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财务管理规范标准详
高企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高企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以及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结合高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高企及其下属子公司、分支机构,以及其他从事与高企业务相关的经济实体。
第三条高企财务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法规先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2. 科学管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体系,实现财务活动的科学化、规范化。
3. 效益优先:以提高经济效益为目标,合理配置资源,优化财务结构。
4. 内部控制:加强内部控制,防范财务风险,保障公司资产安全。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第四条高企财务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
第五条高企设立财务部,负责财务管理的具体实施。
财务部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对财务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六条高企下属子公司、分支机构应设立财务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财务管理,并定期向高企财务部报告财务状况。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七条高企资金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合理筹措:根据高企发展需要,合理筹措资金,确保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2. 有效使用:优化资金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资金安全。
3. 分级审批:资金使用实行分级审批制度,明确审批权限和程序。
第八条高企资金筹措方式包括但不限于:1. 自有资金:通过企业内部积累、股权融资等方式筹集资金。
2. 借款:向金融机构或其他单位借款。
3. 投资收益:通过投资获取收益,补充企业资金。
第四章资产管理第九条高企资产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合理配置:根据高企发展需要,合理配置资产,提高资产利用率。
2. 安全保管: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确保资产安全。
3. 价值最大化:通过资产运营,实现资产价值最大化。
第十条高企资产包括但不限于:1. 固定资产:土地、房屋、设备、交通工具等。
2. 流动资产:货币资金、存货、应收账款等。
高新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提升财务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保障公司资产安全,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公司法》、《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各控股子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管理制度,参股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财务管理职责第三条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包括:1.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工作有序开展;2. 执行财务基础工作,保证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3. 进行财务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及考核;4. 编制执行预算,合理筹集使用资金;5. 改善资产使用效率和经济效益;6. 真实披露财务信息;7. 调整完善财务内部控制。
第四条公司财务管理职责包括:1. 制定财务规章制度;2. 组织税收管理;3. 编制执行预算;4. 账务核算;5. 财务报表编制;6. 中长期融资计划;7. 资产监督;8. 审计配合;9. 财务人员培训及职业道德。
第三章财务组织体系第五条公司财务组织体系明确,下属子公司以全部法人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同时在财务管理上负有资本保值增值和保障投资者权益责任。
第六条公司通过委派财务负责人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进行监督。
第四章财务岗位设置第七条公司财务岗位设置应遵循合理分工、职责明确、权责一致的原则。
第八条财务岗位主要包括:财务总监、财务经理、会计、出纳、审计等。
第五章财务会计政策与估计第九条公司财务会计政策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十条公司财务会计估计应遵循谨慎性原则,合理确定资产减值、负债预计、收入确认等会计估计。
第六章固定资产与长期股权投资第十一条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应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
第十二条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测试应根据投资价值变化情况定期进行。
第七章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第十三条公司应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对财务风险进行识别、评估、控制和监督。
高新技术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高新技术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高新技术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是指针对高新技术企业特点和发
展阶段而设计的财务管理规范和流程。
这一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几个
方面:
1. 资金管理,高新技术企业通常需要大量资金用于研发、技术
创新和市场推广等方面,因此财务管理制度需要建立合理的资金管
理机制,确保资金的合理配置和利用。
2. 研发投入管理,高新技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来自于技术创新,因此财务管理制度需要对研发投入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监控,确保资
金投入的有效性和合理性。
3. 成本管理,高新技术企业通常面临较高的研发成本和生产成本,财务管理制度需要建立科学的成本管理体系,降低成本,提高
企业竞争力。
4. 税务管理,高新技术企业通常涉及到技术成果转化、知识产
权保护等复杂的税务问题,财务管理制度需要建立健全的税务管理
机制,降低税务风险,合法合规地进行税务规划。
5. 财务报告和透明度,高新技术企业通常需要向投资人、合作伙伴和政府部门提交财务报告,财务管理制度需要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和透明,提高企业的信誉和形象。
总之,高新技术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需要充分考虑企业的特点和发展需求,确保企业的财务运作合规、高效、透明,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高新技术企业总账财务制度

高新技术企业总账财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高新技术企业财务管理,保障企业财务安全、合规经营,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高新技术企业总账财务制度适用于所有高新技术企业,包括公司总部及分支机构。
第三条高新技术企业总账财务制度的内容包括财务制度的原则、部门职责、会计政策、会计核算、财务报告、财务审计等方面。
第四条高新技术企业总账财务制度遵循诚实守信、合法合规、谨慎稳健的原则,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五条高新技术企业总账财务制度的制定、修订和解释权属于公司财务部门,执行与实施全面由财务部门进行监督。
第二章财务管理职责和权限第六条高新技术企业总账财务制度规定了各级财务人员的职责和权限,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财务总监:负责全面领导、协调和监督公司的财务工作,对公司的财务报表负责。
