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
河南公费师范生录取原则

河南公费师范生录取原则(原创版)目录一、河南公费师范生的概念与政策二、河南公费师范生的录取原则三、河南公费师范生的报考条件与选拔方式四、河南公费师范生的优势与未来发展正文一、河南公费师范生的概念与政策河南公费师范生是指在河南省内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行的一种培养管理制度,由中央财政承担在校期间学费、住宿费并给予生活费补助。
公费师范生毕业后需到指定的中小学任教,为河南省的基础教育事业贡献力量。
二、河南公费师范生的录取原则1.提前批次录取:河南公费师范生实行提前批次录取,有意向的学生需在高考志愿中提前填报相关志愿。
2.符合教育部规定:报考河南公费师范生的学生需符合《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热爱教育事业,毕业后愿意长期从教。
3.成绩要求:报考河南公费师范生的学生需达到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在本地区的录取分数线。
4.健康状况:报考河南公费师范生的学生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
三、河南公费师范生的报考条件与选拔方式1.报考条件: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达到部属师大在本地区的录取分数线;符合《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热爱教育事业,毕业后愿意长期从教;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2.选拔方式:河南公费师范生选拔录取规则由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制定,一般采用面试、笔试等方式进行选拔。
四、河南公费师范生的优势与未来发展1.政策保障:河南公费师范生在校期间免除学费、住宿费,并享受生活费补助。
毕业后妥善解决编制,落实任教学校并确保有编有岗。
2.优秀学生奖学金:河南公费师范生可享受其他义务性奖学金,如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等。
3.转专业政策:有意向的非师范专业优秀学生可在入学 2 年内转入师范专业,签订协议并由所在学校按相关标准返还学费、住宿费,补发生活费补助。
4.就业前景:河南公费师范生毕业后需到指定的中小学任教,有稳定的工作岗位和良好的职业发展前景。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0.06.22•【字号】豫教招办〔2020〕72号•【施行日期】2020.06.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局,各高等学校: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选拔和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高考)延期一个月举行,考试时间为7月7日至8日。
各地各高校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今年高考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按照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积极稳妥推进高考改革,进一步加强考试招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切实保证高考公平公正,确保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安全、有序实施。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4号)、《教育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妥做好2020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电〔2020〕150号)精神,我省结合实际制定了《河南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现印发给你们,并就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一并认真执行:一、切实做好考试组织疫情防控工作1.提高政治站位。
高考是我国社会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关系国家人才选拔,关系社会公平,关系学生和家庭切身利益,2020年高考面临特殊形势,是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坚决夺取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大背景下的一次高考,是在确保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总体部署下的一次高考。
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为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招生工作,保障高校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高校招生工作应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一、报名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3.报名办法。
申请报考高校的考生,原则上按其户籍所在省(区、市)高校招生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级招委会)规定的时间、地点及方式报名。
省级招委会可按照以考生户籍为主、与在本地区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就读一定年限相结合的原则,结合本地区实际就报名条件、时间和有关要求作出具体补充规定。
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户籍就业人员的随迁子女接受高中阶段教育后在当地参加高校招生考试,按各省(区、市)公布的办法执行。
相关考生不得在“流入”和“流出”两地同时参加高考报名。
对于因特殊情况既不符合流入地也不符合流出地报考条件的考生,由流入地协调流出地稳妥解决,原则上回流出地报考。
在中国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可在有关省级招委会指定的地点申请报名。
各省级招委会办公室(包括教育考试院、招考办、考试中心、考试局等,以下统称为省级招办)要指导本省(区、市)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认真履行考生报名资格审核工作职责,根据报名条件,严格审核考生报名资格。
军校今年在河南招生计划河南大学今年招生章程

