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农业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02-天津市

2008-2009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序号 学生姓名 王宁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刘斌 王宏伟 魏世泰 丁龙宜 张龙慧 付俊蕾 王晓慧 王明娥 李宗春 张俊亮 姚欢 吉龙飞 秦简 崔雪梅 李娜 沈忱 姚琛子 白雪梅 学校名称 天津工程师范学院 天津工程师范学院 天津工程师范学院 天津工程师范学院 天津工程师范学院 天津工程师范学院 天津工程师范学院 天津工程师范学院 天津工程师范学院 天津工程师范学院 天津工程师范学院 天津工程师范学院 天津工程师范学院 天津工程师范学院 天津工程师范学院 天津工程师范学院 天津工程师范学院 天津工程师范学院 天津工程师范学院 院系 自动化与电气工程学院 自动化与电气工程学院 自动化与电气工程学院 职教学院 电子工程学院 电子工程学院 电子工程学院 电子工程学院 电子工程学院 电子工程学院 电子工程学院 电子工程学院 电子工程学院 艺术学院 信息技术工程学院 信息技术工程学院 信息技术工程学院 信息技术工程学院 信息技术工程学院 专业 自动化 电气技术教育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 职业技术教育管理 应用电子技术教育 电子信息工程 应用电子技术教育 通信工程 应用电子技术教育 应用电子技术教育 电子信息工程 电子科学与技术 应用电子技术教育 艺术设计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教育技术学 网络工程 网络工程 学号 01110070127 01120081120 01140080216 04410060140 09930051201 09910060135 09930061306 09920070303 09930071303 09930071421 09910080318 09950080131 09930081313 11B10070119 02210061305 02210061318 02220060132 02230060226 02230070235 性别 男 男 男 男 男 女 女 女 女 男 男 女 女 女 女 女 女 女 女
山西农业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

山西农业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国家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第二条国家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
国家助学金是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学生的助学金。
第三条我校国家奖、助学金的名额由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确定。
第四条依照国家和山西省有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政策文件规定,并结合我校学生资助工作实际情况,为管好、用好该项资金,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评审原则第五条学校奖助学金评审领导组全面负责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的整体工作,由学生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各学院负责本学院国家奖、助学金初评工作。
第六条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三章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和申请条件第七条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每人每年8000元。
第八条申请条件(一)基本条件本年度三好学生且为一等专业奖学金获得者。
(二)学习成绩要求1、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以专业为单位排名)均位于前10%,学习成绩均分85分以上者;2、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以专业为单位排名)超出前10%,但均位于前30%,且学习成绩均分80分以上者,必须在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
(三)表现特别突出的具体要求表现特别突出是指学生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特别优秀。
-04-山西省2012--2013国家奖学金名单

2012-2013学年度国家第 1 页,共29 页第 2 页,共29 页第 3 页,共29 页第 4 页,共29 页第 5 页,共29 页第 6 页,共29 页第 7 页,共29 页第 8 页,共29 页第 9 页,共29 页第 10 页,共29 页第 11 页,共29 页第 12 页,共29 页第 13 页,共29 页第 14 页,共29 页第 15 页,共29 页第 16 页,共29 页第 17 页,共29 页第 18 页,共29 页第 19 页,共29 页第 20 页,共29 页第 21 页,共29 页第 22 页,共29 页第 23 页,共29 页第 24 页,共29 页第 25 页,共29 页第 26 页,共29 页第 27 页,共29 页第 28 页,共29 页第 29 页,共29 页第 30 页,共29 页第 31 页,共29 页第 32 页,共29 页第 33 页,共29 页第 34 页,共29 页第 35 页,共29 页第 36 页,共29 页第 37 页,共29 页第 38 页,共29 页第 39 页,共29 页第 40 页,共29 页第 41 页,共29 页第 42 页,共29 页第 43 页,共29 页第 44 页,共29 页第 45 页,共29 页第 46 页,共29 页第 47 页,共29 页第 48 页,共29 页第 49 页,共29 页第 50 页,共29 页。
4山西 2018—2019学年度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

