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条例》全文

《工伤保险条例》全文工伤保险条例全文第一章绪论第一条目的和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制定目的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工伤事故,及时和适当地补偿因工伤导致的人身伤害、死亡和经济损失。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内的所有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组织、事业单位、机关等用人单位,以及从业人员。
第三条工伤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由国家和用人单位按一定比例缴纳,用于支付工伤保险的各项费用,包括工伤津贴、医疗费、残疾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
第二章工伤保险的范围第四条工伤保险的范围工伤保险的范围包括下列情形: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公务、办公或者执行工作任务而遭受的事故伤害;2.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公务、办公或者执行工作任务而罹患的职业病;3. 在工作岗位上或者工作场所内的中断治疗期间所发生的事故伤害;4. 被法院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工伤保险的权益第五条工伤保险的权益工伤保险参保人员享有以下权益:1. 及时接受治疗,享受合理的医疗服务;2. 按规定期限领取工伤津贴;3. 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4. 获得康复护理服务;5. 工亡职工的家属享受丧葬费和寡居、孤儿抚养费等福利待遇;6. 其他依法享有的权益。
第四章工伤保险的责任和义务第六条工伤保险责任用人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工伤保险责任:1. 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2. 及时履行报案和通知义务;3. 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工伤认定、支付工伤待遇;4. 提供必要的康复护理服务。
第七条工伤保险义务劳动者应当履行下列工伤保险义务:1. 参加工伤保险;2. 提供真实、准确的工伤相关信息;3. 遵守工伤保险相关规定。
第五章工伤保险的管理和监督第八条工伤保险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应当按照国家的规定进行管理和使用,不得挪用或滥用。
第九条工伤保险的监督和检查工伤保险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监督和检查,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工伤和工伤保险一样吗

工伤和工伤保险一样吗
工伤和工伤保险一样吗?
工伤和工伤保险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在职场中经常会被提及。
工伤是指在工作
中因意外或职业病导致的身体伤害或健康损害,而工伤保险则是为了保障员工
在工作中发生意外或职业病时能够得到经济上的补偿和医疗保障。
首先,工伤是指在工作中发生的意外或职业病,例如工厂中的机械故障导致的
手指受伤,或者长期接触有害化学物质导致的职业病。
而工伤保险则是雇主为
员工购买的一种保险,用于支付员工因工伤而导致的医疗费用、丧失劳动能力
的补偿金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其次,工伤和工伤保险的责任主体不同。
工伤是由于工作环境或工作任务导致
的身体损伤,责任在于雇主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和合理的工作任务。
而工伤保
险则是由雇主购买,用于为员工提供经济上的保障。
最后,工伤和工伤保险的赔偿范围也不同。
工伤的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用、丧
失劳动能力的补偿金、残疾津贴、死亡补偿金等;而工伤保险的赔偿范围则是
根据保险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赔偿。
总的来说,工伤和工伤保险虽然有着一定的联系,但是它们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工伤是指在工作中发生的身体损伤或健康损害,而工伤保险则是为了保障员工
在工作中发生意外或职业病时能够得到经济上的补偿和医疗保障。
在职场中,
员工和雇主都应该关注并了解工伤和工伤保险的相关知识,以便在需要时能够
得到及时的帮助和保障。
工伤保险包括哪些

