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黑龙江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解读
教育部发文:2020年前取消特长生招生

质 量 均 衡 的 基 础 上 办 出特 色 ,重 视 学 生 的 综 合 素 质 培 养 和 评 价 。 需 要 注 意 的 是 ,我 国 以 前 专 门 开 设 了 一 条 特 长 生 招 生 、培 养 的 通 道 ,但 因 为 升 学 评 价体 系单 一 、 学 校 办 学 缺 乏 自主 权 等 问 题 ,这 种 模 式 是 不可 持 续 的 。 今 后 ,特 长 生 的 培 养 要 结 合 中 高 考 扩 大 学 生 选 择 权 , 融 入 学 校 的 整 体 教 育 、教 学 活 动 中 ,包 括 实 行 选 课 走 班 、 建 设 学 生 社 团 、开 展 小 课 题 研 究 等 。
文 /熊 丙 奇
2018年 2月 下 旬 , 教 育 部 出 台 政 策 , 要 求 逐 步 压 缩 特 长 生 招 生 规 模 。提 出 到 2020年 前 取 消 各 类 特 长 生 招 生 。此 举 对 于 做 好 中 小 学 招 生 工 作 有 重 大 意 义 。
取 消 义 务 教 育 阶 段 特 长 生 招 生 ,旨 在 防 止 特 长 与 招 生 挂 钩 出现 异 化 。但 取 消 特 长 生 招 生 后 ,不 能 让 公 众 产 生 不 再 重 视 学 生 个 性 、特 长 培 养 的 错 觉 ,而 应 通 过 改 革 教 育 评 价 体 系 。落 实 、扩 大 学 校 的 办 学 自主 权 , 促 进 中 小 学 重 视 学 生 的 个 性 、特 长 ,把 特 长 培 养 融 入 学 校 整 体 教 育 之 中 ,个 性 、特 长 教 育 将 不 只 针 对 少数 特 长 生 ,而 是 针 对 所 有 学 生 。
教育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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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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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基础教育参考》2018年第07期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解决招生入学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确保2018年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热”工作取得决定性成效,普通高中招生入学秩序更加规范,教育部办公厅就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下发通知。
通知包括:整体谋划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要求;加强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管理;加强组织领导。
(教育部网站,2018-02-22)。
解读黑龙江省各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

解读黑龙江省各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
一、学前教育资助政策
1.学前教育如何资助?
答:学前教育资助原则按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总数的5%比例确定资助,资助标准不低于收费标准的50%,资助形式为按月直接减免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应缴纳的管理费、保教费和杂费等。
二、义务教育资助政策
2.什么是“两免一补”?
答:“两免一补”是指国家全面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和初中)学生的学杂费,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的一项资助政策,简称“两免一补”。
3.寄宿生补助的标准是什么?
答: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为小学年生均1000元,初中1250元。
三、普通高中资助政策
4.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是多少??
答: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费用开支,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在1000元-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
5.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政策适用于哪些学校和学生?
答:适用于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普通高中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和完全中学的高中部。
资助对象是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学校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6.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阶段实施寄宿制低保学生就餐补贴对象与标准是什么?。
黑龙江小学入学政策龄调整新方案,黑龙江上小学龄限制.doc

2019年黑龙江小学入学政策年龄调整新方案,黑龙江上小学年龄限制黑龙江小学入学政策年龄调整新方案,黑龙江上小学年龄限制更新:2018-09-01 11:47:28幼升小入学政策年龄一直是家长们很关心的问题,孩子到底几岁能上学?2018年黑龙江小学入学政策年龄调整新方案是什么?黑龙江上小学年龄限制是什么?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2月22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里面明确提到,就读小学一年级儿童的截止出生年月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统筹确定。
也就是说,8月31日有可能不再是小学入学铁定的截止日期了。
关注小学入学政策年龄由各省统筹确定以往,有一个让所有妈妈都犯愁的问题:教育部门规定,8月31日前满6周岁的儿童可以上小学,出生日期晚一天都不行!因此,妈妈们最怕生到处女座(出生于8月23日到9月22日)宝宝,甚至有的赶在9月1号前剖腹产,就怕宝宝晚上学一年。
那么,教育部的这个文件,会让这个现状有所改变吗?对此记者采访了黑龙江省教育厅↓↓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工作人员介绍,目前我省教育部门已于2月22日接到了通知,但相关规定和日期还没有落地执行。
待落地执行后,会即时发布黑龙江省的相关通知,请大家密切留意最新的官方消息。
家长看法不一一石激起千层浪,尽管各省目前没有明确说法和新政策,但家长们对此已是极高的关注度。
“迟一年上学,是最幸福的一年”广州蔡女士的女儿涵涵目前就读华景小学,因孩子出生在2006年10月,涵涵比同年出生的几个小伙伴晚了一年上学,她多读了一年幼儿园,在近7岁的时候读的一年级。
如今对于一年级就读截止年龄可能有变动的话题,她认为,无论将截止时间定在9月1日前或者是12月31日前,“都会有家长纠结,不满”。
但从内心来讲,孩子真正上了小学后,她感觉,功课、考试等压力接踵而来,“就现在的小学生现状而言,8月31日后出后的小朋友迟一年上学,其实是名正言顺、最幸福的一年。
2018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细则

