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 律 援 助 指 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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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国际援助体系的特点及发展趋势

当前国际援助体系的特点及发展趋势

当前国际援助体系的特点及发展趋势内容提要:进入新世纪以来,国际社会对全球发展问题的关注程度、对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援助的力度都在加大,国际援助体系正经历着深刻的变革。

本文在对当前国际援助的现状特点进行分析的基础上,结合近年来国际援助体系改革的内容对国际援助的发展趋势作出展望。

关键词:国际援助,多边援助机构,千年发展目标,巴黎宣言国际援助是一国或国家集团对另外一国或国家集团提供的无偿或优惠的有偿货物或资金用以解决受援国所面临的政治经济困难或问题,或达到援助国家特定目标的一种手段。

国际援助一般以主权民族国家为基本行为主体,是在价值规律和市场体系以外的非经济性因素作用下,以国家的政策行为对国际关系进行调整的产物。

因此,虽然国际援助可以分为官方援助与非官方援助。

而且,近年来,非官方援助的数额和种类都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它在补充着官方援助的同时也与之展开了竞争,但从总体构成来看,官方援助仍在国际援助中占据着绝对的优势。

因此,国际援助主要是指官方发展援助(ODA),国际援助体系目前由150多个多边机构,33个双边机构(其中22个国家为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发展援助委员会即OECD/DAC的成员),至少10个提供了大量ODA但非DAC成员的政府和正在迅速成长的全球纵向基金会(VerticalGlobalFunds)组成。

其中,双边援助机构提供了总援助支出的70%,而多边援助机构提供了其余30%,近年来新的基金也有所增加,最新的包括对抗艾滋病、结核、疟疾的全球基金(GFATM,GlobalFundtoFightAIDS,Tuberculosis,andMalaria)和千年挑战团体(MCC,MillenniumChallengeCorporation)等。

一、当代国际援助的现状与特点冷战结束后,特别是21世纪以来,国际援助的发展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和特点:发达国家基本垄断了国际援助和减免债务的发言权;ODA的数额和比重在经历了20世纪代连续较大幅度下降后,21世纪初又开始回升;援助的地理分布、国别重点、结构方式等方面也有显著变化;援款的政治和其他附加条件增多;发达国家的无偿援助比重加大,援款财政条件趋于优惠。

最新十佳法治人物先进事迹材料

最新十佳法治人物先进事迹材料

最新十佳法治人物先进事迹材料最新十佳法治人物先进事迹材料篇1该同志于开始参加广西法律援助中心的组建工作以来,特别是1月担任中心主任以来,积极贯彻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法律援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司法厅党组的领导和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的指导下,创造性地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使我区法律援助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树立了法律援助在社会中的良好形象。

其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事迹,区内外的有关媒体作过宣传报道。

主要表现如下:一、认真贯彻落实_“积极开展法律援助”的精神和《法律援助条例》,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建设积极组织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和法律援助人员学习和贯彻落实两级《法律援助条例》,提出以“贯彻落实《条例》为重点,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为内容”的工作思路,使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积极向政府领导汇报法律援助工作争取支持,于6月,促成广西区人民政府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对法律援助机构、编制、人员、经费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全国各省法律援助工作中,属于首次。

该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出台,大大推动了我区法律援助制度建设的进程。

同时,积极与财政部门协调和沟通,于4月,促使由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司法厅联合下发《关于法律援助资金管理使用的通知》,加强和规范法律援助资金的管理,明确了开展法律援助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及其申报程序。

以上规范性文件的出台,大大推动了广西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对其他省市也起到了一定示范的作用,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作为先进经验介绍刊登。

二、积极推进机构建设和队伍建设,并取得突破性进展担任广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后,努力探索法律援助工作的新路子,以《法律援助条例》的颁布实施为契机,大力组织宣传《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自治区政府《通知》的精神,使我区法律援助工作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树立了法律援助在社会中的良好形象。

全区法律援助机构由底28个发展到目前的119个,占应建的96%。

在各级工会、残联、老龄委、共青团、妇联、乡镇、监所、院校等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878个。

