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运输管理制度
车辆运输安全管理制度

车辆运输安全管理制度为了确保车辆运输过程中的安全,保障人员和货物的安全,提高运输效率,制定了以下车辆运输安全管理制度。
一、车辆安全管理1. 车辆维护保养1.1 每辆车辆在开始运营前需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车辆各部件正常运转。
1.2 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维护,包括更换机油、检查制动系统、轮胎气压等。
2. 车辆安全设施2.1 每辆车辆需配备应急工具箱,包括灭火器、安全锤、警示三角牌等必备物品。
2.2 车辆内部应配备抗滑垫、急救包等安全设施。
3. 车辆行驶安全3.1 司机需具备良好的驾驶技术和安全意识,保持车辆稳定状态,避免急刹车或超速行驶。
3.2 车辆在行驶过程中需遵守交通规则,不得闯红灯、逆行等危险行为。
4. 车辆安全检查4.1 车辆在行驶前需进行安全检查,包括检查刹车系统、转向系统、车身结构等。
4.2 司机在行驶途中发现车辆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车检查并及时修复。
二、人员安全管理1. 司机安全培训1.1 司机需接受专业的驾驶培训,具备相关证书和资质。
1.2 司机需定期接受安全培训,了解最新的交通法规和安全知识。
2. 乘客安全制度2.1 车辆乘客需系好安全带,不得在行驶过程中站立或乱动。
2.2 乘客需遵守车辆秩序,不得大声喧哗或吸烟等危险行为。
3. 紧急情况处理3.1 司机在发生紧急情况时应保持冷静,第一时间向乘客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3.2 公司需建立健全的紧急预案,包括逃生路线、紧急联系人等。
三、货物安全管理1. 货物包装1.1 货物需进行合适的包装,防止在运输过程中受损或泄漏。
1.2 货物需标明重量、尺寸等信息,确保安全装载。
2. 货物装载2.1 货物需按照规定的装载标准进行装载,避免超载或不平衡装载。
2.2 司机需检查货物装载是否牢固,确保在行驶过程中不会移动。
3. 货物运输3.1 司机需根据货物特性和运输路线确定安全速度,在行驶过程中注意避免颠簸和碰撞。
3.2 货物在运输途中需定时检查,确保货物完好无损。
物流公司运输车辆管理制度(通用8篇)

物流公司运输车辆管理制度物流公司运输车辆管理制度物流运输方式汽车运输是申通、圆通、中通、韵达、顺丰等快递采用方式之一。
快递的交通一般有三种运输方式:1、空运,是最主要的运输方式,通常省外件都为空运。
2、铁路,是不能走空运的省外件,可以选择陆运即铁路运输,现在高铁快递也正在普及。
3、公路,是一般同城件,省内件都采取公路的干线车。
物流公司运输车辆管理制度(通用8篇)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
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
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物流公司运输车辆管理制度(通用8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物流公司运输车辆管理制度1第一章管理制度第1条、目的。
为规范工厂物流配送车辆及相关费用的管理工作,节约物流成本,确保安全行车,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工厂物流配送车辆的管理与调度等工作。
第3条、责任。
1.物流部负责物流配送车辆的管理与调度工作。
2.财务部负责审核、报销运输车辆相关费用。
第2章物流车辆的购置第4条、购置流程。
工厂物流配送车辆购置应根据工厂的实际情况,按照适用、经济、配套的原则选择车种、车型。
其请购审批流程参照工厂的固定资产采购及审批流程。
第5条、车辆验收。
1.新车购置必须按合同规定及有关文件,如车辆清单或装箱单以及原厂说明书进行验收,并清点附件、随车工具,如有不符应拒绝接收。
2.验收车辆时应组织固定资产分管负责人、采购人员、使用部门负责人及驾驶员同时验收,并学习使用注意事项和各种调整数据。
第6条、车辆登记。
新车购进后必须及时登记,建立登记卡,登记卡中应包括车辆型号、牌号、车况、用途、技术性能等各项数据。
第3章货物运输与车辆调度第7条、车辆调度。
工厂所有货物的运输,需由物流部统一安排调度。
物流部车辆调度员根据工厂的运输计划,统筹安排车辆和出行路线,确保车辆的合理、有效利用。
道路运输车辆的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道路运输车辆管理,保障道路运输安全,提高运输效率,维护运输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从事道路客货运输、危险货物运输、城市公共交通、出租车等业务的车辆及其所属单位。
