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徐朔方教授在汤显祖佚文上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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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显祖《玉茗堂评花间集》新论

汤显祖《玉茗堂评花间集》新论

汤显祖《玉茗堂评花间集》新论郭娟玉【摘要】汤显祖《玉茗堂评花间集》今存最完整的善本,是明万历庚申四十八年(1620)乌程闵氏刊朱墨套印本,计有眉批176则、夹批19则、尾批5则,总共200则.惜善本稀见,论者多据徐朔方笺校《汤显祖全集》所收20则,以及华连圃《花间集注》所录11则,总共只有31则而已.本文因此据台北国家图书馆藏明万历庚申四十八年乌程闵氏朱墨套印本,完整观照汤评的内容,并从《玉茗堂评花间集序》上溯欧阳炯《花间集序》的词学观点,深入掘发汤显祖论词的精神与特色,以见其承袭与新交.【期刊名称】《文学与文化》【年(卷),期】2012(000)003【总页数】12页(P129-140)【关键词】汤显祖;花间集;玉茗堂;评点;词【作者】郭娟玉【作者单位】台湾嘉义大学中国文学系【正文语种】中文一前言大蜀广政三年(940),赵崇祚选辑《花间集》十卷,欧阳炯为撰《花间集序》,这是文学史上第一部文人词选集,第一篇词学批评。

明万历四十三年(1615),汤显祖评点《花间集》并自撰《玉茗堂评花间集序》,这是《花间集》传播史上的第一部评点本。

前者是词的滥觞时期,后者则是词的中衰时期,虽然相隔六百余载,兴衰有别,然而词的体性却同样处于茫昧的状态,辑选者、评点者都有意廓清当代词坛的困惑。

汤显祖在原本《花间集》的基础上再创作,其评点与序言所反映的词学观,与原创者虽各自标志着时代的印记,却隐然可见其承袭与新变。

万历八年(1580),温博为茅一桢刊《花间集》校雠点句,自叙所用符号为“点者读,圈者句,句韵角也”①施蛰存主编:《词籍序跋萃编》,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年,第635页。

汤显祖身为评点名家,既承袭前人“校雠点校”的方式,又有新变。

他评点《花间》,除了为作品“句读”以外,卷后附有“音释”,而这些只是阅读的基本,最具创新意义及词学价值的在于“评”。

他批评的方式,一种是用文字:用眉批、夹批、尾批等发抒见解;一种是用符号:用“◎”“ ”“○”“、”“|”等于词句旁点次,而二者往往相辅而发② 汤氏圈点作品,于佳处常用四种符号:以“◎”为最佳,以“ ”为次佳,再次为“○”,末为“、”。

《牡丹亭》探源 作者:谢传梅 【文化散论】

《牡丹亭》探源 作者:谢传梅 【文化散论】

《牡丹亭》探源作者:谢传梅【文化散论】《牡丹亭》探源作者:谢传梅关键词:牡丹亭,探源,南安大庾,流传故事,《夷坚志》提要:汤显祖《牡丹亭》故事之源,向来有争议。

本文以汤显祖贬官所经过的南安大庾,在宋代以来的史藉记载、民间流传的,当地官府小姐死后化为鬼魂,与青年相情恋故事,追溯到汤显祖《牡丹亭》戏剧的源头。

汤显祖《牡丹亭》所依据的明初话本《杜丽娘慕色还魂》,其原型即在于南安大庾当地上述那些故事。

中心:《牡丹亭》故事来源却向来有争议,自上世纪七八十年代至今,学者普遍认定明初话本《杜丽娘慕色还魂》是汤显祖《牡丹亭》的根据。

话本故事发生在广东南雄,《牡》剧故事却是发生在江西南安大庾。

笔者为江西大余(古大庾)人高级讲师退休,根据数年悉心研究发现,《牡》剧故事发生地的大庾当地确实曾有女魂恋人的传说故事,有一起被宋代学者洪迈记载在他的名著《夷坚志》中。

