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安全管理办法标准版本
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建立适当的安全管理组织架构,明确安全管理职责,加强项目现场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全体参建人员的安全。
第四条相关参建各方应当在工程项目中建立并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并完善日常安全检查和记录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第五条各参建各方负有医院法定安全培训制度及规定,保证施工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确保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
第六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施工现场的安全问题。
第七条建设工程项目的业主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控人员,负责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项目的安全运行。
第八条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应当根据不同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方法。
第二章安全管理组织和职责第九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设立专职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并完善安全管理机构,设立安全管理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实施安全教育和培训,定期组织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及时处理发现的安全问题。
第十二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安全记录和报告制度,及时记录和报告施工现场的安全情况。
第三章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方法第十三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根据项目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方法,并将其纳入项目施工方案。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方法的要求,组织施工作业,并配备相应的安全设备和器材。
第十五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核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方法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并及时提出修改意见。
第十六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方法进行审核和检查,保障项目的施工安全。
基建安全管理办法模版

基建安全管理办法模版一、总则1.为了保障基建工程的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安全管理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基建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监督、验收和运营等全过程管理。
3.基建工程的安全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管理、全员参与”的原则。
二、责任与组织机构1.项目建设单位应设立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并明确安全管理的职责与权限。
2.项目建设单位负责制定和完善基建工程的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3.项目建设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基建工程的安全管理,并对其进行培训和考核。
4.施工单位应组建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并明确职责与权限。
5.施工单位要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并向员工进行培训和考核。
6.监理单位要加强对基建工程安全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并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三、施工现场管理1.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
2.施工现场要进行划分和封闭,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3.施工现场要做好危险源的识别和风险评估,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4.施工现场要进行安全交底,明确安全责任人和安全工作流程。
5.施工现场要加强对施工材料和设备的管理,确保其安全性能和质量合格。
6.施工现场要配备合适的消防设备,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
7.施工现场要进行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禁止违规乱拉乱接电线。
8.施工现场要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四、施工人员管理1.施工人员要持证上岗,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2.施工人员要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3.施工人员要穿戴个人防护用品,并正确使用安全工具和设备。
4.施工人员要严禁酒后上岗和使用毒品,禁止违反安全操作规程。
五、监督与检查1.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基建工程安全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2.相关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基建工程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制度,及时公布事故处理结果。
3.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查和监督,严格按照法规要求进行批准和备案。
基建安全管理办法模版(三篇)

基建安全管理办法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道路、桥梁、水利工程、电力工程等项目。
第三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应遵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管理、全员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责任主体应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确保项目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责任主体应制定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管理职责,做到责任到人。
第六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责任主体应加强安全培训教育,提高项目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七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责任主体应建立安全信息发布机制,及时发布项目安全事故信息,加强安全宣传教育。
