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装押运管理制度与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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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装押运管理制度与流程

武装押运管理制度与流程

江苏泰州农村商业银行武装押运管理制度与流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江苏泰州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本行”)武装押运人员安全防范的意识,规范押运操作行为,确保本行资金、人员、运钞车辆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明确了运钞押运管理的职责、内容和要求。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总行及各支行押运管理。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四条总行分管保卫工作的行领导负责对本行的押运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监察保卫部负责管理日常的押运工作。

第六条保卫押运人员和提解员负责运钞押运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内容与要求第七条运钞车的管理(一)加强对运钞车的管理。

运钞车做到专人管理,专车专用,严禁将运钞车挪作他用。

执行完运钞任务后,必须按指定位置停放,不得乱停放,防止犯罪分子在运钞车上安装爆炸物品。

(二)加强对运钞车的检查。

在执行任务前,驾驶员及押运人员要对运钞车外部、车厢、车内坐垫下面等可疑之处进行全面检查,在确认安全的情况下,出纳员装载押运物品,押运人员方可上车。

(三)如发现爆炸物品或其它无法辨认的可疑物品,无关人员应立即撤到安全地带,禁止其他人员进入危险区域,并立即向安全保卫部和公安机关报告请求支援,待专业人员将爆炸物品排除后方可继续执行押运任务,并及时调整行车路线,确保安全。

(四)对检查中存在的运钞车不能正常使用的问题,驾驶员应向押运组长说明情况,由押运组长向安全保卫部领导反映,经请示分管保卫工作行领导解决。

第八条防卫器械的管理。

押运人员和运钞车驾驶员互相检查监督是否按规定戴头盔、穿防弹衣,持械站位。

第九条执行押运的管理(一)运钞车出发时,押运组长应在驾驶室前排就座,押运人员就座于车门口座位,锁上车门。

运钞途中押运人员要提高警惕,注意观察,并随时与上级保持联系,到达目的地后确认无异常情况后方能进行装卸押运物品。

(二)运钞车驾驶员、提解员、押运员在押运过程中应服从押运组长指挥,运钞押运路线由安全保卫部经理制订,押运路线、时间车上人员要严格保密。

武装押运管理制度与流程

武装押运管理制度与流程

武装押运管理制度与流程武装押运是指在货物、财物运输过程中,由公安机关或专职武装人员进行的护送和保护工作。

为确保武装押运的安全、高效进行,建立一套完善的武装押运管理制度与流程显得尤为重要。

下面将对武装押运管理制度和流程进行详细介绍。

一、武装押运管理制度1.目标和原则:明确武装押运的目标是确保货物和财物的安全运输,原则是依法、科学、严谨、高效。

2.组织机构:建立武装押运管理部门,包括领导岗位、指挥岗位、业务岗位等,明确各岗位职责和权限。

3.人员选拔:押运人员需要经过严格选拔,包括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安全意识等多个方面的考察,确保人员能够胜任工作。

4.装备配备:配备专业的武器、弹药、通讯设备等装备,并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

5.培训教育:建立完善的培训机制,对押运人员进行理论和实际操作的培训,提高其专业水平和应变能力。

6.安全保障:制定武装押运安全保障措施,包括信息保密、警戒和应急预案等,确保押运过程中的安全。

7.监督管理:建立监督制度,监督押运人员的行为和工作情况,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惩处,确保押运工作的规范进行。

二、武装押运流程1.任务接收:根据货物和财物运输计划,押运人员在接到任务后进行确认,并对任务进行分析和评估。

2.装备配备:根据押运任务的性质和要求,确认所需的装备种类和数量,并进行装备配备和准备工作。

3.信息核实:核实货物和财物的相关信息,包括数量、重量、收发单位等,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4.警戒布控:根据货物和财物的价值和风险程度,确定警戒级别,进行相应的布控措施,确保警戒的有效性。

5.押运行动:按照任务计划和路线规划进行押运行动,包括上车、开车、行驶、停车等一系列押运活动。

6.安全监控:在押运过程中,进行安全监控,包括对运输工具、押运人员、周边环境等的监测和防范措施。

7.应急处理:在遇到突发事件或安全威胁时,押运人员应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保障货物和财物的安全。