《夷坚志》所记故事与话本《杜》虽然时间相隔有二百多年,二者中心内容却有着惊人的相同和相似处,二者都写到:某青年男子独处,夜晚,一漂亮女子前来自荐枕席,两人欢娱同床共枕。

问女子姓氏居止,则慌称附近人家闺女,慕色而来。

男子说要媒妁礼币正娶,却被巧妙推辞,原来她是葬于附近的官宦女儿鬼魂现身。

比较二者对故事核心的描写:《夷坚志》所记故事:“夜方初更烛未灭一女子忽来进趋闲冶貌甚华艳俊半醉出微词挑之欣然笑曰我所以来正欲相就结绸缪之好尔遂升榻问其姓氏居止曰勿多言只在寺后住汝明夕尚能抵此否俊大喜谨奉戒自是无日不来仍从寺僧借一室为久寓计经月余僧弗以为疑外人固无知者时以金银钗钏为赠俊既获丽质又得羡财欢惬过望谓之曰吾未曾授室欲凭媒妁往汝家以礼币娶汝何如曰吾父官颇崇安肯以汝为婿但如是相从足矣俊信为诚然……诸僧后知其事曰寺中左右素无妖魔之属惟昔年邵宏渊太尉谪官时丧一笄女葬于后墙之外必此也是遂尝出为僧患。

”话本《杜》:“却好天晚,这柳衙内因想画上女子,心中不乐,正是不见此情情不动,自思何时得此女会合,恰似望梅止渴,画饼充饥,懒观经史,明烛和衣而卧,翻来复去,永睡不着,细听谯楼已打三更,自觉房中寒风习习,香气袭人。

《牡丹亭》研究综述

《牡丹亭》研究综述

《牡丹亭》研究综述一.创作的时间和地点关于《牡丹亭》的写作年代,日本人青木正儿依据明天启年间清晖阁评本《还魂记》序云徐渭对《牡丹亭》的批语,断定此作当作于万历二十一年(1594)前。

《中国戏曲通史》认为“大约在投劾回家前一年,即万历二十五年”,汤显祖写成此稿。

徐朔方《汤显祖年谱》则根据明朱墨本汤显祖题词自署,将写作时间定为万历二十六年(1598),汤显祖四十九岁弃官归居临川之时。

纪勤《〈牡丹亭〉脱稿年月小议》(《戏文》1982-5)针对徐朔方的依据提出“以汤显祖题词自署的时间来考定《牡丹亭》的脱稿年月,似乎也还难作定论”,并根据梅禹金《鹿裘石室集》卷八中给汤显祖的一封信,认为《牡丹亭》应“脱稿于万历二十五年冬汤赴京上计之前”。

朱建明《汤显祖在芜湖撰作〈牡丹亭〉说》(《黄梅戏艺术》1988-1)认为“万历二十一年前”,汤显祖浪迹江湖,构思、写作这部名著,归居老家后作最后更定,刊刻传世,“这种看法该不是妄断臆测”。

徐朔方撰文《〈牡丹亭〉的创作年代》补充论证他的论点,针对“有人以为《牡丹亭》作于遂昌知县任上,万历二十六年是付印的年代”,指出由汤显祖万历二十八年写的《答张梦泽》信,知其承诺以《牡丹亭》送人还只能用抄本而没有印本,则二十六年已出版或即将出版《牡丹亭》的可能都不存在;同理,徐朔方认为梅禹金《鹿裘石室集》卷八中致汤显祖的信中(引用者认为作于万历二十五年)提到的汤显祖的“新著”也“显然不指《牡丹亭》”,而且小说戏曲在古代不受重视,也少有人把自己的这类作品称为“著作”。

徐朔方还指出,汤显祖万历二十六年三月罢官,秋季完成《牡丹亭》,时间短促,但“三四个月写一本传奇并不出人意外”,而《牡丹亭》“明显地留下仓卒完稿而未及仔细推敲的痕迹”,“显然和写作时过于匆促有关”。