第三条道路运输车辆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二、车辆准入管理第四条道路运输车辆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技术标准,具备安全、环保、节能、舒适等性能。
第五条车辆所有人或使用人应当向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申请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提交以下材料:(一)车辆所有人或使用人的身份证明和行驶证;(二)车辆技术参数证明;(三)车辆购置发票或车辆转让协议;(四)车辆安全技术检验报告;(五)车辆保险单。
第六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对申请注册登记的车辆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车辆予以登记,并发给道路运输车辆行驶证。
第七条道路运输车辆行驶证的有效期为六年,期满后应当重新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三、车辆运行管理第八条道路运输车辆应当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确保车辆运行安全。
第九条驾驶员应当具备相应的驾驶资格,并接受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组织的培训。
第十条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应当遵守交通规则,不得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超载运输等违法行为。
第十一条道路运输车辆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上路行驶。
第十二条道路运输车辆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标志,保持车辆外观整洁。
第十三条道路运输车辆应当安装使用卫星定位系统,确保车辆运行轨迹可追溯。
四、车辆维修保养管理第十四条道路运输车辆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定期保养,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第十五条道路运输车辆维修保养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维修企业进行。
第十六条维修企业应当对维修保养的车辆进行质量检验,确保维修保养质量。
第十七条道路运输车辆维修保养记录应当保存完好,以便核查。
五、车辆报废管理第十八条道路运输车辆达到国家规定的报废标准或者因事故等原因无法修复的,应当予以报废。
运输车辆管理制度范文(5篇)

运输车辆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运输车辆管理工作,提高运输车辆使用效率,确保运输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运输车辆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运输车辆管理工作的目标是保障运输安全,提高运输效率,降低运输成本,保护环境。
第二章运输车辆的注册与备案第四条运输车辆使用人(以下简称“车主”)必须确保车辆拥有合法行驶证、车辆年审合格证明和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营运证。
车主应当将车辆注册备案,将相关证件报送组织部门备案。
第五条车主应当及时按规定办理机动车辆的审验、检测、年审等手续,确保车辆安全、合法使用。
第六条车主应当对车辆进行定期维修保养,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第七条公司应建立统一的运输车辆档案,包括车辆的相关证件、年审报告、维修保养记录等。
第三章运输车辆的使用与保养第八条运输车辆的使用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定。
严禁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违规行为。
第九条运输车辆的保养工作应按照维修保养计划进行,并与具有维修业务资质的单位签订维修合同。
