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管理规定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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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强制性规定(4篇)

安全生产管理强制性规定(4篇)

安全生产管理强制性规定安全生产管理的强制性规定是指国家对于安全生产活动制定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对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的要求和限制,并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措施。

我国的安全生产管理强制性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监管措施和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程序等。

2. 标准和规范:如《安全生产标准化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规定了特定行业或特定产品的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和要求。

3. 许可证和执照制度:如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资格证等,对从事危险性较大的行业或职业的企业和个人进行准入管理,要求其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条件和能力。

4. 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和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和义务。

5. 安全生产监管和处罚措施: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可以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包括罚款、责令停工、吊销许可证等。

这些强制性规定的目的是保障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高,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安全生产管理强制性规定(2)安全生产管理是企业和社会安全工作的基础,对于减少事故事故发生率,保障员工和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安全生产管理强制性规定。

本文将对这些规定进行详细介绍。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规定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是我国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法律,于2002年通过并实施,后经修订于2014年颁布实施。

该法明确了各方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强调了企业要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和管理,规定了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和安全生产的评价与奖惩制度。

2. 《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规程》是针对煤矿行业制定的安全管理规定,对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具体规范。

生产安全规定

生产安全规定

生产安全规定
《生产安全规定》
生产安全是企业运营和发展的基础,也是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

为了提高生产场所的安全性和减少事故的发生,各国纷纷出台了一系列生产安全规定,对企业进行生产安全管理。

生产安全规定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企业领导和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相关人员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对企业的重要性。

2. 安全生产培训制度:要求企业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减少事故的发生。

3.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要求企业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保证生产过程的安全性。

4.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规定企业应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防止事故的发生。

5.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规定企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应及时报告,并按相关程序进行处理,对事故进行调查和追责。

生产安全规定的出台,可以有效地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意识和管理水平,保障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企业应严格遵守相关
规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努力减少事故的发生,为企业的持续稳定发展提供保障。

安全生产管理强制性规定

安全生产管理强制性规定

安全生产管理强制性规定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和政策,安全生产管理强制性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岗位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并倡导全员参与安全生产管理。

2. 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要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要求,制定和实施企业安全生产标准体系,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3.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企业要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包括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应急预案、危险物品管理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4. 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特定行业和领域的企业必须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才能开展相关生产活动,且必须按照许可证规定的安全生产要求进行操作。

5.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企业要按照相关规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改和改进。

6. 安全生产监管:政府部门要加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事故隐患,及时采取强制措施进行整改,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以上仅是安全生产管理强制性规定的一些方面,具体规定还需要参考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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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规定

生产安全规定

生产安全规定(正文)第一条为了保障职工在生产作业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规范生产经营行为,避免事故发生,提高企业生产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企业应建立健全生产安全管理体系,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

企业应组织专门的安全生产部门或指定专职负责人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条企业应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确生产过程中各类风险及相应的防护措施。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定期进行修订和完善,并通知所有职工。

第四条企业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培训内容应包括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应急预案和相关法律法规等。

第五条生产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反规定行为的发生。

操作规程应明确指导各类作业的操作方法,防止操作错误引起事故。

第六条企业应定期进行安全风险评估,识别潜在的安全风险,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对于已经发生的安全事故,企业应及时调查并采取措施防止再次发生。

第七条企业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保证灭火、疏散等紧急情况的应对能力。

企业应定期进行消防设施和器材的检测和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

第八条企业应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程序,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应急预案应进行定期演练和评估,确保其可行性。

第九条企业应建立安全事故的记录和报告制度,对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及时记录和报告,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对于造成重大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安全事故,应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第十条企业应建立疏散逃生通道,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疏散逃生通道应保持畅通,标识清晰,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职工能够快速撤离。

第十一条企业应对职工进行工作场所的安全培训,明确工作场所的安全警示标识和安全设施的使用方法。

工作场所应保持干净整洁,设施设备应符合安全标准。

第十二条企业应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通过多种方式宣传安全生产,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

第十三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

生产区安全管理规定

生产区安全管理规定

生产区安全管理规定
通常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 安全责任:明确生产区的安全责任单位和人员,并制定相应的安全责任制度。

2. 安全组织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包括设立安全管理部门或岗位,明确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3. 安全培训:对生产区的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包括岗前培训、定期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等,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4. 安全设施:根据生产区的特点和风险程度,配置必要的安全设施,如防火设施、防爆设施、防毒设施等,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5. 安全操作规程:制定和执行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包括工艺操作规程、设备操作规程和化学品操作规程等,确保操作的安全可控。

6. 安全检查与监管: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监管,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生产区的安全状态。