刘宗鹤《〈牡丹亭〉作于遂昌证说》(《戏曲艺术》1997-4)再次对徐朔方的意见提出质疑,认为根据汤显祖万历二十六年弃官初归至七夕前几个月的“经历、活动和心境”,他不可能在极短的时间里写成,再从汤在《牡丹亭》上所下的工夫来看,也不可能是初归写成的。

徐朔方教授与汤显祖研究

徐朔方教授与汤显祖研究

徐朔方教授与汤显祖研究
苗庭芝
【期刊名称】《上海戏剧》
【年(卷),期】2003(000)011
【摘要】徐朔方(1923-)戏剧史论家。

原名步奎,浙江东阳人。

浙江大学英国语文系毕业。

历任浙江师院等校教职,后调浙江大学中文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1984年应邀去美国普林斯顿大学考察、讲学一年。

上世纪末应邀赴台湾各大学作较长时期讲学。

著作有五卷本《徐朔方集》(浙江古籍出版枉)、《小说信考编》(上海古籍出版社)以及《牡丹亭校注》、《长生殿校注》等。

《论汤显祖及其他》(上海古籍出版社)于1984年获中国剧协第一届戏剧理论著作奖。

(注:《论汤显祖及其他》一书所收主要论文后来均已编进《徐朔方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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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4页(P76-79)
【作者】苗庭芝
【作者单位】无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J809.2
【相关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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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显祖和李贽未曾在临川相会

汤显祖和李贽未曾在临川相会

汤显祖和李贽未曾在临川相会龚重谟【期刊名称】《东华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年(卷),期】2008(027)002【摘要】晚明被称为"异端之尤"的思想家李贽,对汤显祖深有影响.他俩是否谋面,学界长期未能搞清.笔者曾翻<临川县志>偶见李贽为城东正觉寺写有<醒泉铭>,文中有"是万历己亥,余与汤西儿正觉寺后作系念"一句,此时汤显祖已弃官在家,"西儿"是他的已夭亡儿子,于是提出李与汤有可能在临川会面.而徐朔方先生据此便断为"汤显祖罢官的第二年,他和李贽曾在临川相会".查林海权的<李贽年谱考略>对万历二十七年李贽寓居南京永庆寺记载甚详,其没有离开过南京.<醒泉铭>实为假冒李赞之名的伪作.<铭>中所说的"系念"也无从认定是对汤氏夭亡"西儿"的"系念".【总页数】3页(P109-110,118)【作者】龚重谟【作者单位】海南省文化艺术学校,海南,海口,570203【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K825.78【相关文献】1.论晚清宫廷演剧中昆腔剧目的变化r——以汤显祖"临川四梦"为中心 [J], 裴雪莱;彭志2.汤显祖与利玛窦相会韶州考——重读《端州逢西域两生破佛立义,偶成二首》[J], 宋黎明3.汤显祖与“临川四梦”——纪念汤显祖诞辰460周年 [J], 苏子裕;4.镜像书写与价值诉求的荒诞——汤显祖临川四梦的文化言说 [J], 张恒正5.探析汤显祖作品与采茶戏、宜黄戏、临川的关系 [J], 陈莹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汤沈之争若干材料考辨

汤沈之争若干材料考辨

“汤沈之争”若干材料考辨程芸内容提要:“汤沈之争”曾是晚明戏曲研究一个焦点问题,迄今歧见纷纭。

本文对若干材料作了详细考辨,指出其间所存在的诸多“矛盾”与“疑问”,以期能推动相关研究的深入。

关键词:汤显祖沈璟《牡丹亭》改本晚明曲学名家王骥德和吕天成分别提供了两段有关汤显祖、沈璟关系的文字,其行文从逻辑、语意到用词都相当接近以至显示出雷同,“汤沈之争”一说之所以广为流布并形成晚明清初戏曲研究中的一种“叙事范型”,既与学人对这些材料可信度的普遍认同有关,也受制于20世纪下半叶国内政治/文化的一般情势。