第二章安全管理职责第八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责任主体应明确安全管理部门并配备专职人员,负责项目安全管理工作。
第九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责任主体应依法开展安全评估工作,对项目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责任主体应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项目的安全运行。
第十一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责任主体应建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二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责任主体应建立安全管理档案,记录和存档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为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提供依据。
第十三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责任主体应与承建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各方的安全管理职责,实行双向约束。
第十四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责任主体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合作,共同推进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安全管理措施第十五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责任主体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到人。
第十六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责任主体应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及时整改隐患。
基建安全管理办法范文(二篇)

基建安全管理办法范文一、引言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在我国的各个领域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然而,由于基础设施项目的复杂性和施工过程的危险性,安全问题一直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难题。
因此,制定一套科学有效的基建安全管理办法是必不可少的。
二、宗旨与原则1. 宗旨:确保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2. 原则:(1)人民至上,生命第一:安全第一原则是基建安全管理的核心,始终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
(2)科学规划,精细管理:在规划阶段,充分考虑安全风险和防控措施,保证施工过程的安全性可控可预测。
(3)全员参与,协同作战:通过全员参与,建立多方合作的安全管理体系,形成安全管理的合力。
(4)科技支撑,创新应用:借助先进的科技手段,提升安全管理的效能和水平,创新应用技术。
(5)依法合规,严肃惩处:依法合规进行安全管理,对违反规定者严肃惩处,形成有效的预防和威慑机制。
三、组织架构与职责划分1. 组织架构(1)建立基建安全管理委员会,由相关政府部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相关专家组成,负责统筹协调基建安全管理工作。
(2)设立基建安全管理办公室,协助委员会日常工作,制定、实施基建安全管理制度。
(3)建立项目安全管理小组,包括设计、施工、监理等不同部门的专业人员,协同开展项目安全管理工作。
2. 职责划分(1)基建安全管理委员会:- 负责制定基建安全管理政策和制度;- 组织开展基建安全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负责组织基建安全风险评估和事故调查工作。
(2)基建安全管理办公室:- 制定基建安全管理制度和标准;- 监督、检查基建项目的安全管理情况;- 组织项目安全培训和技术交流活动。
(3)项目安全管理小组:- 负责项目安全计划的编制和实施;- 组织项目安全培训和日常巡查;- 及时处理项目安全事故和隐患,提出改进建议。
四、风险评估与预防控制1. 风险评估(1)项目启动前,要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分析各项风险指标,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
基建安全管理制度模版(四篇)

基建安全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基建安全,防止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基建项目,包括建筑、设备、交通等。
第三条公司各级管理人员负责本制度的执行。
第四条基建项目部门应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确保员工了解并遵守本制度。
第五条违反本制度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章基建项目管理第一节前期准备第六条基建项目启动前,项目部门应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和工作方案,包括项目目标、进度计划、风险分析等。
第七条基建项目部门应确定项目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并组建安全管理组织,负责项目的安全管理。
第八条基建项目部门应对施工现场进行详细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二节施工管理第九条基建项目部门应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确保施工过程安全。
第十条施工现场必须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设置安全通道和应急通道。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必须设立警示线和安全防护设施,防止人员误入危险区域。
第十二条施工现场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负责监督和管理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
第十三条施工员工必须参加基本安全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安全证书。
第三节设备管理第十四条基建项目部门应购买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设备,并定期进行维修和检测。
第十五条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持证上岗。
第十六条设备故障或异常情况发生时,操作人员必须立即停机并报告相关部门。
第四节交通管理第十七条基建项目部门应制定详细的交通管理方案,确保施工现场的交通秩序。
第十八条施工现场应设立合理的交通警示标志和指示牌,指引交通方向。
第十九条施工道路应保持畅通,确保机械设备和人员的安全通行。
第二十条施工现场应设立临时停车场,并设置明显的停车标志,确保停车秩序。
第三十一条违反交通管理规定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第五节应急管理第三十二条基建项目部门应建立有效的应急响应机制,应对突发事件。
第三十三条施工现场必须配备应急设备,如消防器材、急救箱等。
第三十四条基建项目部门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响应能力。
基建安全信息管理制度范本