最高法关于90年代房改房买卖纠纷案例

最高法关于90年代房改房买卖纠纷案例

近年来,我国房地产市场的迅速发展,引发了很多关于房地产买卖的纠纷案件。

其中,关于90年代房改房买卖纠纷的案例备受关注。

这些案例不仅涉及到大量人民的切身利益,也具有一定的法律社会意义。

最高人民法院旗帜鲜明支持法律援助,及时公布了一系列典型案例,以指导南给全国各级人民法院的裁判实践。

下面是一个典型的案例介绍。

案例背景:李在90年代购买了一套房改房。

房屋建设单位在房改时核发了产权证书,将房屋产权转让给李,成为该房屋的合法所有人。

然而,多年后,李却收到了法院传票,表示其所购买的房改房存在纠纷,房屋的法律归属有争议。

案件分析:在该案例中,出现了一个明显的问题,即原本已经变更产权的房屋又被认定存在归属争议。

为了解决这类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对此类案件进行了一系列的解释和司法解决方案。

首先,最高人民法院明确规定,“房改房的产权确权办理成功并领取《不动产登记证明》的,应视为依法建立了不动产权属关系,不得再因任何理由异议。

”也就是说,只要购买房改房的产权确权手续办理成功,并获得了不动产登记证明,就被视为合法的产权转让。

其次,最高人民法院强调,“支付购房款项已成房屋转让标的的,应视为购房合同成立。

购房合同双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

这意味着,购房款项已经支付的情况下,购房合同成立,购房双方不得随意解除合同。

再次,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因房屋历史问题,房屋法律归属模糊不清,当事人当事人具有善意,但房屋有争议的,应优先保护善意购房人的合法权益。

”这一规定进一步加强了对购房人权益的保护。

只要购房人是善意的,具备善意购买房屋的条件,就应该优先考虑保护他们的权益,而不是过度纠缠于房屋的历史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还指导各级人民法院处理类似案件时,要充分考虑买受人的合法权益,坚决维护买受人的合法权益,做到依法、公正、公平的裁判。

对于购房人的权益,要给予充分保护。

结论:通过这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到,最高人民法院对于90年代房改房买卖纠纷案例有着明确的政策指导。

护士对口支援工作总结范文(3篇)

护士对口支援工作总结范文(3篇)

护士对口支援工作总结范文(3篇)护士对口支援工作总结范文(精选3篇)护士对口支援工作总结范文篇1在几个月的下乡工作中,我始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卫生事业,遵纪守法。

在医院各级领导的支持下,我圆满完成了这项医疗服务任务,自己也得到了很多锻炼,收获较多,同时深刻体会到这项重大决策和举措有利于提高基层医院技术水平。

现总结如下:1、医疗任务完成情况主要从常见病多发病等方面给予了技术支持,使当地患儿就近得到了质优、便捷的医疗服务,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在对口支援过程中,我们也在深刻的体会到老百姓的健康知识有限,与我们国家创建小康社会所要求的医疗卫生水平还有一定差距,对一些常见疾病的认识不足,在下乡义诊活动中深切的感受到广大农民群众对健康知识的渴求,亲身感触到老百姓对专家的无限信赖和期盼的质朴情感。

因此千方百计随时随地的开展各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宣传卫生科普知识及健康防病常识,如高热惊厥怎么办?混合喂养注意哪些问题?新生儿黄疸需要处理吗?手足口病如何预防?等儿童常见疾病防治知识。

提高群众的自我保健意识,引导他们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深受患儿家属的欢迎及好评。