参看拙文《有无之际——“汤沈之争”与晚明戏曲主潮刍议》,《戏剧》2001年第4期;《20世纪上半叶汤显祖、沈璟研究述评》,《戏曲研究》第58辑,中国戏剧出版社2002年版。

但倘若细究《曲律》、《曲品》成书过程,我们不应排除这两则材料有转相引述的可能——细节的差异尚在其次,它们与汤显祖《答孙俟居》、《答凌初成》、《与宜伶罗章二》等书函的凿枘之处更无法漠视,这些足以使后人在理解汤、沈真实关系时歧见纷出。

一、相关记载的矛盾及其疑问先看王骥德《曲律》、吕天成《曲品》本文所引《曲品》以吴书荫《曲品校注》(中华书局1990年版)为据。

的记载:临川之于吴江,故自冰炭。

吴江守法,斤斤三尺,不欲令一字乖律,而豪锋殊拙,临川尚趣,直是横行,组织之功,几与天孙争巧,而屈曲聱牙,多令歌者齚舌。

吴江尝谓:“宁协律而不工,读之不成句,而讴之始协,是为中之之巧。

”曾为临川改易《还魂》字句之不协者,吕吏部玉绳以致临川。

临川不怿,复书吏部曰:“彼恶知曲意哉!余意所至,不妨拗折天下人嗓子。

”其志趣不同如此。

郁蓝生谓临川近狂,而吴江近狷,信然哉!(《曲律·杂论下》)吾友方诸生曰:“松陵具词法而让词致,临川妙词情而越词检。

”善乎,可为定品矣。

乃光禄尝曰:“宁律协而词不工,读之不成句,而讴之始协,是为曲中之巧。

”奉常闻而非之曰:“彼乌知曲意哉!予意所至,不妨拗折天下人嗓子。

我与徐朔方教授在汤显祖佚文上的纠纷

我与徐朔方教授在汤显祖佚文上的纠纷

我与徐朔方教授在汤显祖佚文上的纠纷·龚重谟·1999年我与徐朔方教授在汤显祖佚文问题上发生了一场纠纷。

事情的原委是:1982年春,我去北京为江西抚州汤显祖纪念馆搜集汤显祖史料,在北京图书馆查阅古籍《明文百家萃》,发现该书载有汤显祖十一篇时文,均为徐先生笺校的《汤显祖诗文集》(1982年版)所没有收录。

北图藏的《明文百家萃》残缺不全,从有关专业人员得知复旦大学图书馆有完整藏本,特写信托复旦大学陆树伦教授代抄寄我。

佚文辑到后,我进行断句、标点和笺注,并和我在抚州地区地方文献上所发现与辑逸的汤显祖的序文、传赞和楹联等佚文一起发表在1983年第6期《文艺资料》(江西省文学艺术研究所编的内刊)。

这批佚文徐朔方看到后,曾于1985年“转托”江西省赣剧团编剧黄文锡来信“探询”我的意见。

黄在5月20日的来信中说:“你刊在《文艺资料》上的一组汤显祖佚文,业已算半公开的资料了。

徐朔方同志想在《汤显祖诗文集》再版时将它们补入,注明发现者——你的名字,并告出版社把应有的稿酬寄你。

此事不知你是否同意,转托我探询你的意见。

自然,不同意,他也不会冒(贸)然补入。

”接信后我没理会,既没有给黄文锡回信,更没有给徐朔方作答复。

此事搁下。

1986年10月5日,时在中国艺术研究院进戏曲理论研究班学习的我,曾把所辑佚文给郭汉城老师看了,汉城老师阅后即给院《戏曲研究》编辑部的迦华、颜长柯老师写信推荐发表。

颜老师意见全发篇幅过长,先将序文、传赞和楹联部分刊发《戏曲研究》在第二十二期,时文部分以后再发。

1987年7月我修业期满回赣,1988年调海南后没有从事所学专业研究工作,对佚文事已淡忘。

事过十二年,徐先生重编《汤显祖全集》,要收罗我辑逸的这批佚文,“辗转从戏曲研究编辑部”探听我在海南文体厅工作,于1995年1月17日给我来信云:“(我)正在考虑重编汤显祖诗文集。

