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画院章程
馨缘书画院章程

馨缘书画院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馨缘书画院(以下简称“书画院”)是一个致力于传承和发展中国传统书画艺术的非营利性组织。
第二条书画院的宗旨是宏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书画艺术的繁荣与发展,培养和选拔优秀的书画人材,提高泛博人民群众的艺术素质。
第三条书画院遵循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尊重艺术家的创作自由,保护艺术作品的版权和知识产权。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书画院设立理事会和秘书处。
第五条理事会是书画院的最高决策机构,由院长、副院长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和审议重要决策,监督和评估书画院的工作。
第六条书画院设立秘书处,由秘书长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包括组织会议、协调各部门工作、管理财务等。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七条书画院会员分为普通会员、资深会员和名誉会员三个级别。
第八条任何对书画艺术有兴趣并愿意遵守章程的个人或者机构均可申请成为书画院会员。
第九条普通会员享有参预书画院组织的各类活动的权利,包括展览、讲座、培训等。
第十条资深会员是在书画院长期积极参预并做出突出贡献的普通会员,享有更多的权益和荣誉。
第十一条名誉会员是对书画院有特殊贡献的人士或者机构,由理事会授予,并享有特殊的荣誉地位和权益。
第四章艺术交流与展览第十二条书画院定期组织各类书画艺术交流活动,包括展览、讲座、研讨会等,旨在促进艺术家之间的交流与学习。
第十三条书画院建立艺术作品展览制度,定期举办书画作品展览,展示会员的优秀作品,并向社会公开展览。
第十四条书画院鼓励会员之间的互动与合作,组织联展、联创等活动,促进艺术创作的多元发展。
第五章培训与教育第十五条书画院开设书画培训班,面向社会公众提供专业的书画技能培训和艺术教育。
第十六条书画院邀请优秀艺术家和专家开设讲座和研讨会,提供专业知识和经验分享,提高会员的艺术水平和素质。
第十七条书画院鼓励会员之间相互学习和交流,组织会员内部的技艺传承和经验分享活动。
第六章资金管理第十八条书画院的经费来源包括会员的会费、捐赠、赞助和其他合法收入。
某某画院章程

某某画院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某某画院的运作,明确组织结构和管理制度,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某某画院是一个非营利性的艺术组织,旨在推广和发展绘画艺术,提升艺术家的创作水平和社会影响力。
第三条某某画院的宗旨是:团结艺术家,促进艺术交流,传承和宏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绘画艺术的发展。
第四条某某画院的主要任务包括:组织艺术展览、举办学术研讨会、开展艺术培训、推广艺术作品等。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某某画院设立理事会,理事会是画院的最高决策机构。
第六条理事会由著名艺术家、学者、企业家等组成,任期为三年,可以连任。
第七条理事会负责制定画院的发展战略、审批重大事项、决定会费标准等。
第八条某某画院设立秘书处,秘书处负责画院日常事务的协调和执行。
第九条秘书处设立秘书长,由理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可以连任。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十条某某画院设立会员制度,会员分为荣誉会员、理事会会员、普通会员三个级别。
第十一条荣誉会员由理事会推荐产生,享有免交会费、参预画院重要活动等特权。
第十二条理事会会员由理事会选举产生,理事会会员享有参预决策、推动画院发展的权利。
第十三条普通会员由申请入会并经过审核通过后产生,享有参预画院活动、参观展览等权益。
第十四条会员有义务遵守画院的章程和相关规定,积极参预画院的各项活动。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五条某某画院实行会费制度,会费标准由理事会确定。
第十六条画院的经费主要来源包括会员会费、赞助款项、捐赠等。
第十七条画院的经费用于组织艺术展览、举办学术研讨会、开展艺术培训等活动的支出。
第十八条画院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定期进行财务审计,并向会员公开财务报告。
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本章程由理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二十条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的修改需经过理事会的讨论和表决,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理事会成员的允许方可生效。
以上为某某画院章程的标准格式文本,仅供参考。
