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露天矿山安全事故及预防

非煤露天矿山安全事故及预防
非煤露天矿山安全事故及预防

非煤露天矿山安全事故及预防

矿山是三大高危行业之一,作为非煤矿山企业主要存在着爆破事故、物体打击、高处坠落、触电机械伤害、边坡垮塌和排土场滑坡及尾矿库溃坝等主要事故。

下边主要介绍一些事故的原因及预防措施

一、爆破事故

主要原因

1、警戒安全距离不够,规程规定中爆破200米,小爆破300米。

2、抵抗线过小。

3、装药量过多。

4、填孔不符合要求。

5、早爆、迟爆。

6、提前进入爆破现场。

7、违规处理盲爆、残爆。

8、使用劣质产品。

主要预防措施

1、爆破作业人员要经过公安部门培训,经考核合格方能从事爆破作业。

2、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孔网参数布孔,装药和起爆。

3、加强爆破警戒,严格按安全距离要求放后警戒。警戒人员要相互能够瞭望,防止有警戒死角存在。

4、对地质特殊地段要有专门爆破设计。

5、爆破前对爆破网络进行仔细检查。

6、按照规定使用专用起爆器,严禁用其他电器代替。

7、执行盲炮、残炮处理规定,严禁硬拉、硬牵盲炮导线。

8、爆破后认真检查现场,15分钟后方可进入,进入前应将起爆导线断开。

9、杜绝使用违规爆破器材和私存爆破器材。

事故案例

1、大峰露天矿“10.16”重大施工爆破事故

2008年10月16日18时13分,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峰矿基建露天剥离工程现场发生一起重大施工爆破伤亡事故,造成16人死亡、53人受伤(其中12人重伤)。

大峰矿地处市大武口区,属集团煤炭生产企业,设计生产能力90万吨/年。2005年5月停止羊齿采区井工生产,后经设计、审查,改井工开采为露天复采,宏大爆破股份中标承担羊齿采区上部水平硐室大爆破工程设计及施工业务。2008年10月16日在2135水平采用台阶式深孔二次爆破时,发生波及方圆850米围的伤亡事故。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宁煤集团大峰露天矿“10.16”重大施工爆破事故的通报中:

初步分析,事故暴露出了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爆破作业中,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深孔松动爆破岩石时,

安全警戒距离小于200米,直接造成200米围的4人当场死亡;二是火工品管理混乱,大峰矿有炸药库,承包方宏大爆破股份也有炸药库,大峰矿对其发放炸药量领取自由,无退库记录。事发前,曾经一次领取雷管4500发,只使用几百发,有大量雷管炸药未退回矿方炸药库;三是采取的硐室加强松动爆破(大爆破)作业技术上存在问题;四是甲乙双方工程承包机制不健全,甲方对乙方的施工安全监督管理不到位。:

二、物体打击

非煤矿山物体打击主要是滚石等造成的人身伤害。一般采场爆破后、在二次爆破中、装车过程中导致高处危石滚落伤人。

主要原因

1、爆破后没有对高处危石、浮石等仔细检查处理,盲目进入危险区。

2、对作业面危石观察不够,矿岩突然滚动伤人。

3、在滚石危险区逗留、休息。

4、冒险用人工或机械处理高处危石,躲避不及。

主要预防措施

1、爆破后对现场要认真检查、确认,对危石采取措施后方可进入。

2、应优先使用机械化进行装车作业。

3、对有矿岩滚落的区域禁止人员逗留、休息或设立警戒线。

4、对边坡危石及时处理,应安排有经验人员进行。

5、按照设计要求留好安全平台。

三、机械伤害(包括车辆伤害)

主要原因

1、移动钻机时由于配合不当被挤伤。

2、装卸钻杆被挤伤。

3、设备在运转中进行清理、注油、保养等。

4、设备运转部位缺少防护罩、护栏。

5、装卸设备、倒车时对后面观察不够。

6、汽车装卸过满,落实伤人。

7、汽车或装载机、因作业场地狭窄不平、超速行驶,光线不足,坡陡弯多造成事故。

8、汽车刹车事故造成人身伤害。

主要预防措施:

1、加强采场技术管理,对采剥现场事先进行平整,开拓作业面。

2、对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和安全培训,具有一定的安全技能和安全常识。

3、厂车驾驶员要进行必要的安全和技术培训,取得后方准作业。

4、加强人员教育,严禁超载超速。

5、按采场工艺要求规采场道路,保证必要的行驶条件。

事故案例

2005年8月17日某单位采石场一钻工在临近下班时,违章清理空压机,手指不慎滑进前端风扇转动围,被风扇叶轮伤左手4指。

三、触电事故

主要原因

1、违章带电作业、检修或清理。

2、电器设施、电缆老化,绝缘破损造成漏电。

3、送电前没有确认,突然送电。

4、误送电操作。

5、检修前不执行验电规定。

6、移动带电设备、设施不停电。

主要预防措施

1、电器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取证后,方可从事电工作业。

2、严格停送电制度,实行停送电工作票。

3、做好员工用电安全教育,设备设施运转时禁止清理、注油、

检修、移动设备必须停电。

4、执行停电挂牌上锁制度,防止误操作、误送电。

5、规用电现场,禁止乱拉、乱扯电线。

6、对用电设备采取保护接地或接零,安装使用漏电保护器,并

经常试验其灵敏。

7、照明电压220v,行灯安全电压36v。

8、经常对电器设备、设施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事故案例

不可忽视的电焊机负荷侧触电

在电焊作业现场,常出现一些易造成人身触电伤亡事故的安全隐患,如电焊作业时,焊工不戴专用手套;电焊机的引出线接头或绝缘破裂导体裸露;引出线接线柱裸露不加护罩;引出线直接搭在金属栏杆或扶梯上;引出线拖拉在地面积水里甚至直接扔到深水里,而且焊工还站在水里作业。当安全人员制止、纠正这些习惯性违章行为时,焊工及相当一部分检修工的回答既简单又统一:“这个电不打人。”