7. 应急预案:制定应急预案,包括对可能发生的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措施和演练计划,确保应急响应的及时有效。

8. 事故报告与调查:对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和分析,查明事故原因,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9. 安全宣传与教育:定期组织安全宣传与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生产区安全管理规定,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具体的制定和实施。

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是为了保障企业和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事故事件的发生,确保生产和工作场所的安全。

该规定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企业和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和义务,要求各级管理人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划定安全生产职责范围,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2. 安全生产组织管理:规定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确保安全管理工作有效开展。

3. 安全生产制度和规程:规定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和规程,包括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安全操作规程等,明确工作人员的操作规范和安全要求。

4. 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和控制:要求企业进行安全生产风险评估,识别和评估各类安全风险,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5. 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要求企业为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6. 事故调查和处理:规定对事故进行调查和责任追究,要求企业建立事故报告、记录和整改制度,及时处理事故和隐患。

7. 监督检查和处罚:要求相关部门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对安全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8. 安全生产宣传和培训:要求企业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和培训活动,提高公众对安全生产的关注和认识。

这些规定旨在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措施,保障生产和工作场所的安全,减少事故的发生,保护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提高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所有生产经营单位都必须依法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负责组织、领导和管理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制定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制定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和工艺流程,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设备,保证生产设备的安全和稳定运行。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生产环境的安全。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和事故调查制度,及时处置和调查事故,防止事故扩大化和再次发生。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第九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应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包括组织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在本单位组织、领导和管理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指导和监督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问题。

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管理人员应带头遵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禁违规操作和违反安全规程。

第十一条员工应接受安全培训,掌握安全操作技能,遵守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积极参与应急处理。

第十二条对于安全事故发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配合调查处理,并积极采取措施解决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第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合作,及时了解和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符合法规要求。

第三章安全生产工作的安全措施第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设备,如消防设施、生产安全设备等,确保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车间安全生产管理规定(5篇)

车间安全生产管理规定(5篇)

车间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为加强消防及安全生产管理,预防事故的发生,维护人身和财产安全,保障维修车间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管理体制1、车间实行“班组负责、部门管理、领导指导、全员参与”的消防及安全生产管理体制;2、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指导下,搞好消防保卫和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坚决贯彻“管生产的同时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管理工作;3、要加强监督和宣传,对忽视安全生产者,要提出批评和建议。

二、安全管理制度“防火、防事故”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因此必须贯彻“全员动员,预防为主”的方针,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保证生产的发展。

1、任何人不得损坏、挪用消防设备、器材等灭火专用物品,轻者赔偿损失,重者追究责任;各级安全责任人须定期对所属范围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确保公司生产安全。

2、为保证安全用电,电工对供配电源线路及附属装置等每月定期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备查。

3、维修车间内车辆行驶时速不准超过____公里,行车时注意避让,严禁在车间内通道试车或急刹车。

4、车间、仓库内的所有生产场地一律严禁吸烟、生火。

5、车间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各种设备和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6、定期保养好生产设备、工具及消防器材,保证设备、工具和消防设施的完好及正常运转。

7、所有设备和防火通道严禁堆放杂物及易燃、易爆物品,严格执行公司消防制度。

8、使用设备及启动电器等时,要事先做好安全检查,闭时要注意设备下有否障碍物及人员。

9、使用各种易燃物、油料、乙炔、氧气等,要远离火源,做好防火措施,提高警惕,用完之后要检查现场是否有火种未熄隐患。

10、不允许私自拉电或接线,严禁非正式电工进行高压电作业。

11、下班后要关闭电器及照明的电源,关好门窗,摆好工具,清理工作面上的杂物、油泥等,确保地面干净。

12、实行各级安全责任人负责制,哪级工作没做好追究哪一级的安全责任人。

13、定期检查,及时整改火险及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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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管理规定为了认真贯彻和执行公司的生产责任制,建立有效的工作责任机制,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切实保证生产安全的顺利进行,真正做到全员参与,从而确保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顺利实现,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规定。

一、员工人身安全管理1、遵守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2、熟知本工种技术操作规程。

在操作中,坚守岗位,严禁酒后操作。

3、积极学习安全管理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做到“三不伤害”,“我不伤害别人,我不伤害自己,我不能被别人伤害。

”4、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

二米以上的高处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要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

5、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

6、做好防寒、防暑降温工作,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为职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7、对从事试验室、控制室、电气焊工、车辆驾驶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

对特殊工种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

二、安全生产教育主要内容1、安全思想教育:包括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教育,法制教育,劳动纪律和安全态度教育。

其目的在于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增强法律观念,提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变“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