维修保养记录应及时填写,并备存档案。
第十条运输车辆的驾驶人员必须具备相应驾驶证件,并按规定参加培训合格考核。
驾驶人员应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车辆和货物的安全。
第四章运输车辆的保险与责任第十一条公司应为所有运输车辆投保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并根据需要购买其他商业保险。
第十二条运输车辆的驾驶人员应遵守交通法规,妥善使用车辆,严禁酒后驾车、无证驾车等违规行为。
驾驶人员应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发生交通事故后要及时报警、报告,并积极配合公司的处理工作。
第十三条运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人员应当积极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处理,保护现场,确保安全通行。
同时,公司应及时派人到现场了解情况,妥善处理事故。
第五章运输车辆的调度与管理第十四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的运输车辆调度系统,根据货物的需求进行合理的车辆配备和调度。
第十五条运输车辆的调度应根据路况、运输距离、货物重量等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安排,确保运输效率和安全。
车辆运输管理制度(10篇)

车辆运输管理制度(10篇)车辆运输管理制度 1为了进一步加强油罐汽车安全生产,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科学管理,持续发展的方针,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公司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懂管理,懂技术,责任心强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第二条、油罐汽车驾驶员必须具备三年以上驾龄,且安全行车10万公里以上年龄在45岁以下。
第三条、油罐汽车驾驶员必须学*油品安全知识,掌握油品装卸操作规程,经专业培训考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四条、公司每月至少组织驾驶员一次安全学*教育活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灭火演*,不断增强驾驶员安全意识和工作责任感。
第五条、运输车辆第三者责任险投保金额应在人民币100万以上,车上货物保险及自愿保险以最高价值投保,其他保险项目视实际情况投保。
第六条、油罐必须实行周期检查,并持有有效的'汽车油罐《计量检定证书》及计量容积表,并建立技术资料档案,保证油罐质量符合要求,配备附件性能完好,运作安全,使用方便。
第七条、油罐汽车的火花熄灭器完好有效,配备两个以上干粉灭火器。
第八条、按公司制定的标识要求,统一喷涂规定标识,车门喷涂企业名称及编号,车顶安装'危险品'标识灯箱。
第九条、油罐车进出罐装,卸油现场应有现场工作人员引导,驾驶员应协助有关人员按货单核实油料品名、规格、数量,检查设备完好状况,油罐汽车停靠位置准确、安全,熄灭发动机,周围20米范围内无明火。
第十条、罐装时,鹤管插入罐底,距底部不大于20cm,装油高度必须符合规定,不得超装,以防止在行车中溢油。
第十一条、甲乙类油品装油完毕后,必须稳油2分钟后才能提升鹤管,然后撤除静电接地线。
第十二条、卸油时,驾驶员应协助卸油工接好静电接地装置,连接输油管线,备好灭火器材。
卸油时必须采用密封卸油方法,卸油管与油罐进油管的连接,应采用快速接头。
第十三条、卸油前,稳油15分钟后方可卸油,流速控制在5m/s以内,能自动卸油的不准泵送卸油。
第十四条、卸油毕,排空管线余油,关闭阀门撤除静电接地线,收整设备,办妥交接手续并记录。
运输管理制度(5篇)

运输管理制度一、注意事项1、绞车司机、扒渣机司机必须持证上岗。
2、绞车运输严格按规定车数拉车,各种挡车设施,跑车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处于常闭状态。
绞车司机持证上岗,工作前仔细检查绞车各部件、钢丝绳、信号装置、连接装置及斜坡安全设施是否完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绞车带病运行。
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等有关规定,上坡行车挂好车尾巴和保险绳,下坡行车挂好保险绳。
3、绞车放车速度要均匀,严禁放飞车,严禁用绞车牵引落道车上道。
连接装置必须配套严格。