电焊机负荷侧电压真的不会伤人吗?这个认识上的误区,是缺乏电气专业技术知识的错误认识,也是对触电事故了解不够的原故,希望通过以下分析论述,使更多的人转变观念,走出误区,以便在电焊作业时做好安全防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自身及他人的人身安全,杜绝触电事故的发生。

下面将对两起电焊作业触电伤亡事故的案例进行分析,说明交流电焊机二次电压对人体的危害。

案例1

2002年6月,河津市某安装公司对某氧化铝厂3号熟料烧成窑进行大修,17日17时左右,临时工何某在窑尾焊接钩钉时,不慎触电,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原因分析:

窑体系Q235-A钢材制造,导电性能良好。事故原因是何某

地下非煤矿山企业处罚标准

地下非煤矿山企业处罚标准 序号问题描述违反依据处罚依据关键性证据 1 从业人员培训学时不符合要求的。国家局3号令第 13条第(二)款 国家局44号令第 36条第(一)项 营业执照,法律 文书,安全培训 档案,询问笔录 及有关人员身份 证明等。 2 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安全生产法》第 二十五条第四款 《安全生产法》 第九十四条第 (四)项 营业执照、安全 培训档案、有关 人员询问笔录及 有关人员身份证 明等。 3 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 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安全生产法》第 二十七第一款 《安全生产法》 第九十四条第 (七)项 营业执照、单位 花名册、有关人 员身份证明,现 场照片、询问笔 录等。

序号问题描述违反依据处罚依据关键性证据 4 未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档案的。国家局30号令第 34条 国家局30号令第 38条 营业执照、单位 花名册、特种作 业人员操作证、 有关人员身份证 明,询问笔录等。 5 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 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 《安全生产法》第 四十二条 《安全生产法》 第九十六条(四) 项 证照,劳动防护 用品配备标准, 购买记录,发放 记录,有关人员 身份证明,作业 人员现场作业照 片,询问笔录等。 6 非煤矿山企业未与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生 产管理协议的。 国家局62号令第 8条 国家局62号令第 33条 证照、外包工程 合同、有关人员 身份证明,现场 照片、询问笔录 等。

序号问题描述违反依据处罚依据关键性证据 7 未对承包单位实施安全生产考核的。国家局62号令第 14条 国家局62号令第 34条第(一)项 营业执照,工程 承包合同,询问 笔录等 8 承包单位跨省从事施工作业未按规定向 作业所在地安监部门进行书面报告的。 国家局62号令第 27条 国家局62号令第 39条 工程承包合同, 现场照片,询问 笔录,人员身份 证明等。 9 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 备的。 《安全生产法》第 三十五条第三款 《安全生产法》 第九十六条(六) 项 证照、有关人员 身份证明,照片、 询问笔录等。 10 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 期检测的。 《安全生产法》第 三十三条第二款 《安全生产法》 第九十六条(三) 项 证照、有关人员 身份证明,安全 设备未检测或超 期检测的证明材 料,照片、询问 笔录等。 11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未按照规定进行 应急预案备案的。 国家局88号令第 26条 国家局88号令第 45条第(三)项 证照、有关人员 身份证明,询问