2、合理安排门急诊病房工作,共完成门诊五百多人次,急诊二十多人,义诊一百多次,协助完成会诊及疑难病例讨论两人。

同时和当地的医务人员进行了广泛交流,从实际出发,举办了各种专题讲座,如《新生儿黄疸》、《肺炎》《儿童慢性咳嗽诊断与治疗指南》提高他们的医疗水平。

有30人次的医务人员参加。

通过典型病例分析及疑难病例讨论将核心制度落实到位。

如支原体肺炎临床表现、合并多脏器损害、阿奇霉素疗程等问题详细解答规范诊疗行为。

以有限的药物和检查手段尽量给患者满意的治疗。

在临床工作中我们帮助年轻的医生,寻找科研点,建立科研思维,培养他们创新能力。

针对护理工作中常见疾病安排2次讲座《酒精浴擦浴技术指导》《小儿肺炎家庭护理》以便能更好完成护理工作。

共完成教学查房20余次,带教人数100余次。

开启法律援助工作的新征程——金陵科技学院五年“法律援助行动”结硕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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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民情 经济与社会
博物 馆 与青少年 国耻教 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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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 示 此 后 . 京 大 学 法 学 院 李 友 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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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不平 等条 约——《 京 条约》 南
耻教 育 的着眼 点
签 订 的 国耻 . 有 了静 海 寺 南 京 条 才 约 史 料 陈 列 馆 : 为 有 13 年 “ ・ 冈 91 几

中 国封建 统治 者多 次 坐失 改革 自 青 少 年 国耻 教育 不 是 单 纯 向其 强 的 良机 在 中 国近 代 初 期 . 日 巾

中国法制史名词解释

中国法制史名词解释

中国法制史名词解释夏商✓早期五刑——墨、劓、膑、宫、大辟✓王命——包括誓(约束)、诰(告诫)、命(君主的命令)等多种形式。

(夏商立法活动)✓夏商五刑——墨、劓、髌、宫、大辟。

大辟即死刑,宫刑即男子去其势、女子幽闭的刑罚,髌是断足或者砍去膝盖骨,劓即割掉鼻子,墨刑在面部或额上刺刻特殊标注之后,再染以墨的刑罚。

✓天罚——奉天罚罪、代天行罚,过往防止权利受到挑战,借对上地和祖先神的憧憬,假借托其授命和保佑,巩固自己的权威。

违背王命,就是获罪于天,必须受到惩戒。

✓神判——假借神意判刑罚罪,这是人类社会早起普遍具有的一种习惯和审判方式。

西周✓明德慎罚——明德是提倡尚德、敬德,它是慎罚的指导思想和保证。

慎罚就是刑罚适中,不乱罚无罪,不乱杀无辜。

慎罚是明德的具体落实,由此形成了一系列区别情况定罪量刑的刑罚适用原则。

✓五礼——吉礼(祭祀)、凶礼(悼念、慰问)、宾礼(朝聘会同)、军礼(征伐)、嘉礼(饮宴婚冠、节庆活动)✓《九刑》——周初旧有的九篇刑书✓《吕刑》——西周中期的重要刑书,主要内容是规定刑罚的种类及适用刑罚的原则。

总原则为明德慎罚。

赎刑是其核心内容,可以用钱财代替或抵消其刑罚。

✓赎刑——赎刑是用钱财代替或抵消其刑罚的一种制度。

✓傅别——也是一种书面契约,在借贷活动中使用。

把契约写在竹木做成的简上,把七月分成两半,债权人与官府或立契双方各执一半。

该类契约在诉讼中的地位相当重要。

✓六礼——纳采(男方请媒人向女方求婚)、问名(请媒人问女方形式、出生年月日等用于宗庙占卜婚姻吉凶)、纳吉(祭祀)、纳征(送聘礼,是婚姻成立的主要标志之一)、请期(商定婚期)、亲迎(男方按父亲之命去迎接女方)。