2018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细则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的总体要求,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秩序及办学行为,切实保障广大适龄儿童少年公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维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合法权益,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入学、规范有序入学和阳光监督入学的工作目标,加快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贵州省义务教育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8〕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义务教育发展及教育资源配置现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教育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让每一位学生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为目标,深入推进义务教育招生制度改革;规范招生行为,完善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制度,健全均衡编班机制,关注不同群体尤其是弱势群体入学就读;规范民办学校招生和办学行为,有效缓解“择校热”,切实化解“大班额”,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升教育质量,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招生原则(一)坚持依法办学原则。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贵州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教育法律法规,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根据我县教育资源实际,凡年满6岁半儿童可持户口薄等证明到当地小学入学就读。
7-15周岁残疾儿童少年可持户口薄到县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二)坚持“免试、就近、划片、分配”原则。
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数量与分布状况、学校布局、办学规模、办学条件和交通状况等因素,兼顾区域内优质学校学位,结合实际,合理划分各学校招生范围和制定招生政策,下达招生计划。
坚持“免试、就近、划片、分配”的原则,保障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实现相对就近入学、全部入学。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哈尔滨市道里区2018年义务教育学校

哈尔滨市道里区2018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哈尔滨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规范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行为,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平稳、有序地完成我区2018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明确招生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工作原则(一)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要有利于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有利于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利于消除大班额,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
(二)公办学校招生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严禁学校以考试或变相考试形式进行招生。
(三)实行“阳光招生”,坚持程序规范,环节透明,把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作为规范办学的重要环节,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四)完善招生工作推进制度、划片决策制度、入学监督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对招生热点学校认真调研,摸清底数,结合实际,依法制定和完善入学细则。
(五)周密制定招生工作方案。
各学校要深入贯彻市区招生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周密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和统筹范围。
各校的招生工作方案6月8日前报区教育局。
二、认真执行招生工作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一)明确招生对象:小学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具有本区常住户口或在我区暂住且符合在我区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
适龄儿童、少年因特殊原因需暂缓入学的,应由其法定监护人向其户籍所在学区公办校提出申请,由学校报区教育局批准,方可暂缓入学。
暂缓入学期满,没有特殊原因的应及时入学,确需继续暂缓入学的,要继续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继续暂缓入学。
如有超龄学生入学,学校必须调查清楚超龄原因,与家长签署《未曾入学承诺书》,如发现该生重档曾经上过学,将统筹安置。
初中招生对象为我区小学的毕业生、具有我区常住户口或在我区暂住且符合在我区就读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招生办法:1.小学招生办法公办小学实行就近划学区招生。
公办小学招收道里区划定的入学学区内和统筹安排的适龄儿童,不得跨学区招生。
宽教发2018118号

宽教发[2018]118号关于做好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分班工作的意见各中小学:为了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保证招生分班工作阳光公正,保障适龄儿童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现就我县2018年中小学招生分班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规范招生1、小学招生就近免试。
小学按“相对就近”原则,招收年满6周岁(2012年9月1日前出生)儿童免试就近入学,城镇小学按学区划分招收新生,执行户口、房照、实际居住“三统一”政策,对跨学区招生和超计划招生的学校,实行责任追究,学籍管理考核不得分;在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入学年龄可适当放宽到(2012年12月31日前);学额不足的农村小学,入学年龄可以推迟到7周岁。
2、初中招生对口入学。
小升初坚持按学区免试入学的原则,乡镇小学毕业生直接升入本乡镇中学就读;城镇小学毕业生实行“小学与初中对口直接升学”政策,实验二校、西门外小学、曲吕川小学、亮子沟小学和老道排小学的毕业生对口免试升入第一初级中学;宽甸镇中心小学、实验小学、城厢小学、石湖沟村小学、刘家小学、双岭子小学、甬子沟小学的毕业生对口免试升入第二初级中学。
各学校不准采取或变相采取考试、测试、面试等形式招收新生,不得跨学区招生。
3、仍对城镇小学与初中对口直接升学政策实行微调。
(1)、对口升入第一初级中学的小学毕业生,居住在第二初级中学学区,可凭借本人户籍(以户口本为准)和居住地址(以房照或购房合同及缴税发票为准),到所毕业的小学申请升入第二初级中学,由第一初级中学负责审核,审核通过的申请及相关原件的复印件留存备案,审核结果在原小学进行公示一周。
公示无误后,由教育局审批调剂。
(2)、对口升入第二初级中学的小学毕业生,居住在第一初级中学学区,可凭借本人户籍(以户口本为准)和居住地址(以房照或购房合同及缴税发票为准),到所毕业的小学申请升入第一初级中学,由第二初级中学负责审核,审核通过的申请及相关原件的复印件留存备案,审核结果在原小学进行公示一周。
2018义务教育入学政策