矿山事故案例分析

矿山事故案例分析 运输事故案例: 2000年6月13日3时45分,平朔公司安太堡露天矿龙班由于7069号卡车刹车油管断裂着火,发生前车溜车撞后车,造成一起运输死亡事故,死亡1人。 统计属别:原煤生产 发生地点:1300至1360运输坡道 事故类别:运输 事故性质:责任事故 严重级别:一般事故 死者简况:狄某,40岁,卡车司机,入矿前安全培训 一、事故经过简况 2000年6月13日夜班,采矿部龙班工人景志刚驾7069号卡车在采场1739号电铲装车往1360土场排土作业,工作至凌晨3点45分,该车在1300至1360运输坡道处,由于刹车油管断裂,造成发动机突然起火。景志刚见状立即按下驾驶室内卡车发动机自动灭火器装臵并熄火,同时急忙下车提一具手提式灭火器进一步灭火(当时火几乎扑灭)。在提取第二具灭火器时,车开始向后溜滑。此时景志刚一边追车,一边喊叫,并用手电筒光亮示意后车避开危险。跟在其后运行的7027号卡车司机狄某见前车溜行过来,便采取躲开措施倒车。当景志刚追上溜车见后车被撞,急忙爬上7027号卡车驾驶室抢救司机,受伤司机狄某终因伤势过重当场死亡。 二、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1、7069号卡车发动机左侧一根刹车油管接头处断裂,导致前后刹车压力释放,造成前车溜车撞后车(运输大卡车向后车溜72米),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2、7027号卡车司机载货运行至1300坡道中,由于驾驶经验不足,安全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发现前车溜过来,判断失误,是造成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1、1300至1360运输坡道路面局部不平整,路面有岩石块,7069号卡车溜车中左轮辗压而改变方向,是造成事故的环境原因。 2、7069号卡车发动机左侧一根刹车油管接头处断裂,液压油雾喷 至发动机机体上而起火,7069号卡车司机在坡道上未按规程停放灭火,从而溜车,是造成事故发生的行为原因。 3、7069号卡车刹车油管接头处断裂,前后刹车压力释放并溜车,该卡车带“病”运转,存在安全隐患,是造成事故的设备缺陷 原因。 三、事故责任和处理 (一)狄某驾车见前车着火向后溜车,判断失误,采取躲避措 施不当,对本次事故负有一定责任。因其死亡不予追究。 (二)当班1739铲组工长,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对道路障碍物 清理不及时,对本次事故负有主要责任。予以撤销工长职务,并扣 罚其四个月安全奖及浮动工资3000元。 (三)龙班值班经理、总工长,平时对现场安全监督检查不力,对本次事故有一定责任。分别扣罚其两个月安全奖及浮动工资;同 时免去龙班值班经理的职务,免去龙班总工长的职务。 (四)部门副经理、工会副主席,对本次事故负有安全教育不 够的责任。扣罚各自当月安全奖及浮动工资800元。 (五)部门副经理、主任工程师、经理,对安全工作抓得不严 不细,对职工安全培训教育不够,对本次事故负有领导责任。扣罚 其各自两个月(6、7)安全奖及浮动工资。 (六)7069号卡车司机虽在本次事故中不负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但在此次事故中给企业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予以扣除当月全 部安全奖及浮动工资,并退回劳务公司。 (七)根据平煤安字[96]第176号《平朔煤炭工业公司安全奖 惩办法》第三章第十三条规定,扣罚采矿部当月浮动工资总额4万元。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审查意见告知书 赣安监非煤许审告矿字[2015]125号 江西华安矿业工程有限公司: 我局在审查你公司提交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申请资料中,材料符合有关规定,经我局非煤矿山第101次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联席会议讨论决定,予以通过安全许可;鉴于你公司未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最低等级要求,扣正本,发副本。要求你公司于6个月内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最低等级要求,逾期未完成将扣回安全生产许可证。 特此告知 发证机关(盖章) 2015年10月22日 抄送:安福县安监局,省安全监察总队、省安全生产协会、省安科中心、省局办证大厅。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审查意见告知书 赣安监非煤许审告矿字[2015]126号 江西晶昊盐化有限公司: 我局在审查你公司提交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申请资料中,材料符合有关规定,经我局非煤矿山第101次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联席会议讨论决定,予以通过安全许可;鉴于你公司矿山开采仅有开发利用方案且沉降观测网和水文观测网仅完成首次观测,无法对变形结果进行分析,扣正本,发副本。要求你公司于2016年4月底前编制正规设计并履行完“三同时”手续;完成至少3次沉降观测和水文观测并提交分析报告,逾期未完成将扣回安全生产许可证。 特此告知 发证机关(盖章) 2015年10月22日抄送:宜春市、樟树市安监局,江西省盐业集团公司,省安全监察总队、省安全生产协会、省安科中心、省 局办证大厅。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审查意见告知书 赣安监非煤许审告矿字[2015]127号 江西浒坑钨业有限公司: 我局在审查你公司提交的武功山分场(武功山北区)地下开采及总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申请资料中,材料符合有关规定,经我局非煤矿山第101次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联席会议讨论决定,予以通过安全许可;鉴于你公司武功山分场地下开采无正规设计,扣正本,发副本。要求你公司武功山分场地下开采于3个月内编制正规设计并履行完“三同时”手续,逾期未完成将扣回安全生产许可证。 特此告知 发证机关(盖章) 2015年10月22日 抄送:安福县安监局,省安全监察总队、省安全生产协会、省安科中心、省局办证大厅。

煤矿顶板事故预防措施(一)

煤矿顶板事故预防措施(一) 1.采掘工作面在采掘施工前均要认真编制作业规程,正确确定工作面支护方式,有效控制顶板,如果情况发生变化时,必须及时修改作业规程或补充安全措施。 2.因为没有端头支架,存在个别综采工作面未使用端头支架。支护采用单体柱木梁套棚加抬棚混合支护。预防端头冒顶措施:①加强端头支护,距工作面10m范围内保证一梁四柱,10-20m范围内一梁三柱,抬棚沿工作面架设,排头架要抬住小棚。严格按规程回柱放顶打好戗柱。 ②进、回风巷铺顶网,控制顶板。③当顶板压力增大时,要增加单体柱,增加支护强度,再加大木梁厚度,保证顶板支护效果。④加强端头支护管理,要保证单体柱的支护效果,确保支护单体柱不漏液,失效支柱及时更换。⑤加强端头压力观察,发现压力增大或周期老顶来压,及时加强支护,确保支护效果。 3.井下所有人员必须时刻注意工作面顶板变化情况,特别是安检员要重点检查工作面的顶板状况,发现不安全隐患时,要立即汇报矿调度室和安全调度台并采取措施或下令停工撤人。 4.加强金属支护、支架和单体液压支柱的检修、试压,日常监控及时检查更换失效的梁柱,保证每根都有良好的工作性能。 5.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搞好质量标准化,提高优良品率。 6.坚持矿压观测与顶板监控、分析,掌握顶板活动规律,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7.各采煤队在开采上分层时,要研究并掌握初次来压步距与周期来压规律,密切注意初次来压与周期来压预兆,提前采取得力措施,防止工作面大面积冒顶,避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 8.回采工作面的初次开采,过老窑、空巷、局部破碎带、断层、冲刷带、陷落柱,过煤柱、冒顶区或托伪顶开采时,都必须制定专门措施。9.回采工作面必须及时拉架、回柱。控顶距超过作业规程规定不冒落时,要停止生产,制定专门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处理。 10.掘进工作面的顶板管理要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不准空顶作业,工作面必须使用临时支护。 11.掘进工作面遇地质构造、顶板破碎、压力较大、巷道开口、贯通、开帮挑顶、架设抬棚等零星工程时,要制定顶板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12.仓房回采时,开切眼压力大,底鼓、片帮、顶板下沉严重,维护困难时,首先考虑加大煤柱尺寸,增强承压能力;在仓房回采过程中压力大,随采随冒时,要将采仓的尺寸缩小,控制住顶板后,再按作业规程作业;严禁人员进入仓内空顶下作业。 13.维修井巷支护时,严防顶板冒落伤人和堵人,刷大或维修井巷连续撤换支护时,必须保证在发生冒顶堵塞井巷时有人员撤退的出口。在独头巷道维修支护时,必须由外向里逐架进行,并严禁人员进入里边工作。撤掉支架前,应先加固临近工作地点的支架,架设或拆除支架时,在一架不完工之前不得中止工作。拆除支护后,必须及时除掉顶帮活矸和架设永久支护,必要时采取临时支护措施。撤换支架的工作