8.押运结束:抵达目的地后,对货物和财物进行清点和核实,确保完整无误,任务结束。

武装押运管理制度与流程

武装押运管理制度与流程

江苏泰州农村商业银行武装押运管理制度与流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江苏泰州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本行”)武装押运人员安全防范的意识,规范押运操作行为,确保本行资金、人员、运钞车辆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明确了运钞押运管理的职责、内容和要求。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总行及各支行押运管理。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四条总行分管保卫工作的行领导负责对本行的押运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监察保卫部负责管理日常的押运工作。

第六条保卫押运人员和提解员负责运钞押运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内容与要求第七条运钞车的管理(一)加强对运钞车的管理。

运钞车做到专人管理,专车专用,严禁将运钞车挪作他用。

执行完运钞任务后,必须按指定位置停放,不得乱停放,防止犯罪分子在运钞车上安装爆炸物品。

(二)加强对运钞车的检查。

在执行任务前,驾驶员及押运人员要对运钞车外部、车厢、车内坐垫下面等可疑之处进行全面检查,在确认安全的情况下,出纳员装载押运物品,押运人员方可上车。

(三)如发现爆炸物品或其它无法辨认的可疑物品,无关人员应立即撤到安全地带,禁止其他人员进入危险区域,并立即向安全保卫部和公安机关报告请求支援,待专业人员将爆炸物品排除后方可继续执行押运任务,并及时调整行车路线,确保安全。

(四)对检查中存在的运钞车不能正常使用的问题,驾驶员应向押运组长说明情况,由押运组长向安全保卫部领导反映,经请示分管保卫工作行领导解决。

第八条防卫器械的管理。

押运人员和运钞车驾驶员互相检查监督是否按规定戴头盔、穿防弹衣,持械站位。

第九条执行押运的管理(一)运钞车出发时,押运组长应在驾驶室前排就座,押运人员就座于车门口座位,锁上车门。

运钞途中押运人员要提高警惕,注意观察,并随时与上级保持联系,到达目的地后确认无异常情况后方能进行装卸押运物品。

(二)运钞车驾驶员、提解员、押运员在押运过程中应服从押运组长指挥,运钞押运路线由安全保卫部经理制订,押运路线、时间车上人员要严格保密。

武装押运规章制度

武装押运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武装押运工作的安全、高效和规范,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武装押运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从事武装押运业务的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第三条武装押运工作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严格管理;(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三)责任明确,奖惩分明;(四)以人为本,持续改进。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武装押运企业应设立专门的武装押运管理部门,负责武装押运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武装押运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武装押运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二)制定和完善武装押运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三)组织实施武装押运人员的招聘、培训、考核和奖惩;(四)负责押运车辆的购置、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五)组织开展武装押运业务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六)处理武装押运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事故。

第三章押运人员管理第六条押运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犯罪记录;(三)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武装押运工作;(四)具有相关业务知识和技能。

第七条押运人员应接受以下培训:(一)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二)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培训;(三)心理素质和职业道德培训。

第八条押运人员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严格履行岗位职责,确保押运安全;(二)着装整齐,仪容端庄,举止文明;(三)保守国家秘密和公司商业秘密;(四)不得携带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五)不得酗酒、赌博、吸毒等违法行为。

第四章押运车辆管理第九条押运车辆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符合国家有关专用运钞车技术标准;(二)具备良好的安全技术性能;(三)配备必要的通讯设备、报警装置等。

第十条押运车辆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车辆性能良好。

第十一条押运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应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第五章押运业务管理第十二条武装押运企业应制定详细的押运方案,明确押运路线、时间、人员、车辆等。

武装押运管理制度与流程

武装押运管理制度与流程

江苏泰州农村商业银行武装押运管理制度与流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江苏泰州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本行”)武装押运人员安全防范的意识,规范押运操作行为,确保本行资金、人员、运钞车辆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明确了运钞押运管理的职责、内容和要求。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总行及各支行押运管理。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四条总行分管保卫工作的行领导负责对本行的押运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监察保卫部负责管理日常的押运工作。

第六条保卫押运人员和提解员负责运钞押运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内容与要求第七条运钞车的管理(一)加强对运钞车的管理。