繁峙县综合职业学校 繁峙县综合职业学校 繁峙县综合职业学校 宁武职业技术学校 静乐县职业中学校
河曲县职教中心 保德县职业中学 偏关县职业中学 榆次区职业技术学校 榆次区职业技术学校 榆次区职业技术学校 榆次区职业技术学校 山西同兴学校 太谷县职业中学校 太谷县职业中学校 太谷县职业中学校 太谷县职业中学校 太谷县职业中学校 山西省航空(基础)学校 祁县职业高级中学 祁县职业高级中学 祁县职业高级中学 平遥现代工程技术学校 平遥现代工程技术学校 平遥现代工程技术学校 平遥现代工程技术学校 平遥现代工程技术学校 平遥现代工程技术学校 平遥县综合职业技术学校 介休市职业中学 介休市职业中学 介休市职业中学 介休市联华电子职业学校 灵石县第一职业高级中学 灵石县第一职业高级中学 灵石县第一职业高级中学 灵石县第一职业高级中学 榆社县职业中学 榆社县职业中学 左权县职业技术中学校 左权宏远学校 和顺县职业中学 和顺县职业中学 和顺县职业中学 昔阳县高级职业中学校 昔阳县高级职业中学校 寿阳县第一职业中学校 寿阳县第一职业中学校 晋中市职业中专学校 晋中市职业中专学校 晋中市职业中专学校 晋中市职业中专学校 晋中市体育运动学校 晋中市卫生学校
150 张格葛
151 许江坤
152 关琪珊
153 尚纪杰
154 安忠琪
155 李雅娟
156 牛子豪
女
汉族
阳泉市体育运动学校
女
汉族
阳泉市第一高级职业中学
女
汉族
盂县职业中学校
男
汉族
阳泉市交通职业学校
女
汉族
平定县高级职业中学校
男
汉族
阳泉职业技术学院
女
汉族
阳泉市郊区职业高级中学校
女
山西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

山西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第一条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目的在于激励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
第二条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评审名额和预算每年由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统一下达学校。
第三条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
每年九月份开始受理申请,十月三十日前评审完毕。
十一月份发放奖学金,颁发奖励证书。
第四条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资助对象为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凡具有山西大学正式学籍的本、专科二、三、四年级学生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申请: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申请时评审学年两个学期综合测评成绩排名都在班级(专业)排名30%以前;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申请当年按照有关规定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五条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程序1、学校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下达的评审名额,根据各学院(系)二、三、四年级本、专科学生人数以及生源结构等因素分配评审名额,发布评审通知;2、学院(系)奖助学金评审小组按照分配名额,根据二、三、四年级本、专科学生人数以及生源结构等因素,分配各年级(专业班级)评审名额,统一安排部署本学院(系)评审工作;3、符合条件的学生提出申请,填写《山西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并报辅导员;4、辅导员根据评审条件以及评审名额,以年级(或专业班级)为单位组织学生进行差额民主评选。
民主评选结果以及相关材料提交学院(系)奖助学金评审小组;5、学院(系)奖助学金评审小组审核各年级(专业班级)民主评选工作开展情况以及评选结果,评审产生本学院(系)推荐评奖学生名单,并向学院(系)师生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生工作部(处);6、学生工作部(处)审核学院(系)评审材料,向学校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提交推荐评奖学生名单以及相关材料;7、学校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等额评审,确定上报获奖学生名单,并向全校师生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山西农业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

