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安全质量检查管理办法(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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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安全管理办法范文(三篇)

基建安全管理办法范文(三篇)

基建安全管理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内所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道路、桥梁、隧道、建筑物、水利工程等。

第三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管理的原则,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

第二章安全管理的目标和基本要求第四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目标是防范和减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事故,最大限度保障施工人员及周边居民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五条安全管理工作应当建立健全的组织机构和责任体系,明确各级责任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协调推进。

第六条安全管理工作应当有明确的目标和计划,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形成完善的施工安全管理体系。

第七条安全管理工作应当注重预防,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采取相应的措施提高施工作业的安全性。

第三章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第八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应当设立安全部门,负责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九条安全部门应当配备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能力和经验。

第十条安全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制度和流程,包括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培训制度等。

第十一条安全部门应当与项目管理机构、施工单位等相关方进行密切合作,共同推进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章安全管理措施第十二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应当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阶段,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方案。

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操作指南;(二)必要的安全设施和防护措施的设置;(三)对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四)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五)安全检查和评估的方法和频次;(六)施工现场的监控和记录。

第十三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应当配备相应的安全设备和器材,确保施工作业的安全性。

第十四条安全管理工作应当注重施工现场的安全监控,及时发现和排除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

工程施工质量检查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质量检查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质量检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检查工作,提高工程质量,防止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施工质量检查工作。

第三条工程施工质量检查是指对施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系统、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质量问题,保证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

第四条施工单位应当 strictly 遵守本管理制度,加强施工质量检查工作,不断提升施工质量。

第五条监理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质量检查工作的监督,确保施工单位按照合同要求和相关标准进行工程质量检查。

第二章施工质量检查的组织和实施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施工质量检查组织机构,明确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制定检查计划和方案。

第七条施工质量检查应当分为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和阶段性检查三种类型,具体内容和频率按照工程性质和施工进度确定。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过程中,及时进行质量检查记录,并向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汇报检查结果。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检查的台账和档案,保存检查记录和相关资料。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定期对检查结果进行分析和总结,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第三章施工质量检查的要点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在进行施工质量检查时,要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一)材料和施工质量:检查材料的质量和来源,以及施工工艺的合理性和规范性。

(二)现场管理和安全措施:检查现场管理是否有序,施工人员是否穿着统一的防护装备,是否严格按照安全要求进行作业。

(三)合同约定和相关标准:检查工程施工过程中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和相关标准的要求。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当定期参加施工质量检查会议,听取检查情况汇报,指导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十三条监理单位应当根据施工单位提供的检查记录和资料,进行监督核查,并及时向建设单位汇报检查结果。

第十四条建设单位应当定期对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评估和审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第四章不合格处理和责任追究第十五条对于发现的不合格工程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整改措施,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4篇)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4篇)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工程的安全管理,确保基建工程的顺利进行,保障人员的安全和资产的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工程的安全管理,必须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方针,科学合理、依法管理,切实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司基建安全管理工作坚持依法治安全原则,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章安全管理组织第四条公司设立基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基建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公司基建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具备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具有相关安全管理经验和技术能力。

第六条公司基建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安全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三章安全管理制度第七条公司基建安全管理部门应根据国家、地方和公司的相关规定,制定基建工程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基建工程各阶段的安全管理要求。

第八条基建工程的安全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基建项目审批和立项管理;(二)基建工程设计管理;(三)基建工程施工管理;(四)基建工程监理管理;(五)基建工程验收管理;(六)基建工程竣工与移交管理;(七)基建工程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八)其他与基建工程安全管理有关的规定。

第九条公司基建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定期检查和修订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其适应公司基建工程安全管理的实际需要。

第四章安全管理措施第十条公司基建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方案和操作规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要求,确保施工过程中人员和资产的安全。

第十一条基建工程施工单位应当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班组长和安全员制度,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十二条基建工程施工单位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第十三条基建工程施工单位应落实作业许可制度,严格控制作业区域,防止人员和设备闯入危险区域。