2、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包括一般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即职工必须具备的一般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如果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还需进行专门的训练,并且要经过当地政府的劳动部门考核发给专业操作证。

对于从事新技术、新操作方法、新装备、新材料或调换工人的操作岗位,都必须对操作人员进行新专门培训,使其掌握新的操作技术和安全技术知识。

3、安全规章制度教育:着重学习本工种的技术操作规程的有关安全规程、规定。

教育形式1、新进厂员工(特别是新员工)的入厂“三级安全教育”(公司、部室、生产作业班组)。

2、员工调换岗位时进行“换岗安全教育”。

3、对离岗时间较长(如:休假、病休等)又重返岗位的人员进行“复岗安全教育”。

4、对各级领导、管理人员举办的安全知识培训。

5、对特殊作业人员进行的专门培训。

公司要严格按照以上的教育内容和教育形式对本单位的员工,做到没有经过安全教育的人员不分配上岗。

三级安全教育形式:一级安全教育:(1)由办公室负责,采用制定的或本公司编写的教材进行教育。

(2)教育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国家及公司颁发的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本公司生产特点,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知识及急救常识,安全生产正反两面的经验教训等。

(3)教育时间不少于48个小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由办公室安排具体工作。

二级安全教育:(1)由新员工所在部门负责,要有教育提纲。

(2)教育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本部门科室的工作特点、机械设备状况特点,预防事故措施、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以及相关劳动用品的正确使用。

(3)教育时间不少于36小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分配具体工作,不及格者允许补考,三次补考不合格者,部门有权退回人事部门。

(4)受教育面必须达到100%,因故未受教育者必须补课。

三级安全教育:(1)由新员工所在班组负责。

(2)教育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本岗位安全制度、岗位生产特点、岗位操作法、安全装置、工具、器具及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本岗位曾发生过的事故及其教训、劳动纪律等。

(3)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小时,经考试合格后,在指定师傅带领下参与学习操作,在未取得安全作业证以前不得独立操作。

(4)受教育面必须达到100%,因故未受教育者必须补课。

其他安全教育形式:1、日常安全教育:(1)公司每年都须对所有员工进行一次或多次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每年教育累计时间,公司经理不少于24小时;公司中层干部及各部门员工都不少于48小时。

(2)日常安全教育应由安全技术部门负责。

(3)进行日常安全教育应准备好专门教材。

教育主要内容应包括《安全生产法》、安全管理、安全技术、机电安全技术、劳动卫生、消防知识和搞好安全生产的基本措施、典型事故案例。

还应结合不同工种特点进行教育。

2、特种作业教育:(1)生产线微机操作、电气、焊接、车辆驾驶、实验仪器、气瓶检验等作业为特种作业。

企业每年要进行一次专业的安全技术教育和训练。

(2)教育时间不少于16小时。

(3)特殊工种教育由各主管部门负责进行。

3、现场教育:(1)对公司较大的检修项目、汽拖泵现场作业、外加剂清理,必须由部室负责人、现场管理人员当场进行安全教育,教育的重点内容为此项工作的危险特点,注意事项和防范措施。

(2)典型事故现场教育,教育内容为:此次事故的经过和原因,应采取的措施和应吸取教训等。

4、经常性安全教育:(1)阵地教育。

在公司生产区域、人员密集地点设置固定的宣传板,定期出版有劳动保护法规、安全技术、劳动卫生等内容的报道。

(2)设置警句牌。

在厂区及岗位上,设立警句牌,提醒员工注意安全。

(3)办安全简报。

定期出安全简报,及时沟通行业内外安全信息。

要指定专人负责编辑、出版、张贴。

(4)事故案例教育。

事故案例教育是安全教育工作的一项具体形象化教育。

要把本公司内或其他同行业各类事故案例汇编成册,利用各种宣传教育方式教育职工。

三、安全生产检查1、检查内容:(1)着重查思想。

尤其是查领导是否重视安全生产;(2)查现场、查隐患。

事故隐患是伤亡事故的前兆,大量的事故隐患存在,必有伤亡事故发生;(3)查管理、查制度。

查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台帐等;(4)查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

查出的事故隐患必须制定措施及时整改。

2.安全检查采取日常、定期、专业、不定期四种检查形式:(1)日常安全检查A. 生产岗位的组长和生产工人应严格履行交接班检查制度及巡回检查制度;B.非生产岗位的班组长和工人,应根据本岗位特点,在工作前和工作中进行检查;C.各级领导和各级部门负责人,应在各自业务范围内,经常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和监督,发现不安全问题及时督促或责成有关部门、有关人员解决。