运钞车做到专人管理,专车专用,严禁将运钞车挪作他用。

执行完运钞任务后,必须按指定位置停放,不得乱停放,防止犯罪分子在运钞车上安装爆炸物品。

(二)加强对运钞车的检查。

在执行任务前,驾驶员及押运人员要对运钞车外部、车厢、车内坐垫下面等可疑之处进行全面检查,在确认安全的情况下,出纳员装载押运物品,押运人员方可上车。

(三)如发现爆炸物品或其它无法辨认的可疑物品,无关人员应立即撤到安全地带,禁止其他人员进入危险区域,并立即向安全保卫部和公安机关报告请求支援,待专业人员将爆炸物品排除后方可继续执行押运任务,并及时调整行车路线,确保安全。

(四)对检查中存在的运钞车不能正常使用的问题,驾驶员应向押运组长说明情况,由押运组长向安全保卫部领导反映,经请示分管保卫工作行领导解决。

第八条防卫器械的管理。

押运人员和运钞车驾驶员互相检查监督是否按规定戴头盔、穿防弹衣,持械站位。

第九条执行押运的管理(一)运钞车出发时,押运组长应在驾驶室前排就座,押运人员就座于车门口座位,锁上车门。

运钞途中押运人员要提高警惕,注意观察,并随时与上级保持联系,到达目的地后确认无异常情况后方能进行装卸押运物品。

(二)运钞车驾驶员、提解员、押运员在押运过程中应服从押运组长指挥,运钞押运路线由安全保卫部经理制订,押运路线、时间车上人员要严格保密。

武装押运安全管理制度

武装押运安全管理制度

武装押运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确保押运物品的安全和顺利运输,防止盗窃和暴力袭击事件的发生,保障押运人员和物品的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规范武装押运安全管理工作。

二、管理责任1. 押运公司的责任(1)制定和完善武装押运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押运业务的操作流程和安全措施;(2)建立健全武装押运人员的招聘、培训、考核、奖惩机制,保证押运人员的素质;(3)配备必要的武装装备和通讯设备,确保押运任务的顺利进行;(4)加强对押运现场和押运车辆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5)做好押运人员的心理疏导工作,提升其抗压能力和自救能力。

2. 押运经理的责任(1)对押运任务进行严格的分配和监督,确保押运任务的完成;(2)组织押运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其应对危险情况的能力;(3)及时处理押运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纠纷,保证押运任务的顺利进行;(4)定期对押运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调整和改进押运安全管理工作。

3. 押运人员的责任(1)严格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服从指挥;(2)熟悉押运任务的工作流程和安全措施,保证押运任务的安全完成;(3)加强自身的安全防范意识,学会利用武装装备进行自我防卫;(4)发现安全隐患和问题时,及时上报并配合解决,确保押运任务的安全进行。

三、安全措施1. 装备武装装备(1)押运人员应配备足够的武装装备,如防弹衣、手枪等,以应对突发情况;(2)武装装备应经常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运作正常;(3)在押运过程中,押运人员应随时保持警惕,时刻准备应对可能出现的危险情况。

2. 加强通讯联系(1)押运人员应携带通讯设备,与押运公司和警方保持联系,确保押运任务的顺利进行;(2)在无线信号差的地区,应备有备用的通讯设备,以备不时之需。

3. 遵守规章制度(1)押运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不得违反规定行为;(2)在押运过程中,不得私自离开岗位或擅自行动,必须服从指挥和管理。

4. 加强培训演练(1)押运公司应定期组织押运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其应对危险情况的能力;(2)培训内容包括危险情况的识别和应对方法、武装装备的使用和维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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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泰州农村商业银行武装押运管理制度与流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江苏泰州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本行”)武装押运人员安全防范的意识,规范押运操作行为,确保本行资金、人员、运钞车辆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明确了运钞押运管理的职责、内容和要求。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总行及各支行押运管理。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四条总行分管保卫工作的行领导负责对本行的押运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监察保卫部负责管理日常的押运工作。

第六条保卫押运人员和提解员负责运钞押运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内容与要求第七条运钞车的管理(一)加强对运钞车的管理。