发现连接装置有严重磨损、变形及裂纹情况,必须及时更换,否则不得使用。
4、上部车场放车时检查没有问题后方可打点联系放车。
5、绞车钢丝绳要有专人检查,磨损、断丝超限、锈蚀严重必须及时更换。
6、处理矿车落道:(1)必须由专人指挥,站在可靠地点作业。
(2)平巷上道只能在落道车前(后)上道,前后10m设好警戒、两侧严禁有人。
(3)斜坡上道时,上部车场设专人警戒,严禁人员通行。
绞车司机刹好车闸,不得随意离岗,并在落道车下方打好老汉柱,人员站在落道车上(下)方上道。
双轮落道按先上下部,后上上部的顺序上道,两侧严禁有人,且严禁摘钩上道。
7、各种设备安装的最突出部位、材料堆放处离道轨不小于700mm.二、运输设备的铺设及安全设施(一)运输设备的铺设1、轨道的铺设:(1)单轨铺设,使用22kg/m的轨道,道枕为1200____150____120mm枕木,轨道至人行道一侧不小于0.7m,轨枕外缘距两帮设备及风水管间距不小于0.5m,要求铺设平直、扣件齐全、紧固有效、接头间隙不超过10mm,内错差不超过5mm,道枕间距不大于1m,并且轨枕必须垫实。
(2)运输线及上部车场保持清洁无杂物,并保证道岔使用灵活可靠。
2、绞车的安装:(1)绞车基础采用混凝土。
(2)绞车安装前须经生产技术部门批准,使用前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使用扒渣机装载(1)扒渣机应有专职司机,持证上岗,正规操作。
运输车辆安全管理制度(5篇)

运输车辆安全管理制度为保证鲁泰一厂原矿车辆运输安全、高效,规范在此范围内所有运输车辆的运行,结合矿山现行相关管理制度,针对矿区运输路线的实际特点,特制定本管理制度,本制度仅对矿山运输车辆和厂区相关运输车辆相关说明。
一、驾驶员要求:1、车辆驾驶员必须经过专业的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关车辆驾驶证和此从业资格证。
2、对所有新加入运输车辆的驾驶员要进行现场路线的驾驶培训(原则上不少于3到____天),通过运输车辆管理人员的考核,方可上岗就业。
3、所有运输车辆使用前,驾驶员都必须进行启动前的检查,以确保车辆处于安全状态。
如车辆有故障,未修理好之前不能进行运输任务。
4、驾驶员必须熟悉各路段路况,对特殊路段要有专人指挥。
5、对上下坡路段必须保持有效的安全距离,矿区路段遇车、戳车两车保持安全间距,驾驶员并熟悉各路段警示标志、标牌。
6、遇交叉路口注意鸣笛、减速和突发情况的准备。
7、严禁驾驶员开疲劳车、带病车和酗酒开车,问题车、安全隐患车。
8、定期做好安全教育和培训。
二、车辆管理要求:1、车辆必须相关证件有效齐全,以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查验。
2、车辆必须经公安、____部门____合格,达到车况良好,设备齐全。
3、车辆必须配备车载灭火器材,需要的情况下配备无线通讯系统。
4、车辆运行时严格控制好车速,严禁在矿区路段内超车。
5、车辆停放、维修必须集中统一管理。
6、车辆要做好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和维护,确保安全高效完成厂区原矿运输任务。
三、车辆运输考核内容:车辆运输考核由西乡县鲁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一分厂,定时和随机抽查考核。
考核内容;1、工作日车辆出勤率。
查看车辆工作日是否按要求出勤是否达到出勤标准。
2、是否按规要求驾驶。
对驾驶员进行随机抽查是否达到规定、文明和安全驾驶。
3、车辆抽查。
是否存在问题车隐患车辆。
4、是否有违规现象。
运输车辆安全管理制度(2)是制定和实施一系列规章制度,以确保运输车辆在道路上安全运行的管理体系。
该制度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1. 车辆选择和采购:制定明确的车辆采购标准,包括车辆品牌、质量、性能等要求,并严格按照标准进行采购。
车辆运输管理制度及流程

车辆运输管理制度及流程一、车辆运输管理制度车辆运输管理制度是企业为规范车辆运输行为制定的行为规范和管理制度。
其目的在于提高运输效率、降低运输成本、强化安全管理、提升客户服务水平、健全企业管理体系。
制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十条:1、车辆调度制度车辆调度应根据生产计划、装卸时间、运输距离等因素制定。
调度人员要熟悉运输线路、熟悉车辆状况、熟悉货物性质,在给车辆安排任务时做到合理安排,确保车辆装货、卸货、运输和返程时间的安排合理。
2、车辆保养制度车辆在每次出车前应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机油、机滤、轮胎、制动系统、转向系统、电路系统等。
对于长途运输车辆,还需进行路试,以确保其运行安全。