工伤保险包括哪些工伤保险是指由雇主向员工购买的一种保险,以保障员工在工作期间因工作所致的意外伤害或疾病的医疗治疗、康复、补偿和福利等方面的费用。
下面将具体介绍工伤保险包括的内容。
一、医疗费用报销工伤保险包括的一项主要内容是对员工因工作事故或职业病导致的医疗费用进行报销。
这包括诊断费用、治疗费用、手术费用、住院费用等一切与治疗相关的费用,保险公司会根据员工的医疗记录和发票,按照规定的比例进行报销。
二、康复治疗费用报销工伤保险还包括对员工因工伤或职业病导致的康复治疗费用的报销。
康复治疗包括物理治疗、康复训练、康复设备等相关费用。
康复治疗对于工伤员工的恢复和重返工作岗位起着重要作用,工伤保险的养老金提供了经济支持。
三、伤残津贴如果员工因工伤导致工作能力丧失或减少,工伤保险还包括支付一定的伤残津贴。
伤残津贴是根据员工伤残程度和工伤保险相关规定来确定的,旨在对员工的伤残导致的经济损失进行补偿。
四、丧葬费用如果员工因工作事故或职业病不幸去世,工伤保险还包括支付一定的丧葬费用。
这些费用包括丧葬仪式、殡葬用品、丧葬场地等相关花费,以减轻家属的经济负担。
五、工亡补助金如果员工因工作事故或职业病不幸去世,工伤保险还包括支付一定数额的工亡补助金。
工亡补助金是为了维持残疾员工家庭的正常生活,并对家庭进行适当的补偿。
六、工资补偿如果员工因工作事故或职业病导致丧失工作能力或减少工作能力,工伤保险还包括支付一定的工资补偿。
工资补偿是为了保障员工的基本生活和正常工作能力的恢复。
七、职业病待遇工伤保险还包括对职业病患者提供一些特殊的待遇,如住院照料费、子女教育费等。
这些待遇是为了帮助职业病患者恢复身体和改善生活质量。
总结起来,工伤保险包括了医疗费用报销、康复治疗费用报销、伤残津贴、丧葬费用、工亡补助金、工资补偿和职业病待遇等内容。
通过这些保障措施,工伤保险为员工提供了一定的财务支持,保障了员工在工作期间受伤或患病时的权益和待遇。
工伤保险标准

工伤保险标准工伤保险是指为在工作过程中因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导致的伤残、死亡等损失而设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标准是指在工伤保险制度下,对工伤保险金、医疗费用、康复费用等方面的具体标准和规定。
下面将就工伤保险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一、工伤保险金标准。
工伤保险金是指在职工因工作受到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而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或者被确认为工伤死亡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给职工或其家属的一定金钱。
工伤保险金的标准一般根据职工的工资水平、伤残程度以及家属情况等因素来确定,具体标准由各地人社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并定期进行调整。
二、工伤医疗费用标准。
工伤医疗费用是指在职工因工作受到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而需要接受医疗治疗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
工伤医疗费用标准一般包括住院费、手术费、药品费、康复费用等,具体标准也是由各地人社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并定期进行调整。
三、工伤康复费用标准。
工伤康复费用是指在职工因工作受到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而需要接受康复治疗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康复费用。
工伤康复费用标准一般包括康复技术费、康复器具费、交通费、伙食补助费等,具体标准也是由各地人社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并定期进行调整。
四、其他相关标准。
除了工伤保险金、工伤医疗费用、工伤康复费用之外,工伤保险标准还涉及到一些其他相关的费用和待遇,比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亡职工配偶生活补助金、孤儿生活补助金等。
这些标准也是由各地人社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并定期进行调整。
总之,工伤保险标准是保障职工在工作中受到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时能够及时得到经济补偿和医疗救助的重要依据,各地人社部门应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和调整相关标准,确保工伤保险制度的公平、公正和有效运行。
工伤工伤保险目录

工伤工伤保险目录工伤是指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伤害或者职业病,给劳动者身体和精神健康造成的损害。
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国实行了工伤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是指用于支付因工伤造成的劳动者的医疗费、康复费、丧葬费以及因工伤造成的劳动能力丧失或者死亡的补偿金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下面是工伤保险制度的目录,通过这份目录,我们可以更加全面地了解工伤保险的相关内容。
一、工伤保险的基本概念1. 工伤保险的定义2. 工伤保险的法律依据3. 工伤保险的基本原则二、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1. 工伤保险的适用对象2. 工伤保险的适用条件3. 工伤保险的不适用范围三、工伤认定和鉴定1. 工伤的认定标准2. 工伤的认定程序3. 工伤的鉴定程序四、工伤保险待遇1. 工伤医疗费用支付2. 工伤康复费用支付3. 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支付4. 工伤死亡补助金支付五、工伤保险费用的征收和管理1. 工伤保险费的征收标准2. 工伤保险费的缴纳方式3. 工伤保险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六、工伤保险的监督和管理1. 工伤保险的监督机构2. 工伤保险的管理制度3. 工伤保险的监督和检查七、工伤保险的政策法规1. 《工伤保险条例》2. 《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办法》3. 《工伤保险实施细则》八、工伤保险的宣传教育1. 工伤保险的政策宣传2. 工伤保险的知识普及3. 工伤保险的宣传教育活动以上就是工伤保险目录的相关内容,通过这份目录,我们可以更加全面地了解工伤保险的相关政策、法规和实施情况。
希望广大劳动者能够增强对工伤保险制度的了解,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希望用人单位能够切实履行工伤保险的义务,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权益。
让我们共同努力,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共同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工伤和工伤保险区别