非煤地下矿山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试卷(含答案)

普洱锦茂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宁洱分公司 井下员工三级安全培训试卷 姓名:岗位:得分: 一、填空题(每题2分,共20分) 1、矿山建设工程的安全设施必须和主体工程同时、同时施工、同时投入。 2、地下矿山至少有个独立的能够行人并直达地面的安全出口,出口的间距不得小于30m。 3、爆破作业安全管理一般规定,炮响完后,井下爆破不少于分钟的机械通风(经过通风吹散炮烟后),才准爆破工作人员进入爆破作业地点。 4、需要停电检修设备时,必须在切断电源处悬挂,设人监护,停电牌必须,非工作人员禁止合闸。 5、新员工在上岗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这三级安全教育分别是:、 、。 6、斜井运输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的规定。 7、各班组进入现场作业前,必须先检查设备运转,所使用的劳动工具 ,同时,要对工作面进行后方可作业。 8、爆破器材不得提前班次领取,领取后应直接送到,不得携带爆破器材在人群聚集地停留,禁止乱丢乱放。当班用剩余的爆破器材应及时,严禁自行销毁或私人保管。 9、公司安全作业、操作规程规定,入坑必须做到“三戴”,即、、戴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五禁止”即:禁止班前饮酒、、禁止在坑内打闹、和禁止做私活。 10、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二、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 1. 新进矿山的职工,矿山企业应当组织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地下矿山从业人员在上岗前至少必须接受()小时的安全教育培训。 A、72 B、60 C、40 D、20 2. 地下矿山的井口标高应在历年最高洪水位的()以上。 A、1m B、2m C、3m D、4m 3、《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是()。 A、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B、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 C、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D、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 4、依照《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保证上岗的从业人员都经过(),否则,生产经营单位要承担法律责任。 A、生产技术培训 B、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C、安全生产技能培训 5、斜井内人行道一侧,每隔()设一躲避硐。 A、30-50m B、40-60m C、50-70m 6、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苗头,应立即向()报告并撤出不安全的现场。 A、保卫人员 B、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C、公安部门 D、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 7、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权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 A、违章作业 B、工作安排 C、强令冒险作业 D、合理的工作安排 8、井下掘进工作面采用压入式通风时,风筒口与工作面的距离(D)。 A、大于20米 B、20~15米 C、15~10米 D、小于10米

矿山常见事故及防治措施实用版

YF-ED-J5563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矿山常见事故及防治措施 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矿山常见事故及防治措施实用版 提示:该解决方案文档适合使用于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在进行中紧扣进度,实现最大程度完成与接近最初目标。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一、露天矿滑坡事故及防治 (一)露天矿滑坡事故原因 露天矿边坡滑坡是指边坡岩体在较大范围内沿某一特定的剪切面滑动。露天矿滑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有: (1)边坡角度设计偏大。 (2)边坡有大的结构弱面。 (3)自然灾害,如地震、山体滑移等。 (4)滥采乱挖等。 (二)边坡事故防治措施 1.合理确定边坡参数(1)合理确定台阶高度

和平台宽度。合理的台阶高度对开采的经济技术指标和作业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平台的宽度不但影响边坡的角度大小,而且影响边坡的稳定。 (2)正确选择台阶坡面角和最终边坡角。 2.选择适当的开采技术 (1)选择合理的开采顺序和推进方向。在生产过程中必须采用从上到下的开采顺序,应选用从上盘到下盘的采剥推进方向。 (2)选用合理的爆破方法进行爆破作业,减少爆破震动对边坡的影响。 3.制定严格的边坡安全管理制度 必须建立健全边坡管理和检查制度。有变形和滑动迹象的矿山,必须设立专门观测点,定期观测记录变化情况,并采取长锚杆、锚

露天煤矿爆破事故案例分析

露天煤矿爆破事故案例分析 这是2013年发生的一起爆破事故,某露天煤矿一采区1440岩石平台正常穿爆作业时,突然发生炮孔炸药非正常、非控制性急爆,碎石及爆炸冲击波将8号挖掘机和13号自卸翻斗车驾驶室损坏,导致挖掘机司机死亡,自卸车司机受伤,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约壹佰陆拾万元。 事故发生后,该矿未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安全生产事故,于2013年6月15日17时许向当地安监局报告,当地安监局随即报告上级监察分局(以下简称分局)。接到报告后,分局立即派人赶赴事故现场,并于2013年4月16日会同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监察局、公安局、总工会等有关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当地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展开事故调查工作。同时,事故调查组邀请了市公安局、爆破专家和市防雷中心专家赴事故现场进行爆破原因调查分析。 (一)矿井概况 该露天煤矿面积为1.8553km2。0.6Mt/a的露天煤矿进行开采,属乡镇煤矿。事故发生前,该矿六证齐全,均在有效期内,属正常生产露天煤矿。