3、安全驾驶制度驾驶员要遵守交通规则,确保驾驶安全。
在长途驾驶时,要做好疲劳预防,定时休息;遇到恶劣天气或路况,应采取适当措施,确保行车安全。
4、货物装卸制度货物的装卸应按照操作流程进行,操作人员要佩戴好安全带,并使用好装卸设备,避免货物和人员受伤。
在操作过程中,要注意货物包装,避免货物受损。
5、车辆保险制度企业必须为车辆投保商业险,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等。
在运输过程中若发生事故,应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并按照规定流程进行理赔。
6、文书报表制度企业需要制定与车辆运输相关的文书报表,包括运输计划、运输单、运输车辆日志、事故报告等。
文书的填写应规范化,信息应真实可靠。
7、车辆管理制度企业需建立车辆档案,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并设立保管人员对车辆进行管理。
对于无效或低效车辆,应及时进行淘汰。
8、驾驶员管理制度企业应建立驾驶员档案,对驾驶员进行素质教育和技能培训。
驾驶员要定期进行体检,保证身体健康,确保安全驾驶。
9、客户服务制度企业应通过优质服务提升客户满意度,包括即时回复客户咨询、及时关注运单状态、有问题及时沟通处理等方面。
10、运输安全管理制度企业需建立运输安全管理体系,提高管理者和从业人员对运输安全的认识和责任感,并建立应急预案,及时应对运输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恶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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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运输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矿井车辆交通运输安全管理。
根据矿领导安排,结合王家塔煤矿实际情况,特对出入井车辆及人员乘车作以下规定,望各单位及所有员工认真执行。
第一条运输车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和《王家塔煤矿车辆运输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非防爆车辆禁止入井。
第三条车队是运输车辆管理的具体执行部门,负责全矿车辆的运行管理。
其职责:1、负责健全各项车辆管理制度以及各个岗位的岗位责任制,以及车辆管理工作的资料整理。
2、负责所有车辆的派遣和日常管理,包括车辆日常运行、完好检查、维护保养、备件计划和大修计划的申报以及督促区队车辆定期维护保养。
3、负责对所有车辆和司机的技能培训和行车路线的制定,并及时绘制和更换行车路线图,包括对司机的监督管理和违章处罚。
4、负责矿属所用车辆的安全运行管理工作,严格控制车辆的运行成本,是辅助运输节能减排的第一责任单位。
对违规车辆和违规单位有处罚权,是辅助运输安全运行的第一责任单位。
第四条驾驶员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辆驾驶证C证以上(C证只允许驾驶皮卡车),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防爆无轨胶轮车司机资格证》后方可驾驶车辆。
驾驶车辆时司机必须携带驾驶证复印件和防爆无轨胶轮车司机资格证原件。
第五条加强对司机的安全教育及规范操作的检查。
提高驾驶水平及安全知识,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驶、带病上岗,确保上岗人员精神状态良好。
第六条新聘用驾驶员由车队组织进行车辆理论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的培训。
跟车、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独立操作,车队队长与驾驶员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
第七条入井车辆驾驶员必须证件齐全,身体健康,思维敏捷,操作熟练,严格遵守车辆管理制度,做到文明驾驶,安全驾驶。
第八条驾驶员必须配戴自救器、安全帽和矿灯,穿工作衣,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严禁带烟火入井,严禁私自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严禁公车私用。
第九条车辆在井下巷道运行时,发生突发故障或撞坏井下设施管线时,驾驶员必须立即向调度室汇报并积极采取必要措施进行处理,严禁肇事逃逸。
