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工费及税金调整的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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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建价发〔2011〕17号~21号文-关于人工费调整

川建价发〔2011〕17号~21号文-关于人工费调整

关于明确计日工人工单价计算方法的通知发表时间:2011-6-24 11:24:28 阅读: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川建价发〔2011〕17号各市、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各建设、设计、施工、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为了更好地执行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实施办法》(川建发〔2009〕67号),经研究,现将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中计日工人工单价计算方法明确规定如下:一、编制招标控制价(标底)时,计日工人工单价综合费费率按25%计算,计日工人工单价为:计日工人工单价=发布的工程所在市、州相应工种计日工人工单价+相应工种定额人工单价×25%二、编制投标报价时,投标人自主确定计日工人工单价的综合费费率及计日工人工单价。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日主题词:工程造价人工单价计算方法通知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办公室2011年6月20日印关于成都市等12个市、州2004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的批复发表时间:2011-6-24 11:33:35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川建价发〔2011〕18号各有关市、州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你们关于2004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的请示收悉。

根据2004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的有关规定和《关于明确零星工作项目人工单价、停(窝)工人工、机械台班单价计算方法的通知》(川建价发〔2006〕19号)、《关于规范建设工程人工费调整测算、发布制度的通知》(川建价发[2008]33号)的要求,现批准你们2004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幅度及零星工作项目人工单价(见附件)。

此次批准的人工费调整幅度和零星工作项目人工单价从2011年7月1日起与2004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配套执行,2009年3月1日以前已经发出招标文件或已签订施工合同以及开工建设的工程,至本批复执行时间尚未竣工的工程,按结转工程量分段执行。

新版造计〔2013〕16号关于调整执行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的实施意见-新版-精选.pdf

新版造计〔2013〕16号关于调整执行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的实施意见-新版-精选.pdf

关于调整执行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的实施意见造计〔2013〕16号各市造价(定额)站: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的通知》(建标〔2013〕155号)精神,我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单价由57元/工日调整为68元/工日。

为便于贯彻实施,经研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适用范围:凡执行我省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包括建筑、安装、装饰装修、市政、房屋修缮、仿古建筑及园林、城市轨道交通、抗震加固等工程,均执行本实施意见。

二、调整的人工费单价包括的内容:主要包括定额人工费组成的内容及流动施工津贴,不包括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等费用。

三、执行清单计价的工程:1、对于执行2005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其配套清单计价依据的,原定额人工费单价为31元/工日,现调整为68元/工日,调整增加的人工费不参与取费,只计取税金。

其中装饰装修工程定额人工费单价可由工程当事人视工程技术特点、难易程度等,在合同中约定单价标准,但最高不得超过101元/工日。

2、对于执行2009年《安徽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综合单价》、《安徽省安装工程(常用册)计价定额综合单价》的,原定额人工费单价为39元/工日,现调整为68元/工日,调整增加的人工费不参与取费,只计取税金。

3、对于执行2010年《安徽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计价定额综合单价》的,原定额人工费单价为39元/工日,现调整为68元/工日,调整增加的人工费不参与取费,只计取税金。

四、执行定额计价的工程:其定额人工费单价统一调整为68元/工日,原定额中 3.5元/工日的流动施工津贴均不再计取。

取消定额人工工日地区差价。

1、对于执行2000年建筑、安装、仿古建筑及园林定额计价依据的,原定额人工费单价(分别为27.64元/工日、25.84元/工日、24.55元/工日)统一调整到68元/工日,其价差计取税金后,计入工程总价。

2、对于执行1999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安徽省装饰工程综合估价表》的,原定额人工费单价(分别为19.69元/工日、22.00元/工日、26.00元/工日)现统一调整为68元/工日,其价差计取税金后,计入工程总价。

关于人工费和材料费风险调整

关于人工费和材料费风险调整

预算造价中怎样计算人工费调差假如甲乙双方合同约定,人工、材料报价时的单价与实际施工时的单价浮在5%以内,其风险或者受益由承包人承担,当人工、材料单价浮动超过5%时,超过部分由发包人承担风险或者受益。