具体内容和数据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补充。
某某画院章程

某某画院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某某画院的运营管理,促进艺术创作与交流,提升会员的艺术水平和社会影响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某某画院是一个非营利性的艺术组织,旨在推动绘画艺术的发展,为会员提供学习、展示、交流的平台。
第三条某某画院的宗旨是:传承中华绘画艺术,弘扬艺术精神,培养优秀画家,推动绘画艺术的繁荣发展。
第二章会员管理第四条会员资格1. 申请加入某某画院的个人或团体,需具备一定的绘画基础和创作实力,经过画院评审委员会审核通过方可成为正式会员。
2. 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特邀会员两类。
特邀会员由画院理事会邀请,通常是具有较高艺术造诣和社会影响力的艺术家。
第五条会员权益1. 正式会员享有参与画院组织的各类活动的权利,包括学习班、讲座、展览、交流会等。
2. 会员有权利提出对画院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并参与画院的管理和决策。
3. 会员有机会参加画院组织的国内外艺术交流活动,拓宽视野,提升艺术水平。
第六条会费管理1. 会员需按时缴纳会费,具体金额由画院理事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 会费用于画院日常运营、活动组织、设备购置等费用。
第三章管理机构第七条画院理事会1. 画院理事会是画院的最高决策机构,由会员推选产生,任期三年。
2. 画院理事会由院长、副院长、秘书长等职位组成,具体人选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3. 画院理事会负责制定画院的发展战略、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监督画院的运营管理。
第八条评审委员会1. 评审委员会由具有较高艺术造诣的会员组成,负责审核会员的加入申请和评选优秀作品。
2. 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具有约束力,会员需遵守评审委员会的决定。
第九条秘书处1. 秘书处负责画院的日常事务管理,包括会务、档案管理、活动组织等工作。
2. 秘书处由秘书长负责领导,下设办公室、财务室、档案室等部门。
第四章活动组织第十条学习班1. 画院定期组织绘画技法、创作理论等方面的学习班,提升会员的艺术水平。
2. 学习班由具有丰富教学经验和艺术造诣的专家担任讲师。
某某画院章程

某某画院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某某画院的组织架构和运行机制,提高画院的管理水平,促进艺术交流与创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某某画院是一个非营利性的艺术组织,旨在推广绘画艺术,培养和发展艺术家,促进艺术交流与合作。
第三条某某画院的宗旨是:以艺术为媒介,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艺术价值,推动艺术发展。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某某画院设有理事会、艺术委员会、秘书处等机构。
第五条理事会是画院的最高决策机构,由著名艺术家、学者和文化界人士组成,负责制定画院的发展战略和重大决策。
第六条艺术委员会是画院的艺术指导机构,由知名艺术家组成,负责评选和培养优秀艺术家,组织艺术交流活动,提升画院的艺术水平。
第七条秘书处是画院的日常管理机构,负责画院的行政事务、会务和财务管理等工作。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八条画院会员分为创始会员、常务会员和普通会员三个层次。
第九条创始会员是画院的创始人和重要贡献者,由理事会决定授予,享有特殊权益和荣誉。
第十条常务会员是画院的重要支持者和活跃参预者,由理事会推荐并经艺术委员会审批通过。
第十一条普通会员是对画院有兴趣和热爱艺术的人士,需提交申请并由秘书处审批通过。
第四章会员权益第十二条画院会员享有以下权益:1. 参加画院组织的艺术创作、展览和交流活动;2. 参预画院举办的艺术培训和讲座;3. 参观画院收藏的艺术作品和文化展览;4. 获得画院发布的艺术资讯和学术研究成果;5. 参预画院的决策和选举,享有表决权。
第五章组织活动第十三条画院每年举办一次会员大会,由理事会召集,会员大会是画院的最高决策机构,审议和决定重大事项。
第十四条画院定期组织艺术展览、学术研讨会、艺术家讲座等活动,促进会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第十五条画院可以组织艺术创作营、画展巡回展览等活动,提升会员的艺术水平和影响力。
第六章财务管理第十六条画院的经费主要来源于会员的会费、捐赠和赞助等。
第十七条画院的财务管理应遵循透明、规范的原则,定期进行财务报告和审计。
馨缘书画院章程

馨缘书画院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书画艺术的发展,宏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搭建书画爱好者交流学习的平台,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馨缘书画院(以下简称“书画院”)是一个非营利性组织,致力于推广和普及书画艺术,提升会员的艺术水平。