2. 财务经理:负责财务部门日常管理,制定公司财务计划、预算和政策,完成资金管理和核算工作。
3. 会计主管:负责公司的会计核算工作,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4. 出纳:负责公司资金的收付管理,保证资金的安全、准确、合法。
第七条高新技术企业总账财务制度规定了各部门的财务职责和权限,包括市场部、研发部、生产部等。
第八条每个部门的负责人须严格执行上级的财务管理规定,遵循预算、审批、核算的程序,不得擅自挪用资金。
第九条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得将财务账目、账簿等有关文件外借或转借他人,不得私自更改账目、账簿等财务记录。
第十条公司财务人员在工作中要严格保守财务机密,不得泄露公司的财务信息,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三章财务核算和报告第十一条高新技术企业总账财务制度规定公司的财务核算和报告内容,包括以下方面:1. 财务核算:(1) 公司每月进行财务核算,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项目的核算。
(2) 财务核算需要核对各项账目的真实性、准确性,并进行审查、调整。
2. 财务报告:(1) 公司每季度编制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高新技术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确保资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财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资金筹集、使用、核算、监督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体系,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提高财务决策的科学性,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系第四条建立健全财务组织机构,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财务管理的独立性。
第五条设立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包括会计核算、资金管理、成本控制、税务筹划等。
第六条财务部应遵循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严格执行会计准则,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七条公司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进行资金筹集和使用。
(二)安全性原则:确保资金安全,防范资金风险。
(三)效益性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资金增值。
(四)流动性原则:保持合理的资金流动性,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求。
第八条资金筹集:(一)公司应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合理确定资金筹集规模和渠道。
(二)公司可采取股权融资、债权融资、内部融资等方式筹集资金。
第九条资金使用:(一)公司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理使用资金。
(二)公司应加强资金使用过程中的监督,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章成本控制第十条公司应建立健全成本控制体系,加强成本核算和分析,降低成本,提高盈利能力。
第十一条公司成本控制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目标导向原则:以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为导向,制定成本控制目标。
(二)全过程控制原则:对成本形成全过程进行控制,包括采购、生产、销售等环节。
(三)责任控制原则: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成本控制责任。
第五章税务筹划第十二条公司应依法纳税,合理避税,降低税收负担。
第十三条公司税务筹划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确保税务筹划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科技类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科技类企业财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加强财务管理,防范经营风险,保障企业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科技类企业,包括但不限于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研发机构等。
第三条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并结合科技类企业特点及行业实际情况。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第四条科技类企业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体制,明确财务管理职责,确保财务活动规范化、制度化。
第五条企业财务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原则,在董事会领导下,由总经理组织实施,财务总监对董事会和总经理负责。
第六条企业设立财务部,负责企业财务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一)建立健全财务制度,规范财务活动;(二)编制财务报表,分析财务状况;(三)进行成本核算,控制成本费用;(四)负责税务筹划,确保税务合规;(五)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三章会计核算与报告第七条企业应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建立健全会计核算体系,真实、准确、完整地记录和反映企业的各项经济业务。
第八条会计核算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二)客观性原则;(三)一致性原则;(四)及时性原则;(五)可比性原则。
第九条企业应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真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第十条企业应按照规定,及时、准确地披露财务信息,接受股东、债权人、政府部门等各方监督。
第四章内部控制与审计第十一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管理,防范经营风险。
第十二条内部控制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一)组织架构;(二)职责分工;(三)授权审批;(四)财务报告;(五)内部审计。
第十三条企业应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确保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企业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科技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财务通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财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资金管理、成本控制、预算管理、税务管理、审计监督等。
第三条公司财务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二)权责明确:明确各级财务人员的职责,确保财务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三)开源节流: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风险控制:建立健全风险控制体系,防范财务风险。
第二章资金管理第四条公司资金管理实行集中统一管理,设立财务部负责资金管理工作。
第五条公司资金来源包括:(一)公司自有资金;(二)银行贷款;(三)政府补贴;(四)其他合法资金。
第六条公司资金支出实行预算管理,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擅自调整预算。
第七条公司资金使用遵循以下原则:(一)合理、合规;(二)效益优先;(三)节约、高效。
第三章成本控制第八条公司成本控制实行全过程管理,包括采购、生产、销售、服务等各个环节。
第九条公司设立成本控制部门,负责成本控制工作。
第十条公司成本控制遵循以下原则:(一)目标明确:明确成本控制目标,确保成本降低。