该工程钢筋一分项工程,综合单价中,人工费400元(定额基价为200元),钢筋4000元(暂不考虑其他辅助材料),机械费100元(定额基价也为100元),安全文明施工费率18.36%,企业管理费费率33.3%,利润率22%,规费费率 3.14%,税率 3.461%,由此算综合单价[400+4000+100+(200+100)*(18.36%+33.3%+22%)]*(1+3.14%)*(1+3.461%)=5037.74,若施工时人工工资单价涨到65元/工日,钢筋涨价到4500元/t,则该分项工程结算价款应该为多少?我来帮他解答提问者采纳原人工工资单价为多少元/工日,追问原人工单价60元/工日回答根据上述情况,已知:该工程钢筋一分项工程,综合单价中,综合单价为[400+4000+100+(200+100)*(18.36%+33.3%+22%)]*(1+3.14%)*(1+3.461%)=5037.74,施工时人工工资单价涨到65元/工日,钢筋涨价到4500元/t,合同规定的是当地造价管理站发布的价格,报价时人工为60元/工日,钢筋4000元/t,施工时人工为65元/工日,钢筋为4500元/t。

合同规定施工时造价管理站发布价格与报价时造价管理站发布价格浮动5%之内不调整合同综合单价,超过5%调整价差。

计算需调增的价格如下:超过5%调整价差人工费调整价差:原60元/工日, 现65元/工日每工日需增加费用 65-60*(1+5%)=2元/工日原工日数400(元)/60(元/工日)=6.67工日人工费调整价差 6.67工日*2元/工日=13.34元(2)材料费调整价差:(筋) 原4000元/t, 现4500元/t ,每t需增加费用 4500-4000*(1+5%)=300元/t 原材料数量 4000(元)/4000(元/t=1t 材料费调整价差 1t*300元/t=300元(1)(3)超过5%调整价差:(2)(人工费调整价差+材料费调整价差)*(1+3.14%)*(1+3.461%) =(13.34+300)*(1+3.14%)*(1+3.461%) =334.36元(4)该分项工程结算价款:综合单价超过5%调整价差=5037.74+334.36=5372.1元/t追问也就是说人工费价差不计安全文明施工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的取费,只计取规费和税金的取费是吧?请问有什么根据吗?很多省份都不同,湖南省的是这样算的吗回答安全文明施工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的取费的计取基数为定额中的(人工费+机械费),这一点从你给出的综合单价计算式[400+4000+100+(200+100)*(18.36%+33.3%+22%)]*(1+3.14%)*(1+3.461%)=5037.74中可以得出。

福建调整的人工费文件

福建调整的人工费文件

调整建设工程人工预算单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发文调整建设工程人工预算单价。

通知全文如下:闽建筑[2010]43号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省直有关单位:为合理确定工程造价,反映建筑市场人工价格水平,维护工程建设各方合法权益,经会省发改委、财政厅同意,现将我省人工预算单价调整如下:本次人工预算单价调整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与闽建筑[2007]15号文发布的人工预算单价差额部分只计取税金,不计取其他各项费用。

2010年12月31日(含31日,下同)以前已发出招标文件的工程,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2010年12月31日以前已签订施工合同的工程,按合同约定执行。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调整建筑工人人工单价时间:2011-1-7收藏此文 | 复制链接 | 打印 | 大中小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O一O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发文调整建筑工人人工单价。

通知全文如下:琼建定[2010]289号各市、县、自治县住建局,有关建设、施工、监理、造价咨询单位:随着我省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建筑业市场劳务价格有了较大幅度的上涨。

为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维护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使现行定额人工单价符合市场实际,经调查测算,决定对我省现行工程综合定额中的人工单价进行调整。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建筑、安装、市政、园林绿化、修缮工程定额人工单价由现行的49.52元/工日调至56.03元/工日。

二、单独的装修装饰工程人工单价仍按琼建定[2009]239号文件规定的最低限价60元/工日执行。

三、本次调整的人工单价调增部分不参与取费,按价差处理,只计算税金。

现行定额中与人工费有关的项目,仍按现行定额规定执行。

四、本次调整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中对人工单价调整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计算;合同没有约定的,按工程实际进度分割。

2011年1月1日前已经完成的工作量按原标准执行,未完成部分的工程量按本次调整标准执行。

人工费调整 造计〔2013 16 号

人工费调整 造计〔2013 16 号

人工费调整(造计〔2013〕16号)关于调整执行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的实施意见造计〔2013〕16号各市造价(定额)站: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的通知》(建标〔2013〕155号)精神,我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单价由57元/工日调整为68元/工日。

为便于贯彻实施,经研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适用范围:凡执行我省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包括建筑、安装、装饰装修、市政、房屋修缮、仿古建筑及园林、城市轨道交通、抗震加固等工程,均执行本实施意见。

