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专业施工图设计审查技术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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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苏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技术问答指导(建筑专业)

2021年苏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技术问答指导(建筑专业)

2021年苏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技术问题指导(建筑专业)第一章绿色设计1、民用建筑中,钢筋混凝土雨蓬、建筑之间二层及以上敞开式连廊是否需要按冷桥考虑,上下左右都做保温?答:应考虑冷桥,与建筑主体相连的1m范围内上下左右均做保温。

2、高层的开敞阳台、设备平台、空调板等构造保温是不是一定都是A级材料?答:开敞阳台、设备平台、空调板等构造保温属于外墙外保温系统的一部分,保温材料燃烧性能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年版)第6.7条的要求。

3、住宅的公共部分,如前室、楼梯间、屋面如果有玻璃窗,是否一定要满足标准化外外窗的要求?答:公共区的外窗大小可以根据规划立面要求设置,其他性能仍应满足标准化外窗的要求。

4、如果女儿墙高度很高,保温能不能就做到屋顶屋面标高,上部女儿墙处的保温不做?答:高女儿墙和山墙内侧的保温层应铺至高出屋面保温层至少1.0m。

5、根据《江苏省建设领域十三五重点推广应用新技术和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公告》,外墙冷桥部分应采用“聚苯颗粒保温砂浆”,但此砂浆为B1级材料,54m以上住宅应采用何种材料?答:可采用燃烧等级达到A级的聚苯颗粒贴砌浆料(参见JGJ144-2019表4.0.10-2)。

6、《苏州市住宅品质提升设计指引》第2.1.3条中的分户墙厚度不应少于250mm是仅指两户之间的隔墙吗?答:《苏州市住宅品质提升设计指引》第2.1.3条中的分户墙仅指两住户之间的隔墙。

7、《苏州市住宅品质提升设计指引》第2.1.6条中外墙保温一体化系统包括哪些系统类型?答:外墙保温一体化系统包括预制混凝土夹心保温外墙板系统、预制混凝土反打保温外墙板系统、现浇混凝土复合保温模板外墙保温系统等。

8、保温装饰一体板是否属于外墙保温一体化系统?答:保温装饰一体板是置于建筑物外墙外侧、集保温装饰功能于一体的系统,由保温装饰复合板或保温装饰一体板、胶粘剂、专用锚栓及固定卡件、填缝材料、密封胶等组成的外墙保温装饰系统。

54个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技术问题解答(2)

54个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技术问题解答(2)

54个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技术问题解答(2)28、组团(单个)能否算三级工程,如果算,范围如何确定?答:设计范围由设计主管部门决定,此条不属于施工图审查范围。

29、如何理解只看病不开处方,节点详图问题要不要提?工程未考虑地下室防水问题,提出后只在墙身作涂料防水,地面与墙身不交圈,是否要提?如提,是否需开处方?或设计单位坚持认为没问题,如何办?答:节点详图同样有《强制性条文》限制。

地下室应满足不渗漏,其做法应防水而不能堵水,做法很多,由设计人自己解决。

30、《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3、6条,对多层住宅建筑的半地下室是否要同等对待:每个防火分区要有两个安全出口;共用楼梯间应有防火分隔。

答:按规范要求设防火隔断和防火门,楼梯间的宽度应宽些,应在2500以上。

31、《屋面工程技术规范》在4、3、8条,天沟、檐沟纵面坡度不应小于1%,指卷材防水,是否适用于其它防水屋面?答:适用于其它屋面。

32、多层建筑中《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1、2条,在考虑竖向防火分区时只提上下连通的走马廊,自动扶梯等开口部位,未提非封闭楼梯间,即非封闭楼梯间不在此范围?答:按规范满足防火分区的各项要求,对于楼梯间要不要封闭有争议,一种认为规范未提及,即使水平分隔防火分区也不可不封闭,只要大的开口部位封闭即可,一种则认为如果以水平分隔防火分区,则楼梯间必须全部封闭,即使只有五层以下也应用防火门封闭。