山西农业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国家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第二条国家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
国家助学金是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学生的助学金。
第三条我校国家奖、助学金的名额由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确定。
第四条依照国家和山西省有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政策文件规定,并结合我校学生资助工作实际情况,为管好、用好该项资金,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评审原则第五条学校奖助学金评审领导组全面负责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的整体工作,由学生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各学院负责本学院国家奖、助学金初评工作。
第六条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三章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和申请条件第七条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每人每年8000元。
第八条申请条件(一)基本条件本年度三好学生且为一等专业奖学金获得者。
(二)学习成绩要求1、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以专业为单位排名)均位于前10%,学习成绩均分85分以上者;2、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以专业为单位排名)超出前10%,但均位于前30%,且学习成绩均分80分以上者,必须在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
(三)表现特别突出的具体要求表现特别突出是指学生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特别优秀。
国奖汇总表

91.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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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学号
姓 名 性别 民族 政治面貌 专业班级
担任职务
生源地
家庭情况
获奖情况
平均 成绩排名 成绩
19
2007002997 李江静
女
汉
党员
会计0701
班团支部书记
四次二等、两次一等奖学金;校优秀学 母亲待业,人口4人, 生干部,校优秀团员,校新生军训优秀 山西大同 家庭月总收入2000元 学员;爱心家园优秀部员,院主持人大 赛二等奖,院征文比赛三等奖 父母务农,人口5人, 特等两次、一等一次奖学金、全国大学 家庭月总收入300元 生数学竞赛一等奖
1 18
30
2009300084 刘小红
女
汉
团员
计算机科 学与技术 0901
无
1/59
31
2008200208 贾庆荣
男
汉
预备党员
国际商务 0805
学生会宣传部副部长
93.5
1/130
第 4 页,共 4 页
90.57
12
2008001874
付玉
女
汉
团员
院生活部副部长
母亲无劳动能力,4口 吉林扶余 人,家庭月总收入280 元
86.06
13
2007002117
任财
男
汉
党员
水文0701
班团支书
家庭人口4人,爷爷和 特等奖学金两次、一等奖学金四次;校 浙江台州 父母务农,生活条件 三好、省级三好各一次;国家励志奖学 一般 金一次;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一等奖 一等奖学金六次,校三好学生,优秀学 父母无工作,5口人, 山西忻州 生干部各一次,两次国家励志奖学金, 家庭月总收入500元 赵宗复奖学金一次 一等四次、模块三次奖学金,08/09学年 父母务农,人口4人, 校三好学生、09年富士康清寒学生助学 山西临汾 家庭月总收入80元 金、08/09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 山西运城 父亲残疾,人口8人, 靠农田维持生计 两次一等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填表注意事项

去年填报表格的时候,有一些注意事项,因为都是新标准新要求,大家有点手忙脚乱。
去年要注意的一些事项,我留存了一下:1、民族写汉族,不能写汉。
学制写四年,不能写四/四年制/四年本科/本科四年2、申请理由要空两格,申请理由中不要出现“尊敬的领导”“望领导批准”等字样申请理由不能简单列:1、....2、.....3、......3、政治面貌要写:共青团员/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不能写:团员/党员/预备党员4、日期要手写,签名要手签,不能打印5、辅导员填的推荐理由也要空2格6、申请理由200字,推荐理由100字,不能少7、实行综合考评排名了的要打勾,打勾不能超出矿外,不能出现涂黑的黑心方框8、表头出现了“附件1:”删掉,表尾的“制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10年版”不能删掉9、院系意见必须写详细意见、个性化意见10、申请理由:不可以出现“不忘党训”,因为没有党训。
需要往江西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报送的材料:一、国家奖学金:10月15日前1、《国家奖学金评审情况报告》(纸质版);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10版)(纸质版);3、《---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纸质版和电子版)二、国家励志奖学金:10月20日前1、《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情况报告》(纸质版);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12版)(纸质版);3、《---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纸质版和电子版)三、国家助学金:10月30日前1、《---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汇总表》(电子版)附件6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各分院可复印《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组织人员认真仔细填写。
一:基本标准1. 表格为一页,正反两面,不得随意增加页数。
表格填写应当字迹清晰、信息完整,不得涂改数据或出现空白项。
2. 表格标题中学年的填写为评审工作开始所在学年的上一学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