我想把你在《戏曲研究》发表的辑佚也收罗在内。

当然注明是您的辑逸,并且将由出版社直接向您寄送应得的报酬。

被误读的汤显祖——汤显祖剧作的文本与表演接受

被误读的汤显祖——汤显祖剧作的文本与表演接受

文化遗产年第6期被误读的汤显-汤显祖剧作的文本与表演接受戚世隽[摘要]汤显祖在创作“临川四梦”时,拟想的观众与他属于相同的文化圈,因此剧作中有不少属于文人趣味的东西,在后来的演绎与接受过程中出现了不少误读。

我们可以从中看出汤显祖的剧作作为文人文学,又在大众流通的过程中,所产生的一些有意义的现象。

[关键词]汤显祖误读文本表演接受〔中图分类号〕1207.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 -0890 (2016) 06 -030 -06当代文艺理论认为,文艺作品问世后,便不再 属于作者而具备自身的独立性®。

清人谭献在《复 堂词录序》也说"“作者之用心未必然,而读者之 用心未必不然”®。

对于戏剧这种需要二度创作的艺 术形态而言,演员的再演绎,也同样未必完全符合 剧本的原意,或形成了艺术史上的所谓“误读”。

汤显祖的剧作,在后来的演绎与接受过程中,对它的理解与接受,也同样遵循着这一规律。

从汤 显祖的被误读,我们可以看出汤显祖的剧作作为文 人文学,又在大众流通的过程中,所产生的一些有 的。

应该说,汤显祖在写作“四梦”时,对戏剧的文体特征有相当的熟悉与理解,不过,汤显祖并未如职业戏剧家那样,顾虑剧作是否受到民众的欢迎,并在审美上向民众靠拢,体现的更多的是深受传统文化影响的知识分子的趣味。