运钞车做到专人管理,专车专用,严禁将运钞车挪作他用。

执行完运钞任务后,必须按指定位置停放,不得乱停放,防止犯罪分子在运钞车上安装爆炸物品。

(二)加强对运钞车的检查。

在执行任务前,驾驶员及押运人员要对运钞车外部、车厢、车内坐垫下面等可疑之处进行全面检查,在确认安全的情况下,出纳员装载押运物品,押运人员方可上车。

(三)如发现爆炸物品或其它无法辨认的可疑物品,无关人员应立即撤到安全地带,禁止其他人员进入危险区域,并立即向安全保卫部和公安机关报告请求支援,待专业人员将爆炸物品排除后方可继续执行押运任务,并及时调整行车路线,确保安全。

(四)对检查中存在的运钞车不能正常使用的问题,驾驶员应向押运组长说明情况,由押运组长向安全保卫部领导反映,经请示分管保卫工作行领导解决。

第八条防卫器械的管理。

押运人员和运钞车驾驶员互相检查监督是否按规定戴头盔、穿防弹衣,持械站位。

第九条执行押运的管理(一)运钞车出发时,押运组长应在驾驶室前排就座,押运人员就座于车门口座位,锁上车门。

运钞途中押运人员要提高警惕,注意观察,并随时与上级保持联系,到达目的地后确认无异常情况后方能进行装卸押运物品。

(二)运钞车驾驶员、提解员、押运员在押运过程中应服从押运组长指挥,运钞押运路线由安全保卫部经理制订,押运路线、时间车上人员要严格保密。

武装押运管理系统规章制度与流程

武装押运管理系统规章制度与流程

江苏泰州农村商业银行武装押运管理制度与流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江苏泰州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本行”)武装押运人员安全防范的意识,规范押运操作行为,确保本行资金、人员、运钞车辆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明确了运钞押运管理的职责、内容和要求。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总行及各支行押运管理。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四条总行分管保卫工作的行领导负责对本行的押运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监察保卫部负责管理日常的押运工作。

第六条保卫押运人员和提解员负责运钞押运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内容与要求第七条运钞车的管理(一)加强对运钞车的管理。

运钞车做到专人管理,专车专用,严禁将运钞车挪作他用。

执行完运钞任务后,必须按指定位置停放,不得乱停放,防止犯罪分子在运钞车上安装爆炸物品。

(二)加强对运钞车的检查。

在执行任务前,驾驶员及押运人员要对运钞车外部、车厢、车内坐垫下面等可疑之处进行全面检查,在确认安全的情况下,出纳员装载押运物品,押运人员方可上车。

(三)如发现爆炸物品或其它无法辨认的可疑物品,无关人员应立即撤到安全地带,禁止其他人员进入危险区域,并立即向安全保卫部和公安机关报告请求支援,待专业人员将爆炸物品排除后方可继续执行押运任务,并及时调整行车路线,确保安全。

(四)对检查中存在的运钞车不能正常使用的问题,驾驶员应向押运组长说明情况,由押运组长向安全保卫部领导反映,经请示分管保卫工作行领导解决。

第八条防卫器械的管理。

押运人员和运钞车驾驶员互相检查监督是否按规定戴头盔、穿防弹衣,持械站位。

第九条执行押运的管理(一)运钞车出发时,押运组长应在驾驶室前排就座,押运人员就座于车门口座位,锁上车门。

运钞途中押运人员要提高警惕,注意观察,并随时与上级保持联系,到达目的地后确认无异常情况后方能进行装卸押运物品。

(二)运钞车驾驶员、提解员、押运员在押运过程中应服从押运组长指挥,运钞押运路线由安全保卫部经理制订,押运路线、时间车上人员要严格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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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泰州农村商业银行
武装押运管理制度与流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江苏泰州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本行”)武装押运人员安全防范的意识,规范押运操作行为,确保本行资金、人员、运钞车辆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明确了运钞押运管理的职责、内容和要求。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总行及各支行押运管理。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
第四条总行分管保卫工作的行领导负责对本行的押运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监察保卫部负责管理日常的押运工作。

第六条保卫押运人员和提解员负责运钞押运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内容与要求
第七条运钞车的管理
(一)加强对运钞车的管理。