(二)责任到人:明确各级人员的成本控制责任。
(三)持续改进:不断优化成本控制措施,提高成本控制水平。
第四章预算管理第十一条公司预算管理实行年度预算和月度预算相结合。
第十二条公司预算编制遵循以下原则:(一)科学合理: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业务需求,编制预算。
(二)统筹兼顾:综合考虑公司整体利益和部门利益。
(三)实事求是:预算编制要符合实际情况。
第五章税务管理第十三条公司税务管理实行依法纳税、诚信纳税的原则。
第十四条公司设立税务管理部门,负责税务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公司税务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合规纳税:严格遵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确保公司税务合规。
(二)风险控制:加强税务风险防范,降低税务风险。
科技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国科技企业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科技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科技企业,包括但不限于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园区企业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科技企业的财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确保企业财务状况真实、准确、完整,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第四条科技企业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财务管理的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工作流程等。
第五条科技企业应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企业财务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会计核算、财务报告、资金管理、税务筹划等。
第六条财务管理部门应配备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的财务人员,确保财务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科技企业应实行财务总监制度,财务总监负责监督、指导和协调财务管理工作,确保财务制度的有效执行。
第八条科技企业应设立财务审计机构,负责对企业财务活动进行审计,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章财务核算第九条科技企业应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条科技企业应建立健全会计核算体系,明确会计科目、会计政策、会计方法等。
第十一条科技企业应加强成本核算,提高成本管理水平,为生产经营决策提供依据。
第十二条科技企业应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确保固定资产的合理使用和有效处置。
第十三条科技企业应加强应收账款管理,防范坏账风险。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十四条科技企业应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资金筹集、使用、偿还等环节的管理要求。
第十五条科技企业应加强资金预算管理,合理编制资金预算,确保资金合理使用。
第十六条科技企业应加强现金管理,确保现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十七条科技企业应加强对外投资管理,防范投资风险。
第五章内部控制第十八条科技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企业财务活动的合规、高效、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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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财务管理规范XXXX有限公司2014年5月14日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高新技术企业的价值及意义 (1)第三章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新标准 (2)第四章高新技术企业财务核算流程 (3)第一节组织与实施 (4)第二节成长性指标的计算 (5)第三节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的核算 (5)第四节研发费用的核算 (8)第五章附则 (16)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高新技术企业财务核算流程,加强财务管控,获得更多的政府支持并树立良好的企业品牌形象,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中国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企业会计准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高新技术企业的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
第三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旨在突出企业主体、鼓励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企业品牌和形象。
第二章高新技术企业的价值及意义第四条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第五条相关税收优惠(一)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在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加计扣除50%。
(二)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三)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第六条科技奖励资金或补助资金(一)设立专项资金,用于鼓励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二)政府设立技术创新资金,风险投资、贷款贴息、贷款担保等方式,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
(三)设立知识产权发展和保护资金。
对申请国内外专利的组织和个人,可给予一定的专利申请费和专利维持费补贴;对具有市场前景的专利技术实施项目,可一次性给予一定的专利实施资金支持。
(四)政府建立科技园区发展专项资金,以无偿或贷款贴息支持科技园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和高新技术成果项目转化。
..(五)从技术改造资金、结构调整资金和科技三项费用中,安排资金对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和产学研联合实施项目给予贴息、资本金注入及科研开发补助拨款等支持。
第七条上市融资(一)作为无形资产,在融资、并购、上市过程中,亦受益匪浅。
(二)高新技术企业资质是很多资助类、认定类科技项目的基础,资助类如重大专项、创新基金等,认定类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很多科技项目都需要在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的基础上申报。
(三)是否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是企业上市的基础条件和重要考核指标。
第八条品牌和形象(一)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是企业研发实力的象征,标志着产品的技术水平和企业的产业化能力,有利于企业的外部市场的开拓,提高企业的品牌影响力。
(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成功后,将提升企业招投标资质水平,在进行重大项目招投标时具有明显的优势。
第九条其他(一)海关(进出口)、出入境方面比较便利。
(二)优先行政审批、许可,直通车服务。
(三)企业借聘和从内地调入科技人员及人员赴港出国,享受优惠。
(四)在海外设立研究开发机构或销售机构,给予优惠。
(五)优先保证用电、用水和通讯。
(六)建设用地和购置住房,给予优惠。