基建安全信息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基建安全管理政策,保障基建安全,规范基建安全信息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基建项目,包括决策、筹备、实施、验收、运营和维护阶段。
第三条基建安全信息管理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遵循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四条基建安全信息管理应当统筹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社会稳定等因素,形成合力推动基建安全工作。
第五条基建安全信息管理应当实行分类管理,根据不同的项目类型和安全风险程度划定不同的管理权限和责任。
第六条基建安全信息管理应当建立定期报告、举报、事故事件报告、隐患排查整改和事故调查等制度,以及与其他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
第七条基建安全信息管理应当强化安全技术支撑,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数据分析和预警能力。
第八条基建安全信息管理应当明确责任,明确各级各部门的安全信息管理职责,加强协调与配合。
第二章基建安全信息收集与汇总第九条基建安全信息的收集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文件、工程施工方案、现场监理记录、施工现场照片、材料运输记录等。
第十条基建安全信息的汇总应当由专人负责,及时整理分类,形成统一的信息库。
第十一条基建安全信息的汇总应当注意保护信息的安全和完整性,防止信息泄露和篡改。
第十二条基建安全信息的汇总应当及时向上级部门和相关单位报送,确保信息及时共享和传递。
第三章基建安全信息分析与评估第十三条基建安全信息应当进行汇总和整理分析,确保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和风险。
第十四条基建安全信息的分析应当建立科学的评估指标体系,对各类信息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
第十五条基建安全信息的评估应当综合考虑项目的特点、工程的复杂程度和安全隐患的潜在风险等因素。
第十六条基建安全信息的评估结果应当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并提出相应的整改建议。
第四章基建安全信息监督与检查第十七条基建安全信息的监督与检查应当建立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制度,对各类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第十八条基建安全信息的监督与检查应当设立专门的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确保检查工作的严谨性和公正性。
基建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基建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基建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拆除等工程。
第三条基建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责任到人”的原则。
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基建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基建工程安全。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建设单位应设立基建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基建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基建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1. 组织制定和修订基建安全管理制度;2. 审批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方案;3. 监督检查基建安全管理工作;4. 组织开展基建安全教育培训;5. 处理基建安全事故。
第七条基建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基建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条安全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1. 负责基建安全制度的宣传、培训和实施;2. 负责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和整改;3. 负责安全监督和现场管理;4. 负责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5. 负责安全生产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第三章安全管理制度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制定完善的基建安全管理制度,包括:1. 安全生产责任制;2.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3.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4.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5.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6.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第十条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应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确保事故及时报告、调查和处理。
第十四条建设单位应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四章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第十五条建设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1. 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2.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执行情况;3. 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运行情况;4.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5.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基建安全质量检查管理办法范本(2篇)

基建安全质量检查管理办法范本一、总则1. 为确保基础设施建设的安全和质量,本管理办法制定。
2.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安全质量检查管理,包括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环节。
3. 检查内容包括工程进度、质量合格率、施工现场管理、安全防护措施等。
二、检查范围1. 工程进度检查(1)检查工程施工计划是否严密合理,确保每个施工节点的时间安排合理。
(2)检查工程进度是否按照计划进行,如否,要针对性制定整改措施。
2. 质量合格率检查(1)检查工程质量检验报告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2)检查工程质量合格率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如不符合要求,要追究责任。
3. 施工现场管理检查(1)检查施工现场是否符合安全规范,如有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
(2)检查施工现场是否符合环保要求,如有违规行为,要追究责任。