运钞车做到专人管理,专车专用,严禁将运钞车挪作他用。

执行完运钞任务后,必须按指定位置停放,不得乱停放,防止犯罪分子在运钞车上安装爆炸物品。

(二)加强对运钞车的检查。

在执行任务前,驾驶员及押运人员要对运钞车外部、车厢、车内坐垫下面等可疑之处进行全面检查,在确认安全的情况下,出纳员装载押运物品,押运人员方可上车。

(三)如发现爆炸物品或其它无法辨认的可疑物品,无关人员应立即撤到安全地带,禁止其他人员进入危险区域,并立即向安全保卫部和公安机关报告请求支援,待专业人员将爆炸物品排除后方可继续执行押运任务,并及时调整行车路线,确保安全。

(四)对检查中存在的运钞车不能正常使用的问题,驾驶员应向押运组长说明情况,由押运组长向安全保卫部领导反映,经请示分管保卫工作行领导解决。

第八条防卫器械的管理。

押运人员和运钞车驾驶员互相检查监督是否按规定戴头盔、穿防弹衣,持械站位。

第九条执行押运的管理
(一)运钞车出发时,押运组长应在驾驶室前排就座,押运人员就座于车门口座位,锁上车门。

运钞途中押运人员要提高警惕,注意观察,并随时与上级保持联系,到达目的地后确认无异常情况后方能进行装卸押运物品。

(二)运钞车驾驶员、提解员、押运员在押运过程中应服从押运组长指挥,运钞押运路线由安全保卫部经理制订,押运路线、时间车上人员要严格保密。

(三)押运途中应履行押运岗位职责,遵守以下押运人员押运纪律:
1.保守秘密,不准泄露启运时间、行车线路、押运款数量等情况。

2.不准单人行动,必须保证双人以上同出同归。

3.不准喝酒,不得在车内吸烟。

4.不准携带违禁物品和私人物品。

5.不准让无关人员搭车。

6.不准无故改变行车路线或无故停车、离车。

7.不准办理与运钞任务无关的任何事宜。

第十条应急处理
(一)运钞车遇有关部门或人员检查时
车长应利用车门交费窗(不得打开车门锁),主动出示有关证件,向交警说明情况,请交警不要上车检查,全车人员不准下车,随时应付可能发生的突发情况,随车人员不要与交警发生冲突,以免滞留时间过长,影响安全和任务的完成。

(二)运钞车遇交通堵塞时
车长指挥全车人员加强观察和警戒,作好防范准备,同时将情况向中心库支行领导和安全保卫部领导报告,经同意后协助驾驶员进行调头,迂回改道行驶,无法改道时应向交通警察说明情况,请交警协助通行。

(三)运钞车途中发现路障时
车长立即指挥全车人员坚守车辆加强警戒,并将情况立即向中心库支行领导、安全保卫部或本行分管领导报告,要求派车转送款项或采取其他安全处置办法。

(四)运钞途中遇有犯罪分子袭击时
车长要迅速判明情况,果断灵活地指挥全车人员拿起随身携带的武器(自卫器械)及时应敌迎战,在车辆完好时,驾驶员要加速前进,强行通过危险地段。

在车辆遭到损坏时,首先向公安机关(110)报警,同时向中心库支行领导、安全保卫部和本行分管安全保卫的领导报告。

全车人员依托车辆紧密配合,机智沉着地与歹徒展开英勇斗争,采取一切有效手段,必要时按规定使用武器,确保人身、资金和车辆安全。

(五)运钞途中运钞车发生事故时
车长应本着“先完成押运任务,后处理交通事故”的原则,指挥全车人员加强警戒,守护好车辆和款项,并迅速将事故情况向中心库支行领导、安全保卫部和本行分管领导报告,要求派车转送头寸和抢救伤员,同时向交警(122)报告并说明情况,等待救援。

(六)运钞途中车辆失火时
车上人员要立即用灭火器扑救。

当火势无法控制时,提解员(随车出纳)应迅速将钱箱搬离运钞车,押运组长应指挥随车人员守护好钱箱,同时拨打119火警电话请求支援,并立即向安全保卫部领导、公安机关报告。

第十一条装卸款时的警戒
(一)在金库装卸库款时,运钞车应停靠在电视监控有效区域内,押运员应持械站在运钞车两侧警戒。

(二)接送款单位有院落的,运钞车要直接开进院内,停靠在电视监控有效区域内,关好大门,押运员实行警戒后再行装卸,装卸押运物品时运钞车要靠近库房或营业网点,驾驶员不得离开驾驶位置,反锁好车门,保证发动机不得熄火。