✓七出——无子、淫泆、不事姑舅、口舌、窃盗、妒忌、恶疾。

✓三不去——有所取无所归,与更三年丧,前贫贱后富贵。

✓狱讼——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

✓司寇——即使中央司法机关,又指中央司法长官。

✓路鼓——申诉者击打官门外所设之鼓,由专门受理路鼓的人先倾听直诉,再告知于周王,露骨制度到封建时代发展为等稳固制度。

淮军志

淮军志

<淮军志>第一部分 1.江南大营的再溃及(1)长江下游的糜烂江南北大营咸丰三年二月(1853年3月),太平军攻占金陵,以为天京。

不久清钦差大臣向荣,率军跟踪而至,结营于朝阳门外孝陵卫,是为江南大营。

同时,另一钦差大臣琦善亦进军江北,于三月初驰抵扬州城外,结营于雷塘集,是为江北大营。

其声势则远不及江南大营。

自是而后,江南大营之于天京,江北大营之于镇江,形成对峙之局,常苏以下,得以屏蔽。

上海虽一度为刘丽川小刀会所据(咸丰三年八月至四年十二月),然镇江以下,大致保持完整。

第一次兵溃咸丰六年(1856)二月,扬州江北大营被太平军燕王秦日纲攻破,钦差大臣为江宁将军托明阿,遭受革职,由副都统德兴阿继任,并逐渐恢复江北大营,克复扬州。

五月,江南大营也受到太平军东王杨秀清、翼王石达开及燕王的三路环攻,以致全营大溃。

向荣退保丹阳,忧愤而死。

钦差大臣由江南提督和春继任,仍保丹阳、金坛。

当江南北大营相继兵溃之际,长江下游,屏障渐撤,情势十分危殆。

咸丰六年四月末,帮办江南军务江苏巡抚吉尔杭阿的镇江大营也被攻破,吉氏阵亡。

天京外围清方劲旅,于三个月内一一败溃,下游失其屏蔽。

恰于此时,天京内讧,先为杨韦媾难,继以石韦冲突,东王杨秀清、北王韦昌辉相继被诛,翼王石达开亦最后出走。

历时九月有余,太平军元气为之大伤。

于是新任钦差大臣督办江南军务和春与帮办大臣张国梁得以乘机恢复,于咸丰七年闰五月(1857年7月)克复句容,再度逼近天京。

十一月克复镇江。

江北大营德兴阿亦克复瓜洲,天京之围益急。

咸丰八年(1858)八月,太平军陈玉成、李秀成破德兴阿于浦口、扬州。

遂在咸丰九年二月合并江北大营,归和春节制。

至是天京外围,惟以江南大营为清军主力。

节节进逼,渐成长围,以谓旦夕可下坚城。

第二次兵溃咸丰十年正月(1860年2月),太平军忠王李秀成谋解天京之围,率军自皖南进入浙江,直趋杭州,突破外城,攻其必救,诱使江南大营分兵来援。

及江南军张玉良驰至,内城尚未攻下,但李秀成计已得售,立即引兵离杭。

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总结(共5篇)

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总结(共5篇)

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总结(共5篇)律师进社区工作总结一、加大法律宣传力度、扩大法律援助的影响力法律援助是一项新的法律制度、是一项社会系统的工程。

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对“法律援助进社区”工作高度重视、把全面开展“法律援助进社区”深化基层社区法律援助服务工作纳入街道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我街内的法制宣传和法律援助进社区的工作奠定了基础。

首先,我街道各社区的律师纷纷到所服务的社区义务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免费接受居民的法律咨询。

各社区根据各自实际,开展了不同内容的法制讲座。

xx年8月31日在迎新社区的院内,开展了一场法律援助的咨询活动,辽宁欣合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们第一次走进了居民的身边,为居民提供免费的咨询服务,他们不怕累、不怕烦的为居民解答提出的各类问题。

如:家庭矛盾纠纷、房屋拆迁、回迁问题、劳动合同争议纠纷案件等。

辽宁欣合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承诺对迎新社区的居民诉讼费只收50%。

在迎新社区法律咨询活动中,居民们说:“希望法律咨询经常的开展下去,让我们懂得更多的法律。

”通过法律援助进社区活动的开展,使法律援助这项工程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支持,更加密了与各法律援助部门的协调配合。

二、开展法律服务、增强法制观念我街道通过展板、发放宣传资料(material)、各社区定时以黑板报的形式为广大居民群众提供法律方面的知识。

努力营早良好的舆论氛围。

社区设有“法律服务志愿者岗”定期与律师事务所联系,律师到现场为居民群众解答法律咨询的问题。

各社区形成社会法律保障体系,开展法律援助,积极维护青少年、妇女、老年人及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建立纠纷调解室、及时调解居民的纠纷;成立一个帮教小组。