33、作为疏散外门,双向弹簧门不可用,但可固定的地弹簧门是否可用?答:可以用,但应与疏散方向一致。

34、《建筑防火规范》第5、4、2条,住宅建筑底层设有商业服务网点时应设防火分隔,当底层商店平面外伸(扩大)并留有变形缝时,是否可行?防火分区是否可以跨越变形缝?答:只要变形缝采用防火构造处理,防火分区可以跨越变形缝(如玻璃幕墙采用防火构造处理后,可以防止层间延绕)。

35、建筑施工图审查中有关建筑防火方面的审查意见与专项审核意见发生分歧时,如何处理?答:如果与《强制性条文》不符的应提出整改,如未列入《强制性条文》的其它规范则可以消防专项审查意见为准。

施工图设计审查有关技术的54个问答题

施工图设计审查有关技术的54个问答题

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有关技术的54个问答题、底层车库上为六层住宅,六层住宅由室内梯上,公共楼梯达六层而不设分户门不违规,一旦通过审查再开分户门,即可利用公共楼梯而违规,此类情况如何处置?答:弄虚作假者罚,谁修改罚谁。

2、多层住宅楼的底层车库≥2200高算面积,但图面标注往往2180、2150压缩高度逃避面积计算,车库门高有时降到1800高,如何处置?答:层高2.2m以下不算建筑面积,门洞高度应按规范执行,不能小于2.0m。

3、住宅区小型公建(连家店),二层商店楼梯尺度如何界定?按商店营业部分的公用室内楼梯梯宽不应小于1.40m,踏步0.28×0.16m往往做不到,如何处置?答:如果二层也为商店则楼梯宽度和踏步的宽乘高的要求均要满足规范规定,如原设计做不到,则应调整设计,如设计已无法调整,则二层不能作为商店,只能作居住用房。

4、自行车库:一般层高为2.2m,算不算建筑面积?规范规定套内库房等门高要2m,底层自行车库在套外,可否门洞高小于2m?答:层高2.2m以下不算建筑面积,门洞高度应按规范执行,不能小于2.0m。

5、商住楼:防火规范,对于商住楼住宅楼梯是否可以在同一开间底层或二层平台上下室外楼梯到地面?答:可以商确,只要上部楼梯与二层至底层的楼梯在同一个楼梯间内,不会造成错误疏散,就可以成立,另外,可以通过一层屋面或通廊利用室外楼梯疏散,但其疏散宽度应符合规定。

两个住宅单元以上就必须要有两个以上室外楼梯疏散。

6、规范规定阳台要组织排水,目前大都为封闭阳台,是否不考虑这一条款要求?答:设计时就已考虑封闭阳台者,可不考虑排水或由甲方或设计者决定。

7、双阳台之间是否应加隔断保证卧室的私密性?答:双阳台即通长阳台之意,如在两户之间者则必须隔断,如在同一户内,隔或不隔由用户自行决定。

8、搁楼层楼梯是否一定要做?答:不算建筑面积的搁楼可以只做上人孔,计算面积的搁楼楼板应有楼梯孔,并应有安全、可靠的轻便楼梯设计。

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技术问答指导(结构专业)

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技术问答指导(结构专业)

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技术问答指导(结构专业)2021年苏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技术问答指导(结构专业)第一章荷载1.1对于工业建筑:(1)楼面活荷载的组合值系数、频遇值系数、准永久值系数如何取值?(2)重力荷载代表值的可变荷载组合值系数如何取值?答:(1)按《工程结构通用规范》GB55001-2021第4.2.7条执行;《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附录D中未列出的工业建筑,可以按工业建筑生产的产品比照示例进行取值;如未明确生产产品的工业建筑,应按实际情况采用。

(2)重力荷载代表值的活荷载组合值系数:按实际情况计算的楼面活荷载,其组合值系数为1.0;按等效均布荷载计算的楼面活荷载,当活荷载不大于10kN/㎡时可取不小于0.7,活荷载大于10kN/㎡时可取不小于0.8。

1.2轻型门刚结构风荷载作用目前是否需要执行《屋盖结构风荷载标准》(JGJ/T481-2019)相关条文?答:轻型门刚结构风荷载作用按《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技术规范》(GB51022-2015)执行。