2018义务教育入学政策4月25日,本市2018年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发布,凡年满6周岁(2012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均须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免试就近入学。
2018年的小学入学政策中,首次明确京籍无房户,满足在非户籍区连续单独承租、实际居住、就业3年以上等条件,适龄子女可在租住区入学。
【小学入学】租房入学须在同区就业2018年,本市首次在小学入学政策中规定,本市户籍无房家庭,长期在非户籍所在区工作、居住,符合在同一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夫妻一方在该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等条件的,其适龄子女可在该区接受义务教育。
相关入学具体办法由各区政府结合实际情况制定。
这意味着,京籍无房家庭满足条件,有机会在租住区入学,不用必须回到户籍所在区入学。
"并非租房就可以入学,一定要满足的条件是在该区域工作。
"市教委副巡视员冯洪荣说。
租房入学顺位次于户籍有房"对于符合京籍无房子女入学政策的人群,本市有一个基本摸底数据,数量并不太多,不会对各区基础教育入学造成太大影响。
"冯洪荣说,租房家庭的派位序列将排在户籍有房家庭之后。
"为避免投机行为出现,本市将像去年严查"过道房’"车库房’一样,严查资格,保障政策落实。
"冯洪荣表示,本市将依托市住房租赁监管平台核验租赁登记备案信息,租赁信息核验自5月7日与入学信息采集工作同步启动。
多部门将联动审核本市户籍无房家庭、合法稳定就业、实际居住等入学资格条件。
划片入学新老居民有别目前,本市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入学主要分两类,一类是用房产、户籍等条件确定派位序列,还有一类是以时间为限,采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
2018年,本市明确,由各区根据学位供给情况和户籍、房产、居住年限等因素制定相应办法。
对房产、户籍具备条件且居住达到一定年限的老居民子女1继续实行原有单校划片,不完全符合学校单校划片入学的适龄儿童,将实施多校划片。
城六区将继续加大"多校划片"的力度,从而遏制学区房的炒作,降低房子的择校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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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黑龙江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解读
1.《通知》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和教育满意度,是影响基础教育健康、科学发展的核心环节。
近年来,我省各地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部署,深化中小学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基本形成了义务教育免试就近、规范有序、阳光监督的入学秩序;探索了许多符合发展素质教育要求、操作性强的做法,基本构建了与新课程相适应的中考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行为,加快破解“择校热”和“大班额”等难点问题,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8〕5号),结合我省实际,在征求部分市教育行政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本《通知》。
2.做好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要重点统筹哪些方面?
一是统筹落实管理主体责任。
《通知》要求各地切实从实际出发,依法依规制订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完善相关政策,细化具体措施。
特别在压实工作责任方面,《通知》明确规定:将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纳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严格规范招生计划和招生方式管理,引导其合理确定招生范围,并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高等学校附属中小学以及省属、市属中小学校招生入学要纳入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入学工作统一管理。
二是统筹做好学校布局规划。
《通知》要求各地积极适应新型城镇化、全面二孩政策和实现教育现代化、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展需要,按照统筹规划、以县为主、科学合理、方便就学的总要求,统筹考虑城乡人口流动、学龄人口变化,以及当地农村地理环境及交通状况、教育条件保障能力、学生家庭经济负担等因素,充分考虑学生的年龄特点和成长规律,处理好提高教育质量和方便学生就近上学的关系,合理规划布局中小学校,采取加快新建和改扩建校园校舍等办法,保障足够学位供给。
三是统筹学校管理模式改革。
要通过学区制管理、集团化办学、学校联盟、名校办分校、委托管理、九年一贯制学校等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努力从根本上解决“择校热”问题。
通过开展城乡对口帮扶、加强乡村校长教师培训、利用信息技术共享优质资源、将优质高中招生分配指标向乡村初中倾斜等方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补齐乡村教育短板。
3.围绕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有哪些新提法、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