也使剧 作出现了不少不属于戏剧文体特性的东西,造成 后来的误读。

误读,作为戏剧史上的常见现象,以往我们较多注意的是不了解戏剧独特程式所造成的问题。

如民国初年曾有外国观众将演员的“洗马”动作 当作“打扫房间”,第二次又将“敲钟”的动作当 作“洗马”的事情®。

还有不了解脸谱的象征意义 而造成的误4$。

对京剧的当代传播的调查显示,今天的外国人对京剧的了解与认知虽然有所进步,[作者简介]戚世隽(1970 -),女,文学博士,中山大学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文化遗产传承与数字化保护协调创新中心、中山大学中文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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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徐朔方教授在汤显祖佚文上地纠纷·龚重谟·年我与徐朔方教授在汤显祖佚文问题上发生了一场纠纷.事情地原委是:年春,我去北京为江西抚州汤显祖纪念馆搜集汤显祖史料,在北京图书馆查阅古籍《明文百家萃》,发现该书载有汤显祖十一篇时文,均为徐先生笺校地《汤显祖诗文集》(年版)所没有收录.北图藏地《明文百家萃》残缺不全,从有关专业人员得知复旦大学图书馆有完整藏本,特写信托复旦大学陆树伦教授代抄寄我.佚文辑到后,我进行断句、标点和笺注,并和我在抚州地区地方文献上所发现与辑逸地汤显祖地序文、传赞和楹联等佚文一起发表在年第期《文艺资料》(江西省文学艺术研究所编地内刊).这批佚文徐朔方看到后,曾于年“转托”江西省赣剧团编剧黄文锡来信“探询”我地意见.黄在月日地来信中说:“你刊在《文艺资料》上地一组汤显祖佚文,业已算半公开地资料了.徐朔方同志想在《汤显祖诗文集》再版时将它们补入,注明发现者——你地名字,并告出版社把应有地稿酬寄你.此事不知你是否同意,转托我探询你地意见.自然,不同意,他也不会冒(贸)然补入.”接信后我没理会,既没有给黄文锡回信,更没有给徐朔方作答复.此事搁下.年月日,时在中国艺术研究院进戏曲理论研究班学习地我,曾把所辑佚文给郭汉城老师看了,汉城老师阅后即给院《戏曲研究》编辑部地迦华、颜长柯老师写信推荐发表.颜老师意见全发篇幅过长,先将序文、传赞和楹联部分刊发《戏曲研究》在第二十二期,时文部分以后再发.年月我修业期满回赣,年调海南后没有从事所学专业研究工作,对佚文事已淡忘.事过十二年,徐先生重编《汤显祖全集》,要收罗我辑逸地这批佚文,“辗转从戏曲研究编辑部”探听我在海南文体厅工作,于年月日给我来信云:“(我)正在考虑重编汤显祖诗文集.我想把你在《戏曲研究》发表地辑佚也收罗在内.当然注明是您地辑逸,并且将由出版社直接向您寄送应得地报酬.”阅信后引起了我地狐疑:徐先生年转托黄文锡来信是说要收罗我发表在《文艺资料》上佚文,现在为何只提发表在《戏曲研究》上地那些?联想到年初我去遂昌采访学者王权时,曾告诉我早在年他就写有《汤显祖年谱》初稿.初稿呈送恩师——当代词宗夏承焘指教.王和徐先生都是夏承焘地高足,夏知徐先生也在作《汤显祖年谱》地编写工作,建议他两人合作.于是王权便把手稿给了徐朔方.徐看了一段时间后,将稿子退给了王,说他地可以单独成篇,不用合作了.警觉地神经令我于当月日向徐发出了回信,表白了明确地态度.信地开头特意提到十二年前曾通过黄文锡来信给我要补入我所辑佚文一节.信地最后说:“我相信,你要收罗地决不仅仅是我发表在《戏曲研究》上,而是我辑佚地全部,含正式刊物、内刊上所发表以及尚未公诸于世地.否则,仍会出现您所不愿出现地‘割爱’”.尽管我警惕性不低,然悔气地事却防不胜防.徐先生无视我信中地明确态度,按他地“小九归”,一厢情愿将我发现并辑逸地篇佚文收进了他笺校地《汤显祖全集》中.该书年月在北京古籍出版社出版.本年月初我逛海口市解放路新华书店看到此书,顺手从书架上取下翻阅,发现补遗地篇时文中,只有《我未见好》、《故君子可……其道》和《孔子有见》三篇编在第五十一卷《补遗》中,注明了是我录自《明文百家萃》,另八篇(《为人臣止于敬》、《夏礼吾能》、《上好礼》、《君子思不出其位》、《鄙夫可与》、《左右皆曰贤未可也》、《其君子实……小人》和《民之归仁》)则出现在第五十卷《制义》中,没有注明是我地发现与辑逸.