(二)事故地点概况 事故发生地点是某露天煤矿一采区山顶的第二作业平台,标高1425米,第二作业平台上方约15米处,有第一作业平台,第一作业平台为不规则平台,标高1440米,长度约为250米,宽度约为30米,事故发生前,该矿为降低第一台阶高度,在第一平台沿边缘走下,布置钻孔约100个,孔深8-9米,孔排距为4*4米,煤孔装药约50KG(公斤),本次共装药为5T,液压挖机和自卸车在第二平台进行装运扎实作业,距离爆破平台边缘倾斜距离约20米。 (三)事故发生及抢救经过 2013年6月14日上午11时左右,某爆破公司张某将爆破物品拉倒该露天煤矿爆破现场,组织煤矿爆破小队开始卸车,在卸车过程中,张某因腰部扭伤,向某爆破公司项目部经理张建某请假后回家,张某离开前未对作业现场做出任何停止装药爆破等相关知识,张建某也未安排其它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监督指导,煤矿爆破班长黄某带领人员向炮眼装药,同时装入了导爆管,大约16时30分完成装药封孔工作,并对起爆电雷管进行了连线。本次爆破采用电雷管角线串联的方式,共使用了十发电雷管,每发电离管绑定十根导爆索,引爆十个炸药钻孔,最后将连接好的角线进行了串接,完成准备工作后,黄某等所有装药爆破人员撤出了爆破区域,并在1440平台入口进行警戒,等待

(安全生产)浙江省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号文

浙江省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严格规范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做好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根据《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令第20 号,以下简称20 号令)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除本细则明确暂不取证的以外,非煤矿矿山企业及矿山独立生产系统必须依照本实施细则的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第三条非煤矿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实行企业申请、两级发证、属地监管的原则。 第四条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指导、监督全省非煤矿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并按照本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委托设区的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实施部分非煤矿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 第五条本实施细则所称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包括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及其尾矿库、地质勘探单位、采掘施工企业、石油天然气企业。

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是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营业执照具有金属非金属矿山开采经营项目,并取得国土资源部门颁发的采矿许可证的下列单位: 1. 专门从事矿产资源开采的生产单位; 2. 从事矿产资源开采、加工的联合生产企业及其矿山生产单位; 3. 其他非矿山企业中从事矿山生产的单位。 尾矿库,是指筑坝拦截谷口或者围地构成的,用以贮存金属非金属矿石选别后排出尾矿的场所,包括氧化铝厂赤泥库,不包括核工业矿山尾矿库及电厂灰渣库。 地质勘探单位,是指采用钻探工程、坑探工程对金属非金属矿产资源进行勘探作业的单位。 采掘施工企业,是指到本企业以外的金属非金属矿山、地质勘探工程承担凿岩、爆破、铲装运输、采矿等施工作业的单位。 石油天然气企业,是指从事石油和天然气勘探、开发生产、储运的单位。 第二章安全生产条件和申请 第六条非煤矿矿山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安

煤矿事故预防与处理

煤矿事故预防与处理 兼职救护队的任务 1、引导和救助遇险人员脱离灾区协助专职矿山救护队积极抢救遇险遇难人员。 2、做好矿山安全生产预防性检查控制和处理矿山初期事故。 3、参加需要佩用氧气呼吸器作业的安全技术性工作。 4、协助矿山救护队完成矿山事故救援工作。 5、协助做好矿山职工自救与互救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事故抢险前的准备: 矿山救护队是处理矿井灾害的专业队伍,工作条件复杂、多变、危险只有掌握瓦斯、火、煤尘、水和顶板等灾害事故的规律,且在事故处理中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定》、《煤矿救护规程》等相关规定,才有可能安全有效的处理好各项灾变事故。 1、闻警集合 矿山救护队的指战员,在值班、待机(备班)期间,要保持高度的警惕性,无论从事体育锻炼或业务学习,都要在能听到报警信号的区域内,一旦听到警报,必须在1min内出动。不需要乘车出动的,不得超过2min。小队人员要养成站队报数上车的良好习惯,以便小队长掌握人员的到位情况,上车后电话值班员必须向领队指挥员和小队长报告事故地点、性质、遇险、遇难人员的数量,若事故矿井距离较近,小队长应命令全体人员更换战斗服,就绪后人员保持临战状态。 2、下井准备

矿山救护队到达事故矿井后,小队长命令全小队的人员检查个人的仪器和保管的装备,并按事故的性质携带必要的装备做好下井准备,小队长和领队指挥员到抢险救灾指挥部报到。 3、战前检查 小队在进入灾区前要进行战前检查,这是防止进入灾区出现仪器故障而采取的积极措施。因此,每个指战员要本着为自己安全和大家安全负责的宗旨,严肃认真的对自己所使用的仪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 要立即处理。 4、井下基地的选择原则 A、不受灾变威胁又便于救护队进灾区地点。 B、风流稳定巷道。顶板牢固、交通方变地点。不选择独头巷道。 C、有一定的空间和面积,保证储备救灾物资和救灾活动能正常进行。 D、方便运输,保证通风和照明。随着灾区处理的进展,基地也可向灾区不断移动。 5、灾区侦察 为了查明事故发生地点、性质、原因和范围,遇险遇难人员位置数量和分布情况,探明有害气体、通风、巷道支架及救灾材料的储备等情况。进入灾区前.侦查小队长要向侦查小队讲明事故情况、行动路线、行动计划和安全措施。还回时间.侦查小队不得少于6人,并携带1台全面罩氧气呼吸器、氧气瓶两个、瓦斯检定器、一氧化碳检定器、担架、温度计、2个备用氧气瓶、呼吸器工具、备件袋、记录本、圆珠笔、粉笔、探险绳、灾区通讯设备等。