(2)定期安全检查A.季节性检查:是根据季节特点,为保障安全生产的特殊要求进行的检查。

a) 春季安全检查:以雪雨季节安全用电、防火、开工前安全教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防雷击为重点;b) 夏季安全检查:以防暑降温、防汛、雨季生产用电、宿舍安全用电为重点;c) 秋季安全检查:以人员更换的安全教育、安全用电、防火工作为重点;d) 冬季安全检查:以防寒保暖、防冻防滑、防火、宿舍安全用电为重点。

B.节假日安全检查节假日前后为防止职工纪律松懈,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安全措施交底、安全工作安排、布署等综合情况进行检查。

a) 专业性检查:是为了调查了解某项专业性安全问题的技术状况所进行的检查。

每年对电气、焊接、起重与运输机械等进行安全附件、安全装置可靠性的专项检查。

b) 不定期安全检查: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

3.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都应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并存档备查。

4.各级检查组织对查出的隐患,应及时反馈给责任部门主管安全的领导,责成其落实整改,不得拖延。

5.对不能及时整改的隐患要做到“三定、一限”,既:“定人、定措施、定整改方案和限定整改时间”。

6.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项目,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还应分别纳入技术措施、安全措施或检修计划,限期解决。

7.对发现的重大的隐患项目,要建立报告制度,写出书面情况报主管领导批复。

四、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1、各部门负责人为所属设备的安全负责人,负责所属设备、试验装置,备品、品件及其他物资的安全管理工作,并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2、对存在的各类设备隐患及时组织整改。

3、各部门及科室应按规定,定期组织人员做好对所属设备安全装置和其他设施的校验工作。

4、各部门负责人和技术人员参加所属设备的安装、验收、投产、试验工作,检查安全措施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5、生产部应掌握所属机械设备、车辆的安全状况,同时抓好校验、检修计划的执行情况,做好检查记录及资料存档工作。

6、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编写、修订本部门设备使用,维护保养的安全管理等制度。

7、生产部在制定设备大、中、小修项目计划的同时,制订大、中、小修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

审查检修中的电气安全措施和临时安全措施。

认真做好对电气运行方式和重大变更及断电保护。

过电压、电气设备绝缘、防雷试验的监督检查。

8、机电维修组负责公司生产设备、电气设备、设施、安全装置、输电线路监督检查工作,掌握在用电气设备、安全装置、输电线路的安全可靠性程度。

9、生产部、试验室负责组织消除所属设备跑、冒、滴、漏现象。

10、各部门、科室负责人应经常深入现场,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隐患及时组织人员消除或采取科学的防范措施。

11、生产部、试验室负责所属设备事故管理,参加有关事故调查,认真做好设备事故的分析,资料存档工作。

12、建立健全各类设备台帐记录,对重要零部件物资设专人负责。

13、严格执行设备日常巡回检查制度、定期检查制度、维护保养制度、运行管理制度、交接班制度。

五、防火安全管理(一)仓库、材料场防火管理1.各部门负责人为所属仓库的负责人,全面负责所属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仓库、料场保管员应熟悉存储物品的分类,性质和保管业务知识,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方法,做好本岗的防火工作。

3.物品入库前应当先进行检查,确认无火种隐患方可入库。

4.仓库内严禁使用电炉子或其他电热器,不能使用火炉取暖。

5.仓库、料场应有明显的防火标志,消防器材配置合理并放置明显、便于取用地点。

(二)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1.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安装电器照明时,必须符合防爆要求,电器设备的电源线不准超过安全负荷,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

2.氧气瓶、液化罐、乙炔气瓶和油桶等,不能靠近火源存放,夏季使用或储存时,应采取防晒措施。

3.使用汽油清洗机器零件时,必须隔绝明火,用过的废油,应放在桶内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拨洒。

油棉纱、油抹布应置于带盖的铁桶内及时清理。

4.易燃易爆物品的保管人、使用人应当熟悉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做好每日安全检查,掌握消防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好本岗的防火工作。

(三)火源管理1.严禁在高压线、仓库、变电室附近明火作业。

2.严禁使用易燃、可燃液体引火,不准在炉火附近堆放或烘烤易燃、可燃物品,炉火烟囱不得直接架在木制窗户和油毡板棚上。

3.严禁在维修车间、仓库、变电室、试验室等重点部位使用明火和用电炉取暖。

(四)电源管理1.敷设电器线路,安装和维修电器设备必须由考试合格的电工承担,按电力设计规范、规程、合理安装。

2.使用电加热器及各种电器设备,必须设专人负责使用和管理,离开时必须切断电源。

3.临时用电的线路敷设应按固定用电规范设置,电源线应架设在安全部位,以免碰砸,辗压或挂断。

4.严禁使用电炉及各种电热器具取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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