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经济民商法考试可以变更撤销的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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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学案例分析及答案可变更撤销合同6篇

经济法学案例分析及答案可变更撤销合同6篇

经济法学案例分析及答案可变更撤销合同6篇篇1经济法学案例分析及答案可变更撤销合同一、案例背景在经济活动中,合同是一种重要的法律工具,用于明确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然而,由于种种原因,双方当事人可能会面临需要变更或撤销合同的情况。

本文将通过一个具体案例分析,探讨在经济法学的框架下,合同可变更与撤销的法律依据及相关问题。

二、案例分析小明与某公司签订一份购买合同,约定小明购买公司的产品1000台,总价为10万元。

然而,由于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小明无法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数量履行合同,希望能够与公司进行合同的变更或撤销。

公司认为小明应当履行合同,否则将面临违约责任。

针对上述案例,我们需要分析以下几个问题:1. 小明申请变更合同的法律依据是什么?2. 公司拒绝变更合同的合法性如何?3. 小明申请撤销合同的法律依据是什么?4. 公司拒绝撤销合同的合法性如何?三、分析与解答1. 小明申请变更合同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根据《合同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由于市场环境的变化等原因,致使合同履行的交易性基础发生重大变化,可以请求变更合同。

在本案中,小明无法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数量履行合同,符合《合同法》规定,有权请求变更合同。

2. 公司拒绝变更合同的合法性如何?公司拒绝变更合同的合法性应当在于变更请求的合理性。

在本案中,小明无法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数量履行合同是由于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具有客观合理性,公司应当根据双方的协商和实际情况考虑是否同意变更合同。

3. 小明申请撤销合同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有以下情形之一,且合同未生效或者有其他合法理由时,可以请求撤销合同:(一)抗辩合同效力的法定情形;(二)合同的成立、变更或者履行,违反法定的意思表示形式、程序或者有违背事实情况隐瞒的。

在本案中,由于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小明无法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数量履行合同,符合《合同法》规定,有权请求撤销合同。

4. 公司拒绝撤销合同的合法性如何?公司拒绝撤销合同的合法性应当在于撤销请求的合理性。

合同中的解除和撤销的变更和补充条款解析

合同中的解除和撤销的变更和补充条款解析

合同中的解除和撤销的变更和补充条款解析本文将重点解析合同中的解除、撤销以及变更和补充条款。

在解析这些条款之前,需要明确合同解除、撤销、变更和补充的概念。

合同解除是指在履行中或履行后,因特定原因使合同终止;合同撤销是指合同的当事人自愿地通过达成协议取消合同;合同变更是指合同的当事人经过协商一致,对原合同的内容进行修改或更改;合同补充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通过协商一致,对原合同进行追加或补充。

一、合同解除条款解析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明确了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例如当事人重大违约等。

此外,合同中也可以约定解除的条件和方式。

在解除条款中,应明确解除的情形、通知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以确保解除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同时,在解除前,合同的当事人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争议,并依法采取相应的救济措施。

二、合同撤销条款解析合同撤销是在合同当事人之间自愿达成协议,取消原有合同的效力。

在合同撤销条款中,应明确当事人行使撤销权的条件和程序,包括书面通知或协商一致等方式。

此外,撤销的法律效果及双方的返还义务也需要在条款中明确。

为了保证撤销的有效性,当事人在行使撤销权时,应当确保对方已经收到撤销通知,并按照约定的方式履行返还义务。

三、合同变更条款解析合同变更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经过协商一致,对原合同内容进行修改或更改。

合同变更条款应明确变更的事项、变更的方式、变更后的权利义务等内容。

在变更条款中,应注明变更的生效条件和程序,确保双方的意思一致,并满足法律规定的形式要求。

变更后的合同条款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应按照变更的内容履行相应的义务。

四、合同补充条款解析合同补充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通过协商一致,对原合同进行追加或补充。

合同补充条款应明确补充的内容、补充的方式、补充后的权利义务等。

在补充条款中,应注明补充的生效条件和程序,确保双方的意思一致,并满足法律规定的形式要求。

补充后的合同条款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应按照补充的内容履行相应的义务。

撤销合同法律规定

撤销合同法律规定

撤销合同法律规定撤销合同是指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依法解除原先订立的合同关系,并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恢复到合同订立前的状态。

撤销合同法律规定的目的是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交易秩序,保持合同法律体系的稳定和可靠性。

下面,将对撤销合同法律规定进行详细探讨。

首先,撤销合同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或者其他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另一方有权要求撤销合同;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撤销合同;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解除合同表示一方意思表示后,即完成了撤销合同的法律程序。

撤销合同的法律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要求撤销合同的一方提出书面申请,明确提出解除合同的具体事由和依据。

其次,另一方在接到申请后应及时予以回复,并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决策,以保证撤销合同程序的正当性和合法性。