军校今年在河南招生计划河南大学今年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为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普通高校招生政策,确保我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河南大学各类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招生类型涵盖:普通类专业招生、艺术类专业招生、体育类专业招生、各类专项(定向)招生、港澳台地区招生。
第二条河南大学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河南大学招生工作接受上级招生主管部门指导和监督,同时接受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第四条学校名称为河南大学,实行多校区办学,目前有开封校区(河南省开封市明伦街85号/金明大道北段)和郑州校区(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明理路北段379号)。
第五条河南大学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河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
第六条河南大学以培养普通本科生、硕士和博士研究生为主。
普通本科生毕业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河南大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第七条河南大学具有悠久的办学历史、优良的办学传统和鲜明的办学特色,是一所拥有文、史、哲、经、管、法、理、工、医、农、教育、艺术、交叉学科等13个学科门类的综合性大学。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八条河南大学设有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计划、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工作领导组,在招生委员会闭会期间,代行招生委员会职能,督促、落实招生委员会的各项决议,指导完成日常招生工作。
第九条河南大学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河南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及政策要求第十条2022年河南大学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港澳台地区招生。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按照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有关通知精神,综合考虑学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录取批次、生源数量、往年录取情况等因素研究确定。
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指南

2020 年河南省一般高校招生《考生指南》一、高考成绩和录取结果查问渠道2.发放高考成绩证书。
考生应在报名所在地招办规定的时间内,凭准考据到报名站领取自己的高考成绩证书。
如对成绩有疑问,可在规定的日期内到县 ( 市、区 ) 招办申请成绩复核,并在规准时间内领取复核结果。
复核只检查能否漏评、分数共计能否存在差错,不复核评分宽严。
3.县( 市、区 ) 招办招生考试综合服务大厅查问。
4.招生院校网站查问录取结果。
以上信息查问,一律免费供给服务。
二、招生咨询与信息公布渠道1.各市、县 ( 区) 招生考试综合服务大厅:供给招生考试全过程咨询服务。
2.省内外院校咨询电话、网站:供给有关院校的招生咨询。
3.河南省教育厅网站、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 (1) 宣布早年院校报考和录取状况统计信息 ;(2) 宣布院校招生计划信息 ;(3) 在志愿填报时期,宣布分数线和分数段统计信息 ;(4) 宣布各个军队院校 ( 包含国防生 ) 、公安类、司法类专业面试、体检分数线 ;(5) 在录取时期,宣布院校生源状况和投档录取状况统计信息、各批搜集志愿的有关信息。
4.河南省一般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录取时期每日更新考生状态,考生可登录查问自己的档案运行状况。
5.《招生考试之友》杂志 ( 专业目录 ) :(1) 宣布各批各院校分科类招生计划、分专业计划数和收费标准 ;(2) 各院校联系方式 ( 电话、通信地点、网址等 );(3) 招生政策问答及填报志愿指导等。
我省今年网上咨询活动定在 6 月 25 日— 6 月 29 日,省招办和在豫招生高校均参加。
每日咨询时间为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 15:00 至 18:00 。
为提升咨询效率,请先阅读网上咨询须知和各有关咨询单位通告区及精髓区公布的重要信息。
7.热线咨询电话:,网上咨询同步开通咨询电话。
除正常通信花费外,无额外收费。
8.现场咨询活动。
6 月 25 日— 6 月 26 日在郑州举办一般高招现场咨询活动,省招办拜托河南农业大学、黄河科技学院详细包办,为高校和考生咨询供给免费服务。
《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改革方案》公布

《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改革方案》公布作者:德瑞来源:《河南教育·基教版》2011年第03期最近,《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改革方案》获河南省政府和国家教育部批准,备受社会关注的新高考方案终于尘埃落定。
据悉,今年参加高考的河南考生考试科目仍然是“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选考内容将出现在试卷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也将作为高考录取时的重要参考。
方案制定充分体现了《河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全省教育工作会议有关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精神,对高中新课程实验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与导向作用。
关键词之一:“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实行高中新课改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科目设置各异,河南新高考最后选定为“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