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目的进一步增强应对和防范矿山安全生产事故风险和事故灾难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 2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矿山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要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矿山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2)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总局)在国务院及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安委会)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指导、协调矿山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矿山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由地方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专家提供技术支持,企业充分发挥自救作用。(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遵循科学原理,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实现科学民主决策。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相结合。按照长期准备、重点建设的要求,做好应对矿山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物资和经费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做到常备不懈。将日常管理工作和应急救援工作相结合,充分利用现有专业力量,努力实现一队多能;培养兼职应急救援力量并发挥其作用。 1. 3 编制依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1. 4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矿山(含尾矿库)发生的除石油天然气开采以外的下列事故灾难应对工作:(1)特别重大矿山事故;(2)跨省(区、市)行政区的重大事故;(3)省级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不足,需要增援的事故;(4)国务院领导同志有重要批示,社会影响较大的事故;(5)安全监管总局认为有必要启动本预案的事故。 2 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2.1 协调指挥机构与职责在国务院及国务院安委会统一领导下,安全监管总局负责统一指导、协调特别重大矿山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工作,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煤矿安监局)指导、协调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以下简称应急指挥中心)具体承办有关工作。安全监

非煤地下矿山安全生产管理

非煤地下矿山安全生产管理 一、当前情势: 1、问责严。发生一般死亡事故一律追究刑事责任。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一律追究监管部门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2、基础差。一是员工素质差;二是矿山先期投入严重不足,导致系统不不完善,设施设备存在缺陷;三是安全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严重不足;四是安全生产管理粗放,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不切实际,没有落地生根;五是未形成安全监管、技术指挥、施工作业三方职责明确、相互制约的机制,导致安全责任制难以真正落地。 3、安全监管力量不足,执法失之于软、失之于宽。导致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4、2017年,省局牵头开展市州交叉执法,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严格按照执法手则规范执法,当前全市矿山企业都将面临高额的处罚和打入“黑名单”的危险。 2017年我局将以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为主线,坚持问题导向,着力精准监管,强化执法,全力倒逼、激发企业抓安全生产的内生动力,推动企业精细化管理和安全标准化建设提质升级,夯实矿山本质安全。实现一个总目标,即杜绝较大及较大以上

事故、遏制一般事故,消灭采石场事故、严控事故死亡人数在2 人以内。 二、企业安全法定主体责任 (一)机构建设 1、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配齐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履行法定安全职责。地下矿山安全管理部门应不少于3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露天矿山安全管理部门应不少于2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尾矿库应不少于2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设立专门的生产技术管理机构,配齐专职技术人员,履行法定技术规范职责。地下矿山必须设立专门的生产技术部门,配齐采矿、机电、地测等专职工程技术人员,其中三个中段及以上同时采掘作业的地下矿山其安全生产技术部门必须下设采矿组、机电组和地测组且每个组人员不少于2人。露天矿山和尾矿库必须配备一名专职或兼职的专业技术人员,年采矿量超过50万吨的露天矿山必须配备一名专职采矿技术人员。 3、设立矿山生产调度室。实现对矿山生产运行的实时、科学、有效调度和应急处置。露天矿山调度室应公示一图一表一说明;地下矿山调度室应公示季度更新的实测采掘工程图、通风系统图、供电系统图、避灾路线图(厚矿体半年一次更新)。。 以上机构不能与矿山施工单位重叠,企业必须建立健全

露天煤矿机电检修安全事故案例

露天煤矿机电检修安全 事故案例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露天煤矿机电检修安全事故案例发生地点:安家岭露天矿卡车维修车间 事故类别:其它(物体打击) 事故性质:责任事故 严重级别:一般事故 死者简况:杨某,男,40岁,机修工,合同工 一、事故经过 2006年1月6日9时,卡车车间主任路庆红在卡车车间办公室组织当班工长以上干部召开了安全例会,传达了矿作业会精神,安排了当班各班组的工作,9时25分,小松组工长康建学在卡车车间内也召开了当班班前会,会上强调了安全及工作中的注意事项,安排杨某、张保华、李振川3人对730E型4116号卡车右前悬挂及羊角进行拆卸维修工作,之后,3人开始上岗作业,午饭前完成了对羊角的主要连接部件(转向油缸、转向横拉杆、液压油泵、润滑油管)的拆卸工作,午饭后12:40 分,作业人员杨某,在拆卸右前羊角托盘最后一条螺丝时,卡车右前羊

角从轴上突然脱落,致使蹲在羊角下方作业的杨某砸压受伤,车间主任和现场工人将其迅速送往平朔医院。终因其头部严重受伤,经抢救无效于13时25分死亡。 二、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现场作业人员,未按照《操作规程》“拆胎后要用叉车托住电动轮和前轮,方可松动螺丝”和“重物下面严禁站人”的规定,也未采取其他安全措施,蹲在羊角下方拆卸螺丝,违章作业,是造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1、管理人员对杨某的违章行为未能及时发现,监督检查不到位,是造成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2、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职工自保、互保意识差,未配备专职叉车司机,是造成这起事故的重要原因。 三、事故责任和处理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修订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加强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非煤矿矿山企业必须依照本实施办法的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第三条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实行企业申请、两级发证、属地监管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监督全国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负责海洋石油天然气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除本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省级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可以委托设区的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但中央管理企业所属非煤矿矿山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工作不得委托实施。 第五条本实施办法所称的非煤矿矿山企业是指下列矿山企业: (一)从事金属非金属矿产资源开采的矿山企业及其独立生产系统。 (二)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包括氧化铝厂赤泥库,不包括核工业矿山尾矿库及电厂灰渣库。 (三)石油和天然气资源的开采和钻井的单位,以及海洋石油天然气企业的独立生产系统。