1.3太仓地区的基本风压(50年重现期)是否需按0.5kN/㎡取值?答:太仓港区等邻近上海市区域及按全国基本风压分布图位于0.50kN/㎡等值线附近区域应取0.50kN/㎡;太仓其余区域可按不小于0.45kN/㎡取值。

1.4部分设备机房根据设备专业提资其设备荷载较小,其活荷载标准值是否必须按GB50009-2012表5.1.1条取7.0kN/㎡?答:《工程结构通用规范》GB55001-2021中有明确规定的,应按规范条文执行,通风机房、电梯机房活载应按表4.2.2条取值为8kN/㎡;没有明确规定的,可按实际设备荷载进行计算。

1.5幼儿园走廊、门厅的活载应取2.0kN/㎡还是3.5kN/㎡?答:一般情况下按《工程结构通用规范》GB55001-2021表4.2.2第10项执行,人流密集时按表5.1.1第11.3项执行。

建筑施工图审查技术问答

建筑施工图审查技术问答

建筑专业技术回答-设计依据及设计说明(共13条)1、对建筑物的结构安全等级不作要求,只在结构设计中明确这一等级,对建筑专业而言是否是违反《强制性条文》?答:要判定某问题是否违反《强制性条文》,应看能否明确指出此问题违反了哪一本规范中的哪一条,且此条是已明确被指定为建筑专业《强制性条文》者。

否则皆不能判定为违反《强制性条文》。

2、设计依据中设计依据的相关规范,有的说明中列举一部分,漏了一部分,有的只写“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范”,遇到上述情况可否算是设计文件深度不够?答:对施工图审查意义不大。

3、与工程相关的《工程质量施工验收规范》是否要在建筑施工说明中全部列举说明,不列举或列举不全是否算违反强制性标准。

答:施工图审只处理与设计有关的强制性标准。

4、《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规范、建筑)》中的条文能否作“强标”?答:“措施”本身未见明确定为国家强制性标准,但其中很多条文是规范中的强制性标准,甚至是《强制性条文》。

5、对于单元式宿舍楼其设计同单元式住宅(一梯二户等),审查时候住宅规范还是按宿舍规范?(单元之间是否须设连廊连通)。

宿舍、公寓式办公楼、公寓式住宅的设计依据? 答:单元式宿舍和单元式住宅其功能和平面形态应有明显区别,如各房间的大小级配,厨房、卫生间的内容和设备形式皆不同,设计应按各自规范。

公寓式办公楼按办公楼,公寓式住宅按住宅。

6、足疗应参照何规范?答:参考类似的服务类建筑。

7、公寓式办公、酒店公寓如何定性?属于办公还是住宅?答:公寓式办公按办公楼,酒店式公寓靠酒店。

8、健身房属于娱乐设施吗?设置的楼层是否有限制?答:单纯健身房不应属娱乐设施,未见规范限制楼层。

9、关于设计深度问题,是否可以不提,因为提子设计单位也不会根据意见加以补充完善,这是设计单位内部把关的事。

答:在施工图审查中,如不影响《强制性条文》或强制性标准的判定,则可提可不提,缺图的必须补齐再审。

10、国家、部、省颁的文件如发改运行[2003]2116号附件及苏建函科[2004]170号文件是按强制性条文执行,还是按什么规定执行?答:明确指明为《强制性条文》者才按《强制性条文》执行。

2019 年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技术问答

2019 年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技术问答

2019年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技术问答(建筑专业)江苏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查管理中心二〇一九年十二月第一章绿色设计1.1公共建筑1、国标《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第3.4.1条是对公建节能权衡判断的限制条件,目前是否可以进行权衡判断是按上述国标执行还是按《江苏省民用建筑施工图绿色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第2.4.4条规定执行?答:目前我省公共建筑的节能设计按国标GB50189-2015执行,但竺衙塑堕堕菱件仍需按《深度规定》第2.4.4条执行。

酐芬诀2、《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对夏热冬冷地区建筑地上采暖空调房间的地下室顶板和地面热阻没有要求,而《江苏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GJ32/J173-2014中,要求采暖、空调地下室地面或地上采暖空调房间的地下室顶板应设置保温层,但无具体数值。