工伤和工伤保险区别工伤和工伤保险是两个密切相关的概念,但它们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区别。
工伤是指在工作过程中因意外或职业病导致的身体损伤或健康问题,而工伤保险则是为了保障受伤员工的权益而设立的一种保险制度。
下面将从不同的角度来详细解释工伤和工伤保险的区别。
首先,从定义上来看,工伤是指在工作中发生的意外事故或者因长期从事某一职业而导致的职业病,例如因为工作需要而导致的手部受伤、因长期接触有毒物质而患上职业病等。
而工伤保险则是为了保障受伤员工的医疗费用、康复费用以及因伤导致的经济损失而设立的一种保险制度。
可以说,工伤是一种意外事件,而工伤保险则是为了应对这种意外事件而设立的保障措施。
其次,从责任主体来看,工伤的责任主体是雇主,因为雇主有责任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和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
而工伤保险的责任主体则是社会保险机构或保险公司,他们负责为受伤员工提供相应的医疗和经济补偿,保障其基本生活。
再次,从保障内容来看,工伤保险的保障范围更为广泛。
除了支付受伤员工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外,工伤保险还包括了因伤导致的经济损失,例如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补偿、伤残津贴以及死亡补偿金等。
而工伤本身只是指受伤的事实,不涉及具体的保障内容。
最后,从社会意义来看,工伤保险更具有社会保障的属性。
它不仅仅是为了保障个体受伤员工的权益,更是为了维护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和谐。
通过建立健全的工伤保险制度,可以有效减少因工伤导致的社会不公平现象,缓解受伤员工和其家庭的经济压力,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综上所述,工伤和工伤保险虽然密切相关,但在定义、责任主体、保障内容和社会意义等方面存在着明显的区别。
了解这些区别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和适应工作中可能出现的意外事件,也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维护自身的权益和社会的稳定。
希望通过本文的介绍,读者能够对工伤和工伤保险有一个更清晰的认识。
工伤保险有哪些组成

工伤保险有哪些组成
工伤保险是一种为劳动者提供保障的社会保险,主要为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或职业病提供医疗治疗、康复治疗、丧葬补助、伤残津贴和生活费等保障。
工伤保险的组成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医疗费用保险:工伤保险对于因工作原因造成的意外事故或职业病的医疗治疗费用提供保险赔付。
包括住院费用、手术费用、检查费用、药品费用等,确保劳动者能够及时得到有效的医疗治疗。
2. 康复治疗保险:工伤保险义务对职工进行康复治疗。
包括康复评定、康复训练、辅助器具等费用的赔付,旨在帮助劳动者尽快康复,恢复正常的工作和生活能力。
3. 伤残津贴保险:对于因工作原因造成的伤残,工伤保险提供伤残津贴的保障。
伤残津贴根据伤残程度和劳动能力损失比例进行计算,给予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
4. 生活费保险:工伤保险义务对于因工作原因造成劳动者失去劳动能力或工作能力丧失,提供一定的生活费保障。
生活费按照一定比例发放,确保劳动者的正常生活需求。
5. 丧葬补助保险:对于因工作原因造成的劳动者死亡,工伤保险提供丧葬补助的保障。
包括殡葬费用、丧失家庭收入等,确保劳动者家属在面临丧亲之痛时能够得到一定的经济帮助。
工伤保险的这些组成部分相互配合,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保障体系,为劳动者提供了全方位的保护。
工伤保险的实施不仅能够减轻劳动者及其家庭的经济负担,也能够提高劳动者的工作积极性和对工作的满意度。
同时,它也有利于促进企业的安全生产和劳动环境改善,提高劳动生产效率,推动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
因此,各国都高度重视工伤保险的建立和完善。
工伤保险五类险是什么