4. 安全防护措施检查(1)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善,如没有设置,要立即补齐。
(2)检查施工过程中是否存在安全事故隐患,如有,要及时采取措施消除。
三、检查程序1. 定期检查(1)每周进行一次检查,对施工进度进行监督。
(2)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对工程质量合格率进行抽查。
(3)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对施工现场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验。
2. 不定期检查(1)对投诉举报情况进行核实。
(2)对重要节点进行特定时间的检查。
(3)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项目进行不定期检查。
四、检查内容和方式1. 工程进度检查(1)查阅工程施工计划,核实与实际施工进度的对应关系。
(2)采取现场观察、会议讨论等方式,检查工程进度情况。
2. 质量合格率检查(1)抽查工程质量检验报告,确认质量合格率的真实性。
(2)采取抽样调查、现场验证等方式,进行工程质量合格率检查。
3. 施工现场管理检查(1)现场巡查,核实施工现场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2)采取摄像监控、现场访谈等方式,检查施工现场管理情况。
4. 安全防护措施检查(1)现场查看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情况。
(2)采取隐患排查、安全培训等方式,进行安全防护措施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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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安全管理办法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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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安全管理办法标准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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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国家电网公司、华中电网公司及省公司关于安全生产相关精神,落实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保证我局基建工作特别是即将开始的县城电网改造工程和西部农网改造工程的安全,结合正在开展的反事故斗争,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认真落实国家电网公司20xx年工作会、年中工作会、基建工作会、施工企业稳定工作会等重大会议对基建安全工作的要求及《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并以此指导本局基建安全管理工作。
二、对施工企业安全工作的监督
1、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求施工企业(项目部)对工程项目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施工安全管理。
2、为配合工程实施,要求施工企业(项目部)建立建全安全保证体系,组织机构、人员配备。
安全管理机构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流程,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数量、资质、素质必须满足要求。
3、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必须齐全、有效,更新完善及时。
应结合工程特点制定严格的奖惩制度、安全措施计划、交通管理制度等。
4、送变电工程的一切施工活动必须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严格工程施工工艺、流程及措施,不准擅自更改已批准的施工方案。
5、危险点分析与控制:施工企业应以省电力公司相关规定及危险点控制与分析标准等为指导,根据
工程项目具体特点,对危险点作出准确判断,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控制办法,并报送建设管理单位和书面通知参与施工作业的相关人员。
6、重大、特殊、危险作业必须编写施工安全措施方案并报电业局审批,同时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在现场作业时加强监督。
7、大力推进标准化作业。
8、人员培训:各施工企业必须对项目管理人员、职工、其他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对考核不合格人员严禁上岗。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9、临时用工人员的管理:要求施工企业在工程实施中加强对临时工的管理,临时工必须符合以下要求:(1)签定正式用工合同;(2)临时工必须经体检及三级安全培训、考试并合格后方能上岗;(3)临时
工必须由正式职工带领工作,同时应对临时工工作范围与职责作出明确规定。
10、安全工器具和大型机械的安全使用:安全工器具必须定期检验、检测并建立台账,对大型施工机械必须建立操作规程,并应配备合格的操作人员,同时加强对大型机械的后保养维护。
11、分包管理:承包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进行分包,对国家法律、法规不准分包的主体工程部分严禁分包,对可以分包的部分应选择资质合格的企业进行分包,并将分包情况以正式文件上报电业局。
承包企业应加强对分包企业的管理:(1)分包合同必须合法、有效,合同中安全工作条款禁止签定“霸王条款”或“生死合同”。
(2)必须在分包合同中明确安全目标、安全责任划分、奖惩原则、安措
费等。
(3)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应制定明确的制度和得力的措施。
(4)对分包单位员工应与本单位员工同等对待,同等考核、奖惩。
12、现场施工组织:
施工承包企业应结合工程特点,制定科学的施工组织措施,工地各类物品必须摆放整齐,施工通道必须通畅、安全。
三、工程项目安全保障体系的组织与建设
1、根据工程项目特征的要求设立相应安全管理机构,并执照所设立的组织机构原则开展安全管理活动。
对满足设立安委会的项目必须按相关规定设立安委会。
2、在工程项目前期对工程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详细规划与安排。
即将开展的县城电网改造工程,由于所处施工环境均位于城区,出现了交通流量
大、行人众多、施工条件限制多等情况,安全施工压力巨增,更应加强安全、文明施工。
3、安措费方面:为了保证工程项目安全文明实施,在工程建设前期投资估算中必须将安全文明施工费考虑充足,同时保证安措费足额支付,并对工程施工企业的安措费的使用进行监督,确保专款专用。
4、对于县城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我们将与施工企业一道,积极与当地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交通、城管等部门密切配合,取得这些部门在政策、协调方面的理解与支持,由于县城电网改造工程地理位置特殊,在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提下,还要特别注意文明施工。
要保证安全措施严格、文明措施到位,以树立我们电力企业、施工企业的良好形象。
5、对于西部农网改造,由于点多面广,管理控制难度较大,在采取上述措施的同时,我们还将邀请
局安全监察部一道组织人员加大突击检查、抽查的力度,将安全事故消灭于萌芽状态。
本办法要求各管理部门、相关人员、施工承包企业必须严格执行。
同时我们将结合实际,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完善、更新本办法,促进基建安全管理良性健康发展。
这里写地址或者组织名称
Write Your Company Address Or Phone Number He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