,这种腐败和剥削现象,导致了社会分配不公和社会效益不高,构成了对人民利益和国家政权的极大危害。

因此,我们不能回避剥削问题,更不能放任剥削现象,必须从理论上和实践上搞清楚剩余价值分配究竟什么是“合法”,什么是“合理”。

这样才能旗帜鲜明地反剥削,最大限度地消除剥削,保护劳动人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这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的要求,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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