《江苏省民用建筑施工图绿色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第2.4.2-5条第1)、第2)款要求给出地下室顶板及地面热阻。

对此在设计和审查时如何执行?陷琦亨,找灯战妇3-\、半汪答:《江苏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GJ32/J173-2014及《江苏省民用建筑施工图绿色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中有关建筑节能的要求是基于原江苏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GJ32/J96-2010等进行编制的,而目前公共节能设计执行国标《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国标对夏热冬冷地区建筑地上采暖空调房间的�-地下室顶板和地面热阻没有要求,但地下室的热桥部位的内表面温度不应低于室内空气露点温度(GB50189-2015第3.3.4条)?3、对于公建热桥部位保温构造的设计,国标《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第3.3.4条中仅作了内表面温度的要求,具体设计时如何控制?传热阻不小于0.52m2·K/W, 是否就可以认为满足要求了?埻奻答:当建筑屋面、外墙和地下室热桥部位采取了保温措施,艺竺覂竺传皇诅旦:小于0.52m2·K/W时,可以认为满足要求。

建筑结构施工图审查常见问题20问-2019年精选文档

建筑结构施工图审查常见问题20问-2019年精选文档

建筑结构施工图审查常见问题20问说明:文中《荷载》、《高规》、《抗震》、《基础》、《桩基》分别指国家现行规范《建筑结构荷载规范》、《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建筑桩基技术规范》。

一、关于荷载取值1问:《荷载》(5.5.1)条文解释中,关于地下室顶板、高低跨结构低跨屋面等部位需要运输堆放大量建筑材料与施工机具,施工活荷载一般不小于4.0kN/m2,此条是否按强条处理?答:不按强条,施工中可采取临时加强措施处理,且可以根据情况扣除尚未施工的建筑地面做法与隔墙荷载的自重。

2问:《荷载》(5.1.1)条,学校建筑中楼面活荷载标准值类别不足,仅列出笼统列出教室为2.5kN/m2,其它如电化教室、微机教室、舞蹈教室、体育活动教室等类别该如何取值?答:5.1.1条文说明将民用建筑的标准值分为七个档次,“对于表5.1.1未列出的项目可对照上述类别和档次选用”。

因此可以分别取值为2.5kN/m2、 3.0kN/m2、4.0kN/m2、4.0kN/m2。

二、规范条文尺度的把握3问:规范条文中的“宜执行”(有些是大标题为“应执行”、小标题为“宜执行”),审图时如何把握?有些设计人员认为“宜”就可以不执行,合适吗?答:“宜执行”理解为有条件时应执行;没有条件或条件受限时,采取有效的加强措施可以不执行;实际条件优于条文规定时可以不执行;没有采取任何措施时应按“应执行”处理。

4问:《高规》10.2.1条文说明中,“对仅有个别构件进行转换的结构”仅按转换结构进行构件设计,即不定义为复杂高层,“少量”如何掌握尺度?答:不落地剪力墙的截面面积不大于总面积的10%(X、Y两个方向均满足),且不加大扭转不规则。