工伤保险五类险是什么工伤保险是一种特殊的社会保险制度,旨在保护劳动者在工作中受到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时的权益。
工伤保险主要包括五类险,即工伤医疗保险、工伤康复医疗保险、工伤定期抚恤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和工亡人员丧葬补助金。
下面我们将逐一解释这五类险的具体内容。
首先,工伤医疗保险是指在劳动者因工作受伤或患职业病需要治疗时,由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的医疗费用。
这包括因工作受伤或患职业病而发生的诊疗费、住院费、手术费、康复费、药品费等医疗费用。
工伤医疗保险的实施,有效地保障了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后能够及时得到必要的治疗和康复。
其次,工伤康复医疗保险是指在劳动者因工作受伤或患职业病需要进行康复治疗时,由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的康复费用。
康复治疗包括康复评估、康复训练、康复辅助器具和康复服务等。
通过康复治疗,劳动者可以恢复健康,重新融入社会和工作。
第三,工伤定期抚恤金是指在劳动者因工作受伤或患职业病造成丧失劳动能力时,按照一定标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的生活补助金。
这项保险金是为了帮助受伤劳动者维持基本生活所设立的,可以有效减轻受伤劳动者及其家庭的经济压力。
第四,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是指在劳动者因工作受伤或患职业病需要进行一次性医疗治疗时,由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的医疗费用。
这项保险金是为了帮助受伤劳动者快速得到必要的医疗治疗,加快康复进程。
最后,工亡人员丧葬补助金是指在劳动者因工作受伤或患职业病不幸身故时,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的丧葬费用。
这项保险金是为了帮助受伤劳动者的家属能够得到必要的丧葬补助,减轻家庭的经济负担。
总的来说,工伤保险的五类险覆盖了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或患病时的各种情况,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减轻了受伤劳动者及其家属的经济压力。
这些保险金的设立和实施,有效地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希望通过不断完善工伤保险制度,能够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权益,为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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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哪些单位需要参加工伤保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
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
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
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
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二、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如何参加工伤保险?
1、不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为
全体工作人员参加工伤保险。
2、市级统筹区内机关(含依照或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的工伤保险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管理,工伤待遇仍按原办法办理。
三、什么是工伤保险费率?
工伤保险费率是指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在一定时期计算和收取保险费的比率。
工伤保险
费率实行的是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
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若干费率
档次。
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确定单
位在所属行业内相应的工伤保险费率。
目前,我市根据国家的三类行业风险类别,将较小风险行业、中等风险行业和较大风险行业的费率分别确定为0.5%、0.8%和1.2%。
另外,每两年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用使用以及工伤发生等情况对工伤保险费率进行浮动。
四、哪些情形可以认定为工伤?
(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工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三)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1、故意犯罪的;
2、醉酒或者吸毒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五、什么是职业病?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按照《职业病目录》(卫法监发〔2002〕108号)规定,职业病包括10类115种。
六、因工致残程度分为几个等级
因工致残程度分为10个等级,最重的为1级,最轻的为10级。
其中:1-4级的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5-6级的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7-10级的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七、生活自理障碍分为几个等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3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八、下岗(或内退)人员与原单位保留劳动关系,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现又在新单位就业,如何参加工伤保险?
应由新单位为其单独缴纳工伤保险,在新单位发生工伤事故后,由新单位为其办理各项工伤手续,承担相关工伤保险责任。
九、什么是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有哪些规定?
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十、因工致残一至四级人员享受哪些待遇?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
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十一、因工致残五至六级人员享受哪些待遇?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十二、因工致残七至十级人员享受哪些待遇?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十三、职工因工死亡,近亲属享受何种待遇?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十四、工伤等级变更待遇如何享受?
《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苏劳社医〔2005〕6号)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工伤复发,因伤情加重重新评定的伤残等级提高的,不再重新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其他工伤保险待遇按照新评定的伤残等级享受”。
十五、每年工伤保险定期待遇调整包括哪些人员?
(1)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伤残等级为1-4级的工伤人员;(2)经市劳动能
力鉴定委员会评定伤残等级为5-6级,并由用人单位发给伤残津贴的工伤人员;(3)因工死亡职工的供养人员。
十六、五至六级工伤人员领取伤残津贴的条件?
必须同时具备:(1)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伤残等级为5-6级的工伤人员;(2)未办理退休手续的在职工伤人员;(3)用人单位无法安排工作,已办理退出工作岗位手续的工伤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