(三)当装车完毕提解员(随车出纳)上车后,押运员应按左前、右后站位顺序迅速上车,反锁好车门。

(四)在营业网点装卸库款时,押运组长应根据不同情况,和押运员同时下车警戒,当运钞车不能接近营业网点时,押运员应在库箱送达营业室内,待边门落锁后或接款时库箱送达运钞车内,提解员(随车出纳)上车后,押运员依次迅速上车。

(五)对于办理上门收款、送款现金业务、银亭与ATM机具加钞业务的押运操作,按本规定要求操作。

第十二条押运人员的操作要求
(一)押运时必须严格执行押运制度。

熟悉掌握押运途中各类紧急情况处置预案。

(二)押运人员在执行押运任务时,必须认真履行职责,提高警惕,做好押运途中的交接款和警戒工作,确保运钞安全。

(三)执行押运任务时应身着迷彩服,穿防弹背心,头戴钢盔,佩带枪支、防卫器械和通讯联络工具。

第四章管理流程
第十三条武装押运(送款)流程说明
(一)准备
管库员、押运人员(包括驾驶员、业务提解员)均应按照中心库行规定的出库时间提前十分钟上岗,按规定着装,穿好防弹衣,戴好钢盔;驾驶员检查车辆,将运钞车开至库房门前,做好出车准备;押运员配备枪支的到管枪员处领取枪、弹、证,办理交接登记手续,按要令进行验枪,将弹匣装入套筒座,关上保险,做到枪不离身。

(二)出库交接
管库员将库包与提解员进行库包箱交接,并履行交接手续;车长在运钞车旁负责警戒。

(三)装车
一名押运员协助提解员按网点顺序将库包装入运钞车车舱内,装完车后各就各位(驾驶员在驾驶位,车长在驾驶员右位,提解员在驾驶员后位,押运员在车长后位),关锁好车门。

(四)行驶
驾驶员在车长的指挥下,按预定运钞路线出发,正常驾驶。

(五)网点接收款箱
运钞车应停靠到所到达网点的门口(监控区域)后鸣喇叭,发动机不熄火,驾驶员在车上负责前方警戒,待两名网点接包人员接近车辆时,车长、押运员携自卫器械(枪)下车警戒,提解员打开车后门,将库包交给接包人并与之到营业网点内,在《钱箱交接登记簿》上进行交接签字,待通勤门关锁好后离开,与车长、
押运员同时上车,关锁车门。

汽车驶向下一个网点,按上述要求重复,送完最后一个网点后,
(六)入库
运钞车返回到总行待命。

第十四条武装押运(接款)流程说明
(一)准备
驾驶员、业务提解员、押运人员均应按照接款规定的时间钟上岗,按规定着装,穿好防弹衣,戴好钢盔;驾驶员检查车辆,做好出车准备;押运员配备枪支的到管枪员处领取枪、弹、证,办理交接登记手续,按要令进行验枪,将弹匣装入套筒座,关上保险,做到枪不离身。

(二)接收款箱
运钞车在下班时间前到达起收网点后鸣喇叭,发动机不熄火,驾驶员在车上负责前方警戒,车长、押运员携带防卫器械(枪)下车警戒,提解员到营业网点与送包人员办理交接签字后,护卫2名网点送包人员将库包接上运钞车放入库包车舱内。

(三)行驶
正常行驶,接收下一个营业网点。

(四)交接
1.网点款箱接收完毕,运钞车到达中心库行后,车长负责警戒,押运员协助提解员将库包按顺序卸装到库包转运推车上或手提库包入库,管库员查验后,由提解员与管库员进行库包交接签字手续,管库员入库。

2.持枪的押运员将防暴枪退出子弹匣,进行验枪,将枪、弹、证交给管枪员入保险柜保管,并履行交接签字手续。

(五)车辆入库
驾驶员将汽车停到车库或规定地方。

第十五条调拨头寸时的押运操作程序参照武装押运接、送款流程执行。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试行。

第十七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
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

第十八条本制度由江苏泰州农村商业银行负责制定、解释和修改。

附件:(一)流程图
附件一: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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