5问:体型收进仅顶部两层,算复杂高层吗?层数占多少比例才算?答:顶部收进以后的小塔楼的结构宽度为b、高度为h,当h/b>1时,按复杂高层设计。

6问:《抗震》(3.4.1)条文说明,(表1)结构特别不规则举例中,扭转偏大的“较多楼层”如何掌握?答:“较多楼层”指裙房以上总层数20%的楼层及三层。

最新-建筑施工图设计与审查常见问题

最新-建筑施工图设计与审查常见问题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二十二条 “设计单位 在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 当注明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必须符合 国家规定的标准。除特殊要求的建筑材料、专用设备、 工艺生产线等外,设计单位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6、建设部关于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新产品,严禁 使用淘汰技术与产品的《技术与产品公告》。
有封闭内院或天井的高层建筑沿街时,应设置连通
街道和内院的人80m。”
3)《住建规》9.8.1 “10层及以上的住宅建筑应设置环形 消防车道,或至少沿建筑的一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理解:高层住宅与《高规》产生矛盾, 应服从《住建 规》 。高层住宅可至少沿建筑的一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目前复杂和重要工程在施工图设计中也要求编制, 一般小工程可不编制,仅在建筑设计说明中简述即可。
6、人防设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及《山东省实施防空
法细则》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标准:
1)新建10层以上(含10层)或基础开挖深度超过3 米(含3米)的建筑,应当修建与首层面积相等的防空地 下室;
2)其他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地面总建筑面积百分 之二统一规划修建防空地下室;
《民用建 筑工程设 计等级分 类表》 单位: 甲级不限 乙级二级 丙级三级 注册: 一级不限 二级三级
3、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等级及承接业务的范围:
幕墙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设立甲、乙两级,原则上不 设丙级。边远及经济欠发达地区,如有必要设置丙级建 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的,须经省、自治区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报建设部同意后,方可设置。丙级建筑幕墙工 程设计专项资质由所在地区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 督管理。丙级专项资质承接的业务范围仅限当地使用。
新的消防法明确了消防设计质量的责任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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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专业施工图设计审查技术问答(一)819点击:时间:2009-3-9 15:37:471.《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规范》(GB50045—95)(以下简称:“高规”)第5.2.3条规定,防火墙上若必须开门应设置能自行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耐火极限1.2h),而第5.4.4条则明确若采用防火卷帘门分隔,则必须满足耐火极限不低于3.0h的背火温升的要求。

为何对防火门和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时间规定相差这么远?答:《高规》第5.2.3条规定,防火墙上不应开设门、窗、洞口,当防火墙上必须开设门,应设置能自行关闭的甲级防火门,其耐火极限应为1.2h。

因为防火墙上所开设的门仅为局部,而在《高规》第5.4.4条中当用防火卷帘替代防火墙时,供作防火分隔,该耐火极限的要求应提高,要达到防火墙的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采用包括背火面温升作耐火极限判定条件要求,即《高规》第3.0.2条表3.0.2中以防火墙具有不低于不燃烧3.00h耐火极限要求。

2. 《高规》第4.1.5A条规定,歌舞厅、卡拉OK厅、夜总会、录像厅、放映厅、桑拿浴室等应设置在高层建筑的一、二、三层,设置在其他楼层则要采取第4.1.5条A.1款至第4.1.5条A.6款等限制措施,那么餐厅、宴会厅、会议室等人数众多的房间是否要作这些限制?答:如餐厅、宴会厅、会议室等内兼有歌舞、卡拉OK功能的集中的公共场所,则亦应按《高规》第4.1.5条规定执行。

3. 《高规》第6.1.1条作了较重大的调整,那么现在在继续按江苏省公安厅消防局苏公消(2003)63号文的一些措施来解决高层建筑只有一个安全出口的问题是否继续有效?答:《高规》第6.1.1条及第6.1.1.1款至第6.1.1.3款均作为强制性条文执行。

而苏公消2003[63]文中规定的措施,它不是国家规范,在新修订的《高规》第6.1.1条的规定中已包含了苏公消2003[63]号文中的规定内容。

4. 《高规》第6.1.1.2条规定:十八层以下的单元式住宅只有一个安全出口时,户门应设甲级防火门,但在《高规》第6.2.3.1条中规定十层及十一层以下的单元式住宅,户门可设乙级防火门,是否按《高规》第6.2.3.1条执行;窗间墙的宽度应大于1.2m,是指一个单元内户与户之间窗间墙的宽度要求,单元与单元之间防火墙两侧的距离仍应按2m控制,这一点难以做到,如将防火墙凸出外墙,应凸出多少为宜?窗槛墙高度应大于1.2m,与《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第9.4.1条有矛盾,是否按《高规》执行?答:在《高规》第6.2.3.1条中规定十层及十一层单元式住宅的相关规定是没有限定该单元住宅只有一个安全出口的条件,而第6.1.1.2条规定限定于该住宅在设有一个安全出口的条件下提出相关的防火措施。

窗间墙的宽度1.2m,是指一个单元内户与户之间窗间墙宽度。

单元与单元之间防火墙两侧的距离应按2.0m 控制,按《高规》第5.2.2条规定执行,可对照《高规》图示06SJ812图例。

关于防火墙凸出外墙,可按(DGJ32/J26—2006)第8.5.2.4条“单元之间的防火分隔墙突出窗外沿不小于0.5m 《江苏省住宅设计标准》时,相邻窗距离可不限。