第三条书画院的宗旨是:团结书画爱好者,宏扬中华传统文化,推动书画艺术的繁荣发展。
第四条书画院的活动范围包括书画艺术展览、学术研讨、艺术培训、艺术交流等。
第五条书画院的管理机构为理事会,理事会由会员选举产生,负责组织和管理书画院的日常事务。
第二章会员的加入与退出第六条任何热爱书画艺术、自愿遵守本章程的个人均可申请加入书画院。
第七条加入书画院的申请需填写书画院提供的入会申请表,经理事会审核通过后,方可成为正式会员。
第八条会员有权自愿退出书画院,须向理事会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理事会批准后方可生效。
第三章会员的权利与义务第九条会员享有参预书画院组织的各类活动的权利,包括书画展览、学术研讨、艺术培训等。
第十条会员有权参预书画院的管理和决策,有权参选理事会成员,有权提出对书画院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第十一条会员应遵守书画院的章程和规定,维护书画院的声誉,尊重他人的权益,不得伤害书画院的利益。
第十二条会员应按时缴纳会费,并积极参预书画院的各项活动。
第四章理事会的组成与职责第十三条理事会由书画院会员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为三年。
第十四条理事会由一位理事长和若干名理事组成,理事长由理事会成员互选产生。
第十五条理事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和协调书画院的各项活动,制定和修改章程和规定,管理书画院的财务等。
第十六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策事务,听取会员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七条理事会成员应以身作则,履行职责,保证书画院的正常运行。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十八条书画院的财务由理事会负责管理,设立专门的财务部门。
第十九条书画院的经费来源包括会费、赞助款、捐款等。
第二十条书画院的财务应按照像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定期进行财务审计。
某某画院章程

某某画院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某某画院的运作,提高画院的艺术水平,促进画院会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某某画院是一个非营利性的艺术组织,旨在推广绘画艺术,培养优秀的艺术人才。
第三条某某画院的宗旨是:团结画院会员,倡导创新,弘扬传统文化,提高绘画水平,为社会提供优秀的艺术作品。
第四条某某画院的管理机构为理事会,理事会负责画院的日常管理和决策。
第二章会员管理第五条某某画院会员分为创始会员、普通会员和荣誉会员。
第六条创始会员是某某画院的创办者,享有特殊的权益和地位。
创始会员由理事会推荐并经全体会员表决通过。
第七条普通会员是某某画院的正式会员,需经过申请并经理事会审批通过。
第八条荣誉会员是对绘画艺术有杰出贡献的人士,由理事会推荐并经全体会员表决通过。
第九条会员享有参加画院组织的各类活动、展览和培训的权利,有权利参与画院的决策和管理。
第十条会员有义务遵守画院的规章制度,积极参与画院的各项活动,并为画院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第三章理事会的职责第十一条理事会由某某画院的会员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
第十二条理事会负责画院的日常管理和决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职责:1. 制定画院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2. 组织画院的各类活动、展览和培训;3. 管理画院的财务和资产;4. 评选和推荐荣誉会员;5. 处理会员之间的纠纷和投诉;6. 监督画院会员的行为和作品质量。
第十三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决议需经过全体理事的表决通过。
第十四条理事会成员应当按时参加会议,并积极履行职责,对画院负责。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五条某某画院的财务由理事会负责管理,财务管理应遵循公开、透明、规范的原则。
第十六条某某画院的收入主要来源包括会员的会费、捐赠和赞助等。
第十七条某某画院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的安全和合规。
第十八条某某画院的财务状况应定期向会员公开,接受会员的监督。
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本章程的修改需经过全体会员的表决通过,并由理事会负责执行。
馨缘书画院章程

馨缘书画院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馨缘书画院(以下简称“书画院”)是一个以书画艺术为核心,推广、传承和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非营利性组织。
第二条书画院的宗旨是:宏扬中华传统文化,促进书画艺术的繁荣与发展,培养和推广优秀书画人材,提高社会公众的艺术修养。