第五章安全监督检查第十四条公司基建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基建工程施工单位的安全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基建工程安全质量管理制度

基建工程安全质量管理制度

基建工程安全质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建设工程领域质量管理有关法规和标准,确保基建工程项目安全、质量和进度的有序进行,维护国家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基建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质量管理,涉及现场施工、安全防护、质量监控、巡检查验等方面。

第三条基建工程项目由项目管理单位依法组织实施,建设单位对项目质量负责。

施工单位应当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职责,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质量。

第四条施工单位应当依法承担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和质量问题的责任,对造成的经济损失、人员伤亡等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章安全管理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责任人和管理流程,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和控制。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整改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防护用具,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完善,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配备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并定期进行安全演练和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第三章质量管理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项目需求制定施工方案,明确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要求和控制措施,加强对施工过程的质量监控。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配备专业的质量管理人员,建立质量管理档案,记录施工过程中的检验、验收等质量管理活动,确保施工质量。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加强材料采购和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确保材料符合标准要求,施工过程符合设计规范和验收标准。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质量巡视和质量抽检,加强对施工过程的质量监控,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质量问题。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质量问题整改制度,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整改和追溯,确保施工过程中的质量。

基建安全质量监督检查制度(3篇)

基建安全质量监督检查制度(3篇)

基建安全质量监督检查制度1.矿每旬____一次全面的工程安全质量大检查;管理人员下井要填写检查记录,作为动态检查;各部门、各单位、对分管范围内的、库房、班组、场所,要按有关规定建立月检、旬检、周检、日检、班检制度,并严格执行;各级领导干部和职能部门工作人员要坚持日常现场巡回安全检查。

2.矿安全质量大检查由矿长____、基建副矿长具体负责,井下检查由安监站牵头。

分管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负责人参加,分别对本专业责任范围内的安全施工工作进行检查。

分管领导对所分管范围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负责,业务保安部门对分管业务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负责。

3.安全、质量、文明施工检查具体____、考核、评级、奖罚按有关文件执行。

4.检查标准。

按《基建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和矿制定的有关安全、质量标准化、文明施工检查标准执行。

5.对查出的问题,安全副矿长要____召开落实整改会议,安全部门负责对查出的隐患按“四定”原则(定隐患、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时间、定责任人)予以落实到位,督察整改过程和结果,及时向有关领导反馈,并通报和存档备案。

6.检查查出的问题和隐患,由安监站按规定时间进行复查。

本矿落实不了的隐患要按规定上报,请求上级有关部门协助解决7.安全监督检查原则。

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要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综合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自检与互检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做到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

8.煤矿领导和业务保安部门要坚持日常巡回安全检查,安全管理人员要开展不定期的日常动态安全监督检查,突出“动态”和“夜班检查”两个特点。

9.安全检查主要内容:(1)矿井基建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2)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情况;(3)安全投入、重点工程的完成情况;(4)上次安全监督检查存在的主要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5)现场安全施工管理情况及各要害场所安全管理情况;(6)火工品的管理和使用情况;(7)安全奖励使用及安全罚款执行情况;(8)各级领导干部值班、下现场、跟班、情况;(9)证照管理及安全培训与持证上岗情况;(10)应急救援体系、创伤急救体系的响应、处置等情况;(11)其它需要检查的内容。

基建项目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基建项目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基建项目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公司基建管理责任,提高公司基建管理工作专业化水平,强化建设项目监管,确保项目平稳有序建设,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项目部大中型基建项目从项目投资方案通过始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期间的监督检查管理。