落实帮教对象和帮教措施。

四、加强法律制度建设,促进依法治理我街道严格按照《法律服务和法律工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的精神,建立健全的组织制度、内部工作制度、民主监督制度,要与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相结合起来,努力创出特点,抓出成效,我街道各社区都配有一至两名律师,各类相关法律服务宣传咨询开展的轰轰烈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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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
(1)盲、聋、哑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开庭审理时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刑事被告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2)可能被判处死刑的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的被告人提出上诉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3)公诉案件中,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决定为其提供指定辩护的;
六、做好案件登记和统计,并按要求上报业务数据;
七、协助区法律援助处对本辖区其他法律援助申请人的经济状况进行审查;
八、协助发展和管理法律援助联络员,培训法律援助联络员;
九、组织开展本辖区法律援助宣传工作;
十、收集并上报本辖区法律援助工作信息。
法律援助的范围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一、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
公民申请法律援助,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获得法律援助:
申请人填写申请书
并向本中心递交申请书

本中心工作人员向申请人了解
情况并进行必要的记录

本中心工作人员对申请人的案件情况及经济状况
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上报区法律援助处主任审批

↓↓
接受申请
拒绝申请
申请人在收到通知后十天内有权
向白云区司法局申请复查

↓↓
复查成功 复查失败
自行聘请律师诉讼或自行诉讼
(4)其他符合法律规定应当获得法律援助的。
受援人的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的公民,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一、个人情况审查条件:申请人必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申请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提出申请。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与其法定代理人发生诉讼或者因其他利益纠纷需要法律援助的,由与该争议事项无利害关系的其他法定代理人代为提出申请。
二、经济状况审查条件:申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由市司法行政部门根据本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法律援助的资源和需求以及公民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能力等因素,按不低于本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确定。
备注:下列人员申请法律援助,无需提交经济困难证明:
1、由民政部门进行社会救济的人员;
2、申请的法律援助事项已获得司法救助的人员;
(1)所申请的法律援助事项在白云区审理或者处理,或者白云区户籍人员的法律援助事项在白云区外审理和处理;
(2)符合本地区规定的经济困难标准或者无需提交经济状况证明的人员;
(3)因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需要法律帮助。
备注:白云区户籍人员申请法律援助,可向白云区法律援助服务中心提出;如果所申请的法律援助事项不在白云区审理或处理,也可直接向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案件的受理机关所在地的同级法律援助机构提出。
5、申请相对人不明确,或者无法提供申请相对人详细住所的;
6、所申请事项已经审结或者处理完毕,申请人就同一事项依同一理由申请法律援助的。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受援人的权利和义务
1、法律援助机构决定提供法律援助的案件,受援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缓收、减收或者免收诉讼费。
2、受援人在接受法律援助过程中有权了解为其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况,如认为法律援助人员不依法履行职责,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机构更换法律援助人员并提供证据。
3、受援人应当配合法律援助机构和法律援助人员的工作,不得有下列行为:
(1)提供虚假证据材料;
(2)以欺骗手段获得法律援助;
(3)无正当理由要求更换法律援助人员;
(4)要求法律援助人员提出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的请求;
4、受援人以欺骗手段获得法律援助的,应当偿付法律服务费用。
申请法律援助程序
领取申请表格

(二)经济困难的证明:包括家庭成员证明和家庭经济状况证明。家庭成员是指与申请人共同生活的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的人员,户口簿能证明家庭成员关系的,应当提供户口簿;户口簿不能证明的,由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派出所、居委会或者村委会提供证明。家庭经济状况包括家庭成员收入状况、支出状况和其他资产状况,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有工作单位的,由其所在工作单位出具收入证明;没有工作单位的,由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居委会或者村委会出具;
(三)与所申请的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
哪些事项不能申请法律援助
1、申请事项不属于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受理范围,或者申请事项已超过诉讼时效或者仲裁时效的;
2、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超过劳动争议仲裁申请时效的;
3、申诉案件未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重新立案的;
4、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或者裁定不予受理且已生效的;
法 律 援 助 指 南
法律援助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本辖区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二、制定本服务中心工作计划,报主管的区法律援助处;
三、解答法律咨询和代拟法律文书;
四、接受公民法律援助申请,进行初步审查,并在2日内向区法律援助处移送需审批的法律援助申请;
五、对本服务中心受理的案件进行监督,案件办结后按要求装订并上交档案;
3、申请支付劳动报酬或者请求工伤待遇的农民工;
4、义务兵;
5、因实施见义勇为行为需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人员;
6、依照有关规定无需提交经济困难证明的其他人员。
三、案件审查条件:属于本指南中确定的法律援助范围。
受援人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一)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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