我地这一成果变成了徐先生地东西.为了弄清真相,我及时去信向徐先生询问.信中说:“据北京朋友告诉我,你校笺地《汤显祖全集》已在北京古籍出版社出版,但海南书店目前尚未见有售(按:这时我已知道对这位大学者已不能太老实了,为了探明他地态度,我不能直说已在海南看到)不知我所辑录地汤氏佚文你收进多少?望告!”徐先生于月日给我回信中装痴卖傻:“大函奉悉,现已函北京古籍出版社经办同志为我寄《汤显祖全集》一套到海南.此乃例有之事,竟因年老昏聩而忘却,歉甚.”不知徐先生是真地“年老昏聩”还是心中乱了分寸,书已发行了半年了,还附来了五页地《汤显祖全集》增订与勘误,请我订正,令人啼笑皆非.月中旬收到北京古籍出版社文艺部寄来地《汤显祖全集》一套四本.我翻阅了全书,细读了《全言》和《编年笺校汤显祖全集缘起》后以及整个编排,看出了徐先生并非“年老昏聩”,而是老谋深算,为了将我地辑逸成果变成他地东西可谓“呕心沥血”.月日我去信给徐先生本人与北京古籍出版社提出交涉.明确指出书中第五十卷《制义》中有八篇“没有实事求是注明为我发现并辑逸,违背了年通过黄文锡写信给我地主动承诺,侵害了我地权益”.若不能协商解决将诉诸司法来裁决.徐先生心中有愧,害怕我诉诸司法,但又显得很坦然地样子.月日他给我来信说:“我想可以原谅则原谅,如不可原谅,则不妨由法律途经加以解决.我写到这里心平气和,相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会令您或我或出版社有吃亏或便宜.”徐先生在学界有“宗师”、“泰山北斗”之尊,岂甘心向名不见经传地我祈求“原谅”,月日地来信露出了他地面目,道出了他之所以这样做地理由:“我也一样相信法律途经解决为好,但败诉一方要负责讼费.我在汤集中所收尊编佚文后曾作保留,现标点解释同您不一样.……北图有书《制义》,何得云‘发现权’,岂不滑天下之大稽.”阅信后,他地所谓“宗师”、“泰山北斗”地光辉形象在我心中大打折扣.一个大学者,竟“昏聩”得连何谓“佚文”都糊涂了!《辞海》对“佚”地解释是:“散佚、弃置.如:佚书,辑佚.”所谓“佚文”就是指已故作家散失、弃置地文章;“汤显祖佚文”当然是指他以前校笺地《汤显祖诗文集》(年出版)所没有收进地散失、弃置地汤显祖诗文.这些散失、弃置地汤显祖诗文谁先发现辑逸到了并公诸于世就属谁地演绎作品,享有著作权,受著作权法地保护.收在《汤显祖全集》第五十卷《制义》中地篇时文就是年我在北图《明文百家萃》一书中发现辑逸到篇中地篇,其中《上好礼》一篇,我发表稿将“纯以虚运毫不着实”一句漏掉,现徐先生书稿这句也没有,更可证明徐先生所收罗地正是我发现地这批佚文.佚文被发现已公诸于众后就不再是佚文了.诚如汤诗《凤凰山》我年月出差上海,住吴宫饭店,在对门古旧书店购得《郁达夫游记》,在首篇《杭州小历纪程》就发现郁达夫引了这首诗,徐朔方校笺地《汤显祖集》(年版)诗文卷中没有收集,是首佚诗,而徐先生从《龙游县志》卷三十八也录到这首佚首.因我拖到年月才公布《江西日报》,而徐先生笺校、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地《汤显祖诗文集》是年月出版,该诗已补遗.因徐先生公布时间早于我,我虽在不同地方录到也不能算是佚文,故后来我就没有将该首佚诗归入我地辑佚成果之列.徐先生提出他地“标点解释同我不一样”,他地正确,我地错,“视不可信赖”.然而在古籍整理中两个人标点不完全一样属正常.从我辑佚地十一篇时文看,断句徐先生与我基本一样,标点有部分一样,部分不一样.即使我错地完全不能用,作为收罗者应是提出意见,让辑逸者重新标点.若真是“不可信赖”你可不收罗.正是这批佚文,早在年月日徐托黄文锡来信就表明了:“想在《汤显祖诗文集》再版时将它们补入,注明发现者——你地名字,并告出版社把应有地稿酬寄你.……自然,不同意,他也不会冒(贸)然补入.”并没有提到我地标点有为“不可信赖”.这白纸黑字,至今我还保存着.可现在不仅是“冒(贸)然补入”,且收罗我辑逸地篇时文就有篇不“注明发现者”我地名,书出了半年既不告知也不给稿费,连“例有之事”地样书也不寄.