”《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第9.4.1条规定是对窗槛墙的要求,而GB50045—95是一个安全出口条件。

5. 《高规》第6.2.5.1条规定:楼梯间及防烟楼梯间前室的内墙上,除开设通向公共走道的疏散门和本规范第6.1.3条的户门外,不应开设其他门、窗洞口。

可对于12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在楼梯间或前室内布置水电管井,管井的检修门能否开向楼梯间或前室?答:该条可按《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第9.4.3条第4款(强制性条文)的规定,即“在电缆井、管道井设置在防烟楼梯间前室及合用前室时其井壁的检查门应采用丙级防火门”的规定执行。

但除住宅外,其他民用建筑,在楼梯间前室内除开设通向公共走道的疏散门外,不应开设其他的门、窗和洞口,仍应执行《高规》(GB50045—95)第6.2.5.1条的规定。

6. 两幢住宅建筑相拼,一幢14层、一幢18层,14层以下相当于是单元式相连,14层以上又相当于塔式住宅,在作消防疏散时,屋顶部分不能相连通(楼梯上到屋顶)。

考虑疏散时,是按塔式住宅考虑还是按单元式住宅考虑?两幢住宅均做防烟楼梯间和消防电梯,楼梯上屋顶是否可行?答:两幢住宅相拼,一幢14层,一幢18层,18层按塔式住宅楼考虑,14层可视为单元式住宅,但在第十层开始应与18层住宅相连,将疏散楼梯连通设连廊,解决两个单元间电梯互用。

但两幢住宅均应设消防电梯和前室。

塔式住宅应设防烟楼梯间,按《高规》(GB50045—95)第6.2.1条、第6.3.1条和第6.3.3条的各款规定执行。

7. 新修订《高规》(2005年版)中原强制性条文内容未用黑体字印刷,在省厅组织的培训课中,讲课专家明确这部分仍为强制性条文,造成极大的混乱,是否需有文件说明?答:应向《高规》(GB50045—95)修订编制组反映,给予发文明确。

新修订的《高规》在建设部第361号公告中已明确“对2001年《高规》进行了局部修改,修改的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经过修改的原条文同时废止。

”应理解为未经修订的条款仍按原规定执行。

8.按《高规》(GB50045—95)第2.0.17条规定,住宅底部设置的商业网点上下两层面积应不超2,问:如一层为商铺,二层为商业辅助用房或办公等,上下层面积是否叠加计算?如果上过300m述房间上下两层之间作了防火隔离,面积是否仍须叠加计算?商住楼、综合楼中,一、二层设置小型商店较多,楼梯的宽度和陡度难以符合《商店建筑设计规范》(JGJ48—88)的规定,一般楼梯都偏窄偏陡,消防部门对此也控制不严,审查中对小商店的楼梯是否可放宽控制?在新版《高规》(GB50045—95)执行之前,对一、二层为小商店的建筑,其面积、安全出口数量,室内最远一点到安全出口距离如何控制?答:《高规》(GB50045—95)(2005版)第2.0.17条的规定,是规范新增的商业网点的定义,2的小型商业服务用房,即小百货、粮店、邮政所、300m即房屋不超过两层,建筑叠加面积不大于储蓄所、理发店等且与住宅完全分开,有独立的出口。

它区别于商住楼的商业用房及综合楼的商业用房,此项服务用房面积可以上下叠加,如果是单独的办公室不应包括在内。

商住楼及综合楼中一、二层中设置的小商店应执行《商店建筑设计规范》(JGJ48—88)的相关规定。

9.消防电梯前室门的开启方向有何规定?《高规》第6.1.3条及第6.2.3.1条规定,开向前室和封闭楼梯间的乙级防火门(户门)是否必须向疏散方向开启?第6.1.3条中,高层居住建筑的户门不应直接开向前室。

当确有困难时,部分开向前室的门为乙级防火门。

这里的“部分”如何控制?(如18层以下设单元式住宅,其户门却开向前室)。

答:高层居住建筑的户门不应直接开向前室,但确有困难时开向前室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尽可能将户门开设在有走道的位置。