(四)采用钻探工程、坑探工程对金属非金属矿产资源进行勘探作业的地质勘探单位。 (五)承担金属非金属矿山采掘工程施工的采掘施工企业。 第二章安全生产条件和申请 第六条非煤矿矿山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安全生产条件: (一)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职业危害预防制度;制定作业安全规程和各工种操作规程; (二)安全投入满足安全生产要求,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 (三)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四)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经考核合格; (五)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六)其他从业人员依照规定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经考试合格; (七)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八)制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九)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经过备案,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生产规模较小可以不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的,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并与邻近的矿山救护队或者其他应急救援组织签订救护协议。 第七条海洋石油天然气企业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申请。 本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其他非煤矿矿山企业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向企业所在地省级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或其委托的设区的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江苏省地下开采矿山(非煤)

江苏省地下开采矿山(非煤) 储量动态监测指南 1 总则 1.1 前言 为建立健全矿山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制度,加强矿山储量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矿产资源,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87号)以及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国土资发[2007]202号),结合我省地下开采矿山储量监测实际情况,制定本指南。 1.2 适用范围 1.2.1本指南适用于指导矿山企业和地质测量机构开展江苏省境内地下开采(非煤)矿山储量的地质测量工作、矿山储量年报的编制、审查和验收。 1.2.2本指南要求不替代矿产地质勘查、矿山生产地质勘查及储量核实技术要求。 1.3 矿山储量动态监测的基本要求 1.3.1储量动态监测工作应以经过评审、备案的矿山地质勘查报告、储量核实报告、储量检测报告或上一年经审查验收的矿山储量年报为基础。对于资源储量家底不清的矿山,需由具有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补做地质工作,核实矿山资源储量,履行资源储量评审、备案手续。 1.3.2地质测量工作应由具有矿山地质测量资质的地测机构进行。矿山企业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选择矿山地质测量机构,双方

签订并严格履行地质测量工作合同。 1.3.3每年12月31日前完成矿山开采、消耗、损失的资源储量的地质测量工作,建立矿山技术档案和资源储量台帐,编写矿山储量年报。 1.3.4矿山储量年报内容包括:矿山累计查明和保有资源储量;当年开采和损失的资源储量;当年勘查、估算变化的资源储量;矿石质量的变化情况;当年开采技术条件的变化情况;下一年拟开采动用资源储量等 1.3.5 在动态监测过程中,当矿山形成的采准矿量与相应的勘查资源储量相对误差超过允许范围时,矿山企业需编制储量核实报告,经评审备案后,变更矿山储量登记统计库数据。 1.3.6矿山采准矿量与相应的勘查资源储量相对误差计算以采准矿量为基数,一般允许范围如下: a)矿山采准矿量与相应的勘查可采储量(111)的相对误差:10%; b)矿山采准矿量与相应的勘查预可采储量(122)的相对误差:20%; c)矿山采准矿量与相应的勘查推断资源量(333×开采系数)的相对误差:30~40%。 1.3.7 矿山储量动态监测应采用地质、测绘、资源储量估算等方面先进技术,鼓励矿山利用计算机技术和国土资源部认定的软件进行矿山生产及资源储量的管理。 2 引用标准或技术规范

矿山事故案例分析

事故案例分析 一、露天矿山边坡坍塌事故 (一)边坡破坏的类型 崩塌 倾倒 滑坡 (二)滑坡的型式 平面滑坡 楔形滑坡 圆弧滑动 影响边坡稳定的主要因素有: (1)岩石的物理力学性质:一般岩石的硬度越大越稳定。 通常见到的滑坡是在砂质岩、泥岩、灰岩及片理化的岩层中发生。 (2)地质构造:主要是由节理、裂隙、层理、断层和破碎带以及极不稳定的软岩夹层和遇水膨胀的软岩面等形成的弱面。 (3)水文地质条件的影响:包括地表水的渗入和地下水。 露天矿的滑坡多发生在雨季或解冻期。 (4)开采技术条件的影响:包括边坡角、边坡形式、开采程序、推进方向以及穿爆工艺等的影响。边坡角越小,边

坡越稳定;上部较缓、下部陡的边坡比上部陡、下部缓的边坡稳定而经济;边坡出露的时间越短越稳定;爆破震动作用也会影响边坡的稳定性。现在由于边坡角较陡而导致的边坡坍塌时事故占边坡事故的大多数。 (5)管理方面的影响:如超挖坡脚,在边坡上部堆臵废石和设备,建筑房屋等,都会降低边坡的稳定性。 (5)地震对边坡的稳定也有影响。 案例:胡龙湾露天采场“6.23”边坡坍塌事故 2001年6月23日6时40分,宜昌县晓溪塔姜家庙采石场的职工陆某某、范某某、黄某某、曾某某四人相继来到采石场。陆领来了雷管和炸药之后,与范、黄三人到离地面约8米高的采场坡面的小墩上,先将19日打好的炮孔中的积水用两颗纸雷管炸出来,之后由往炮孔内装炸药和雷管进行扩壶作业。当第二次扩壶未起爆时,三人便同时走近炮孔查看,这时炮孔上方突然垮落一块长约2米,厚约0.5米,重约1.5吨的不规则巨石,将三人同时砸落至采场底部平台上,范、黄当场死亡,陆重伤,送医院后不治身亡。 原因分析: (1)没有按照规定进行分台阶开采; (2)当班作业前,没有按照规定检查、清除采场边坡上方的危石;