二、调整的人工费单价包括的内容:主要包括定额人工费组成的内容及流动施工津贴,不包括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等费用。

三、执行清单计价的工程:1、对于执行2005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其配套清单计价依据的,原定额人工费单价为31元/工日,现调整为68元/工日,调整增加的人工费不参与取费,只计取税金。

其中装饰装修工程定额人工费单价可由工程当事人视工程技术特点、难易程度等,在合同中约定单价标准,但最高不得超过101元/工日。

2、对于执行2009年《安徽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综合单价》、《安徽省安装工程(常用册)计价定额综合单价》的,原定额人工费单价为39元/工日,现调整为68元/工日,调整增加的人工费不参与取费,只计取税金。

3、对于执行2010年《安徽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计价定额综合单价》的,原定额人工费单价为39元/工日,现调整为68元/工日,调整增加的人工费不参与取费,只计取税金。

四、执行定额计价的工程:其定额人工费单价统一调整为68元/工日,原定额中3.5元/工日的流动施工津贴均不再计取。

取消定额人工工日地区差价。

1、对于执行2000年建筑、安装、仿古建筑及园林定额计价依据的,原定额人工费单价(分别为27.64元/工日、25.84元/工日、24.55元/工日)统一调整到68元/工日,其价差计取税金后,计入工程总价。

2、对于执行1999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安徽省装饰工程综合估价表》的,原定额人工费单价(分别为19.69元/工日、22.00元/工日、26.00元/工日)现统一调整为68元/工日,其价差计取税金后,计入工程总价。

工程施工成本测算

工程施工成本测算

工程施工成本测算工程施工成本测算是在工程项目实施前,对工程项目的各项成本进行预测和计算,为工程项目的投资决策、预算编制和成本控制提供依据。

工程施工成本测算主要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规费和税金等六个方面。

以下是工程施工成本测算的详细分析:1. 人工费人工费是指工程项目中所需各类劳动力的费用。

人工费的测算需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难度、施工周期等因素确定所需劳动力数量,并根据地区劳动力市场行情、工人技能水平、工种等因素确定人工单价。

此外,还需考虑人工费的波动、加班费、临时工费用等因素。

2. 材料费材料费是指工程项目中所使用的各种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费用。

材料费的测算需根据工程项目的需求,列出所需材料品种、规格、数量,并调查市场价格、运输费用、损耗率等因素,计算出材料总费用。

此外,还需考虑材料价格波动、紧急采购等因素。

3. 施工机具使用费施工机具使用费是指工程项目中使用的各类施工机械和设备的费用。

施工机具使用费的测算需根据工程项目的需求,确定所需机械设备类型、数量、使用周期等因素,并考虑设备租赁、购置、维修、折旧等因素,计算出施工机具使用总费用。

4. 企业管理费企业管理费是指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企业为组织和管理工程项目所发生的费用。

企业管理费的测算包括项目管理费、财务管理费、人力资源管理费、质量安全管理费等方面,需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工程项目特点进行预测和计算。

5. 规费规费是指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国家及地方规定应缴纳的各种费用。

规费的测算需根据工程项目所在地相关政策,计算出各项规费总额。

如工程质量检测费、安全监督费、环保监测费等。

6. 税金税金是指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应缴纳的各种税款。

税金的测算需根据工程项目所在地税收政策,计算出各项税款总额。

如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

综上所述,工程施工成本测算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充分考虑各种因素,确保测算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018.11.30印发 人工费调整的批复(2019.1.1以后执行,配合15定额)

2018.11.30印发  人工费调整的批复(2019.1.1以后执行,配合15定额)

川建价发〔2018〕27号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对成都市等19个市、州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的批复各有关市、州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你们关于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的请示收悉。

根据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川建造价发[2014]439号)和《关于印发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系数公式和〈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1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幅度及计日工人工单价〉表格的通知》(川建价发[2014]33号)的要求,现批准成都市等19个市、州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幅度及计日工人工单价(见附件)。

此次批准的人工费调整幅度和计日工人工单价从2019年1月1日起与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配套执行,2019年1月1日以前开工,但未竣工的工程,按结转工程量分段执行。

人工费调整的计算基础是定额人工费,调整的人工费不作为计取其他费用的基础(税金除外)。

附件:成都市等19个市、州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幅度及计日工人工单价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2018年11月30日2345678注:1、市政工程中的给水、燃气、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设备安装、路灯工程和园林绿化工程中的喷泉安装执行通用安装工程相应标准。