如无法设置通向各户的走道时,直接开向前室的户门,应采用能自行关闭的乙级防火门。

10. 《高规》(2005版)第6.1.1.2条规定,单元或高层住宅在18层及18层以下要求户门为甲级防火门,窗间墙、窗槛墙要大于1.2m,对此总是有几点不解之处:①《高规》第6.1.1.1条规定,18层及18层以下的塔式住宅,其窗间墙、窗槛墙是否也要满足1.2m的要求,还是满足《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第9.4.1条800mm高?(我们理解,塔式住宅的要求比单元式住宅高,因为它户数多,且只有一个安全出口)②18层以上的单元式住宅,按每单元设一个防火分区时,应有两个安全出口,设计中采用剪刀楼梯间且共用一个防烟前室,但前室仅有一个疏散口,是否满足两个安全出口的要求?③窗台的窗槛墙高度均达不到1.2m时,其玻璃窗下端采用固定安全玻璃,能否代替窗槛墙功能?答:①18层及18层以下的塔式住宅,应执行《高规》第6.1.1.1条的规定,即需要设一座防烟楼梯间和消防电梯的规定,防烟楼梯及消防电梯间应执行第6.2.1.2条、第6.2.1.3条及第6.3.3条的各项规定。

不能与第6.1.1.2条的规定混淆。

②该问题在《江苏省住宅设计标准》(DGJ32/J26—2006)第8.4.5.5条和第8.4.5.6条已有具体规定。

即19层及19层以上单元住宅,每个单元设有一座通向屋顶的防烟楼梯间,18层以上部分每层相邻单元楼梯通过阳台或走廊连通(屋顶可以不连通)。

18层及18层以下部分应满足第8.4.5.6,窗槛墙为高1.2m条要求:即单元与单元之间设有防火墙,户门为甲级防火门;窗间墙宽度不小于防火挑檐0.8m,不燃体墙;当确有困难时,可设有防火挑檐时,窗槛墙高度不小于度不小于是1.2m条规8.4.61.00h的不燃体。

第、出挑高度不小于0.4m长度不小于开窗洞口宽度,且耐火极限不小于层以上单元住宅,每个单元设有两个安全出口时,每个单元楼梯间应在屋顶上连通,19定,19层及条要求。

且应满足第8.4.5.6的窗间墙、窗槛墙为不燃1.2m如18层以下的单元式住宅,当只有一个安全出口时,需做③因安全玻璃窗达不到砖外墙的耐火极我们认为不应用固定安全玻璃窗替代,烧体及甲级防火的户门,限等级。

来源:华北标办总工陶驷骥作者:建筑专业施工图设计审查技术问答(二)796点击:时间:2009-3-9 15:40:2610. 《高规》(2005版)第6.1.1.2条规定,单元或高层住宅在18层及18层以下要求户门为甲级防火门,窗间墙、窗槛墙要大于1.2m,对此总是有几点不解之处:①《高规》第6.1.1.1条规定,18层及18层以下的塔式住宅,其窗间墙、窗槛墙是否也要满足1.2m 的要求,还是满足《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第9.4.1条800mm高?(我们理解,塔式住宅的要求比单元式住宅高,因为它户数多,且只有一个安全出口)②18层以上的单元式住宅,按每单元设一个防火分区时,应有两个安全出口,设计中采用剪刀楼梯间且共用一个防烟前室,但前室仅有一个疏散口,是否满足两个安全出口的要求?③窗台的窗槛墙高度均达不到1.2m时,其玻璃窗下端采用固定安全玻璃,能否代替窗槛墙功能?答:①18层及18层以下的塔式住宅,应执行《高规》第6.1.1.1条的规定,即需要设一座防烟楼梯间和消防电梯的规定,防烟楼梯及消防电梯间应执行第6.2.1.2条、第6.2.1.3条及第6.3.3条的各项规定。

不能与第6.1.1.2条的规定混淆。

②该问题在《江苏省住宅设计标准》(DGJ32/J26—2006)第8.4.5.5条和第8.4.5.6条已有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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