第三条书画院的活动范围包括书画艺术的研究、教育、展览、交流等,并可组织相关的培训、讲座、比赛、展览等活动。
第四条书画院的工作原则是:公正、公平、公开、自愿参预。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书画院设立理事会,理事会是书画院的最高决策机构。
第六条理事会由会员组成,会员是书画院的基本组织成员。
第七条书画院设立秘书处,秘书处是书画院的日常管理机构,负责具体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第八条书画院设立艺术顾问团,由具有较高艺术造诣的专家、学者组成,为书画院的艺术活动提供指导和咨询。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九条书画院会员分为普通会员、高级会员和荣誉会员三个等级。
第十条申请加入书画院的个人或者组织需符合以下条件:1. 热爱书画艺术,具备一定的书画基础;2. 遵守书画院的章程和规定;3. 提交书画作品或者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一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1. 参预书画院的各项活动;2. 参预书画院的决策和选举;3. 参观书画院的展览和活动;4. 参预书画院组织的培训和讲座。
第十二条会员有以下义务:1. 遵守书画院的章程和规定;2. 积极参预书画院的活动;3. 维护书画院的声誉和形象;4. 定期缴纳会费。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三条书画院的经费来源包括:1. 会员的会费;2. 捐赠和赞助;3. 政府和社会各界的资助。
第十四条书画院设立专门的财务部门,负责会费的收缴和管理,以及其他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第十五条书画院的财务状况应定期进行审计,并向理事会和会员公开财务报告。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书画院的章程可以根据需要进行修改,修改事项需由理事会讨论通过,并向会员公告。
第十七条书画院的解散需由理事会提出,经全体味员三分之二以上的允许通过后方可解散。
书画院章程范本

书画院章程范本摘要:一、书画院简介1.书画院的宗旨2.书画院的历史沿革二、书画院组织架构1.书画院的领导机构2.书画院的专家委员会3.书画院的职能部门三、书画院会员制度1.会员类别2.会员资格3.会员权益与义务四、书画院活动组织1.常规活动2.专题展览3.学术研讨会五、书画院财务管理1.经费来源2.经费使用规定3.财务监督与审计六、书画院合作与交流1.国内外书画院合作2.书画艺术交流活动3.书画教育推广正文:书画院是我国专门从事书画艺术创作、研究、教育、交流的机构。
书画院以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书画艺术的繁荣发展为己任,为书画家和爱好者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平台。
自成立以来,书画院秉承传统,注重创新,积极举办各类书画展览、学术研讨和艺术交流活动,为我国书画艺术的繁荣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书画院组织架构完善,设有领导机构、专家委员会和职能部门,以确保书画院的正常运作。
书画院实行会员制度,会员分为普通会员、资深会员和荣誉会员。
各类会员需符合一定的资格条件,并享有相应的权益和义务。
书画院为会员提供创作研究、展览展示、教育普及、交流合作等多方面的服务。
书画院定期组织各类活动,包括书画展览、学术研讨会、创作培训班等。
这些活动旨在促进书画家之间的交流,提高书画艺术的学术水平,为广大书画爱好者提供丰富的艺术享受。
书画院的财务管理规范,经费来源包括政府拨款、社会捐赠、书画作品销售等。
经费使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并接受财务监督与审计,确保经费的合理使用和书画院的稳健发展。
书画院积极开展国内外合作与交流,与国内外书画院、艺术机构、书画家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办公室主任: 陆志杰(兼)
副主任: 董 方 马建军
艺术顾问: 赵长青 中国书协分党组书记、副主席 刘 健 中国美协秘书长 朱松发 著名书画家 郭公达 著名书画家 王守志 著名书画家 刘继潮 著名书画家、文艺评论家 张良勋 著名书画家 张建中 著名书画家 周 彬 著名书画家 周觉均 著名书画家 陶天月 著名书画家 曹宝麟 著名书画家 葛俊生 著名书画家 牛 耘 著名文艺评论家 李健锋 著名文艺评论家
第二章 任 务 第六条 组织和联系书画家同社会各界人士中的书画爱好者多渠道、多形式 地开展书画艺术交流与合作,努力为丰富文化活动、促进书画艺术发展服务。 1. 举办书画展览、书画笔会; 2. 进行书画艺术交流、研究与创作; 3. 开展书画艺术教育教学、举办讲座和培训活动; 4. 为个人和团体提供书画礼品、装饰、收藏等方面的服务; 5. 组织会员佳作到兄弟省市和港澳台以及海外展出,以书画为媒加强合肥
秘 书 长 : 袁文长(兼) (在院长领导下主持书画院日常工作)
副秘书长: 韩一民(负责书画院和中美协和其他省市美协联络) 陆志杰(负责书画院办公室日常工作) 张佐瑞(协助处理办公室日常工作) 胡红林(负责书画院财务管理及后勤保障工作) 柯大林(负责书画院书法展评和交流活动) 张 煜(负责书画院美术展评和交流活动) 凌 斌(负责书画院和中书协及兄弟省市书协联络) 胡 文(负责省市美术家的联系及《庐州墨韵》的编审工作) 邵 鑫(负责省市书法家的联系及《庐州墨韵》的编审工作) 徐新勤(负责书画院的广告、宣传、展览等工作)(负责书画院与合肥学院 间的工作协调配合)