小型工程项目由项目部自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公司将参照本实施细则,对部分重点小型工程项目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三条公司相关部门职责:(一)公司工程质量部负责对项目部、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项目部人员到岗及履责、强制性条文落实、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工程进度、设计变更等监督管理,组织开展质量、安全、进度等专项检查和综合性检查;(二)公司财务部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资金拨付、项目预算、跟踪审计和合同结算的监督检查,参与工程设计变更检查;(三)公司运营部负责对项目部采购及施工承包单位分包采购等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四)公司办公室负责对项目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在工程建设期间形成的设计文件、来往函件、施工文件、会议纪要等资料收集、整理、保管、归档等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五)公司其他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对建设项目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条项目部的职责:(一)建立工程检查制度,组织对工程项目开展日常性的监督检查和工程检查验收,并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开展专项检查;(二)视项目工期,至少每月开展一次对监理、施工单位的监督检查,包括监理行为、实测实量抽检、工程分包、质量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等;(三)定期对照公司和项目部制度规定,对项目部组织实施的工程项目管理情况进行回顾和总结;(四)将本单位组织开展的专项检查和月度检查的书面材料发送公司工程质量部。

第二章检查依据和原则第五条检查依据:(一)公司现行管理制度、流程以及相关通知要求;(二)公司批准的项目投资方案、初步设计、投资概算、工程工期;(三)公司与项目部签订绩效和安全目标责任书;(四)项目部提交备案的有关项目信息和证明材料;(五)项目部与参建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招投标文件等。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质量管理办法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质量管理办法

Q/CSG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制度基建项目质量管理办法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发布Q/CSG —目录1总则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规范性引用文件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 术语和定义.................................................................................................................... 错误!未定义书签。

4职责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1公司基建部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2分子公司基建部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024年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2篇)

2024年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2篇)

2024年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消除一切事故隐患, 避免事故伤害, 保证施工安全, 减少事故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建设工程, 是指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维修工程。

第三条建筑安全生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实行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和劳动者遵章守纪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

第四条实行施工总承包的,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由总承包单位负责。

基建职能部门代表企业负责具体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

企业的大项目工程必须依法接受市或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学习和推广施工安全先进经验及安全防护技术, 促进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科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

第六条建筑工程开工前, 企业基建职能部门应向建筑施工企业提供工程的地质勘探、地下管线设施资料。

第七条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 企业基建职能部门必须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 不得施工。

第八条设计单位的工程设计应当符合按照国家规定制定的建筑安全规程和技术规范, 保证工程的安全性能。

第九条企业基本建设项目从设计立项到竣工验收, 都要严格依法管理, 做到“五个必须”: 必须依照企业自身的特点进行规范设计;必须依法管理, 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报批程序进行审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建筑质量规定进行施工监督;必须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建筑施工规程进行施工安全管理;必须有关按照国家质量标准进行竣工验收。

第十条企业基建职能部门要重点加强对危房的日常管理和监控, 发现危房, 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在周围设置明显标志, 明确禁区, 严防师生误入, 确保安全。

凡是企业的房屋需要拆除时应当由具备保证安全生产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承担, 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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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安全质量检查管理办
法(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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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KG-AO-7782-87 基建安全质量检查管理办法(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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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基建系统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检查工作,加强建设单位是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第一责任主体的作用,强化建设单位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安全质量管理与考核的主导地位,深入开展基建现场安全质量工作,依据国家电网公司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所属各建设单位及其他参建单位;适用于黑龙江省电力公司投资建设的66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的输变电建设工程。

第二章制定依据
第三条本办法主要依据《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加强
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家电网办[2005]474号)、《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国家电网工[2003]168号)、《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国家电网公司企业标准Q/GDW250-2009)、《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管理办法》(国家电网基建[2007]302号)文件。

第三章检查体系及职责
第四条检查体系按省公司基建部、建设管理单位业主项目部及现场工程项目部三个层次建立。

第五条省公司基建部作为公司基建安全质量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本办法的制定和宣贯,对重要现场的抽查和指导。

第六条建设单位业主项目部作为基建安全质量检查主体,负责贯彻执行本办法,对所有所辖项目工程进行周期性、计划性检查指导,对施工单位整改落实进行督导。

第七条现场工程项目部作为基建安全质量自检
自查主体,包括项目监理部和施工项目部两部分。

监理项目部负责对整个施工过程中安全质量的监理,对施工单位检查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和反馈,实现对施工安全质量的有效控制;施工项目部负责整个施工过程安全质量管理和控制,是检查整改落实的实施主体。