2、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中的通信工程、信号工程、供电工程、智能与控制系统安装工程执行通用安装工程相应标准。

3、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中的排管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工程、通风工程、自动化控制装置及仪表安装工程、管廊支架中的安装工程执行通用安装工程相应标准。

4、绿色建筑工程中的定额项目按其专业属性执行其他定额相应标准。

9。

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的批复 川建价发【2020】15号

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的批复 川建价发【2020】15号

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
川建价发〔2020〕15号
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
关于对成都市等5个市、州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的批复
各有关市、州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定额人工费和计日工人工单价的动态管理,及时反映市场实际,按照《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改进和完善建设工程定额计日工单价和人工费调整工作的通知》精神,根据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川建造价发[2008]453号)及《关于明确计日工人工单价计算方法的通知》(川建价发〔2011〕17号)和《关于印发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系数公式的通知》(川建价发[2009]11号)的要求,现批准成都市等5个市、州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幅度及计日工人工单价(见附件)。

此次批准的人工费调整幅度和计日工人工单价从2021年1月1日起与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配套执行,2021年1月1日以前开工,但未竣工的工程,按结转工程量分段执
行。

人工费调整的计算基础是定额人工费,调整的人工费不作为计取其他费用的基础(税金除外)。

附件:成都市等5个市、州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幅度及计日工人工单价
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
2020年11月30日
抄送:各市、州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办公室2020年11月30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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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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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xx标
(2011)452号文调整人工综合工日单价的通知(注:
原人工综合工日单价为:
42.06元,调整后为:
53.23元)及xx标
(2011)454号文调整建安工程造价税金计算系数的通知(注:
原税金计算系数为:
3.44%,调整后为:
3.36%,以市区为例),分别对以上调整做出测算。

以曲靖潇湘新区B片区78栋沉管灌注桩为例。

一类工程:
(1)、只调人工综合工日单价,不调工程造价税金计算系数。

原工程造价为:
74828.79元,调整人工综合单价后为:
78052.84元。

由此可得,建安工程总造价增加了
4.3086%。

(2)、只调工程造价税金计算系数,不调人工综合工日单价。

原工程造价为:
74828.79元,调整工程造价税金计算系数为:
74770.92元。

由此可得,建安工程总造价减少了
0.773‰。

(3)既调人工综合工日单价,又调工程造价税金计算系数。

原工程造价为:
74828.79元,调整后的工程造价为:
77992.48元。

由此可得,建安工程总造价增加了
4.2279%。

二类工程:
(1)、只调人工综合工日单价,不调工程造价税金计算系数。

原工程造价为:
73307.41元,调整人工综合单价后为:
76306.39元。

由此可得,建安工程总造价增加了
4.0910%。

(2)、只调工程造价税金计算系数,不调人工综合工日单价。

原工程造价为:
73307.41元,调整工程造价税金计算系数为:
73250.72元。

由此可得,建安工程总造价减少了
0.773‰。

(3)既调人工综合工日单价,又调工程造价税金计算系数。

原工程造价为:
73307.41元,调整后的工程造价为:
76247.38元。

由此可得,建安工程总造价增加了
4.0105%。

三类工程:
(1)、只调人工综合工日单价,不调工程造价税金计算系数。

原工程造价为:
72166.37元,调整人工综合单价后为:
74996.59元。

由此可得,建安工程总造价增加了
3.9218%。

(2)、只调工程造价税金计算系数,不调人工综合工日单价。

原工程造价为:
72166.37元,调整工程造价税金计算系数为:
72110.57元。

由此可得,建安工程总造价减少了
0.773‰。

(3)既调人工综合工日单价,又调工程造价税金计算系数。

原工程造价为:
72166.37元,调整后的工程造价为:
74938.59元。

由此可得,建安工程总造价增加了
3.8414%。

四类工程:
(1)、只调人工综合工日单价,不调工程造价税金计算系数。

原工程造价为:
69884.31元,调整人工综合单价后为:
72376.92元。

由此可得,建安工程总造价增加了
3.5668%。

(2)、只调工程造价税金计算系数,不调人工综合工日单价。

原工程造价为:
69884.31元,调整工程造价税金计算系数为:
69830.27元。

由此可得,建安工程总造价减少了
0.773‰。

(3)既调人工综合工日单价,又调工程造价税金计算系数。

原工程造价为:
69884.31元,调整后的工程造价为:
72320.95元。

由此可得,建安工程总造价增加了
3.4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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