其中,“3”为语文、数学(分文科数学、理科数学)、外语(含听力,暂不计入总分);“文科综合”包括政治、历史、地理,“理科综合”包括物理、化学、生物。
目前确定的分值为“文科综合”满分300分,“理科综合”满分300分,其他各科满分均为150分,即文、理总分满分均为750分。
这预示着我省持续多年的高中文、理分科不会改变。
从省招生办公室2011年考试日历上看,今年统一考试时间仍定在6月的7至8日,考试组织、试卷评阅、成绩评定和公布、招生录取等将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另行制定。
关键词之二:选考内容实行新课改后,河南省高考试卷仍委托教育部命题,继续使用全国卷。
各考试科目内容为《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试行)〉的通知》(豫教基〔2008〕138号)规定的必修模块和部分建议选修模块(具体内容见附件)。
这里应当注意的是,考试内容中除必考内容外,还增加了选考内容。
比如:语文:必考内容包括(一)现代文阅读(一般论述类文章),(二)古代诗文阅读,(三)语言文字运用,(四)写作。
选考内容共两项,一个是选修(一)文学类文本阅读(小说、散文、诗歌、戏剧等);另一个是选修(二)实用类文本阅读(传记、新闻、报告、科普文章)。
2020年河南省地方公费师范生招生政策问答(最新)

为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地方公费师范生定向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0〕217号)要求,从2020年起,我省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全面启动,主要分三类实施:第一类是“小教全科”地方公费师范生(主要培养农村小学教学点师资,实行全科培养);第二类是“特殊教育”地方公费师范生(主要培养特殊教育师资);第三类是“农村学校”地方公费师范生(主要培养农村学校紧缺学科和薄弱学科师资,实行分学科培养)。
三类统称“河南省地方公费师范生”,全部实行“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政策。
现就2020年“河南省地方公费师范生”(以下简称“公费生”)招生工作相关问题解答如下:第一类:“小教全科”地方公费师范生招生政策问答一、什么是“小教全科”公费生?其专业性质是什么?全科教师和普通小学教师在培养上有什么不同?答:“小教全科”公费生在高考志愿填报目录里即小学教育(全科教师)专业(简称“全科教师”),指的是能够承担多门学科教学任务的小学教师。
全科教师是专门为农村教学点培养能够承担多门学科教学任务的教师(属于师范类)。
相对于普通小学教师的培养而言,全科教师采取高校与优质小学联合培养的新机制,采用“通识基础课程、学科教育课程、教师专业课程和教育实践课程”有机结合的课程体系,着力培养学生能够贯彻素质教育、适应新课程改革、具有“一专多能”的全科教学能力,以适应农村教学点教学工作的需要。
二、2020年“小教全科”公费生的设岗县(市、区)有多少?答:2020年有101个设岗县(市、区)定向培养本科层次“小教全科”公费生、有77个设岗县(市、区)定向培养专科层次“小教全科”公费生。
各设岗县(市、区)的具体招生计划见附件2和附件3,具体政策考生可以咨询相关培养院校。
三、2020年“小教全科”公费生招生计划是多少?答:本科层次全科教师招生计划是1900人,专科层次全科教师招生计划是1000人。
2020年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成人高考招生简章

一、院校简介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位于河南省郑州市,地处中华腹地,九州通衢,北邻黄河,西依嵩山。
学校由原河南财经学院和原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于2010年3月合并组建而成,是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河南省重点支持建设的骨干高校之一,是河南省博士学位授予权立项建设单位。
学校以经济学、管理学、法学为主干,兼有文学、理学、工学、艺术学、哲学等学科门类。
现有65个本科专业,有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农林经济管理、法学、哲学、地理学8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5个学术型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另有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资产评估、法律、农业、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1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学科。
有金融学、会计学、工商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财政学、工商管理2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
有经济管理与现代服务业河南省特色学科群,有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农林经济管理、哲学、法学、地理学8个省级重点一级学科,有计算机应用技术、思想政治教育2个省级重点二级学科。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是河南省重点支持建设的骨干特色高校,经管类、法学类专业热门院校。
二、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成人高考专业及学费
高起专招生专业
专升本专业
三、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成人高考报考条件
(1)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和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2)报考高中起点升本科或专科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
报考高等专科起点升本科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高等专科毕业证书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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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为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招生工作,保障高校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定。