第十条驾驶员在井下行车时,前方道路存在安全隐患,如巷道顶板冒顶、片帮、地裂、积水较深、路面结冰等危险情况时,应及时汇报调度室并严禁通行。
第十一条驾驶员在驾驶车辆前应认真检查车辆完好情况,若车辆存在问题应及时向车队汇报维修,严禁驾驶不完好车辆入井。
驾驶员在驾驶车辆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辅助运输管理办法,认真驾驶以防将车辆蹭、刮、碰伤。
损坏车辆将按规定处罚。
第十二条所有出入井车辆,司机必须向调度室汇报:车辆使用单位、车号、司机姓名、用途。
第十三条车辆行驶路线规定:1.车队和井口检身房必须建立辅助车辆运输路线图,并张挂在醒目位置。
2.当车辆运输路线路发生变化时,对辅助运输路线图、标识牌及时进行变更。
3.巷道上方的管路、缆线吊挂高度适中,不得有刮擦现象。
4.在巷道的转弯和交叉点应有反光警示标志。
5.严禁行车路线随意停放车辆,在停放车辆时,必须先将车辆停放在安全可靠的地点,再熄火,拉紧手刹,挂档,取走车钥匙后,方可离开驾驶室。
6.车辆应当在联巷或不影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的位置停放,当车辆在行车巷道内临时停放时,必须靠右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通行,同时打开警示灯(不包括无警示灯车辆),必须在车辆前后不小于30米处设置警示标志。
在交叉路口、急弯处、斜巷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7.车辆遇特殊情况需在上述位置路段停车时,司机必须采取有效制动措施后方可下车,并对车辆加设阻车装置防止出现溜车事故,严禁司机在停车待修期间离开现场。
8.车辆在井下任何路段出现故障,驾驶员在将车俩停放后,首先需对周围环境进行安全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其他作业,必须在车辆前后不小于30米处设置三角警示架,打开示警信号灯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救援。
车辆检修人员到达现场处理故障时必须有专人监护方可进行检修。
9.车辆起步前鸣笛确认周边无人后方可行车,行驶至交叉路口、转弯处时必须变光、鸣笛示警。
车辆接近水幕时减速、鸣笛、开启雨刷,保持视线清晰。
10.倒车时必须开启倒车声光报警装置,确认无人后方可倒车。
第十四条入井车辆检查内容规定:1.入井车辆必须在井口检身房进行登记,井口检身人员检查车辆是否完好,符合要求方可放行。
严禁不完好车辆入井,并做好检查记录。
各区队的车辆自觉接受检身人员的完好检查,严禁逃避或拒不配合完好检查。
2.所有车辆必须配备2具4kg灭火器或1具8kg灭火器。
3.对于井口检查不完好的车辆,检身人员应及时督促司机去车队维修处理。
对于维修完好后的车辆经检查后方可入井。
4.防爆车辆司机应定期检验瓦斯断电仪是否可靠,井口车辆检查人员应检查每台防爆车的瓦斯断电仪效验证是否合格,如不合格应严禁入井,按不完好车辆处理。
5.凡入井驾驶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入井安全培训和行车线路培训,必须持有机动车辆驾驶证或驾驶证复印件,安全资格证,车辆准入证和入井资格证,否则不允许下井。
第十五条运送材料、设备的车辆运行规定:1.载物高度不得超过2.5米,宽度不得超过车厢,长度前端不超过车厢,后端不得超出车厢2米,载重量必须符合该车的核定载重,载物必须平稳放好,捆绑牢固。
2.严禁人货混装,严禁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混装运输。
车辆在拉运较大设备或部件时,要掌握设备的重心,尽量使设备的重心靠近车辆的载物中心,必须用专用工具捆绑,使用前对捆绑工具进行完好检查。
运输超宽、超高、超长物件时,必须有可靠的安全运输保障措施。
并悬挂明显的反光标识。
3.出渣车辆装车高度不得超过车厢本身高度,严禁在行驶过程中掉渣。
4.送混凝土车辆不得装车超过车厢的三分之二,车厢不得漏混凝土。
5.运送火工品时,必须经调度室及相关部门批准,接受井口检查,并在车上设有明显标志。
运送火工品要做到分箱装运,严禁混装、同车运送。
运送火工品要避开人员和车辆集中时间。
6.装运送火工品的专用车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专人监护下,安全运送到指定地点。
第十六条乘车人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井下人员升井时应首先通知区队值班人员,由区队值班人员汇报调度室请求调派车辆。
人员在指定地点乘车听从司机指挥,严禁在非乘降地点拦车、强乘、追车,开车前必须将车门、防护栏关好,车辆开动前司机必须向乘车人员发出警示。
人体及所携带的工具和零部件严禁露出车外。