此外,申请撤销合同的一方应负有举证责任,即提供证据证明对方的违约行为或其他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事由。

最后,在撤销合同的过程中,双方应与诚实守信的原则相一致,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以维护双方的共同利益。

撤销合同的法律规定与实践相结合,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首先,它保护了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当合同存在违约风险或者其他事由导致无法履行时,受损害的一方可以及时提出撤销合同的申请,以免造成进一步损失。

其次,撤销合同的法律规定有利于维护交易秩序。

合同是市场交易的基础规则,合同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对于经济的正常运转至关重要。

当某方无法履行合同时,另一方有权要求撤销合同,从而保持市场秩序的稳定性。

最后,撤销合同的法律规定有助于保持合同法律体系的完善性和统一性。

法律规定了撤销合同的程序和要求,使合同的解除具备可预见性,为当事人提供了法律保障。

然而,撤销合同的法律规定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撤销合同的程序较为繁琐,对申请方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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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学案例分析及答案可变更撤销合同6篇

经济法学案例分析及答案可变更撤销合同6篇

经济法学案例分析及答案可变更撤销合同6篇篇1经济法学案例分析及答案可变更撤销合同在经济活动中,合同是一种重要的法律关系,它规定了各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然而,在实际商业活动中,由于各种原因,合同可能会出现变更或者撤销的情况。

本文将通过一个案例来探讨经济法学中关于可变更撤销合同的相关问题。

案例背景: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销售合同,约定了甲公司向乙公司供应1000台手机,并由乙公司支付合同总金额。

然而,由于市场变化和供应链问题,甲公司无法按时交付商品。

双方商议后决定对合同进行变更,延长交货时间。

双方协商后,决定将交货时间延长一个月。

然而,在延长交货时间后,乙公司却发现了市场价格下降的情况,要求重新谈判价格。

甲公司认为双方已经达成协议,拒绝重新谈判。

乙公司认为甲公司不能按时交付商品并需重新谈判价格,否则将取消合同。

甲公司则认为延长交货时间是基于双方协商的情况,不应该影响价格。

双方因此产生了分歧。

经济法学分析:根据经济法学的相关规定,合同是经济活动中最基本的法律形式,确立了各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一旦成立,各方都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然而,在实际商业活动中,由于各种原因,合同可能会出现变更或者撤销的情况。

在本案中,甲公司和乙公司之间的合同已经成立,但由于甲公司供货延迟,双方商议决定变更合同。

然而,乙公司却要求重新谈判价格。

根据经济法学的原则,合同的变更必须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且变更后的内容应当合理合法。

乙公司要求重新谈判价格,是在原有合同基础上的变更,因此需要经过双方的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如果双方无法就价格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乙公司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取消合同。

因为合同的重要性在于约定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一方无法履行合同,另一方有权利要求撤销合同。

在本案中,由于甲公司无法按时交付商品并拒绝重新谈判价格,乙公司有权决定取消合同。

结论:根据经济法学的相关理论和原则,本案中甲公司和乙公司的合同可以根据双方的协商意见进行变更。

简述可撤销的合同

简述可撤销的合同

简述可撤销的合同
可撤销的合同又称可撤销、可变更的合同,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因意思表示不真实,法律规定享有撤销权的人通过行使撤销权而使已经生效的合同归于无效的合同。

可撤销合同的效力取决于当事人的意志,它是一种相对无效的合同,但又不同于绝对无效的无效合同。

可撤销合同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

2. 订立时显失公平的合同。

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在紧迫或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而订立的如果履行对其有重大不利的合同。

而另一方则以较少的代价获得较大的利益,承担极少的义务而获得更多的权利。

3.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可撤销合同的撤销要由撤销权人通过行使撤销权来实现。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时起无效。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有任何疑问,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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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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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特殊侵权责任 一、产品责任 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三、医疗损害责任 四、环境污染责任 五、高度危险责任 六、喂养动物损害责任 七、物件损害责任
第四节侵权责任旳承担 一、侵权责任方式 二、侵权损害补偿 三、侵权责任旳抗辩事由
第七章企业法 第一节企业法概述 一、企业旳概念与种类 二、企业法旳概念
第二节企业旳设置 一、有限责任企业旳设置 二、股份有限企业旳设置
第三节企业股东旳股东权 一、股东权旳含义 二、股东权旳分类 三、股东权旳内容 四、股东权旳规范行使
第四节企业旳组织机构 一、有限责任企业旳组织机构 二、国有独资企业旳组织机构 三、股份有限企业旳组织机构 四、上市企业组织机构旳尤其要求
第六节协议旳终止 一、协议终止旳概念 二、协议终止旳原因
第七节违约责任 一、违约责任旳概念和特征 二、违约责任旳构成要件 三、违约责任旳形式 四、违约责任旳免责条件
第五章 协议法分则 第一节买卖协议 第二节借款协议 第三节租赁协议 第四节融资租赁协议
第五节承揽协议 第六节建设工程协议 第七节货品运送协议 第八节技术协议 第九节委托协议
第三节协议旳效力 一、协议效力旳概念 二、协议旳生效 三、无效协议 四、可撤消协议 五、效力待定协议
第四节协议旳推行 一、协议推行旳概念 二、协议推行旳原则 三、协议推行旳规则 四、协议推行中旳抗辩权 五、协议旳保全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第五节协议旳变更和转让 一、协议旳变更 二、协议旳转让
第五节股份有限企业股份旳发行和转让 一、股份与股票 二、股份旳发行 三、股份旳转让
第六节企业债券 一、企业债券旳概念与特征 二、企业债券旳发行条件 三、企业债券旳发行程序 四、可转换企业债券旳发行 五、企业债券旳转让