高校招生工作应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一、报名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的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3.报名办法:按照《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豫招普〔2019〕42号)文件要求办理。
二、考生电子档案4.考生电子档案是高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
考生电子档案内容主要包括考生基本信息、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或评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反映学生综合素质的材料、体检信息、志愿信息、高考成绩信息、考生参加高校招生及有关考试的诚信记录(主要指高校招生考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过程中违规的简要事实、处理结果,以及录取后不入学的事实)等内容。
考生电子档案须与考生报名登记表、体检表、报考学校(专业)志愿表等纸介质材料相对应部分的内容一致。
5.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完善信息采集、确认、比对校验等办法,健全管理制度,确保考生相关信息的完整、准确、安全,确保考生电子档案与纸介质表(卡)或相应信息数据库内容一致。
6.省招办按教育部规定的格式建立考生电子档案库。
考生电子档案库一经建立,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三、思想政治品德考核7.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
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无工作单位的考生由所属的乡镇、街道办事处鉴定。
鉴定内容应完整、准确地反映在考生报名登记表中。
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其他违法违纪处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8.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2)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四、身体健康状况检查9.报考高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以下简称体检),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执行。
考生如因身体等特殊原因,无法参加特定项目检查时,须出具体检医院相应材料。
10.体检工作由县级以上招生部门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须在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体检。
主检医师应由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责任心强的医生担任。
主检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作出相应的、规范准确的体检结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体检结论由主检医师审核签字并加盖体检医院(医疗单位)公章方为有效。
体检结论于体检结束后告知考生,并由其本人确认签字。
非指定的医疗机构为考生做出的体检结论无效。
河南省指定河南省人民医院为终检医院,省招生考试委员会负责协调终检医院对有关方面有异议的体检结论做出最终裁定。
11.高校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要求的基础上,可根据本校的办学条件和专业培养要求,提出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要求。
补充要求必须合法、合理,有详细的说明和解释,并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
五、考试12.教育部授权教育部考试中心、省级招生考试委员会或高校承担高校招生考试有关工作。
13.全国统考(含分省命题,下同)、省级统考试题的命制和参考答案、评分参考(指南)的制订,分别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有关省级招生考试委员会负责。
教育部授权有关高校自行命题的,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
各级考试机构和高校要按照有关要求,结合本省本校实际,为残疾人平等报名参加考试提供合理便利。
14.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及高校自行命制的试题(包括副题、参考答案)、评分参考(指南)等应按照教育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有关规定严格管理。
15.各级招生考试委员会和有关高校均须按国家规定加强安全保密设施建设,完善安全保密规章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督和检查,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值班制度和第一时间报告制度,确保安全保密工作万无一失。
一旦发生失(泄)密事件,事发单位须在第一时间直接报省招办,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失(泄)密范围的进一步扩大。
省招办接到报告后须立即报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和教育部。
16.考试必须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举行。
考点应设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
若因特殊情况需要在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以外增设考点的,须报经省招办批准。
考务工作按照教育部及我省的有关考务管理规定执行。
17.我省高考科目设置为“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
“3”为语文、数学(分文科数学、理科数学)、外语(含听力),是考生必考科目;文科综合(包括政治、历史、地理)和理科综合(包括物理、化学、生物),由考生根据本人情况选考其一。
“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每科满分为300分,其他各科满分均为150分,总分满分为750分。
报考体育、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除参加文化科目考试外,还须通过相应的专业考试,专业考试由省招办和相关高校组织安排。
18.全国统考科目中的外语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6个语种,由考生任选其中一个语种参加考试。