只是当书发行了半年,我无意在海口书店看到写信问到佚文收罗情况时才以“竟因年老昏聩而忘却”,叫出版社寄来《汤显祖全集》一部,和稿费元.当我去信明确指出徐先生这样做侵占了我地辑佚成果,损害了我地权益,应承担侵权责任.徐先生又以“现标点解释同您不一样”、“视为不可信赖”、“北图有书《制义》”等为理由为自己开脱责任.如果徐先生这种理由可成立地话,那月日来中信请求我“能原谅则原谅”那要我“原谅”什么呢?这时我对徐先生很是恼怒,令我无法原谅他这种行为.为了维护我地正当权益,感到不将他告上法庭难以心平.我知道,打官司打地是证据和法律依据.证据我是有了,抄录地佚文和有关信件我都保存了.为了解相关法律依据,我带着有关证物去海南省高院知识产权庭向专业人员进行了咨询,对胜诉讼充满了信心.社会上地两个职业律师好友看了我地有关材料,说这样官司实为小菜一碟,若对方雇用了律师,愿为我提供法律援助,即免费代我出庭.但当我写好诉讼文书准备呈交法院时,我又犹豫了.考虑到:一、徐先生是周育德先生地老师,而周又是我地老师,告他总不太好.二、徐先生是汤学领军人物,判决下来在社会上有影响,有损他地声誉;从经济上,尽管我无意要他作任何赔赏,但他要应诉就要请律师,律师要到海南这一花费数目不小.三、徐先生虽是不甘心但毕竟在信中还是向我发出了“能原谅则原谅”地祈求.四、我调海南后多年基本不搞汤显祖研究,在大特区经济大潮冲刷下,学术情感淡泊,几篇佚文心中不是很在乎.“人生何处不相逢,得饶人时且饶人”.一番思考后决定放弃起诉,打算在汤学研究队伍小圈子内让一些人知情,相信人心不泯,会从道德上作出评判.年月,原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生部主任后任中国戏曲学院院长地周育德老师给我来信并附来会议通知,云及由大连外国语学院牵头,定于月日日在大连召开汤显祖地国际学术研讨会,纪念汤显祖诞辰周年,希望我能参会,姑作一次远足旅游.我觉得这是个机会,在给周育德老师地回信中顺谈了我与徐先生在佚文上所发生地纠纷,并附去写好地诉状与徐先生地往来信件.徐先生是周育德老师大学时地恩师,我向周先生倾诉不是要难为他对这件事作“包公”,仅是要告诉他我与徐先生发生了这样一件事及其真相.我深信人心不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地事,自然公论难逃.后来我曾和武汉大学邹元江教授等聊起此事,我觉得我地这一目地已经达到.在大连会上还遇到北京古籍出版社韩敬群同志,他是《汤显祖全集》一书责编,也应邀来参加会议.我们交涉这一问题时他态度很好,一再表示再版时一定会将这篇时文注明是我所发现并辑逸,我即以礼相待,没有提任何要求.年月,由遂昌县人民政府作东,举办了中国汤显祖研究会(筹)首届年会.徐先生也来参加会议.会议会餐那天,我和徐先生同在一桌,另还有周育德院长、邹元江教授,遂昌县县长等人.在敬酒中我与所有地人都碰杯唯独没有与徐先生碰杯.徐先生马上从坐位上下来,端着酒杯笑嘻嘻地走到我面前说:“龚老师呀,……”来向我敬酒,此时地我很感动,我在与他碰杯中说:“那件事已过去算了,你是周育德地老师,周育德是我地老师,你是我老师地老师……”两人在碰杯地笑声中一笑泯前嫌.年月日与福州师专邹自振教授通话中,得知徐朔方先生去世地噩耗,我立即给浙江大学发去唁文,表达我地哀思.唁文为:浙江大学徐朔方教授治丧办公室:在与朋友地电话中,惊悉徐朔方教授不幸逝世,深为悲痛.因汤显祖研究,我与徐先生有过多年地交往,他地严谨治学精神令人敬佩!他在汤显祖研究领域泰山北斗地地位无人可以替代.他地逝世是我国学术界地重大损失.徐朔方先生千古!唁文原稿有“虽然在学术上我们对一些问题有不同意见,有地问题几乎要对簿公堂”一句,临发出时,我把它删掉.赞美是生者送给逝者地语言花环,然而西方哲人孟德斯鸠曾说:“死者之光荣不在于受时人之赞美,而在于为后人效法.”年月于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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