第四章检查流程及要求
第八条检查实行公司基建部抽查、建设管理单位业主项目部检查、现场工程项目部自查的方式。

第九条建设管理单位业主项目部应每月安排检查计划,原则上每月不低于2次进行检查。

建设管理单位主管基建领导和基建部主管领导每月应定期或不定期参加检查。

每月25日前各建设单位应将本月安全检查情况上报公司基建部。

第十条省公司基建部针对黑龙江地区在建项目实际情况,根据各建设单位每月上报的检查情况,于次月安排部分在建施工现场进行突击抽查。

抽查组由
基建部相关人员和临时抽调的部分建设单位相关人员组成,重点检查现场安全质量及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措施和标准的落实情况,对上月检查出的问题整改反馈情况等。

第十一条省公司基建部组织的检查反馈以两种形式相结合。

一是检查后立即进行现场反馈;二是在检查后将不符合整改通知单经建设单位业主项目部下发给现场施工项目部。

建设单位业主项目部组织的检查反馈应参照省公司做法进行。

第十二条施工项目部应对省公司基建部或建设单位业主项目部检查出的问题及时安排整改,并由监理项目部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确认后,添写不符合整改反馈单上报建设单位业主项目部,省公司基建部检查整改反馈应由建设单位业主项目部检查确认后上报公司基建部。

对整改不合格或反馈内容较差的要退回重新整改后再上报。

第十三条从检查整改通知单下发到反馈上报时间为7天。

反馈内容应包括对整改通知单所列问题整
改情况的逐条描述,配以不低于200万像素不高于300万像素的对应数码照片,一张照片不能完全说明的可拍摄多张照片予以说明;对不能整改完成的要说明原因并列出整改完成时间。

第十四条下发整改通知单、整改情况的反馈均以电子文档形式。

第十五条各级检查要结合当时在建项目施工季节、施工进度等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检查计划。

检查内容应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环节,解决重要问题,确保取得实效。

各建设单位业主项目部必须对工程项目各重要作业工序安排检查计划,对重大工序转接,如工程项目开工,土建交付安装,安装交付调试以及整套启动应重点把关,必要时可安排多次复检。

第五章检查标准
第十六条检查依照国家电网公司及省公司相关规程、规定、制度中相关安全质量管理要求进行,主要包括:
1.《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国家电网工[2003]168号)
2.《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部分1997版)
3.《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架空电力线路2004版)
4.《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国家电网公司企业标准Q/GDW250-2009)
5.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管理办法》(国家电网基建[2007]302号)
6. 《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Q / GDW 248.2 - 2008)
7.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工艺手册》(基建质量[2006]135号)
8. .国家电网公司企业标准:1000kV及以下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系列规程
9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建设创优规划及细则编制纲要》(基建质量[2007]89号文)
第六章考核与奖惩
第十七条各建设单位应依据本办法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基建安全质量检查考核与奖惩实施细则,在检查过程中严格执行,真正起到监督、激励各参建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安全质量管理主动性、自觉性的作用。

第十八条省公司基建部抽查的现场,若检查后仍存在重复问题或问题未整改,省公司将在“电网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简报”中予以通报。

第十九条省公司基建部对各建设单位每月上报的检查情况进行考核,对不及时上报或检查不认真的单位在“电网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简报”中予以通报,并在年度基层单位业绩考核中对未及时上报月度检查情况的扣0.1分/次。

第二十条各建设管理单位应针对省公司基建部抽查后的现场及时组织整改,省公司基建部将对整改反馈情况进行考核,在年度基层单位业绩考核中对未及时反馈检查整改情况的扣0.1分/次。

第二十一条省公司基建部抽查的项目若被停工的将在质量评级考核中一次扣减5分/项目·次,并对项目所在建设单位在年度基层单位业绩考核中扣0.5分/项目·次。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基建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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