书画师:(省级以上书协、美协会员及地级以上城市著名书画家)
丁雪郁、方 斌(淮南)、方贤道、牛耕地、王 新(六安)、王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王 荐
(辽宁)、王卫军(江苏)、王永亮、王永敬、王亚洲、王世勇、王传奇、王春
昉(六安)、王金泉(阜阳)、王成功、王振声、车一祥(上海)、石双樑(天
聘任支持 XXXX书画院工作,具有高深艺术造诣的老一辈书画家、理论家为 艺术顾问。
第十八条 特别顾问 特邀热爱或支持书画艺术的厅级以上党政军领导、 重要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 人或具有广泛影响力的社会知名人士为特别顾问。
第五章 资产管理和使用原则 第十九条 XXXX书画院经费来源: 1. 举办单位的投入; 2. 社会赞助; 3. 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4. 其它合法收入。 第二十条 XXXX书画院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 保证会计资料合法、 真实、 准确、完整。 第二十一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XXXX书画院的资产。
书画院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XXXX书画院是从事书画艺术交流、研究、创作的艺术团体,由国内 外知名书画家、热爱和支持书画艺术的企业家、 XXXX和政协委员中的书画家组 成。 第二条 XXXX书画院隶属 XXXX联谊会, 接受合肥市政协和 XXXX联谊会的监 督管理。 第三条 中文名称: XXXX书画院;英文译名: Hefei Friends Painting and Calligraphy Academy 第四条 XXXX书画院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坚持文艺为人民 服务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以及“三贴近”的艺术创作原则,立足合肥、 安徽,面向全国和世界,以弘扬民族文化为己任,加强省内外、境内外书画艺术 的交流与合作,促进书画艺术的繁荣与发展。 第五条 本院地址:安徽省合肥市东流路 100 号合肥政务中心。
与国内外各界的交流与合作; 6. 编辑出版书画艺术专刊 ( 名称待定 ) 和书籍,推介本院艺术人才和优秀书
画作品。
第三章 成 员
第七条 条件 取得省级以上书协或美协会员资格的书画家,承认 XXXX书画院章程,履行 章程规定的义务,经本人申请、院务会批准,即可成为 XXXX书画院成员。 第八条 权利 1. 有选举权、被选举权; 2. 对书画院工作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3. 优先参加本院举办的书画笔会、展览和艺术交流活动; 4. 免费获取 XXXX书画院有关学术资料; 5. 书画艺术作品可优先参加书画院举办的销售和拍卖活动。 第九条 义务 1. 遵守本院章程,执行本院决议,完成本院委托的工作; 2. 自觉维护 XXXX书画院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声誉; 3. 积极参加 XXXX书画院组织的活动。 第十条 入院自愿, 退院自由。 凡要求退院或其他原因不再接受聘任的,应 书面通知 XXXX书画院,并交回相关证书。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XXXX 书画院设院长一人、副院长若干人、秘书长一人共同组成 领导机构。院长、副院长、秘书长由 XXXX联谊会会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后任命。 第十二条 XXXX书画院设副秘书长若干人,常务理事若干人,由 XXXX书画 院领导机构研究确定。 第十三条 XXXX书画院秘书长,在院长的领导下主持书画院日常工作。 第十四条 XXXX书画院聘请若干有一定书画造诣的领导干部和书画名人担任 名誉院长。 第十五条 XXXX书画院实行书画师、艺术顾问和特别顾问制。 第十六条 书画师 聘任支持 XXXX书画院工作,且在社会有一定影响的德艺双馨的省级以上书 协或美协会员为书画师。 第十七条 艺术顾问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 XXXX书画院成立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 XXXX书画院。
XXXX书画院组织构架
名誉院长 :吴雪 安徽省文联书记处书记、省书法家协会副主席 省美术家协会主席
张松 安徽
院 长:董昭礼 合肥市政协主席、 XXXX联谊会会长
副院长:
林存安 中共合肥市委常委、宣传部长 华 艾 合肥市政协副主席、 XXXX联谊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袁文长 合肥市政协秘书长 王亚洲 安徽省书法家协会副主席、秘书长 陈 飚 合肥市文联党组书记 张国琳 安徽省美术家协会副主席 金友华 合肥荣事达集团副总裁、荣事达三洋电器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