我省外语考试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制的含有听力的试卷(其中笔试部分120分,听力部分30分),考生听力部分的测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作为单列的一项成绩在投档时提供给高校参考;非听力部分120分调整为150分,调整换算办法:按考生非听力部分的卷面成绩乘以1.25.换算为外语科目成绩。
河南省今年暂不组织报考外语专业考生的口试工作。
19.全国统考于7月7、8日举行,具体安排如下:20.所有统考科目均实行网上评卷。
评卷工作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由省招办负责组织实施。
高校有责任承担评卷工作任务。
考试结束后,各地须配合做好考试内容改革的宣传工作,发挥高考的育人功能和积极导向作用,按有关要求及时、准确上报有关考试信息。
21.省招办通过普通高招考生服务平台只读邮件向考生发送电子成绩单。
考生也可在省招办公布的网站上查询本人成绩。
22.考生对成绩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考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登记申请成绩复核。
复核工作由招生部门组织进行,核查是否漏评、分数合计是否有误,不复核评分宽严。
复核结果由当地招生考试机构以适当方式及时通知考生。
23.考生答题卡由省招办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保存至考试成绩发布后半年,保管期满按秘密级材料处理办法集中销毁。
未经省招办批准,任何人不得接触考生答题卡。
考生答题卡扫描图像、评卷信息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
六、招生章程24.高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我省有关规定制订本校的招生章程。
高校的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信息的必要形式,其内容必须合法、真实、准确、表述规范,经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招生政策规定核定后方能向社会公布。
一经公布,不得擅自更改。
各高校在招生宣传(广告)中要准确描述本校的办学类型、层次,使用与办学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相一致的学校名称,不得使用简称,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学校法定代表人应对本校招生章程及有关宣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高校依据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工作。
高校须按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将本校招生章程上传至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及管理平台(以下简称“阳光高考”平台);省内高校按照教育厅要求,通过“河南省学历教育招生章程核定系统”按时上传招生章程待核定申请材料。
25.高校招生章程主要内容包括:高校全称、校址(涉及分校、校区等均须注明),层次(本科、专科),办学类型(如普通或成人高校、公办或民办高校或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等),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专业教学培养对外语的要求,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进档考生的录取规则(如有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及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处理、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等),学费标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联系电话、网址,以及其他须知等。
高校制定的特殊类型招生办法须符合相关规定,且不得与本校招生章程内容相违背。
26.高校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将经主管部门核定的招生章程在本校网站公布,并通过“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网上核对系统”填报本校公布招生章程的网址,省招办汇总并向社会及考生公布高校招生计划时一并公布高校网址。
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链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以便考生查阅高校招生章程。
高校未按时在“阳光高考”平台传送招生章程或其内容不全、未经高校主管部门核定、与国家及我省规定不符而产生的有关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处理。
七、填报志愿27.志愿分批:(1)本科(非艺术类)志愿分为本科提前批(含体育、军队、公安、司法、地方公费师范生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本科专业,公安、司法专科专业随该批录取)、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一批、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二批。
(2)艺术类本科分艺术本科提前批、艺术本科A段、艺术本科B段。
本科提前批各类不得兼报,考生只能选报其中一类。
艺术类本科与非艺术类的本科批次录取同时进行,与非艺术类的本科提前批不能兼报,其他批次如出现兼报,按照各批次投档录取时间安排顺序进行投档。
(3)专科层次分专科提前批和高职高专批。
专科提前批包括艺术、体育、定向培养士官、空乘、航海、医学、小学教育(全科教师)等专科,各类别不得兼报。
28.志愿设置:(1)本科提前批(除地方公费师范生)、专科提前批(除艺术类外),第一志愿可填报1个高校志愿,第二志愿为平行志愿,可填报1-4个高校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1-5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
(2)本科提前批的地方公费师范生、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一批、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二批和高职高专批均实行平行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