民法典关于合同可撤销的规定是怎样的

民法典关于合同可撤销的规定是怎样的

民法典关于合同可撤销的规定是怎样的合同要具有法律效⼒才受保护的,对当事⼈才具有约束⼒。

⽽有些合同是⽆效的或者可撤销的,⽆效或者被撤销的合同不具有法律效⼒,那么民法典关于合同可撤销的规定是如何的?店铺⼩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家有帮助。

⼀、民法典关于合同可撤销的规定是怎样的民法典规定,可撤销合同包括基于重⼤误解、以欺诈⼿段实施、受第三⼈欺诈、胁迫等⼿段签下的合同。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第⼀百四⼗七条【基于重⼤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为的效⼒】基于重⼤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为,⾏为⼈有权请求⼈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百四⼗⼋条【以欺诈⼿段实施的民事法律⾏为的效⼒】⼀⽅以欺诈⼿段,使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为,受欺诈⽅有权请求⼈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百四⼗九条【受第三⼈欺诈的民事法律⾏为的效⼒】第三⼈实施欺诈⾏为,使⼀⽅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为,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为的,受欺诈⽅有权请求⼈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百五⼗条【以胁迫⼿段实施的民事法律⾏为的效⼒】⼀⽅或者第三⼈以胁迫⼿段,使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为,受胁迫⽅有权请求⼈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百五⼗⼀条【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为的效⼒】⼀⽅利⽤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为成⽴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有权请求⼈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百五⼗五条【⽆效、被撤销的民事法律⾏为⾃始⽆效】⽆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为⾃始没有法律约束⼒。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可以撤销合同的情形是⽐较多的,例如合同是在基于重⼤误解、以欺诈⼿段实施、受第三⼈欺诈、胁迫等下签订的,当事⼈可以向仲裁机构或者⼈民法院申请撤销。

如果需要法律⽅⾯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店铺进⾏咨询。

07-2010法律顾问《经济民商法》历年真题(第五章)

07-2010法律顾问《经济民商法》历年真题(第五章)

07-2010法律顾问《经济民商法》历年真题(第五章)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

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真题试题】(2010年单项选择第15题)1.甲将自有房屋一套出租给乙,双方约定租金月付。

租赁期内,甲因资金周转困难,将该房屋出卖给丙,且办理了过户手续,乙未主张优先购买权。

丙向乙提出的下列请求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向丙交付租金B.解除租赁合同C.缩短租赁期间D.增加房屋租金【真题解析】本题考查租赁合同中的买卖不破租赁规则。

《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据此可知,在丙获得房屋的所有权后,原租赁合同在承租人乙和新所有人丙之间应继续有效,丙只能请求乙向自己交付租金,而不得采取解除合同或者提高租金、缩短租期等措施。

因此,选项A正确。

【真题试题】(2010年单项选择第16题)2.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货物运输合同,由乙公司将货物从大连运至北京,乙公司与丙公司约定由丙公司以同一运输方式将货物运至郑州。

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了全部运费。

在丙公司运输期间,货物部分损毁。

为此引起纠纷。

关于货物损失责任承担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由乙公司单独承担赔偿责任B.由乙公司和丙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C.由乙公司和丙公司按运费比例承担赔偿责任D.先由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不足部分由丙公司承担补充责任【真题解析】本题考查违约责任的相对性。

《合同法》第121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在本题中,乙公司因丙公司的原因导致其未能向甲公司依约履行运输义务,故应由乙公司向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至于乙公司的损失,可再另行向丙公司索赔。

故选项A正确。

【真题试题】 (2009年单项选择第23题)3.甲科研所与乙企业于2009年3月签订一份设备改造的技术服务合同,约定自2009年7月1日至12月1日,甲科研所负责对乙企业的自动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的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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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经济民商法考试:可以变更、撤销的合同
《合同法》第54条规定: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琴高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合同法》第5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法律教育网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
弃撤销权。

《合同法》第58条规定: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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