第三章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新标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认定六要件):..第十条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第十一条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是否更新):(一)电子信息技术;(二)生物与新医药技术;(三)航空航天技术(四)新材料技术;(五)高技术服务业;(六)新能源与节能技术;(七)资源与环境;(八)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
第十二条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第十三条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一)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二)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三)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第十四条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第十五条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要求。
第四章高新技术企业财务核算流程为规范高新技术企业考核指标的核算,推动公司技术创新,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相关政策,制定本流程。
第一节组织与实施第二节第十六条由总经理(或授权下属副总)、技术总监、财务总监、人力资源总监、行政总监组成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管理工作小组(以下称“管理小组”),全面负责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各项工作,其主要职责为:(一)批准研发中心岗位设置,确定年度经营目标,审议年度研发计划及经费预算;(二)负责组织制订和健全公司各项研发规章制度;(三)监督、检查研发、财务、人力资源部门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工作;(四)协调、解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中的重大问题。
第十七条公司成立研发中心,全面负责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具体工作。
研发中心是企业设立的具有较高层次和水平的研究开发机构和技术管理部门,是企业技术创新体系的核心,是企业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的主要技术依托,其主要职责为:(一)制订和完善公司各项研发规章制度,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制度文件(名称仅作参考):1.《XX公司企业研发中心管理条例》;2.《XX公司研发经费管理办法》;3.《XX公司研发人员绩效考核奖励办法》;4.《产学研合作协议》。
(二)依据年度经营目标,制订年度研发计划及经费预算,并保障研发计划顺利实施;(三)确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种类及名称;(四)确定研发项目,编制研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研发项目计划及项目预算书;..(五)负责公司知识产权的申报及维护;(六)组织申报科技奖励、科技项目、科技成果鉴定、立项查新及产品检测报告等;(七)开展研发技术与产品的推广工作,充分利用科研院所及高等院校的科研和人才优势,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
第十八条财务部门主要职责为:(一)负责每年年末总资产增长率及销售收入增长率的测算;(二)明确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核算范围;(三)明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中个研发费用科目的归集范围;(四)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设置会计科目及明细科目;(五)根据相关原始凭证填制凭证、登记账簿,直接在主体账套进行研发费用的核算(六)负责接受、审核研发中心、人力资源部门、仓库部门及销售部门提供的凭证,保证其合法性和准确性。
第十九条人力资源部门主要职责为:(一)负责建立、建全公司人力资源信息统计,根据公司人力资源需求计划,提升公司人员综合素质,确保人员结构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的要求;(三)负责员工日常考勤、绩效考核,为员工按时缴纳社会保险。
第二十条仓库部门主要职责:(一)根据货品的品质特征分类存放,每种货品应挂卡片,标明品名、规格、型号等;(二)按公司财务制度办理出、入库手续,对经手的出、入库物品要当场核实物资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是否和《入库单》、《出库单》一致,在确认无误的情况下予以办理出、入库。
第二节成长性指标的计算第二十一条此项指标是对反映企业经营绩效的总资产增长率和销售增长率的评价,具体计算方法如下:总资产增长率=1/2(第二年总资产额÷第一年总资产额+第三年总资产额÷第二年总资产额)-1..销售增长率= 1/2(第二年销售额÷第一年销售额+第三年销售额÷第二年销售额)-1注1:在计算会计年度内企业未产生销售收入或成长性指标为负的按0计算;第一年销售收入为0的,按两年计算;第二年销售收入为0的,都按0计算;注2:此项指标计算所依据的数据应以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财务报表为准。
第二十二条每年10-11月,财务部门预估当年企业总资产增长率和销售增长率,结合由技术中心评估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发组织管理水平情况,考核企业当年是否满足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标准。
第二十三条企业当年考核分值不满足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标准,应上报管理小组,并考虑采用合理措施,优化相关指标。
第三节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的核算第二十四条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指标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是指企业通过技术创新、开展研发活动,形成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要求的产品(服务)收入与技术性收入的总和。
技术性收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一)技术转让收入:指企业技术创新成果通过技术贸易、技术转让所获得的收入;(二)技术承包收入:包括技术项目设计、技术工程实施所获得的收入;(三)技术服务收入:指企业利用自己的人力、物力和数据系统等为社会和本企业外的用户提供技术方案、数据处理、测试分析及其他类型的服务所获得的收入;(四)接受委托科研收入:指企业承担社会各方面委托研究开发、中间试验及新产品开发所获得的收入。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要求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之和)的60%以上。
第二十五条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核算要求(一)企业应按照《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情况表》汇总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提供相关凭证及明细表,并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要求进行核算。
表1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情况表(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要有相应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对应。
..(三)产品或服务的“整体”或“不可分割部分”能够与取得的研发成果相对应,则整个产品的收入都可以作为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不需要分割。
第二十六条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核算依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相关规定:(一)销售商品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应当确认收入: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