20号令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20号 新修订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已经2009年4月30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04年5月17日公布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同时废止。 局长骆琳 二○○九年六月八日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严格规范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做好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非煤矿矿山企业必须依照本实施办法的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第三条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实行企业申请、两级发证、属地监管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监督全国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负责中央管理的非煤矿矿山企业总部(包括集团公司、总公司和上市公司,下同)及其下属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运营的石油天然气管道储运分(子)公司和海洋石油天然气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除本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省级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可以委托设区的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但中央管理企业所属非煤矿矿山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工作不得委托实施。

第五条本实施办法所称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包括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及其 尾矿库、地质勘探单位、采掘施工企业、石油天然气企业。 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是指从事金属和非金属矿产资源开采活动的下列单位: 1.专门从事矿产资源开采的生产单位; 2.从事矿产资源开采、加工的联合生产企业及其矿山生产单位; 3.其他非矿山企业中从事矿山生产的单位。 尾矿库,是指筑坝拦截谷口或者围地构成的,用以贮存金属非金属矿石选别后排出尾矿的场所,包括氧化铝厂赤泥库,不包括核工业矿山尾矿库及电厂灰渣库。 地质勘探单位,是指采用钻探工程、坑探工程对金属非金属矿产资源进行勘探作业的单位。 采掘施工企业,是指承担金属非金属矿山采掘工程施工的单位。 石油天然气企业,是指从事石油和天然气勘探、开发生产、储运的单位。 第二章安全生产条件和申请 第六条非煤矿矿山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安全生产条件:(一)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检查制度、职业危害预防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整改制度、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等规章制度;制定作业安全规程和各工种操作规程; (二)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缴纳并专户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三)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四)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 (五)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六)其他从业人员依照规定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经考试合格; (七)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八)制定防治职业危害的具体措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五种矿山常见事故的应急处理

五种矿山常见事故的应急处理 根据矿山事故及事故抢险工作的特点,矿山企业应做好以下五种危害性较大的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1、矿山冒顶事故的应急处理 2、瓦斯爆炸事故的应急处理 3、煤尘爆炸事故的应急处理 4、井下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理 5、井下水灾事故的应急处理 1、矿山冒顶事故的应急处理冒顶事故是矿井中最常见最容易发生的事故。发生冒顶事故有些属于对客观事物的认识有限,而更多的则是由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造成。其主要原因有思想不集中麻痹大意,地质构造不清、地压规律不明,支护质量不好、检查不及时等。发生冒顶事故以后,抢救人员首先应以呼喊、敲打、使用地音探听器等与其联络,来确定遇难人员的位置和人数。如果遇难人员所在地点通风不好,必须设法加强通风。若因冒顶遇难人员被堵在里面,应利用压风管、水管及开掘巷道、打钻孔等方法,向遇难人员输送新鲜空气、饮料和食物。在抢救中,必须时刻注意救护人员的安全。如果觉察到有再次冒顶危险时,首先应加强支护,有准备地做好安全退路。在冒落区工作时,要派专人观察周围顶板变化。在清除冒落岩石时,要小心地使用工具,以免伤害遇难人员。在处理时,应根据冒顶事故的范围大小、地压情况等,采取不同的抢救方法。顶板冒落范围不大时,如果遇难人员被大块岩石压住,可采用千斤顶等工具把其顶起,将人迅速救出。顶板沿煤壁冒落,矸石块度比较破碎,遇难人员又靠近煤壁位置时,可采用沿煤壁由冒顶区从外向里掏小洞,架设梯形棚子维护顶板,边支护边掏洞,直到把人救出;较大范围顶板冒落,把人堵在巷道中,也可采用另开巷道的方法绕过冒落区将人救出。

2、瓦斯爆炸事故的应急处理 瓦斯爆炸是在极短时间内大量瓦斯被氧化,造成热量积聚,在爆 源处形成高温、高压,然后急剧向外扩散,产生巨大的冲击波和声 响。 瓦斯爆炸是煤矿事故中破坏力最大的事故之一。瓦斯爆炸时,瓦 斯浓度在5%。16%之间,氧浓度在12%以上,爆炸的引火温度为650~750~C。爆炸时自由空间瞬时温度可达1850~C,封闭空间可达2650~C;爆炸所产生的最大压力约为炸前的9倍,出现很大的冲击 波;爆炸后生成大量一氧化碳,是造成人员大量伤亡的原因。1)瓦斯 爆炸事故应急处理的要点: (1)以抢救遇难人员为主,必须做到有巷必人,本着先活者后死者、先重伤后轻伤、先易后难的原则进行。(2)在进入灾区侦察时要带有干粉灭火器材,发现火源及时扑灭。确认灾区没有火源不会引起再 次爆炸时,即可对灾区巷道进行通风。应尽快恢复原有的通风系统, 加大风量排除瓦斯爆炸后产生的烟雾和有毒有害气体。迅速排除这些 气体,既有利于抢救遇难人员,减轻遇难人员的中毒程度,又可以消 除对井下其他人员的威胁。因此,在灭火抢救遇难人员的同时,对灾 区巷道恢复通风,排除有毒有害气体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3)清除巷道堵塞物,以便于救人。(4)寻找火源,扑灭爆炸引起的火灾。(5)做好灾区侦察、寻找爆炸点、灾区封闭等工作。 2)救护队在处理瓦斯爆炸事故时应注意的问题: (1)问清事故性质、原因、发生地点及出现的其他情况。(2)切断 通往灾区的电源。(3)进入灾区时须首先认真检查各气体成分,待不再有爆炸危险时再进入灾区作业。(4)侦察时发现明火或其他可燃物引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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