车辆行驶中和尚未停稳时,严禁上、下车和严禁扒车、跳车,遵守先下后上原则。
各种车型必须明确乘坐人员数,不得超员行使。
在行车时,乘坐人员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向司机发出信号,驾驶员应立即停车。
第十七井下车辆行驶速度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列规定:1.车辆在井下直行巷道车速不超过20km/h。
2.巷道交叉口、转弯处、下坡时、会车时、行车区域内视线不清时,应鸣笛,减速慢行。
且速度不超过10km/h;厂区速度不超过15km/h,各种车辆不得超载运行。
3.运输巷道有人作业或进入作业区时,应当注意警示标志,鸣笛、减速行驶,车速不超过15km/h。
4.牵引故障车辆时,主要运输巷道速度不超过15km/h,转弯、下坡时不超过10km/h。
5.经过巷道施工地段或遇有在巷道行走的人员时,必须做到“一停、二慢、三通过”,将前大灯灯光变换为近光,待人员通过或在施工人员指挥下缓慢通过。
6.发生灾害时不限速;救伤等紧急情况下不限速,其它所有车辆让行。
7.车辆下坡严禁空挡滑行,同向行驶车辆安全运行间距不得小于50米。
第十八条井下运行车辆会车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车辆在会车速度不得超过10km/h,行驶到巷道交叉点,转弯处及前面有车辆,人员或视线有障碍时,都必须鸣号减速。
2.任何车辆在会车时,要提前减速、变光,会车原则是入井车辆避让升井车辆,在距对方车辆不小于50米处停车并关闭大灯,待对方车辆安全通过后才可行驶。
以下情况是主动避让对方车辆先行通过的情况①、行驶在有水沟、水管、电缆或有其它设备侧的车辆,②、在遇到拉水管和特殊车辆时,③、对方行驶车辆超过两台以上的。
3.井下所有车辆会车时都应主动避让,保证井下巷道畅通。
第十九条井下防爆车辆在回风巷行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通风管理部门要根据实时的气体监测结果,对于有害气体超限的区域,及时汇报调度室及车队和相关人员,调整车辆运行或禁入。
2.每台车必须配备便携式瓦检仪,在瓦斯浓度达到0.5%,一氧化碳超限时,严禁作业,不准启动车辆。
3.工作区域内粉尘浓度大,视线不清时禁止使用任何车辆。
4.瓦检员每班必须检查各个回风巷道的瓦斯浓度以及有害气体的浓度,发现超标及时悬挂警示牌,并向矿调度室汇报。
5.如果车辆在回风巷发生故障时,首先关闭车辆所有电路包括车灯,前后50米各悬挂警示牌,然后必须立即向调度室打电话汇报情况。
第二十条地面挂牌外出车辆的运行规定:地面车辆外出前司机应详细检查车辆完好状况,严禁带病运行。
因工作需要,外出的车辆,出发前必须报矿领导审批。
对于下雪等特殊天气,应有相关的安全技术措施,严禁私自或者特殊天气未采取安全措施外出。
第二十一条要求车队车辆管理应遵守以下规定:1.车队要对所有入井车辆建立管理台帐。
2.所有车辆完好率必须达到90%以上,待修率控制在8%以内,故障率控制在2%以内。
3.车队要不定期对车辆完好和井下车辆违章行驶进行动态检查。
4.车队必须制定《车辆应急办法》和《特种车辆司机岗位责任制》。
5.车队应加强服务意识,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为了预防车辆维护和保养不到位,矿属所用车辆和司机均由车队统一管理。
6..要求车队将所有车辆包车到人,由包车司机负责日常的维护和保养,并有专人记录。
7.要求车队三班有专人在检查车辆完好和查处违章行驶车辆。
8.车队管理人员应按规定要求区队司机定期去车队维护和保养车辆,对于没按规定执行的司机有处罚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区队车辆的运行管理规定:1.区队车辆应包车到人,由包车司机每运行30天后主动到车队对所包的车辆进行维护和保养,并在车队保养记录本上与车队检修人员一起签字认可,作好记录以备检查。
车队应认真监督区队包车司机做好车辆维护和保养工作。
2.包车司机应及时向车队汇报所包车辆存在的问题,以便车队及时维修车辆。
严禁车辆带病运行。
若由于包车司机汇报车辆故障不及时,导致车辆损坏严重带来维修困难,将追究包车司机的责任。
3.为了体现专业化服务意识,区队车辆和司机统一由车队管理。
区队包车司机是区队车辆完好运行的第一负责人。
车队应严格管理区队司机按规定维护保养车辆。
第二十三条车队车辆检修和包车司机日常维护应遵守以下规定:1.由包车司机进行日常的维护和保养工作,日常的维护和保养包括以下内容:﹙1﹚检查柴油、冷却水及废气处理箱用水是否充足。
﹙2﹚检查有无漏水、漏气、漏油、漏电现象。
﹙3﹚检查柴油机机油量、变速箱油量是否符合要求。
﹙4﹚检查车辆是否有缺损件、各部件连接是否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